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理性人假设的辨析

>>>  史地研究雜志方面文獻收集  >>> 簡體     傳統


  一
  一切社会现象,包括物质产品、社会制度及思想文化,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的说法,都是一种有别于自然物的人工物(注:西蒙:《人工科学》,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一章。)。人工物与自然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工物既要顺应自然规律,又要适应人的目标。因此,经济变量和经济制度的性状并不是由与任何人的动机都不相关的所谓的客观规律决定的,而是在具有一定动机的人的相互博弈下形成的,因此,对它们的研究就离不开对人们经济行为动机的考察,就必须以一定的经济行为动机为前提。
  人们经常把行为动机看作是由制度(尤其是所有制)决定的。确实,中世纪的庄园主不会产生追求利润的行为动机,现代大公司的经理不会产生追求领地扩张的动机,因此似乎应当以制度而不是以行为动机作为分析的前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大多数教科书正是这样做的。它们以法律意义上的公有制为出发点来建立整个理论体系(注:〔南〕亚历山大·瓦茨伊奇:《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未决问题》载《经济学译丛》1983年10月号。)。这种以经济制度(尤其是所有制)为理论出发点的看法,实际上忽略了人们从事活动的动机是一个层次结构这一事实,因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区别:人们从事活动的根本动机与这一根本动机在不同制度下的具体形式(简称具体动机)。根本动机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不取决于特殊的制度,不随制度的变化而变化,制度只不过使它采取了与该制度相适应的具体形式。具体动机才是制度的函数。
  以往的经济学文献往往不区分这两个层次,往往用欲望、需求、偏好、效用函数、目标函数等术语把两个层次的动机混合在一起加以表达。贝克尔(注:〔美〕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8页。)也许是区分动机的这两个层次的第一位经济学家,这里所说的根本动机便类似于他所说的实质性偏好或实质性目标。为了在术语上明确区分动机的这两个层次,下面将用“欲望”这一术语专门表达根本性动机,用“需要”这一术语专门表达特殊的具体的动机。欲望与需要之间的差异可用下例说明:当一个人饥饿时,他的欲理就是要觅食充饥,这种欲望不受社会制度、社会环境的影响,只受到人的生物本能的影响;但他需要什么食物,是面包还是馒头还米饭,是猪肉还是牛肉,则深深受到社会环境包括制度的影响。可见,社会环境包括制度对个人行为动机的影响主要是涉及需要,而不是涉及欲望。
  由于未能区分欲望和需要,未能度分个人行为动机一般的抽象的层次和特殊的具体的层次,故新古典经济学家(包括新制度主义者)往往坚持人的行为动机的超历史超制区的性质,把不变的偏好作为基本分析前提之一。为此,他们遭到其他一些经济学家的尖锐批评,其实他们只是看到了一般的抽象层次上的根本性行为动机的特征,但忽略了特殊的具体的层次上的行为动机的特征。另一方面,象马克思和美国老制度主义者如凡勃伦(注:Hodgson,G.M.(1991,1993),"Institutional Economics:Surveying the'Old' and the 'New'"in 《Metroeconomica》44:1,PP.001-028)等人则认为人的行为动机难以摆脱环境(包括制度)的制约,具有具体的历史的内容。其实他们只看到了特殊的具体层次上的行为动机的特征(注:Hodgson,G.M.(1993)"Introduction"in Hodgson,G.M.(ed)《Eoonomicsof institutions》Published by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而没有看到一般的抽象的层次上的根本性动机的特征。这两种看法各看到了硬币的一面。
  二
  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一般的抽象的行为动机,即由人的生物本能所决定的具有超历史超制度性质的根本性行为动机,是追求自身欲望的满足。人是自然界的变迁中所产生的高度有序的系统,为了把这个系统维持在高度有序的状态中,每个人都必须不断地从外界输入并蓄存物质、能量和信息。这种从外界输入并蓄存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欲望,从实质上讲并非每个人的一种主观愿望,而是每个人作为具有特殊结构与功能(包括意识功能)的有序系统的客观属性。这种输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而为了使外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采取适以被人所输入的形式,人们就要进行一系列活动,这类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
  人作为一个通过意识来实行部分自我控制的系统,从外界输入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客观属性,往往表现为追求各种欲望的满足。因此,追求自身欲望的满足(简称追求满足)或追求广义的快乐,是人们进行经济活动以及其它一切活动的根本动机(注:参阅〔德〕石里克:《伦理学问题》,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二章,第6节。)。
  人的欲望或行为的根本动机是多维的,或者说是多方面的。各种欲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序关系及互补和互斥关系。序关系是指不同维度的欲望,或者对个人来讲其重要性有差异的,或满足时存在先后顺序。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他的需要层次说中给出了一种序关系,他把个人需要分为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免受伤害和剥夺)、社会需要(感情、爱、归属感)、受人尊重的需要、实现理想的需要;并认为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序关系,即只有当上一种需要满足到一定程度后才会形成下一种需要(注:参见马斯洛:《动机与人格》,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马斯洛所讲的这些“需要”就是本文所讲的各种维度上的欲望。对于他提出的欲望的这样几个维度以及它们之间的序关系,人们往往有不同意见。本文不拟详述这个问题,只是简单地肯定欲望的多维性及各种欲望之间的可序性。欲望的多维性意味着人们不会满足于那些只有助于满足个别维度上的欲望的制度,而是力求得到满足多种维度的上欲望的制度。一种制度若只能满足人的生存欲望,但不能满足其它的欲望,则它决非最佳制度,当然它优于不能满足生存欲望的制度。
  互补关系是指不同欲望之间的满足会相互促进。如生存欲望的满足有助于个人去追求其它欲望的满足,而其它欲望的满足又使得生存欲望的满足能给人带来更大快感。
  互斥关系是指不同欲望之间在特定的客观环境的约束下会发生冲突,即某些欲望的满足要以另一些欲望的不满足为代价,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互斥关系往往使得制度的选择成为难题,因为一种制度也许能满足某些维度上的欲望,却同时又妨碍另一些维度上的欲望的满足。
  欲望的这种多维性、可序性、互补性和互斥性构成了选择理论的基本前提。
  三
  人不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而且还是社会意义上的人,因为单个人这个系统必须依赖社会这一更大的系统才能维持下去。而社会又总是按一定的制度把单个人结合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制度就制约了人们根本动机的具体表现形式,使根本动机表现为特定的行为(包括经济行为、政治行为及其它一切非本能的行为)目的或需要。随着制度的变化,具体动机也相应变化。这种情况往往使人们误以为具体动机完全由制度决定,忽略了它只是根本动机的特定表现。根本动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遗传决定的,而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则大多由环境、社会和文化诸因素决定(注:参阅〔美〕爱德华·O·威尔逊:《人类的本性》,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追求自身欲望的满足或追求快乐,作为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根本动机,并不意味着人必定是损人利己的。这种根本动机既可能具体表现为利己动机,通过利己但不损人的方式或者损人利己的方式来实现;也可能具体表现为利他动机,通过利他不损己的方式或舍己为人的方式来实现。因此,以这种根本动机为分析前提,并不否认人们在某些特定场合中的舍己为人行为,只是指出这种行为同样源于行为者追求欲望的满足,追求快乐。根本动机与各种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附图F111h02.JPG
  舍己为人的行为意味着行为者追求满足追求快乐的根本动机具体表现为利他的动机,或者说主要表现为利他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他的动机无法得满足,将是一件更痛苦的事情,即使其它一些个人的欲望得以满足。人类历史上许多英雄主义行为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这些英雄感到利他而牺牲自己比利己而牺牲他人更能够使自已感到满足和快乐(注:参阅〔德〕石里克:《伦理学问题》,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二章,第7节。)。这此事例表明了前面所说的各种维度的欲望的可序性和互斥性。
  对于人们的利他行为,有必要区分两种类型(注:参阅〔美〕爱德华·O·威尔逊:《人类的本性》,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种可称作“软”利他,这种利他行为背后的动机,是寄希望于别人在日后也采取同样行为,受惠者日后将施惠于己,即以现在的利他行为交换受惠者日后的利他行为。这类利他行为的结果是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互惠体系。“养儿防老”“投挑报李”便是这类“软”利他行为的典型。另一种可称作“硬”利他行为,即行为者并不指望从受惠者的回报中取得满足和快乐,只是单纯从利他行为本身获取满足和快乐。“软”利他行为的根本出发点仍然是一种利己主义,但并非损人利己或对别人漠不关心这些类型的利己主义。“硬”利他行为才是彻底的利他主义。
  人们追求自身欲望满足或追求快乐的根本动机,为何会具体化为不同的行为动机,有的利已有的利他?为何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在大多数活动中具有利己的动机或具有以利己为主要特征的效用函数?为何历史上时常会出现少数以硬利他行为为特征的英雄人物?对于这类问题的解答,实在不是本文的任务,而是伦理学(尤其是解释伦理学和实证性伦理学)、心理学及生理学的工作。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试图从基因层次出发去解释利他行为(注:参阅〔英〕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但这种解释至多只能说明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人群(动物群)中间的利他(包括“硬”利他)行为,但无法解释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群中的利他行为。而这种行为恰恰是人类社会(动物社会中决无此种行为)中常见的、独有的。
  利己动机对制度演化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千千万万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望,共产党便不可能把他们团结起来去推翻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同时,利他动机对制度演化的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历史上若没有少数人的献身行为,大多数国家都可能沉湎在各种各样腐败低效的制度中无力自拔。利他动机对于分析纯粹的经济现象可能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因此把它抽象掉并无多大关系,但分析制度演化时,决不能把它抽象掉。在为制度演化分析提供个人行为假设时,必须注意这一点。
  四
  经济学不拟具体分析人们各种具体行为动机的产生原因,只是以一定的行为动机或效用函数作为既定前提,来分析人们的行为方式及后果。那么应当以何种行为动机或效用函数为既定前提呢?本文首先考虑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
  在经济学说史上,亚当·斯密明确地把自私自利的经济人确定为经济分析的出发点。正因为此,他才能够出色地描绘了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实际上,如果不从他的经济人出发,就无法说明市场是如何完成资源配置功能的,他的价值论和分配论也同样建立不起来。直到今天为止,西方的经济理论事实上依然是把斯密的经济人作为不言而喻的分析前提,并且进一步认为经济人行为的准则不仅是追求一般的自身利益,而且是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事实上,也只有把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的经济人作为分析前提,才能说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整套机制。在这个问题上,斯密的错误不在于找错了分析的出发点,而在于把一定生产关系中人们经济行动的根本动机的特殊表现(追求利润),看作是普适的永恒的动机。
  马克思反对把抽象的经济人作为分析的前提,强调人们的经济行为动机总是受制于人们所处的生产关系的,强调特定生产关系中的特定动机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但他的理论并没有否认,也无法否认人从事经济行为的根本目的是追求欲望的满足。试问,如果资本家都是清心寡欲之徒,他们又何苦去追求利润呢,追求利润的动机,正是资本主义条件下,处于资本家地位上的人追求满足的特殊表现形式。再试问,如果工人的根本动机不是追求满足,那么他们又何必去追求政治上经济上的解放呢?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解放自己才是最终目的,解放全人类只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最根本的途径。由此看来,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隐含前提依然是:人们只是追求自身满足的。
  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与稀缺性假设一起,构成经济学,主要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最最基础的两块拱石。它们适用于经济学的所有分支领域,缺少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经济学都将不再是经济学。而经济学中的其他假设,如完全竞争假设等,则是基础性比它们要差一些或差很多的假设,因为它们往往只适用于经济学的部分分支领域。
  经济人假设,是一个逐步演化出来假设。最初它可以称作是自私人假设,即强调经济主体的自私自利的行为目标或效用函数。这种意义上的经济人假设受到不少人的指责,其理由是人并非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是自私自利的,针对这种指责,经济人假设逐渐演化为理性人假设,强调经济主体总是追求其目标值或效用函数的最大化,至于这种目标是利己还是利他则不作具体地界定。从逻辑上讲,可以把经济人分为两种表现类型:利他主导型和利己主导型,但在分析具体经济问题时则往住假设经济主体的目标或效用函数的主要内容是自私自利。所以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实际上有两层含义,更基本的含义是理性人,更常用的含义是自私人。
  从逻辑上讲,利他主义行为,即便是“硬”利他行为,只要是理性的,经济学也可以分析。但迄今为止现代主流经济学主要内容是以有理性的自私人为基本前提的,因此其面对“硬”利他行为时,是缺乏解释力的。它至多只能强调这种行为与个人追求满足和快乐的根本动机并不冲突,但它无力解释这种根本动机为何在某些人身上具体表现为利他主义。承认这一点并非经济学的耻辱,恰恰表明了经济学的明智。经济学可以解释从利己动机出发的所有行为,包括大多数经济行为和其它行为,甚至“软”利他行为。但它不能解释所有的人类行为,起码是发展到今天的经济学还不能做到这一点。“硬”利他行为及各种非理性行为确实为经济学的扩张划定了一个一时(也许是永远)还难以冲破的界线。主流经济学的成功在于它的有理性的自私人假设恰好描绘了日常经济活动及其它一些活动中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的大多数活动中,其追求满足和快乐的根本动机都具体表现为利己动机。经济学没有研究为何大多数人具有利己动机,只是以该动机为前提去说明人们的行为方式。
  这里必须澄清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某些非经济学的专家学者对经济人假设的一种误解。他们不了解经济学中的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区别,把这一分析经济现象的前提性假设误以为是经济学家倡导的行为准则,指责经济学家鼓吹自私自利,要为当前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局面负责。其实经济学家并不提倡人们去自私自利,他们也象大多数人文学者一样,希望能看到一个充满道德圣人的理想世界。但他们清醒地知道不能以道德圣人作为分析现实生活的前提。
  本文对经济学中的自私人假设进行一定的修订,在假设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自私人的同时,也假设少数人的行为动机是利他主导型。或者更一般地假设所有人都追求其目标值最大化,而这种目标值是利己与利他两种目标的加权均值:同时假设不同的人权重结构会有不同,大多数人赋予利己目标较大的权重而少数人则相反。
  理性人假设,即强调个人总是追求自身目标值最大化的假设,通常受到人们两点质疑(注:〔英〕霍奇逊,GM·:《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四章。):一是个人未必一定追求目标值的最大化,很可能只追求令自己满意的目标值,二是个人受有限理性的制约很可能并不了解最大化的目标值究竟是多少,也很可能并不了解实现目标值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第一点质疑对于粗糙的理性人假设是一个有力的挑战,粗糙的理性人假设不区分欲望和需要,并把欲望和需要都看成是单一的而非多维的。为了消除这一质疑,必须区分个人的欲望和需要,并承认欲望和需要是多维的,因此个人往往同时存在多种需要和目标,不同目标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互相促进或纲举目张的,也可能是互相牵制互相冲突的,还可能是开始互相促进,到一定程度后互相冲突。如下图abc三种情况所示:a图表明目标A和B互相促进或纲举目张。其中的三条线表明两个目标互相促进或纲举目张的不同方式。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说的爱情与事业双丰收就是一例,商业社会中成功的企业受到社会的尊重,名利双收,也是一例。b图表明AB两个目标互相牵制及冲突,三条曲线表示牵制和冲突的不同方式。该图表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现实生活中收入与闲暇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例,赌场得利情场失意的说法也表明这种关系。c图表明AB两个目标在一定范围中互相促进,但超过该范围后则互相冲突。现实生活中,那些具有经营权但无所有权的大公司经理,他们的利润目标与个人的其它目标之间就有这种关系。
  附图F111h03.JPG
  如果行为者的几个目标之间关系属于上述a类型,尤其是当一个目标的实现将有助于其它目标的实现时,那么他就会全力以赴最大化那个最主要的目标。这时从表面上看,他似乎只追求单一目标,但实际上他追求的仍是一个目标组合。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家似乎只追求利润这一个目标,其实不然,他也同时追求其它目标,只是利润目标成为整个目标体系中“牛鼻子”,所以他表现得只追求利润。
  如果行为者的几个目标之间的关系属于上述b或C类型,那他或许不去追求单个目标值的最大化,但这实际上是个人为了追求其它目标而做出的牺牲。只要个人认为在某一目标上做出牺牲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另一目标,从而使其效用达到最大化,他就会这样做。但这种行为并不意味着他不追求目标值的最大化,至多只能说他不追求单一目标值的最大化,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追求各种目标的加权均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在不同的行为领域,各个目标的权重也将有所不同,因此,对目标值的具体内容的假设也应当随研究重点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本文采用广义经济人的假设,即假设个人追求的是多种目标的加权均值的最大化。
  追求最大化与追求令己满意,这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要确定理性假设的基础地位,就必须对这个关系进行一番梳理。为此,首先要把令己满意的确切含义讲清楚。“令己满意”大致可看作是目标加权均值(下简称目标值)实现程度的一个区间。该区间的下限是纵向比较不比过去差或横向比较不别人差。攀比性或妒忌性强的人倾向以后者为下限,而不强的人则倾向以前者为下限。该区间的上限是目标值最大化。故“满意”和“最大化”这两者并不冲突,前者涵盖后者,但后者不涵盖前者。在这样一个区间中,行为者实际上追求的目标值趋向哪一端,则取决于竞争烈度和参照对象。对于企业来讲,竞争越烈,企业家实际追求的目标值越趋向最大化这一端(注:刘世锦:《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年版,第29-30页。),竞争越不烈,越趋向令己满意区间的下限。对于家庭来讲,参照对象越多,它追求的目标值越趋向最大化;反之则趋向满意区间的下限。一个独居荒山野岭的猎户,无论在生产活动中还是在消费活动中,往往追求实现满意区间的下限,而现代都市中的人更信奉“要做就做最好”这一信条。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开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频率越来越高,参照对象越来越丰富,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所以令己满意的目标值越来越近逼近最大化。因此,选择目标值最大化作为前提假设,虽然不完全与现实相吻合,但却与现实的发展趋势相吻合。
  第二点质疑涉及什么是理性这一问题。在一些文献中,往往把理性界定为个人的选择满足传递律,即如果个人认为A境况优于B境况,且B境况优于C境况,则他的理性就表现在认为A一定优于C。如此界定理性实际上是从选择的结果来定义理性。但是个人面临的境况未必都是一定遵从传递律的。“城里的人想出去,而城外的人又想进来”,这种“围城”两难选择也经常是个人会面临的局面。那么是否个人在面临这种两难局面时就不再有理性行为了呢。显然,单纯从选择的结果来界定理性是有局限性的,只能称是一种狭义的理性。另一种观点把理性界定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选择有助于实现行为主体目标的行为。如西蒙的定义:“理性指一种行为方式,它(1)运合实现指定目标;(2)而且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之内。”(注:转引自刘世锦:《经济体制度分析导论》,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年版第33页。)这种界定又似乎失之过宽,因为人们有助于实现目标的行为从决策或选择的方式和过程来看,起码有四种:本能、习惯、直觉和慎行。婴儿寻找母乳的行为是一种本能,它不需要思索过程;成年人有许多习惯行为,它也不需要什么思考过程,虽然在习惯行为形成的初期,需要思考;直觉行为建立在以往的经验的基础上,它的选择也不是即时仔细思考的结果;慎行则是以深思熟虑为基础的。如果理性行为的外延包括这四种类型的话,那么肯定要进一步对理性行为进行分类(注:刘世锦:《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年版,第33-36页。),但这种做法并无助于说明“有限理性”这一重要概念。
  定义一个概念,是为了用它去说清楚其它的概念和命题。给“理性”下定义是为了说清楚什么是非理性什么是有限理性。“理性”一词有时与目标相联系,称为目标理性;有时与手段或工具相联系,称为手段理性或工具理性。本文从目标之间是否协调这一角度出发,定义目标理性为行为者所追求的各项目标值之间不存在内在冲突,即一种目标值的实现不会妨碍另一种目标值的实现。例如一个家庭若同时追求工资收入最大化和闲暇最大化,那就是目标非理性;若追求收入一定条件下的闲暇最大化,那就是目标理性。同理,若政府同时追求零通胀论和零失业率,就是目标非理性;但若以一定的通胀率和一定的失业率为目标(两者在客观上可同时实现),就是目标理性。当然也可把目标理性定义为目标符合某种价值标准(如自由、平等等)。本文不采用这种定义,因为从价值标准出发无助于说清楚何为目标理性何为目标非理性,更不易与人达成共识。
  本文从行为的方式和过程以及行为的结果这些角度入手,定义手段理性为个人倾向于选择最有助于实现其目标值最大化的方法。如此定义的手段理性又可分为两类。一类可称作最大化理性或慎行,它是指个人在面对可实现自己目标的各种备选方案时,将在尽可能正确的知识和尽可能准确而又详尽的信息的基础上,事先对各种方案的成本——收益仔细算计,以选择最优方案来实现目标值最大化。另一类可称作适应性理性(注:〔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或验行,也可称作方案调整的行为,它是指个人的面临多种备选方案时,逐个试行它们,并在事后通过总结反思找出最优方案来长期实行之。慎行和验行对行为者知识和信息的要求是不同的,前者对知识和信息有更高的要求。两者适用的目标也有很大区别,慎行适用于那些只追求一次或很少几次的重要目标,而验行往往适用于那些需长期追求反复追求且暂时追求失败不会给行为者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目标。
  显然,上述两类具有手段理性的行为都不会违反传递律,它们包含了前面所讲的狭义理性。与慎行和验行不同的是本能行为、习惯行为、直觉行为、任性的行为、仓促决定的行为、草率决定的行为,以及随机决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可统称为非理性行为(注:〔美〕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之所以把它们称作是非理性的行为,一是从行为的方式来看,它们都不具有事前深思算计和事后总结反思的特征;二是从行为的结果来看,虽然不能说这些行为一定不能实现行为者的目标,但它们往往不能实现目标值的最大化。当然这里所说的“非理性”并无贬义,只是为了与慎行和验行这两种理性行为相对照。
  按照上述目标理性和手段理性(慎行与验行)的定义,个人可能因缺乏知识、经验和信息而同时追求互相冲突的几个目标,从而导致目标非理性;同时个人也可能有两种偏离手段理性的行为:一是上述各种非理性行为,二是在不完全知识和不充分信息的条件下通过深思熟虑和仔细算计采取的行为。
  目标非理性和上述两种偏离手段理性的行为,都有很大概率使行为后果偏离目标值最大化。但这些现象并不能否定理性人假设,不能否定个人追求其目标值的最大化。首先,它们并不意味着个人不想追求目标值的最大化,只意味着个人最大化其目标值的行为未必一定达到最大化的结果。第二,目标和行为偏离理性将迫使个人改进其目标和行为,向目标理性与手段理性迫近。因此,作为个人调整其目标和行为的极限,把目标理性和手段理性作为假设并无可厚非。第三,由于情况的复杂,有时某些非理性的行为方式其结果可能比慎行或验行更令人满意,即所谓的歪打正着。同时,非理性行为如习惯和本能等虽然不能保证目标值最文化,但考虑到获取知识和信息以及深思算计总结反思所花费的成本,则非理性行为的净收益可能超过慎行和验行。因此,个人在有些条件下采取某些非理性行为方式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理性,这恰恰是行为方式这一层次上的理性选择,即在知道慎行和验行这两种理性行为方式都不可能实现目标值最大化的条件下,采用习惯、直觉行为等非理性行为方式以降低决策成本,提高行为的净收益。是采用理性行为方式还是非理性行为方式,这是更高层次上的理性选择。
  在长期中,个人会在他的所有行为中,使慎行和验行与各种非理性行为方式达到一个最佳的比例结构,既不会在追求所有目标时都采取慎行和验行,也不会都采用非理性行为方式。这样一个最佳的比例结构能够使个人追求各种目标的所有行为的净收益达到最大。当然在短期中,两类行为的比例会偏离这个最佳比例结构。而在长期中向这一最佳比例结构调整,同样是一种理性的表现。如果说慎行和验行是涉及追求具体目标时的行为的理性,那么向这个最佳比例结构的逼近便是涉及行为方式选择上的理性。因此,个人行为中存在一些非理性的行为并不能成为否定理性人假设的根据。在这个问题上,回顾并评价一下美国老制度主义者的论点是有意义的。
  美国老制度主义反对理性人经济人的假设,宁可采取一种可称之为规则人的假设,该假设是指个人未必追求目标值的最大化,同时也不会随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行为,而是按既定的规则行为,不存在慎行和验行(注:〔英〕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7-81页。)。本文认为,规则人假设并非完全错误,在目标不重要(即其权重很小)时,个人很可能按规则人的方式行事,即便在面临重要目标时,短期中个人也可能按规则人方式行事。由于智力资源的稀缺性,个人不可能不分轻重缓急,对他所追求的所有目标都采取慎行或验行。这时,按规则行事来实现那些不重要的目标,既便未在这些目标上实现最大化,也是个人的明智的选择,因为这将使他可以把有限的智力资源用于实现重要目标,通过慎行和验行来追求这些目标值的最大化。简言之,规则人假设适用于短期,适用于个人追求不重要目标或低权重目标的行为方式。但在长期中,在追求高权重目标时,规则人假设将不再适用,除非个人纯粹以守规则作最高目标,否则个人将通过慎行和验行来追求重要目标值的最大化,这时,理性人假设显然比规则人假设更有助于分析问题。一个纯粹闲逛的行人不会为节约时间而闯红灯,但一个有急事的人很可能为最快到达目的地而破坏交规闯红灯。规则人假设和理性人假设各有其适用范围,以为规则人假设适用任何情况与认为理性人假设适用所有情况,都是错误的极端。在制度演化分析中,若涉及的是对个人福利关系重大的制度(如产权制度等)在长期中的演化,那么显然,采用理性人假设比规则人假设更合理。当然,在涉及不太重要的制度的短期演化时,规则人假设也同样有用武之地。
  综上所述,第二点质疑实际上也不能否定理性人假设。劳动者不了解什么工作最适合于他、也不知道什么方法能找到最合适的工作,并不意味着他不追求最合适的工作。他失业后总是按惯例去职介所找工作也并不意味着他不想采用其它也许更有效的求职方法,而是因为他根据自己及别人经验知道从职介所得到工作的概率最高。但是第二点质疑确实应当成为理性人假设的组成部分,因为现实中毕竟存在大量的偏离目标理性和手段理性的现象,同时非理性行为与理性行为的比例结构也常常偏离最佳点,更重要的是这些偏离对制度的演化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哈耶克就特别强调习惯行为对制度演化的重要作用(注:〔英〕海耶克:《不幸的观念》,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24页。)。因此,本文采用的行为动机假设可称作精致的有限理性广义经济人假设。它有两个基本命题:(1)个人通过慎行和验行追求其加权均值意义上的目标或效用函数的最大化,而这个目标值可能是利己主导型的也可能是利他主导型的。(2)个人未必准确了解及清楚表达其目标值或效用函数最大化的具体内容及实现其目标的最佳方法,以及追求所有目标时的各种行为中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的最佳比例结构。
  第一个命题说明个人行为改进的极限,它包含了经济学中通常采用的理性自私人假设,但并不局限于它。理性自私人假设可以解释许多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但无法说明“硬”利他行为和许多非理性行为。但恰恰是这些行为在制度演化中还发挥着直要作用,对于说明制度演化的原因动力和方式方向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涵盖面更广泛的行为假设,该假设不排除少数人(或大多数人在特定场合)会采取利他行为,通过使他人效用最大化来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第二个命题说明个人可能选择失误,以及在交往中发生误解,从而行为的结果未必就是目标值或效用函数的最大化。这与个人的思维资源的有限性有关,与知识和信息的有限性有关,也与语言方面的制约有关(注:〔英〕弗兰克·H·斯蒂芬:《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载《经济译文》(南昌)1993年第一期。)。
  思维资源的有限性是指一个人能够用于考虑问题的时间是有限的,以及在一定时间中所能接受和处理的信息量也是有限的。很可能一个人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就可能获得制订最优决策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和信息,但他必须在较短时间中做出决策,于是决策偏离最优化便是难免的了。因此,可能用时间约束来近似地代表思维资源的约束。
  个人的知识可区分为关于目标的知识和关于手段的知识。前者告知个人在特定制度底下应当需求什么(多少)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手段知识则告诉个人应当通过什么手段和方法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例如,为了获得物质欲望的满足,在商品社会中应当追求金钱,在等级制社会中应当追求权力,这就是目标知识;至于如何追求金钱和如何追求权力的知识则属于手段知识。个人关于这两方面的知识通常是有限的,与商品(劳务)的需求相比,个人对制度需求的知识是更加有限的,这是人们之所以选择并非最佳制度的原因之一。
  知识是关于“如果…则…”的命题,涉及各种现象之间带有普适性的认识,与之不同,信息则是关于实际是(或将是)怎样的命题,涉及特定时空中特定对象的具体情况。知识规定了一般法则,而信息则给出了初始条件。由于环境的复杂性、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个人接受和处理信息的有限能力,个人的信息也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是导致个人行为结果偏离其目标值最大化的又一个原因。即便是一个知识丰富的人也会由于信息有限而犯错误。
  语言上的制约使得个人经常无法准确地把自己的目标值的具体内容及实现目标的最佳方法传达给别人。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经常是处于误解之中。这种误解影响着组织的建立和维持,也影响着人们对各种组织和各种制度的选择。它往往妨碍人们通过合作来实现目标值的最大化。例如,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显然并未通过他的论着做出准确清晰表达,因此导致他的后继者们如此不同的理解,以致引起了不同的制度选择,如斯大林模式和南斯拉夫模式,以及毛泽东的模式。
  没有上述经济人假设的第一个命题,就无法说明改革开放的制度变迁何以能够实现,无法解释人们为何要放弃传统经济体制建立新体制;若无上述第二个命题,也就无法解释人们为何曾经会选择传统体制,以及改革开放过程中何以出现各种失误。以往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往往不包含第二个假设,故无法说明与个人的错误选择相联系的一大批经济现象。
  精致的有限理性广义经济人假设可用如下数理形式加以表述,把它表达为一个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问题:
  附图F111h04.JPG
  附图F111h05.JPG
  其中U为个人效用,它是个人行为的根本动机,是各种欲望的满足程度Z[,i]的函效。函数F的具体形式受到知识集K,信息集E及文化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它决定着各个Z的相对重要性。目标函数中的偏导数表明个人效用是各种欲望满足程度的不减函数。约束条件1表明第i种欲望的满足程度是商品集X,所花费的时间T[,i],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尊重、轻视、服从、不听从,等筹)集R,他人的效用ū以及其它各种欲望满足程度Z[,j]函数。函被f[,i]的具体形式也受到k、E及制度集I的影响,决定着各个自变量的相对重要性。对于某些f来说,R和ū的系数可能为零(当各个变量之间存在相加关系时)或其指数可能为零(当各各自变量之间存在相乘关系时)。这表明,对于这些欲望来说,满足与否、满足多少与R和ū无关。f[,i]函数的第一个偏导数表示欲望满足程度是所拥有的商品数量的不减函数。第二个偏导数表明花费的时间越多,则欲望满足越大,但充分满足后再花费时间的效果为零。第三个偏导数表示别人的有些态度能提高欲望满足度,有的则降低,如别人的尊重会提高对自己声誉的满足感,而轻视则相反。第四个偏导数反映当事人的类型,当大于号成立时,表明他有利他倾向;当等于号成立时,表明他是冷漠待人的,不关心他人的;当小于号成立时,表明他是一个妒忌心强幸灾乐祸的人。ū是他人的效用,但并非一般的效用,而是由当事人向他人馈赠物品y和义务服务1及表示好感和尊重r所引起的效用。第五个偏导数表明不同欲望的满足之间有互斥、无关和互补三种关系,而互斥关系的存在反映了资源的稀缺性。资源的稀缺性正是通过这种互斥关系制约着效用函数的最大化。
  约束条件2中T为时间总量,T[,L]为义务为别人服务的时间,T[,W]为工作挣钱时间,T[,c](=ΣT[,i])为消费的闲暇时间。P为价格向量,X为商品向量,M为货币,S为个人非劳动收入,W为名义工资率。约束条件2中的两个式子通过消去T[,w]可得出下述表达收入和时间的统一约束:
  附图F111h06.JPG
  约束条件3表明商品集X反应集R都是个人的知识集K,信息集E和制度集I(它反映了社会的文化特征)的函数。
  上述表明个人在收入、时间、知识、信息和制度的约束下追求效用最大化。为简便计,可以假设个人只有两种高度概括的需要,一是对财富的需求,二是对非财富收益(如声誉、权势、闲暇、利他的快乐,等等)的需求,再进而假设两种需求之间存在加性关系,于是现在的效用函数为:
  U=U[α(Y)Y+(1-α(Y)Y)]其中Y为财富向量,Y为非财富收益向量,α与(1-s)为权数,α是Y的不增函数。
  五
  精致的有限理性广义经济人假设的一个直接推论便是人们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注:参阅刘世锦:《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年版,第37-39页。刘把机会主义倾向作为基本行为假设之一,强调该假设的重要性,对此本人完全同意,但本人不认为它是与经济人假设并列的基本假设。),单个人的理性不完全。两个信息不完全的人碰到一起便出现信息不对称,即双方的信息集不相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济人是自私型,那么信息不对称便引起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这种倾向或者表现为事先的机会主义,如隐瞒信息扭曲信息以签订利己的合同,即所谓的逆选择行为;或者表现为事后的机会主义,即违背合同,钻制度、政策及合同的空子,即所谓的败德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对于制度的演化有着重要影响,可以说许多制度之所以演化出来,正是对于人们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回应。
  精致的有限理性广义经济人假设的又一直接推论是不同人的交易(广义的,包括商品交易也包括其它各种相互间的交往)能力是有差异的。这里把交易能力定义为个人在交易(交往)中维护自己利益的能力。这种差异部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部分是由于知识不对称,部分是由于先天的思维能力或者先天的智商不相等,部分是由于性格差异(如有人刚毅有人懦弱),总之是由于各种先天形成和后天造成的差异(两者的比重可以通过克隆技术加以确定)。
  附图F111h07.JPG
  交易(交往)能力的差异使得商品交易的结果未必全是帕累托改进,很可能是交易能力强的人通过牺牲交易能力弱的人的效用来增加自己的效用。如上图所示:该图为一埃奇沃思盒状图,设初始两种商品(X,Y)的分配状态为p点,若两个交易者(A,B)交易能力无差异,则通过交易,可能达到契约曲线(AB)上[st]线段上的某一点,很可能是中点,从而实现帕累托状态。但若A交易能力强于B,则交易的结果很可能是[st]线段上逼近t点的某一点(也可能就是t点),也有可能A设法使B误以为自己通过P点的无差异曲线是图中的虚线I'[,B],从而使交易的结果落在q点或(tq)线段上逼近q点的某一点。于是,交易并非帕累托改善,而是A牺牲B增加自己的效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商品交易的结果正是如此。
  同样的道理,交易(交往)能力的差异也使得制度演化也未必全是按照帕累托方式朝着帕累托方向进行。交易能力差异命题使我们能够对制度演化中的许多不尽人意的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而如果不承认这一命题,就无法说明制度演化的结果何以不全是帕累托状态。
  以完全理性经济人为前提的经济理论,包括博弈论,实际上蕴含着交易能力无差异命题作为分析前提。这一命题可以一直溯源至亚当·斯密。斯密强调哲学家与挑夫之间的天资差异要远远小于不同类型的犬之间的差异(注: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15页。)。交易能力无差异命题使主流经济学对交易的结果抱乐观的看法,也使它无力解释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非帕累托性质的交易结果。左派经济学往往抓住这些结果攻击主流经济学,否定交易活动的帕累托性质,其隐含的前提正是交易能力的差异性。马克思就曾经提出工人和资本家在劳动市场上进行的交易其结果必定是对工人不利(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附图F111h08.JPG
  交易能力无差异命题使主流经济学(包括博弈论,它现在可以说已经熔进了主流经济学)在面对多重均衡时显得束手无策。例如它无法说明契约曲线上的哪一点将成为交易的结果。同样,博弈论无法回答在恋人博弈出现双重均衡时哪个均衡将成为现实的结果。如上图所示:交易能力无差异命题使博弈分析无法回答两个恋人是去看球还是去观舞。而引进交易能力差异性命题,就有可能对多重均衡现象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如果假设男人的交易能力更强(其含义可以是更善于说明,更善于胁迫,或更能坚持己见等等),恋人博弈的均衡必定是都去看球。若设女人更强,则均衡将是都去观舞。由此可见,引进交易能力差异性命题,将增加我们对现实生活的分析能力,有助于对制度演化现象做出更好的实证性分析。
  从精致有限理性广义经济人假设和资源稀缺性假设出发,可以推出对制度演化分析非常重要的第三个命题,即人的行为的外部性命题。何谓外部性,说法众多,本书把它定义为行为者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没有报酬或无需赔偿的影响。若是没有报酬的正面影响,那就是正外部性。若是没有赔偿的负面影响,那就是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与人的有限理性关系密切,与经济人的表现类型关系密切,如果经济人的表现类型是利他主导型的,那么他的大多数行为都将具有正外部性。遗憾的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见。大多数人都是利己主导型的,这些人如果具有完全理性,则一般不会从事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这是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之所以稀缺,公共物品往往供给不足的基本原因。但由于有限理性,利己主导型的经济人往往从事利己的活动的同时,歪打正着地从事了具有正外部性的行为。
  负外部性与资源的稀缺性关系密切。可以说没有资源的稀缺性,就不会有行为的负外部性。空气是充裕的,所以张三的呼吸不会妨碍李四的呼吸。如果河流很多,造纸厂和渔场就可以各用一条河流,互不干扰。当然,除了资源稀缺之外,计量某人行为对他人负面影响的技术不够发达也是造成负外部性的原因之一。若能准确计量被动吸烟造成的伤害,那么被动吸烟者就可以向吸烟者要求补偿,外部性就转化为内部性了。
  在现实生活中,一种行为往往对某些人具有正外部性而对于另一些人则具有负外部性。火电厂的滚滚浓烟给居住于其下风位置上的人带来负外部性,但火电厂的存在对那些由于它的存在而获得就业的煤矿工作来说则是具有正外部性的。
  人的行为的外部性实在是制度之源,禁止偷盗这条极普通古老的制度,就是为了对付偷盗行为的负外部性。义务兵役制就是为了对付服兵役行为的正外部性所导致的兵源不足现象。如果没有外部性的话,恐怕有很大一批制度不再必要了。个人躺在床上收听耳机里的音乐,这种行为没有任何外部性,故无需为它制订什么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便是在不断地把各种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中逐步演化的。
  精致的有限理性广义经济人假设的第四点推论是好人可能干坏事。利他主导型的经济人,从利他的动机出发,由于有限理性,很可能干出有害于他人的事情来。因为有限理性意味着他不一定能准确了解别人的利益,也不一定能准确了解什么行为最有利于他人,最能满足他人的需求。在政府主导的制度演化中,这类好心办坏事的现象非常普遍。过于自信(即以为自己充满理性掌握真理)的利他主义者,比不太自信(即承认自己理性有限)的利他主义者,往往给别人带来更多的灾难。
  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交易能力的差异性,行为的外部性,以及好人办坏事的可能性,这四个有限理性经济人推论,对分析制度演化非常重要,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制度演化中的许多现象。
  精致的有限理性的广义经济人假设,不仅是经济学中的基本假设,而且也可能成为研究其他各种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本文对于该假设的研究只是初步的,旨在引起人们注意,去进一步完善之,并去发掘它的更多推论。社会科学必须拥有自己的逻辑结构,拥有自己的公理性的基本前提。但愿本文为此做出一点贡献。
《浙江学刊》杭州67~75F11理论经济学张旭昆20012001本文首次强调研究人的行为动机的重要性,进而区分了人的行为动机的两个层次,提出了根本动机的超制度性和具体动机的依制度性,指出了行为动机的多维性、可序性、互补性和互斥性。在此基础上,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进行了论证,提出了精致的有限理性的广义经济人假设,指出了它的两种表现型:利己主导型和他主导型。同时,对理性概念进行了分析,区分并定义了两种理性:目标理性和手段理性,指出了手段理性的两种表现:慎行和验行,还指出了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各自的适用范围,提出了对这两种行为方式的选择同样是理性的,从而为理性人假设进行了辩护。最后,文章指出了从精致的有限理性的广义经济人假设可以推出的若干命题,尤其是交易能力差异性命题和好人可能干坏事命题,指出了这些命题在解释经济和社会现象时的重要性。欲望/需要/经济人/理性人/利己主导型/利他主导型/目标/理性/手段理性/慎行验行张旭昆,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宁波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宁波 315211) 作者:《浙江学刊》杭州67~75F11理论经济学张旭昆20012001本文首次强调研究人的行为动机的重要性,进而区分了人的行为动机的两个层次,提出了根本动机的超制度性和具体动机的依制度性,指出了行为动机的多维性、可序性、互补性和互斥性。在此基础上,对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进行了论证,提出了精致的有限理性的广义经济人假设,指出了它的两种表现型:利己主导型和他主导型。同时,对理性概念进行了分析,区分并定义了两种理性:目标理性和手段理性,指出了手段理性的两种表现:慎行和验行,还指出了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各自的适用范围,提出了对这两种行为方式的选择同样是理性的,从而为理性人假设进行了辩护。最后,文章指出了从精致的有限理性的广义经济人假设可以推出的若干命题,尤其是交易能力差异性命题和好人可能干坏事命题,指出了这些命题在解释经济和社会现象时的重要性。欲望/需要/经济人/理性人/利己主导型/利他主导型/目标/理性/手段理性/慎行验行

网载 2013-09-10 21:59:14

[新一篇] 終身教育思潮對成人高等教育的影響

[舊一篇] 經濟人與道德人的對立統一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