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文化主体意识  ——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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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 朱高正)
    一、导言
  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中国现代史的原点。传统的、农业的中国面临经过工业革命洗礼的西方帝国主义的强力挑战。自此之后,内忧外患纷至沓来,中华民族蒙受了前所未有的屈辱与苦难,民族的自信心与自尊心沦丧殆尽,对传统文化由失望、质疑以至彻底的否定,对西方各种主义(isms)则几乎毫不加选择地引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方面将西方过度美化,仿佛西方即是我们未来的理想。另一方面则与传统割裂,茫然无根,文化主体意识荡然无存。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初,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工业先进国家的抵制,彼此间的文化交流几近中断。六十年代中、苏交恶,致双方各项交流合作项目被迫中止。十年文革期间则形同闭关自守,虽然维护了主权的独立,但封闭的心态也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非但对西方的认知流于片面与浅薄,对传统的无知与轻蔑亦断绝了任何理性的反省与批判。直到1978年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才逐渐全方位地与国际接轨。然而,令人忧心的是,一股崇洋的风潮逐渐蔓延开来,用洋货、学洋文、送子女出国成了普遍的时尚,而民族的自豪感反未见伸张。而市场经济的推行,使原有的社会结构和思维习惯、价值观念遭到强烈的冲击,马列主义定于一尊的地位急遽下降,而中国传统文化又在文革“破四旧”浪潮中遭到致命的打击,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顿失凭据,各个社会阶层均已出现信仰危机。在原有威权瓦解,人的欲望获得解放的情形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席卷了人们的心灵,阻碍中国迈向一个现代化的社会。要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不能只停留在政治、经济、社会层面来考虑;要正本清源,一定要从文化认同——质言之——即从重建文化主体意识着手。
    二、个人人格自觉与民族的文化主体意识
  我们若将民族视为一个文化创造的主体,则民族与个体之间有许多地方可以相提并论。一个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相当于一个人人格的觉醒。因此,为了阐明“文化主体意识”,笔者想先从“主体的时间性”(Zeitlichkeit des Subjekts)谈起。
    从主体的时间性到主体的历史性
  所谓“主体的时间性”系相对于“客体的时间性”而言。人做为一个认知的主体,并非存立于时间里面,时间乃是由人的主体性所赋予的。譬如:“钟声在响”或“钟声曾响”。“声响”本身是一回事,那是声音本身在客体方面的时间性;至于“我”“听到”钟声在响或“我”“曾听到”钟响是另一回事,是主体方面的时间性。由于主体具有时间性,认知主体得以将杂多的现象世界依序排列,分其先后。主体若是没有时间性,则任何思维、反省皆不可能,最后导致所有的意识活动皆不可能。换言之,时间性是内含于做为一个认知主体里面,是任何一个认知主体所不可或缺者。回到刚刚声响的问题来做比喻:客体上的“钟在响”与主体上的“我听到钟在响”,其中有事实上的“时差”;即当我“感受到”钟在响时,钟可能已经不响了。我基于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经由“回溯”而推论出“刚才钟在响”,这种回潮的能力称为“回顾”(Retention)。“回顾”的概念告诉我们:我们在从事回顾时,无法针对严格意义的“现在”去回顾,只有对“过去”(也许是刚刚溜逝的“过去”)才能够回顾;在反省时,也只有对“过去”的事才能够反省。
  人做为一个认知的主体,除了回顾的能力之外,还有“反省”的能力。反省是经由回顾,针对外在的客观事物所为的有意识的认知活动:更深一层则是对认知主体自身的反省,这就是“自觉”,亦称为“二度反省”(即针对“反省”再予以“反省”)。在时间上,将“此时自觉”与“彼时自觉”以至时时刻刻的“自觉”贯串起来的即靠“统觉”(Apperzeption),亦即“自觉的先验统一性”。主体的自觉经由“统觉”而得以贯串成一致的整体,即形成主体之所以为主体的“主体性”(Subjektivitaet)。在“主体性”确立之后,每个主体都拥有其自有、独有、固有的历史的能力,称为“主体的历史性”(Geschichtlichkeit des Subjekts)。
  只有认知主体才有从主体的时间性发展出主体的历史性的可能。人做为一个认知的主体,每个人都有独特的经验和背景,经过回顾与反省,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所独有的“历史”。此外,人是一个存有,存有在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时空之中;而人有思维、欲求、计划以及着手施行的能力。因此,每个人的生活均有其独特的历史,每个人也可以经由自己的企图心与努力开发出专属于自己的精神内涵。把主体在各个时段的所思、所欲、所求、所为贯串起来,在真实的人生中不断地加以充实、贯彻的能力,即是预设了“主体的历史性”。
    内在的我性与人格的自觉
  由“主体的历史性”可进一步引申出人“内在的我性”(innere Ichheit)。“内在的我性”是相对于“外在的我性”而言。某人出生于何时何地,在何处就学、工作、游历,这是“外在的我性”。“外在的我性”可能是被决定的,是不自由的,但“内在的我性”却可以是很自由的。所谓“你可以限制我身体的自由,但无法限制我思想的自由”。每个人“内在的我性”不同,因为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自己的愿望、企图、成败、荣枯、喜怒,每个人真实的人生过程中所发生、接触者皆形成其精神内涵的一部分,这些“内在的我性”积累下来,整体而言即是“人格”(Personlichkeit)。
  每个人都有独特的人格,对此人格予以反省,如何而后能克服人格既有的缺憾,或如何而后能充分地发展或实现固有的才分,即是“人格的自觉”。有自觉人格的个体,必然是活在对过去不断反省、检讨和重新评价之中,并以此做为基础,决定现在,规划未来,从而发展出更丰富、更健全、更充实的精神内涵。只有对“过去”不断反省、检讨、批判、重新评价,从“过去”自我学习,汲取教训,这种“过去”才是鲜活的、有新义的,也才能不断影响现在的决定和对未来的规划。
    文化主体意识的凸显
  一个民族跟个人一样,有其“主体的时间性”;即一个民族不再只像一般人生活在时间之中,而是以全民族为主体赋予时间以意义。在此情况下,依据前面的论述,一个民族将“回顾”过去对整个民族有意义的事件或决定,并进而予以“反省”,并对此“反省”再予以“反省”,从而产生民族的自觉。再藉着民族“自觉的统一性”,将“此时自觉”与“彼时自觉”贯串起来。此民族“自觉的统一性”即民族文化“主体性”之显现,该文化主体即拥有该民族自有、独有、固有之历史的能力,称为民族的历史性。藉着民族的历史性,这个民族能够清楚地判别过去的光荣、耻辱,知道有过什么重大的成就或严重的挫败,知道如何合理地规划全民族未来的发展,在此情况下,一个民族做为一个文化的单元,也有其“内在的我性”。
  “文化意识”即将整个民族“内在的我性”综合起来,对其做有意识的省察。优越之处继续保存,不足之处予以加强,欠缺之处加以改进,如此即是文化意识的觉醒,也就是“文化主体意识”的凸显。
  主体性的凸显,对个人而言是认识自己、批判自己、超越自己,从而创造自己。对整个民族文化而言,则是接受传统、承认传统,进而认识传统、批判传统、超越传统,从而创新传统。易言之,我们绝不仅仅是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承受者而已,我们更肩负着检讨、批判、创新文化的责任;我们不只是被动地、无意识地承受传统文化的“客体”而已,我们更是重新评价传统文化,进而开创新文化的“主体”!如此的传统才是活的传统,如此对过去的传统文化负责的文化创造,才是真正的文化自由创造!
    三、以思想“再启蒙运动”推动文化主体意识的重建
  一个具有文化主体意识的民族,知道面临问题时,如何衡量客观的条件和主观的能力,知道审时度势,深入大环境,而后将问题加以解决。百余年来,我们的文化主体意识沦丧殆尽,对传统失去了回顾与反省的能力,以致面临问题时,不知何所适从,遑遑如丧家之犬。须知追求现代化不能脱离传统;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以彻底否定自己文化传统,而完成现代化的。由此可见,文化主体意识的重建,不仅决定了中国大陆经济改革的成败,更决定了中国全方位现代化的目标能否达成。为唤醒全民族有意识地接受,有意识地承认我们所独有的传统文化,以重建文化主体意识,就必须推动一场“思想再启蒙”运动。
    西欧经由启蒙运动进入近现代社会
  其实“启蒙运动”是欧陆文化史上最活泼、最具冲击力的知识分子自觉运动。它针对当时的社会、文化进行全面的反省与批评,影响所及,扭转了整个历史发展的轨迹,欧洲正是经由启蒙运动而进入近现代社会。因此,今天中国要完成全方位的现代化,也亟需一场适合中国国情的启蒙运动。
  十八世纪的欧洲虽然已挣脱出黑暗时代的中世纪达三百年之久,也已受过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及宗教改革的洗礼,但基本上,仍只是停留在整理古希腊、罗马文化的阶段以及局部性地承认信仰自由而已。个人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微不足道,贵族及高僧是天生的统治者,他们可以不识之无,却仍然安居统治阶级。反之,那些以哲学家自许的启蒙运动人物,虽然学富五车,却得听命于不学无术的贵族及高僧。就在启蒙运动的大洪流中,他们发现了“理性”的伟大,中国不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吗?没有教会、没有贵族阶级的中国之所以发展出那么典雅的礼俗文物、典章制度,有那么大的广土众民,有如此悠远的历史传承、杰出的科学成就,就是因为中国的古圣先贤很早就把理性运用到政治、社会、人事各方面。
    没有中国的榜样就没有启蒙运动
  其实,自马可波罗以迄十七、八世纪,中国一直是欧洲各国艳羡仿效的对象。欧陆大哲学家和数学家莱布尼茨(Leibniz,1646—1716),一生即对中国文化推崇备至。莱布尼茨正是在1703年研读伏羲六十四卦方圆图之后,才有信心将其论文《关于仅用零与一两个记号的二进制算术的说明并附有其效用及关于据此解释古代中国伏羲图的探讨》发表。莱布尼茨发现,以零代“阴”,以一代“阳”,则乾卦()之值为六十三(1×2[5]+1×2[4]+1×2[3]+1×2[2]+1×2[1]+1×2[0]=63),坤卦()之值为零(0×2[5]+0×2[4]+0×2[3]+0×2[2]+0×2[1]+0×2[0]=0),井卦()之值为二十六(0×2[5]+1×2[4]+1×2[3]+0×2[2]+1×2[1]+0×2[0]=26),六十四卦之值刚好对应从零到六十三。而二进位算术就是今日电脑的理论基础。
  莱布尼茨最尊敬的统治者也是当时中国的皇帝康熙(在位期间1662—1722)。康熙皇帝不但精通当时由耶稣会传教士带来的西方科技,如天文、数学,也亲自撰写数学着作《数理精蕴》;其对传统文化的承续与发扬更是不遗余力。康熙五十一年,他有感于朱熹“集大成而绪千百年之绝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的伟大贡献,下诏升朱熹配祀孔庙“十哲”之列,朱熹的牌位从孔庙东庑移入了大成殿。康熙五十二年,又亲自指派福建出身的大学士李光地编纂《周易折中》,总结了历朝以来的易说。而莱布尼茨本人也对数学与易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如发明微积分及发展易学的数理研究。难怪其言及康熙皇帝时,常流露出一份孺慕之情。莱布尼茨做为欧陆理性主义的宗师,最推崇中国文化,尤其赞扬中国在实践哲学上的表现,这对后来的启蒙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易言之,没有中国的榜样,就没有以理性为主导的启蒙运动。
  十八世纪初,哈勒大学已成为启蒙运动的重镇。被公认为莱布尼茨传人,也是启蒙运动健将的吴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于1721年出任哈勒大学校长的就职演说中,坦承他的道德哲学基本上和中国的孔子是一样的。他盛赞中国虽然不是基督教国家,却拥有极为良好的社会礼俗及典章制度。这个见解和当时欧洲人的历史经验大相迳庭。盖希腊、罗马以外的欧洲人皈依基督教以前野蛮无文,因此,认为任何尚未皈依教会的地域也都是野蛮无文。吴尔夫则认为这种推论是昧于事实的,他认为没有教会的中国之所以能发展出如此高的文明,均拜孔子之赐。因为孔子提倡理智的人生态度,摆脱迷信的羁绊,“不语怪力乱神”,处处“克己复礼”。可见“理性”除了在理论上可以发现、认识真理外,在实践上也可以建立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社会礼俗与典章制度。这与是否皈依基督教毫无关系。这种大胆的见解自然触怒了当权的教会,因此吴尔夫被迫离开在哈勒的教职。三年后,才又回到哈勒,建立了彻头彻尾的理性主义,以“理性”为人的本质,认为经由理性,一切的弊端均可扫除,经由理性,人类社会可以不断进步,以至于完善无缺。
    康德——启蒙运动的哲学家
  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标帜着启蒙运动的顶峰。普鲁士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则总结了法国大革命前夕哲学思想的成就。康德的老师克努臣(Martin Knutzen,1713—1751)是吴尔夫的学生,而康德在大学里讲授伦理学与法权哲学时所选用的教科书的作者——主要是包姆加顿(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1714—1762)与阿亨瓦(Gottfried Achenwall,1719—1772)——亦属莱布尼茨——吴尔夫学派。莱布尼茨与吴尔夫均对中国文化推崇不已。由此可见,康德也深受中国文化的薰陶与启迪,难怪长久以来康德被称为“哥尼斯堡的中国人”。也正因如此,才得以成就其宏伟庄严的哲学体系。
  《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的作者卡尔·波帕(Karl Popper)于1954年,为纪念康德逝世一百五十周年,应英国国家广播电台(BBC)之邀,发表专题演讲,题为《康德——启蒙运动的哲学家》,将康德定位为启蒙运动的导师。康德在《何谓启蒙运动》(Was ist Aufklaerung)一书中将“启蒙”界定为“一个人要从归咎于自己的未成年状态中走出来”。所谓“未成年状态”乃是指若无第三者从旁指导,就无法运用自己理性的状态。至于哪一种未成年状态是该“归咎于自己”呢?康德说,不是因为他心智尚未成熟,而是因为他缺乏决心、勇气和担当,致不敢独立运用自己的理性。所以康德认为,启蒙就是要求每一个人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每个人针对任何可以公开评论的事物,把自己内心的看法、想法讲出来,让别人可针对你的看法提出评论。相对地,你也可针对别人对你的看法的评论,再予以公开评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公开讨论的情境,社会也就逐渐走向开放体系。
  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也出现了一位被尊称为“现代日本教育之父”的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他也是现在日本庆应大学的前身——庆应义塾的创办人。福泽谕吉一方面引介西方思想,一方面竭力呼吁:要把日本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其先决条件就是要培养现代化的国民,而现代化国民的特质就显现在具有独立精神气象的人格之上。有独立自主的国民,方有独立自主的国家。福泽氏的思想促成了明治维新,对往后日本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五四运动与文革
  在近现代的中国,以知识份子为主的五四运动,在某种意义上,本也可说是一个启蒙运动,然而其最大的不幸,就是号召“打倒孔家店”,从根全盘否定了中国自己的文化。到了十年文革期间,更全面而彻底地打击传统优秀文化。这使得原来立意良善、有除旧布新的、进步意义的五四运动和文革,反过头来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事业。
  康德曾说:“经由革命固然可以推翻个人的专恣、暴虐,但新的成见取代旧有的成见,会继续宰控大众。真正的改革是思维方式的改变。”盲目的激情并不足以成事;惟有透过理性的反省与批判,立足于传统,超越与创新才有可能。
    四、培养具有独立自主人格的国民是重建文化主体意识的提前
  “思想再启蒙”运动的目标即是鼓励每个人勇于运用自己的理性,亦即席勒(Schiller)所言:“要有勇气!”(Sapere aude)惟有发挥启蒙的精神,勇于运用理性,拒绝做个性与惯性的奴隶,才有独立自主的人格。换言之,建立具有独立自主人格的国民,是重建文化主体意识的前提,也是“思想再启蒙”运动的核心。
    人格的自由、自律与自主
  独立自主的人格则彰显在人的自由、自律与自主之上,有关这个问题,在哲学史上康德探讨得最为深刻,他在其晚年名着,即1797年出版的《道德形上学》中,将“自由”界定为“人可以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而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能力”。经验因素的制约指的是一般经验法则的规制,如好逸恶劳、趋福避祸、贪生怕死等社会心理法则。人虽然会受到这些经验法则的“影响”,却不见得因而受其“决定”。人之所以有价值,在于人有自由意志,人不但可以认识经验法则、运用经济法则,尤其可贵的是,人也可以悖逆经验法则来定其行止。亦即人可以超越经验上的限制,摆脱外在诱惑或内心欲念的制约,而使纯理的要求——不单单停留在“理论的层次”——脚踏实地成为指导我们立意与行为的最高原则。易言之,由于人是有理性的,因此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所以人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成为自己的行为的立法者,这就是“自律”的意义。而因为人可以规定自己的行为,因此,人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自我负责的精神,正是人具有主体性的表徵。而人性尊严也在意志自由里表露无遗。
  举例而言,某甲在人潮滚滚的上海滩捡到十万块时,众目睽睽逼得某甲只有将这十万块送交公安。虽说拾金不昧,但却是外在条件决定了某甲的行为,故其行为并无道德价值可言。假若这十万块掉在空无一人的荒野上,纵然将其据为己有,亦无人知晓,但某甲却毅然决然地将这笔钱交给公安,因为理性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非我所有者,即不应占为己有。道德价值就在这服膺理性的要求上显现,这也就是自由。再假设当某甲在茫茫荒野捡到十万块时,其亲人正患重病,亟需这笔款项;或者刚好失主对某甲积欠巨额债务,迟迟不还。然而某甲仍然把这笔钱送交公安,如此,尤见其道德价值之高。由此可见,当私欲愈强而能加以克制者,或者外在的诱惑力愈强却能有所不为者,其道德价值就愈高,也愈能凸显人的主体性。
    “自由”就是“克己复礼”
  “自由”理念的严谨论证固由康德所完成;然而,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孔子即以简洁有力的四个字将“自由”的精蕴完整地表达出来,即“克己复礼”。南宋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1130——1200)将“克己复礼”诠释为“克制一己之私欲,回复天理之本然”。心学传人王阳明(1472——1528)则将之解释为“存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朱子与阳明先生做为传统儒学的两大流派——理学与心学——的宗师,于此并无异见,与前述康德对“自由”的定义若合符节,但前者远比康德早了六百年,后者亦早了二百多年。“克己复礼”所蕴涵的“自由”精神毋宁是传统儒家的基本信念。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又说:“为仁由己,而由乎人哉!”孟子也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这种主观能动的精神正彰显“人格的自由、自律与自主。”因此,康德所建构的实践哲学体系,实渊源于儒家思想里“克己复礼”、“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的崇理讲理的人生态度。
    五、社会自由主义、调和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
  长期以来,人们多把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视为互相排斥的思想流派。其实,社会主义所批评的自由主义只是“与个人主义或资本主义相结合的自由主义”。而自由主义批评社会主义,亦并非全然否定社会正义和平等理念。至少康德的思想体系与社会主义不但不对立,且可相互辉映。十九世纪下半叶,也有一批康德学者投入社会主义运动的洪流里,其中以福连德(Karl Vorlaender,1860—1928)与阿德勒(Max Adler,1873—1937)两人最为着名,他们发表了一系列的专门着作,阐述社会主义思想与康德哲学的联系。相反地,共产主义领袖中,受康德感召者亦不在少数,其中以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1850—1932)最为有名。何以康德哲学会出现社会主义,这根本上与十九世纪中叶以来激烈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分不开。易言之,将康德批判哲学用来解决工业革命所带来的不公、不平、强凌弱、大欺小的社会问题,就自然而然形成“社会自由主义”或“社会主义自由主义”(Sozialistischer Liberalismus)。兼含“自由”与“平等”两大理念的“社会自由主义”正好可以调和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以社会主义修正自由主义的弊端,以自由主义补足社会主义的缺失。
    “互为主体性”是“社会连带”的基础
  “社会自由主义”追求“人格的自由、自律与自主”。但人也是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人,个人无法脱离社会网络而独自存在。人只有在社会生活中与别人交往,才能发展出独立自主的人格。所以,人在建立自己主体性的同时,亦必须承认他人的主体性,此即“互为主体性”(Intersubjektivitaet)“互为主体性”的概念,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正和作为儒家思想重心的“仁”意义相通。二人为仁,仁就是讨论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尽己之谓忠,恕则是推己及人,推己及人正是“互为主体性”之意。
  这种“互为主体性”的概念正是“社会连带”(Soziale Solidaritaet)的基础。社会连带即是“团结”,也就是意谓着“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的互助,也意谓着“世代”与“世代”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的相连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天道观,和“不患寡而患不均”、“损有余以补不足”、“衰多益寡”,“称物平施”等思想,其实就是“社会连带”观念的古代版。
    “社会自由主义”合于中庸之道 
  在此笔者要再度强调的是,“社会自由主义”绝非舶来品,相反的,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宝贵精神遗产。中国是广土众民的大国,对不同的思想文化有着极大的包容力——这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最大不同之处。举例来说,在西方“有神论”和“无神论”间的争议绵延数千年而不绝,甚至从“有神论”发展为“一神论”,持“一神论”之见的不同教派势不相容,终于演成惨烈的宗教战争。在中国,“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争论,却几乎不曾成为思想界讨论的主题。历朝能臣的治国思想莫不兼采众家学说之所长,而少有独持一家之见者。这种兼容调和各家思想长处的“中道”思想,在力求百家争鸣的哲学思想领域,固不足取;然而在政治上却是唯一务实可行的方案。
  其实,这种“中道”思想早就存在于中国人的心灵深处。相传,当尧将帝位传给舜时,赠以“允执厥中”四字。舜把帝位禅让给禹时,将之扩充为十六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意谓“人心”易受外物诱惑而为私欲所蒙蔽,因此危惧不安。“道心”,即义理之心,却又如此隐晦不明。惟有专注精诚,使“人心”不致偏离“道心”,才能执守中道。朱熹针对这“十六字心传”阐明道:“夫尧、舜、禹,天下之大圣也。以天下相传,天下之大事也。以天下之大圣,行天下之大事。而其授受之际,丁宁告戒,不过如此。则天下之理,岂有以加于此哉?”(见《中庸章句序》)朱熹对传统文化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发扬了传统的中道思想,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并列为四书。《论语》与《孟子》提倡“克己复礼”的“自由”精神,《大学》亦以“明明德”为中心彰显了人的主体性。《中庸》则将中庸之道精微地落实于慎独的至诚之道。而儒、道二家所共尊奉的《易经》更将中道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今日的“思想再启蒙”运动所要求的“社会自由主义”正是渊源于中国传统中庸之道。
    中国原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
  缅怀历史,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国仍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春秋战国以来,即有私学,每个人经由自己的努力,布衣可以为卿相。历来皇帝开科取仕,即使门阀观念最重的魏晋南北朝亦不会排除平民参政的管道。这一套文官制度,英国一直到十七世纪才间接由新加坡学得。以唐朝为例,皇帝的敕书须经凤阁鸾台,即中书省拟案,门下省副署,始为有效,所谓“不经凤阁鸾台宣过,何名为敕”。在帝制的形貌下自有一套权力制衡的制度,比起十六世纪还在讲绝对王权的欧洲来强得多了。中国雄据东亚大陆,自盘庚迁殷(西元前1384年)迄今已逾三千三百年,历史未曾中断。偌大之民族,繁衍不息,环顾古今中外,可谓绝无仅有,若非中国传统文化有过人之处,拥有完备的典章制度,何以至此!
  即使在明末清初因欧洲耶稣会传教士来华传教所带动的中西文化交流之中,中国的礼俗文明与完备的典章制度仍极受欧洲知识界的推崇。只可惜清雍正帝因故禁止传教士来华活动,中西文化交流因此中断。经过一百多年的闭关自守,塑造了国民故步自封的偏颇心态。等到再度与西方接触时,西方已经过启蒙运动与工业革命的洗礼。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中国毫无招架之力,原来唯我独尊的天朝美梦彻底粉碎,民族的自信心与自尊心丧失殆尽,传统文化遭受无情的污蔑与打击。其实,近二百年来的政治菁英与知识菁英才应对近现代中国所蒙受的屈辱与苦难负起最大的责任。不明就里,盲目指责传统文化,归罪祖先,乃是败家子的行径。今天唯有重新了解历史传统,确认中国人的智慧。我们的祖先在古代既能随着不同的历史与社会条件,迭创令人赞叹的良法美制。我们没理由不相信,身为子孙的我们也同样可以顺应时代的需求,成功地完成现代化的艰巨工程。
    六、结论
  自鸦片战争以来,任何关心中国现代化的人士都必须针对以下两个严肃的课题提出解决的策略:第一是如何解放国民生产力的问题,即工业化的问题,亦即如何让市场经济在中国发达起来的问题;第二则是在国民生产力解放之后,如何将创造出来的财富公平分配的问题,此即社会主义想要解决的问题。
  1949年之后,台湾走市场经济道路,中国大陆则实行社会主义。然而,台湾近年来的民主化,使得社会上的弱势团体,如妇女、劳工、原住民等的地位渐受重视,社会安全支出逐年增加,即意味着台湾在社会政策上开始向左转。而中共自1978年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扬弃左倾冒进路线,经过十四年的摸索与总结经验,终于在1992年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打破了长期以来刻板的二分法——即将社会主义等同于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等同于市场经济。当我们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界定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提升综合国力,增进人民福祉,以达成共同富裕的理想,而采行的广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的政策的总称”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可以界定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在联邦德国行之有年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反映在国家经济政策上,乃要求维持一个平行四边形,即除了经济成长与物价稳定外,也兼顾充分就业与社会正义的维护,亦即坚持共同富裕的理想。
  但是,一项制度的建立,有赖与该项制度相配套的精神意识之支持,该制度才能稳固而长久。脱离了传统,缺乏文化主体意识,任何创造的发生,都将是偶然,稍纵即逝。如何在传统文化中抽取固有质素,赋予新意,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提供文化基础,乃当代各界菁英责无旁贷的重任!立基于传统的“社会自由主义”正可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意识形态理论基础,也是重建文化主体意识的张本。我们需要“思想再启蒙”运动,以唤醒全民族有意识地接受并承认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为我们所固有、所独有,并进而认识传统、批判传统、超越而创新传统。诚如《书经》所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惟有立大根大本于传统,重建文化主体意识,满怀自信,迎接挑战,中国才能跨出贫穷与落后,跨出一百五十年来的屈辱,更跨进一个崭新的时代,让中国有尊严地与其他文化系统平等交流,进而丰富全人类的生活内涵。
                          责任编辑:魏长宝
  
  
  
社会科学战线长春028-036J1文艺理论朱高正19951995 作者:社会科学战线长春028-036J1文艺理论朱高正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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