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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亚里士多德将真理定义为“思想与物的符合”以来,人们便习惯于仅就人的认知领域从摹写论去理解人的认识本性,从客观性去理解真理的本质,并将真理程式化为人的认识对外在客体正确反映的结果。现代西方哲学家继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向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认识论倾向提出挑战之后,各自出自不同的理由和动机,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对其提出了质疑和批判。他们所阐释的各具特色的真理观,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经典样式的真理观,为我们重新思考真理这个熟悉且又复杂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现代西方哲学迥然不同的真理观虽五花八门,但从本质上看,基本可以综合为如下几类。
第一,工具主义的真理观。工具主义的真理观开端于意志主义者尼采的哲学而完成于实用主义者杜威的哲学。尽管这种真理观在尼采和杜威那里分别基于非理性和理性,服务于不同的哲学目的,但其突出特点是注重知识或理论的效用,以知识或理论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效用作为判断知识或理论真理性的标准。“有用即真理”是二者的共识。而形成二者共识的基本前提则是他们都反对认识论上的符合论,主张从生物进化的观点去看待认识和思想。认识不是主体从客观世界中找出或发现真理,而是主体将自身观念、价值、意义注入或“塞入”到世界中以使之适应有用的目的;认识不是呆板的照镜子式的机械反映,而是将理论观念作为一种有效的行动或操作计划去干涉并真正地改变自然的性质和关系以变为新事物的源泉。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模式,尼采、杜威先后分别阐释了自己的工具主义真理观。相比较而言,尼采的真理观注重于理论观念在社会生存竞争中相对于主体而言的价值性;杜威的真理观注重于理论假设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工具性。对尼采来说:“对真理的信仰,即要依附在信以为真的实际需要上。”(尼采《权力意志》商务印书馆,1995年5月第一版,第272页)“真理的标准”原则上就是“伪造的体系在生物学上的利用”。所以,不存在自在的真理而只有自为的真理;不存在“本来如此这般”的客观真理而只有“应当如此这般”的主观真理;不存在普遍的真理而只有各式各样的相对真理;不存在非真即假的真理或假理而只有相对于主体有无价值的工具。对杜威来说,实用主义区别于传统哲学的标志是:“使眼光离开那些最初的东西、原则、‘范畴’、被假定的必然性;而把眼光朝向那些最后的东西、结果、后果、事实。”(转引自邹铁军着《实用主义大师——杜威》,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10月第一版,第282页)所以,他关心的不是记录或总结过去经验的理论,而是理论能带来什么样的效果;不是理论自身的圆满性,而是理论的投影或指导作用;不是理论的真与假,而是理论的受用不受用,适当不适当和经济不经济。
尼采、杜威的真理观虽各有侧重,但这并不影响二者殊途同归,在真理观上的一致性。首先,二者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强调它的主观性、工具性。其次,蔑视知识、观念的真假性,强调它的效用性、价值性。再次,反对凝固不变的永恒真理,强调真理在生存竞争或实际应用中的不断发展。毋庸置疑,尼采、杜威充分认识到了理论观念的工具性,以及它作为服务于人的工具相对于人而言的价值性。
第二,生存论的真理观。生存论的真理观虽在存在主义者马塞尔、雅斯贝尔斯和海德格尔那里表现出不同的真理样态,但其真理观的共同特征是以存在主义的方式将真理建筑在更为宽泛、更为原始的基础上,即立足于人的生存而不是认知来解释真理,并将认知真理(科学真理)仅仅看作生存真理(存在真理)的一部分。这种新颖独特的真理观全面系统地反映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海德格尔对真理的思考虽然先后在《存在与时间》、《论真理的本质》中视角不同,乃至衍生出新的结论。但无论前期从此在出发思真理,抑或是后期从真理出发思存在。存在的真理,真理的存在,不过是二而合一的课题。这个课题凝聚着海德格尔与存在主义真理观的全部精髓,以及对传统认知真理观狭隘界限的突破。
剥离人的主体性内涵,摈弃传统“符合论”的真理观,是海氏铺展其生存论真理观的首要步骤。海氏将人的自我性变成了“在世的存在”,将人的理性认知构成性变成了忧心的开放性,将封闭不露的主体自我变成了与他人他物的共在,以这种前自我学的、前认知性的主体或“此在”规定性,一方面超越了传统的主体性哲学,否定了认识主体如何从其内在范围抵达外在对象并与之相符合的传统的认识模式,另一方面又将“此在”,“此在”在烦忙活动中而使世内存在者得到揭示的认知样式,作为通达存在真理的探询主体;作为追溯先于认识活动并为其本源的一种在世的存在方式。这种追根朔源的努力,揭示了认识和认知真理的派生性,以及真理的处所和本质,并为真理开辟了一个以人的生存为背景的广阔天地。
“此在在真理中”,真理就是此在的展开,表明存在的真理不是先知而后得的认知结果,而是存在前提。只要此在生存着,就有真理。此在在烦忙于各种存在者道出自身及随同被揭示的存在者而形成命题的过程,表明存在的真理作为前提一开始就支配着人的认知活动,支配着人对自身生存的领悟和对其它存在者的揭示;表明真理的原始处所不在命题、判断处而在此在的存在。“唯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理。唯有此在存在,存在者才是被揭示被展开的。唯当此在存在,牛顿定律、矛盾律才在,无论什么真理才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版,第272页)表明真理的本质不在于命题、判断同它的对象相符合而在于此在的展开。此在的展开“就更原始地应被当作真理的本质存在。”
第三,科学哲学的真理观。科学哲学的真理观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由逻辑实证主义、波普证伪主义建构起来理解认识的本质的科学观。这种科学观作为一种认识论学说完全抛弃了把主客体对立起来的传统倾向,而是一开始就预先假定,我们已经以各种方式获得了科学的知识,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能去认知这个世界。所以,对科学哲学家来说,问题不是去研究是否可能获得知识,而是要揭示获得和发展知识、真理的可靠条件、探究方法是什么?简单地说,科学哲学的真理观不是建立在意识分析而是经验确证的基础上;不是传统哲学的抽象思辩而是现代科学的逻辑分析的结果。但科学哲学家对科学观的浓厚兴趣由于出自各自不同的理由和动机,因而他们所关注的热点,以及对形成知识或真理的先决条件和探究方法并不是整齐化一的,而是存在着很大分歧,甚至是针锋相对的。这种分歧形成了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证伪主义不同的科学观或真理样式。
一般来说,从语言的“意义问题”分析着手来建构真理观,是逻辑实证主义与传统哲学及其他哲学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之一。逻辑实证主义之所以把对语言意义问题的研究、语言意义的澄清和确证看作是形成科学观或真理观的先决条件,主要来自两个动机,从肯定方面来说,它热衷于把科学的证实方法作为达到真理的唯一可靠的方法;从否定方面来说,则在于消除形而上学及哲学思辩体系中发现的那些自称为真理而在他们看来是虚假的东西。与之不同,波普的证伪主义并不热心于反对形而上学,而是较为注重探讨前人涉及但未明确提出的问题,即知识的增长问题。波普对知识的增长问题关注,从积极方面看,它推崇科学理性的批判精神和创造性,把猜想——反驳看作是自然进化而来的唯一合乎理性的认识方法,看作是不断接近真理的普遍而有效的科学发现的方法;从消极方面看,则在于否定逻辑实证主义那种失败的经验证实方法以及由此建构起来的真理符合论。
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逻辑实证主义把通过逻辑归纳法从经验确立起来即得到证实的一切科学理论的陈述都看作是有意义的命题,而把大量传统的和当代形而上学着作中常常被认为是事实真理的陈述但实际上不能被经验确证的抽象命题看作是无意义的胡说。因此,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意义的证实说和真理的证实说二者是一致的。所谓真理不过是被证实为有意义的命题。有意义意味着命题的真假值得到了经验或观察事实的确认和证实。科学知识及其发展不过是被证实为有意义的命题和由它们构成的理论的累积。相反,波普认为,科学之为科学,不在于它可以找到支持自己的例证,因为宗教、玄学、占星术都可以找到这种成功的例证。科学并不在于它的可证实性,科学是理性不断提出假说,而假说要在经验事实的发展中不断发现自己的错误,否证或证伪自己,以便过渡到更新的理论。因此,科学和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由于科学的假说都含有可否证的成分,这就决定了科学不是追求真理并实现真理的活动,而是不断地清除错误逐渐逼近真理的探索活动。科学是人的理性不断创造假说,排除错误持续增长的过程。由此,波普以批判理性的证伪主义突破了逻辑实证主义把知识看作静态的累积并加以逻辑分析的框架,而把知识看作不断增长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通过“理性重建”将认识一般化为“问题——猜想——证伪——新问题”的“发现的脉络”,人类理性天然骚动着的创造和反驳则推动着人类认识遵循着类似生物界一样冷酷无情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发展轨迹,不断从错误中学习而趋向真理,揭示了科学认识中真理的发展过程,使“真理——谬误——真理”的循环发展成为科学本身的自我发展模式。在这个发展模式中,波普把理性的自由创造和猜想作为凝结在理论中的超验精髓,把逼真性作为认识发展的量度,打破了逻辑实证主义“论证的脉络”的禁忌,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它的真理符合论的狭隘界限。然而,波普在反对逻辑实证主义时并未使自己摆脱实证主义的束缚。相反,方法论上的针锋相对并未能掩盖它们之间的深层一致,那就是不论是经验的证实或证伪最终都诉诸于经验的确证,只不过逻辑实证主义测度命题的可靠程度是经验积累的归纳证实逻辑,证伪主义测度命题的普遍性则为经验证伪度的大小。所以,从根本上说,二者在认识论、真理观上都未超越传统的经验主义,同时又都囿于逻辑确证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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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应当怎样去探讨真理?究竟探讨何种真理?现代西方哲学各以其特有的解释框架对这个历史悠久的老问题给予了新的解答,并力图突破传统的认知模式和真理符合论的界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努力总是成功的,也不意味着新的表述方法已完全避免了它们力图取代的旧的真理观及其持续的影响。相反,它们在以新的解释框架建构新的真理观时,有时却往往又走向另一极端,陷入另一种偏狭。所以,现代西方哲学以各种方式建构起来的真理观给予我们的启示就不是单面的而是双重的。它从积极和消极的双向度给予我们的启示不仅在于它所达到的高度,还在于它没有达到的高度;不仅在于它所解决的问题,还在于它没有解决的问题,从而使我们能够从多方位、多层面来重新审视和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清理或剥离曾被谬解的去翳所遮蔽的方面,以便真实地展现和科学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
首先,现代西方哲学不论是理性的,抑或是非理性的;不论是人本主义的,抑或是科学主义的,重建真理观的基本前提是抛弃了传统哲学从反映论去理解认识的本性的趋向,而是诉诸于主体的创造性、开放性和给予性。心灵不再是只会向外部世界的客体索取的空调容器,相反,它本身具有自由自觉的创造性而去给予;认识也不只是从客体出发去顺应、认同、表象、摹写自在对象的直观活动,而是从主体出发去谋划、干涉、去蔽、创造自为的对象的能动活动。现代西方哲学从反反映论出发,不仅深入挖掘出潜藏在人类本性中的创造本能,并且具体研究了它在人的生存活动、科学实验过程中的独特表现。尽管他们与反映论相对立的观点有点偏激,但却激起了我们对主体创造精神的重视,去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具有的本来面目。马克思主义作为几乎和现代西方哲学同时产生的哲学,同样是一种思维模式的变革,它基于实践的认识论高度肯定了人的创造精神,并把人的本质就归结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创造活动,把人的主观能动性或自觉的能动性看作“人之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指出人的实践过程首先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人的感性活动。这就是人的实践本性,人的创造活动的本性。然而,我们以往却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于循着心向外求的传统认识方式来谬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论。仅从客观来理解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把认识仅仅看作为一个反映客观、符合客观的单向过程,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坚持实事求是,避免陷入唯我论的圈套。意识不到正是在这种反映客观、符合客观的过程中消解了我们常常强调但实际上却难能发挥作用的认识能动性;意识不到认识作为主体的意识活动,人首先觉知到的是为其所显现的意识对象,而意识对象作为认识主体的产物必然都是意识活动的改变物,其中都贯注着人突破客体、超越客体的谋划、目的和理想。那么,这样的认识结果以及由它所指导的实践必然是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当然,承认认识起点和结果的主观性,并不是要否定认识内容的客观性,而是说认识对象的客观性环节作为主观环节的客观内容,必然要表现在主观环节中并作为意识活动的改变物、或思维的确定性而突破了物的局限,超越了自然规律的限制。这种经过意识能动性加工改造过的产品就不会再是客观外界事物的摹写。更谈不上与之相符合了。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人性、主观性和客观性、真理性绝对对立起来,就人的实践和认识都离不开人的主体性而言,对外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不是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依人的主观认知结构的性质所进行的一种能动反映、选择和建构。因此,人的认识决不是单纯趋向客体的那种客体本有的统一性,而应是以人的方式所建立的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新的更高的统一体。
其次,现代西方哲学认识模式的转变必然导致它的真理观的转变。尽管它们各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建构起来的真理观大相径庭,但它们的真理观却远远超出或偏离了传统真理符合论的界限或定向。它不仅仅局限于从理性的抽象的认知领域去建构真理,而是扩展到从非理性及具体的生存领域、科学实验去创造、体悟真理,逻辑地经验证实、证伪真理或逼近真理。它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向我们昭示了真理既包括认知真理,也包括其它意义上的真理,因为生活中的求真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与之相应的真理样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此外,真理作为人的本性体现、人的存在本身、人的意识创造活动的产物,绝不是客观本有的自在之理;真理所具有的属性也不仅仅是客观性、必然性,还必须具有主体性、相对性、应然性、理想性,以及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有用性、价值性等多重属性。这样,使得真理所具有的内涵远远超出了客观认知真理的狭隘界限。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和现代西方哲学的真理观相苟同,但是,却不能忽视和否定它们从多角度、多层面建构起来的真理观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这就是哲学真理观的视界是否只能限制在客观的认知范围内,从而真理也只能表现为一种客观的真理样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础是实践论。实践论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解释框架,以实践为本去理解真理,必然突破那种局限于客观的认知领域,将真理客观化、抽象化、理想化的传统真理观,进入一个以人的生存为背景的广阔视界,将真理人本化、具体化、现实化、历史化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传统真理观的根本缺陷在于缺乏内在的实践基础和人性基础,把真理仅仅看作心向外求并和外部世界相符合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它的真理只能是一种以“物”为本的客观真理,也只能局限于“解释世界”的认知领域。马克思主义把实践作为真理观的内在基础,就是以“人”为本去理解真理,即从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的人性、实践性出发来确立人和世界具体的精神关系,来界说真理既在某种程度具有着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同时又贯注着一个具体历史时代人们的生存需求、理想追求等人性内容。真理是客观内容与人性内容、现实性与理想性、存在与思维相统一的主观的、理论性的存在。由于真理与人、与实践相关,所以,真理只能对人而言的真,为人而有的真;对人而言的应然性、理想性,以及为人而有的价值性、有用性。这样的真理不可能仅与外部世界相关而与人的主体无缘,也不可能自在地存在于人们生活之外的世界中等待着人们去发现。如果那样,人就会如同动物一样去顺应自然、符合自然,就不会有在贯注着人的谋划、目的、理想的观念指导下的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那种完全排除了人性内容的与外部世界相符合的纯而又纯的客观真理。正因为真理中渗透着人性内容,才使人不拘泥于认知客体、符合客体的认知领域,而是努力地突破、超越客体的限制,去改造世界,重塑一个为人所希求的世界。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基于实践的真理观具有宽广的视界,它要求我们不仅要说明真理的客观性,同时也应该说明真理的主观性、应然性、价值性、有用性以及实践性,真实地而不是抽象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来表明生活中的求真活动以及它的真理样式。
总之,现代西方哲学基于新的思维模式所重新建构起来的真理观,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观察点,使我们意识到那种从摹写论去理解认识的本性,从客观性去说明真理本性的直观认识和真理符合论的局限性和狭隘性,意识到重新审视和解说马克思主义实践认识论和真理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去发展这种科学认识论和真理观的义务和责任。
(作者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长春市 130012;白求恩医科大学社科部副教授 长春市 130021)
(责任编辑:赵连君)*
长白学刊长春14-18B6外国哲学王振林/王跃新19971997 作者:长白学刊长春14-18B6外国哲学王振林/王跃新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0:4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