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乃珊小说创作的女性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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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的西方女权运动,以躁切的反抗性,提倡男女平等,这当然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却也产生了副作用。因为这是抹煞性别差异、强求一致的做法。这就导致女性被男性同化。出于对上述偏差的反思,女权主义者们开始强调性别差异,并着重指出,性别化绝不意味着性别上的等级化。男性特点和女性特点都应予以充分发展,它们并无优劣之分。通过这样将男女的各种不同特性等价化,人们正在致力于男女待遇的平等化。近几十年来,在我国,“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政治口号,不加分析、不予区别,获得了绝对的通用性。这使中国女性,普遍存在着男性化的现象。而女性作家,更是在权益不平等而成就期待“平等”(其实也是一种“口惠而实不至”的“平等”)的情况下,出于拼搏抗争的需要,必须违反女子天性中的柔弱、细腻、敏感、多情,变得强悍、粗糙、麻木、冷峻……,总之,她们事业上的成功,往往是以牺牲女性本能、一定程度地雄化为代价的。在我国当代文坛,以女性魅力见长的作家,仅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张洁、张抗抗、宗璞、茹志鹃、铁凝等,而程乃珊,应该说也是其中当之无愧的一员。
  程乃珊在“雄化”的大潮下,能够幸免于难,原因颇多。首先,她从小受的教养,使她形成了“中西合壁式”的人格类型。西方文化中对女性相对文明开放的态度,中和了东方封建专制的禁锢、压抑,使她那女子的天性,得到较为正常的显露和舒展。其次,家庭虽是社会对个体施以社会化大工程的基本单位,却也是抵制意识形态渗透、具有家族自我保护作用的堡垒。程乃珊的家庭对于“左”倾政治观念,也具有这种功能。乃珊的母亲就曾顶着社会舆论的非难,“一意孤行”地要把她造就成一个“淑女”。这种持之以恒的努力,使社会对女性的定向压力,在程乃珊身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最后,程乃珊所属的“蓝屋族”,前三十年是被打入“另册”,在社会上处于隔离状态的,很自然地,她对那种过激性的政治狂热,持冷眼旁观的态度,没有为时代风潮所裹挟,对于“视女性生理、心理特点为女人弱点”、“将女性化等同于非无产阶级化”的教条主义时尚,在内心(外表且不论)不予认同。因此,较完好地保持了女人的天性。不同作家的创作在风格上的差异,说到底来自他们主体性上的差异。程乃珊作为创作主体,她那毫不遮掩的女性风貌和心性,形成了她的作品中明朗的女性风格。
      (一)
  性别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男性较为理性化,更多地偏向于逻辑思维,想象也多具有逻辑性;女性则更为情感化,她们的心理感受性比男性强,情感也更丰富、细腻、深沉。这种心理上的性别特征,在程乃珊身上表现得十分显着。与一般女性相比,她格外地多情善感。她曾在一篇创作谈中说:“当你回忆往事时,你会不会有那种震憾心灵的激动?一种油然而起的眷恋以及头发丝样细腻的回忆?你很想向人倾诉一番吗?你有无一件惟有在夜深人静之时,你才愿意细细咀嚼回味的往事?假如没有的话,我就直言不讳地奉劝你,舍弃文学之路,另谋成才之路吧,我并不是说这是因为你的生活积累不足,而是因为,你可能还不具备一颗敏感多情的心,而缺乏它,犹如在攀登山岭时,缺乏一根结实的手杖!”(程乃珊:《我的起步》见《东海》85年第1期)她本人是有这样一颗“敏感多情的心”的。因此,虽然在一般人看来,她的生活范围很狭窄、个人经历极简单、生活过于平稳,这些不可避免地给创作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客观条件。但是,主观上,那些感受性差的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茫无知觉的小事,都会激惹起她很大的情绪反响、留下深刻印象。当构思《穷街》这个中篇小说时,她原本想写来自穷街的一个女大学生的自杀事件,可是,写出来却走了样儿。原本以新闻性、轰动性、刺激性题材招来读者的却为生活化的、实感强的、充实厚重的作品,即,为更具普遍性、现实性、深刻性的作品所取代了。为什么会“跑题”呢?程后来回忆说:“当我写下《穷街》的标题时,犹如扳开了水闸的阀门,当我一写上‘穷街’两字,那些蜘蛛网般延伸开的,灰蒙蒙、湿漉漉的路面,连同那些因为窄小的住房无法容纳他们日益长大的身心而不得不在路面上闲逛的我的学生们,竟那样栩栩如生地涌现在我眼前。由于他们,那灰黯的穷街,也因以充满了生气和希望,于是我改变了初衷,隐去了原来准备实写的自杀事件——这毕竟是罕见的,而把原先准备作活动背景的人和事,推到前边来。写着写着,我终于发现,尽管我一再抱怨甚至诅咒我的工作环境和对象,但是,我是挚爱着这一切的。”(《穷街使我成熟——谈中篇小说〈穷街〉的创作》,见《文汇报》84年10月20日)我们看到,由于程乃珊的感情敏感而活跃,它和生活特征的碰撞率契合率就高,于是,即使是那些平凡的人、琐碎的事,也会在她心中烙下一道道痕迹。到了适当时机,这些心理印痕会被激活,成为蜂拥而至的素材。程乃珊对穷街的中学,对那里的老师和学生,甚至对学校里的桌椅板凳,产生了“挚爱”的感情。
  程乃珊是极易感受的,难免因感而生情,于是,她常常因心灵被触动而留下一个个情绪记忆,就像在心田埋下一颗颗成活率高的种子。既然她情绪的强度和发生的密度是大大超过常人的,她的情绪记忆的库存量也就大大超过常人。而情绪记忆是艺术想象的腾跃所凭借的跳板;作品是对情绪记忆的重新组合和加工制作。她的不少作品,简直就是她的情绪记忆的直接衍生物。象她的《摇摇摇,摇到外婆桥》和《山青青水粼粼》两篇,基本上是真人真事敷衍成篇,属于零散的情绪记忆之简单连缀,《摇》篇近似于“形散而神不散”的纪实散文,收集了旧时情愫的花絮,蕴蓄着对外公外婆温馨而又悠长的缅怀之情,怀旧气氛很浓。《山》作则有乐曲那样单纯而又充分地传达感情的功能。它是作者美妙的少女时代的一首挽歌。在这篇作品中,汇集了程氏少年时关于“初恋”的一组情绪记忆。它记录着少女情窦初开时对异性的敏感和渴望,复现了青春少女的心灵震颤。《摇》和《山》这种自传式纪实体的作品,固然主要借重于以往的情绪记忆,其它很多作品,也是在情绪记忆的基础上,加工而成,只不过加工的程度不同,多数篇什,属于“深加工产品”。
      (二)
  通过对两性差异的心理学研究,人们得知了男女双方在观察上的不同特点。男性对社会事件(世界上的风云、国内的大事件)的知觉较女性敏感且深刻,对切近的生活的观察,则是粗陈梗概式的,忽略细枝末节。而女性的心思细密周致,能捕捉到蛛丝马迹,能区分出微小差异、觉察出微妙之处。也还由于女性生活范围、实践内容、活动方式的限制,女人往往注意那些会成为男人盲点的生活琐事、人际关系的微小表征、仪表风度的细节,并留下深刻印象。再加上女子的“机械性记忆力”远远强于男子,所以她们无意中记住的,往往也是这些零星小事。女性的观察,不停于这些个体化、生活化的表面细节,还透过它们,直觉到核心和实质。就是说,女性的直觉特别发达。所谓直觉,就是在感性直接观照里同时把握了事物的本质,这就是人们俗话所说的:“一眼看到骨头里”,女人就特别具有这种直觉能力。正是在大量的类似事实的基础上,发展了的女权主义理论认为,男人的理性和女人的非理性、男人的逻辑推理和女人的直觉判断,不仅没有正误之别,而且没有高下之分。
  女性风格显豁的女作家,不仅会本能地流露出女性的心理特点,造成非自觉的女性创作风格,当她们成熟后,还可能自觉发挥女性优势。首先她们目光的侦察,能抵达男性目光的死角处。其次,她们依据外部行为与内心世界的对应性,通过对外部生活的观察,达到对人的心灵的测度。尤其是能见微知着,以外部点滴的行为表现为征兆,透视到人物深潜幽陡的内心世界。尤其是,她对于“人们的谈吐举止的方式怎样曲折地透露其内心世界”有专门的研究。或曰:她对于“身态语言学”造诣颇深。何为“身态语言学”?它是一门较为新兴的学问。它认为:手势、姿势、面部表情是先于语言的更原始的交际手段。它并未为语言交际方式所取代,而是作为辅助手段保留了下来。虽然是辅助者,但是更基本更真实的。当人的言语被用于文饰自己、掩蔽内心或进行误导时,他下意识的身体语言,却泄露了他的真实意向。程乃珊是“身态语言学”非自觉的研究者、无师自通者,也是其习惯语汇的辞典编篡者,这方面的事便数不胜数。在《风流人物》中,原私方厂长叶信义的儿子叶子杰,在农村的“广阔天地”劳动多年后,在父亲看来,成了粗野和没有教养的,但已40多岁,看来已“不可造就”了。作品中插有一个“子杰吸烟”的细节:“为了品出味,他狠狠地吸了一口,以至发出‘咝’的一声,父亲的眼皮很细微地抖动了一下,子杰已经感到自己那‘咝’的一声,让父亲很不舒服”。看来,作父亲的,主观上是想要不动声色的,可心理上的嫌弃总不是完全隐藏得住的;更何况,局部肌肉的震颤,是一种自动的条件反射,是在人的意志力控制之外的。一个小小的体态表现,曲折有致地道尽了叶信义之极其厌恶又尽量克制,却又终归克制不住而有所流露。叶信义固然是需要过细刻划的主角,而对那些无足轻重、一带而过的次要人物,程也悉心传达其举止神态之可咂摸的意味。在《当我们不再年轻的时候》中,上学时间到了,翁豪威上高中的儿子,还在后门口和邻居家的一个女孩谈天,被翁断然止住。“女孩拍拍屁股起身,似乎猜到他在窗口注视着她,她甩一下剪得笔直的头发,双手插入鲜亮的嫩黄色牛仔裤兜中,甩动着浑圆丰满的臀部一步一颠地走了”。这种习惯成自然的步态,显示出下意识的性诱惑和性挑逗心理,难怪翁豪威私下忖度:“一个很有魅力的女孩。但就这短短的一刹那间,他已觉得她远不是初出茅庐了,这样的女孩搁哪儿都会有麻烦……”这类例子,在程的作品中比比皆是。可见,她善于捕捉人物在音容笑貌和谈吐举止方面的些微信息,以小见大,人物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泄露出他们的深层意蕴和潜在本质。程的女性直觉,使她对外在特征的感受能力,和对内在本质的领悟能力,相辅相成。
      (三)
  如果说,男性主要崇尚“力”,女性则更多地体现“美”。冰心曾写到:“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冰心:《关于女人·后记》)在“爱美”这方面,程乃珊也显得“女人气”很重。
  她不仅作为女人,自己爱美,她作为女作家,更是全天候的生活美之鉴赏者和挑剔的仪态美之品评者。她对事物,主要不持“求知”的态度,而取“审美”的态度,她写到笔下的生活时,伴随着一种无所不至和时刻不忘的美学鉴赏:无论是色彩、款式、发型,还是人体曲线、建筑风格,室内陈设、商品包装、橱窗设计,风度仪表、自然风光……一切的一切,都用审美的眼光去打量、分辨、评价、表述。程乃珊对人物“仪表风度”项的赏鉴,尤为注重和擅长。她精通那些穿着打扮的准则,和言行举止的规矩。她时常津津乐道地描述人物的穿着打扮及其个中奥秘,而且写得十分“专业”。如,在《女儿经》中,写沈家姆妈赴校友会前的化妆:“她先对着镜子细细审视一番自己,自忖自己皮肤还保养得很光滑、白晰,扑了粉,反而显得矫饰了,于是,就只薄薄地涂上一层营养霜,随后把眉笔抹在指尖上,再抹到眉际,使眉色瞧着更自然。她选用的唇膏,这淡雅的颜色很适合她的风采和年令。”实际上,她这样写的过程,就是她用内在视觉再度欣赏的过程,是满足自己“观赏”、“品评”的精神需求的过程,是女性“爱美”心理的下意识流露。在她的笔下,女性的装束也很不逊色。《穷街》的一开头,就是那年轻的女教师文习绣在仪表上的自我欣赏:“那种两鬓发梢略略往外翻飞的新发式,是最适合她那活泼洒脱的气质了。还有,正值初秋的时候,那条象牙色羊毛裙多合时!大红的衬衣,配这条裙子,再穿一双三角跟的白皮鞋,昨天星期天,她就是这样一身装束,又高雅又大方,惹得她自己都得意地对着镜子笑。”如果说陆文夫凭着《美食家》可称为“食品鉴赏家”,那么程乃珊则算得上“仪表鉴赏家”了,他们各自醉心于不同的感官享受。程乃珊在人物言行举止的品味上,也有人所不及之处。长篇小说《金融家》中,着意刻划了来育秀女塾临时任教的封静肖的风度做派:在女学生众目睽睽的逼视之下。“他却很沉着。也十分得意。只见他左手手指叉开往讲台一撑,右手撩开敞着的西装上衣下摆往裤兜里一插,摆出一个十分潇洒倜傥的造型,然后微微一笑,用一口流利的牛津音英语开口了……顷刻,满满一黑板都给他涂满了,他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方浆洗得笔挺雪白的大手帕,‘啪’的一抖,将口鼻一掩,然后略略侧着身子擦黑板,那一下,姿态又文雅又潇洒,把台下这些高傲的女孩子都给压住了。”看,她对于生活化了的美之档次和情调,确有反复的揣摩和独到的心得。
  程乃珊是时时处处习惯于审美的。可文明人的美感,绝不等同于动物的生理快感,按达尔文的说法,它“是与复杂的观念和连续的思想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人类起源》第1卷第45页)也就是说,审美活动总是借助于特定的审美尺度而进行的,那么,她的审美尺度是什么样的呢?她推崇“绅士风度”和“淑女风范”。应该格外强调的是,她崇尚的,是“非表演性的绅士风度”,和“毫不做作的淑女风范”。就是说,即“中规中矩”,又是无须意志努力的“中规中矩”即“随心所欲不逾矩”。是“规范”和“洒脱”的对立统一。或者说,外在文饰内化成了内在的素质。是长期有意识之后达到的“自如无意识”的境界。而程乃珊,由于从小的生活方式和家庭教养,熟悉这种氛围,也乐于通过写作,陶醉在这种氛围中。正因为这个原因,她的作品,常让人感受到一种怀旧情绪(虽然她本人不承认这一点)。可引《归》中的一个小节为例证。近期的这部中篇小说中,“我”作为一个异乡归客,以贬抑的语调,描述焕然一新的上海:“几乎是清一色的金光灿灿的玻璃墙面或门面,满街都是两列没有个性的豪华的陈列”,而以前的淮海路,“……带着淡淡的历史的回音,……身在淮海路,不是由眼睛,而是你整个身心都会感到那依稀残留着的法国式的奢华、慵懒、浪漫和典雅。”
  程乃珊固然赞赏“绅士风度”和“淑女风范”,却并非毫无分析、不加区别、一古脑儿地接受现实生活中绅士和淑女们的行为方式。她凭着纯良的天性、严格的批判态度和可靠的审辨能力,对一切自栩的外在美,形式美进行考察。那“外表”和“形式”,只有体现了美的人格内涵的,方予以认同。也就是说,在她看来,仪态美是依附于人格美的,是积淀着积极的理性观念的。这从程对她笔下各类人物的不同评价可以看出:对专门经心于自身的“外包装”(仪表为有形的“外包装”,风度为无形的“外包装”),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如封静肖者,作者让狂热迷恋而托其终身的祝隽敏,最终懊悔莫及;对外在形象不佳得分不高者,程并不“以貌取人”;一个“很老很老”,已然“鹤发鸡皮”的男子,只因他“极力撑起一份男子气”,程赞美他是“一棵虽老却颇有风彩的树”,认为“形态的衰老无损生命的尊严”(《让我对你说》第13—14页)举止粗鲁而心地纯正的苏北人,程乃珊钦敬有加:“呵,这就是他们苏北人的性格:粗鲁甚至有时似乎蛮不讲理,但这是长期处于底层的生活所逼致的,他们的心地,却是水晶样的坦诚!”(《穷街》)对那些“表里俱佳”者,程更看重的,还是他们的美好心灵。如,她笔下有一组走出蓝屋,自立自强的职业女性(《穷街》中的文习秀,《当一个婴儿诞生的时候》中的小安、《蚌》中的女工程师……),她对她们的仪容风范固然颔首赞许,更欣赏的却还是她们的坚强性格:踏实肯干、不屈不挠、顽强进取,尤其是,对于作为“劳动者”和“寄生者”之区别性特征的手,程表示了爱憎分明的态度。她以“两极分立”的对比手法,将经长期的劳动磨练而粗糙的手,与饱食终日不得劳作而保养得很好的手,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对比,虽然失之重复,却泾渭分明地表达了自己的审美价值取向。我们看到,她虽然是日常生活中的“唯美主义者”,但她却不是“泛爱美”论者。她的审美,有着严肃而又严格的标准,这标准,体现出鲜明的道德倾向性。她继承了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学观念,体现出“以善为美”的审美价值观。
  那么,哪些是程乃珊所称许的“善”?特别是,什么是她心目中的“善之尤者”?须考察而得之。
  在《当一个婴儿诞生的时候》中,她借小安的口(对唐大为)说:“我真羡慕你!我这辈子都没好好地生活过,什么都没经历过,什么都不知道……。”在《穷街》中,作者借张祥麟的口说:“悲剧比没有剧要好呀!……即使栽了跟头,可也领略了一番人生呀!”在《金融家》中,她让祝景臣对自己的人生作出评述:“不管怎样,他觉得自己身后并不是一片空白,他是实实在在地做过一番人了——恶梦也比没梦好”。在《让我对你说》集的一篇散文中,她又以作书者的口吻倾谈到:“人生可悲的,并不是因为故事往往没有完美的结局,而在于,根本没有故事。”……这些句群的深层结构,都是“宁要(悲剧、恶梦)……,也不要……”的句式,她用这种不留余地的口吻,绝对化地否定了人生本质内容的“虚”,因为这必不可免地造成生命之无价值。作为上述“否定”的注脚,作品中还散见着这样的感触:“甜甜酸酸,酸酸甜甜才好,光吃白砂糖没意思”(《丁香别墅》):“……那混杂着汗珠和泪珠的百感交集的微笑……看,这就是人生,那残忍的又让你深深眷恋着的人生”(《当一个婴儿诞生的时候》),这种“人生感悟”式的片断说明,程乃珊在美学品味上,贬抑“由单一而造成的单调”,推崇“多样性之统一”。这种美学观念应用于对生活进行“评点”的审美实践,就表现为,赞赏由复杂的人生经历造成的生存价值那浑厚、丰富、重实之内涵。事实上,她不计较人生经历的诸内容之性质,只向往有足够的具体内容填充之。也就是说,“实”是她的美学观念的核心,她渴望厚实的经验,充实的人生、坚实的性格、扎实的本领、磁实的足迹……而这些,没有人生的逆境、坎坷的经历、众多的磨难、挫折的痛苦,是无法实现的。
  由于程乃珊不同寻常地赞美生活的磨难,磨难在人体刻下的痕迹——皱纹,就有了独立的审美价值。如果说,双眼皮和酒窝,被人们看作外貌美的点缀品;那么皱纹,就成了程氏笔下人格美(尤其是男性的人格美)的饰物。她在作品中一再提及皱纹。《让我对你说》中有这样的话:“皱纹之于男人,好比笑靥之于女人,更能平添几分魅力……”在《当一个婴儿诞生的时侯》中,又以赞许的态度复现了唐大为的思绪:“男人,就该像他(指唐大为本人——笔者注)那样,承受过好多,经历过好多,让生活在自个额上烙上道道深深的皱纹!这才不愧为‘男人’的称呼呢!”她对于皱纹直觉地产生的沧桑感、成熟感、深沉感等诸种审美感受,积淀着她对于人生价值、人格理想的理性认识和观念想象,是她的自我本质的对象化。
  程乃珊对经历坎坷、心灵丰富、思想深刻的人格美理想的张扬,意味着她对其对立面的批判。这是她对她所自出的“蓝屋”生活反思的结果。她看多了像寄生蟹一样蜷缩在蓝屋中,被蓝屋限定死了的人。他们很文雅、很潇洒,其实徒有其表而无实在的内涵。她对于“实”那特有的审美崇尚,就是因为厌恶这种专事外包装、内容却空虚无物的人生。她关于“实”的审美理想正是在对这种“虚”的反思中,逐步形成的。她从小熟悉的这些食息阶层的人们,过着享现成的生活,不付出劳动、不做出贡献,在集体事业中可有可无、因没有价值而不受尊重。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他们的生活空虚、精神贫乏、思想浅薄,被程以轻蔑的口吻称之为“吃寄生饭的生命力萎黄的人们”。在程的作品中,对这种生活和这种人的批判所在皆是。在《银行家》中,祝隽敏对追求自己的那群“富家子”,一个都看不上:“……这些个大少爷,包括她自家的哥哥,似都是一只模子里浇出来的,除了会弹几首三脚猫似的钢琴,讲话喜欢夹几句英语,还有啥别的本领呢?这样的男士接触多了,就像吃太多的掼奶油一样,甜腻得让人反胃。还不是逞着父亲的威风?”而对于那些“大户女”,程则认为她们“真可怜”,说她们是“没有生命力的瓷娃娃、塑料花”,从小生活在装饰柜中,“一块冰冷的玻璃把她们与清新的空气和沸腾的生活隔绝了,人,怎能一辈子生活在玻璃柜里呀?”(《当一个婴儿诞生的时候》)她鄙弃那种“不是自己双手创造出来的生活”,感叹说:“那些在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人是多么可怜呀!”(《蚌》)这种对华而不实的人生,因餍致厌,最终走向自身的反面的态度,在世界文学史上屡见不鲜。俄国十九世纪文学中那组“多余的人”,对贵族浮华生活的苦闷对现实的不满、对自身病态的自省;法国司汤达的《法尼娜·伐尼尼》中,女主人公对豪富生活厌倦至极而以冒险寻求刺激;对追求者们极度轻蔑而痴迷敌对阶级成员;美国的艾略特也称那种虚度光阴的生活为“用咖啡匙子量走了……生命”;……这是在类似的生活境况、生存状态下,同一种“自我否定”式的清醒。
  程乃珊的这种“清醒”,即使在她的生活圈子内,也并非偶然的、个别的现象。这是所有走出蓝屋的人,对陈腐的蓝屋生活的反思和批判,是冲出旧营垒的人,杀的“回马枪”。一方面,他们通过对自己的过去的批判,达到对自身先天弱点的克服,力求超越蓝屋加于的局限性。这是渴求精神完美的表现,另一方面,通过对过去舒适而空虚的生活的批判,也是对自己所选道路的再认定。一再强化自己的信念,这是人的心理需要。《蓝屋》中,早年即与剥削家庭决裂的顾鸿飞回顾几十年的历程时就曾欣慰地肯定自己:“走出蓝屋后”,自己“才算得上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程乃珊创作中的女性风格,给她的作品,增添了妩媚动人的情趣,使这朵文艺百花园中娇艳的花,显示出婀娜多姿的风采。*
  
  
  
小说评论西安48-53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朱青19961996 作者:小说评论西安48-53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朱青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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