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的组织工作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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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而对国际国内的复杂环境,组织工作要体现讲政治的要求,就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防止出现偏差。为此,就应当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观察分析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和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关系。
      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发展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正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党的建设正按照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推进和实施新的伟大工程。所有这些,都要求组织工作必须认真“总结过去,开辟未来”,把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真正处理好。
  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上,现在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种认为,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和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现有这一套干部制度都过时了,应该推倒重来。另一种认为,既然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是其根本属性,过去形成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都可以一成不变地继续沿用,没必要进行改革。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
  应当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为指针,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根本目标的。这种体制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但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它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新形势下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要求干部制度、组织制度与之相适应。因此,干部制度、组织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就不是被动的适应,而是一种“扬弃”的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对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的组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一系列行之有效、今天仍然适用的制度、办法,要认真继承和发扬。尤其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组织工作在探索和改革中所取得的新鲜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和充实完善,继续坚持。决不能对过去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形势下坚持组织工作的正确方向,并使组织工作在正确思想指导下进行改革创新。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大胆改革那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组织制度和干部制度。目前比较完备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干部管理的法规,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通过改革建立起来的。事实说明,组织工作的活力来自改革,解决组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本出路也在于改革。只有坚持和深化改革,才能使组织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开创新的局面。那种认为组织工作改革无关紧要,甚至对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不加分析地指责和反对,无疑是一种保守和僵化的表现,必须加以纠正。
  在讨论党的组织工作中的继承与发展问题时,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变革中,究竟要继承什么、坚持什么;发展什么、改革什么?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改革观和发展观,做一个清醒的组织工作者。
  我们党长期形成的组织工作的好传统、好作风,是和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相适应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比如组织路线要为政治路线服务;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干部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干部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路线,选拔干部要“人民公认”;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事求是地客观公正地对待干部,善于关心爱护干部;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守人事机密,等等。这些都是组织工作的传家之宝,跨世纪的传世之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这些好的传统和作风继承发扬好,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在这个新体制下搞好组织工作,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迫切需要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落后观念,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既要继承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的基本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组织干部制度,又要敢于打破常规,改革那些不合时宜的组织干部制度。经过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环境和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形成一个程序完备、纪律严明的干部监督体系,使组织干部制度既遵循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又适应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并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政治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当前主要是按照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加大改革力度,完善配套措施,抓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等方面力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要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决反对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削弱和摆脱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在改革过程中,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提倡敢闯、敢干、敢试。但必须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为指导,不能使改革走错方向。
      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组织制度,也是党的组织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工作方法。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解决在组织工作中存在的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仍然是新形势下需要经常注意和继续探索的重要课题。
  在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在干部的使用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干部选拔任用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增加公开和透明的程度,使广大党员、群众在干部问题上有发言权和参与权。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个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如何,群众最了解、最清楚,心中自有一杆秤。所以,邓小平同志提出选拔干部要群众公认,就是这个道理。
  干部工作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主要应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体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价、监督等方面有发言权;三是要严格依照法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程序、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四是在党委内部每个成员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而不是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如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等,都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根本宗旨。与此同时,在扩大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参与权、发言权、选择权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有益探索。比如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在干部工作中的普遍运用;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党内选举和政府换届,人大、政协选举的法制化和制度化;把干部的选拔任用走群众路线,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用制度相应规定下来,等等。但是,这方面的问题仍然不少。少数领导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走群众路线缺乏正确的认识,不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尊重群众的意见,搞家长制、一言堂,喜欢个人说了算。甚至在班子内部都不能做到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有的同志嫌走群众路线麻烦,图省事,或是从个人好恶出发,就是听到了群众某些方面的意见,也是合我意的就行,不合我意的就不行;有的同志过份强调管人管事相结合,自己分管的部门,干部问题就得按自己的意见办,把群众的意见、组织上的考察可以统统放在脑后;还有的同志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群众路线对立起来,孰不知这个原则就是建立在广泛的群众路线基础之上的。由于不能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集中也不能建立在正确的基础上,这样就容易造成用人上的不当和失误,滋生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当然,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并不是简单地一概由群众说了算,决不能否定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选拔任用干部在广泛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还要重视组织上的考察,特别是工作实绩的考察。要注意考察一个干部在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单位或部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及在维护党中央权威方面的表现。在这方面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于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的干部,要给予正确的评价。
  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要加以正确的引导,不能放任自流。要把党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群众敢于和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宗派、宗族、宗教势力和非组织行为干扰、破坏选举和干部选拔的问题,要给予密切注视和揭露打击,决不允许其蔓延下去。
  民主集中制是相辅相承的内在统一。没有民主,集中就缺乏基础,这种集中也只能是错误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使正确的意见形成大家的共识,形不成统一的意志,就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决策。组织干部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要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起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样一种组织干部制度。目前在这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党委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干部,就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但有的同志却把它同民主对立起来;又比如,班子内部讨论干部的任免,有的时候只要有一名成员有不同意见,这个干部的任免就不能通过,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所以在干部工作中必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努力做到民主与集中的结合与统一。
      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的关系
  党委组织部门是党委抓党的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组织干部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党委组织部门既要直接管理一部分干部,抓好一定层次的领导班子建设,又要指导和抓好各级党政班子及企事业单位班子的建设。既要直接管理好下一级党的组织建设,又要指导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也就是说,既有微观管理的职责,又有宏观管理的任务。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关系,两者都不能有所偏废。
  研究和探索加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问题必须紧密联系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在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对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都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当前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认真研究一套既有利于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中央的权威,又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民主化、法制化要求的宏观管理体制。能不能建立起这样一个体制,是组织工作能否适应党的基本路线要求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能否从组织干部制度上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重要条件。
  要充分重视和搞好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应该明确以下几点:第一,要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宏观管理办法。干部管理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对经济工作宏观管理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没有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基础,经济工作的宏观管理就会受到干扰和影响,甚至有落空的危险,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为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应加大改革力度,对微观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建立起政令统一的、有序的、有权威的宏观管理体制。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干部管理包括宏观管理要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要做到这一点,也必须加强领导和宏观指导,使党的主张能够通过法律和制度得到充分体现,使党组织对干部的管理和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有更加明确、充分的法律依据,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同时,这些法律、制度应体现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造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第三,宏观管理对微观管理具有指导和约束的作用,离开宏观指导和宏观管理,组织干部工作就容易出现无序和失控的局面。
  近些年来,中央和各地在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政出多门、条块分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很突出,比如有的地方乱设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有的地方不严格执行干部离退休制度。另外,在干部收入上实际存在的分配不公、宏观失控现象和干部管理上存在的分散主义倾向,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要重视调查研究。要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对组织工作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进行正确、有效的思想理论指导。另外,在改革力度逐步加大和不断深化的情况下,组织工作中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形成一些热点问题。要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还要善于总结各地在改革中创造出来的新经验、新思路、新作法,并加以推广、完善。
  实践证明,加强宏观指导,开展调查研究,非但不影响微观管理,而且对提高我们的认识水平、工作水平、研究思考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帮助,如果不注意宏观问题,整天忙于日常事务,就只能成为一个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碌碌无为的事务主义者。尤其是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更要关注干部宏观管理问题,加强学习,勤于调查思考,善于研究分析带有倾向性和共性的问题,把好政策关。
  强调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并不是就可以放松微观管理。组织部门工作中,大量的还是具体的管理工作,我们要在宏观指导下做好微观管理工作。当前做好微观管理工作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以改革的精神抓好微观管理。这是因为,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方式在许多方面还不适应改革的要求。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往往都是在微观的、局部的范围内经过试验而取得成功的,为宏观的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以我们要敢于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成功了就加以推广,不成功也可以取得经验,不会妨碍宏观大局,通过改革走出一条新的路子。二是坚持组织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重视领导班子建设问题。从一个较大的范围来说,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的配备,可能是整个管理范围中的一个很小的局部,是个具体的微观的问题,但对那个地方和单位来讲,就是个全局性的问题。班子配备得好不好,直接影响着那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如果具体单位的问题多了,也会造成对宏观的影响。所以,组织工作也要强调时间、效率和效益观念,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能因为班子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影响工作。同时,还要对班子做好经常性的考察了解,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等问题成了堆再去解决。三是坚持宏观指导微观,把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原则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干部工作中,我们强调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落实邓小平同志“关键在人”、“用人的角度要深化”的思想,都要通过每一个局部的、具体的选拔、培养干部的过程来实现。宏观是由微观组成的,如果我们忽视了个体的、微观的、局部的问题,就会使宏观上落空。
  宏观与微观是对立统一的,是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我们要注意在组织干部工作的实践中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视宏观指导和管理,就要在宏观上管住,同时也不能放松微观管理,把宏观指导的内容落到实处,在微观上要管好管活,这应当成为我们的一个目标。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组织人事学研究兰州3-5D2中国共产党陆浩19961996 作者:组织人事学研究兰州3-5D2中国共产党陆浩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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