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东欧民主化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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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俄)民主化过程中的失误及教训

现在,我们来重点考察苏东改革中那些负面的、应当引以为训的东西。我将把关注点集中于前苏联和后来的俄罗斯。由于第一节就已经指出的那些“可比较”因素,苏(俄)的转型经历(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对中国改革都有更直接的借鉴价值。

我以为,当我们凝神于中国宪政改革的设计、推进、可能遭遇的困难以及如何解决的方略等问题时,苏(俄)民主化过程中的下列失误和教训是最值得我们汲取的:

 

首先,切不可把改革看得过于简单,“一步到位”式的激进变革是靠不住的,战略上的彻底性和战术上的渐进性必须相得益彰,才能收到改革的实效。

 

摧毁(瓦解)旧制度、建构新制度的革命者或改革者,把自己的任务、使命看得过于简单,低估这个过程的复杂性、艰巨性,甚至幻想“毕其功于一役”,最后在实际历史进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当年的列宁、孙中山、毛泽东都有这个问题,今天的改革者同样可能发生这样的问题,虽然他们各自的奋斗目标是截然不同、乃至正相对立的。

雅科夫列夫自己就曾坦率地承认过:“还在改革开始以前很久的时候,我在幻想我国未来时,在自己的脑子里勾画了各种图画,而且一幅比一幅美丽。当时我深信,只要还俄罗斯人民以自由,人民就会觉醒,就会提高自己的地位,找回尊严,就会开始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要求来安排自己的生活。现在我要非常难过地说,所有这一切原来都是带点傻气的浪漫主义幻想,这种幻想很可能是由于对畸形的苏联现实极端反感而产生的。”[1] 俄罗斯民间民主派似乎也有这个问题。《叶利钦时代》的作者――这些人曾充当叶改革的高参,与民间自由力量有着认知与情感上的一致性――就指出过,俄罗斯的“民主派有一种错觉,认为只要打开闸门,给市场以自由,包括经济在内的其他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大概和这种改革的幼稚病相关,当改革遇到挫折时,俄罗斯的一些已经担任公职的前民间持不同政见者表现出悲观失望的情绪,他们“匆忙离开了现实的政治任务,重新回到他们比较接近的擅长袖手旁观的批评者角色”。[2] 这足以为中国的改革者戒,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

解构党专制的革命是一场艰苦漫长的战斗,这不但在于,这个革命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人们多年来形成的思想观念的逐步改变,涉及巨大的利益冲突和调整,从而必定是一个旷日持久的过程,更在于改革者只能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下和历史场景内行动,他们必须顾及改革的各项约束条件,既要推动事情的发展,又要谨慎小心,以免改革的轮子陷入泥泞。正因为如此,我才在《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报告”中强调:宪政改革的第一条原则就是改革的战略设计要彻底,战术设计要循序渐进,两者必须相得益彰,才能收到改革的实效。急性病要不得,着急吃不了热豆腐。

当然,就今日中国而言,另外一个方面也应引起重视,即一部分人认为中共党专制体制极其顽固,中国国民性低劣、愚顽,威权主义控制术日益成熟且有效,所以对宪政改革信心不足,甚至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这种“悲观论”和带有简单、急躁特征的“速成论”一样,都是改革智慧尚不成熟的表现。

如何在既有体制内(这是一个既需要解构、又不能一脚踢开的体制)启动宪政改革的按钮?前一节已经谈过,“公开性”是可选择的重要举措,且被前苏联的改革证明是成功的。还有一些其他的意见。比如,俄罗斯学者米格拉尼扬从转型的操作角度出发,提出过他所理解的“权威主义”转型战略。早在1989年,米氏就曾撰文,讨论“苏联政治体制改革如何才能从极权向民主过渡”。他认为:“极权主义制度向民主制度的过渡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公民社会在经济领域和精神领域中正在经历形成、定型和巩固的复杂进程的时候,极其重要的是,要在政治领域保留住强大的权威政权,它可以在这一阶段允许发扬有限的民主。在一个处于过渡时期的社会中,为了使人民不致产生种种幻觉,推行改革的当局必须响亮地说出限制民主的必要性并将其原因解释清楚。与此同时,权威主义政权应当在这一时期建立民主政治机制,将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的不同机构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逐渐给他们以权利和权力,但仍给自己保留住起仲裁和校正的作用。换言之,这一阶段的权威主义政权在政治领域的任务是,保障社会利益的冲突能通过公共权力中已经形成的政治机构的合法程序来加以解决,使合法解决冲突的程序成为政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3] 简言之,“权威主义”的经典意义是指:“在强有力的权威主义政权的庇护下,在某个阶段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逐渐吸引所有反制度的力量参与公民社会框架下有机的相互协作。”[4]

从保证改革的渐进、有序、理性和尽可能低成本角度讲,上述“权威主义”转型战略并非全无道理;它甚至是由执政党自己发动的、旨在“革”自己的“命”的政治改革的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当然,这种战略的前提是:第一,执政党内已经形成改革力量居主导的权力格局;第二,民间建设性的反对派已经对当权者构成足够压力,并通过这种形式与体制内改革派形成相互呼应之势。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宪政改革才有可能实质性地、但又是循序渐进地进行,包括有计划地推进选举制度改革、解除“党禁”从而推动政党政治的建设、公共传媒的改革、党军关系的改革等等。就建设中的政党制度而言,这种转型战略有可能形成原执政党仍保留关键部位的控制权力、但其他政党组织亦开始获得合法反对派身份的这样一种格局,这种格局将是过渡性的,它的进一步发展乃是更完全意义上的多党竞争体制。如果中国的宪政改革真能循着这个路子发展,那倒是一件幸事,因为它可以大大降低改革的成本,减少改革进程中的震荡,避免出现权力真空和转型失序,使改革大体上有序地进行,使体制内外的各种力量(中左和中右)都能找到自己发挥作用的方式和位置。

但我们也要清醒意识到这种战略本身包含的风险。一方面,仅仅强调“强有力的权威主义政权的庇护”,有可能落入新的独裁主义的陷阱。无论俄罗斯还是中国,这种独裁传统都可谓根深蒂固。即便是有坚定的改革主张的领导人,在合理把握民主的开拓和为了推动这个过程而不得不实施的某种有节制的控制这两者之间,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所以,本文更强调体制内外的沟通、联盟,强调民间自由力量在督促体制内当权者走向民主过程中能够发挥的作用,相信只有通过这种体制内外的沟通、互动,体制内改革者的上述困难才能在实践中予以克服。

另一方面,还要看到,如果奉行“强有力的权威主义”的领导人并不是真的想走向宪政民主,而只是想通过改善经济进一步强化自己的统治,那么这样的权威主义就更与我们所说的转型战略无关了,它只不过是当政者维持党专制的统治制度而采取的手段罢了。虽然当政者也真心希望改变民众的生活,但这与古代中国的皇权统治者总是祈求“国泰民安”并没有什么不同,核心点仍是如何才能保住自己的“家天下”(对保守的共产党领导人来说就是如何保住自己的“党天下”)。事实上,米格拉尼扬正是由于忽略了这一点,而对“中国经验”做了不甚准确的解读。[5] 米格拉尼扬的观点在其“权威主义”的逻辑框架内本来具有合理性,但是他引证中国的“成功”作为其观点的佐证,就显得文不对题、问题多多了。

 

其次,制度变革需要理性前瞻,需要周密的设计,虽然真正做到这一点很难,但有与没有一个较成熟的宪政改革实施方案仍然是大不一样的。

 

历史发展并非全然是偶然力量相互碰撞的结果,人的理性、主观意志在历史进程中仍然有着巨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虽然改革会出现各种预想不到的情况,但只要改革的大方向明确,有利、不利条件清楚,则一个相对严谨、周密的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改革的有计划的推进,仍然是可能的,至少是应该尽量争取的。

前苏联的戈尔巴乔夫、俄罗斯的叶利钦在这方面都有失误和教训。

从后来的发展看,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思路越来越接近民主社会主义的套路,但如何才能实现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转型,戈氏自己也并不十分清楚,而是有一个摸索过程。1985年刚上台时,戈尔巴乔夫并没有痛切意识到改变苏联的经济运行基础是任何政治改革的重要条件。事实上,1985年戈氏提出的是“加速”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路线。只是从1986年春天开始,“加速”这种表述才和“改革”的概念结合起来使用。戈尔巴乔夫后来坦率承认:“在一段时间里,我们确实也曾希望依靠诸如计划加动员的方法、组织工作、劳动者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之类‘社会主义优越性’去消除停滞状态。”[6] 不仅如此,由于苏联军工部门是苏联经济中技术最先进、运行最好的部门,当时的苏联部长会议还仿照军事工业委员会的组织模式成立了6个局,负责民用经济各个领域的管理。同时,一大批高层军工管理人员进入民用经济机构(1988年,在58个新任命的部长中,约三分之一有军工背景;部长会议13个副主席中,有6个来自军工领域)。这种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官僚势力的扩张显然和改革的方向南辕北辙。戈尔巴乔夫自己讲:“当时我们觉得,暂且先做做整顿工作,用老办法对付一阵子,然后就立即着手进行深入的改革。很可能,这样做是错误的,结果浪费了时间。但当时我们的确是那样考虑的。”[7]

在政治改革方面,戈尔巴乔夫做过几手漂亮活儿,比如在苏共第19次代表会议上力主新的人民代表大会采行竞争性选举制度,这个建议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并最终被实施。在苏联政治架构中设立总统职位,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创意。此举大概是为了使戈氏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摆脱共产党保守派的纠缠,并使行政机构与新建立的立法机构相匹配。问题是这样一个创意仍然没有周密的宪政设计和后续行动予以保证。在传统苏联体制中,部长会议控制着经济,外交、军事和内务部门直接归党掌管,所以这是一个非正式的双轨行政管理体制。戈尔巴乔夫成为苏联总统后本应抓紧行政机构的改革,但他却没有这样做。戈氏助手契尔尼亚耶夫曾指出,戈尔巴乔夫按照自己的性情从事,一直不愿意处理难以解决的管理问题,然而越是拖延,问题就越难解决。新的总统体制投入工作一年半后,这一体制的中心不是一个,而是三个,即总统、最高苏维埃和部长会议,三者的关系并没有理清,部长会议既要向总统负责,也要向最高苏维埃负责。戈尔巴乔夫未能建立起能够让政府各部门均衡分享权力的体制,也不愿意在总统职位下建立能够取代部长会议的新的行政机构。此外,没有在地区一级推行配套改革也是一个失误。在基层政府,旧体制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这使联盟级中央政府的改革和下面的改革失去了联系。[8] 总之,戈氏的政治改革从宪政设计角度看缺乏周密性、前瞻性,似乎是一个事实。虽然局外人有时很难体会当事人的苦衷,但从大处着眼,事情的逻辑还是可以分辨清楚的。

叶利钦也有这个问题。叶思维敏捷,敢作敢当,有做大事的气魄,但知识结构上有缺陷;瞬息万变的形势、残酷的斗争以及随之而来的巨大压力又往往给理智的决策带来不利影响,使决策缺乏应有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在俄罗斯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叶利钦起用时年仅35岁的盖达尔做经济改革的先锋,他自己则亲自为青年改革团队的“神风敢死”行动保驾护航。然而,青年改革团队的工作又是极其仓促的,丘拜斯的国家私有化委员会居然要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搞出一套综合的私有化方案和20部标准法令!这样的方案不可能深思熟虑、精雕细琢,而且,为了获得议会(当时还是最高苏维埃)的通过,方案不得不在内容上做出重大妥协,给企业职工和管理层保留了较多的股份。但由于随后不久就发生的“认股权证”的买卖、转让风,工人手中的股份很快就变成了工厂头头们的囊中物,也就是说,这个方案客观上促成了苏联时代的厂长们迅速成长为后苏联时代俄罗斯企业的新贵族。

政治改革方面,宣布主权后的俄罗斯联邦面临着构建国家横向权力结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纵向权力结构(联邦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合理分权)的双重任务。按说,完成这个任务需要反复推敲的、更周密的宪政设计作为先行。但叶利钦也没有做到,至少做得不够充分。这当然仍与残酷的现实斗争有关:与人代会的争斗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也使宪政建设变得困难重重。行政机构方面,1993年宪法就俄罗斯总统权限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的权限分别做了规定。俄总统大权在握,但理论上他并不直接领导执行权力当局,也就是俄联邦政府。当然,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在整个90年代,叶利钦作为俄罗斯“超级总统”一直牢牢控制着行政机关,联邦政府总理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司法机构的改革则更加滞后。新俄罗斯从前苏联那里继承了大部分极权政治的镇压体系,保留了它们的某些职能,而这些职能本来是与一个宪政民主国家的要求相冲突的。叶利钦的助手们后来就曾指出:“追溯各种权力机构的命运,可以发现一定的和十分不好的规律,某种机构越是使总统懊恼,它的改革就越大。议会的变化最甚。宪法法院经受了程度较小然而却十分重大的革新,护法系统实际上仍处在1993年达到的那种变化程度。”比如,“1991年八月叛乱后,克格勃立即被分解为若干独立的情报机构,而与克格勃并列为苏联镇压机关台柱的内务部和检察院却在1991年叛乱和1993年事件之后一直没有变化。”[9] 至于纵向权力结构的改革,我在前边已经谈到叶利钦为了避免“两头作战”而不得已寻求地方的支持,以便全力对付人代会,结果对地方领导人做了过多的让步。“这类让步在1993年的俄罗斯宪法中得到反映。它不仅保留了各联邦主体早在苏联时期就已形成的相当多的人为要素,而且还有地方与中央极为混乱的相互关系,共同管辖对象的清单浩繁而含义模糊,而且又没有提出区分联邦及其主体责任的明确机制,联邦主体实际上被赋予一部分非常大的联邦特权。”[10] 从宪政设计角度看,这些当然都是不合理的。

总之,前苏联和俄罗斯的宪政改革,由于其转型条件的格外苛刻、认知和理论准备相对不足、“意外”情况又不断发生,导致宪政设计工作滞后,常常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使改革走了一些弯路。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它却给中国的宪政改革敲了警钟。中国有自己的问题,也有自己的“优势”。不管怎样,中国这些年经济有很大增长,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和国外接轨;国家结构方面,中国没有前苏联帝国遗产带来的麻烦,不存在国家解体的危机,也不像刚刚获得主权的、联邦制的俄罗斯有数不清的迫在眉睫的问题需要马上处理。只要方向确定,决心下定,中国朝野的改革力量有条件审慎而相对从容地制定中国的宪政改革方案,并稳步实施之。我以为,有苏东改革20年的经验在前边,中国的改革者没有理由不把这件事情做得更好些,更出色些。

 

第三,必须精心培植改革的领导力量,在党专制体制解构的初始阶段,体制内干部政策和干部教育的变革是最重要的;在宪政改革的继续推进中,选举制度和政党政治的成熟则是保证改革人才不断产生的新的长效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毛泽东1938年说过的这番话用在推进中国宪政改革的今天,也是贴切而适用的。

宪政改革是一个巨大的、长期的制度性变革的过程,从操作层面看,它需要一代(且不止一代)具有现代民主、人权观念,又懂得民主政治运行规则的各级领导者来具体组织、推进这件事情。只要这个过程是由执政党主动引导的,那么这必然意味着,在党专制体制解构的初始阶段,体制内干部政策的调整和干部教育的变革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不能说当年的戈尔巴乔夫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恰恰相反,为了推进改革,戈氏上台不久就开始了干部队伍的调整和更换。但部分地由于当时戈氏自己的改革目标尚未明确,部分地和干部调整的组织实施方式有关,这次干部调整后来证明是完全失败的。主持当时干部调整工作的是苏共中央书记处主管干部政策的利加乔夫,此人思想正统、守旧,但对勃列日涅夫时代以来越演越烈的党内腐败和特权现象深恶痛绝。他在1985~1987年间曾把地方党的书记们来了个大换班,试图藉此为“党的改革事业”注入“新的血液”。然而,在哪些新人可以进入中央委员会的问题上,利加乔夫和戈尔巴乔夫之间产生了分歧。根据契尔年科时期确定的一项原则,进入中央机构的新人必须来自地方党的委员会,这意味着所有知识分子(但没有做过官)的党员都被排斥在中央领导机构之外。戈尔巴乔夫曾坚持应该有例外,但利加乔夫不同意,最后还是利加乔夫占了上风。这样,干部调整和变动的结果,不过是用一批相对年轻的官僚替换了老一代官僚,但这批年轻官僚是用同一套意识形态、同一套思想观念“熏”出来的,他们并无改革的概念,更无改革的抱负,而且,由于这些人早已深谙官场的那套经营术,他们显得更狡猾,更难以对付。雅科夫列夫曾直言批评苏改革初期的“干部政策导致悲剧性结果,这种干部政策与新的精神和政治现实处于令人愤怒的对抗中。”雅科夫列夫指出:“正是在这个根据社会出身和意识形态选择干部的做法、即按官员名录委任干部的做法在整个苏维埃政权年代第一次应当衰亡的时候,旧机构的一些最保守的代表人物却往往是在这时候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这些人实际上是一些改革的政治反对者、道德空虚的人。”[11]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下决心进行本质性的社会变革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有计划地培养从事这种变革的组织力量。而这对掌握权力的党内改革派来说,关键的是要做两件事:首先,改变传统的干部选拔标准和选拔方式,使那些真正具有改革意识和改革使命感的人进入重要领导岗位。实现这一目标的办法是启动党内民主化。仅仅指望改革派领导人“独具慧眼”去发现人才是远远不够的,也是靠不住的;解决问题最根本的还要靠能够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化机制。其次,改革干部教育,用现代民主、人权理念逐步取代过去那些陈旧的党专制概念。就体制内而言,没有一大批高素质的党内改革人才,宪政改革的启动和持续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干部问题上,前苏联还有一个重要教训应该汲取,那就是改革派领导人之间应加强沟通、理解,在必要的时候相互支持,并相互妥协。

戈尔巴乔夫曾经有一批具有相同或相似改革信念的高层的志同道合者,这本来是前苏联改革十分宝贵的一笔财富。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困难越来越多,人们的认识也发生了分歧。面对保守势力的强大压力,戈尔巴乔夫本人在1990~1991年期间表现出某些摇摆,这造成了改革派领导人内部的裂痕,雅科夫列夫、谢瓦尔德纳泽等改革派中坚先后离开戈尔巴乔夫。对于前苏联的改革事业来讲,这当然是重大的损失。更值得一提的是戈、叶争斗的教训。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都是从传统共产党人转变而来的伟大的改革者。在同一历史时段出现这样两位改革派人物,实在是苏联共产党和这个国家的荣幸。但两个人之间的配合却很糟糕。1987年叶利钦在莫斯科市委书记的岗位上改革势头正劲,却被戈尔巴乔夫“拿下”,贬到苏国家建设委员会担任第一副主任的闲职。――当然,这件事在已经实施公开性的苏联被迅速诉诸报端,叶利钦反而因此获得一大批支持者。1991年爆发8.19事件,是叶利钦的勇敢和大义凛然使戈尔巴乔夫化险为夷,但在胜利面前,在“被拯救者”面前,叶利钦的表现同样不够大度。叶、戈本来可以联手做一些事情(比如,尽可能推进已经岌岌可危的新奥加廖沃谈判),但却没有做,或者说做得不好。有人说这里显然有个人争权的问题在。这一点,我想不会有人否认。改革者也是普通人,当然很难完全摆脱权力之类东西的诱惑。但作为政治家,问题可能会更复杂,因为我们很难判断他的行为哪些是在为他的理想奋斗,哪些又纯粹是在为个人权力奋斗。我们能肯定的一点是,戈、叶之间的矛盾从总体上看是不利于前苏联的改革的,这是前苏联改革者留给后来者的一个教训。

如果说,在党专制体制解构的初始阶段,改革派领导人的同舟共济、体制内干部制度和干部教育的变革是最重要的事情,那么,在宪政改革的继续推进中,选举制度和政党政治的成熟才是保证改革人才不断产生的新的长效机制。

这里的关键是,只有推进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改革,民间自由力量才能通过规范渠道进入权力舞台,使改革的两股领导力量(原来所谓“体制内的”和“体制外的”)汇合到一起,从而保证宪政改革所需人才的充分涌流。实行公开性政策和自由选举制度后的前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在这方面都有正面经验。台湾民主化的成功,更是给大陆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2”将深入讨论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再赘言。

中国共产党建政以来,一向秉承“党管干部”的传统,干部选拔制度弊端丛生。由于党专制体制强调“听话”、“服从”,这使得真正有独立见解的人很难进入党内高层,而趋炎奉势、庸碌但善于“领会上级意图”之辈却往往平步青云。一般而言,在中共党政权力体制内,凭本事、凭能力干到正局级就算到了头;没有背景、关系,省部级以上职位根本休想染指(除非遇到真“伯乐”,但这种情况可谓少之又少)。中国的选举又是摆样子的选举。除了“民主党派”的一些“花瓶”,非共产党人士几乎没有可能担任政府机构中各个层级(尤其是中高层级)的职务。在报社、大学这样一些地方,主编、研究室主任、系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同时还配有专职的党务工作队伍。中国干部培训拥有一个庞大系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都是实施党化教育的专职机构(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则是培训“民主党派”干部的专职机构)。在“洗脑”式的意识形态训练和思想监控方面,中共有一整套成熟的经验。各级干部都必须接受轮训,学习、领会最新的“中央精神”。

这是一个巨大的、可怕的精神阉割的工厂,它造成了一代又一代党的干部队伍的奴化人格特征。这些人普遍缺乏人权观念和公民权利概念,满脑子还是那套古老而又常新的中国官本位传统。中国的宪政改革,就体制内而言,首先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改造这个党文化和官本位奴才的加工厂,改变它的使命和制度设施,逐步替换它的全部教学软件。同时,用推进党内民主的办法和推进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改革的办法,促使党内党外具有改革意识、改革能力的新人走向前台。中国的宪政改革要获得成功,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

 

第四,权力制衡既是个理论问题,更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在像俄罗斯、中国这样具有专制文化传统的国家,如何建构行之有效的三权分立体制,仍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东欧各国完成1989年革命后,均十分重视新的权力机构、特别是民意代表机构的建设,以期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权力制衡体系。但俄罗斯在这方面走的路显然更加漫长而又曲折。8.19政变粉碎后,本来就具有过渡特征的俄人代会没能成为俄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反倒成了宪政改革的绊脚石和保守力量的大本营。俄90年代初期的“府院之争”是复杂的,包含了几种不同的因素在内,既有个人争权因素,又有新旧体制对抗因素(当时的俄议长哈斯布拉托夫“8.19”时本来是叶利钦的战友,后与叶反目,不能说与个人争权无关;但哈氏的争权工具俄人代会又反过来把哈斯布拉托夫当成了工具,用以扞卫苏联旧体制本身)。“府院冲突”的最终结果是俄“超级总统制”的建立:为了推进俄罗斯的改革,叶利钦需要某种集权。然而,就是从这个背景考虑,我们也不难推断这种“超级总统制”势必造成正常的议会监督功能的某种贬损。

当然,俄罗斯采行总统制,可能还有更深刻的理由。索尔仁尼琴这个前苏联着名持不同政见者曾这样表述他为什么支持在俄罗斯建立强有力的总统制共和国:“鉴于俄罗斯联邦的幅员之辽阔及国家的多样性,它不可能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总统制政权的情况存在下去,这个政权无论如何不能弱于美国式的总统制政权。西方议会制国家的经验是经过若干个世纪才积累起来的。今天在我们国家对这种经验根本就不熟悉。”[12]

无论怎样,1993年后的俄罗斯建立了“超级总统制”的联邦权力体制是一个事实,而且俄罗斯总统拥有的权力已经超过了美国总统或者今天的法国总统。中国学者黄军甫曾引用南美学者基尔摩·奥唐奈的“委任民主”的概念,来分析俄罗斯的总统制政体。所谓“委任民主”指代议民主或直接民主和权威主义的某种混合。俄罗斯总统是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并以自由竞选为基础,产生方式带有明确的民主性质;然总统一旦确定,其巩固权力和运用权力的方式、手段又有许多是非民主的,带有权威主义的人治特征。在“委任民主”体制下,“统治者努力把自己塑造成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化身,凌驾于政党和有组织的集团之上。由于人们期望这种父亲般的身份是用于保护整个国家的,所以他们的政治基础是一个动态过程,即被期望是为了有效地克服与党派相关的偏见和冲突的一个过程。”事实上,“统治者力图维持一种低水平的横向负责模式。委任民主不仅意味着竞争性的政党、国会、法院及独立媒体的合法存在,而且它们‘普遍说来能自由地表达它们的批评’。然而在这种体制下,统治者通常只向投票箱负责,即维持一种纵向负责的责任模式……。在委任民主下,统治者对自由民主机构心存蔑视,而且一般说来倾向于最大限度地限制它们的作用,从而维持一种低水平的横向负责模式。”[13] 简言之,委任民主已经是一种民主,但仍是低水平的,充其量只处在民主的“初级阶段”上。[14]

从逻辑上说,“委任民主”蕴含着一种危险,那就是当选总统如果走向独裁,将很难有什么力量能真正阻止之。当然,叶利钦(以及后来的普京)并没有成为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那种独裁者,这是转型期俄罗斯的幸运。但叶利钦的领导方式仍有许多人治特征,则是确定无疑的。比如,叶利钦喜欢用“下命令”的方式指挥政府各方面工作。1997年,叶在一年内签署了大约1500条命令,“这有两个重要含义:首先,即使是一个身体最为健康的人也不可能积极地参与到如此之多的命令的拟定中去。命令的绝对数字和叶利钦糟糕的健康状况表明,真正发布命令的人是叶利钦总统班子的成员,而不是一个经选举产生的机构(即总统本人)。其次,用命令来进行统治具有相当大的任意性,因为命令是突然公布出来的,同时也可以被很快地取消,并为另一道命令所取代。在以命令的方式来进行统治的国家中,失去的是连续性和民主。”[15]

从权力建构角度看,俄罗斯的“委任民主”或“超级总统制”带来的后果乃是议会的软弱、行政机构的不独立和司法改革的滞后。虽然宪法规定国家杜马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但弹劾程序极其复杂,真正实施的可能性极小。在权力的实际运行中,俄罗斯议会、政府和总统之间还往往有着复杂的、颇具“俄罗斯特色”的关系:由于90年代大部分时间里俄罗斯政局的特点一直是“左”的议会面对“右”的政府,国家杜马往往为了迎合选民通过一些不切实际的法律和预算,政府则必须面对窘迫的经济现实,且只顾执行总统的指令而不看议员们的脸色(这与通常情况正相反,在民主政治较为成熟的国家,编制预算时一般是政府“狮子张大口”,而议会扮演守财奴的角色)。为了找到平衡,总统不得不一方面与议会周旋,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管,“到处派驻人员,一切都要送审”,行政机构自身的独立性受到很大削弱。

说到权力制衡,这里还要简单分析一下俄罗斯的“政权党”现象和议会建设的关系。一个强大、成熟的议会要以一个成熟的政党政治运作体系为依托,这是民主政治的常识。俄罗斯1993年宪法即规定俄罗斯实行多党制,公民有结社自由,各种政党均可依法取得参加大选的资格,也可以参加总统竞选。90年代,俄罗斯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政党组织,比如俄罗斯共产党、“亚博卢”集团、日里诺夫斯基的自由民主党、列别德的人民共和党等。但真正构成俄政党制度“特产”的是所谓“政权党”。“政权党”并不是稳固的政党组织,它通常围绕某个领袖而建立,又往往随着领袖的失势而衰落。1995年成立的“我们的家园-俄罗斯”就是这样一个“政权党”,由当时的政府总理切尔诺梅尔金发起组建,意在争取新一届杜马的议席。叶利钦支持这个组织的成立,俄政府的大部分官员以及部分议员也加入了该组织,导致该组织官方色彩浓厚,这也是“家园”被视为“政权党”的最重要的理由。1999年成立的“团结”党更为典型,它是为了参加不久就要举行的杜马选举而临时拼凑的“竞选联盟”,以支持刚刚上台的普京。杜马选举结束后,“团结”竞选联盟才改组成较为正规的政党“团结党”。

“政权党”的存在说明俄罗斯的政党政治还不够成熟。当然,这种现象仍然和90年代俄罗斯的“超级总统制”有关:不参加任何政党的总统可以“物色”自己中意的总理,但总理的任命毕竟还要获得议会的同意。这样,在议会中有一个支持被“相中”人物的“党派”就是必要的,哪怕为此临时拼凑这样一个“党派”。显然,成熟的政党政治、议会政治不应该是这样。一个政党要有自己的政治纲领,并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领袖。一个成熟的政党体制则需要若干有影响的大党彼此争锋、互动,又相互制衡。纵观世界经验,在“多数民主”宪政模式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自然获得执政权;在“共识民主”宪政模式中,则可能出现更复杂的多党联合“共治”局面。总统,即便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体制下拥有巨大权力的总统,也要寻求建立与议会和总理间的建设性合作关系。在这方面,在建设、完善一个更加合理的权力制衡体制方面,俄罗斯似乎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那么中国呢?

除了80年代至今台湾的民主化转型以外,中国过去100年中尚无建设名副其实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经验。在大陆,邓小平蛮横而又讲不出任何道理的对三权分立体制的拒绝至今仍左右着中国当政者的立场。这使得自由知识分子首先必须为宪政民主体制的普世性“正名”,为中国同样需要建立独立且相互制约的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公共权力体系而“正名”。然而,从实践层面看,一旦我们进入中国宪政改革的操作程序时,如何建构这样一个分权和制衡体制就会作为一个现实问题摆在我们面前。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政府?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还是半总统制?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怎样做,才能一步一步达到我们选定的目标?可以说,在这些方面,我们完全没有经验可循。而俄罗斯的转型经历恰恰告诉我们,一个拥有前现代专制传统、又被现代党专制体制统治70年的国家,在建设符合宪政民主原则的分权体制方面将会(或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遭遇哪些困难,哪些地方是暗礁、哪些地方是浅滩。这些经验是极为宝贵的。既然中国的宪政改革也要从一个相似的锚地启航,俄国人的经历至少提醒我们,在建设一个强大的行政机构的同时,必须建设一个同样强大的、具有充分制衡功能的立法机构和充分独立的司法机构;而立法机构走向成熟的前提,则是政党政治本身要走向成熟。

 

第五,俄罗斯的“寡头”与“内部人”问题,以一种有别于中国的方式凸显了转轨过程中旧制度的“路径依赖”和新旧体制间的紧张。

 

叶利钦时期俄罗斯“寡头”势力的崛起,当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对中国人来说,首先要搞清楚的一点是:通常所谓俄罗斯“寡头”,也就是在俄罗斯经济转轨中迅速暴富、又在1996年总统竞选中支持了叶利钦的7个工业和金融巨头,并不是中国人所理解、且深恶痛绝的那种由掌权者阶层演变而来的权贵资本家。事实上,这些“寡头”大多出身低微,没有多少官宦背景,在其早期创业经历中,很多是凭自己的“聪明”、诡诈和敢于冒险干出了一番名堂,而并不是凭借手中直接握有的权力。阿尔法集团创始人米哈伊尔·弗里德曼1964年出生,戈尔巴乔夫开始改革时不过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物理的大学生,最早的赚钱手段竟是组织一帮穷学生跑到电影院去排队购买电影票,然后再到黑市去倒卖。尤科斯集团大亨霍多尔科夫斯基只比弗里德曼大一岁,20来岁刚起家时也曾尝试各种买卖:销售计算机软件,从事货币兑换,甚至想干建筑业。只有大名鼎鼎的弗拉基米尔·波塔宁的确有些背景,这位1961年出生的俄罗斯人是一位苏联资深外贸官员的儿子,从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毕业后即进入苏联外贸部,并得到重用。他在决定做生意、而不是继续大有希望的官宦之途时,本来是想把已经拥有的权贵关系转换为所有权,但他的上级和同事当时还没有足够的胆量和他共谋此事。这种经典的、太子党式的权贵发家思路受挫后,波塔宁才转而集中力量创办自己的小企业,一个只有1万美元和几个雇员的外贸公司,可谓从零做起。后来波塔宁们发了家,是借助转型期俄罗斯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政策,这些政策允许私人染指银行业,可以从事私有化进程中的企业重组和并购,从而为那些最有心计、最有胆量、最能发现旧体制的漏洞且又最善于钻营的俄罗斯商人创造了机会。像波塔宁,1992年春在盖达尔的市场改革开始几个月后获得经营银行的许可证,这给精明的波塔宁迅速带来好处,他不但利用手中的银行延揽企业,甚至向更大的暴利领域进军,那就是为政府管理财务。国有军火贸易公司的账户乃至国家海关总署的账户都由波塔宁的欧奈科斯姆银行代管,由此带来的收益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波塔宁本人坚持认为,使他的集团生意兴隆的是先进的市场运作能力,而不是过去苏联时代的老关系。[16]

更符合中国人心目中的权贵资本概念的应该是苏(俄)经济转轨中的另一部分人,这就是那些被称作“红色经理”或“红色贵族”的“内部人”。前苏联本来就有庞大的特权体系和特权传统。80年代后半期,随着极权体制的动摇,国有企业非正式的、自发的私有化已经开始悄悄地进行。计划部门的权力越缩减,企业厂长们未经官方允许抓到的权力就越多。到叶利钦的改革开始时,不少工厂的厂长或经理已经成了国有资产事实上的主人。丘拜斯的大众私有化方案虽然赋予普通职工认股权,但这些股份中的相当一部分最终还是到了“红色经理”们手中。根据一项对2000家俄罗斯企业进行的调查,约三分之二的中型和大型企业在私有化后,其控制权成为原来的厂长、经理们手中的“囊中物”。“这是对俄罗斯资本主义革命的最大讽刺:由于丘拜斯在推进私有化过程中所做出的政治妥协,旧体制的贵族――那些红色经理们成了旧体制垮台的最大受益者。”[17]

至于这两部分人如何交锋、火并,已经是俄罗斯私有化下一个阶段的故事。为了获得俄罗斯那些规模更大、更具有市场潜力的企业,寡头们提出了“贷换股”方案,即政府将一批重要企业的国家股份交给私营公司管理,以从私营公司那里获得政府急需的贷款。然后,政府可以选择还贷,也可以考虑把政府股份出售。当然,经济上捉襟见肘、困难重重的俄罗斯政府只能选择第二条路。这样,这些巨大的企业的国有股份就最终落入寡头们的腰包。在这个过程中,原来掌管这些企业的“红色经理”和试图接管这些企业的民营寡头展开了一场争夺战,最终还是寡头们获得了胜利,“红色经理”们则或是退出交易,或是被接纳进新的集团,自己也成为寡头的一分子。

显然,俄罗斯出现的,也是一种“扭曲的资本主义”或者“坏的资本主义”。在形式上,它与中国的权贵资本主义颇有些不同。就民营资本而言,中国的“草根”民营企业家似乎还没有俄罗斯寡头那样“倒海翻江”的本事,这倒不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无能,而是因为中国没有为民营资本创造这样的制度环境。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中国囿于党专制的传统意识形态,不可能采行大众私有化的改革方案,中国国有企业“内部人”对国有资产的鲸吞采取的是更加隐蔽、更加迂回的形式,表面上仍标榜自己是“社会主义”,实际上却把几十年企业职工的血汗据为己有。在这个意义上,它还不如俄罗斯的私有化,后者至少遵循了改革起点的形式上的平等。经过20余年的“和平演变”,权贵资本在今天的中国早已羽翼丰满,气焰熏天。许多“民营资本”,其实也是改头换面、把钱已经洗过一遍乃至数遍的权贵资本。似乎可以这样讲:在俄罗斯,经济改革是激进的,其“内部人”的得势和“寡头”的形成也具有某种快速而“激进”的特征;在中国,经济改革是渐进的,腐败和权贵资本的形成亦具有某种“稳扎稳打”、逐步扩散蔓延的特点。两者的相同之处则是对旧体制的共同的“路径依赖”:它们都植根、生发于一个共同的传统,即党专制的、计划经济年代的、官本位的传统。在俄罗斯,这个传统虽然表面上被打破了,但它的毒瘤却远没有被清除,而继续在新的体制内繁殖、生长,所以它凸显了转型年代俄罗斯新旧体制间的紧张;而在中国,则是旧的政治体制直接成为新权贵的庇护所、保护伞,所以它是以一种更深刻、更戏剧化的形式凸显了专制体制内在的不合理和开放年代仍然存在的旧的政治结构与正在建设的新的经济结构间的紧张。

这里,有必要就俄罗斯寡头的参政问题再做些讨论

1996年俄罗斯总统大选时,民营寡头们的确参与了、或者说深深卷入到政治当中。他们出钱支持叶利钦的竞选班子,帮助叶利钦赢得了大选的胜利。当时乃至后来的人们对此颇多微词,似乎这里存在某种“肮脏的交易”;甚至有学者认为俄政府同意“贷换股”计划,就是为了换取日后寡头们在选举问题上对叶的支持。[18] 其实,商人影响或试图影响政治,是民主体制内的正常现象。面对俄国共产党的复辟企图和久加诺夫的逼人攻势,民营寡头们结成“达沃斯同盟”以共同做出反应是很正常的。担心布尔什维克卷土重来,是寡头们的普遍心态;他们支持叶,实际是在支持90年代以来俄的市场经济政策。寡头们不但想继续发财,而且也是为了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安全。从动机上讲,这两点都无可指摘。俄的问题不在商人参政,而在寡头们试图垄断影响政治的渠道或“市场”。它反映了正在建设中的俄罗斯公民社会的不成熟。这个问题下文还要详细讨论。事实上,寡头们在总统选举过程中,还发挥过某些正面作用,比如,正是寡头们支持的由青年改革派人士组成的总统竞选“分析小组”挫败了另一个由“主战派”组成的总统竞选班子的图谋,后者试图说服叶利钦解散议会,推迟选举,而叶本人也确曾被这个主意所打动。

中国的民营资本在真实而不是虚假地参与国家政治方面,还有相当漫长的路要走。“总报告”已经指出,囿于党专制体制所限定的制度环境,当今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很难在独立参政上有所作为;他们既痛恨这个体制,又必须仰仗这个体制才能生存。如果说,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产生的弊端乃在于民主不足或民主被滥用,那么中国私有化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问题则根源于没有民主和权力的被滥用。中国没有经历过执政党的倒台,权贵资本的遮天蔽日自在情理之中。从中国宪政改革的未来发展看,我们要做的,恰恰是为中国的“草根”民营企业家进入政治领域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独立地、理直气壮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最后,如何建设一个健康的、既独立于权力又独立于金钱的公共领域或公民社会,是俄罗斯人至今仍在探索的问题,也是中国宪政改革必须跨越的一道高山峻岭。

 

这里所谓“公民社会”,主要指公共舆论界,其担纲者即在公共领域独立发挥作用的自由传媒。[19] 迄今为止,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一直举步维艰,电视、广播、出版、报刊、网络仍处在党的各级宣传部门的严密控制或监控之下,人们考虑的中心问题是如何突破“报禁”,使传媒独立于权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也的确是中国自由知识分子首先要争取的伟大目标。

然而,俄罗斯的改革经历告诉我们,打破党专制体制对传媒的垄断,仅仅是宪政改革和建设公民社会的开始;突破“报禁”以后的传媒,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扞卫媒体的公共品性方面,还会面临新的挑战。这个挑战就是,传媒――这里主要指以客观传达公共声音为己任的公共传媒――既要独立于专横跋扈的权力,又要独立于无孔不入的资本;过去,权力(宣传部门所代表的党的意志)是媒体独立性的最大威胁,如今,新生的私人商业力量同样可能构成对媒体独立性的威胁。而俄罗斯转型呈示给我们的,恰恰是传媒、政府与寡头之间十分复杂、又十分耐人寻味的关系。

新生的私人资本进军传媒业,是90年代俄罗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现象。寡头们愿意掏钱赞助报纸或干脆把它买下来,首先自然是出于商业方面的动机。但对此我们不可只做简单化的理解。以寡头古辛斯基为例,他的桥集团创办的新报纸《今日报》1993年2月23日面世后很快获得了成功。据弗里兰的研究,“古辛斯基的精明和他的记者们的职业道德使《今日报》没有像后来一些寡头创办的报纸那样,成为其所有者的商业和政治利益的露骨的喉舌。相反,《今日报》得以成为俄罗斯最自由、最讲真话的自由日报之一,影响力仅次于《消息报》,那是一份比较过时的、但有时带有苏联时代的专制残余味道的报纸。”当然,古辛斯基自己也承认,“我自己的出版物不会发表对我不利的东西”,但这位寡头还是小心翼翼地尽量“不把报纸当作自己的傀儡”。用弗里兰的说法,“这并不是因为他是舆论自由的支持者――尽管他有时会这样表现――而是因为他非常注意保护《今日报》的名声。古辛斯基认为,如果他的报纸有声誉、有影响力,那么,他自己也会从中获得好处。”[20]

然而,传媒的独立报道有时会造成政府的尴尬,并可能导致传媒所有者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紧张。桥集团麾下的另一个重要媒体独立电视台(NTV)曾经在报道1994年底爆发的车臣战争时持不偏不倚态度,向观众客观展示了交战双方的情况。独立电视台的记者还突破军方禁令,播放了俄罗斯军队用飞机轰炸格罗兹尼的镜头。这自然是莫斯科方面不愿意看到的东西,也是对尚不完善的俄罗斯民主体制容忍新闻自由程度的考验。独立电视台确曾接到过叶利钦驻车臣共和国特别代表索斯科维茨的威胁电话,称电视台再继续这样的报道,就将吊销它的营业执照。电视台的回敬则是向国外记者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揭露政府企图实施新闻检查。在此类案例中,新闻传媒的行为是勇敢的。它并没有因为自己老板的大资本身份而惧怕得罪政府。事实上,古辛斯基也确实为他自己的媒体的独立行为付出过代价。

可怕的不是商人们拥有自己的电视台或者报纸,而是大资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联合起来对公共传媒资源的垄断。

这方面最鲜明的例子当然还是1996年俄罗斯总统大选。

就在古辛斯基创办他的独立电视台的同时,另一个着名寡头别列佐夫斯基用49%的股份实际控制了俄罗斯国有的全国电视公司,即俄罗斯公共电视台(ORT)。这两个传媒业巨头之间本来是有矛盾的;是共产党复辟的威胁才使寡头们走到了一起。从传媒业角度看,这种结盟造成的结果是可怕的:别列佐夫斯基的公共电视台(ORT)加上古辛斯基的独立电视台(NTV)几乎覆盖了绝大多数的俄罗斯电视观众,从而形成对俄罗斯电视频道的实质性的垄断。前文已经指出,寡头们支持叶利钦,不想让久加诺夫上台,从动机层面看无可指摘;成问题的是他们实现目标的方式。为了扭转总统竞选前期叶利钦的不利形势,新的、由寡头们支持的竞选班子改变了竞选策略;更重要的是,所有传媒都被用于一边倒式的宣传,“这场竞选的天才之处(也是其堕落之处)在于,它把俄罗斯自苏联传统制度垮台以来所学会的所有新的、成熟的民主技巧,与它尚未忘却的旧的压迫性极权主义技巧结合在了一起”。叶利钦的竞选班子“全然无视民主的原则,利用某些诡诈的信息为他进行宣传,其做法足以使过去的政治局感到骄傲。曾经勇敢地报道了克里姆林宫失败的车臣战争的俄罗斯媒体,突然回到了旧的宣传机器的轨道上。不仅三家全国性电视频道和主要的全国性报纸都公开地支持叶利钦,而且他们还――微妙地或直接地――发起了联合宣传运动,在这个国家激起一种更广泛的反共情绪”。[21]

就大选这件事本身而言,也许这里存在着某种悖论。独立电视台的发言人曾解释说,如果传媒是“公正的”,那么这将导致共产党人在选举中的胜利,而这又将导致改革的倒退,并导致传媒自由的终结。俄罗斯民主的脆弱性,促使俄罗斯被困扰的民主党人用一种反民主的方式来保存民主已经获得的成果。[22] 话虽如此,但它却仍然使弗里兰这样一直在俄罗斯国内目睹事情发展的西方记者们心存疑虑,因为这毕竟是以民主的名义对民主所作的破坏。[23] 而对我们来说,更大的困扰还在于,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什么具体理由,一个寡头联盟控制下的新闻媒体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新闻自由名存实亡这样一个事实,已经通过更直接的形式宣告了转型期间一个民主政体在建设公民社会时可能遇到的危险。权力控制媒体固然是可怕的,资本控制媒体同样是可怕的。资本联合起来垄断媒体则更加可怕。因为在逻辑上,这种垄断可以制造不亚于极权主义控制造成的灾难。

俄罗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NTV和ORT不能都变成一个声音,那就与今天中国的CCTV无异了。更严格地说,公共传媒ORT不应由一个私人财团支配,独立电视台也不应限于NTV一家。媒体不应被任何一种力量所垄断,既不能被“党”垄断,也不能被私人资本垄断,形成普京所说的“寡头政治对大众传媒的新闻检查”。[24] 本文认为,公共传媒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传媒。尤其是那些覆盖全国的主要公共媒体,它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它并不适于被某一家私营机构所掌控。像大学一样,公共媒体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件,支持其运作的经济来源,主要的还应该是国家财政。当然,它也可以吸收民间资金。掌控这些资金的应该是一个受公共权力委托和所有赞助者(出资者)委托的独立的理事机构。换言之,公共传媒的独立性依赖于两个条件:第一,政府和赞助人(出资人)不得干预媒体的客观报道立场和新闻自由;第二,政府又有向公共传媒提供财政支持的义务。只有保证第一点,媒体才可能是独立、客观、自由的媒体;只有保证第二点,媒体才不至于因为经济原因不得不依附于资本而同样丧失了自由。



[1] 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致中国读者”,页11。

[2] 萨塔罗夫等《叶利钦时代》,页181、45。

[3] 米格拉尼扬《俄罗斯现代化与公民社会》,徐葵等译,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页63。

[4] 同上,页90。

[5] 米氏在自己的着作中曾几次表示对中国改革经验的欣赏乃至钦佩。但从他的叙述看,这位俄罗斯学者并不真的了解中国改革的实际情形。他不了解,从邓小平到江泽民,中国的当权者并无“转向另一种政治体制”的打算;不管在经济改革层面上做过什么,在政治上,他们都是党专制体制的维护者。这与米氏自己钟情的“权威主义”根本就是两码事。

[6] 戈尔巴乔夫《真相与自白》,页161。

[7] 同上。

[8] 参见威廉·奥多姆《苏联军队是怎样崩溃的》,王振西等译,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页205有相关内容的引述。

[9] 萨塔罗夫等《叶利钦时代》,页477。

[10] 同上,页479。

[11] 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页346。

[12] 转引自《叶利钦时代》,页310。

[13] 黄军甫“俄罗斯政治转型:路径、成因、意义”,载冯绍雷、相蓝欣主编《转型理论与俄罗斯政治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页33~34。

[14] 同上,页38。

[15] 卡瑟琳·丹克斯《转型中的俄罗斯政治与社会》,欧阳景根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页92。

[16] 参见克里斯蒂娅·弗里兰《世纪大拍卖:俄罗斯转轨的内幕故事》,刘卫、张春霖译,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页118。

[17] 同上,页82。

[18] 《世纪大拍卖》的作者弗里兰即持此说。从时间上讲,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贷换股”计划是1994年底就开始酝酿的事情,1995年8月被政府正式认可。当时,叶利钦尚未做出参选下一届总统的决定。

[19] 公民社会更宽泛的界定应该还包括大学等教育机构以及公民自己组织的各种社团。为了使我们的研究更集中,本小节只讨论90年代以后俄罗斯传媒的变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其他从略。

[20] 弗里兰《世纪大拍卖》,页136。

[21] 同上,页194。

[22] 参见丹克斯《转型中的俄罗斯政治与社会》,页202。

[23] 参见弗里兰《世纪大拍卖》,页194。

[24] 参见麦德维杰夫《普京总统的第二任期》,页176。

 


张博树 2013-08-26 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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