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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杜鹃叫一回,我的泪流一次,伤心欲绝。明媚的三月春光啊,我时时念叨着家乡三巴。
[出典] 李白 《宣城见杜鹃花》
注:
1、《宣城见杜鹃花》李白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2、注释:
蜀国:四川。
子规鸟:又名杜鹃,因鸣声凄厉,动人乡思,故俗称断肠鸟,蜀地最多;传说是古蜀王杜宇死后所化。
宣城:今安徽宣城。
杜鹃花:即映山红,每年春末盛开,正是杜鹃鸟啼之时,故名杜鹃花。
三春:指春季。
三巴:巴郡、巴东、巴西三郡,即指蜀国,今四川。
3、译文:
曾经在蜀国见到过杜鹃鸟,在宣城又见到了杜鹃花。杜鹃叫一回,我的泪流一次,伤心欲绝。明媚的三月春光啊,我时时念叨着家乡三巴。
4、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已是迟暮之年。他被朝廷判流夜郎,遇赦归来后,此时正流落江南,寄人篱下。不久又染了病,晚景凄惨。老来思乡,本是人之常情,何况诗人老迈患病。于是,浓重的乡思就袭上了诗人心头。
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5、李白留下的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诗歌很多,估计很多人不大看得上这首《宣城见杜鹃花》。按照祖宗留下的“知人论世”的说法,大家都会追问当年李白老先生在写这首诗时的种种背景。而今天,我应该抛开一切真实,让蜀国不是蜀国,宣城不是宣城,鸟不是那真实的鸟,花也不是现实的花。这样吟诵多遍之后,一种全新的情感体验在心底渐渐清晰……
蜀国和宣城,一在西陲,一在东边,相隔千里的两个地方会有怎样的联系?其实,地域的联系并不重要。或东或西,或南或北,关键在于这确实是一种时过境迁的状况。“曾闻子规鸟”,也不需就是曾经听到杜鹃的叫声,那是曾在某地经历的某件往事的某个部分。“还见杜鹃花”,也不局限于就是眼前的杜鹃,而只是一个引子,让我又重新唤回了那早已远去的记忆。
杜鹃鸟每啼叫一声,总会让我断肠。而在这暮春三月,面对这灿烂而又即将凋谢的杜鹃,我高兴不起来,因为总会有些暮春三月似的记忆,我不愿意想起,却怎么也无法忘怀。唉,人生会有很多烦恼,大半也是因为记忆太好吧。那件事——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些事情——是如此的让人刻骨铭心,是如此的让人肝肠寸断……而今天,我终于再次回忆起来,无法说出更多的话语,无法找到更多逃避的理由,只有徒然的一声长叹……
于是,我只有写这样的一首诗,我只有写这样的简单字句。“一叫一回肠一断”,一句之中,让悠长的平声和短促的仄声相互交错。一扬一顿,正如同回忆起那件伤心往事时候的百节纠缠,肝肠寸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句中的五个平声,恰似内心那种难以言说的惆怅,飘荡在记忆之中,也似努力逃避而又不可逃避时的那一声长叹,余音绕梁……
子规鸟,是杜鹃。杜鹃花,还是杜鹃。杜鹃会在三月啼叫,一声一声诉说着往日的悲凉,千百年来,啼血的印象始终未曾在使人们的头脑中消失,而当年,它为什么会这样,却很少有人追思。杜鹃会在三月盛开,血一样的红,一样诠释着当年的悲凉。一样的悲凉之中,一种鸟和一种花有了某种诗意的联系。我选择了这样的简单和单一的意象,写进我浓浓地伤感和惆怅。或许茫茫人海,还会和我有一样的心肠吧。
这是一首很简单的诗歌,是天宝十四年(七五五)李白旅居宣城时写的。本意在于诗人在宣城看见杜鹃花开,便联想到蜀中的杜鹃鸟,情不自禁地怀念起久别的故乡来了。 “三巴”指东汉末年益州牧刘璋所置的巴郡、巴东、巴西三郡,其中巴西郡正是现在的川西北一带地方,李白的家乡江油亦在属中。
但是诗歌流传下来,我们无需局限于原诗本意的理解,而是利用读者自身的经历重新诠释,以期寻找和作者的一种情感共鸣。对这方面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接受美学的有关理论。因为只有这样,读者对诗歌情感的理解才会真正深刻。上文二、三段之间不太协调,因为第二段是一个理性的分析,而第三段之后我尽量用第一人称的理解来诠释了诗歌的情感、音律、典故和写诗时的想法。
一般人写诗,讲究用很多意象堆砌,构造繁复的意境,生怕读者没有明白作者的意思。然而,这样一首简短的绝句,只用简单的意象,却将一种略带哀伤的情感诠释得很透彻。特别要提醒的是,作者很好地利用音律配合了情感的表达,这需要反复吟诵才能够体会的。
6、古代诗人常借杜鹃抒怀乡之情。这类作品最为多见。宣城见杜鹃花•李 白(唐)“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不如归去”“不如归去”。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 ,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今日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
7、杜鹃花与报春花、龙胆花合称为“中国三大高山名花”,全世界约有900余种,我国有530余种,占全世界59%,除新疆外,南北各省区均有分布,尤以横断山脉一带最为集中,是世界杜鹃花的发祥地和分布中心。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栽培杜鹃花的国家,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唐代,当时称为“山石榴”、“红踯躅”等。自古就有不少关于杜鹃花的传说,再加上历代文人墨客在诗画中的渲染,更为杜鹃花增添了一层迷人的色彩。
传说古蜀国有一位皇帝叫杜宇,与他地皇后恩爱异常,后来他遭奸人所害,凄惨死去,灵魂就化作一只杜鹃鸟,每日在皇后的花园中啼鸣哀嚎,它落下地泪珠是一滴滴红色的鲜血,染红了皇后园中美丽的花朵,所以后人就叫它“杜鹃花”。那皇后听到杜鹃鸟的哀鸣,见到那殷红的鲜血,这才明白是丈夫灵魂所化,悲伤之下,日夜哀嚎着“子归、子归”,终究郁郁而逝,她的灵魂化为火红的杜鹃花开满山野,与那杜鹃鸟相栖相伴,所以,这杜鹃花又叫“映山红”,这便是“杜鹃啼血,子归哀鸣”的典故。
李白诗云:“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咏颂这鸟与花终身不弃的爱恋,乃是人世间不朽的传奇。杜鹃花还因其绚烂的花形花色,被唐代着名诗人白居易赞为:“花中此物似西施,芙蓉芍药皆嫫母”,故得“花中西施”之美誉。“回看桃李都无色,映得芙蓉不是花”,也是白居易对杜鹃花的赞美,足见杜鹃花在群芳谱中的地位。
8、李白的行旅生涯同其自身资质、客寓和漂泊状况基本相合,即使长期的游历和漂泊,也难以成为他客寓生活中促使他身心消耗的要素。晚年因永王案谪流夜郎的伤心之旅,在他笔下,甚至汇变而成漫游长江的件件趣事。《宣城见杜鹃花》堪称个中典范:蜀国曾闻子归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老杜的羁旅诗充溢绝望悲叹的乡愁,而太白《宣城见杜鹃花》则将怀乡之情与惜春叹老的淡淡感伤巧妙相连,又因种种修辞手法的运用使得诗句产生轻快的视听效果。这不正是只有“客寓人间的天才诗人”才能吟诵的绝妙佳作吗?
9、不知什么时候起,车窗外苍黛的山野间缀满了紫色的杜鹃花。也许是早上起来一直与李白神交,心底无端地涌上了李白的诗句: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不容于朝廷的李白,当年在这片土地上徘徊、沉呤,恨报国无门,怅时光空逝,三春如霞的杜鹃花钩起诗人的乡思,子规鸟“不如归去”的哀鸣更加深了诗人对川中故乡的思念。我的老家在钱塘江畔的洛思山下,山不甚高,却是儿时踏青的佳处。春天里,山上所多的也是杜鹃花,不同的是花都作红色,山势也无法与之相比。初见这漫山遍野眩目的紫色,不禁一懔。我忽发奇想,也许川中的杜鹃花就是紫色的,能打动李白的一定是故乡的色彩!后来蜀中友人证实了我的猜想,川中的果然是紫杜鹃。
10、漂泊一生的李白有诗吟:“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川地的一草一木都是李白魂牵梦绕的记忆,可见这方秀美滋润的河山在诗人的有生之年是如何激荡着他那千丝万缕的情愫,这般牵挂如浓厚的愁云,不息的流水,激扬的乐章,悠远的钟声,又岂是我等三五日匆匆过客所能领略?
所以无论怎样举起相机,都知道自己只能拍其外在和短暂,而其中的深邃和悠长,全凭知识和想象来填充。而知识于我,永无尽头,想象如宇宙,了无边际,任我如何遨游、舒展,如何使足气力去填充未知,四川这块福地,仍象披着一层薄薄的朦胧的吹不落揭不开的面纱——我仿佛窥视出锦绣,聆听到丝竹,走近了诱惑,有几分醉意,她却依然,永远保留着她永恒的秘密。 作者:晴翠儿
11、当杜鹃鸟开始“布谷、布谷”啼叫时,亦是杜鹃花含蕊吐芳之时。杜鹃,花朵妖娆,鸟啼凄婉,皆是文人雅士喜欢托物言情的媒介。
当年,已至迟暮之年的李白流落宣城,一身病痛,老来思乡,作《宣城见杜鹃花》:“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据说这是最早提到花鸟同名的一首诗。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用三个“一”把句子分开产生一种声情对比的美感,后面写子规啼叫一连运用三个入声,好像柔肠真的被叫断了。
12、在准备进入出境室前向亲朋好友say goodbye的这一刻,也是很叫人刻骨铭心的。想当年,母亲帮我推着大大的皮箱走到出境室的门口时,早已红着眼睛,一边拿着手帕擦眼泪,一边又强颜欢笑地叮咛我要好好保重自己。唉!往前望去,尽是美国异乡路,往后看去,却是天下父母心,还真是“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这种感觉也只有诸位读者们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了。
13、烟雨朦胧中,或在雨后清新的空气中,杜鹃鸟的鸣叫声最为动听,犹如一颗颗珍珠从青空落下,落入心田,带走沉重身心,留下神情飘逸。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至今还记得在乡下中学教书时,有一个春雨霏霏的上午,我撑伞走在去学校的软软的田埂上,杜鹃鸟的歌吟在头顶的积雨云中,像花朵般不断绽放。踏着这芬芳的歌吟,一路走在稻禾青青的田野,我简直像走在一条通往天堂的道路上。
夜晚,独自坐在卧室的一把椅子里,或闲躺在床上,窗外有时是月光如水,有时是漆黑如墨。此时,聆听杜鹃鸟的鸣叫,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种鸣叫宛如清泉流淌在心间,带走无聊寂静,留下身心惬意。此时,就是一具僵尸坐着,或躺着,也会被这声音唤醒,思想开始舞蹈,灵魂开始发芽,抽叶,飘香。我的青春岁月在乡间,曾享受过好多这样杜鹃鸟鸣的隽美夜晚。斗室一夜听杜鹃,几许诗意,几许缠绵。只可惜,我进城后,这样有杜鹃鸟鸣陪伴的春夜很少了。
杜鹃鸟从古至今,不知触动过多少人的心弦。唐人的诗句中就有大量的杜鹃鸟的描写,这通灵的鸟鸣引起了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李白闻杜鹃鸟鸣,思绪万千,愁肠百结,吟出了“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又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宣城见杜鹃花》)。他的名篇《蜀道难》中也有:“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好似在他的诗中,杜鹃鸟鸣总是和一个“愁”字相连。宋朝词人的笔下,也有不少杜鹃鸟的形象,不过也好似总叫着乡愁。着名的如秦观的《踏莎行》:“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我真不弄不明白,杜鹃鸟优美的鸣叫,古代的文人墨客为什么听到的都是这愁那愁。
其实,杜鹃鸟的鸣叫是给人美感的,是令人愉悦的,在现代诗人的笔下,再也听不到那种愁苦的吟唱了。在江南的乡下,青天下绿树丛中年年叫着的杜鹃,叫的是一份令人神往的情怀。
14、理想(科学)带给我们的只是眼前的、迷魂式的享乐,却永远无法带给我们一个安静的家,是的,一年四季缺了春天,怎么可能还有安静可言?夏季喧嚣,秋风瑟瑟,冬雪飘飘,春天,鸟儿啾啾,那可不是吵闹,而是天籁之音,那才是真正的“安静”——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又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蜀国不再,空忆三巴——可是我们连一个春天都没有,哪里来的三春呢?我们连李白的悠悠诗心都无法企及……
庄灿煌的博客 2013-09-10 2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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