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史小说创作的严重迷误

>>>  史地研究雜志方面文獻收集  >>> 簡體     傳統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一类称之为“新历史小说”的作品,出现在小说领域中。这类作品虽然也有人提出异议,但是总的来说,赞扬之声是不少的。有人称它们“已经开启了新历史之门,洞察到了未曾有过的‘历史种种’”。“这是一个全新的历史视角”等等。对于这样的意见我们是不能苟同的。我们认为所谓的“新历史小说”是小说创作中的一种严重迷误。
  一、冒牌的“历史小说”
  我们认为“新历史小说”是一种冒牌的“历史小说”,从根本上说它不符合历史小说创作的艺术原则,这一命名是很不科学的。
  什么是历史小说,历史小说究竟应当根据什么样的原则来进行创作?这一理论问题古代经历了由毛伦、毛宗岗父子的实录历史小说观(即把历史小说完全等同于历史)到谢肇浙的“虚实相半”的创作主张。即在历史的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的虚构。古代小说理论家对历史小说性质的认识,虽然由实录发展到了历史小说应当有虚构,但是,却并没有认为历史小说可以完全离开历史事实去臆造。现代绝大多数小说理论家认为,历史小说当然是反映历史面貌、描写历史事件、塑造历史人物形象的小说。1902年《新民丛报》第14号上为文学报《新小说》撰写的广告《中国惟一之文学报〈新小说〉》中对历史小说的解释是:“历史小说者,专以历史上事实为材料,而用演义体叙述之……”(我们认为用不用“演义体”是形式问题,与历史小说的性质无关。)当代小说家和小说理论家大多继承了古代、现代认识历史小说性质的观点。认为历史小说应当在尊重历史基本事实的前提下进行艺术的创作,而不能凭空捏造。王富仁、(韩)柳风九指出:“离开一个历史人物的主要历史活动,仅仅依照一条过去谁也不重视的历史资料和谁也不同意的解释方法而塑造出来的历史人物,与原有的历史人物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是名字相同的两个人物,而不是历史小说家与别人有不同感受的同一历史人物,因而,历史小说家的创造性人们也感受不到了。感受到的只是现代人对古代人的挑剔和不公。”1995年《文学评论》组织了一次“历史小说创作笔谈”。在笔谈中,唐浩明指出:“虽然对‘历史小说’的定义有着多种多样的不同说法,但比较多的人还是认为,历史小说在大的方面不能违背历史的真实,即书中的主要人物的经历、重大事件的梗概应该与历史相吻合。”可见大多数作家还是很强调历史小说与一般小说具有着不同的特质,这就是历史小说不能离开历史的基本事实随意编造。历史小说中所描叙的“历史”与真实的历史具有着基本事实相符的一致性。因为归根结底,“历史小说”是以它的题材特点——与历史的紧密联系,符合历史的基本面貌来确定它的性质的。不具备这种性质的小说,不能列入其中是很自然的。众所周知,我们之所以将小说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就是因为小说这一大门类中的各个类别,仍然有着各自不同于它类的特质上的差别。如果随意把各种有特质差别的小说随意混同起来,将不具备某种性质的小说,冠上一个“新”字就可以称作某种小说,那小说的分类也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南帆先生在笔谈中指出“新历史小说”中“想象的成份远远超出了史料。史料的意义仅仅体现在年代和背景之上,村落、家族和人物基本上均来自作家的虚构。这形成了一种难以查核的仿历史话语。”这种“仿历史”的小说创作当然只能看作是一种历史小说的冒牌货。所以我们认为这种所谓的“新历史小说”根本就不具备历史小说的任何特点与审美价值。它只是现代作者给自己随意编造故事贴上了一张名叫“新历史小说”的标签,没有任何“历史”事实的依据,以“新历史小说”的提法是不科学的。
  姚雪垠在《李自成·前言》中说:“历史小说应当是历史科学和小说艺术的有机结合,而历史小说家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必须做到深入历史,跳出历史。不深入历史就不能达到历史科学,不跳出历史就完不成艺术使命。”台湾着名历史小说家高阳也说:写历史小说应当是“实中求虚,虚中有实”。“小说凭想象,历史讲真实,真实与虚构之间形成两极端。须想办法给予调和、贯通,而在这调和过程中,历史本质不能予以改变。”古今历史小说家中很大部分人都持这种观点。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可以看作是历史小说创作的基本原则。但有人认为“我们沉淀在记忆底下乃至融入血脉之中的‘历史’,其实不过是诉诸我们视觉和思维之中的‘史书’而已——难道我们就否认它们不是由那些史官、文学家们撰写的吗?”言下之意是说历史上的记载,尤其是“正史”的记载未见得都是真实的。由于修史者的立场观点,个人好恶,而在修史中完全颠倒是非黑白,歪曲历史的也并不是没有,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认为对历史上一些重大史实,甚至重要人物的情况,往往并非只有某一种史书有所记载,现当代作家可以参考其它史书、野史、传闻等予以考订。再则就一般的史书来看,即使是封建正史,修史者对史实认识的思想观点,可能与今人大相径庭,甚至是非判断完全相反,但那是评判问题。今人完全可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重新评判,而其中的历史记载大多还是比较真实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史书中可能存在虚假而对其中的所有记载都怀疑,甚至对史书全部否定,那当然更是错误的。除了今人通过科学认真的考证,证明史书中的记载确系虚假之外,我们不以“史”(包括野史传说等等在内)为“历史事实”的依据,我们以什么作为“历史事实”呢?难道某些个人对历史纯主观的猜测或凭空想象,会比史书的记载更为可靠吗?我们当然只能以现存的史料作为历史事实的基本依据。因此,历史小说对历史的反映就必须以社会上公认的历史事实为基本依据,符合历史的基本面貌,尤其是重大历史问题不可以随意编造,甚至颠倒。
  二、对“历史”的亵渎与认识历史的误导
  虽然现在有不少人反对文学作品的宣传作用,但是,文艺具有宣传作用是不可能否定的。虽然文学宣传的内容不一定是政治,但是它终归具有某些宣传作用,至少也包含着某些宣传的因素。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不来谈谈历史小说所具有的宣传作用。中华民族是一个重视历史的民族。许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在老百姓中都有着广泛的影响。知识分子对历史的热忱就更不用说了。中国普通的老百姓虽然热衷于了解历史,但是他们了解历史却大多并非通过历史典籍或历史教科书得到的。一般都是通过历史故事、传说,历史小说、戏剧等通俗文艺得到的。这样历史小说或历史戏剧就成为普通大众了解历史的一种最常见、最普遍的方式。尤其是古代,历史小说家更有着将历史小说当作普及历史知识读物的意图。明代张尚德所作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引》、蒋大器所作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序》虽然其目的在于回答“既有正史,何必演义”的诘问,但是他们解说历史小说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就是因为它的通俗性,能够成为普及历史知识的工具。这实际上等于说历史小说不过是历史着作的通俗读本,在真实性上与史书是一致的。这种观点当然并不科学,但却证明了古人确实有通过历史小说来普及历史知识的意图。又由于古今历史小说家创作的历史小说大多具有基本上忠实于历史的习惯,因而也由这种习惯培养出了中国民众欣赏历史小说的观点——至少不把历史小说中所写的事件完全看成是虚假的。这样,历史小说对于人们认识历史就具有了极大的影响力。
  而所谓的“新历史小说”中所写的事件完全是子虚乌有之事,是百分之百的虚构。“新历史小说”打着“历史小说”的招牌,虽然前面加了一个“新”字,但人们注目的重点当然还是“历史小说”那几个具有定性意义的字眼,这样它们就只能在社会上造成误导。人们凭着欣赏习惯将这种历史小说所叙之事、所写之人也当作一种虽有虚构变形,却在原则上并不违背历史真实的事件来看,这就必然造成人们认识历史的严重迷误。这正如韩敏先生所说的:“在我们看来,‘六经注我’式的‘新历史小说’由于它们过于主观和‘小说化’,而与历史的真面目相去甚远。”“新历史小说”所写的“历史”纯属“子虚乌有”的虚构(但这不是所有读者都会如此清楚的),这种凭个人兴趣臆构历史的写作,只能充分说明作者对历史的不尊重、不负责。但是,一些“新历史小说”家在写作中却又故意采取一些“元叙事”的方法,引用不少“资料”加以“证明”,把“新历史小说”装扮得简直像历史档案、报告文学一般真实。作者也力图使人们相信他写的是比任何历史记载都更真实的事实。这样就更增加了对人们认识历史误导的迷惑力。由此可见,所谓“新历史小说”在创作上的臆构属于亵渎历史,在社会影响上属于对人们认识历史进行误导。这无论对作者、对读者都是很有害处的。
《文艺报》京②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刘中顼20012001 作者:《文艺报》京②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刘中顼20012001

网载 2013-09-10 21:44:59

[新一篇] 新寫實小說:“寫實”意向與文本表達

[舊一篇] 新歷史小說的“歷史詩學”  ——以《花腔》為例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