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生”理念统合下的“互利共赢”与“价值共享”    ——现代“公共哲学”的基本人文理念与实践目标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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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公共哲学”作为21世纪的新哲学理念,是一种有关社会组织与制度共同体存续根基与合理性意蕴之新的理解与阐释系统。它着眼于经济全球化场景与市场经济背景下 多元文化与多极价值主体“共在”(或曰人类一体化生存与活动)的生存场景,它坚持认 为,文明时代的人类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存在立场,努力践行一种以现代“社群”为本位的全新的生存文化与价值理念,把“和谐共生”作为理解生命宇宙的存在方式和法则,以此崭新的理念为基础,在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应自觉遵循“人我互利共赢”的原则,并最终实现人类在自由平等、相互尊重基础上,对自己所创造的社会文明与社会发展成果的“人群价值共享”,从而真正唤醒现代人类由于长期沉溺于一己盲目的狭隘的 功利性追求,而几近遗忘和消亡了的公共责任信念和共同体本位的生存意识,在此基础 上逐渐回复业已迷失了的本真的人性。
    1.“异质者共在”观念的彰显与“生存共同体”界域的合理拓展:现代公共哲学的“和谐—共生”信念。
    以全球化为根本特征的21世纪的文化精神与新哲学观念的精髓,就是“共在”与“共生”。阿兰·图海纳指出:“我们如今难道不是生活在一个世界化和全球化的大社会里,大多数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不都遭到它的干预吗?‘我们能否共同生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看来首先措辞要简明,而且现在就要直截了当地说:‘我们已经共同生存了’。”(注:阿兰·图海纳:《我们能否共同生存——既彼此平等又互有差异》,狄玉明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页。)20世纪的历史上演至最后一幕,全球化终于成为现实——甚至是不可抗拒的现实,并以种种无可争辩的世俗生活图景受到了世人的关注。可以肯定地说,无论人们对于全球化的看法是多么不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全球化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人类社会生活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的全方位沟通、联系、相互影响的客观历史进程与趋势。它使人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共在”与“共生”时代。用当代美国学者拉兹洛的话说:“我们现在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不再有任何共同体或国家能够统治其他所有的共同体和国家;不再有任何国家能够离开其他国家而生存下去。在某种程度上,每一个共同体、每一个国家在经济、生态乃至领土安全方面都要依赖其他共同体和国家。因此,共同体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由内在的、具有相互构成关系的文化——即相互依存的文化——来贯穿,这一点已经变得非常重要。”(注: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李吟波等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3页。)
    全球化现象的出现,具有深刻的人文价值意蕴。一方面,它全方位地向世人展示了当今时代人类生存与活动的一个基本的现实境域——“公共世界”的图景。对于“公共世 界”的学理意义,汉娜·阿伦特做了这样的分析,“就对我们所有人都一样而言,就不 同于我们在其中拥有的个人空间而言,‘公共’一词表明了世界本身”。阿伦特指出, 这个作为人类活动的有限空间以及有机生命存在的一般环境的世界,并不等同于地球或 自然。它更多地与人造物品以及人类双手的创造相连,与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类 事务相连(注: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第40页。)。在阿伦特那里,“公共世界”作为一个理解人类存在可能境遇的分析性 概念,具有存在论哲学所惯有的抽象特点。这一概念意味着,类群性是人作为一种理性 存在的本体性特点;同时就这一概念的功能而言,它无疑仅仅带有理念性与乌托邦意味 。但是,立足全球化来审视“公共世界”的理想,我们发现,全球化向我们展示的一切 ,在当代社会,人类在自己的生活中所实际感受和切身体验到的一切,事实上在某种程 度上已经使阿伦特所描述的“公共世界”正在一步步地变成现实。另一方面,全球化的 出现,又从共时态的意义上不无深刻地昭示并凸显了当今时代人类生存与活动所具有的 全新特质与性状:“公共性”。对这种公共性,国内有学者从交往实践的理论视域做出 了准确地把握和界定:“从交往实践观看来,所谓公共性就是指超越私人性个体存在的 一种交往关系,它的基本前提就是多元交往主体的‘共在’。”(注:任平:《交往实 践中的哲学——全球化语境中的哲学视域》,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7页。)以 “共在”标识“公共性”,应该说把握到了问题的本质。从古至今,“共在”都是一种 理想追求,然而,真正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还只是现代的事情,它自海德格尔《存在与 时间》始。在这本书中,海德格尔从Dasein即个体主体性存在出发,通过“现成在手” 方法将客体世界Open(开显)出来,为我地显示周围感性世界;通过“上手”来指向一个 他者,将某某在场性显示出来。因此,此在就转化为“共同此在”——共在。共在是存 在的共同体,其主体际关系是通过活动而相互关联。透过海德格尔的这些抽象、晦涩和极富前瞻性与穿透力的深度思辨,从字里行间,我们还是不难 把捉到一代睿智哲人对人类存在之“共在”本性的深刻揭示,以及所表达出来的对人类 当下与可能的命运的深切关怀:即从一个本然与已然的存在论事实出发,分析人类多样 性的生存情境与复杂性状。在此基础上,敏锐地体察到了人类未来所当有和可能有的应 然图景。
    全球化、公共世界与“共在”呼唤着人类的“共生时代”的来临。“共生”是人类的一种新的生存选择,昭示了人类最文明、最具现代意味的合作关系和生存与生活方式。在当今世界,以人类的共生关系为纽带的世界性生产方式,以及人内在的求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已经把全球的共同生存与发展凸显到了第一位。各国利益的一致性、互联性明显增强,正在构成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相互存在、共同发展的整体。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任何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或停滞,都会对全球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就要求形成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理念:共生性理念。论及“共生”问题,不能不提到当代日本着名学者尾关周二的思想贡献。依尾关周二之见,“共生”主要存在于两个领域: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即人类社会中的“共生”理想,这种“共生”带有强烈的理念的、规范的色彩;二是生物世界中生物与生物之共生,与人类社会的共生比较,这种共生具有强烈的言明事实的品格。他认为,通常情况下,生物学的“共生”概念,有被原原本本地应用于社会,从而被观念化的危险。尾关周二强调指出,与生物系统意义上的以“设定‘和谐’、‘协调’为内在特质的均衡的、封闭的共存共荣系统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共生”,“在本质上是向异质者开放的社会结合方式。它不是限于内部和睦的共存共荣,而是相互承认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之自由活动和参与的机会,积极地建立起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结合”(注:尾关周二:《共生的理想——现代交往与共生、共同的思想》,卞崇道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3、118页。)。
    “共生”理念意味着,就建构全球社会共同体的理念而言,现时代人类需要的是“太空船道德”而非“救生艇道德”。后者是引导人们在遇到危急情况时把一部分人抛入海中,以挽救另一部分人的生命;前者则强调生死共存,即让太空船中的所有成员都有一个强烈的意识——即使发生任何不测事件也绝不能撇下任何一个人。显然,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在全球化环境下的生存就如同在太空船上的生存情境。应当说,到目前为止,人类作为“世界公民”的共同生活领域还是很有限的,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人类生存困境问题的全球性蔓延,全人类的共同生活领域 也在延伸和扩大。诸多国际性或跨国性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和文化组织的建立及其日趋 活跃的事实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无疑,对共生理论的实践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平等、公正、和谐、稳定和健康的新世界。共生理论的本质是互依、互惠、协同与合作,共生体内的各共生单元之互惠互利之间正是在合作中得到优化、进化和发展。共生原理揭示了生命世界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发展机制。因此,倡导共生理念及其生存方式就意味着必须要对生活方式进行自我变革,承认种种异己者的生存权利,在激烈的竞争中兼顾弱者的利益,在个体本位的基础上,建立体现自由、平等、公正精神的友爱和谐的人际互动。人类应该怀着同类意识互惠合 作、遵循共生的理念来重建协调的人类社会,才能过和平幸福的生活。
    2.同构—互动理想格局的追求与“群己关系”问题的实践新思维:现代公共哲学的“ 人我互利共赢”信念。
    “共赢”是现代社会经济与商业活动的核心理念,它以平等的交往主体间的契约共识与互利合作为基本前提,是处理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一种公正态度。“‘共’表示要兼顾不同主体间利益;‘赢’表明要保证并促进利益主体各方的基本利益;共 赢,就是对和谐互动关系的最佳落实,表明了处理利益主体关系的一种态度”(注:李 德周、杜婕:《共赢——一种全球化进程中的建设性思维方式》,《人文杂志》2002年 第5期。)。
    作为一种新思维,“共赢”本质上是对长期以来西方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自由主义文化及其价值观念深刻反思的结果。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自由主义崇尚并力主个人的本位性原则,强调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主张维护个性发展。它坚持认为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应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无论是国家的、教会的,还是社会习俗的、舆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是公民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由权,国家应当实行代议民主 制,国家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国家为保护公民权应实行法制和分权。当代英国着名社会 学家吉登斯对自由主义在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的观点做了如下概括:一是主张只有通 过分析个体的行为,才能解释社会现象,除此之外,别无他途;二是认为所有关于社会 现象的判断,都可以被还原为对个人性质的描述,而不至于损失什么意义;三是强调只 有个体才是真实存在的,似乎所有指涉集合体或社会系统的概念都是一些抽象的模型, 是理论家的主观建构之物;四是宣称社会科学不可能有什么法则,如果有也不过是个体 的心理倾向所具备的法则(注: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27— 328页。)。
    显然,自由主义的理论主张与实践,不仅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双赢或共赢,而且还有可能导致个人与社会的深度分离,最终必然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公共秩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现实的、有生命的活生生的个人的具体活动出发,以实践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对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做实践思维理解。按照高清海先生的观点,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实践是人创造自己需要的生活资料即人的对象世界,和把自己创造为人即人的自我创造的一种活动方式,它是一个自觉的创造价值的目的性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一方面改造了外部世界,使它变成人的活动客体;同时也改造了人自身,人由此才成为自身活动的主体”(注:《高清海哲学文存》第4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51页。)。在这种实践思维方式下,实践不再是一种单向度的主体对客体的征服、支配和占有关系,而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双向的相互设定、相互制约的良性互动关系。同时,人的实践活动本身既是造成主观性和客观性相互对立的一种分化世界的活动,又是消除主观性和客观性各自的片面性,使二者达到更高的统一的活动。在马克思那里,正是物质生产活动将他人、个人和社会错综复杂地联系起来,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每个现实的人生存所需的一切,只有通过社会才能取得,而人的才能、知识和经验本身也是社会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产物。个人和社会不是抽象对立,而是相互联通、彼此同构的。
    不难看出,实践思维本质上是理解和阐释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共赢”思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现实的、互动的、和谐的,而非本体论思维方式下的抽象的、对立的关系。在这一前提下,作为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共同体利益的原则必然具有公正的性质,其内含应是群己互利共赢。共赢表明了处理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一种态度。在社会公共哲学领域,共赢作为正义原则,必须内含以下三点:其一,以共赢为目的的任何行为,都要保证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成正比。只享权利不尽义务、多享权利少尽义务或与之相反的行为,都不符合正义意义上的共赢。其二,共赢的结果要有利于社会和人的基本利益的健康发展。其三,达到共赢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再分配对社会不平等进行调节。
    共赢原则的可行性,还可以从理论、事实、价值三个层面加以说明。(1)从理论上讲,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互动关系从根本上使二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个人角度出发,第一,个人是具有能动性、创造性的实践的人,实践的人和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础;第二,个人的需求是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因;第三,个人基本权益的内容和质量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从社会角度出发,第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为个人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第二,社会各个领域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以为个人提供良好的人文生存空间。个人和社会的这种和谐互动关系决定了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原则。 (2)从事实层面讲,国家从经济、行政、司法、文教各个方面都体现了对共赢的支持: 即调节不平等,在保护并促进弱势群体利益基础之上谋求共同进步。在以个人利益为实 体的思维方式及其相应的文化下,这种“共赢”不是建立在真正的个人和社会和谐互动 关系的基础之上,相反,其实质只是一定条件下、一定领域内、一定程度上的个人和个 人之间的共赢。(3)从价值层面讲,共赢是对个人和社会和谐互动关系的积极肯定,是 对个人和社会基本利益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持。虽然共赢不主张一方对另一方基本利益的 侵犯,但不排斥一方主动、自愿为另一方做出让步甚至牺牲。
    3.形式公共性理念规导下制度安排与创新的价值诉求:现代公共哲学关于社会发展成果的“人群共享”信念。
    “共享”是现代公共哲学的基本理念之一,它是一个涵义丰富的概念。我们这个时代堪称一个“共享的时代”:共享科技、共享信息、共享文化、共享资源、共享公共空间 、共享公共服务,等等。共享本质上是对迄今为止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与精神财富的 平等拥有权利的要求,是对特权与私人独占的一种否定意识,是一种倡导人与人之间应 该相互关爱、共享美好生活的公共性情怀。
    在公共哲学的理论视野里,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就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其基本含义是,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应当具有共享的性质,即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每个社会成员的尊严应当相应地更加得到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应当相应地得到不断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应当相应地持续不断地得以满足,其 生活水准应当相应地不断得以提高。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 来满足另一些人需要的状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3页。)。相反,如果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社会群体、社会成员一方,那么,就说明社会发展的成果只是为少数社会群体、少数人所享用,这样的发展不可能是真正的发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发展。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需要。当一个社会尚不具备必要的条件,这时如果强调“人人共享”的事情,那就说明这个社会的“大脑”出现了诸如过于理想化甚至幻觉化的问题。相反,如果一个社会具备了或部分具备了必要的条件,却不将共享问题予以实施或部分地予以实施,那就说明这个社会的运行机制出现了问题。因此,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事关社会稳定的问题,还对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这就要求:(1)提升社会的合作程度,增强社会的整合程度。个体人是无法生存和发展的。人们需要合作,每一个社会成员只有在社会合作中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正是通过建立在社会成员们的需要和潜在性基础上的社会联合,每一个人才能分享其他人表现出来的天赋才能的总和”(注: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10页。)。既然同属一个社会,那么,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对社会负有一定责任。同样,社会对于每一位社会成员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惟有如此,才能有助于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进而提升社会的相互合作、相互信赖的程度,增大社会的整合性。(2)开发社会成员的潜能,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社会成员潜能开发得如何,将直接影响着这个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也事关这个社会整体发展的质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目标是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通过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可以为这个社会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创造必要的条件,并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3)实现社会的安全运行。一个没有群体差别或群体差别过小的社会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然而,一个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界限过于分明、甚至严重对峙的社会也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虽然还不能说贫富差距小的社会就一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必定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社会安全对于社会及其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一切就无从谈起。而通过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可以建立起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政策体系,有效地缩小贫富差距,大幅度地减少弱势群体的人数,减少部分社会成员的“相对剥夺感”,从而将社会问题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社会处在一种安全的运行状态之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社会的建立与健全过程中,迫切需要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心以及在此基础上普遍的“价值共享”,作为社会组织制度创新与民主政治追求的最重要的价值目标选择。所谓公共事务,就是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从广义上理解,国家事务也可列入公共事务的范畴,或者说它们之间有相互包含的关系。公共事务的最大特性,就是它的公共性。公共事务的发生源自公共需求的变动;公共事务的承担是政府的责任,但它不排除任何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成果又可让参与者(投资人)和非参与者(非投资人)共同享受,普遍获益。公共事务的“公共”特性,决定了公共事务是无利可图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是无法通过市场交易提供的 。所以,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企业“不愿管”公共事务,而势单力薄的私人又“管不了 ”公共事务。那么,公共事务的责任理所当然地落在专门的公共管理机构——政府身上 (注:席恒:《公与私:公共事业运行机制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56页。) 。
    从理论上讲,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形式公共性理念,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公共事务与政治、经济高度集中于一体。从社会公共生活主体——公众的状态看,民间缺乏公共契约的自律与他律的传统习惯,而政府又没有缔造民众参与、广泛合作的制度进行有效的利益诱导,加之长期以来我国民众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处于较低层次,公共事务相对简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旧的社会组织制度与管理模式受到冲击和挑战,政府担负公共管理职能的各种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诸如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相对固定的行政程序不适应日趋变动的公共事务的矛盾;政府机构膨胀、管理成本递增、财政负担加剧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一切表明,以社会公共生活的合理化为宗旨的公共事务的改革与创新,势必要在制度上和宏观环境上创造“利益共享”的局面。
    总之,参与、合作、交往、互利、共享等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几个特征所在,社会发展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使更多的人走出私人生活的领域,真正乐于与他人合作交往,乐于以极大的热情积极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勇于承担社会公共事务。不仅如此,在公共事务中,个人的权利、非政府组织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利本质上应是平等的,待遇应是互惠的,利益应是共享的。只有这样,社会公共利益才能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人人共享的资源才能越来越丰富,社会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空间才能越来越天津社会科学呼和浩特28~32B1哲学原理袁祖社20052005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科学的发展观是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富国强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市场经济与现代社会的公共理性探究——当代公共哲学的理论视角”(批准号 03BZX015)中期研究成果。陈波文华,男,1940年生,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译审,10073Analysis of the Conflict between Consumerism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ncept
   Mao Shi-ying
   Institute of Philosophy,Liaoni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Shenyang 110031 ,Liaoning袁祖社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现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作者:天津社会科学呼和浩特28~32B1哲学原理袁祖社20052005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科学的发展观是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富国强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市场经济与现代社会的公共理性探究——当代公共哲学的理论视角”(批准号 03BZX015)中期研究成果。陈波

网载 2013-09-10 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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