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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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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
卢兄:
你来信提了个问题。你注意到费城会议在避开民众,你问:这是不是违背民主原则呢?
你确实问在点子上了。除了美国开会议事的老规矩,费城会议还有一条很不寻常的保密原则。
会议一开始就约定不公开,议事的内容、过程、结果都不能随意向外界透露。会议代表们都是美
国最杰出的社会名流,费城又是当时美国最大的城市,会议开始之后,费城的上层社交圈子,经
常把他们当做贵客,轮流邀请。人们至少是好奇吧,都会试着打探会议的内情。可是,一提会议,
代表们都王顾左右而言他。
华盛顿将军作为会议主席,从来不发表什么讲话,也是出名的沉得住气的人。可是,在会议
中间却发了一次脾气,起因是有代表捡到一页不知是谁遗落在会场中的会议记录,交给了会议主
席。第二天,华盛顿严肃地重申了会议的保密原则,告诉大家,他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失误发生。
之后,他把那页记录留在桌子上,走开了,要“失主”自己领回去。
宪法制定的过程,牵涉到平衡协调13个州的利益。你可以想像,这一点不比把今天的欧盟
变成一个“国家”的难度更低。他们估计,就这些代表自己讨论,要达成协议都千难万难,假如
会议过程外传,再被媒体渲染一番代表们为各州利益发生的争执,就很容易酿成民众的激愤情绪。
假如民众再涌上来逼迫自己的代表:非要如何,或者一定不能如何;那么,任何妥协就都休想达
成了。而各方的妥协,看来是会议惟一的出路,他们可不希望这仅有的出路,被外面无端滚来的
大石头堵死。所以,保密规定在费城会议期间得到了很严格的遵守。
这条保密规定我也想过很多次。和它非常鲜明的对比,就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民众经常冲
进议会、参与议政,把议会变成群众大会。结果,民众的狂热和激进最终把一切逼进死角,法国
的制宪和民众暴乱相互交相辉映。宪法是出来了,却没有效力,不能依据宪法建立一个稳定的法
国政府,也控制不了混乱的局面。那是和美国费城制宪会议几乎同时发生的事情,晚了没几年。
可是,我们也看到,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美国的议会又是非常公开的。在这里专有两个电
视频道,总是在现场报告美国国会的辩论、投票、重大议题的调查听证会等等。并不是说,现在
议会讨论的,就没有对民众造成重大刺激的题目。例如,在前一段日子,就有美国国会举行的有
关在9·11恐怖袭击时,政府对民众是否尽了保护之职的调查。这样的议题除了总统的作证之外,
其余的听证过程也是全部公开的。
那么,费城会议的这样一个措施,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他们瞒着大多数民众,却在讨论着
一件和民众密切相关的大事,就像你问的,是不是违背了“民主原则”?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这辈子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长辈,他曾经一次次地对我这样说过,
“在你去分析一件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三大要素:时间、条件、地点”。很高兴我能在这
里和你分享他的经验。
因此,你看,所谓民主原则其实也是一个过程,在不同的“时间、条件、地点”之下,是不
同的。在两百多年前的美国,在民众的文明程度对于充分民主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已经先走一
步的政治精英们,能理智地承认这个事实,避开民众可能发生的情绪激昂的非理性干扰,关起门
来,理性制宪。然后,再把一个理智的结果,向民众公布,对民众进行解释和劝导、说服,最终
得到民众大多数的认可,投票通过,使宪法得以批准。这是一个既尊重了民众意愿也务实的做法。
他们决议:宪法由各州民众认可批准。这个做法,在美国并不是首创,马萨诸塞州在七年前,
就已经采用了州宪法交全民讨论批准的形式。可是,要分别在有利益冲突的各州这样做,困难重
重。更何况,他们对当时民众的认知水平很不信任,也坦率地说出对民众的疑虑。所以,我还想
对你讲讲他们对“民主”议题的讨论过程,很有意思。
“弗吉尼亚方案”的最后一条,讲的是批准权。所以,他们远在宪法出来之前,就因讨论“弗
吉尼亚方案”而开始探讨:如果这次会议有幸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出来的决议就是未来的宪法
了。那么,由谁来认可呢?
当然,首先需要现有的邦联政府,即大陆议会的认可。否则,就成了两个政府了。这一认可
大家估计不会有问题,因为费城会议几乎囊括了当时美国的全部政治精英,已经包括了大陆议会
的骨干。问题是,随后到各州,是由州立法机构批准宪法,还是要由各州民众选出代表专门批准,
即所谓“全民认可”。
看上去只是手续问题,实际上回到了前面麦迪逊关于国家制政府和联邦制政府的解释上。麦
迪逊认为,费城会议的决议一定要经过“全民批准”,因为如果是各州议会批准,将来的政府又
将和现有的松散邦联一样,是一些独立州的联盟,批准的东西只是各州之间的合同,想参加就参
加,想退出就可以退出,联邦政府本身没有权威。就像今天的联合国,会员国只是“会员”,国
民都是只属于自己国家的,不是“联合国人”,会员说退出就退出了。联合国叫成一个“国”,其
实满不是那么回事。这正是以往美国邦联的经验。可是,更多的代表对于“全民批准”、“人民的
政府”这种说法本身,又深表疑虑,甚至不同意“全民批准”的做法。所以议题一度被搁置。
这一系列的讨论和搁置,花去很多时间。尽管有了“弗吉尼亚方案”这么一个政府雏形,尽
管麦迪逊已经深思熟虑,可是代表们意见分歧,疑虑重重,都表现得优柔寡断,反映了他们内心
双重的忧虑和防范心。他们既要防止一个英国历史上克伦威尔式的政府专制,又要防止多数的暴
政。
出席费城会议的55名代表,有34位具律师身份,都精通法律。很多人在州政府的立法、司
法部门工作过,还有如兰道尔夫这样的州长。他们熟悉英国的普通法系统,又富有实际经验。他
们有一些人熟悉法国卢梭、伏尔泰、狄德罗、孟德斯鸠的理论,更多的人熟悉约翰·洛克、大卫·休
谟和亚当·斯密的理论。尽管他们也各有自己的理念,或者说理论上的侧重点,可是他们知道,
理论最终要落到实际才有意义。
现在他们要解决实际问题,理论必须让位于实际,让位于经验。所以,当他们谈起这些欧洲
先贤,提得比较多的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他们提到,未来政府只能是“共和形式”的,而不
可能是“民主形式”的,也因此而引出了费城制宪会议留下的一个最大疑点,就是美国的国父们
“反对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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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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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对民主制和共和制也会有困扰,有时会听到“我们应该要的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
制”的讲法。这种说法相当大的一部分来源,就是费城制宪会议。因为在这个会议上,确实一直
在说,他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共和制”的国家,提到“民主”,反而是非常负面的批评。你一定
会奇怪,“民主”在费城会议上怎么成了一个贬义词。这确实叫人犯糊涂。那么,所谓“民主”
和“共和”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呢?
在我提到过的简单定义中,“民主”是和“专制”对立的。那么,“共和”就是和“君权”对
立的。在现代民主制度中,各国正在实行的,其实都是有议会的所谓“代议制”,也都是宪政制
度。可在形式上还是有差别,最基本的两大类是这样的,有皇上的叫做“君主立宪制”,没皇上
的就是“共和制”。也就是说,在今天,共和制只是民主制的一种形式;君主立宪也一样。
在费城制宪会议的时候,法国大革命还没有发生。欧洲存在着历史悠久的君王。英国的民主
过程又是一个渐进过程,所以,君主始终存在。君主立宪制对于他们来说,是最自然的一条路径。
君权逐渐弱化之后,君主最终成为一个象征。
到今天,英国人还在讨论:是不是就干脆废除“君主立宪制”的君主,走向共和。总比有个
皇上听上去好像要更“民主”一点。因为在今天,英国女王已经没有任何权力,锦衣美食,却好
像只是个摆设。我们在电视里,也看到英国记者在采访老百姓,问他们对废除君主的意见。听上
去大多数人都觉得,现在的君主像个童话故事:女王要出来的时候,不仅有美丽的车队和卫士,
有时还真的像莎士比亚的戏剧舞台上那样,有号手在高高的角落里,吹响那长长的金色喇叭,这
么好玩的文化景观干吗不要。再说,算下来,养活皇室的费用,摊到每个人头上,一天也就两杯
牛奶钱。对于英国人,这实在算不了什么。所以,废君的意愿并不强烈。在我看来,这不仅是个
文化上的历史保存,还是政治历史的活化石,皇上又不碍着民主什么事,废了实在太可惜。
可是,在过去非常漫长的岁月中,英国王室却不是存废随意的。但是在几百年渐进推动民主
过程的初期,对一个千年来已经完全熟悉、习惯了君权的民族,对于这个民族的军队和民众来说,
君主的存在,就是民心稳定和服从的理由。这也是一个保证改革过程平稳的条件。所以,英国人
的智慧实在不能小看。
既然共和制只是一种没有皇上的民主制形式,那么,在1787年的费城会议上,美国建国者
们在选择共和制之后,为什么还会说,我们不要“民主”呢?那是因为,他们当时使用“民主”
这个词的时候,表达的并不是我们今天的民主概念,而是指非常容易过激的“希腊城邦式的直接
民主”。
美国虽有以州为基础的丰富的“小国共和制经验”,但在1787年,他们面前并没有一个现成
的民主制的大国样板,更何况还是这么个复杂的“联合国”。他们也没有你我现在随手就可以拿
到的一套一套的现代民主理论。他们的样板往往要到古代的制度雏形中去寻找。
在他们读到的历史文献里,“民主”这个词,就是小小的希腊城邦,什么事情都是大家在广
场上,举手表决说了算。在他们看来,那其实是把过多的决策责任、过早直接放到了还处于蛮荒
状态的民众手中。
“过激民主”就是民众掌握了超越其水平的决策权。这才是美国制宪会议在反对的事情。在
他们眼中,这种“民主”几乎就等同于无政府、无秩序、无法律,“过激民主”就可能是暴民做
主。在他们看来,“过激民主”与“暴民政治”,其实只有一步之遥。更何况,希腊城邦只是小国
寡民,将要建立的美国,可是一个大国。怎么敢随意“过激”,掉以轻心。
要理解18世纪末期适度保守的民主概念和过激民主,其实很容易,只要看看同时期的美国
革命和法国革命,就很清楚了。今天的人们读法国革命历史,会看到革命付出了民众暴乱的血腥
代价。而且这样的事情,在各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一次次地重复发生。
一个重要原因,其实是经久不息的、内在的“民主困惑”。民主制度是需要有一个相应的社
会文明程度去配合的。这个“社会文明程度”,既是指处于社会上层的政治家、也是指身在底层
的民众。事实上,人类社会从专制走向民主的过程,是从文明积累最厚实的那个部分开始推动的。
底层民众是社会的最弱势,是最值得同情和关怀的群体。可是,通常人们闭起眼睛不看的是由于
文明积累层的薄弱,底层同时也是社会最危险的一个部分。因此,看上去是以民众为主题的民主,
在它的源头发展的时候,实际上却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
民主意识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人性的觉醒,从而自然地引发出对底层悲惨状况的同情和不平,
进而为他们争取权益。正由于这种同情大多发自有比较优越的社会地位、文明程度较高的阶层,
或者说发自知识阶层,因此他们的民主意识从起源来说,都是带着原罪负担的。他们非常容易进
入的一个误区,就是会不由自主地要美化底层,以平衡自己的原罪意识。他们会在表达对底层苦
难同情的时候,在赞美底层的时候,表现得煽情和夸张,以支撑自己的道德感。他们中的一部分,
会要求竭力降低自己的文明水准、甚至在行为上表现出反文明和粗俗。在法国大革命开始之前,
激进的僧侣、贵族们纷纷在三级会议上放弃自己的等级地位,要求和第三等级的平民在一起,其
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源于这样的心态。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走到极端,就会甚至连民众不理性的
行为也会加以认同,直到最后形成一个互为因果、首尾难辨的怪圈。
这种倾向具有强烈的道德评判意味,因此,只要一迈腿,就往往走过头。退回来,就比较困
难。因为这种倾向符合道德出发点的原始冲动。从法国大革命对平民杀贵族的支持,到一代代的
民粹倾向,直至现代美国走到极端的“政治正确”,都是源于同样的出发点。在原罪负担之下,
承担原罪感的人群往往是不自信的,他们需要他人对自己做出道德上的肯定。结果就是以过激的
平民认同和平民倾向,来达到心理和道德需求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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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困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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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以为知识阶层的所谓道德勇气,一部分应该是表现在对强权的批判上,但更为困难
更难做到的,是表现在他不迎合、不取悦于民众上。前者是很容易理解也相对更容易做到的。可
是,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够有智慧有勇气做到,对强权和民众,都保持应有的独立和批判。这和
他是否同情弱者,是否保护弱势人群,其实是两回事。
在两百多年前的费城会议上,麦迪逊非常冷静地指出知识阶层和民众的本质差异,他说,有
人好像动辄就喜欢提到“人民”,奉人民的意见为宗旨,可是,有没有想过,假如人民能够拥有
“在座诸位的知识和见识”,他们又会是什么想法?
这是法国制宪会议和美国费城制宪会议,在一开始就出现的最明显差别。而这种保守主义精
神,至今仍是美国最核心的价值。
可是,美国制宪会议曾经用“民主”一词来表达了“过激民主”,使得后世的读者们,常常
概念混乱。因为我们往往习惯了死死地盯住“民主”这一个词,而不去看几百年来,它的内涵发
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
美国的建国者也读着法国人充满激情的启蒙文字,可是却沉稳地留在了他们原来的位置上,
冷静地和民众保持应有的距离。这是怎么发生的?也许,一方面,美国革命在北美的制度上没有
产生任何质的变革。看上去他们废除了君王,可是,那是一个早就被大洋距离推远了、弱化了的
君王。而且,他们只是远离君王而去,不是废君,更不是弑君。各州的宪法、议会等,在革命前
后大同小异。而美国制宪会议的参加者们,都是这个稳定制度的参政者,是改革过程的决策人,
他们对其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切肤之痛。
这就是我已经告诉过你的,在美国立宪之前的四年里,发生过许多问题。其中典型的是罗得
岛的问题。罗得岛的议会,那一段时间掌握在“农夫代表”手中,他们是多数,为维护自身的利
益,就立法规定,债主一定要接受那些像废纸一样的纸币。假如不接受的话,你不仅拿不回自己
借出去的钱,还要罚款。这种借着“多数”侵害债权人的做法,被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们看做是
“流氓行径”。就连温和的华盛顿将军,都曾在信中指责罗得岛的行为是“无礼、不当、下流、
可耻”。费城会议当然也邀请了罗得岛,可是他们拒绝参加。
基于当时的民众水平,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曾经提出,人民和政府之间的联系越少越
好,人民总是想知道得多一点,结果知道了反而会迷失。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杰瑞一针见血指出,
“人民非常容易成为被假爱国者欺骗的愚民”。还有人说,根据经验,以往的最大毛病都是因为
“过多的”民主。他们几乎都同意,如果说贵族专制是一种恶政,那么,无限制的民主也一样糟
糕,也会是恶政。
麦迪逊在“弗吉尼亚方案”中的思路,是费城会议的主流。他认为,一个公平的政府不能只
由这个社会里的一种人组成,不能只代表社会里的一种利益。在任何社会里,人群的不同,利益
的不同,是永远存在的;公平的政府必须代表所有的人群,代表不同的利益,而不是让一种人来
统治另一种人。他认为,大多数政府官员应该间接选举产生,使得官员和投票者之间保持一定的
距离,从而使得政府不受民众不稳定情绪的操纵。
麦迪逊并不轻易信任民众,他说,“在所有社会里,一旦多数被一种共同利益或共同激情联
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会处于危险之中”,“在希腊和罗马,富人和穷人、放债者和借债者、贵
族和平民,轮番压迫对方,彼此都毫不留情”,双方都可能是残忍的。他直言不讳地举了美国当
时多数对少数压迫的例子,“即使处在今天这样一个非常启蒙的时代,仅仅因为肤色不同,就构
成人类最残酷压迫的基础”。
在费城会议上,仅有的三四个出身底层的人,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代表,全部表现出了
他们对民众不信任,强烈主张精英治国。而仅有的几个大声疾呼要信任民众,警告要警惕过分贬
低底层民众倾向的人,却是出身名门望族,家产万贯。其实这是非常好理解的,前者从底层挣扎
出来,深知其复杂的底细,而后者远离底层阴暗面,就更容易从人道理论出发,更带着民主理想
的色彩。
另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是在美国的建国者中间,最有“激进民主”倾向的,其实是当时没
有来开会、留在巴黎当美国大使的托马斯·杰佛逊。他有关民众自主权利的言论,在现在看来,
是几近完美的现代民主经典。例如,他说过,共和政府的真正基础,在于每位公民都享有平等的
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而他当时对民众民主的热情颂扬,听上去就像是一个法国浪漫作家
的翻版。
托马斯·杰佛逊有民主理想的严肃思考,也有浪漫性格和巴黎沙龙结合的情怀。费城会议的
“保密规则”传到巴黎,杰佛逊就表示很不满意。
对谢思暴动,当时远在巴黎的杰佛逊,给当时在伦敦的约翰·亚当斯夫人写信,说自己喜欢
这样隔三差五地有点小叛乱:“这种抗拒政府的精神非常可贵”。他还写信给亚当斯的一个晚辈亲
戚:“假如我们每20年没有这样一个骚乱,那才是叫糟糕!在一两个世纪中牺牲少数几条生命又
算得了什么!自由之树,必须不时地靠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灌溉,方能得到新生。鲜血是自由大
树的天然养分。”这大概就是革命前后的法国知识界普遍的气氛。有着浪漫气质的杰佛逊深受感
染。直到多年以后,在他和亚当斯着名的通信中,老年的杰佛逊,才开始反思自己当时的看法,
他向老朋友承认,自己那时是过于激进了。
杰佛逊有许多非常精彩的民主议论,让今天的学者感叹他思想的超前。然而如若“超前”实
践,即突破时间限制的实践,又会是危险的。所幸的是,美国建国初期是保守的主张集权的联邦
主义者执政,在费城制宪会议后的十余年时间里,成功地建成了一个共和政府的平台,恢复了美
国的信用,建成了法治,然后才轮到托马斯·杰佛逊当选总统。这一“时间表”是美国建国初期
的幸运。
可是,往另一个方向走,也同样有值得警惕的问题。
60岁的梅森是华盛顿将军的老友,“弗吉尼亚州宪法”的起草人之一,“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的起草人,一个坚定的共和主义者,还是一个拥有大片土地的富人。他提醒说,他虽然也和别人
一样,对人性弱点表示疑虑,却也担心,是否会因避免过度民主而走向另一个极端。他说:“我
们必须兼顾各阶层人民的权利。不管他们的地位高低,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福利。”为此,他明
确主张,国家立法的第一院众议院,应该是来自民众,同情和代表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人。他很动
情地说:“所谓一般大众,不是很快就会包括我们自己的子孙吗?”富兰克林也一再表示,反对
过分依赖精英和过分信任富人。
因此,在他们的意识中,最重要的是不要“过分”,是分寸的把握。
必须指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是,这样辩论的基础,是双方都站在民众利益的基础上,他
们是在追寻一个“共和梦”。即便是对民众的能力充满疑虑的一方,也相信自己的立场,更符合
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在这个前提下,在这样的辩论基础上,才可能导致在此后美国的发展历史
中,两种观点不是走向对立极端的轮换,而是走向互补和平衡。
如何适当处理自己心中涌动着的道德感,如何克制对自己在公众面前树立道德形象的追求,
如何维持常识、保持一颗平常心,说出事实,这看上去是知识阶层属于个人修养的小问题。可是,
因为它的群体放大效应,成为现代社会知识界最大的问题之一。即使在今天的美国,那些着名的
历史学家,在写到这些故事的时候,提到他们前辈的“不够民主”的言论,他们常常会有点害羞、
也有点抱歉地做着解释。
今天民主进程已经大大深入,知识界对专制的批判已经非常彻底,而对民众的弱点可能导致
的暴力和非理性,却常常还是闭着眼睛绕开,或是为其寻找理由。在这个问题上的反省,越来越
艰难。因为民主大潮的副产品,就是知识界日益把批判专制、强权,看做是为众人称道的独立精
神,而没有勇气悖“民众大潮”而行,持独立思想言论于民众和知识界同行。他们不再有费城制
宪者们自然的道德自信。
下次再聊!
祝好!
林达
林达 2013-08-20 0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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