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的三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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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到管理,很多人心目中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少数手中拥有权力的人,为大多数没有权力的人制订出一系列的惩戒条款,然后,再依照这个条款去规范一个单位的各样行动。这样的理解,似乎很是符合当下的现实,然而却过于狭隘。
  有人的地方,就有管理。管理的目标,在于规范人的行为,使每一个个体,都能在一个允许的条款框架内施展自己的才智,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就是说,管理的实际目标,应该在于制订出一个最大容量的框架,用来容纳框架内的所有个体以各自的方式演绎各自的事业,而不是在于制造出一系列的紧箍咒,用来限定框架内的所有个体的个性化发展。
  具体到学校管理中,管理的目的和价值,就应该在于运用全体教师的智慧和力量,制订出切合教育发展规律、适应学校的健康发展要求、适应全体教师发展与提高的规章制度,然后再用这个规章制度,来保障学校内所有成员在制度框架允许范围内的自由发展。学校成功管理的前提,是制度建设的全体参与化;学校成功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全体成员的健康发展需要,满足全体成员的个体价值实现的需要。
  然而,当下的学校管理现状却不容乐观,从各类报刊资料所反映出的问题看,各类学校中,受校长等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心态的影响,学校管理大体呈现出以下三种不同的模式,体现为三种不同的管理境界。
  一、人治——校长的人格魅力决定着学校的发展
  2006年春,笔者故乡的两位完中校长被县纪检部门“双规”了,“双规”的原因,自然是经济问题。过于集中的权力,使校长成了一所学校中至高无上的“第一人”,人财物等各种大权的独揽,让校长置身于学校所有管理条例的约束范畴之外,这自然就为各种不正之风做好了铺垫。
  校长权力的过于集中,不但使校长个人行为失去了必要的条例监控与约束,也使得学校的管理呈现出一种无序的“人治”状态。
  学校管理中,“人治”状况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学校工作的无教育理念性。一所学校,就如同一个人,是需要有一种理想和信念来作为精神支撑的。对个体的人来说,这种理想和信念是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对集体的学校而言,这种理想和信念是办一所什么样的学校,在这所学校中,学生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教育和发展,教师应该获得什么样的成长和提高,学校应该在什么样的办学指导思想的引领下,在什么样的时间发展到什么样的水平。
  然而,“人治”的学校管理模式中,校长的个人意愿,成了学校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在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利于消解不同意见相互掣肘的同时,也为学校发展中的非理性化、非长期化、非制度化、非人性化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首先,从学校教育的终极目标看,在“人治”的学校管理模式下,校长的个人意志,等同于教育的最终目标。不可否认,我们的校长中,有一大批人是有雄心有壮志的,他们在自己的教育理解之内,想要把学校办成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色、能引领某种教育方向的优秀单位。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校长和他手下的一班人勤于学习、勇于摸索,常常使得原本三流、二流的学校,短时间内便跻身于最优秀的学校行列中。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校长中,也有少数人,他们工作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讨好和迎合上级的喜好;或者是得过且过,不求有功,只求无过。这两种类型的校长治理下的学校,在校长的“短视”目标带领下,又如何能够真正依照教育的自身规律来服务教育服务学生服务教师呢?
  其次,“人治”化的学校,不是没有管理制度,而是这些管理制度,大多具有极强的随意性。无论是干一番事业,还是保全位置,都需要有一定的“政绩”做基础。对学校而言,这“政绩”的最好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升学率,而要想拥有比较理想的升学率,就需要全体教师的忘我投入。那么,如何才能调动起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呢?在“人治”化的学校中,最拿手的方法,就是随时根据教师们的表现,随心所欲地制订或废止一些奖惩条例。比如,一个阶段教师出勤率低了,便制订一个出勤量化考核条例;又一个阶段,学生的成绩出现滑坡了,再制订出一个统考成绩考核奖惩条例。这些条例,往往是在事情出现之后开始制订,再以之来评价此前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条例的制订,没有广大的教师参与,条例制订后,却偏偏又只用在教师身上。
  其三,“人治”化的学校,管理者的好恶,决定着一所学校的道德文化建设。古语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在“人治”的环境下,校长的好恶,一方面会为少数善于钻营的教师提供投机取巧的机会,另一方面,又会使得一批潜心学问的教师遭遇冷落。即使我们的管理者是个正直无私的人,也不排除由于个性的差异而带来的个人评价标准的非客观公正性。
  总之,“人治”,属于管理中的最低级状态。“人治”管理模式下的学校,校长的人格魅力,决定了学校所能够取得的成就。“人治”的管理环境,类似于“清官情结”。学校的健康发展,只能寄希望于校长是个“清官”。
  二、法治——在条例和量化数据中左冲右突
  “法治”,是高于“人治”的一种管理境界。“法治”的前提是,学校管理中,拥有一系列长期运行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不是某一任校长的随意制订,而是长久以来工作需要的积淀;不是只针对无权无职的一线教师,而是针对学校中的所有成员。
  “法治”的基础是条例和数据。这些条例和数据,其形成的理论基础,在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其形成的道德基础,在于集体内部共同认可的奖勤罚懒;其形成的物质前提,在于管理者提供初案,然后交给全体成员讨论酝酿,不断补充完善,最后形成决议。
  学校管理中的“法治”,有点类似于国家的法律。其形成于需要奖惩的事件之先,属于对事不对人的操作行为,这就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提供了必要的评价依据。
  然而,以量化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学校管理中的“法治”,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带有了相当部分的“先天残疾”。
  首先,学校工作的核心在于育人,而人的培养,是无法用数据来作为衡量标准的。量化所侧重的是数据,学校教育中的数据,最直接的体现便是成绩和名次。因此,量化考核势必要将教师的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考试成绩联系起来。这就为教师教育活动中片面追求学生成绩的提高,而轻视学生的道德培养和全面发展留下了隐患。这种隐患,眼下已在相当多的中小学生身上体现出来,表现为众多的学生道德感丧失、感恩之心泯灭、羞耻感匮乏,而这些,又必然影响到未来整个民族的文化道德素养。
  其次,学校的量化考核中,在看似客观公平的数据指标面前,却忽视了许多客观存在的不公。比如,高级教师和初级教师的教学效果的评定是否该用相同的尺度衡量的问题,教学成绩和占用学生的学习时间的比例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无法协调解决,必然带来了无限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无限加大学生的课业负担等为社会所深恶痛绝的教育弊端的出现。
  其三,以量化考核为主体的学校管理中的“法治”,将一切工作和经济挂钩,这对于长期以来轻视金钱、看重个人价值的教师队伍主体而言,其实际成效也微乎其微。而对于另一部分比较看重金钱的教师来说,它所培养起的对于数据的追求,实际上也将一个教师对于事业的热爱,局限到了对于物质的追逐之中。一旦这种物质追求的希望受挫,则势必要影响到此后的各项工作。
  所以,“法治”在建立起相对公平的校园管理评价机制的同时,也将一些无法避免的矛盾带入了管理之中。这些矛盾,不但影响到一个教师的工作热情,而且不利于整个教育大环境的建设。故而,这种“法治”化管理,只能是柄双刃剑,一方面革除了“人治”化管理中的种种病灶,另一方面,又引发新的无法规避的矛盾。
  三、德治——以教师的发展推动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学校管理中的“德治”,是建立在全体教师和谐发展的基础上的非刚性管理模式。
  “德治”的前提,是学校管理者摒弃了世俗观念中的教师仅仅是被管理者和服务者的错误理念,而把教师看成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最高和最后执行者,看成为决定一个学校生存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德治”的核心,是确立起“教师第一”的管理观。教育的最终目标,不是培养了多少个本科生,不是万人升学率达到了什么位置(这些固然很重要),而是在于培养了多少的合格劳动者。这里的合格,首先必须是道德行为上的合格,是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上的合格。一所学校,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不只是教学硬件设施和教育管理量化数据可以达到的。它需要的是学校全体教师的勤业敬业乐业和善业,需要的是教师自身高尚而独特的人格魅力的带动和引领。教育管理者只有确立起“教师第一”的发展观,才能让教师把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去。正如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长李希贵所说的那样:“学生中心、学生主体地位是靠教师去实现的。对校长来说,教师就是实现你教育思想的‘天使’,只有当教师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觉得应该把学生放在首位的时候,他们才能发自内心地这样做。”
  “德治”的基础是文化,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教育理念之上的管理文化。这种文化,形成于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教训与经验,融注着古今中外无数人的智慧精髓。因而,“德治”是理性的、是不受管理者个人意志左右、不被世俗和社会潮流支配的。具体到当下的学校教育管理中,就是只依照教育目标和教育规律来安排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只遵循教育自身的发展轨迹来运行教育流程,而不屈从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种指标,不苟且于社会流俗对于教育的指手画脚,不谄媚于教育机构本身只依照升学率而评定出的各样奖励。
  “德治”是一种境界,实现了“德治”的学校,校长和其他行政工作者的身份,便不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学校一切行政工作的核心,只是服务于教育教学服务于教师。学校会把教师的喜怒哀乐看成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息息相关的事情,会随时随地服务于教师的成长、服务于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提升。在实行“德治”的学校,校长和其他行政工作者所拥有的“实惠”,将不高于甚至低于一线的普通教师。学校中的全体成员,将以能够做一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而自豪,而不是削尖了脑袋想尽了方法要挤进行政工作的行列。
  在“德治”的教育环境下,我们倡导服务意识,实际上就是校长和其他行政工作者服务于教师服务于教学的意识,而不是眼下很多学校所实际执行的那种校长和行政班子成员用各样制度来逼迫着教师服务于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的行为。
  “德治”的结果,是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的层出不穷。诸如华东师大二附中、南京师大附中等一些老牌名校,其名声的根源,就是来自这份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德治”。因为“德”的深入人心,因为“德”的宽宏大度,才有了一所学校的主流文化思想,才有了一所学校的灵魂。
  “德治”,归根结底是一种人性的结果,是立足于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允许教师自身自由发展的管理理念的必然。
  三种管理,三重境界,希望我们所有的校长,都能在“德治”的基础上管理学校,让我们所有的学校,都成为教师发展的最好场所,成为学生成长的最好园地。
河北教育:综合版石家庄22~23G30中小学学校管理刘祥20072007
作者:河北教育:综合版石家庄22~23G30中小学学校管理刘祥20072007

网载 2013-09-10 2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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