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民主·宪政》摘要 13、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近义,还是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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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直接民主,指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的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不通过中介和代表。直接民主有两个层次上的涵义:一种指的是在具体问题上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来作出决定,但是整个国家的主导制度仍然可能是间接民主。在具体问题上的直接民主只不过是一个补充。直接民主的另一种涵义指的是整个国家在体制上的直接民主,例如雅典民主。严格意义上的直接民主仅指的是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时至今日,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国家在体制上实行直接民主。
  间接民主指的是公民通过由自己的同意所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所以,间接民主常常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即人民通过其代表来进行统治,而不是直接进行统治。在间接民主下,主人与主事是分离的,人民应该是主人,但他们必须聘用比他们更能干的仆人。由于人民并不亲自主事,所以间接民主要求有一整套的监督机构来对人民的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进行监督和防范,以免仆人滥用权力变成主人。在本文中,间接民主即指代议民主。间接选举并不等同于间接民主,因为间接选举出来的代表未必真的有权参政议政。精英政治也未必是间接民主,因为这些精英未必是通过自由公平的选举产生的,他们的权力未必受到人民的监督。
  在今天这个世界上,凡是被公认实现了民主的国家,都是间接民主的国家。所以,即使是作为直接民主发源地的希腊今日也改行代议民主。直接民主最早产生于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的雅典城邦。以代议形式存在的间接民主产生于17、18世纪的英国和美国。应当承认,间接民主从直接民主那里吸收了不少的灵感,同时也对之作了实质性的改造。
  拥护代议制的间接民主主要基于以下的理由:
  1、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不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分支。直接民主是人民不间断地参与行使权利,而间接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先赋予人民一定的权力,并对这种权力加以限制和监督。直接民主的政体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政体,直接民主的理想是一种没有止境的理想。这种理想就像试图找到最矮的山一样,既可以永远找下去,又不可能最终找到。间接民主是一种有限的政体,间接民主的理想是有止境的理想。它像寻找最高的山峰一样,一旦登上了这个顶峰,就不再有向上攀登的余地了。间接民主是因为其“高”而有止境,直接民主因为其“矮”而没有止境。
  2、直接民主不是间接民主的最高阶段。相反,间接民主不仅不是直接民主的低级阶段,反而是对直接民主经过重大改进后新的、更为合理的、更为有效的,因而也就更为先进的政体形式。所以,合理的结论是,间接民主是直接民主的高级阶段。
  3、直接民主论者要索取的不仅是更多的政治权力,而且是一种不受制约的、无限扩张的权力,一种全然不同的政治制度,一种与个人的自由根本对立的制度。而间接民主是一种自由民主,其目的是保障其公民的自由。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不同,是一种混合政体。现代代议民主是宪政、共和与民主的混合,从而有效地结合了不同政体的优势,并借助其他政体的优势来克服纯粹民主的弊端。直接民主强调政体的单一性和纯洁性,民主越直接就越纯正。间接民主论强调只有混合的政体才是优越的政体。间接民主的优势在于它是混合民主的政体,直接民主坏就坏在它是纯粹民主的政体。而间接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的制度。
  4、间接民主是一种多层次的、多次过滤的决策过程。间接民主正是靠程序上的过滤“装置”才获得了靠直接性不可能获得的防范力和制约力。相比之下,直接民主则是一种最简陋的、最粗糙的政治结构,它没有功能分化,没有过滤器和安全阀,与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格格不入。所以,基于直接民主之上的高度民主不是优越千百万倍,而是危险千百万倍。
  
  5、直接民主不可行,不仅是由于受规模难题,更是因为其本身所隐含的暴政倾向。柏克从法国大革命中察觉到了直接民主的诉求与暴政的内在关联。他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中指出,法国大革命声称要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的民主制,但我认为它正在沿着一条笔直的道路迅速地变成一种灾难而又不光彩的寡头政治。”


刘军宁 2013-08-19 10: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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