论趋向补语和宾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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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问题的提出
  本文主要讨论趋向补语和宾语的位置问题。我们知道,当趋向补语的宾语为处所宾语时,只有例(1)能成立,即宾语只能处在“来/去”之前。如果语序不对就不能成立,以下例(2)、(3)都不自然。
  (1)他走进教室来/去了。  (2)*他走教室进来/去了。  (3)*他走进来/去教室了。
  但是当趋向补语的宾语为事物宾语时它可以有三种形式。例如:
  (4)他拿一本书进来。  (5)他拿进一本书来。  (6)他拿进来一本书。
  虽然以上的宾语位置比较自由,但是它们所表示的语义并不完全相同。例(4)可以用于未然句,表示祈使,例(5)、(6)则表示已然。
  本文旨在说明趋向补语带处所宾语时为什么必须放在“来/去”之前而不能放在“来/去”之后。而趋向补语带事物宾语时为什么可以有三种位置,并说明这三种位置所带来不同语义的动因。
  二 处所宾语的位置
  A:V+DV+L+来/去  他走进房间来。
  B:V+DV+来/去+L  *他走进来房间。
  C:V+L+DV+来/去  *他走房间进来。
  此句式中V表示位移样态或方式(manner),动词也可以是“走、跑、跳”等。DV表示位移(motion)和路径(path),可以是“进、出、上、下”等动词,也就是通常说的趋向动词。L表示位移陆标(landmark),陆标可以是起点、经过点或者终点。(注:Talmy(1985)把空间位移分为motion event(位移事件)和co-event(伴随事件),并指出位移事件是由motion(位移)、path(路径)、figure(位移主体)、ground(场所)等构成,伴随事件由manner(方式)等构成。)“来/去”表示以说话人视点所观察的位移方向,即“指示性方向”(deictic di rections)。A句式的主要语义功能是位移主体在位移时与处所(三维空间)的关系变化。
  我们知道趋向补语带处所宾语时一般只能采取A式,不能用B式和C式。(注:现代汉语一般只能采取A式,但是近代汉语里有B式,见张伯江、方梅(1996:110)。台湾话只有B式,没有A式,见陈顺益(2005)。)就此问题以往的研究已有说明。(注:除了张伯江、方梅(1996)以外,还有刘月华等(2001)、贾钰(1998)、田宇贺(2001)也有所论及,不过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张伯江、方梅(1996)对趋向补语与处所宾语的语序进行过比较仔细的观察,认为B式之所以不能成立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此句式中的“来/去”为不及物动词,所以处所宾语不能放在其后。(注:张伯江、方梅(1996)的原文如下:“H1Q980.JPG(本文为DV)有近似于介词的性质,总是要求处所性的O(本文为L或O)紧随其后,因此只能采取B式(本文为A式),具体而言,A式(本文为B式)的语序是H1Q981.JPG(本文为V+DV+来/去+L),由于H1Q982.JPG(本文为‘来/去’)为不及物的‘来、去’所以处所宾语不能放在其后”。不过他们没有按处所宾语和事物宾语区分句式,一律以O来表示宾语。另外,表句式时所采用的英文字母也与本文不同。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在括号里加了与本文相对应的英文字母。)但我们认为光从及物性似乎还难以说明处所宾语的位置。因为“来/去”独立充当谓语动词时可以带处所宾语。例如:
  (7)他昨天来/去学校了。
  问题是只有DV和“来/去”同时充当趋向补语时,即当它们共现于同一趋向补语时宾语不能放在“来/去”后,而只能放在DV后。我们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来/去”独立充当谓语动词时能带处所宾语,而在“V+DV+来/去”句式里不能带处所宾语。例如:
  (8)*他走进去房间。
  如上所说,A句式的主要语义功能是表述位移主体在位移时与处所(三维空间)的关系变化。其中V表示某种样态或方式,DV虽然在汉语里被称为趋向补语,其实从语义上来说在谓语里最主要的因素表示位移。整个位移事件中由于带有处所宾语,所以它要求语义上与之相匹配的位移动词来支配,此语义角色只能由DV来充当。因为DV在语义角色上要求表非指示性路径的场所作为其陆标来完成其位移变化。因此,整个位移事件只要具备表示位移的主体和趋向动词以及路径场所的话就能成立,如果不强调移动方式和说话人视点所观察的方向(指示性方向)的话,即使没有表方式的V和“来/去”也能成立。以下例句中就只有DV和处所宾语:
  (9)丁曼一松手,陆武桥已经进了房间。(池莉《你以为你是谁》)
  (10)然后他一声不吭,飞快出了门,连门也未带上。(莫怀戚《陪都就事》)
  (11)下了公共汽车,两人昂首阔步向紫禁城走去。(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DV表示非指示性路径,因此需要由一个非指示性的客观场所作为其陆标,而“来/去”表示指示性的方向,因此能以说话人作为陆标而不出现客观的场所作为其宾语。当然“来/去”在单独作谓语时也可以带处所宾语,但并不是义务性的。与此相比“进”等趋向动词在单独充当谓语时一般必须义务性地带处所宾语。比如下面的例(12)a能成立,b一般情况下不能成立:
  (12)a.他来了。  *b.他进了。
  a.句里表示指示性方向的谓语动词“来”是以说话人视点观察的方向为陆标的,因此即使没有处所宾语也能成立,但是b.句里的表示非指示性方向的谓语动词“进”是以客观的场所作为其陆标的,所以如果没有场所作它的宾语,就难以成立。就这一点来说,汉语与其他语言有所不同,比如日语即使没有处所宾语也能成立。我们认为DV与“来/去”在单独充当谓语时对处所宾语的需求度的高低同时也反映在它们作为趋向补语共现时处所宾语所处位置的差异上。这可以分别从两方面来看。从DV来看,如例(12)所示,DV比“来/去”对处所宾语需求度更高,它与场所的关系更密切。关系越密切,其位置越接近,因此它紧邻处所宾语。这种语序从相邻原则(the Proximity Principle)来看也有其理据可寻。另一方面,再从“来/去”来看,虽然在单独充当谓语时既可以带处所宾语又能表示指示性方向,但与“进”共现时,在对处所宾语的需求度上竞争不过“进”,所以只能放弃对处所宾语的要求,从而维持其指示性方向的功能。即失去其命题(proposition)性功能而维持其语气(modality)性功能。从这点来说,它的变化似乎也符合语法化的规律。因此处所宾语只能放在DV和“来/去”的中间。例如:
  (13)贝儿想得出神,没注意到护士走进病房来的脚步声。(雨菱《踏破铁鞋无觅处》)
  (14)他一声没出,走进屋里去。(老舍《四世同堂》)
  (15)李四爷看出来:特使被刺,大概特务不够用的了,所以祁家的埋伏也被调了走。他慢慢的走进家去。(同上)
  位移事件带处所宾语时,B式和C式不存在的理由可以从我们对A式的说明中得到解答。C式句里处所宾语在表方式的V后语义上不吻合,因为V不要求终点,但是如果宾语表示经过点似乎也可以。比如可以说“走后门进来”。另一方面C句不成立的原因是“来/去”一旦作为趋向补语入句后只能以说话人视点方向为陆标,而不能以客观场所为陆标。
  三 A句式中的V的有无
  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看,汉语的上述表空间位移的这种形式与其他语言有所不同,这点已有Talmy (1985、2000)和Lamarre(2003)等先行研究。(注:它们从类型学的角度通过对汉语和其他语言的空间位移对比后认为汉语与英语同属于satellite-framed languages(卫星框架语言),主要用卫星框架(即趋向补语形式)来表达位移事件,而法语和西班牙语等属于verb-framed languages(动词框架语言),它们用主要动词来表达位移事件和伴随事件。)这里主要想说明的是A句式中表方式的V的使用与否所带来的不同功能。杉村博文(2000)就汉语的这种形式通过与日语对比认为,汉语里表方式的“走”往往在日语里不需要,并指出汉语是倾向于将空间移动的默认值(default)“走”语码化的语言,而日语是倾向于不把默认值“aruku”语码化的语言。Lamarre(2003)也通过对汉语和法语的比较后发现汉语里的“走”在法语里一般都翻译不出来。我们认为汉语的这种倾向一般在已然句中特别对移动方式的描写时显得较为突出,而在非已然句中有时就不能出现“走”。比如在祈使句中一般就不能附加“走”,加“走”后反而不自然。例如:
  (16)H1Q983.JPG你走进房间去!  b.你进房间去!
  (17)H1Q984.JPG你走进去!    b.你进去!
  上述例句中带“走”的例(16)a.、(17)a.都不自然,而不带“走”的例(16)b.、(17)b.都比较自然,相对来说例 (17)b.最为自然。因为一般命令时可以从语境(现场)中知道处所宾语的所在并向此陆标进行位移。比如当听到有人敲门并让对方进屋时我们只需说例(18)a.而没有必要说b.和c.句:
  (18)a.谁啊?进来!  H1Q985.JPG谁啊?进房间来!  *c.谁啊?走进来!
  那么为什么在已然句中能出现“走”而祈使句中不需要“走”呢?其实这是两种句式的功能不同而导致的。出现“走”的已然句一般都是对人物移动的样态和方式的描写,而命令对方移动时我们不需要对方式进行描写,除非需要特别强调用什么方式移动。换句话说,祈使句中不能出现“走”是因为一方面对动作进行描摹,另一方面又发出命令,这是一种不合事理的语言行为。
  四 空间位移的有界性(boundary)
  汉语位移事件中另一个特征就是光表示位移的DV很难成立,这方面和日语和法语等有很大差异。(参看杉村博文2000,Lamarre 2003)。我们认为可以从汉语的有界和无界特征加以解释。光有表示位移的动词DV而没有处所宾语或“来/去”时处于一种无界的状态,加上“来/去”或处所名词使它变为有界后就容易接受。例如:
  (19)*小王进了。
  例(19)的谓语动词是DV而没有处所宾语就不能成立,但是带上处所宾语后就能成立。我们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实例:
  (20)李东宝陪着林一洲进了主编室,老陈正在拿手纸擦着饭碗。(王朔《修改后发表》)
  (21)张全义打起竹帘,与金秀进了北屋。(陈建功《皇城根》)
  (22)他们进了大门,毛泽东把沈雁冰留在传达室,自己走进里边的会议室。(叶永烈《毛泽东与蒋介石早期交往秘闻》)
  汉语里一个句子能否自足成句,往往与它所表示的事件是有界还是无界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像“?我吃了饭。”这样的句子之所以不能自足成句,是因为“吃”这种动作(activity)动词充当谓语时尽管有表示完成的“了”,但是因为它不是有界的事件,所以不能自足成句。必须附加数量词说成“我吃了一碗饭”使之有界化才能单独成句。(注:Li and Thompson(1981)指出汉语的有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A:Quantified Event(定量),B:Definite or Specific Event(有定或特定),C:Verbs with Inherent Bounded Meaning(内在有界),D:First Event in a Sequenc(连续事件中的第一个事件)。)相对来说,空间位移的有界性体现在其位移过程中有无起点、经过点或终点。如前所述,DV单独作谓语动词位移时,一般需要有处所宾语与它配合才能实现。当DV为“进”时,需要有一个终点才能满足它的有界性。例(19)没有处所宾语表示终点,所以不能成立。与此相比例(20)~ (22)有客观场所表示其终点,因此能成立。当然如果没有非指示性处所宾语,用表示指示性方向的“来/去”来标示其终点,也能成立。例如:
  (23)小王进来了。
  (24)钟声一落,陆武丽端了一果盆雪梨进来。(池莉《你以为你是谁》)例(23)、(24)虽然没有处所宾语,但后面用指示性方向补语“来”表示位移终点的陆标,所以也能满足其有界性的条件。
  五 事物宾语的位置
  本节要讨论的是为什么当趋向补语的宾语为事物宾语时可以出现三个位置,以及三个不同位置的宾语所带来的不同语义。
  D:V+O+DV+来/去  他带一本外国杂志回来。
  E:V+DV+来/去+O  他带回来一本外国杂志。
  F:V+DV+O+来/去  他带回一本外国杂志来。
  这些句式与前面讨论的A句式不同,其宾语为典型的受事宾语。趋向补语带事物宾语时主要表达动作主体对事物宾语的作用以及(动作主体或受事宾语的)位移变化。以上三个句式都能表述这种语义,但是宾语(受事)的位置不同会影响句子的语义。
  5.1 D句式
  D句式的宾语紧随V后表示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先直接受V的作用,即动作主体先对受事宾语发出某种动作,然后再发生位移的变化(位移变化既是动作主体的,也是事物宾语的)。此句中对事物宾语来说V是宾语发生变化的最直接动力,从近邻原则来看应该放在V的后面。此时被突出的是动作主体对事物的处置后的位移,而不是位移变化后的结果。此句中对事物的作用是由“V+O”来表示的,位移变化是由“DV+来/去”来表示的。从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来看(注:关于时间顺序原则,谢信一(1994)指出像“走进来”这种形式并非是完全按时间顺序做的三个动作,但是汉语在描写此情状时创造了一个想象时间来界定三个阶段,这种想象时间的序列只是真实时间序列原则的简单引申。),D句式只是表达了先发生动作,后发生位移变化的这样一个先后顺序关系,事物宾语在受V直接作用时并没有发生位移变化。所以D句式可以用于祈使句。例如:
  (25)你拿本书进来!
  D句式里V对事物宾语直接发生作用,V与“DV+来/去”被宾语分割后,分别表示动作和位移变化。此时V与“DV+来/去”关系不是典型的动结式,似乎更接近连动式。这里的V表示方式,“DV+来/去”表示位移,所以D句式里的先后两者的关系是方式与位移的关系,正因为是这种关系,所以可以以未然的祈使句的形式出现。我们知道两个事件(H1Q986.JPGH1Q987.JPG)按先后排列的话,H1Q986.JPG如果表“目的”整个事件往往被理解为未然,H1Q986.JPG如果表“原因”,那么整个事件往往被视作已然。(注:参看古川裕(2000)。)然而,H1Q986.JPG如果表方式的话,整个事件既可以是未然,也可以是已然。另一方面,再从V与“DV+来/去”的融合度来看,其实它们的融合程度还不彻底,两者之间能加入其他成分。V后可以加“了”,DV后不能加“了”。例如:
  (26)你拿本书(再)进来!  (27)他拿了一本书进来。  (28)*他拿一本书进了来。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汉语里“把字句”既可以表示未然又可以表示已然。换言之,现代汉语里用“把字句”消解了因句式不同所产生的未然和已然意义的差异。比如例(29)和(30)分别是未然的祈使句和已然的叙述句:
  (29)李白玲说:“喝,把我的那瓶白酒拿出来。”(王朔《你以为你是谁》)
  (30)吴庆长果然掏出个碧玉烟碟,把烟全倒了出来。(邓友梅《烟壶》)
  5.2 E句式
  E句式的宾语放在“来/去”后,是整个“V+DV+来/去”的形式带宾语。与D句式一样,它表述动作主体对事物宾语的作用以及(动作主体和受事宾语的)位移变化。但因为宾语的位置在表示位移变化的“DV+来/去”后,V无法单独先对受事发生作用,按时间顺序原则,位移变化紧邻动作,位移随动作的发生而变化,然后再作用于受事宾语。本来分属两个不同概念的动作(V)和位移变化“DV+来/去”,经过融合后变为一体,同时作用于受事宾语。E句式与D句式相比V与DV的关系更接近原因与结果,类似动补结构。上面已经说过,两个事件(H1Q986.JPGH1Q987.JPG)按先后排列,如果H1Q986.JPG表“原因”,那么整个事件往往容易被视作已然。这种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也导致此句式只能用于已然,难以用于未然。因此例(31)a.能成立,b.则不能成立:
  (31)a.他拿进来一本书。  *b.你拿进来一本书!
  再从两者之间的融合度来看,E句式要比D句式高。一旦事物宾语放在“V+DV+来/去”后,V与 DV或者“V+DV”与“来/去”之间就不能插入其他成分。因此“了”只能附加在整个“V+DV+来/去”的后面,不能放在V后或“V+DV”后。(注:不过一般有“来”时可以不要“了”,“来”作趋向补语时与“了”有相同之处,即表述一种有界的功能。当然即使有“了”在句法上也完全可以。)例如:
  (32)他带回来(了)一本外国杂志。  (33)*他带了回来一本外国杂志。
  (34)*他带回了来一本外国杂志。    (35)他拿出来了一本书。
  (36)*他拿了出来一本书。       (37)*他拿出了来一本书。
  以上例句中,因为“V+DV+来/去”的融合度高,所以中间不能插入其他成分,“了”只能放在“V+DV+来/去”的后面。如果“了”的位置不对,句子就不能成立。
  5.3 F句式
  F句式的宾语放在“V+DV”后,整个“V+Dv”也是作为动补结构形式带事物宾语的,此时V的动作和DV所表示的位移变化充当一个类似复合性动词的成分。因此两者之间很难再插入其他成分,只有“V+DV”后可以加“了”,V后不能加“了”。例如:
  (38)他带回了一本外国杂志来。  (39)*他带了回一本外国杂志来。
  F句式与E句式一样,本来分属两个不同概念的动作和位移变化被融合为一体后所表示的也是动作主体对事物的作用及位移变化的实现,即随着动作的实现而位移变化也随之实现。两者之间也是一种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因此被理解为已然的事件。所以F句式基本上也不能用于祈使句。(注:关于F句式,我们从语料里找到的几乎也都是表示已然的句子,但是当DV的语义从空间位移扩展为抽象的用法时,似乎也能用于未然的祈使句,尤其是“拿出”的用法。比如:“不要怨天尤人,拿出点男子气概来!”(王小波《变形记》))例如:
  H1Q988.JPG
  F句式在表示祈使句时接受度可能比E句式高一些,但是肯定不如D句式自然。其实它正好处在 D句式和E句式中间,从它的宾语位置来看也正好处在两者的中间。在同样的语境时能表示已然这点上与E句式相同,但在“来/去”处在句末这点上,又和D句式相同。“来/去”表示以说话人视点观察的位移方向,当用在句末时更突出对位移变化的发话现场的认识,带有某种语气性质。用于宾语前说话人主观认识不突出,表示对动作及位移方向的终结点,只是起着某种有界化的作用。(注:木村英树(1984)认为“来/去”放在宾语前是以命题为前提的叙述,不注重动作,主要用于对动作完成后的状态(static)的叙述。“来/去”放在宾语后表示对现场和当前话题中的动作(dynamic)的叙述。)这也符合语气成分在外,命题成分在内这一语言码化的普遍性特征。
  不过,对“来”放在句末和放在事物宾语前在语义上有无差异(即F句式和E句式有无差异)这一问题,我们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加以论证,有待以后继续观察和分析。但是从表示祈使的D句式里“来/去”必须处在句末这一点来看,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即F句式比E句式语气程度更强、语法化程度更高)应该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注:从句末的“来”在《祖堂集》、《老乞大》里有表时体的用法也可以看出句末的“来”在语法化上所起的作用。不过,本文因时间与篇幅的限制,不能对此作详细的考察。)
  本文只是对影响趋向补语与宾语位置的主要原因及其动因作了初步的考察与分析。此外,还有一些因素会影响趋向补语与宾语的位置,如有定和无定、DV的扩展用法等,我们将另文考虑。
汉语学报武汉55~61H1语言文字学杨凯荣20062006
趋向补语/宾语/位移/相邻原则/时间顺序原则
本文试图说明为什么趋向补语的宾语为处所时必须放在“来/去”之前而不能放在“来/去”之后,以及趋向补语的宾语为事物时为什么可以有三种位置,并说明这三种位置所带来不同语义的动因。
作者:汉语学报武汉55~61H1语言文字学杨凯荣20062006
趋向补语/宾语/位移/相邻原则/时间顺序原则

网载 2013-09-10 2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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