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让一部分中国人先“信仰”起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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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回到中国,意识到西方的崛起与先“基督教”起来的关系以及中国的衰落与未能先“基督教”起来的关系,毕竟还是未能让众多的中国人信服,但是,先“信仰”起来,却无异于打开了一扇思考的大门。

我们看到,事实上,与其说现代化是基督教的产品,其实远不如说是基督教的副产品。因为基督教的全部目标都是成就精神的人,又何尝考虑过现代化之类的尘世凡俗,可是,因为在基督教之中存在着“原罪”观念、存在着包括“欠债—还债“的情感伦理,于是,终生辛勤工作,去赎自己的罪,也就非常必要了。于是,衣食住行、日常琐事乃至职业活动,也就统统被看做了意在赎回先前犯下的“原罪”的工作。这样,人之为人就不能不时时刻刻去“还债”,不能不时时刻刻去毅然承担起尘世生活。承担尘世生活,是人的绝对责任,也是人重获新新生的希望。因此,尘世生活也就有了绝对的意义。也因此,现代化这一副产品,也就顺势而为同时也就顺理成章了。

遗憾的是,这一切在中国学者那里竟然是一无所知。在发现了先“基督教”起来的特殊作用以后,引发的也不是对于基督教所蕴含的“自由的信仰”的积极思考,而是一片自吹自擂的自我鼓噪。例如,不遗余力地鼓吹先“儒教”起来,先“道教”起来,先“佛教”起来,如此等等,它们天真地以为,如此一来,就可以解决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取向的价值选择与社会发展的动力选择问题,然而,在先“信仰”起来的历史事实面前,这类的“鼓吹”与“解决”却显得如此不堪,以至于根本不值一驳。

中国的实用宗教是有目共睹的。“中国人为什么走不进天堂”?是一个尽人皆知的困惑。中国最喜欢的,是“神道设教”,对此,孔子解释为“祭神如神在”。这也就是说,我只是去装腔作势地祭祀、去信奉一个宗教,但是祭祀与信奉的目的却不是宗教的,而是实用的,例如,是为了有效地组织起社会力量。中国从黄巾军起义一直到洪秀全的天平天国,宗教都是组织社会力量的一个很重要的砝码,但是,这类的宗教也都没有给中华民族带来任何进步的东西,带来的只是中华民族的大倒退。例如洪秀全,它利用宗教所做的事情就实在是不耻,更不要说他利用宗教发动社会大革命所导致的上亿人口的夭折了。

事实上,说中国充斥着的大多是蛊惑、迷信乃至邪教,真是一点也不为过。鲁迅在五四的时候就批评过,中国的信教就是“吃教”。回想一下,我们到庙里都干了什么?许愿?!我经常问我的学生,今天我也问问你们各位听众,你有没有许一个愿然后就磕头、就捐钱的?没有?我相信没有!中国人都不会干那种吃亏事的,许愿都最少是三个,甚至是四个,自己还偷偷加了一个,如此许愿,真是让老佛爷不堪重负。可是,我们又在佛前承诺过要奉献什么吗?什么都没有承诺,而且是——而且是从来都没有承诺。但是,基督徒有这个样子进教堂的吗?我们必须要追问:信教到底是为了让你得到什么,还是为了让你失去什么?

我经常说,从美学的角度,西方的教堂和中国的寺庙之间的区别,绝对不是一句“民族特色”就可以忽略不计的,例如,中国的寺庙为什么一定是依山而建,为什么一定是凭地而起呢?大家会说,是“中国特色”,但是,“中国特色”就对吗?那么,为什么西方的教堂就偏偏要拔地而起?“凭地而起”和“拔地而起”之间是否存在着美学的截然差异?其实,“凭地而起”的关键就在于:不肯脱离现实;而“拔地而起”的关键则在于:精神的超越。而且,西方的教堂就是西方人的精神雕塑,它象征着西方人的精神赌博:我这一辈子就是要坚决向上帝给我指的目标超越!所以西方的教堂都是遥遥指向天空的。在这意义上,其实西方的教堂就是五个字:灵肉剥离器。进了教堂以后,你的肉体就颓然而落,而精神却一下子就凌空而起。但是中国的寺庙呢?也可以说是五个字;“灵肉剥离器”,不过,却是把精神剥离出去了,到了寺庙里以后,你的精神颓然而落,结果,剩下的就只是期盼长生不老多子多福的肉体凡胎。

而且,中国人对于“信仰”的理解也完全有误。第一个,是把信仰曲解为信念。可是,信念是个具体的东西,例如共产主义,但信仰却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它完全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像圆,现实世界根本没有圆,只有椭圆,可是,这却并不影响我们去追求圆,并且以对于圆的追求作为我们的信仰。第二个,信仰不是崇拜。崇拜是来自于一种外在的服从,一种奇迹,当然,信仰完全不是。第三个,信仰更不是迷信。两者之间的区别,这里就不用去细说了。

更何况,以儒为教,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称颂之处。汉代独尊儒教,结果却是近四百年的魏晋南北朝的大动乱;同样是在西方的基督教崛起的年代,中国宋朝的理学导致的亡国,明朝的理学导致的还是亡国。口口声声说是儒学的第二期复兴,可是为什么人家与我们同一时期的基督教就推动了世界,我们的新儒学就搞得宋明两朝都亡了国呢?难道亡国的悲剧宋明理学就不要负责?中国的知识分子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一说就是宋明理学如何如何博大精深,可是,为什么么就不讲一讲它所导致的国家灭亡呢?

也有人说,中国还有佛教,可是,佛教其实也于国事无补。梁武帝萧衍、清顺治帝不都是因为佛教而酿成政治悲剧、酿成国家的灾难和个人的灾难?难道这一切还不足以说明佛教尽管于人生有益,但是却与国事无缘吗?

当然,上面的话都是人们经常会提到的,而且,赞成者众,反驳者也众,谁都没有办法说服谁。那么,应该怎样去说服对方呢?在我看来,按钮以说服对方的关键是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本症结。如果能够再试着深入一步,问题其实也迎刃而解了。

中国的实用宗教、中国的“吃教”乃至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之所以都与中国的现代化无缘,最为关键的是在于:它们都并非“自由的宗教”。

在前面我已经说过,“自由的宗教”的第一要义,就是 “信仰的自由”。

就像西方的天主教、东正教一样,中国的无论儒教道教还是佛教,现在回过头来看,不难发现,都不存在“信仰的自由”。

没有“信仰的自由”,就没有真正的宗教。在基督教,它第一步就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非常根本的思路:信仰的自由,也就是人的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的提出,也就开辟了接纳性恶这一内在本源的可能性,从而避免了以外在手段去禁止自由意志的任何可能,这样,人也就可以把一切善恶都归之于不可控的自由意志,并且由此完成华丽转身,探索出由恶向善、在恶中锻炼出善的人性拯救之道。帕斯卡尔说,“过多地让人看到自己与禽兽相差无几,不让他明白自己的伟大,那是危险的。使他过多地看到自己的伟大,而看不到自己的卑鄙,那也是危险的。”他接着又说,“更危险的是让他对两者都不知道。然而让他了解两者,就非常有好处了。不能让人认为自己等同于禽兽,或等同于天使,也不能让他对这两者都不了解,而是应该两者都明白。”(《思想录》,418)“信仰的自由”,就是为了后面的这句话,“不能让他对这两者都不了解,而是应该两者都明白”。显然,“信仰的自由”敞开了人性的广阔天地,不过,这种敞开却绝对不是为了去探究人性究竟是善还是究竟是恶,也不是为了得到一个“非此即彼”的标准答案,而是为了更全面、更真实地面对人性本身。

可是,中国则不然了。中国根本就没有“信仰的自由”,也根本不允许自由意志的存在。本来,如果允许自由意志的存在,那么,即便没有先“基督教”起来,只要先“自由意志”起来,也完全可以做到像英美那样的现代化发展。但是,在中国却恰恰是“自由意志”先天就太大的不足。在中国,自由意志的本源性根本就不存在,对于善恶的探讨也不是在自由意志的平台上进行的,而是在人天生本性自然为善的假定的平台上进行的,在中国人看来,所谓自由意志,其实也不外就是人的自然本性。这样一来,人性之为人性也就不是一个过程了,人性成为一个需要时时“勤佛试”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亟待拯救的问题。

首先,围绕着人性,尽管中国人也孜孜不倦也提出过性善、性恶、既善既恶、非善非恶、善恶相混等多种观点,可惜,却始终都是在维护人天生本性自然为善这个独断的假定前提的。这可以被称作人性的“光明意识”。“满大街都是圣贤”;“六亿人民尽舜尧”;“依自不依他”;如此等等。甚至连中国的宗教也是“自力宗教”。没有“原罪”的观念,只有“原善”的观念;下地狱的只能是坏人,好人只要“吾日三省乎吾身”、只要“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可是,我们已经知道,真正的人性预设却必须是自我否定的,真正的理想不是“人神”,而是“神人”。因为信仰本来就不是我们生而俱来的东西,而是我们必须去追求的东西,它把未来作为一个礼物赐予了我们,让我们在今天就提前与未来的生活邂逅。为此,我们必须借助于自我否定,必须在自我否定中得知,这一切都是我们生来所根本没有的东西,都是我们必须去成为也应该成为的东西,也都是我们本来应该置身其中的东西,并且,因此而得以积蓄起全部的正能量,以便重获新生,也重获自由。也因此,在基督教中才经常赞美倾尽全力去顺应彼岸世界的百合花,而并非中国的自诩可以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也才经常把生命比喻为一个通道,而不是蓄水池。生命不是从现实的一面展开,而是从信仰的一面展开。生命必须以信仰的世界为中心,让信仰住进心灵。这就是基督教所提示的生命真谛。遗憾的是,这真谛,我们至今也若明若暗。

其次,于是人性成为了一个可以被用一套外在的现实手段去规定的东西,诸如“存天理,灭人欲”,等等,人所需要去做的,也类似康德说的,是“有限责任”,是一味去“符合义务”。结果,个人也就永远都没有出生,更遑论长大和成熟。遇到天灾人祸,则毫无例外地诿过于他人,他人永远是责任者、施暴者,自己永远是受害者、无辜者,因此,不是忏悔而是控诉,就成为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常态。一部中国文化的历史,更几乎就是一部血泪斑斑的控诉史。由此,堪称奇观的是,没有人为自己灵魂的豆腐渣工程买单,却到处都在把自己放在道德高地上去谴责他人。推而广之,彼此勾心斗角,你死我活、以邻为壑,如此等等就成为精神生活中的常态。结果,为了保护自己,每个人都不得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别人,这使得社会共同体被迫进入了一个负反馈和逆淘汰的恶性循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一切人对一切人的猜忌,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怨恨,一切人对一切人的仇恨,一切人对一切人的算计、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提防,最终,既然彼此都无法通过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呵护来互利互存,那么,就只好借助权谋、冷漠、自私与投机来增加生存的机遇了。毫无疑问,这样的精神生活完全与真正的信仰背道而驰,也完全与真正的宗教生活背道而驰。

进而,没有“信仰的自由”,也就没有了“自由的信仰”。

如前所述,“自由的信仰”,是在“自由的选择”之外的对于“选择的自由”的坚持。“自由的信仰”的关键词是“信仰”,而且,这“信仰”也完全不同于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以食为天” 之类的对于“生死”、“食”的关注,它的关注都来自遥远的精神天空,来自遥远的未来世界。借助康德的完全义务(perfect duties)与不完全义务(imperfect duties)的区别,这关注都应该是不完全义务(imperfect duties),它属于一种理应普遍善行的原则,一种被主动选择的义务与良心。例如,当面对仇恨,你可以首先选择“宽恕”,因此你可能会被别人误解,可是你毫不动摇,并且把这个选择看做自己的义务,自己选择的义务。尽管这一义务对于别人并没有约束力,别人也完全可以不去照做,因此是不完全义务,但是,这义务对你却有着极大的约束力,是你非做不可的,这,就是“自由的信仰“。

遗憾的是,在中国文化里,恰恰就缺乏一点点非做不可的东西。人人恪守的都是忠、孝、节、义、廉、耻、恕、仁之类具体的道德准则,最高的尊严也不是信仰,而是道德。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的“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生命超越方式,有学者称之为:内在超越,并且沾沾自喜,以为是一大“中国特色”。然而,殊不知这种超越其实就是不超越,完全是自欺欺人。纯属缺乏“信仰的自由”,谭嗣同指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谭嗣同 :《仁学》卷下)确实,中国的内在超越其实就是不超越,就是掩耳盗铃,究其实质,曲意奉承“大盗”的“乡愿”而已。信仰是被选择的,自由也是被选择的,自由的灵魂也早已被摧毁得一干二净 。

在这方面,美国学者兰德尔•彼特沃克的《弯曲的脊梁——纳粹德国与民主德国时期的宣传活动》值得关注。在他看来,纳粹德国与民主德国时期的宣传活动,其实就是一种“神道设教”、一种实用宗教,它“享有一种类似宗教的世界观”、它禀赋“一种支配性的超越叙事”,因此能够“提供一种将宗教的力量带到政治舞台上的等价物”,最终,会造就一个“伪宗教崇拜的大庙宇”。而因为践踏了“信仰的自由”,结果也就没有了什么“自由的信仰”,到处都是“弯曲的脊梁”:因为已经接受了前提,自然就会原谅统治者的一切过错;因为到处形成的都是一种颠倒的关系;而且因为统治者绝不认错,于是每一个人都只好弯曲自己的脊梁

东德的诗人贝希尔写了一首直至2000年才得以出版的诗:《烧伤的孩子》,诗中写到:

那个脊椎已经受伤的他

别人很难让他相信

还能笔直地站立

受伤脊椎的记忆

让他恐惧

纵然治愈后

休息已足够长

并且不再有任何危险

会再次折断其脊椎

而“弯曲的脊梁”无疑是无法支撑起自由的天空的,自由之路因此成为奴役之路。

这其实也正是古老中国的真实一幕。由于没有“信仰的自由”,因此也就没有了“自由的信仰”。中国人的精神脊梁都是扭曲的。所谓的“信仰”,其实都是伪信仰;所谓的终极关怀,其实也都是伪终极关怀。鼠目寸光的中国、功利短视的中国人,才是真实的中国和真实的中国人。由此,古老的中国为什么未能在世界现代化的大潮中领先潮头,答案也就昭然若揭了。这样的中国,根本就是一具死而不僵的千年木乃伊,就是一个动物王国。难怪大哲黑格尔慧眼如炬,发现古老的中国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历史,信然,既然古老的中国的精神脊梁早就已经被扭曲,又何来创造?又何来创新?一切都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苟延残喘而已、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已。

因此,黑格尔发现,人类文化的发展是分阶段的。例如中亚文化与人类文化的少年时期;希腊文化与人类的青年期;罗马文化与人类的壮年期;日耳曼文化与人类的老年期。可是,中国文化在其中又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呢?黑格尔说,是人类文化的幼年期,而且,一直都是幼年期。之所以如此,黑格尔认为,是因为中国人内在精神世界一片黑暗,是人类精神之光从未照亮过的荒原,在那里,还是一片原始、自然的愚昧状态。“凡是属于精神的东 西……都离它很远”。而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则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是一个没有时间、只有空间的帝国:“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由此,我们不难联想到:人们现在常评价拉丁美洲为“百年孤独”,那么,古老中国又何尝不是千年孤独?

自然而然,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族,距离现代化何止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之遥。

综上所述,从对于全世界先“基督教”起来的追溯,再到对于全世界先“信仰”起来的追溯,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说:百年以来人们所目睹的中国文化的“信仰困局”是确实存在的。只是,当我们把它表述为先“基督教”起来的困局或者先“信仰”起来的困局的时候,往往易于激起激烈的民族愤懑与怨恨。于是,讳忌讳医的中国也就在百年中痛失了自我医治的机遇。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取向的价值选择与社会发展的动力选择,在中国,也因此而始终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王夫之曾自题座右铭云:“吾生有事”。1923年,陈寅恪先生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中也写道:“佛教经典云:‘佛为一大事姻缘出现于世。’中国自秦以后,迄于今日,其思想之演变历程,至繁至久。要之,只为一大事姻缘,即新儒学之产生,及其传衍而已。”而熊十力不但把释迦牟尼的出现慧眼独具地称之为“一大事因缘出世”;还曾勉励他在中央大学任教时的弟子唐君毅等人云:“大事姻缘出世,谁不当有此一念耶?”

还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它也曾经大声疾呼:“成周三代之际,圣人多生于儒中,两汉以下,圣人多生于佛中”。无疑,这也是“吾生有事”,这也是“一大事因缘出世”。

那么,当今之世,是否“吾生有事”?又是否还有“一大事因缘出世”?

答案是肯定的!

这应运而生的“大事因缘”,无疑就是基督教!

正如埃及卢克索神庙法老像上的铭文所言:“我看到昨天,我知道明天”。公元1500年以来,人类所有的历史已经昭示,而且还将继续昭示:在佛教之后,基督教,就是“一大事因缘出世”;而清末民初以下,圣人必将多生于基督教,则就是“吾生有事”。

当然,这里的“吾生有事”并不意味着把基督教全盘照搬到中国,而意味着去进而探索基督教得以成功的内在奥秘:它是“一种最可信和最深刻的精神实体”,它成功地禀赋了“实现根本转换的一种手段”,而它所实现的,则是“根本转换”与“领悟无限”。

而这也正是中国文化中所先天不足的。

我说过:我们可以拒绝宗教,但是不能拒绝宗教精神;我们可以拒绝信教,但是不能拒绝信仰;我们可以拒绝神,但是不能拒绝神性。

同样,我们可以拒绝基督教,但是,我们无法拒绝“一种最可信和最深刻的精神实体”,无法拒绝“实现根本转换的一种手段”,无法拒绝“根本转换”与“领悟无限”。

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鲁迅)

我想起,1949年,在歌颂共和国的诞生时,胡风先生曾经慷慨赋诗云:“时间开始了”!

其实,我要说,这句诗用在此时此刻才更加贴切。

倘若我们能够意识到“吾生有事”,能够去直面“一种最可信和最深刻的精神实体”、“实现根本转换的一种手段”以及“根本转换”与“领悟无限”这“一大事因缘出世”,能够从自己开始首先“信仰”起来,那么,对于我们这个古老民族而言,今天就真正可以称得上是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崛起的开始,今天也就真正可以说——

时间开始了!

今天就讲到这里吧,谢谢!

潘知常:南京大学教授、博导

(全文完)



网载 2015-08-23 08: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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