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东欧民主化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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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俄)、东欧民主化的基本经验

 

 

20年(乃至过去半个多世纪)苏(俄)、东欧民主化的艰难历程,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这对全世界都是一笔宝贵财富。从中国宪政改革的需要出发,本文试将这些经验以及它们可能给予中国人的启示概括如下:

 

第一,整个苏(俄)、东欧改革的历史证明,共产党的党专制体制是没有前途的,哪怕是最温和的共产党人执政,也摆脱不了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的命运。

 

中国今天的掌权者早已痛切感觉到现存体制的不合理,但在没有下定决心迈出宪政改革的实质性步伐之前,只能做些体制内的小修小补。也可能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在幻想这样或那样的“新政”能够促成党的事业的“中兴”。真正利用这个体制发了家的权贵集团也在歌颂“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过那是别有用心。无论怎样,只要这个架子还撑着,围绕整个体制的谎言就会继续,包括那个戈、叶是葬送社会主义的罪魁祸首的谎言。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与“左王”和御用学者们杜撰的谎言“逻辑”正相反,真正葬送了社会主义(就这个概念所包含的最初理想言)、葬送了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存在的苏联的,恰恰是极权主义,是党专制体制的癌变和毒性发作,是那些仍然对党专制体制抱有愚忠、或利用这个体制大肆攫取不法利益的党和苏维埃的各级官员们!

这里,我还想再举几个例,以说明即便是最温和的共产党人执政,这个体制也断无前途的道理。那些至今仍相信“党风”、“廉政”、“先进性”建设可以救共产党于水火的人士,当引为镜鉴。

匈牙利的卡达尔是极其温和的共产党领导人。他本来是1956年匈自由化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参与者,在被绑架的情况下不得已成为苏联的傀儡,出面组织“匈牙利工农革命政府”,以使苏军颠覆纳吉政府的行为合法化。在此后的30多年中,卡达尔领导过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推动了匈牙利的经济改革,也做过某些政治改革的尝试(虽然仅限于精简机构、“改善党的领导”之类)。卡达尔本人谦和、宽容,在公共场合禁止挂自己的像,甚至独自散步,进咖啡馆,在剧院听讽刺他的笑话。这在共产党领导人中应该说十分难能可贵了。但卡达尔终究没能迈出更关键的一步。他没有挑战旧体制、挑战苏联的勇气。[1] 当80年代波兰的团结工会运动风起云涌时,他也只是把如何“安抚群众情绪”放在工作的第一位,生怕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也着起火来。到了1988年,卡达尔更是远远落后于时代,面对汹涌的民主化浪潮,他仍然表示必须“拒绝一切导向资产阶级民主和无政府主义的企图”。[2] 这样,卡达尔最终被历史所超越、所遗弃,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卡达尔的例子深刻说明,党的领导人的个人优点(乃至美德)与党专制体制的不合理是两件事情,前者可以在一定时间、一定程度内缓解后者带来的危害,但绝不可能消除它。党的领导人个人可能是清廉的,但他没有办法阻止党的机体的整体性腐败和溃烂。甚至,正因为领导者个人的清廉,它反倒可以成为体制性溃烂的遮羞布。

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在刚刚接管政权时也是一个比较温和的领导人。他为罗共历史上最大冤案之一的珀特勒什卡努案件[3] 的平反也曾深得人心。他也曾倡言“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和滥用权力。齐奥塞斯库确实提供了一个案例,证明一个奉行党专制体制的国家,由于某个雄心勃勃的新领导人的上台可能在内政、外交方面取得的成就。但也不过如此。齐掌权后没几年发生的独裁化变化,又提供了一个共产党领导人从阳光走向堕落的典型。晚年的齐奥塞斯库拒绝任何改革,大搞家族统治,其亲属中担任党和国家高级领导职务者竟达10人之多。与卡达尔相比,齐奥塞斯库的案例在共产党领导人中应该说有更大的代表性,也更深刻地反映了这个体制内在的痼疾。比如,齐奥塞斯库很可以和北朝鲜的金日成一比,在顽固坚持党专制的政治、经济体制,在个人专权和家族统治上,二人均有近似之处,只不过北朝鲜不在苏东圈子内,避免了被民主化大潮“殃及”的命运,而完成金日成到金正日的世袭。

前南斯拉夫也值得说一说。这个国家本来曾极其真诚地寻求不同于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它的“自治制度”实验也进行的十分认真且彻底。铁托和卡德尔[4] 似乎相信马克思、列宁讲的国家的“消亡”是可能的,而通过把国家的经济职能转交给直接生产者和他们的组织,“自由人的联合体”就会成为现实。后来的历史证明这样的想法是何等幼稚。政治建构方面,南共产党人1952年即用“联盟”代替“一党制”,1958年又在新通过的南共联盟纲领中把党的“领导作用”改为“引导作用”,在当时不失为一种可贵的探索,也远高于那个年代的苏、中两国。但后来的实际发展证明,这种制度仍然免不了“党政不分”的毛病,仍然是一种事实上的一党制。加之南共联盟内部越来越明显的联邦化倾向,党的领导机关和联邦议会越来越成为各共和国及自治省利益角逐的场所(前南斯拉夫国内各民族间的矛盾源远流长),这个制度意识形态上的缺陷和权力结构上的缺陷都搅在了一起。随着1980年铁托逝世,南统一的人格力量不再存在,整个国家的分裂过程变得更加迅速,终于在90年代初走向解体,甚至在其后的几年中爆发了各民族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样一个结果恐怕是前南共联盟领导人想都想象不到的事情。

当然,前南个案有其特殊性,我们不能说铁托的共产主义和后来的前南解体有什么必然联系,尽管铁托民族政策方面的某些失误至少应该对此负部分责任。[5] 但即便抛开这一层不说,南共联盟温和的一党制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特别是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以后,可以说,它只是没有获得一个更加纯粹的机会来证明自己同样前途渺茫而已。

 

第二,前苏联、波、匈、捷各国改革的历史均表明,党内改革派与民间自由力量的有效互动,是推动政治改革起步和走向深入的基本路径。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如何可能?当20年后的今天人们反过身来深思这一问题时,我们会发现,既定历史条件下改革者的首创精神,是理解历史进步“如何可能”的第一个关键要素。这里所说的“改革者”,包括了官方的与民间的两个方面。

先来看民间方面。极权主义压抑人的创造性和自由,甚至剥夺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乃是党专制体制内“不同政见”运动产生的最深刻的根源。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写于1958年。这就是说,苏联的民间自由力量早在半个世纪前就已经开始了它的抗争史。正如亚·尼·雅科夫列夫所说,持不同政见者“是一些具有巨大能力、渊博知识以及高尚道德和公民积极性的人们,他们确实向同胞们说出了真相,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遭到了迫害”。后人在研究他们的历史时不无痛苦地发现,“原来许多直至今日仍困惑人们的事,早在10年、20年、30年前,有的甚至在50、60年前就已经有人剖析过、理解过和思考过。”[6] 可以说,基于自由、正义、勇敢和牺牲精神,为国家和民族未来殚精竭虑,并且付出个人(乃至家庭)巨大代价的民间民主人士,是真正的民族英雄和社会的脊梁。他们的努力构成变革党专制社会的坚实的民间基础。正是因为拥有这个基础,拥有民间自由运动30年的积累,前苏联80年代的政治改革才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出自当权者内部的改革者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毕竟,他们手中握有权力,巨大且覆盖社会一切领域的权力;而且,恰恰是党专制体制这种独裁结构本身赋予最高当权者集团(特别是最高当权者本人)巨大的“使动性”,给了他们推动历史(或阻遏历史)的现实可能。这是专制社会不同于民主社会的大不同之处。除非专制政权在危机发生时自我毁灭(这必然同时伴随着整个社会的急剧动荡甚至倒退,而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任何渐进的、理性的改革都需要官方的配合,乃至主动引领。由于某种历史机缘在专制政体的最高决策层出现立意改革的人士,将大大有利于改革事业的推进。

戈尔巴乔夫即有幸成为这样的官方改革者。他自己曾这样总结前苏联的改革:“‘改革运动’只有在发端于党内的条件下才有获得成功的机会。任何别的官方的或者非官方的组织,想发挥类似的主动精神,那是注定会徒劳无功的,会遭到社会‘政治核心’的排斥,也会被认为是持不同政见者对现行制度的蓄意诋毁。”在这个意义上,戈氏断言:“正是作为一个组织的苏联共产党,才是变革的首创者。”[7]

处在“体制内”不同位置上的党内改革派人士的作用同样不容低估。变革不是“顶尖上的几个人”就可以完成的(虽然他们的作用的确非常大),它需要党内各个层面的仁人志士共同参与,只有这样,处于最高层的改革者才会真正获得力量。

现在我们来看“互动”。互动即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事实上,宪改与历史进步“如何可能”的第二个关键要素就是体制内立志改革的当权者和民间自由力量之间要形成这种有效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党内改革派与党内保守派斗争时,需要来自民间力量的支持,这种支持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就是保持民间民主化的呼声和压力(当然也不排除必要时的妥协);另一方面,民间自由力量也需要来自党内改革派的支持,这种相互支持会产生理性推进改革事业的巨大合力

匈牙利提供了这种“互动”的典型例证。匈民间自由运动早在1985年就出现复兴趋势。1987年9月,150多名匈自由知识分子在一个偏僻小镇举行会议,讨论匈牙利面临的危机和未来命运。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匈牙利社工党政治局委员、爱国人民阵线总书记的波日高伊也到会,并发了言。正是在这个会议上,与会者建议成立匈牙利民主论坛。在执政党方面,卡达尔等元老于1988年5月退出政治局后,匈党本来已经向前迈进一大步,提出加速政治改革的方针,并首次承诺要实行“社会主义多元化”。1988年6月,纳吉的女儿和其他几位当年被迫害者遗孀组成的历史公正委员会发出呼吁,为1956年事件中的受害者恢复名誉,为被处决者举行正式葬礼。在民间呼声的压力下,新上任的匈党总书记格罗斯表示不排除今后实行多党制的可能。1988年8月,政府还公布了关于集会和结社的两个法律文件,进一步承诺保证公民的结社自由。匈牙利民主论坛于1988年9月3日正式成立,显然得益于这样一个争取来的、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也是匈牙利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成果。在其后的两个月时间内,匈独立民间政治团体迅速发展到30多个。

在民间民主运动壮大的同时,匈党内部围绕改革的目标、手段和方式等问题亦产生了新的分歧。格罗斯代表着匈党内的“稳健派”,该派虽然赞同改革,但主张匈牙利实行“社会主义的多党制”,执政党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仍然代表全社会的利益,发挥领导作用。然以波日高伊为代表的更为彻底的一批党内人士主张同斯大林主义完全决裂,走类似欧洲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波日高伊本人于1989年1月表示,1956年发生的事件是一场反对寡头政治的人民起义,这个说法招致格罗斯的批评,但获得许多民间组织的认同。包括民主论坛在内的13个民间组织于2月6日发表声明,强调只有公正对待1956年的人民起义,它们才能同执政党实现政治上的联合。这是民间自由力量对执政党内更彻底的改革一方的强有力支持,这个支持在随后不久召开的匈党中央全会上就见到了成效:“稳健派”做出让步,全会通过了旨在“建立民主社会主义的匈牙利新模式”的政治体制改革文件。由此开始,持更加彻底的改革主张的匈牙利党内民主力量和民间自由力量更紧密地携起手来,共同推进匈牙利的民主化进程。1989年6月16日,全国各党派都参加了纳吉的重新安葬仪式,用波日高伊的话讲,这次葬礼“是一个重大事件”,它表明“匈牙利有可能通过和平途径从独裁的社会主义制度转变为民主社会主义制度”。[8]

当然,这种互动的形成,需要很多条件。互动往往是一个多重互动的过程,既包括官方与民间的互动、博弈,也包括官方和民间内部各种力量、各种主张之间的互动、协调、理解和相互妥协。互动还需要有关各方对改革拥有最基本的共识缺乏这种共识,互动就不可能形成、奏效。中国就是个例子。1989年“4.26”社论发表后,赵紫阳强调要与学生对话,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本来已经有可能扭转李鹏和一群大大小小的党内强硬派造成的与学生对峙的格局,形成官方与民间自由力量间的良性互动;无奈赵紫阳做不了主,而能做主的邓小平又无此洞见,无此认知,无此心胸。这就没有办法了。不难看到――与当时的匈牙利比较――即便是匈党内相对而言较为保守的格罗斯,其见识也已经远在当年的邓小平之上,更不要说波日高伊等更“激进”的党内改革派领导人了。中国的不幸还在于,邓(以及其他中共元老)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僵硬的共产党人,而且他们还实质性地控制着权力,而不像卡达尔那样真正退出。这就更加注定了中国六四悲剧的不可避免。今天论及此处,我们仍然禁不住要为我们这个民族经历的坎坷扼腕长叹。

 

第三,从操作层面看,“公开性”是改革的第一个推进器;有了“公开性”,就有了宪政改革的良好开局。

 

前苏联的改革是从“公开性”开始的。“公开性”首先表现为媒体的放开,舆论的解放。雅科夫列夫1985年起任苏共中央宣传部长,是“公开性”政策的重要倡导者和执行者。他认为,由于极权制度对人们心灵的长期禁锢,只有公开性才能冲破精心编织的谎言和各种骗术的重重障碍,拨开布尔什维主义早已长锈的门闩,为独立政见的传播打开闸门。一句话,“公开性唤醒了社会,使它变得政治化。”[9]

公开性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新闻自由、出版自由,也就是说,它不仅仅与自由知识分子有关;从宪政改革的全局看,公开性还会带来一系列好处:

首先,公开性使改革成为大众都能参与的事业。传媒活跃了,自由了,普通公民就有了更多了解信息的渠道,也有了更多表达意见的空间。包括公民维权、监督政府施政这样的事情,事实上都以新闻公开、政务透明为先决条件。

其次,公开性有助于民间自由力量的壮大和组织化。新闻自由不但意味着独立政见传播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公民都有办刊、办报的权利,并能落实这种权利。当年的列宁就是通过办《火星报》,把激进的俄罗斯共产主义者集合到一起的,不过那是在非法状态下。中国五四时期的《新青年》、抗战胜利后储安平办的《观察》均属于合法刊物,更直接地起到了联络同仁、集聚力量的作用。至于当今时代作为解构党专制利器的公开性,它的重要功能就是服务于公民社会的建构,许多国家民间自由力量的壮大和组织化都是借助自由办刊来实现的。

再次,公开性有助于党内改革力量的兴起。在传统的党专制体制内,处于次高或中层权力阶层的人士,是很难有机会表达自己的独立见解的。改革和公开性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有影响、够“规格”的官方媒体,往往更能发挥此类作用。一个具体例证是80年代后期苏共中央理论刊物《共产党人》杂志的变化。在青年改革派领袖盖达尔出任这个杂志的经济学编辑后,该杂志迅速成为引进新观念、解构传统观念的“破冰船”,成为新一代具有改革意识的共产党人表达政见的窗口。

俄国政治学者安·米格拉尼扬曾这样概括前苏联公开性取得的成果:

“在改革的第一阶段,改革者的战略归结为在官僚制结构之内,尤其是在这些结构之外,动员社会力量来支持激进的变革。为了这个目的,在最初阶段就实行公开性政策,这种政策可归结为选派倾向于激进改革的新闻工作者去领导最有影响的一些报纸和杂志,如《消息报》、《莫斯科新闻》、《星火》等。这些新闻工作者得到了最高层的改革家的支持。……除了公开性政策外,改革派领导为了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吸引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来支持改革的进程,还促进了群众性的非正式组织的发展。多年来在苏联第一次出现了不是由党或国家机构对其活动加以规定的一些组织和俱乐部。按照戈尔巴乔夫及其周围的人的战略,这些组织应成为从下面对官员机构施加压力的因素,以使改革派领导在上层做出的决定不致在权力结构的中层和下层受到阻挠。由改革派控制的报刊应成为把非正式组织、官员中的改革派、处在权力金字塔顶端的改革派领导连接在一起,并把他们为推行新的价值观和改革体制而采取的行动进行协调的环节。”[10]

当然,从操作角度讲,在实施新闻公开化的过程中,有一个如何处理改革推进的“度”的问题,对旧体制的揭露、对新的观念的引进应该考虑“对手”一方容忍、妥协的可能和限度,也要考虑整个社会(特别是一般民众)的理解水平和接受能力。换言之,这里的确存在着改革推进过程“可控”与“不可控”之间的张力。一般而言,改革的领导者总希望改革的“可控”的成分更多些,但事情是否真的能如此并不完全取决于领导者的主观意志。在解构传统体制和传统观念的过程中,会发生极其尖锐的思想斗争乃至组织斗争,这种斗争越激烈,事情演变的“不可控”的东西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勇气政治智慧对于驾驭改革进程将显得同样重要。

与此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挂羊头卖狗肉”,即仍然打着传统意识形态的招牌但赋予它某些新内容的这样一种做法。如果这是改革派领导人的一种策略,那么它是可以理解的,在某些场合、某些历史背景下也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要忘记,以维护党专制为目的的党的领导者也会摆弄这一套花活,中国人在运用此类技巧方面尤其得心应手。因此,问题还要回归到多元性,回归到新闻自由与出版自由,回归到公民的表达权与监督权,这才是“公开性”的真谛与本来含义。事实上,“公开性”的重要历史功能之一恰恰是促成传统意识形态的逐步消解。

无论怎样,从操作上看,立志于宪政变革的最高领导层,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改组党的宣传机构,大胆任用持有改革主张的人士充当党的宣传部门的领导人,以为“公开性”政策的实行创造必要的组织条件。这是前苏联改革经验中十分重要的一条。中国近年来执掌党的宣传机构大权的多为保守的共产党官僚,其能力、视野远不如当年同样担任过中共中央宣传部长的陆定一、胡耀邦、朱厚泽,也不如国民党的宣传部长邵力子、王世杰。今天中国的党专制已经把控制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出版、网络等等)发展为一门成熟的“艺术”。前不久发生的禁书事件不仅再一次表明了这个制度的反文明性,而且把它的执行者的龌龊、卑劣昭然于天下。这是这个制度的悲剧,也是它的执行者的悲剧。推动中国的宪政改革和中国的“公开性”,从党内改革派一方说,当从破除这门“艺术”入手,当从选择合适的宣传机构领导人入手。在未来成熟的民主体制中,作为党专制爪牙的“党的宣传部门”将最终进入历史博物馆,但在这之前,它应当自觉充当“自我掘墓人”的角色。

 

第四,军队非党化(军队国家化)是宪政改革的重要方面,在关键时刻,它甚至决定着宪政改革的成败。

 

现代专制政体(包括共产党的党专制政体)有两个重要支柱,那就是媒体(笔杆子)和军队(枪杆子)。中国的六四天安门民主运动最终被官方调动的几十万军队所镇压,凸显了后者对维系一个专制政权的“必要”。然而,这实在是一种只有在专制社会中才说得通的“逻辑”。在民主社会中,武装力量不属于任何党派所有;军队由纳税人的钱所供养,它只服从民选的公共权力机构的指挥,履行戍边卫国之责,在国内政治上则必须严守中立和不介入态度。

人们通常把上述原则称为宪政民主体制下的“军队国家化”原则。其实,就党专制体制的解构而言,我们称之为“军队的非党化”原则可能更贴切些,因为共产党体制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所谓“党军体制”,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宪政改革要改变的,恰恰是这种党专制控制武装力量的意识形态基础和具体制度结构。

在这方面,前苏联和俄罗斯也提供了重要经验。

人们都记得8.19事件中苏联军人为粉碎保守派的政变做出的巨大贡献。事实上,对前苏联的改革事业来说,“8.19”的开局呈现出一幅相当严峻的局面:在“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8名成员中,包括了强力机构的几乎所有主要领导人(国防部长亚佐夫、内务部长普戈、克格勃主席克留齐科夫);为确保政变目标的实现,国防部、内务部和克格勃也分别调动了自己的武装力量,包括坦克部队、空降部队、警察部队和精锐的克格勃阿尔法突击队。然而,由于政变发动者的犹豫不决,没有能及时抓捕叶利钦,使叶得以顺利抵达“白宫”(俄罗斯联邦议会大厦)组织有效的抗议活动。更值得注意的是苏联军人在这个重要历史关节点的表现:一方面,苏军高级将领中有不少人一开始就反对“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倒行逆施,这当中包括海军司令切尔纳温、火箭军司令马克西莫夫、航空兵司令沙波什尼科夫,特别是沙波什尼科夫元帅,由于他控制着莫斯科军区的空中力量,可以有效地抵制政变者的军事行动。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沙波什尼科夫给叶利钦捎去口信,表示“空军是不会背叛人民的”,他命令自己的部队卸掉飞机上已经装好的弹药、取消增加的值班,并在国防部召开的军事委员会会议上敦促亚佐夫立即退出紧急状态委员会。另一方面,级别稍低的苏军将领和更广大的普通苏联军人也能明辨是非,表现出很高的勇气和担当精神。克格勃阿尔法突击队的军官们曾做出决定,如果“上面”下达强攻白宫的命令,他们将拒绝执行。空降兵指挥员格拉乔夫得知克格勃部队的决定后当即表示:“我的人也不上,我不会再往前迈出一步。”另一位空降兵指挥员列别德则指出:“行动没有意义,会导致大量流血,军队将永远无法洗清掉这个罪责。”[11]

甚至“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成员们也并没有真的下定屠城的决心。亚佐夫和克留齐科夫在后来的事件调查和回忆中都证实,他们没有向军队下达无条件攻占白宫的命令。“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中职位最高的人――副总统亚纳耶夫――也在后来的调查中宣称自己反对使用武力。据资料载,亚纳耶夫在发动政变后形势最紧张的时刻曾几乎失去自控,嘴里不停地重复一句话:“要是死一个人,我也没法活了。”[12]

按照独裁者的标准,大概这几个发动政变的人根本就是一群蠢猪、笨蛋,他们既想“干事”,又不敢为此承担责任。当然,我们已经知道,即便他们真的下了攻击令,也未必能够得逞。因此,我们现在应该关注的问题是:苏联军人们何以可能做出如此选择?他们也是“党教导出来的”,为什么在关键时刻没有与党(须知“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在当时就代表“党”)“保持一致”?

“不能把枪口对准自己的人民”这样一种信念,当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涉及一个军人的职业准则和道德素养。但仅此还不足以解释8.19事件中苏联军人的行为。我们必须看到,早在这个事件发生前数年,苏联军队已经发生悄悄的变化,这个变化涉及苏联军队同党的关系,涉及苏联军队的意识形态基础。变化的总的方向与改革的总方向是一致的,那就是军队的国家化(非党化)。正是这个变化,构成8.19事件中苏联军人正确选择的大背景。

早在列宁时期,苏军就确立了自己的意识形态教条(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建立了军队的政治工作制度。孙中山办黄埔军校,就是从组织建构方面对苏俄党军体制的效仿。斯大林则建立起更加严密的党军控制体系,政治机关有自己单独的指挥链,苏军总政治部作为最高政治机关直接隶属于苏共中央书记处。90%以上的军官都是党员,将校两级则是100%。每一个军官不仅有个人军事档案,而且还有一个“党内表现档案”和一个克格勃档案。这三个档案的并存说明任何一个苏联军官都被置于党务和克格勃机关的严密监控之下。高级军官只有在党的权威面前卑躬屈膝,才有进一步升迁的机会。

这种状况在戈尔巴乔夫实施改革后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改革者更加明确地提出全人类利益高于“阶级”利益,从而动摇了苏联党军的意识形态基础;另一方面戈氏倡导修改苏联的军事战略,变进攻为防御,并宣布单方面大规模裁军,此举大大减轻了苏联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改革开始涉及苏联的党军体制,在公开性大潮中,苏军的政治工作制度成为人们公开批评的对象。1989年,军队中的一些中下层军官就已经对总政治部存在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战,一批军队内激进派改革者通过新成立的“军官会议”组织要求废除军队中的政治机构。保守派也成立了自己的组织进行反击。到了1990年,苏军有越来越多的军官退党,其中,空军飞行员成为全军退党比例最高的团体。在苏共28大上,改革派与保守派的斗争达到尖锐程度。双方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是,总政治部不再是苏共中央书记处的一个部门,但保留了军队系统内的党组织。军队政治机关的控制权转到总统办公厅和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它的职能也只是负责军队的教育、文化和行政工作。党代会期间,军队内部的改革派还得到公众的强有力支持。《共青团真理报》就发表了47位自由派人士签名的公开信,提醒人们警惕军内保守派采用各种手段维护他们的特权。

到8.19事件发生时,苏党军关系的改革还在进行中。但无论如何,已经进行的改革和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大大减弱了传统意义上“党”对军队的控制能力。如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何以“白宫”城下的官兵们有决心、有勇气拒绝向人民开枪的命令,同样可以理解的是何以有那么多的苏军高级将领反对“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复辟行经。

中国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了。1989年邓小平调几十万军队进北京实施“戒严”,虽有王平、叶飞、张爱萍、肖克、杨得志、陈再道、宋时轮、李聚奎等8位解放军上将联名致函中央军委,“请求军队不要进城,不要在北京实行戒严”,但毕竟声音过于微弱,未能发挥应有影响。军队在北京城郊与市民对峙近半个月,军民之间已有充分沟通,但最后还是发生了六四血溅长安街头这样的悲惨事情。这是军队的耻辱,这个悲剧也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党专制体制下党军关系的悖理。就对军队的控制而言,中国共产党在长达多半个世纪的斗争经历中积累了远较前苏联丰富的经验。至今,中共领导人还在反复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样一种传统政治逻辑的顽固坚持将使未来的中国宪政改革――特别是军事体制和军事制度的改革――变得更为艰难。但无论怎样,文明发展的大趋势是不可违逆的。军队非党化(国家化)必将成为未来中国军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第五,教会在苏俄和东欧社会转轨中发挥了重要的调解和缓冲作用,这个事实提示我们,宗教自由政策和多元化的社会结构格局有助于宪政改革的稳步推进。

 

在苏东民主化进程中,有一个重要因素决不能忽视,那就是教会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宗教在欧洲人的精神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苏俄、东欧各国也不例外。几十年的共产主义和无神论教育并没有铲除宗教对人们的影响。在80年代的波兰,大约有97%的人信奉天主教,绝大多数波统一工人党的党员也是天主教徒,以至有位波党领导人说:“我们统治着国家,教会则掌握着人们的灵魂”。波兰教会乃至罗马教皇都曾给团结工会以精神上的支持。比如,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就讲过“组织工会的权利是人们固有的,是上帝给的,不是国家给的”。[13] 面对工潮压力,波兰政府曾请教会出面调停,可见政府也认可教会的权威。1988年8月31日,波兰官方同团结工会就组织圆桌会议问题举行第一次朝野对话时,波兰大主教董布罗夫斯基就在场。1989年2月6日开始举行的波兰圆桌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除波兰统一工人党和团结工会以及其他民间组织的代表外,还有波兰教会的代表。

东正教是绝大部分俄罗斯人信奉的宗教。在俄罗斯历史上,东正教与这个民族一直保持着共生共存关系,是民族认同的重要标准,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深层存在形式。叶利钦身边的人都承认,俄罗斯东正教大牧首阿列克塞是叶利钦甘愿在其精神权威面前俯首称臣的唯一国人。普京则不仅对大牧首同样尊敬,而且他本人就是个东正教徒。

在叶利钦当政时期,前苏联敌视、破坏宗教的政策已经开始得到纠正。教会的财产被返还,教会教育体系和教徒宗教生活得以逐步恢复。当然,政府给予东正教会的一系列优待政策也引起社会舆论的某些争论甚或批评。

对参与俄罗斯宪政改革进程,大牧首本人曾表现谨慎;但在必要场合,俄宗教界人士仍然做出了积极的建设性努力。比如,1993年初俄罗斯“府院冲突”加剧时,阿列克塞同意叶利钦举行“全民公决”的提议,并表示“在历史的困难时刻让人民提出建议是有益的和适当的”。[14] 到了是年秋天,“府院冲突”一触即发,教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斡旋,双方谈判的地点都是选在莫斯科圣丹尼尔修道院举行的。

宗教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可以通过这样一类细节表现出来:当叶利钦和普京完成权力交接的协商、谈判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将交由东正教大牧首予以保存。

附带指出,叶利钦尽管对东正教牧首极为尊敬,但在事关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并不含糊。下面这件事情可以证明这一点:1997年7月22日,叶利钦签署了驳回联邦《关于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法令的“告俄国公民书”。这个已经国家杜马通过、并得到俄罗斯东正教和其他10个宗教组织支持的法令强行限制产生新的宗教团体,根据是有大量的、外来的“伪宗教活动”和“伪传教活动”在俄罗斯出现,对俄罗斯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危害。叶在“告俄国公民书”中指出:“人的信仰自由是一个极其微妙、极其复杂的问题。是的,利用这种自由危害社会确实易如反掌。几十年来,我们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被强行剥夺,因而如今数以千计、万计的新教徒,在对自己国家的传统不甚了解,对各种教派之间的差异区分不清的情况下,猛力冲向拯救自我的天国。俄国东正教会说:利用他们的幼稚,利用他们对宗教问题的无知是不道德的,现在外来传教士的做法就是这样。应当哪怕只是竖起一道屏障,用以阻止他们如此放肆地利用我们俄罗斯人的轻信。我们的教会说的对吗?是的,很对。但是,俄国宪法不是形式主义的文件,在宪法的条文中充分反映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深度。少数人的权利也应当在宪法中得到明确的保障。他们有不赞同某种意见的权利,有持反对立场的权利,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其中也包括做与众不同者的权利。虽然在我们国家天主教徒总共只有几千人,但是,如果新的法令给他们的宗教生活制造了现实障碍,这样的法令我就不能签发。”[15]

这个法令后来经总统府修正后再次送交议会审议,通过。修正后的法令同时考虑到了俄罗斯传统宗教组织的要求和俄少数信教者的权利。

在当代中国,宗教历来是个敏感问题。当政者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向对没有经过官方认可的宗教组织持打压态度:一个是宗教信仰与共产党宣传的无神论不符;更重要的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宗教组织有可能超出当局的控制,成为新的、对民众有号召力的中心,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某种策源地。这种观念体现的当然还是党专制的逻辑,与多元民主社会的逻辑完全南辕北辙。对法轮功组织的取缔就是在这样一个逻辑支配下发生的,它已经给中共当政者造成了严重后果。

其实,一个开放的、民主的政府没有理由惧怕民众中信仰组织的存在。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多元化的社会存在与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还将有利于民间与官方的沟通,因为它们能提供更多的联系渠道与沟通方式,它们本身也代表着一部分公众的利益诉求。在这个意义上,包括宗教组织在内的各种民间团体都是政府推进改革的帮手,而不是敌人。完成这种概念上的转换是立志改革的中共当政者首先要做的事情。

改革中会产生大量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这些冲突需要某种调节机制乃至仲裁机制。就中国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言,宗教组织作为冲突的仲裁机构出现(就像波兰或俄罗斯那样)大概还做不到,这与中国的传统有关;但作为某种调节和整合力量发挥作用还是可以设想的、有可能做到的。实现这一点的前提则是真正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鼓励民间宗教的健康发展,以期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结构格局。这样一个格局对中国的宪政改革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第六,无论从全民族利益还是从执政党自身利益考虑,共产党的社会民主党化都是宪政改革进程中原执政党的最佳出路。

 

《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报告”已经指出:作为一个体制,一种制度,共产党创造的党专制是肯定没有前途的,它最终(无论早晚)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创造了、延续了这个体制的党不一定与这个体制共同死亡,它有可能走向新生,只要它有勇气完成自身的脱胎换骨的改造。这个新的生命目标,就是共产党的社会民主党化。

从历史角度看,社会民主主义运动本来就是马克思之后国际范围内左翼社会运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它以自己的非暴力、多元化、人道主义等主张迥然有别于列宁式的激进革命和铁血专政。东欧波、匈、捷等国都曾有社会民主主义传统,战后也都曾建立了议会民主政体,只是由于斯大林主义的强行干预才终止了这个进程,转而实行共产党的一党政治。但这个传统的存在对80年代东欧各国的反叛仍是一个巨大的精神资源。1989年革命前后东欧各国执政的共产党纷纷社会民主党化,乃是对历史的一次意味深长的回归。这个回归不是强迫的,而是自愿的;它是对共产党执政40年的一个根本性的反省,是对党专制制度的否定。正因为如此,东欧各国共产党的社会民主党化,不仅是党的名称的改变,更是党的性质的改变,党已经从原来垄断公共权力的专制党走向宪政民主体制内合法竞争执政权的现代政党。

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1989年10月7日,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在第14次(非常)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把社工党改名为匈牙利社会党。决议称:“以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名称为标志的时代已经结束,迄今的社会主义概念和斯大林主义制度已耗尽其一切社会、经济、政治和道德上的潜力,已不适应于赶上世界发展的步伐。这样,作为国家党的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历史业已结束。为了全面、彻底地进行社会、经济和政治复兴,在其基础上建立的这个新党是必不可少的。”决议还指出:“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建立的这个新党极其真诚地反对自己前身的过去,同各种罪恶和已被证明为错误的原则、方法划清界限。它与官僚主义的党治国家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裂。这个新党同时将自己视为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内历次改革事业的继承者。它无保留地承认人类发展的普遍价值、人道主义、自由、民主和尊重创造价值的劳动。”该决议明确宣称,党的目标就是建立“民主社会主义”。[16]

捷共并没有马上改变名称,但颁布了旨在改变党的性质和战略的行动纲领,这就是1989年12月在捷共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关于争取民主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这个纲领以及同时通过的《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暂行组织章程》等文件确定:

● 捷共的奋斗目标是“建立公正的、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社会,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可能广泛地创造条件”。

● 改变过去的党专制体制,捷共将成为一个“参加民主进程,在此范围内能积极影响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政党”。

● “抛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歪曲,赞成创造性的理论思想,放弃任何形式的思想教条”。

● 不再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允许党内各种派别合法存在。[17]

 

前苏联的情况更复杂些。与东欧相比,这个国家缺乏社会民主主义传统,党专制的根基也更为牢固。为了打破这个体制,雅科夫列夫早在1985年就提出过从根本上改造苏联共产党的建议。他认为:“和平时期党领导一切的做法是极其脆弱的。经济中开展竞争,实行个人自由和真正的而不是口头的选举自由,这些必然和单一的权力发生矛盾。但权力就是权力,自愿放弃权力是罕见的。苏共也是如此。特别是因为苏共有一种‘佩挂勋章’的脾性。应该赶在事件发生的前头。也许,将党分成两个部分是明智之举。那样就可以给现有的分歧以组织上的出路。”[18]

到了1991年,从根本上改造苏共已经成为一个更加迫在眉睫的问题,至少戈尔巴乔夫是这样认为的。他曾这样回忆道:“对于党和我们对未来的观点的发展来说,1991年的中央七月会议的意义是最重大的,因为在那次会议上,拥护新思维的人和传统派分子进行了最后的搏斗,通过了苏共新的党章草案,与过去就此一刀两断。”戈氏特别痛切地指出:苏共“党的机构无法适应生活现实,不能把握苏共新的状态;更有甚者,还要试图阻碍乃至破坏民主改革,这在党员群众中引起了失望的情绪。1990年一年退党的人几乎就有250万……。意识到自己对几百万党员所负的责任,我跟一些与我志同道合的人和我信得过的党的工作者就苏共的情况不止一次进行过讨论。结论只有一个:必须加速对苏共的改造,使之变成一个坚持民主社会主义立场的现代政党。”[19]

可惜的是,这个设想被不久后发生的8.19事件彻底断送了。发动8.19政变的苏共保守派不但未能挽救他们心目中的苏共,反而把苏共最终送上了断头台。持改革主张的苏共老党员阿尔巴托夫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我曾一再问自己:这一切――特别是消极事件,是否都是不可避免的?当把所发生的事情作为生活的现实加以接受的时候,我同时需要表明我的真诚的信念:事情的发展可以是另一个样子的。那个制度必须退出。它要死亡,但不一定要自杀。我不是指极权主义的垮台,它垮台的不可避免性当然是值得欢迎的。我指的是这一发展过程的不必要的和代价很大的‘副产品’。政变后的混乱的最明显的损伤就是经济危机变得大为尖锐了。另一个更加复杂的负效应就是党的瓦解。当然,党是极权主义统治的主要工具之一。但是它的突然瓦解留下了一个权力真空和完全无组织的政治过程。能不能不是这样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如果我们领导人的政策更有远见的话,党可以分裂成两个或三个,包括一个强大的社会民主派。这样有可能打下一个多党制的基础,这是真正民主社会的一个绝对关键的因素。”[20]

阿尔巴托夫的分析已经涉及苏俄转型的历史教训,这个问题我在后文还要继续谈。现在要肯定的是,苏改革派领导人和持改革立场的知识分子都强调社会民主党化应该是苏共的最好出路,他们本来也曾为此努力过,只是没有成功。

这段历史值得今天当政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认真揣摩、反思。如果坚持党专制顽固到底,完全不思变革,那当然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苏共被历史淘汰的命运也将是任何一个不思变革的专制政党今后将面临的命运,不管它可能苟延残喘多长时间。但我相信,中共党内大批有识之士不会甘于这样的结果。最近体制内一些中共老党员、老专家对民主社会主义的讨论和呼吁就证明了这一点。[21] 虽然这样的声音还很微弱,还要涂上某些“伪装”和“保护色”,而且即便如此还是遭到了保守派们的攻击,但它毕竟意味着中共党内已经有人在思考这些问题,提出这些问题。这就是希望,就是进步。

社会民主党化是中国共产党的最佳归宿。从整个国家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民主党化将大大降低中国宪政改革可能付出的“成本”,因而亦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第七,苏东社会转型的实践表明,在党专制解构后的社会肌体上建构一个多元民主社会是完全可以期待的,尽管政党政治的成熟需要一段时间,需要一个过渡期。

 

政党制度是宪政民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一个建立在法治基础上、运作规范的政党制度,是建设符合民主原则的选举制度、议会制度的基本前提,故转型中的苏东各国无不对此极为重视。

以最早从前苏联中独立出来的波罗的海三国为例。为了保证公民的政治结社权、保证政党在宪法范围内的有序活动,波罗的海三国相继出台了《政党法》。立陶宛的《政党法》称:政党多样化能保证立陶宛共和国制度的民主性,各政党可联合立陶宛公民,实现其共同的政治目标,促进立陶宛公民各种利益和政治主张的形成和体现。当然,政党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政党组织不能在劳动集体内成立和活动;国防、内务和国家安全部门的官员、工作人员及法官、检察官、侦查员都不能是政党成员。类似的规定在其他新兴民主国家的《政党法》或相关法律中也可以见到。比如乌克兰共和国宪法规定,政党和社会组织不得拥有军事力量;不允许在执行权力机关(政府行政部门)和法律权力机关(司法部门)、地方自治机关、军事部队以及国营企业、学校及其他国家机构和组织中建立政党的组织机构并开展活动。[22] 这些规定均符合宪政民主体制下政党活动的一般要求。政党活动的主要舞台是选举和议会,而不能再像党专制体制下的执政党那样,把党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细胞、每一个角落。

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特点是,一旦放开党禁,通常会出现组党活动的高潮,大批政党组织涌现出来,但规模不一,运作亦多不规范。这自然不利于议会的选举和组织。波兰1991年大选前,有100多个政党注册参选,但能够参加所有37个选区选举的只有9个党。选举结果,有29个党派或党派联盟在众议院获得席位,席位分配显得过于分散。1992年波兰议会修改了选举法,引进底线制,规定单个政党得票率必须超过5%、党派联盟得票率必须超过8%才能进入议会,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政党的整合,有利于形成较为稳定的议会和政府。事实上,底线制是许多民主体制相对成熟的国家都在采用的制度。

前文已经谈到,东欧各国在民主化进程中,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多党和平竞争执政权的宪政格局,无论是左是右,都有上台掌权的机会。这说明,在党专制解构后的社会肌体上建构一个多元民主社会是完全可以期待的。但这里要强调如下一点:政党政治的成熟需要一段时间,需要一个过渡期。在这个期间内可能出现某些负面现象,出现某些不良的、甚至是幼稚的做法。虽然这不足为奇,历史和实践本身会逐步纠正那些被证明为不当的做法,但它仍为后来者敲了一记警钟。以保加利亚为例,这个国家在革命后的第一次大选中,本来是前执政党(保加利亚共产党)转变而来的社会党赢得了执政权;1991年10月,反对派组织民主力量联盟在提前举行的新的大选中以微弱多数战胜社会党,开始第一次执政。这本来是保加利亚历史上一件破天荒的事情,但民盟表现并不理想。大概是出于某种“复仇”动机,民盟在政治上采取了对过去一概否定的政策。比如,以迪米特洛夫为首的第一届非共产党政府上台后向议会提交的第一个法案就是没收社会党的财产;紧接着制定的银行法和退休金法又规定,最近15年内在前保共中央和地方机构中任过职的人,不得在银行工作。在计算退休者工龄时,上述人员不得将在保共内的任职时间包括在内。政府还对原社会党的干部进行了清洗,仅外交部就有80%以上的司局长以上官员和驻外大使被撤职。此类“反攻倒算”显然太过,不足为训。与此同时,民盟内部在权力问题上也产生分歧,总统与总理互相排挤,民盟与自己的联合执政伙伴“争取权利和自由运动”亦发生矛盾,后者对政府的极端政策多次提出批评。以上所列,既表现了民盟作为自由派当政者的不成熟,也表现了刚刚走上历史舞台的保加利亚政党政治的不成熟。好在民主体制已经建立起修正这些错误的机制,那就是公民手中的选票。1994年,在保加利亚第三次议会选举中,社会党赢得43.5%的选票,民盟得票率仅为24.2%,社会党再度执政,成为90年代继波、匈之后又一个重新执政的左翼政党。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在90年代中期颇为引人注目的东欧“左翼”复兴现象,被复兴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作为传统社会主义取代物的民主社会主义。波兰社会民主党主席克瓦希涅夫斯基在选举获胜后就曾对记者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们党内有人认为我们的胜利将意味着恢复“现实社会主义”,那么应该将他们立刻开除出党,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是共产党人,而是因为他们如果不是白痴就是疯子。无论在组织上还是思想上,今天的波兰社会民主党已经不是原来的波兰统一工人党。我们已经和原来那个党奉行的制度一刀两断。[23] 当然,坚持马列原教旨主义的政党也有,比如波兰共产主义者联盟“无产阶级”和匈牙利的新的社会主义工人党,他们也都是正式注册的合法政党,有自己的出版物,参加过议会大选,但从来没有成功过。[24] 道理很简单:很少有人投他们的票。在很多媒体看来,这类组织的努力是一种“古代的愚蠢”。这些组织的成员多是党专制年代执政党的老党员,缺乏生机,后继乏人。这倒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已经被抛弃的共产党极权体制是多么的不得人心。

东欧各国在建设宪政民主体制中逐渐形成左、右轮治的局面,从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看,是完全正常的。正如一些中国学者已经指出的:“在东欧风云突变的政治组合中,意识形态色彩已大大削减。在这些国家里,他们自己已经不再使用‘左’‘右’的概念,在他们看来,一个政党执政几年,积累些不满情绪,换上另一个政党对两者都有好处,前者可以反省思过,调整政策以求东山再起,后者也尝尝‘当家方知柴米贵’的滋味。这种轮换只不过是东欧政治钟摆的正常摆动,没有任何可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完全应该以平常心视之。”不但如此,两者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取向也有趋同之势:一方面,“社会民主主义已日益变成了‘社会自由主义’,它不但保持着原来对民主价值的认同,而且逐渐放弃了整体主义性质的社会主义价值而趋向于接受个人权利与个人自由价值,在社会民主理想与社会改造方面也就是承认或至少容忍了市场经济、私有财产与自由竞争……。而另一方面自由派保守主义也日益变成了自由民主主义,它保持着原来对人性恶、私欲永恒、理性有限、理性不及等‘消极自由观’的看法,但逐渐承认了或至少是容忍了对‘消极自由’的积极调整,承认了具有社会公平意义的民主原则,在社会理论方面也容忍了一定范围内的国家干预与福利主义。于是,双方的差别日益模糊……。”[25]

中国一旦启动宪政改革,其政党政治的发展、演变可能会比东欧各国复杂,因为中国是个大国,牵扯的利益方也更多,需要更多的博弈技巧。但不管今后中国实行两党政治还是带有“共识民主”[26] 特征的多党政治,宪政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都是一样的。在这个意义上,东欧各国建设政党政治的经验对我们仍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至于俄罗斯,这个国家在政党建设方面有一些更为特殊的经历,本文后面还将专门讨论之。

 

第八,就政治与经济的关系而言,东欧新兴民主国家的转型经验还告诉我们,民主化有助于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后者反过来又将有助于宪政民主制度的巩固。

 

世人论及中国改革和苏东改革的异同,常言中国是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苏东则是先政治改革、后经济改革;又因中国的经济改革颇为“成功”(至少从经济增长指标看是这样),而苏东(特别是俄罗斯)的经济改革曾遭遇诸多困难,故往往断言中国经验自有独特之处,似乎在一个非民主体制内,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亦是完全可能的,或者它已经就是个现实。

这当然是一个似是而非、本质上大谬的说法。中国的经济增长取得巨大成就是不假,但这并不是中国经济生活的全部,并不是中国经济图卷的完整画面;在这个画面的阴暗部分,在市场表面繁荣的背后,人们已经关注到这个社会贫富间的巨大差距,关注到这个社会越来越凸显的不公正、不平等,关注到以权贵集团和其他既得利益集团为一方、以各种各样的社会弱势群体为另一方的社会两极化现象的加剧。所有这一切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个市场经济却是不健康的、不完善的,是一种带有众多病菌、毒素的市场经济,因为它容忍权贵的为非作歹、纵容权力规则对市场规则的侵蚀;而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恰恰是中国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不配套、两者关系失衡造成的(事实上,说中国“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并不准确,因为中国迄今尚未启动实质意义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国今日官民之矛盾、社会之“断裂”,其因盖源于此。

东欧国家的转型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幅画面。这些经验中最成功的部分,说明了一个建设中的宪政民主体制是如何有助于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的,而后者又将反过来有助于宪政民主体制的巩固。限于篇幅,这里只举两个例子。

波兰经济改革以推行成功的“休克疗法”和工会力量介入私有化进程着称。波兰的私有化并非始于1989年革命;革命前的波统一工人党就信奉奥斯卡·兰格的“市场社会主义”,私有化已在悄悄进行,并伴随着权钱交易式的腐败。新政府上台后,一方面要清算此类腐败给公共资产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又必须继续推进私有化进程。工会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会代表工人参加谈判,讨论国有资产通过职工持股而私有化的比较稳妥的方案,防止当权者“黑箱操作”侵吞公共财产,有效地抑制了新权贵的产生。这个过程体现了公正、民主的基本原则,也使普通职工参与改革、参与制定交易规则成为可能。这一切,都是在一个宪政民主框架内做到的。反观中国,党专制的体制不允许工人建立自己的独立组织,国企改制中普通劳动者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遇到不平事也没有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批国有企业的职工成为权贵私有化的牺牲品。这是造成10数年来中国社会“不稳定”、各地官民矛盾凸显的重要根源之一。

我们再来看捷克。捷克的经济改革和私有化进程也颇有特色。用90年代做过将近10年“右派”政府总理的V·克劳斯的话说,捷克私有化的基本原则是“在起点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初的所有者,在(竞争)规则平等的原则下产生最终的所有者”。[27] 前者的落实是通过“大众私有化”,即把经过估价折股后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全部提供给公民“选购”,这个过程最关键的是体现改革所要求的公平原则;后者的落实是通过市场或其他交易形式实现产权向“善于经营者”的适度集中,这个过程有助于最终体现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两者显然都要求有一个对公共权力监督到位的宪政民主体制作为改革的制度性保障。

从实践结果看,追求起点平等,捷克人比较容易就做到了;资本集中则是一件相对复杂、困难的事情,捷克人在探索中也走过一些弯路。就本文要讨论的主题言,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捷克的改革原则,这个原则彰显了宪政民主国家的本质。中国学者秦晖、金雁曾就此分析道:“从起点平等走向公平竞争,还是从权家通赢走向赢家通吃,的确是衡量转轨是否成功的重要尺度。从这一角度看,捷克人虽然在建立竞争机制方面耽误了一些时机,但他们通过起点平等度过了转轨之初最困难的阶段,比起那些盛行‘权贵私有化’而陷入‘不公平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正’之恶性循环的国家来,捷克人走的弯路仍然是最小者之一。而且由于‘路径依赖’的作用,这种‘起点’会对捷克经济的未来形成深远的影响。从长远看,这种影响是正面的。”[28]

中国的经济改革曾经创造过成功的经验,比如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从体制外入手、从相对容易的地方切入,使中国在改革的最初阶段绕开了险滩,获得相当程度的成功。但后来的事情就越来越不妙了。传统体制的重心在工业,在城市。由于党的元老拒绝政治体制改革,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也迅速陷入困境。旨在盘活经济,控制“计划内”、放开“计划外”,搞活市场流通并避免大的经济震荡的“价格双轨制”,很快造成了“官倒”和腐败的蔓延。接着就是大批中小国有资产的“转制”、破产,给权贵们提供了又一次享用“社会主义免费午餐”的好机会。进入90年代后期乃至新世纪以来,中国权贵资本的活动舞台得到了更大规模的拓展。一方面,“股份制”改革给权贵资本侵吞公共财产提供了新的合法外衣;另一方面,越来越放开的金融、证券、地产和资本市场成为冒险家们大显身手的新乐园。而中国改革最大的失败就是丢掉了公平,丢掉了公正,不仅是结果意义上的公正(分配公正),而且是起点意义上的公正(机会平等)。如今,中国已经是一个拥有巨大经济规模的国家,2006年GDP总值已达20万亿人民币,居世界第四;中国政府的年财政收入也达到4万亿人民币。但就是这样一个国家,许多老百姓的基本生存问题仍未很好解决;住房、医疗、教育费用奇高,甚至被民间称为“新三座大山”,使人们不能不去追问政府的责任何在?每年8000个亿的政府行政支出,创造了世界上最高的政府运行成本纪录,但它除了换得党的官员的“忠诚”(在既得利益下的就范)以外,并没有获得政府行政的高效率。中国政府控制着全国最主要的资源产业,把它彻底垄断化,不仅是考虑“经济安全”,更是将其视为政权的支柱。可以说,这里起作用的,已经不再是传统意识形态(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之类),而是赤裸裸的当政者的利益。于是,在这些领域中市场原则失效的同时,这些巨大的垄断行业亦迅速成为中国新的制度性腐败的源头。总之,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搁浅;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则迟迟不能起锚,更谈不上驶出港湾。这是一个苏东改革历程皆未出现过的局面。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反思俄国人和东欧人走过的路,我们的心情会异常复杂。俄国人在经济改革方面也走了一条曲折的路,这个问题,本文下一节还将专门分析;但无论怎样,俄国人所面临的,是新体制(包含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两方面)建构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或者――用中国人熟悉的语言――是“前进中”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也与前苏联的旧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非解决无望,因为俄国毕竟正在建构一个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宪政民主体制。东欧人在这方面更是远远走在了前头。而我们呢?在最根本的方面,则还没有迈出脚步。

 



[1] 1968年,匈牙利参与了苏联纠集的5国镇压捷“布拉格之春”的行动,卡达尔为此竟然3个多月羞于在公共场合露面,可见他也实在出于无奈。

[2] 转引自《悲剧悄悄来临》,页72。

[3] 珀特勒什卡努,罗共理论家,老党员,多次当选罗共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1948年以间谍罪被逮捕,1954年4月经秘密审判后被处决。

[4] 卡德尔也是南共联盟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还是南共联盟着名理论家。卡德尔写的批判斯大林式国有制的着作,曾深深影响了80年代中国的改革者。

[5] 铁托、卡德尔推行过压制南最大民族塞尔维亚的某些政策,这可能与二人灵魂深处的民族利己主义有关(铁托是克罗地亚人,卡德尔是斯洛文尼亚人)。

[6] 亚·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罗斯的布尔什维主义和改革运动》,徐葵等译,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页153。

[7] 《真相与自白:戈尔巴乔夫回忆录》,页227~228。

[8] 转引自《悲剧悄悄来临》,页82。

[9] 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俄罗斯的布尔什维主义和改革运动》,页184。

 

[10] 安·米格拉尼扬《俄罗斯现代化之路:为何如此曲折》,徐葵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页137。

[11] 转引自罗伊·麦德维杰夫《苏联的最后一年》,王晓玉、姚强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页117~118。

[12] 同上。

[13] 转引自《悲剧悄悄来临》,页29。

[14] 参见《叶利钦时代》,页315。

[15] 见《午夜日记:叶利钦自传》,曹缦西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页135~136。

[16] 转引自张月明、姜琦《政坛10年风云:俄罗斯与东欧国家政党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页97。

[17] 同上,页122。

[18] 雅科夫列夫《一杯苦酒》,页33。

[19] 戈尔巴乔夫《真相与自白》,页350、353。

[20] 阿尔巴托夫《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页462。

[21] 比如,曾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担任领导职务的前辈学人谢韬就在《炎黄春秋》杂志2007年第2期上发表文章《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公开呼吁“民主社会主义核心是民主”,批评今天的执政者学习、引进了混合私有制、社会市场经济、福利保障制度,但就是不学民主宪政。

[22] 参见何卫主编《十年巨变:新东欧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页40。

[23] 参见《政坛10年风云:俄罗斯与东欧国家政党研究》,页74。

[24] 至少在上个世纪90年代,情况就是如此。近些年有无变化,尚需新的材料说明。

[25] 金雁、秦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页393、400。

[26] “共识民主”的提法由美国学者阿伦·利普哈特首创,以和“多数民主”相区别。见他的《民主的模式:36个国家的政府形式和政府绩效》一书,陈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27] 转引自金雁、秦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页106。

[28] 同上,页155。

 


张博树 2013-08-26 15: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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