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哲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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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论述了社会哲学的对象、方法以及它的性质和特点;作者充分强调了研究社会哲学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 社会哲学 决定论 统计决定论 非决定论
    (一)社会哲学的对象
  社会哲学是以社会为对象进行的哲学反思。它所关注的是社会内在结构和过程的本体问题,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合理评价问题,与人有关的各种社会价值,例如自由、民主、平等、正义、人权的分析和评价问题。
  “社会哲学”一词最早是由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使用的,他用该词表达关于人类社会的一般理论。这个词也曾用来作为J.S.密尔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副标题。有些哲学家用“社会哲学”一词来表达政治哲学和权利哲学,这两个哲学分支一般被认为是与社会哲学同义词,虽然有些哲学家建议将它们作一定的区别。有时,社会伦理学用来表示对社会生活价值问题的探究,然而也有的哲学家认为社会哲学基本上是规范学科,所以,社会哲学这个词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含义上是有细微区别的。
  《社会哲学手册》一书作者贝克(Robert N.Beck)将社会哲学定义为:“对于社会结构及社会功能有关的社会过程所作的一种哲学批判。”[(1)]这里“批判”一词是在传统意义上用的,即“分析”和“评价”。他说:“许多社会的研究者常常提出许多关于社会过程和社会制度的问题,其中总包括这样一些问题,诸如人们为什么喜欢一种社会而不喜欢另一种社会;政治的组织的目的是什么;人们怎样根据标准和方法来评判政治制度;人们为什么应该服从政府,什么时候不应该服从政府。不管这些问题看起来多么不同,但它们说明了两种特殊的然而相互联系的哲学观点,一种观点是带有评价性的,另一种是分析性。第一种观点是根据规范和价值对社会作出评价;第二种观点则是对人们提出的支持某些特定制度和实践的论点进行分析和评价”,“社会哲学是指哲学家们为了解决这几个问题而试图提供的指导和答案。”[(2)]
  在我国,近年对社会哲学进行了研究,甚至有点“社会哲学热”,但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种倾向是把原有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加以改造,在框架上作一些变革,或增加一些新观点,当然,这是一种进步,但实质上并无多大变化;另一种倾向是,将系统论的观点来构造社会理论体系,阐明社会哲学观点。用系统论来研究社会未尝不可。但是社会哲学的体系和内涵未必能用系统论完全规范。因此,我们将从社会本身的研究来探索社会哲学的体系和方法。
    (二)社会哲学的性质和特征
  社会哲学研究的范围和问题,社会哲学家们并未明确界定。但是,正如哲学与伦理学、政治学密切相关一样,社会哲学与这些学科也密切相关,但又不同于它们,它是对这些学科内的一般理论和方法问题和介于这些学科间的一些问题的探讨。例如,政治学只研究国家、政府、阶级、革命等问题;伦理学只研究人们的行为或价值经验的意义和评价问题;而社会哲学既要研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与人的关系问题,又要对它们进行基本评价,所以,它具有规范性。贝克指出:“有些哲学家甚至常常把社会哲学当作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他们认为,由于伦理学(或称道德哲学)从事的是对价值进行最一般的思考,所以社会哲学就是一门将价值应用到由社会秩序所引起的道德上的学问。另一方面,如果哲学家的兴趣在于概念的研究和分析方法,那么他的社会哲学将会对价值采取中立态度,而其宗旨将在于阐明术语和论据,还可以进行一些实际的考虑。更为思辨的哲学家则可能试图将这两种兴趣结合起来。”[(3)]
  美国学者乔尔、范伯格在其《社会哲学》一书中说,虽然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都是研究社会问题的,但仍然有大量的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有待于社会哲学从事研究。他认为这些问题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概念性问题”,即需要对社会理论中所运用的和社会问题的日常论述中的关键概念进行分析和予以阐明;另一类是“一般规范问题”,要求在社会政策有争议的领域对决策和判断有指导作用的原理作出系统的论述。范伯格指出,相对于主要的社会争论而言,对概念性问题的解答是中立的。为了恰为其分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考虑到我们使用某些语词时,它们在通常情况下所指的是什么意思。”而且,如果我们想要进行有效的沟通,避免悖谬,达到普遍的一致,那么,这些语词的含义要正好是我们所表达的意思;另一方面,规范问题却要求我们放弃中立,投身于人们的利益和思想完全受其约束的道德舞台,而且相互冲突的实践规范和政策也在竞相争取我们对它们的忠诚。”[(4)]
  范伯格又将社会哲学的概念分为两类:第一类表达“社会理想”的那些概念;第二类是用于规范原理陈述中的各种关键概念,即“伤害”、“利益”、“欲望”、“需要”、“要求”和“权利”等。例如,我们可以问究竟应该怎样去理解“自由权”的概念,怎样才能使它尽可能表达得首尾一致和精确。然后,我们才能探讨“自由权”起作用的条件和应受的限制问题,这就是自由权的规范问题。属于社会哲学基本概念规范问题的还有“人权”、“经济正义”这样一些概念。
  由于社会哲学要研究社会本体论的一些问题,例如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结构、社会功能、社会过程;由于社会哲学要研究社会基本价值观念,例如自由与平等、民主与正义、权利与义务等;由于社会哲学要探讨研究社会的方法论,所以我们认为社会哲学应包括社会本体论、社会价值论,研究社会的方法论三个组成部分,它是既具有分析性,又具有规范性的一个哲学分支。
  社会哲学与社会学有重叠的部分,但也有区别。因为有时人们笼统地将社会学定义为研究社会和社会问题的学科,这样,它就一定要研究社会制度、社会过程、社会结构和功能,这就会与社会哲学有所重叠,但是社会学研究的其他问题,例如住宅问题、人口问题、家庭问题、就业问题、犯罪问题,则不属于社会哲学研究的问题。
  社会哲学与社会科学的哲学也有区别,社会科学的哲学是科学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是以社会科学为对象,研究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一般理论和方法,在这里哲学和元科学(Meta scince)是同义的,理查德·S·拉德纳在其所着《社会科学的哲学》一书中说:“社会科学哲学家并不从事于任何社会理论实质的研究,也不研究什么样的观点才能建立一个善的社会,而只研究社会科学理论结构的逻辑,并研究社会科学理论证明的逻辑。社会哲学家却关注社会现象某种理论的条理性,而科学哲学家却关注这种理论的科学上的可检验性,可检验性是条理性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如果超越对可检验性的关注,而向着确定社会现象理论的条理性方向发展,社会科学的哲学家就进入了社会科学家或社会哲学的领域。”[(5)]
    (三)社会哲学的方法论
  J.M.鲍亨斯基在《当代思维方法》一书中指出,“方法论”这个词来源于希腊文的“沿”(μετα)和“途”(σδs)因此,它字面上的含义就是“论述(正确)行动的途径(αλσΥοs)。方法是任何特殊领域中实施程序的方式,即组织活动的方式和使对象协调的方式。方法论就是讨论方法的理论”、“方法论正是对各种领域应用逻辑规律的理论。”[(6)]
  研究对象决定研究方法。社会哲学的方法论应包括两个方面:如果社会哲学论述的问题,是社会本身的问题,那么所采取的方法称之为对象方法;如果社会哲学所论述的是其本身的概念和理论体系问题,那它采用的方法称之为元方法。社会哲学方法论分别以社会和社会理论为对象。
  要明确社会哲学对象方法的内容和特征,就必须明确社会特点,根据它的特点选择研究它的方法。
  谈到社会的特点时,首先要区别宏观自然界,微观自然界和社会这三个不同的领域及其各自的特点。宏观自然界例如宇宙天体,它们作为客体,服从于经典力学的运动规律,在这里决定论起着主导作用,可以把它们着作是一个决定论系统。决定论承认因果性和必然性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它包含下列含义:(1)必然的,即有初始条件,必然得出其后果;(2)有原因的,因果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3)可预测的,知道了初始条件,根据因果必然联系可推知后果。微观自然界,例如基本粒子,它们作为客体也有其运动规律,但它们是统计规律,没有机械的必然性,它们只是大量的偶然性和可能性表现出的一种概率和趋势。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统计决定论系统,它的含义是:(1)因果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2)它是大量的偶然性和可能性表现出的一种统计趋势,(3)预测带有或然性,不确定性,往往是测不准的。社会是个人组成的群体,人是社会系统的主体。人是精神和自然、意识和物质、感性和理性、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因此,社会是人们在行动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关系,在这里不存在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在人之外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社会事件和历史事件是主体从事选择的结果。因此,社会是个非决定论系统,其含义是:(1)社会活动是主体的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是在意志和目的支配下进行的,所以不存在以必然性和因果性为基础的客观规律;(2)社会事件存在着因果联系,但这种联系是偶然的,社会经验带有或然性,社会发展只有可能趋势,没有必然趋势;(3)不可能对社会未来作出精准预测,只可能有预见、猜想、假设,这此都不是根据客观规律确定的。
  因为社会是个非决定论系统,所以,社会哲学认为,对社会进行研究,不能采取数学形式化方法,公理方法,预测方法,因为这些方法都是适用于决定论系统的,是建立在客观规律基础上的。
  社会哲学认为,研究社会的方法应是批判的方法,渐进工程的方法,预见的方法,因为这些方法都是适应非决定论系统的,是建立在主体有意识有目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的。
  所谓批判的方法,它所回答的问题在研究社会问题是应该怎样“想”、怎样“看”,怎样“对待”问题的方式,也是分析、判断、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批判方法的结构是:发现社会问题,确认和辨别社会问题,提出假设并对它进行系统说明,对假设逻辑内涵加以确定,进行实验,对后果进行观察,来检验假设的正确性和真理性。
  所谓渐进的社会工程方法是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一书中提出的。他指出这种方法是从社会问题开始,通过试错和批判检验而逐渐达到社会改革和改良的目的的方法,它是按下列公式进行的。P[,1]→TT→EE→P[,2],式中P[,1]是问题,TT是尝试性理论和假设,EE是批判检验或消除错误,P[,2]是新问题、新困难。所以,它是证伪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波普?指出这种方法的根据就是社会是一个非决定论系统。
  预见方法是与预测方法相反的。预测或者是建立在机械决定论基础上的,或者是建立在统计决定论的基础上的。预见是建立在非决定论基础上的,预见需要掌握一定的事实和现象,但预见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一个预见可实现的程度将取决于掌握事实的数量,预见者科学知识多少,智商的高低以及理性思维和直觉的能力。
  研究社会哲学本身的元方法主要有语言分析方法,诠释学方法和规范方法,这是由社会哲学的性质和特征决定的。
  所谓语言分析方法是采用分析的技术和现代逻辑方法,对社会哲学的基本概念进行分析,消除其内在矛盾,使其意义明确起来;所谓诠释学方法,是把社会哲学的概念,原理当作本文来阅读,运用诠释学的理论和阅读技术,对其本文意义进行理解和诠释;所谓规范方法,是对社会哲学的概念原理、运用的对象、条件、范围进行规范。例如,对什么时候自由权应当受到限制、或财产应该如何合理地进行分配的问题进行规范。
  我们研究的对象是社会,我们研究社会的结果的知识形式是社会科学和社会哲学,我们所指出的研究社会的对象方法和元方法是与研究对象和知识形式相适应的。
    (四)社会哲学的历史和现状
  西方社会哲学家认为,虽然霍布斯最早运用了社会哲学一词,但是英国的实证论者约翰·密尔是现代社会哲学的真正创始人,他的《论自由》一书是社会哲学的经典文献。因为这本书虽然主要论述社会中个人的政治自由问题,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7)]但是密尔是从个人与社会、他人的关系来解决个人自由问题的。他把个人的行为和利益分为两大类:一类行为要服从于社会,并涉及他人;另一类行为只涉及自己,它具有独立性和绝对性。涉及他人的行为或利益可称之为外部事务,当个人的行为和利益对他人造成危害时,社会可进行干预;只涉及自己的行为或利益称之为内部事务,个人应得到法律和道德的保障不受干预。
  奥古斯特·孔德(1798-1875)是实证论的创始人,也是“社会学”这个名词的最早使用者。他所提出的社会动力学和社会静力学实质上表达他的关于社会起源和发展的社会哲学。孔德指出:人类的进步实质上就是人类固有的道德和理智品质的进化,各种环境能够促进和阻止这种进步,大部分的物质文明事业都能使人们免去对物质需求的顾虑和不安,使他们能够运用较高级的才能。社会进步的动力是理性,社会发展史就是理性发展史。人类理智发展经过三个阶段;神学阶段,又名虚构阶段,用一个超自然的主体的任意干涉来说明宇宙间各种现象:形而上学阶段,又名抽象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用蕴含在世界之中的实体来说明各种现象,或者认为可观察到的事实是某种精神实体永恒观念的摹本;科学阶段,又名实证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把推理和观察密切结合起来,从而发现现象的实际规律。孔德指出,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也经过三个阶段:军事阶段相当于智力的科学阶段,这一阶段的人类有同一制度,共同的好恶和利益,对神和军事长官的无限崇拜;过渡阶段相当于智力的形而上学阶段,这一阶段的特证是人类用防御性的军事组织代替进攻性的军事组织,对自然的崇拜;工业阶段相当于智力的实证阶段,这一阶段是物质文明的顶峰,工业发达,讲究科学,追求实证知识,社会发展到工业阶段已达到最高最后的阶段。
  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2)是英国哲学家。他的社会哲学主要表现在他的“社会有机论”和“社会均衡论”中,斯宾塞从动物的器官有营养、分配和调节三个系统,推论出社会中也必然有三个阶段:担任营养职能的工人阶级,担任分配和交换职能的商人阶级,和调节生产的工业资本家,他是按社会职能来划分阶级的。斯宾塞的“社会均衡论”是从他的“力的均衡论”推导出来。他指出,力的平衡是一切变化经过多次有节奏的波动后的极限,因此,社会应通过人口增长率的降低,保持人口数量和维持与生活资料数量之间平衡;政治思想领域也应建立平衡,鼓励各种对立思想的共存,例如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统治个人”等思想之间共存。
  社会哲学可以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和学科,也可以是各个哲学流派的一个研究课题或方面。因为一个哲学流派的代表者都要对社会制度问题、政治权利问题进行分析或作出评价,并表达自己的价值理想。 
  实用主义的社会哲学包括的内容还要广些。它的代表者们从实用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详尽地陈述了人和社会、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国家、权利和权威、法律和权利、政治义务、正义的理论等问题,而且实用主义的社会政治思想的一个特点是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核心的。他们认为,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类本性具有“分化”和“联合”两种趋向。“人性,和其它生活方式一样,是倾向于分化的,而且这种分化是明显地朝着个体这个方向的,它也是倾向于联合,结合”[(8)]。因此,可以把社会看作是包括一切人类交往及其共同生活条件的复杂的统一体,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理智来控制自己的行动,在求得自己的利益满足时,要考虑到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后果;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要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实用主义认为,价值或反价值都是人类经验范围内产生的利益和欲望的特性,它们都依赖于行动产生的后果,而民主和自由是最重要的社会政治价值,因为人的经验生活的本性是民主自由,而自由民主的实质是一个人在一切方面都可以自由地进行实验,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个人的愿望。因此,效果、实效、有用性是评价的标准,这一实用主义的社会哲学反映了美国资产阶级建立民主法制的政治制度的理想。
  哈佛大学的哲学家、过程哲学的创始人怀特海的社会哲学则强调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他具有是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但是在总体上他是唯心主义的。怀特海把社会和自然界作了简单的类比,他认为,既然自然界是一个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体,那么社会也是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体,而且,如果想要使自然界个别有机体得到发展,就要造成一种有利的环境,不仅有利于个别有机体发展,而且有利于同一类其它有机体发展,因此,在社会政治观点上,怀特海提出了一种理论,叫做互助机体论。其基本论点是:要使自然环境和社会有机体协调,同时要重视社会的内在价值和社会的良心,并用社会机体成员之间的友谊合作来代替生存竞争和阶级斗争;要给社会集团中个别成员特别优越的地位,尊重他们的自由,而自由就是提供适当的发展的机会、使个体能够发展自己。怀特海特别强调改变环境和互助合作的重要性。他认为,成功的机体将改变它的环境,而能改变环境进行互助的机体就是成功的机体,每一种机体都需要有一个友谊合作的环境,一方面是防卫突然的灾变,另一方面是供给需要,暴力对抗只能对社会起着破坏作用,并不能达到使社会机体生存和发展的目的。
  在现阶段有三种社会哲学思潮在西方社会十分活跃,值得关注和研究。
  (1)激进主义。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它反映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被压迫阶层和青年知识分子对现实不满的激烈情绪。他们认为自己不同于“老左派”即共产党人,又不同于右派即资产阶级,他们认为这两种人都已和资本主义融合,而只有自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力量和否定力量。他们提出了某些激进的政治口号,鼓吹“造反有理”,要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革命性的改造,并掀起了“反文化”运动和“新左派”运动。
  激进主义的社会哲学以马尔库塞(1898-1979)的批判的社会理论为代表。他的《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的研究》等一系列着作,陈述了他关于当代资本主义的观点。他认为现今的美国已发展到“发达工业社会阶段”,它的明显标志是技术进步,它的特点是“社会控制形式是一种新意义上的技术控制”,这是一个“舒适的,不生硬的,合理的,民主的,不自由的”社会。他认为发达工业社会具有单面性、攻击性和压抑性。所谓单面性指的是无论是经济、政治制度,还是科学、工艺、艺术,甚至连哲学和日常思维都只有一个方面即肯定的辩护方面,而没有批判的否定方面;所谓攻击性即由于工业社会片面发展在生产过程中或由于环境污染造成对人性的摧残,使人心理自觉和不自觉地接受和屈从于系统控制。他认为,这就产生了对人的两种压抑:本能压抑和补充压抑。所谓本能压抑就是维持发达工业社会文明的“现实原则”,把人类追求快乐的本能压抑下去了;所谓补充压抑就是为了有利于维护和发展文明,由统治机构采取补充控制形式使人类可能状况和实际状态的鸿沟增大,也就是人性不可能充分实现。总之,发达工业社会技术的发展,产生着新的异化,人仍然是不自由的,因此,他要求进行一场总体的革命,不仅要在政治上消除压迫,经济上消除异化劳动和技术统治,而且要从精神上和肉体上解放人,消除不合理的压抑,解放人的全部生命力和潜力,使异化的人变成自由的人。革命的目标是总体化的社会主义,它的特征是:(1)社会生产不再根据少数人的利益去组织,而是符合社会的根本需要;(2)民主的多数派是普遍现象;(3)感性和理性结合,管理取消;(4)生产方式不再产生阶级,人得到自由发展;(5)游戏代替苦役。
  (2)新保守主义。新保守主义产生于本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一方面,他们对美国的现实感到失望;另一方面,又认为资本主义不会必然灭亡,可能长期保存下去。他们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学的、哲学的和文化的批判。
  新保守主义以贝尔(1919-)为代表,他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已进入工业化以后的社会。后工业社会包括五个方面的含义:(1)经济方面:从产品经济转变为服务性经济;(2)职业分布:专业与技术人员阶级处于主导地位;(3)中轴原理:理论知识处于中心地位,它是技术革新与制定政策的源泉;(4)未来方向:控制技术发展,对技术进行鉴定;(5)制订决策:创造新的“智能技术”如智囊团,智能机。贝尔还指出,后工业社会的经济制度,阶级结构,政治权利中心,文化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他是对未来社会作预见的根据。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还讨论了能者统治,社会的平等和正义的问题。
  (3)新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早期资本主义的产物。在经济上的表现是经济应是自主的,无政府主义的,通过市场调节和公平交换而进行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上的表现是强调以天赋人权为基础自由权。新自由主义是晚期资本主义,即有组织的,国家管理的,技术统治的资本主义的产物。在经济上表现为国家通过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上则表现为人性解放的自由,把许多社会权利,如劳动权,受教育权都归属于人权。个人自由的内涵和形式都有扩大。
  美国的约翰·罗尔斯(1921-)是新自由主义的着名代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表达了这样的一种社会理想:宪法的民主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民主的政治体制,经济上的资本主义以及自由、平等、自由竞争与社会均等是一个合理社会的基本原则。他的社会正义原则表达了人类最大平等自由和自由应当尽可能广泛的理想。
    (五)研究社会哲学的意义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群体,但是人对他自己和由他们组成的社会认识最不清楚。例如,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意志(Free will)?社会到底是一个决定论系统还是一个非决定论系统?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各种各样的教科书,洋洋大观的论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充满悖谬,对人们的行动,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产生误导,这不是耸人听闻。
  研究社会哲学,在弄清社会系统的特征和性质的基础上,可以产生一些基本的概念和原理,这些基本概念和原理,将是我们对社会问题作出判断和制定政策的依据。范伯格在他所着的《社会哲学》一书中说:“正确的普遍原则和基本的政策不会自发地产生,也不是从自明的原理中演绎出来的,获取他们的唯一方法是从那些涉及到我们最有把握的社会问题的特殊判断和态度着手,力图从中抽象出他们所包含的基本原理。只有修订普遍原则使之与特殊判断协调一致,而且改变经过良好检验或者已深深确立了的普遍原则所需要的特殊态度,并且目标总是针对富有理解力的人的理想和人际之间团结一致的理想(其中特殊的判断和普遍原则才得以保持“相互平衡”),那么,我们才可以试验性地将抽象出的原理运用于错综复杂情况,约翰·鲁纳德(John Leonard)建议,在制定最普遍的政策时,要进行制定社会政策的教育,该建议也同样适用于要很好地进行社会哲学的教育”。[(9)]由此可见,社会哲学对于社会决策者是必不可少的,那种轻视哲学和社会哲学,认为它没有用,达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只不过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者的狭隘观点而已。
  社会哲学也是规范种社会角色的行为,调整他们之间利益和关系的理论基础。例如,如果我们对“自由权”(liberty)和“分配正义”加以规范,不仅能指导道德家,而且能指导立法者和法官在不同的利益,法规,自由权表现出冲突的特殊情况下做出合理决定,范伯格说:“当提出关于自由权和正义这样的问题时,哲学家又要不断地发问:一个与我们自身的历史、风俗习惯、政治制度相类似的社会,它的理想的合理的立法机关所制订的强迫性法律和诉讼程序究竟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必须把一个理想的立法者看作是从完全的合法关系中抽象出的某种东西,因此他可以自由地直接地诉诸公众利益,不会因取悦选民的需要而受到限制,也不会与同事做‘交易’,或出于任何单纯的‘政治’考虑而受影响”。[(10)]
  社会哲学还可为各种社会科学提供方法和概念。社会哲学与各门社会科学的关系,就是哲学和各门科学的关系,哲学与各门科学的关系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互相作用又互相促进的。因此,要把科学与哲学分割开来不仅不容易,而且也是不应该的,哲学与科学互相联系和互相作用表现在:哲学为科学提供一般原理和概念,而科学也为哲学提供概念、方法和材料,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科学所强调的是对特殊现象的观察,根据事物的起作用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分类,而哲学所强调的是一般法则。社会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关系是哲学和科学关系的一个方面,是它在社会领域内的具体化,因此,社会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关系是社会哲学为社会科学提供理论基础、一般方法和概念,而社会科学又为社会哲学提供概念,方法和材料。例如社会哲学所探讨的一些价值观念:自由、平等、正义、人权等,它们又是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的基本观念,它对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功能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社会科学又反作用于社会哲学,为它提供材料,概念和方法。随着社会科学内容和形式的发展变化、社会哲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也会不断地变化,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社会哲学,这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对规范社会角色的行为,对发展社会科学都是必要的。
                    作者单位:哲学管理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阿 联
  (1)(2)(3)贝克:《社会哲学手册》,1979年英文版第1、4页。
  (4)(9)(10)范伯格:《社会哲学》1973年英文版第2页,导言第2、3页。
  (5)理查德.s.拉德纳:《社会科学的哲学》,1966年英文版,第3页。
  (6)鲍享斯基:《当代思维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7)密尔:《论自由》,商务印出馆1982年版,第1页。
  (8)杜威:《自由与文化》,商务印出版1962年版,第11页。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广州001-008B1哲学原理王守昌19951995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广州001-008B1哲学原理王守昌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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