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幸福社会的概念具有六个分析维度:它观照的既是个人幸福,也是普遍幸福;它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它是道德的,也是制度的;它是个人的,也是社会与政府的;它是主观感觉的,也是客观标识的;它是古今中外优秀文化结合的。幸福社会的构成包括六个具体内容: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道德观;善良和生的思维与伦理规范;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公民参与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的公共服务;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只有真正明确这些概念,做实这些具体内容,才能使以主观性很强的幸福所标称的社会实体具有实在性和进步性。
随着带有西方进化特征的现代化社会弊病的显现,近些年来,一些学者提出了用幸福社会取代现代化作为当下人类文明的建设目标,并设计了相应的指标体系,甚至某些国家包括我国的某些地区对此进行了尝试[1]。但是无论在学术界,还是社会上,对此都存在很大争议。幸福的概念大家都能接受,问题主要是对幸福社会概念的解释难以严谨,其本身的构成缺少明确的、科学的、人们能普遍认同的规定。
建设幸福社会,从理论上包括四个方面的问题:说明其必要性和设计类似幸福社会指数的测度体系仅是其一头一尾,中间的两个重要内容,往往被人们忽视了,这就是幸福社会概念的认知和幸福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这两个问题,承上启下,既充实了幸福社会的意义即必要性,又指导幸福社会的建设操作实践。笔者试图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幸福社会”概念的六个分析维度
幸福虽然更多地是个人的主观感受,但是如果作为一个社会模式提出来,这个概念必须延伸、扩大与严谨,具有更丰富、更明确、更普适的规定。对幸福社会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作分析。
(一)它观照的既是个人幸福,也是普遍幸福
人是一切发展观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就是说,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既指的是个人,也指的是集体的人,全体的人。中国传统文化过于专注群体,西方传统文化过于专注个体,幸福社会建设观要把这二者统一起来,既关照个人幸福,又关照全体人类的普遍幸福,既是利己的,也是利他的。当然这种统一,在指导思想上应当争议不大,关键是需要在操作层面上进行许多具体而复杂的设计,也需要在实践中做出各种抉择。
(二)它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对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懈追求,是人类发展的原始动力。生存权和一定的温饱生活保障,也是基本人权之一。幸福社会建设,必然以人类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满足程度及水平作为最基础的指标。
但是人的生存权基本是人的动物性需求。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过多地注重物欲,人的动物性需求过于膨胀,忽视了人的精神需求和精神建设。其实幸福并不一定与物质生活水平成比例地挂钩。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制造工具是人与动物的分界点。“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但这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标准。它不应该导致工具理性,或技术崇拜。马克思也多次从人的自由性上划分社会的不同阶段[2]②。工具乃至科学技术的提高,并不能成正比例地提高人类的幸福指数,相反,是它带来了诸多负面价值,如不断打破自然的天然和谐状态,加剧了人类的失衡,起码是降低了大多数人类的幸福指数。
(三)它是道德的,也是制度的
人不但是生物人,而且是社会人。道德实质上就是人类追寻幸福人生的产物,目的是调适人际关系、认识
天人关系、塑造人格、升华人性、提升生活品格和人生境界。从某种意义上说,幸福源于人的道德水平,而不更多地取决于物质享受。道德或者说德性就是那些能使人们获得幸福的内在品质。
陈根法先生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德性的价值首先在于确立人生的正确价值目标,提升生活中的品格。我们所追寻的好生活不仅不能与德性相违背,恰恰需要探寻的是具备什么样的德性才会使我们获得好生活,才会确立生活的正确的原则,也才会提升我们人生的价值目标,从而也就提升了生命的价值。其次,从内在层面上看,德性和内心平和,邪恶和内心紊乱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有德的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喜悦。因为正是真诚和坦率带来周围人的信任,也带来自己内心的道德上的满足,从而产生了精神上的幸福感。[3][1]”
道德不但应当是观念规范上的,也应当在某种程度上是制度规范上的。每一个人毫无例外地遵循合适的道德规则就意味着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道德的制度化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要有直接作为道德内在要求的,或者说是道德外延化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婚姻道德、企业道德、行政道德、环境道德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则。二是在形成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更高的层面,在基本制度,比如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企业制度、商业制度方面,要有一些体现文明、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的制度规范。比如政治的民主制度,行政的透明、问责、回应制度,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商业的公平交易和公平准入制度,等等。
(四)它是个人的,也是社会与政府的
在建设幸福社会的过程中,个人必然要担负自己应当担负的职责。修身、齐家,这是个人的责任,是个人和家庭所要进行的道德建设。在小范围的熟人社会的圈子里,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也还相互担负着一种道德责任,即出入相扶,守望相助。
但是,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即超出半熟人社会之外,社会和政府在幸福社会建设过程中,就担负着重大的责任。社会可以提供各种规模的慈善帮助和组织各种团体活动,建立基层的民主自治和公共管理,帮助公民解决个人难以解决的各种困难,并使公民个人融入各种社会集体活动,享受一定的公共服务,从而提升归属感、幸福感。
政府则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提供公共服务,维持公共秩序,或者说,政府应当关注民生的各种问题,为全社会提供必需的公共品服务。同时,政府保障本国的国防安全,使本国公民不受战争威胁,保障国家利益也就是公民利益。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各级政府领导人,还应当是道德楷模,人格典范,为全社会树立榜样,并引导全社会的道德建设。
(五)它是主观感觉的,也是客观标识的。
就个人而言,幸福是一种主观感觉,但就全社会而言,幸福必然有客观的标准,它包括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探索建立幸福指数的度量标准体系,中国也在做这个工作。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能够比较准确度量社会幸福水平的指标体系,这样有利于幸福社会的建设。
(六)它是古今中外优秀文化结合的。
幸福源于道德或者德性,而道德是文化,并且是文化中最重要的内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因此,进行幸福社会建设,就要将古今中外文化的精华加以整合,推出一种全新的道德,全新的文明。近年来中国国学的复兴,代表了一种提升道德的追求,但是,仅靠中国传统文化,不足以构建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和幸福社会建设要求的全新的文明,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缺少西方近代文化中的人权、公德、民主、科学和市场经济的理念。缺少这些理念,不但不能构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而且不能形成健全的现代人格,不能打造公民社会。
二、构建幸福社会包括的具体内容
(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道德观
人从大自然中来,是大自然的一分子,天人一体;人的生存与发展规律(即人道)同自然的运动与变化规律(即天理)出自一个本源,具有根本和总体的一致性,天人一理,天人一“道”,天理即人道。人必须赞天地之化育,热爱自然,感恩自然,敬畏自然,服从自然,同时究天人之际,通万物之情,寻天理人道,以协调、和谐同自然的关系,并由此生发,协调人类发展的各种关系。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带有根本性质的观念,是它的基础,也是一切学术思想的根源。它不但是根本的宇宙观、世界观,而且是最大的道德观,是自然律与道德律的统一。《易传系辞上传》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
西方文化的传统是天人两分,研究自然的是科学,建设和维系道德的是宗教,哲学从自然科学中来,起源于惊异,专门追索智慧(在西方哲学的本义就是爱智慧)。西方文化的这种特点固然促进了科学和自然哲学的发展,特别是在近代促进了科学的重大进步和工业化,但也酿成了片面的科学理性主义,因而造成了人类发展中的重大失误,如蔑视自然和只知道向自然索取,以及促进了人的贪欲无厌足。
敬天畏道是中国人的信仰。中国人做事讲究天理良心。做坏事,畏惧的是“头顶三尺有神灵”,害怕的是“天打五雷轰”。敬天道,就是敬人道,就是尊重人类普遍的良知,就是树立信仰,建设道德。
西方不是不重视道德,但它将道德建设的任务交给了宗教。中国时下的国情,决定了道德建设的任务不能由宗教来承担。
天人合一在当今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它使中国人反省所谓现代化的发展观,以及人在自然中的位置和发展的意义、发展的方式,与自然、万物的关系,从而反省人的存在价值,人的生命意义。比如,它让人们考虑:经济发展是否决定一切,是否具有第一位的价值;人们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发展经济,以使得这种经济发展是与自然是协调的,是可以持续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政治、文化、道德、社会建设居于什么地位,应当如何配套与结合。
(二)“善良和生”的思维与伦理规范
善:包括了传统的仁义礼智信,恭宽惠敏勇,孝悌等道德规范。
良:指的是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比较欠缺的。中国人对私德很重视,上面说的善所包括的各种道德规范大部分是私德,但不大讲公德。但也不是完全不讲公德,如讲诚信,讲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讲气节,讲守望相助,就是一种兼有私德与公德的道德规范。但是中国目前急需建设包括平等、自由等人权内容和社会正义、社会公平的现代社会公德。
和:和谐。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有价值的一种观念。马中先生归纳说:
中西文化史上都有“和谐”概念,但西方没有和谐思维的传统,更不以“和”为方法论的精髓与核心。……中国哲学则从整体至上的观念出发,认为和谐是事物的本来状态,也是一切运动变化的最高目标。中国哲人主张以和求和,强调用和谐的手段(如顺、安、让、节、制等)达到和谐的目的。中国哲人所理解的和谐,不是一种不变的形式或数字比例,而是一种有机圆融的境界或状态[4]。
在中国传统文化看来,和谐既是本体论即宇宙观,也是道德观,还是方法论。它与天人合一本质上相通。和谐思想也是孔子特别提出的“中和”、“中庸”思想。强调和谐,实际上是强调存在的合理性与行为的中庸性。中国共产党已经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思想在中国正在深入人心,并被正确地推及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己的内心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国家与国家的和谐等诸多范畴。
生:创新,发展,变化。和谐不是消极维持旧貌,不是僵化,不是稳定压倒一切。它意味着生机焕发。和谐的不断实现必然是在动态之中的。按照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观点,就是世界既有不变(道不变),也时刻处于变动之中。这种变,古人谓之“生”,“日新”。《周易》说:“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不息,与时偕行,只有生,才能变而通,通而久,这叫“生生之谓易”。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时偕行、因时而变,蕴含有生机无限的意思。而和谐的本质,也恰恰在于使矛盾体中的无限生机得到保持和释放。
构建幸福社会,就是要让社会焕发生机、充满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从这一点说,幸福意味着生机,意味着进步与发展。
(三)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
民主法治既包括形而上的自由、平等的人权理念,也包括形而下的制度操作层面。
民主制度是西方近代的政治文明成果,它比中国传统政治文明要合理、进步。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政治中,其闪光点是德政、仁政,它的认知基础是民本思想。这种德政、仁政,从规范限制皇帝及官员的权力和保障人民利益两个角度看,是成功与失败兼有。说其成功,是说这套理念和制度使得中国专制制度延续了2 200多年,生命力很强;说其失败,是它在历史上并没有真正保障人民的基本幸福与快乐,甚至多次造成社会动乱与亡国。
因此,在当代,在政治上,仅靠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和德政、仁政不行,或者说,中国传统道德,修身齐家还可以,治国平天下是不行的。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当然中国的民主政治,会有自己的特色,也需要循序渐进。正如俞可平所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除了满足衣、食、住、行的生活需要之外,还有自由、平等、参与等政治需求。保障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权益,人们才会有生活的幸福感。民主和民生从来就不可分,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两个基本保障。”[5]
(四)公民参与的社会建设
现代政治有两个趋势,一是国家的权力在强化,过去说政府是“守夜人”,“掌舵而不划桨”,已经不再适应当今的形势,政府对社会调控特别是民生的责任在加大,强势化是所有国家政府的趋势。二是公民及公民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管理也在加大,替代了政府许多传统的角色。
民主政治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国家的民主化,政府的产生以及政府公共管理要由人民当家作主;一个是社会的民主化,许多社会事务由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后一点也就是所谓公民社会建设,也叫社会建设。人民的幸福与公共管理的水平、质量密不可分,社会的普遍幸福与公民社会建设密不可分。公民社会建设在中国有两个重点领域,一是基层民主,即在城市与农村的社区实行直接民主,二是各种公民组织、社会团体的发育与发展。从实际情况而言,第二点中国的差距更大。主要的问题是限制较多。
(五)社会主义的公共服务。
社会主义是一个古老的学说,也是近现代以来世界范围的一个内容极其丰富的社会实践[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包括了丰富的内容,但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其特点之一即社会公共福利最大化。社会公共福利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这种公共服务包括了教育、卫生、养老、低保、失业救济、住房等多项社会民生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相应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还没有与其相匹配,反映在政府的财政支出中,以上许多方面的支出所占整个财政支出比例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致前段出现了新的“三座大山”。但是执政党和政府近几年极度关注民生,注重公共服务和公共品的供给,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特别是在“十二五”规划中,党和政府把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做作一个纲领。当然,要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根本性提高,实现邓小平所说的“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还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成为一个民主政府、责任政府、清廉政府、高效政府。
(六)不完全的市场经济
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一大进步。无疑我国市场经济的水平还需要提高,这个水平,主要指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制度建设和操作建设。但现在人们也认识到,不存在所谓的完全的市场经济,有许多领域,不能搞产业化,如教育、卫生。还有一些领域,应当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的,如粮食生产、住宅建设。
也还有另一种问题,就是一般的经济发展观念与模式,所谓消费带动生产、生产促进消费的恶性循环。为了保障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总量不断增长,就要不断扩大生产,产品生产出来了,怎么办呢?这就要求刺激和扩大消费。过去中国经济的外向度很高,经济增长靠出口拉动的程度很高,现在发达国家经济减速,人民币汇率上升,劳动力成本增加,国家就号召扩大国内的消费,以国内消费引领和保障国民经济的增长。按照幸福社会理念,就会提出一个问题:是不是一定要不停地扩大消费,不停地使自己的消费升级,不停地响应各种广告的号召,让人们还在使用的并完全适合使用要求的产品如手机、电脑升级换代?这种生产与消费的互相拉动,不停地彼此刺激,彼此互为目标和手段,难免忽略了经济的本质和目的,难道能够让我们的幸福指数提高么?它对人们的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它是不是加剧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与资源的耗竭(如滇池和太湖的污染,仅其治理成本也许就远远高于数十年的经济收益,遑论其他代价)?这种经济的怪圈,是一种人类理性的异化,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背离了人类的生活根本宗旨,背离了天人合一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当然,在一个国与国综合实力展开竞争的现实世界里,别人在发展在进步,中国不能落后;中国为了取得在世界上更大的影响力,也需要经济实力的增强。政府要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科学技术要不断进步发展,都需要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产业技术的升级。如果真的要基本依靠国内的消费来保证以上这一切的话,涉及许多根本层面的改革,比如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具有更普遍更强大的购买能力,而不是目前这种贫富分化,财富过多向少数人和政府集中,造成了只是少数人和政府具有较高的消费能力。如果中产阶级壮大,再加上正确的消费引导,那么新的科技产品的大众化消费,哪怕有相当多的人掉头而去,也会保证一定的消费数量,从而保证科技的持续进步和经济的有效发展。
[1]幸福社会是一个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话题。自称是在中国第一个提出幸福社会建设的徐景安先生,有多篇论文阐述西方现代化概念对中国的误导,也多所阐述幸福社会的理念。在他的推动下,广东和广东汕头已经提出了建设“幸福广东”和“幸福汕头”的施政计划。
[2]比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
[3] 周治华:《德性、幸福与社会和谐——与陈根法教授谈德性的价值》。文汇报,2005-5-30(15).
[4] 马 中:《人与和——重新认识中国哲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189。
[5] 俞可平:《善治,政府如何承担“幸福”责任》。[EB/OL].[ 2011-02-22]. http://politics.people.
com.cn/GB/1026/13970881.html.
[6]孔子的“大同社会”理想即是一种古代社会主义的代表性表述。在16世纪欧洲陆续出现了“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并有所实践。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创建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其后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不同的社会主义实践。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历了曲折,以至于改革开放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要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按照邓小平给出的社会主义的定义,历经30余年的实践,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王霄 2012-04-27 03: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