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中华同志的《试谈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见《哲学研究》1994年第4期。以下简称《试谈》),从终极关照角度,提出了一种以“自律”为本质,以“只为行善而行善”为动机的道德尺度,在人们欲得利而求之、求又常陷无度量分界的今天,有积极意义,但其对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否定和市场经济与道德互斥的结论,未免过于消极;关于市场经济与道德间接统一和“严格划界”的论述,也显得无力,难圆其说。窃以为,这与作者采用的道德形而上学方法有关,与如何处置道德形而上学和现实的关系有关。本文就此谈些粗浅看法,求教于何中华同志。
一
我同意《试谈》对市场经济特点的分析,即市场经济以社会分工、利益的分化和独立为前提;但不同意《试谈》的结论,即因为市场经济是功利性的他律,与道德必然发生冲突,形成互斥关系。分歧的焦点在如何看待道德。
《试谈》从目的性角度规定道德,赋予它终极的形而上意义。具体表现在:(1)确定道德为自律;(2)自律的道德和“只为行善而行善”的动机相联系,且只能和它相联系;(3)“只为行善而行善”的动机和终极目的统一,它出自“绝对命令”,是自足的,它本身就是目的。三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试谈》道德规定和立论的前提,其中第三个方面虽未在文中直接点明,却是前两个方面的底蕴,没有它,便没有学理上的逻辑彻底性和贯通性。
道德形而上学作为道德的终极关照,有其合理的价值和不可替代的功能。它提供目标方向,范导道德实践,促使人们不断批判现实,向它趋近。它成为人们心目中的道德理想,而任何社会都需要道德理想;没有道德理想,现实道德便没有超越、没有发展、没有归宿。《试谈》说,以效果为判定的功利主义伦理学至少有两个困难:无法说明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无法说明道德的“慎独”境界。其实,除非把道德看作纯粹主观的、个人的修身养性,道德与法律的区别、道德的“慎独”境界并非必然同功利性行为不相容。我以为,主要问题不在那里,而在功利主义道德作为实然层面的现实道德,如果试图摆脱终极关照,离开道德形而上学的范导,将失去“家园”、失去归宿、失去生命力,沦为现实的奴仆、市场经济的附庸,在对现实无原则的辩护中消解自身。
但是,道德形而上学也有自己的局限。它是观念的,而非现实的。观念形态的“在者”始终有一个要不要化为现实,以及如何化为现实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哲学史上有两种选择:停留在观念自身,满足于成为纯粹思辨的先验逻辑设定;或者同社会实践相联系,外化为现实。康德是第一种选择的代表,马克思是第二种选择的代表。选择不同,结果大相径庭。
康德为确立道德的普遍性、必然性、绝对性,把道德的基础从经验的外在的对象转移到先验的主体的意志中来,认为道德律令不能从经验建立,不能从“范例”引申,不能从“人类之特殊的自然特征”推演,由这一切所建立的道德律令都是“意志的他律”;只有舍弃了所有实质内容的“形式”,才是道德律令的最高原理,只有不讲任何感性经验而只是理应如此的行为,才是无条件的“绝对命令”。“形式”是康德伦理学的核心,也是其推论的基础,其他概念或范畴均绕此核心旋转。“善的意志”是对道德律令的绝对顺从;“义务”是执行“绝对命令”,做其所要求的应做之事;“动机”是“只照你能意愿它成为普遍律令的那个准则去行动”(《实践理性批判》,关译本,第158页);“自律”是绝对服从道德律令而又法出己立,也就是自由。康德的上述思想使他沉溺于道德先验论。但是,在付出先验论的沉重代价以后,问题却并没有因此得到所希望的彻底解决。为追求道德的完满,康德不得不预设灵魂不朽;为使“至善”包含幸福,达到“德”与“福”的统一,康德不得不预设上帝存在;而为了能使道德自律成为可能,康德又不得不撇开人的社会关系、历史背景、主客观差异,把人人具有善良意志和自由理性、能够作出合理的共同的选择当作既成的前提。即使如此,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悬置着:道德如何实现,“绝对命令”如何在现实中贯彻执行。因此,“应当”是需要的,但仅仅“应当”是不够的;“应当”是第一步,把“应当的”变为现实的、“形式的”变为实质的是不可缺少的第二步。道德固然要给“应当”留出位置,道德的重点、核心却不在“应当”,而在现实;借用马克思的话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8页)恰恰这个问题康德不能解答。他说:“在绝对命令或道德律令,了解它的可能性是一个非常深奥的困难,它是一个先验综合实践命题。关于这类思辨命题的可能性便很难了解,可以设想,这种困难在实践命题也不会更小。”(《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唐译本,第34-35页)因为他看到,只要解答这个问题,就会陷入矛盾,把感性经验的内容偷运进来而和道德律令不能来自现象界的观点相冲突。他无以对付冲突,只得认定,解答道德何以实现、“绝对命令”何以在现实中贯彻执行,超出了理性的界限,是徒劳的。这样,康德的道德成了空说,成了虚渺的形式主义。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彻底割裂道德形而上学与现实,视二者为互不贯通的两界。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局限就其方法论而言,表现为在纯粹理性思辨中确立主体地位、褒扬主体能动性。这也是传统哲学的共同缺陷,它企望以先验设定的无歧义性达致逻辑彻底性,避免悖论,建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普遍适用的道德,却反而陷入更深刻的矛盾,使道德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适用。这种方法、这种思辨性道德已经受到人们(包括现代西方许多哲学家、伦理学家)的批判,不应简单地拿来解释今天改革开放中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
按照唯物史观,“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页)。道德的特点是自律,道德本身却是经济状况、社会关系的产物。人们需要道德,为的是用它调节彼此间的关系。关系的先在性决定道德不能不受外在的感性经验制约,以它为基础,并在实践中为它服务,由此形成现实道德,也形成道德形而上学的根据。如果说外在的社会关系已经蕴含了他律性制约,类似情形在道德自身中同样存在。从发生角度看,道德总是由他律逐渐而化为自律。儿童原本没有道德,儿童的道德是后天“外灌”的。已经形成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关系先于个体抑或特定时期的人们而存在,规约着人们的道德实践,成为道德判断、道德评价、道德修养的参照。道德自律表现为将他律性道德内化为自觉自愿的认同和行动。达到自律的道德行为固然是高尚的,不能达到自律的他律行为也不能排斥在道德范围之外;倘若完全排斥他律,道德的自律和“慎独”境界就成为纯粹个人的主观体验、内心修养。由于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不同,所形成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不同,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差异很大,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叫有良心、什么叫没良心,便无从判断了。所以,自律与他律并非截然二分,许多情况下他律常常是自律的前提。
人们从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是以利益为中介的。利益与人们一切活动努力争取实现的对象相关;追求利益、以利益为尺度、以利益为动因,是历史活动的共性。它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得极鲜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没有消失。达到共产主义“不是直接依靠热情,而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依靠经济核算”(《列宁全集》第33卷,第39页)。道德无法摆脱现实的纠缠,决定了利益始终是道德关注的焦点;道德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调节个人利益同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因此,利益关系或功利性行为蕴含道德问题是不争的事实。功利主义伦理学看到这一点,在强调人应当追求自己的利益时,反对伦理利己主义,主张个人利益的满足要与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实现相结合,“每一个人的行为或所遵循的道德规则应该为每一个有关者带来最大的好处(或幸福)”,这是具有合理性的。功利主义道德当然不是现实道德的唯一代表,超越利益而行道德的也有人在,但无可否认,功利性行为是大多数人的行为,那么,多数人追求利益的行为有没有道德的合理性呢?
遗憾的是,《试谈》虽然讲“康德的伦理思想带有浓厚的先验论色彩”,“难以说明伦理原则的历史生成”,却没有在自己对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终极关照中注意防止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局限;虽然指出“唯物史观为我们的探讨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却没有在自己对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现实关照中加以体现。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等凡是和功利有关的,都被划入非道德之列,自律、义务、只为善而善等成了一道屏障,彻底阻隔了道德同他律、外在目的、社会利益关系的联系,由此得出的结论当然是市场经济拒斥道德。但这实际上等于再次确立道德与现实为二界,重新进入康德伦理思想的“框架”,也就难于避免康德伦理学的命运——空的,至少是多数人无法做到的,而脱离现实的空的无法做到的道德,即使形式上再高尚,实践中又有什么意义!
道德形而上学的合理性应当肯定,但肯定道德形而上学的合理性不能否定道德现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不能否定功利性道德存在的必要性及其积极意义。承认功利性道德是道德,而不是非道德,市场经济对道德就不是仅有拒斥、冲突,而是还有需要、融合。
二
市场经济对道德的需要、融合表现为二者的统一。《试谈》将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统一视为间接统一、间接肯定关系,“间接统一”在这里很费解。虽然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的普遍联系,但谈到对立统一时总是把它看作事物的直接关系——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它们的对立是直接的,它们的统一也是直接的;退一步讲,如果事物的统一是间接的,它们的对立也是间接的。无论如何,直接的对立、拒斥和间接的统一肯定不成对,不能构成二律背反。把不成对的东西拉在一起,赋予对立统一意蕴,很难自圆其说,结果形成一实一虚。就直接拒斥、间接统一的东西而言,直接拒斥是实,间接统一是虚。
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人类道德的进步奠定历史基础”按其本来的意思,应合理地理解为:道德获得植根的土壤,从市场经济中汲取营养,发展自身,这种发展较之以往是一种进步,较之更高的道德是向它趋近的一个环节。市场经济的不可超越性,决定了道德必然要经过此在阶段的一番磨砺,方可提升自己。但如果市场经济引发出来的东西处处和道德作对,人们在功利目的驱使下的行为即便不是反道德的,也是非道德的,市场经济与道德水火不容、直接拒斥道德,它怎么能成为道德的基础?道德又怎样在这种基础上进步?或许《试谈》的意思是说,市场经济创造的巨大财富为道德进步奠定了物质基础,即使如此,上述问题仍然存在。在市场经济拒斥道德的前提下,第一,这一物质基础的建立势必是以道德沦丧为代价的,它的进一步扩大将使道德做进一步的牺牲。第二,物质基础是道德进步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唯物史观非常看重这个条件,但认为仅有这个条件是不够的。道德进步作为多因素交互作用的复杂历史过程,不仅需要物质财富作基础,而且需要生产物质财富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价值观念等的强有力支持。《试谈》所谓市场经济拒斥道德,不是指物质财富拒斥道德,正是指市场经济发展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价值观念拒斥道德。这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成为否定性的,道德不能从中得到自身发展的促进动因,金钱恐怕只会是万恶之源,不会是道德进步的基础。
其次,市场经济直接拒斥道德是实,间接肯定道德是虚,这在《试谈》关于主体性与道德自律的关系的论述中表现得最清楚。作者在集中谈了市场经济对人的主体性存在方式的肯定如何通过自觉、自愿、自主的选择表征自律性,从而同道德具有一致性后,话锋一转:“市场经济对道德的肯定作用,并不是当下实现的,相反,它只有经过长期的人文精神的升华,才能够变成现实”,“不具备人们在‘此在’状态下的操作意义”。换句话说,“市场经济对人的主体性存在方式的肯定,有助于道德自律的实现”是将来的事情,不是现在的事情,就现实而言,它只为道德自律提供人文前提,此外再无别的意义。这不仅从主体性层面已经将市场经济对道德的肯定大大消解了,而且还留下一个疑团:人文精神不等于道德,当然也不等于道德自律,它怎样经过升华,使市场经济当下不能实现的道德肯定将来变成现实?我认为,在“间接统一”的意义上,它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第一,这种实现不会一下从天上掉下来,没有积累而产生飞跃显然是错误的,它只能一步一步来。第二,每一步都须和道德的历史生长有直接关系。主体性是人之为人的本质特性,主体性行为是对象性行为,它可以表现在人的众多活动中,表现在众多对象性关系中,既可能产生正效应,也可能产生负效应,既有对道德的肯定,也有对道德的否定。倘若主体性和道德的历史生长没有直接正面的肯定关系,就无所谓“有助于道德自律的实现”。第三,在我国现实情境下,市场经济对主体性存在方式的肯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确立主体的基本原则是利益原则,承认人们有不同的利益,承认人们不同利益的正当性、合理性,才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打破人身依附关系,塑造独立人格,使企业或个人成为商品的当事人、法人、市场的主体;主体性展示的基本途径是竞争,竞争向未来敞开着可能性空间,有利于主体克服自身惰性和宿命倾向,促使人们不断打破此在时空局限,对生存状态及其方式进行创造性建构,并在普遍交往中扩展和保存主体能力、主体的本质力量。两个方面都与功利性联系在一起,而功利性是《试谈》予以道德否定的,这样,市场经济对主体性存在方式的肯定有助于道德自律的实现的观点就不知何以为据了。
《试谈》所以强调“间接统一”,为的是和道德形而上的出发点保持一致,避免同市场经济直接拒斥道德相冲突。如果市场经济与道德的统一不是间接的而是直接的,在直接统一的分析中,即在直接统一的具体展开中,必然涉及到功利主义伦理学问题;但市场经济与道德具有统一性又不能否定,无法回避,只讲拒斥不讲统一难以让人接受,也无所谓二律背反,“间接统一”就成为既避免矛盾又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的选择。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却与初衷大相径庭:一方面,原本正确的结论(“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人类道德的进步奠定历史基础”、“市场经济对人的主体性存在方式的肯定有助于道德自律的实现”),现在反而不能成立了,它们以现实问题的姿态出现而又缺乏现实根据,只是形式,只是空泛;另一方面,让“统一”以间接的身份屈从于“拒斥”,反而导致冲突,即“拒斥”实际上完全排除了“统一”。
和市场经济拒斥道德相对应的二者的统一,是直接统一,不是间接统一,至少包含直接统一的方面。市场经济对道德的拒斥并非对道德全体的拒斥,主要是对传统道德和超前道德的拒斥。这两类道德或者由于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被打破,或者由于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有待时日尚可建立,都与市场经济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发生冲突在所难免,而对那些和自己相适合的道德,如敬业、守信、互利、文明经营、热忱服务、平等竞争等等,市场经济不仅不反对,而且十分需要。“拒斥”固然打碎了某些美好的东西,但也打碎了某些历史陈腐和道德虚伪,为道德生长开辟出新的空间。就这一点而言,它正是人类道德进步的展现。不可否认,市场经济作为“实利经济”,激发了人们的私欲;在利润诱导下,在竞争过程中,唯利是图、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不择手段大捞一把等不道德甚至极端反道德的现象大量发生,人们常以此作为市场经济反对道德的证明,作为道德代价论的现象根据。我倒以为,事情还有另一面。如果每个人都依据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地行动,市场经济便无法维系,无法运行、无法存在,个人在与他人的冲突中也无法达到自己的“外在目的”,大家最终都将“同归于尽”。意识到这一点,市场经济、市场主体必然要求建立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其中包括敬业、守信、互利、文明经营、平等竞争等等道德规则,无序现象和反道德现象激发了这种要求。遵守规则得益长远,违反规则毁于一旦,这里,“外在目的”扮演了道德“助产婆”的角色,道德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道德相辅相成,融合一起,其统一性反而获得客观必然性支持。
三
探讨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是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途径或方法,阻遏“道德滑坡”,达到经济与道德同步发展,道德形而上关照的最终目的也在于此。
《试谈》提供的基本途径是“严格划界”;从事商业活动时,“充分坚持物质利益原则,并把它置于至上的地位”,“一旦退出商业领域,介入其他社会生活层面时,则应放弃金钱尺度的效益原则,而把道德尺度置于至上地位,成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按伦理原则行事的人”,“防止二者相互‘僭越’”。
我以为,“划界”的方法在操作意义上难以行得通。这样说并非否定道德与经济的区别,而是基于以下考虑:道德与经济有范围、对象的不同,在范围、对象交叉重合时又有方式方法的不同;但不具有这样的涵义,在社会生活中有两块空间,一块是经济域,一块是道德域,经济域奉行物质利益原则,遵循金钱尺度,道德不应涉足,道德域奉行伦理原则,遵循道德尺度,经济不应涉足。相反,道德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的空间跨越性无损于它的相对独立性,倒是截然二分的做法引出实践的种种困惑。一个商店售货员工作时和他(她)下班后到另一家商店购买自己心爱的商品时,哪种商业活动,哪种不是商业活动?我们什么时候、依据什么确定他(她)应当遵循金钱尺度抑或遵循道德尺度?当前人们深恶痛绝的现象,有些发生在商业活动之外,如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大多数恰恰发生在经济领域——制假售劣、短尺少秤、欺行霸市、权钱交易等,哪个不与经济活动、商业活动有关?这就提出一个问题,道德从经济领域划分出去行还是不行?回答是否定的。此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市场经济属社会存在、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序列,它对人的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一个深受市场经济熏陶的国家、民族、个人,其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文化观念乃至思维方式、行为(生活)方式无不打上市场经济的烙印。我们无法保证一个退出商业领域的人其道德观念和行为不受其市场观念和行为影响制约。综上所述,关于“划界”,我的看法,一是划不清,不仅不存在一个不受道德影响的经济域,而且不存在一个不受市场经济影响的纯粹的道德域;二是不能划,不能留下一个道德“空场”,特别是经济领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行道德建设的问题上,还是应当坚持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没有提供现成的答案,却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方法论原则,即实践基础上抽象与具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在现实性中把握逻辑的先在性,在有限性中把握道德的无限超越性。依据这一原则,我的基本观点是,衔接统一道德形而上学(长远目标)与现实(当前目标),确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
道德形而上学中的合理思想是不能抛弃的;其终极关照视野中的“应然”尽管不是现实,甚至与现实相冲突,却给人们带来理想和希望、激情和动因,使生活赋有“意义”,抛弃它们,世界难以想象。不能丢弃道德形而上学不等于把尽善尽美整天挂在嘴边,并作为衡量现实的唯一尺度。道德建设的立足点是现实,借用恩格斯批评空想社会主义时的一段话说,社会主义的任务“不再是想出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制度,而是研究必然产生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3页)。这不仅因为道德产生的根源在现实,道德生长进步的根源也在现实,而且因为道德形而上学不过是道德现实的理论升华,道德现实是道德形而上学的对象化、外化,是通向道德形而上学的步骤、环节。现实道德离开道德形而上学是“死”,道德形而上学离开现实道德是“空”。任何由道德形而上学标示的道德理想都不会立刻实现,它只能体现在现实道德一步步的进展中,那么,因现实道德的局限性而否定它,说它不是道德,就是毫无道理的。当人们缺乏“应然性”认识,没有理想、没有信仰、沉溺于世俗享乐而振振有词时,宣扬道德形而上学有积极意义;当人们对“应然性”已有认识,并且年年月月不离口时,重要的就是找出达致它的具体途径和方法。我们过去的经验教训,包括把道德原则(以政治的形式)凌驾于经济建设之上,主要还是没有处理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思想道德领域,都普遍存在以目标代替过程、以愿望代替可能的倾向,仿佛一个跃进就可以实现现代化,一场运动就可以实现思想革命化,而当人们要求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时,极“左”思潮的特征就是在纯而又纯的旗帜下对现实百般挑剔和指责。结果,经济建设倍受挫折,思想道德面对信仰危机,理想反而损害了理想,目标反而障碍了目标。今天,我们在经济建设领域里汲取了以往的教训,强调尊重客观规律,推行分阶段、有步骤、循序渐进的战略方针,采用过去一直被批判的市场经济体制。在精神建设领域、道德建设领域我们应当汲取什么教训?是否也要尊重客观规律?是否也该分阶段、有步骤、循序渐进?答案是肯定的。但实际上,人们很少谈精神建设、道德建设的客观规律问题,不清楚它的阶段、步骤和循序渐进的历程,也没有对过去的经验教训进行与之相称的总结。换言之,在精神建设、道德建设领域里仍然是一般号召多,具体措施少,改革更少。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使经济与道德泾渭分明,仍然可能重蹈以往覆辙。找出某些形式,将理想与现实在其中统一起来,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是道德形而上学与现实统一的历史形式,它必须采取这种形式,否则“统一”也为虚无缥缈。确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根据,是市场经济带来社会全面转型,原来习以为常的东西被打破,人们需要明确以什么为参照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社会发展以市场经济为中心,道德提倡却是另外的东西,必然导致二者不协调,或者市场经济举步维艰,市场主体在某种道德尺度面前瞻前顾后,无所适从;或者道德建设难以成功,它对个体来说可能色彩纷呈,对社会整体必定效能不高。二是与终极理想相衔接,成为向共产主义道德运动的环节。如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失去与共产主义道德的历史关联,背离我们长期不懈追求的道德目标,演生成别的东西,它对我们便没有意义。敬业、守信、公平、互利、遵守市场规则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它们不是唯一的,是仅就与市场活动直接联系意义而言的,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还可以有其他规范。它们不那么“高级”,有显明的功利色彩,需要精心引导,一旦条件成熟便应不失时机将其升华,但在目前情势下,它们不失为可行的选择,若能在现实中得以执行(这本身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社会道德面貌将为之一新。
市场经济与道德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的解决不能采用一方“吃掉”另一方的形式。马克思说:“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1页)这应是今天我们努力实践的取向。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系)
哲学研究京010-016B8伦理学鲁鹏19951995 作者:哲学研究京010-016B8伦理学鲁鹏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