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统与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

>>>  新興科技、社會發展等人文科學探討  >>> 簡體     傳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和集体企业得到迅猛发展,与此相伴随,家族企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这不仅与我国大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有关,也与我国独特的传统文化背景有着不可脱离的关系。正确认识我国文化传统与家族企业生成和发展的关系,对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家族企业存在的文化根基
    文化是长期生活在同一地域的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在结构上可以分为物质、制度和心理三个层面。我国传统文化在观念形态上具有“大陆民族”文化、“农业社会”文化和“宗法制度”文化三个特征。这三个特征集中到一点,便是中国典型的“家文化”传统,即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依据亲属关系和人伦秩序,依次向外延伸,构建起一张由家及国的巨大网络。正如国学大师钱穆所说:“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族观念上筑起”。
    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制度的选择,改革开放后,我国家族式企业的兴起不仅仅是经济体制放开搞活后简单的成本—收益计算的结果,它的产生以及管理模式与我国的“家文化”传统息息相关。具体说来,我国家族企业的产生有如下文化上的根基:
    1.家族依赖。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宗法家族社会,其基本特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准,依据亲属关系和人伦秩序构建起家族、组织直至整个社会体系。由于血缘关系的稳定和强固,人们的生产、生活、教育、道德价值的自我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等,几乎都是在家族、宗族中完成,逃脱不出家族、宗族的藩篱。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除了家族或以家族为纽带的官宦网络以外,几乎没有其他独立的社会集团,从而人们对家族、宗族强烈的依赖心理,将自己看作是家族关系的存在物。
    2.父子伦为核心的家族伦理秩序。我国的家庭绝大多数是父系家庭,以父子伦为中心,表现出强烈的延续性、权威性、整体性的特征,并包容了父子、母子和兄弟等关系,形成一个大的家族。这比西方社会以夫妻伦或母子伦为轴的家族更富有凝聚力,有利于对现代经济生活的组织和运营,从而使我国现代工商业的发展没有像西方那样以“六亲不认”为前提,反倒能够借助家族和亲族凝聚力量的重要原因。
    3.信用匮乏与“关系意识”。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的传统文化模式和心理特征表现为极强的“关系意识”。人们以血缘为核心,通过姻缘、地缘、学缘、业缘等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讲究内外有别、亲疏分明,形成一种特殊主义的人际关系网络。这种长期在我国占据支配地位的特殊主义关系仍在我国影响深厚,从而使一般的社会信用体系匮乏。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都难说服资源所有者把他们所支配的资源加以集中,实现创建经济组织所需的资源聚集,很少有人会愿意与他们家族和亲族范围以外的人合伙成立企业组织。
    我国的家族企业正是在这种浓厚的“家文化”传统背景下登上了历史舞台。人情的聚集成为资源聚集的先导,家长的权威性可以促成家族和亲族成员间进行合作,并以此弥补了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信用匮乏。
      二、文化传统对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影响
    所谓家族化管理,即一种以家族血缘、亲缘、地缘、学缘等特殊关系为基础,以家族伦理、家族规则为组织规范,实行“缘治”的企业经营管理范式。其中“缘治”是指基于以往以“缘”为基础的交往、认识与信息,以合理预期为前提的处事方式。这种家族经营模式既有适应当前我国现实的经营环境的一面,也存在着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一面,表现在:
    第一,在企业的决策机制方面,家族化管理往往采用家长制高度集权的方式。企业创始人或领导人具有很高的个人权威,承担着决策的责任,并依靠个人权威来保证政策得到有力地执行。但从另一方面来看,长期家长制管理会在企业内形成强人文化,使企业主没有授权的习惯,这种绝对权威影响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二,企业主对员工的管理分成“自己人”和“外人”两种,员工以家庭成员为主,沿差序格局逐步向外扩大。除个别情况外,企业中的关键职位由家族成员把持,而能力一般的家族成员也会得到企业主的照顾。对于“自己人”企业主的管理是“情大于法”,有了矛盾一般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对“外人”则会严格按照市场运作的常规来做取舍,如尽力压低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三,家族世袭制。传宗接代、光耀门庭是我国父系家庭的突出特征,这使人们从家族内部寻求支撑,以血缘关系为最基本的纽带,在企业经营权上采用家族世袭制防止控制权落入他人之手。
    第四,经营资源主要从家族内部筹集。家族企业在创业时,最大的困难是在资金和人才上。从方便募集和回避风险的角度考虑,企业资本金的筹集和人才的招聘多是从家族内部进行。
    信用缺乏是我国现阶段典型的经营环境特征,而家族化管理则很好地适应了这种环境。正如着名经济学家钟朋荣所说,目前国内职业经理人信誉水平不高,导致现阶段家族企业在中国有优势。但这种习惯也会使企业难以筹集到财务资本和社会资本,实现快速扩张。我国特殊主义人际关系模式使得家族企业的融资一般只在有特殊关系的人群或单位之间进行,抑制了企业融资的规模,往往会造成企业创新物质基础的不足。
      三、传统家族文化对我国家族企业制度变迁的影响
    家族化管理模式虽然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环境,使得家族企业得以迅速建立和成长,但其天然的局限性将会限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管理日渐复杂化、专业化,家族内部有限的资本、管理和技术难以满足企业进一步扩张的需要,原始的家族化管理的一系列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为此,企业应进行制度创新和组织变革,也就是实现企业制度的变迁。家族企业制度变迁的实质,是变迁的主体获取社会人力、资金、技术、管理等外部利润,这个过程涉及产权结构社会化、人才结构合理化、决策体系民主化、组织管理专业化、企业文化现代化等一系列方面。作为文化的外层,制度的变迁不可能完全脱离现有的文化。笔者认为,我国“家文化”传统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影响了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变迁。
    首先,由于企业经营上的家族世袭制和诸子均分的财产继承传统,我国家族企业的规模同西方国家相比普遍偏小,从而使企业缺乏制度化的动力。众多研究表明,家族管理的效率和企业规模呈现负相关。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家族制的弊端没有大规模情况下表现得明显,企业因而缺乏制度化的足够动力。
    其次,浓厚的家族意识和依赖感使家族企业被看成是家庭经济活动的扩大和延伸,承担着解决家族成员的工作等一系列家庭的经济功能,而企业繁荣也被看成家族兴旺的标志。这使得家族成员对企业控制权怀有强烈的偏好,导致企业资本很难同社会资本相融合。
    再次,以家庭为本位,差序格局为基础的特殊主义文化传统压抑了社会自发团体的发展,导致社会信任资源匮乏,使委托代理机制难以根植于家族企业,两权分离非常困难。
    第四,软约束的传统家族伦理组织原则,使得企业难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建立在家庭和家族基础上的企业形态,家族企业的管理深受非正式的家庭伦理道德的影响,表现为利用业主权威、亲情原则等的自发作用来规范资源配置,协调各种关系。即使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在表面上表现出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但内部总是存在一个以血缘、亲缘维系的非正式组织,对企业决策施加重大影响,企业的正式制度安排及实施机制对协调员工行为只起到辅助作用。
    由此可知,深厚的“家文化”传统阻碍着家族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张和所有权社会化,阻碍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推行,而且差序格局使社会信任资源严重匮乏,使委托代理机制难于引入,从而对家族企业的社会化变迁有很大的约束作用,不容易建立起同西方国家一样的企业制度。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家族企业生成的深厚土壤,由此形成了我国家族企业具有鲜明特征的家族化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营环境,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我们必须正视文化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影响,辩证地对待现有经营模式,寻找传统文化有利于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契合点,摒弃过时的文化,通过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的持续成长。具体启示如下:
    1.家族企业的产生有其文化上的必然性。迫在眉睫的现代化产业化需要相应的企业组织,但社会本身又缺乏西方的自由结社传统,作为社会结构中枢的家族组织形式,理所当然地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资源。
    2.在传统文化中去粗取精,古为今用。家族企业具有浓厚的传统文化背景,其中精髓与糟粕并存,既不能简单否定,也不可抱残守缺,而应当辩证对待,去粗取精。一方面,对于家族企业创业者希望其事业能代代相承,重视企业信誉和金字招牌。另一方面,对于家长制管理和任人唯亲等,则应随着企业的发展逐步摒弃。
    3.通过改良和创新使家族企业获得持续发展。企业必须具备内部管理上的自我“蜕变”和更新能力,即管理演进能力,才能保持和发展永恒的生命。家族化管理演进可通过两种途径——创新和改良来实现,其中创新是管理范式的改变和更新,改良则是在原有范式框架下通过渐进优化手段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企业应当比较实现管理演进的相对成本,在这两种方式之间作出选择。由于家族企业产生于一种由人情关系所派生的“自然结构”,使得在原有管理范式下进行改良比创新更节约交易成本,更符合我国的文化特征,现代经济探讨南京25~27F22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方晓军/王长斌20042004该文首先对我国家族企业存在的文化根基,文化对家族企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我国浓厚的“家文化”传统是家族企业制度选择的文化基础,致使我国的家族企业多采用家族化管理的方式;这种文化传统既存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文章进一步分析认为“家文化”传统对家族企业的社会化变迁存在很大的制约,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家文化/制度变迁/家族企业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文化传统与家族企业制度安排》的阶段成果,课题号为03BJY058。高启杰詹On Different Effects of"Culture of Clan"on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Japan
  Huang Yun-ming,zhu lin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HeBei University,Baoding 071002,China)方晓军 王长斌 中国人民大学 100872 作者:现代经济探讨南京25~27F22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方晓军/王长斌20042004该文首先对我国家族企业存在的文化根基,文化对家族企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我国浓厚的“家文化”传统是家族企业制度选择的文化基础,致使我国的家族企业多采用家族化管理的方式;这种文化传统既存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文章进一步分析认为“家文化”传统对家族企业的社会化变迁存在很大的制约,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家文化/制度变迁/家族企业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文化传统与家族企业制度安排》的阶段成果,课题号为03BJY058。高启杰

网载 2013-09-10 21:36:05

[新一篇] 文化與意識形態的非對稱性

[舊一篇] 文化大散文的發展、困境與終結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