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问题新思考——关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思考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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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数千年的农耕社会中,灾害饥荒总是相伴相随,食物奇缺而饿殍遍野的惨剧时有发生。“民以食为天”既是农耕社会最强烈的声音,又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千百代人用血泪凝结的经典古训。
  半个多世纪以来,令人不寒而粟的天灾惨景不曾出现了,但古老的农业依然古老,还是一个长期困扰着人们的老问题。
  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东方大国里,没有什么比解决吃饭问题更能形成举国上下高度一致的共识了!
  众所周知,新中国的初期在一个“民以食为天”的国度里还不得不把“吃饭”的农业暂且放一放,甚至以迟滞农业发展基础的建设和农民素质的提高为代价,去建立现代工业,形成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
  现代工业在一个古老的农耕社会崛起了,农业却变成了国民经济的一条“短腿”,而且“长腿”不够长,“短腿”却特别地短。两者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党和政府对农业历来都十分重视,无时无刻不在强调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甚至曾一度走到了“以粮为纲”,其他一扫而光的极端,还出现了“毁林开荒”、“围海造田”这种全民性的“壮举”。这在一方面反映出农业问题所形成的强大压力,以及党和政府解决农业问题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农业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农业问题的艰巨性。
  结果如何呢?掠夺式的开发,招致报复式的惩罚:粮食未过关,农业基础不稳,生态环境却日见恶化,水土流失日甚一日,农民增收更添艰难了。
  问题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是会出现对抗的。农民的相对收益减少,农村购买力不断萎缩,农村社会商品销售额连续下滑,其结果导致城市工厂企业开工不足,被迫采取下岗减员措施。这又使职工收入大受影响,城市有效需求降低,主要农产品市场长期低迷,农产品价格徘徊走低,反过来又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连锁反映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这种状况无疑是农业问题长期积累的结果,是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矛盾加剧的必然反映。
  看来,有效解决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重大问题,不仅刻不容缓,而且还得另辟蹊径了。在信息文明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了的大背景下,人们不难得出结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而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跳出习惯了的思维方式和传统农业的观念,运用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研究和探索出解决中国农业问题,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本文试在这个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索。
  一
  要探索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新途径,必须对我国农业的历史,尤其是农业普遍具有的特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判断。
  我国的农业历史悠久,并且形成了精耕细作的传统。在传统农业的平台上,农耕技术和单位面积产量都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达到了传统农业的某种极限。要不然,哪能用占世界1/22的耕地养活着占世界1/5的人口!要不然,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哪会有如此的急迫!
  最熟悉的东西恰恰最容易被忽略掉,农业的特点亦是如此。只要仔细研究一下,农业最普遍的特点还是极其突出的。
  主要是:
  农业首先是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求为目的的生产活动,因此是一种天然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也是一种封闭半封闭的经济。这种状态极难打破。如果逆势而行,任何努力都无济于事。
  农业对大自然的依存性很强,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状况极为敏感。农业资源受着生态环境的钢性限制,因此伸张性极小,突破其限度必将产生恶性反映,因而是一种资源有限的生态经济。
  农业的生产周期性极强,当中的可变因素和不可预测的情况最多。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容许时间又很短,必然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所以农业是一种高风险的经济。
  农产品以鲜活为主,储存期短,储藏成本高,销售范围极受限制,其价格难于平均化,是一种价格最容易背离价值的经济。
  农产品的生产是分散的,消费也是分散的,而收购和销售、加工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十分集中。这种时空差使生产者极易于被掌握市场的中间商欺瞒和克扣。而且农产品的生产者远离市场,风险收益和级差收入容易被中间商和加工商所垄断,风险责任和损失容易被转嫁到农民身上。因此农业是一种被动式的经济。
  比之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支配较大,人工调整控制的空间较小,资源利用的弹性更小,因而随着工业现代化的发展,在工农产品的交换中,农产品存在着明显的相对成本递增,相对收益递减的趋势。所以发达国家无一不对农产品的生产实行投资扶持和价格补贴。因而农业又是一种补贴经济。
  农业的普遍特性还远不止于此,但主要就是这一些。一个国家如果不向工业化迈进,农业所面临的自然是另外的问题;如果要向工业化进军,农业的这些特性就会显现并突出起来。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忽视农业的这些特性是危险的;只有认清并充分考虑到这些特性,才有利于缓解矛盾,进而有助于寻求和探索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途径。
  二
  我国的农业总体上还属于传统农业的性质,因而与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发展要求极不相适应。这种状况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还将愈为突出,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冲击最大的并非其他产业,而将是脆弱的农业。其原因在于,在中国的特殊国情条件下,尽管我们十分重视农业问题,可是对农业的普遍特性考虑和关注不够,再加上社会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农业至今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第一,农业资源在运用总量上达到了相当的极限,以至同环境生态发生了较多的矛盾和磨擦。而单位农业资源所承载的供养人口却不断增加,每个农业劳动力所拥有的农业资源,尤其是耕地却极其稀少,所产出的农产品有相当一部分首先得满足农户的消费需要,因此难于形成发达的大规模商品生产。自然经济成分还很重的广大农村仍然处于封闭半封闭的状态。
  第二,农业劳动力的素质普遍较差。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除了受到自身素质的制约外,还受到诸多社会因素和政策规定的限制。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闲置、浪费十分严重,这种状况还有加剧的趋势。
  第三,回避和抗御市场风险的机制尚未形成。农业生产的产前指导流于口号,周期性调节仍由产后结果带破坏性的自发实现,只不过由过去的“多了砍,少了赶”的行政方式变成了“少了抢,多了甩”的经济方式。尤其是那些具有行政职能的公司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企业,更是随意将市场风险损失转嫁到农民身上。国家制定的经济计划在农业生产上极少发挥指导作用,而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对某种紧缺的农产品却常常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采取行政手段低于市场价格统一收购,或者号召农民顾大全局,低价将紧缺农产品交给国家;可是当某种农产品供过于求时,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却软弱无力,甚至撒手不管,让农民独自承担市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尚待健全,销售体系远未形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名无实。作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供销社,绝大部分早已陷入困境而丧失其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够格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未曾出现,对民间行商又缺乏资质审查和有效管理,“骗农”、“坑农”的事件屡屡发生。农民致今还缺乏符合自己要求又适应市场需要的营销组织和商务网络。自发地进入市场不仅增大成本,而且受到种种的限制和封锁。就拿北京市来说,郊区农民生产的苹果就不能自己组织进城售卖,连农民用自己的车辆送进城也不行,非得以两三角钱一斤卖给城里的公司和有关系的行商,而城里的销价却高出了农民的售价六七倍。北京尚且如此,别的地方就可想而知了。
  第五,国家外贸对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尚缺乏足够的重视。其表现是:一方面对农产品进口管制不严,对农产品走私打击不力;另一方面,在处理出口国贸易逆差时不大顾及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保护。比如1997年国内白糖价格猛跌,其主要原因并非是小糖厂蜂涌而上所造成的,而是有300多万吨的来料加工糖未按规定由加工方领走,大量的就地流进了国内市场。与此同时,在国内糖价急剧下跌的情况下,仍然为平衡贸易进口了大量的白糖。去年白糖价格高位回升,也并非是关闭小糖厂所致,而是严厉打击走私出现的效果;同时南方糖料大面积严重遭灾减产。这两个主要原因造成了白糖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类似白糖的事例还不少,应引起制定外贸政策、处理外贸业务的部门的严重注意。
  第六,农村信息网和农业预测研究还相当薄弱。广大农民无法得到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也得不到集中而又权威的农产品价格走势和农业预测研究的指导,因此无法按照市场需求来安排生产。盲目生产往往造成巨大损失,调整结构,产业经营更难于形成气候,农产品涨价的好处也常常落不到农民手里。
  第七,农民的自我积累能力逐渐减弱,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的好处又不能落在农民身上。比如,扶持农产品的补贴主要放在商业流通环节,这在某意义上还助长了流通环节的惰性和混乱,也让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又比如,支农优惠信贷缺少一套与之相匹配的政策措施,在运作上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夹杂进许多人情因素。再比如,以拉动内需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取了由包工头承包的方式,大量的农民工只得到微薄的工钱,大部分好处落入了少数包工头的腰包。真正有需求的没有钱,有钱的又不需要,内需拉动力大为减低。
  现实中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再加上诸多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造成了我国农业存在着两大矛盾:
  一是单位农产品的劳动价值含量很高,但实现的价格却很低,普遍低于国际上同类产品的价格,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
  二是单个农民可供支配的农业资源很少,单位农产品中的资源含量却很高,宝贵的农业资源浪费严重,资源的投入与产出严重地不相称。
  由于存在这种矛盾,所以国家采取的许多发展农业的政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都难于凑效;
  由于存在这种矛盾,我们的劳动含量高和资源含量高但品质低的农产品,是无法同发达国家科技含量高和信息含量高的高品质农产品竞争的。发达国家对本国的农业和农产品市场又有一整套完备的保护措施,而我们在这方面显得极其不够。因此,如果不尽早采取措施,“入世”后冲击最大的将是我国的农业,特别是大宗的农产品。
  三
  实现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紧紧围绕降低单位农产品的劳动含量和资源含量,提高农产品品质,使之走向国际市场,变为国际商品做文章。
  (一)下决心改革土地承包制度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在农村改革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这也证明了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土地制度,不仅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意义,对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具有不可轻视的重大作用。应当看到,中国革命后的土地改革,是对那种“耕者无其田,有田者不耕”的封建地主土地制度的否定,所形成的是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结合在一块的“小户寡地”的小农经济的土地制度,这就把封建土地制度束缚下的生产力极大地解放出来了。然而,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是不可能建设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因此,客观上有必要再对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土地制度进行一次合乎辩证法的否定。可是,所采取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方式只是机械地把土地和农户简单地加以集中,土地的占有与使用、耕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并未发生合乎生产力要求的根本性改变,因而不仅不能促进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以能够发挥巨大作用,无非是把扭曲了的土地使用关系改变到了正常的轨道上来。可是,这只是土地经营使用方式的改变,并没有涉及新的土地制度的建立。适合于现代化建设的中国社会主义的土地制度,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法律政策方面都还未曾受到重视和提出,更不用说建立和完善了。如果我们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上面停留下来,不积极地朝着建立适应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土地制度前进,那么,关乎中国现代化建设最广泛的基础就不可能建立起来。这将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不可思议的影响。试想,如果继续把农村劳动力长期固定在仅能满足自己消费而略有剩余的几亩耕地上,由此而形成的牢固的封闭半封闭状态,以及顽强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能彻底从根本上打破么?如果不能给广大的农业劳动者提供现代商品生产的实践舞台,千百万农民的素质何以得到提高?如果广大农村仍然封闭,农民素质依然如旧,农业科技怎样推广普及,产业结构如何调整?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不能有效转移到别的领域去创造新的价值,反而成为农业成本包含在农产品之中,怎能生产出有竞争力的国际商品,农产品的价格如何不严重背离其价值?
  无论从现代化建设要求和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以及现实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看,对现在这种模糊混沌的土地占有、使用状态都必须坚决加以改变,尽快建立起明确清晰,科学可行的社会主义土地制度。初步的思路是:
  将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以法律的方式进行分离,明确土地是社会公共资源。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作为国家课税纳赋的一个凭据;其占有权和使用权归农户,允许依法有偿转让。转让土地占有权、使用权的农户所获取的转让金,应作为另谋职业或开创实业的本钱。拥有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农户,亦可以依法将其土地的使用权承包出去,所取得的承包费应当作为开展其他经营的本金。凡是转让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在特定的期限内用于创办实业、兴办农产服务业或其他第三产业的,免征转让收入税;除此以外的均应苛以高额重税。
  (二)鼓励和扶持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化,向城镇转移
  村寨经济只会是一种小农经济,而现代化必定是以都市带动的经济。从村寨经济向都市经济的过渡,以及将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转移到城镇去,这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大批农民工涌进城市打工,说明农村劳动力的转化、转移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应当自觉地加以引导和组织。根据中国的实际,与其让农村劳动力大量盲流都市,不如结合小城镇的建设,引导其向新兴小城镇转移。如果没有一大批小城镇兴起,农业现代化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大量的农村人口向非农转化,向小城镇转移,发展小城镇就是一句空话。只有大批农业劳动力转移出去,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益,增强农业自我积累能力才成为可能;只有大批农村人口的转移,中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才具备人口聚集的条件;也只有一批小城镇的兴起,农村人口的转移才有出路和载体,才会形成发展农产品的加工集散,建立农产品的营销网络,推广普及先进科技,准确快捷地传布信息,开拓远距离的广阔市场不可缺少的支撑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不可轻看,小城镇的战略地位和独特作用不可忽视。实际上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应当结合起来考虑,采取措施联动实施。
  一是放开小城镇的户籍管理,改革城镇户籍登记制度。凡是转让土地后到小城镇从业、居住的,应给予城镇户籍登记,一视同仁地按城镇人口对待;
  二是对那些由农村转移到小城镇从事农产品加工、运销、农业科技专项服务,以及其他第三产业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扶持和照顾;
  三是建立信贷担保基金,为小城镇中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上、营销和农业科技专业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贷款担保。
  四是为移居新兴小城镇的离土农户优先提供按金方式购买商品住房:
  五是实行“划地建镇”的办法,凡经审查批准为小城镇建制的,除工商税收留作当地城镇建设资金外,凡是规划作为城镇建设的非农用地,应由当地政府依法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凡是有利于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又有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化,向小城镇转移,并且有条件做到的办法和措施,都应当采取和实行起来。
  (三)切实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普及
  农业这个古老的产业,现在面临着极好的科技进步和升级的前景,也面临着全球化的冲击和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抓住时机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是农业科技的研究及普遍运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必须花功夫下本钱建立和完善我国高水平的农业科技技术研究和推广运用体系,包括最新的研究方向、研究手段及研究成果的跟踪和情报资料的搜集,动物和植物基因库的建立,基础性研究特别是运用研究等。还应建立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简明而可操作的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和奖励办法。最重要的是必须建立起由科研机构、大学专业院系、政府有关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农产企业“五结合”的利益相连,风险共担、职能明确、责任清楚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以改造和代替现在这套有名无实的做法。
  在农业科研和推广中,优良品种的研制和推广运用最为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高品质的农产品才能够进入更大的市场,并走向国际市场,才会取得合理的价格和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而高品质的农产品关键取决于优良的种籽。真正的良种还能够抗病和节水。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民的收益,优化种籽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种籽应当视为农业的生命,摆在农业的首位。农业的种籽应该专门立法,尽快建立我国的《种籽法》,从优良品种的筛选鉴别、研制繁育、保存及标识、销售和推广运用等方面,都必须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还要有对违法者的处罚、制裁条款。切实把农业的种籽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此外,还必须重视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对农产品的存活保鲜、整理包装、储藏运输等的研究,加上传统的精耕细作,形成我国高品质农产品的独特优势,为我国的农产品进入更广阔的市场,并走向国际市场,争取较多的市场份额,获得好的价位收益提供良好的前提和坚实的基础。
  (四)尽快构建现代农产品营销商务网
  发达的市场经济尤其离不开现代商业。网络经济必须有商业网络与之相适应。农业的现代化更要以农产品的现代营销网的形成和有效运行为实现条件。可以说没有高度发达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就不可能出现真正的现代农业。
  在前一时期,商务网络火爆风行于全球,人们几乎毫不怀疑,构建一张计算机网络,并将它称之为“商务网”,网上交易就会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可是,眼下却一个个商务网连同构建和掌握它们的公司纷纷关闭,这说明了竞相建立商务网络不过是一种追赶时髦的举动,却并不能说明现实生活中不需要真正起作用的商务网络。殊不知计算机网络也不过是一个供人运用的工具,如果没有一个专业的组织网络作基础,再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也不可能实现信息流、物质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商务活动。这也许就是轰轰烈烈兴起的商务网络又纷纷消失的原因吧!
  在建立现代农产品营销网络方面,我国独具现成的条件。我国的供销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在连接城乡、沟通产销、满足城乡生产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在供销系统已经拥有450多万职工,2300多个县联社,3万多个基层社,60多万个经营网点,还拥有仓储、转运等庞大的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它是一个遍及全国城乡,特别是广大农村的每一个角落的巨型商业网,并且还具有家喻户晓的知名度,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有着独特的信用地位。如果能够依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推动供销社的体制改革和创新,同时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设备将供销社的组织网络装备起来,把这两种网络整合为以信用为基础,以供需双方为主体,高效率、低成本、便捷可靠的“三流合一”的现代商务网络,那么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空间将会得到大大的扩张。这将会收到有效排解农民的忧愁,帮助供销社走出困境,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市供应,促进农业现代化等一举数得的功效。其重要意义和巨大的作用不可低估。这方面的技术已经成熟,只要下决心便可以动手构建。
  在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营销商务网络的同时,还必须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的专业营销组织、企业和民间大户。支持他们依法跨省、跨国经营,同农民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互惠的契约关系和信用关系。
  (五)积极建立农业抗御风险的机制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产品的期货交易体系。期货交易是一种最为高级的市场机制,是高风险与高回报同时并存的“投入信息,产出价格”的高级市场。在普通市场中,市场风险只由买者和卖者承担,而在期货市场上除了买、卖者外,又加入了风险投资者,市场风险由三者承担。更重要的是,期货市场的高风险和高回报刺激、吸引和驱使着那些有胆有识的高智力风险投资者运用自己广泛灵敏的信息来源,敏锐的预测判断,到期货市场的广阔天地驰骋纵横,展现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正是由于有众多的风险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经过千万次的智慧碰撞和信息交融,才能将隐藏得极深的未来供求关系的“均衡点”揭示出来,成为一种最具权威的价格信号,有效地引导经营和指导生产,彻底改变以往那种产后盲目的、恶性循环式的调节方式,建立起产前自觉的良性循环式的调节机制,避免盲目生产所造成的破坏性损失。尤其不可忽略的是,期货市场入市、出市极为方便,农民可以十分便捷地运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机制,在产出之前锁定其所期求、认定的价格,将风险收益和损失同时扔给风险投资者。
  这些市场功能和机制只有期货市场所独有,任何别的市场都不可能做到。而这又是发达健全的市场体系不可缺少,特别是农民迫切需要的。而农产品又具有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的特点,正是适合于期货交易的好品种,而且世界上的期货交易正是从农产品的交易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要科学设计,精心构建,规范交易,严格监管,期货市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农业现代化,必将发挥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其次,建立农业专项扶持、调节信贷,并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金融政策。根据农产品期货价格的涨落,确定某项农产品贷款的规模和利率的水平,确定对农产品生产大户和企业贷款数额的增减和利率的升降。这样,把期货机制、信贷和利率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农业生产进行有效的产前调控。
  再次,采取严密的措施切实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在当今的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发达国家对自己的农产品市场不进行严格管制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常常因为农产品的市场问题争吵不休,磨擦不断。我国既然不能对农产品的生产实行高额补贴政策,那就不能不对自己的农产品市场进行严格管制的保护。否则,我们就无法保障农民增收的权益。因此,国家的外贸政策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出口,争取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更多的份额;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对农产品的进口严加管制,同时坚决打击农产品的进口走私。
  其四,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经济组织名副其实,以增强集体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比如,国家为拉动内需而扶持上马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应当简单地交由包工头承包,而应当进行适当的分解,将技术要求不高、劳动密集的部分交由合作经济组织竞标去做。这既能较多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又能壮大合作经济组织的力量,使其名实相符。
  其五,具有行政性职能的公司和企业,必须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农户建立具有法律效率的契约关系。收购农产品必须在产前订立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购销合同,并不得任意毁约,随便向农产品生产者转嫁市场风险的责任和损失。
  实现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要做的事情无计其数。国家不宜也不可能大包大揽,只要集中力量把上述五个方面的事情做好了,那就等于把基本框架做起来了。至于当中的内容,诸如集约经营、规模经营、产业经营,高效农业等,那是应由农户、农产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考虑的事了。只要思路明确起来,各级组织和各路大军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就一定能够把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事业更快地推向前进!
《昆明社会科学》14~19MF1体制改革傅仕敏20012001傅仕敏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作者:《昆明社会科学》14~19MF1体制改革傅仕敏20012001

网载 2013-09-10 2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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