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筠:奢靡殡葬:从“房奴”到“坟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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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争位子,死后骨灰争格子”?
 
 在房价问题进入“国策”层面,困扰朝野之时,忽见墓地价格超出房价,令人惊愕,也是“盛世”新事之一。
 何以至此?从经济层面讲,很好理解,既然有富豪一掷千金建豪宅、购豪宅,那么他们也可以一掷千金为死去的家人建豪华墓地。而墓地的供应少于房地,自然就价格飞扬,这是供需关系决定的,但对墓地的需求却是社会风气倒退的结果。
 我国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国家,特别是汉民族聚居的地方人口密度极大。汉民族重土葬,如不加节制,势必死人挤压活人的生存空间。而且棺木占据有用的木材也是一大浪费。为此,近代以来提倡火葬,移风易俗。1949年以后,火葬定为国策,由政府大力推行,官员领导带头,已逐步为广大百姓接受。这是一大德政。殡葬场设存放骨灰盒之地,大大节约了空间。
 不知从何时起,土葬之风又悄悄恢复。明明已经烧成灰,却还要占一块地埋葬骨灰盒,并建墓树碑。渐渐地,墓地日益扩张,不亚于棺木占地面积,失去了火葬的意义。我国土地都是国有的,随着“卖地财政”的政策,卖墓地也成为一项政府部门增收之道,同时也加入毁山林、毁良田的工程行列。更重要的是原来建立新风尚的成就前功尽弃,一些恶俗陋习迅速蔓延,而且“与时俱进”。老百姓在坟前象征性地烧些纸钱的旧俗,如今发展到从房子到一切现代化设施应有尽有,而模型越做越精致。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有一篇小说《大喜丧》,以调侃的笔调描述一家农民出殡的情况,在焚烧的祭品中有当时时兴的自行车、电视机等的模型。这是对残存的陈规陋习的一种讽刺,读后令人捧腹。不意20年后变本加厉,不但烧的祭品日益奢侈、“现代化”,而且也与世风日下、生活腐化联系起来,据说还有烧“小姐”、模特的,以便死者(当然是男性)到阴间享受!
 这种殡葬早已超越老百姓的旧习俗,成为新贵、暴发户炫耀地位、财富的方式。与其它领域一样,官员可以动用“公家”的资源。所以某些地方官以长长的公车车队为父母办理隆重的送葬仪式,或村官家里办丧事要学校放假全体师生送殡,乃至收受各种“自愿”奉上的“奠仪”的丑闻屡见不鲜。上行下效,流风所及,殡葬仪式越来越奢华,坟墓占地越来越大,以至于人们似乎已经忘记当初提倡火葬的初衷了。这怪不得平头百姓积习难改,而是官方带头所致。最近引起热议的事件是华国锋故乡花费几千万公款、划出大片土地为其造墓。当地官员理直气壮地称“规模小了对不起他老人家”云云。这可能是这些官员的真心话,也就是在他们的观念中,坟墓越大越表现对死者的尊重。迄今见到的有关华国锋生前的口碑,都以克己、简朴为特点。果真如此,他会同意为他造墓而靡费如此巨大的民脂民膏、占据如此珍贵的土地吗?
 按照我国官本位的制度,八宝山的骨灰室已经分了等级,过去高官的骨灰盒已按级别各就其位。记得上世纪70年代,“九一三”事件后,曾有短暂的批“极左”的空隙,一部分老干部落实政策,其中受迫害而已去世的,重新开追悼会。此时发生了家属为死者争“级别待遇”、争骨灰室的规格之事。我在某一场合亲耳听到邓(颖超)大姐提及这种现象,说(周)总理批评:活着争位子,死后骨灰还要争格子,还算共产党人吗?(不过现在想来,继古埃及保存木乃伊之后,以现代高科技保存领袖尸体以供万民瞻仰,恐怕也是国际共运的“创举”。我想周本人决心不留骨灰,洒向大海,也有深意在焉。)
 为华国锋造墓一事有理由令人担忧。如果今后高官们要求“魂归故里”成风,而一旦成为贵人,故里可能就不止一处,自己的以及祖宗三代的出生地都可以成为故里。可以想见,将出现各地方官争骨灰、争相攀比墓地规模的现象,倘若家属再参与其中,将会是怎样一种景象?那就怪不得无官而有钱的人家争相营造豪华坟墓了。于是平民百姓生者居无屋,而权贵巨贾死后广厦千里。殆矣哉!
 
 莫非还要套上“经济适用墓”的枷锁?
 
 如今清明节被正式列入国家规定的假日,其用意是弘扬传统孝道,取慎终追远之意。具体落实到行动,就是鼓励清明节扫墓。这前提是家家有墓可扫。那么今后老人去世,子女似乎非买墓地土葬不可,否则以后无处扫墓,会被认为不孝,自己也于心难安。这是否无形中又提倡恢复土葬了呢?如果“墓小了对不起他老人家”成为共识,“房奴”之外又要增加“坟奴”,那些连“房奴”都做不成的蜗居客将多背一层沉重的精神负担。毕竟,现实绝不像电视剧那样,每死一个人,下一个镜头立刻就能变出一座墓碑镌刻完整的新坟。于是,生前的贫富悬殊带到死后,实际还是留给生者。“经济适用房”落实维艰,莫非还要套上“经济适用墓”的枷锁。提倡清明扫墓者不知是否考虑这些涉及千百万子孙后代的“细节”问题?
 一方面,千年文物古迹、百年名人故居在“建设”的名义下惨遭无情拆毁;另一方面,以“弘扬孝道”为名大面积占地造墓,殡葬奢靡成风。若云“传统文化”,“厚养薄葬”的古训不也是“传统”?“礼,与其奢也,宁简;丧,与其易也,宁戚”,不也是圣人之教?
 事实上,关于殡葬问题,公益性、过渡性公墓等政策,我国政府早有条例规定,不少村里也有公益性的骨灰堂,而且原则上早已有政策鼓励多种葬法。但是与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样,这些在实际行动中又是另一回事,而带头破坏者往往是执政者自己。例如用墓地营利就是政府行为。带头厚葬也主要是有权有势的人物。本来,移风易俗是一件长期、艰难的事,即使上面大力积极提倡,尚非一日之功,何况反过来,以负面榜样“以身作则”!
 与殡葬相对应的是婚礼。日见奢华靡费,令人咋舌。达官贵人中西合璧、花样翻新,尽情挥霍;平头百姓为了“面子”倾家荡产、债台高筑。此风日长,将伊于胡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美国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来源: 《同舟共进》2011年第9期
 

资中筠 2012-04-27 03: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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