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悖论  ——当代西方逻辑悖论研究主潮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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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集合论悖论的出现而引发的西方学术史上逻辑悖论研究的第三次高潮(前两次分别出现在古希腊和中世纪),迄今已持续一个世纪。从1901年罗素悖论发现至30年代和1975年克里普克《真理论论纲》一文发表至今, 又形成前后两次“高潮中的高潮”。 诚如荷兰学者维斯塞尔(A.Visser)所描述的那样,近年来,西方学界“关于悖论问题的文献众多但散乱, 重复而又缺乏关联” (A. Visser, "Semantics and the Liar Paradox",in 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IV〕,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9)。这种局面的形成, 一方面与当代西方哲学流派纷呈、各领风骚的大背景相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悖论问题多层面研究价值的逐步显示,引起了愈来愈多不同领域学者的关注和探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法把握其主流和基本的发展趋势。本文试图表明,“回归自然语言,在语形、语义、语用的统一中研究悖论问题”,是以语义悖论研究为重心的后一次“高潮中的高潮”的主潮。
   一、历史背景:悖论研究的重心转移
  纵观本世纪西方学界逻辑悖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在30年代初哥德尔不完全定理和塔尔斯基形式语言真理〔1〕理论发表之后, 其研究“景象”发生了如下重要变化:在研究内容上,从以集合论悖论或高阶逻辑悖论为研究重心逐渐过渡到以说谎者悖论为主要代表的语义悖论为研究重心;在研究者构成上,从以逻辑学家兼数学家为主体,逐渐过渡到以逻辑学家兼哲学家为主体;相应地在研究动机上,从数学动机占支配地位,逐渐过渡到哲学动机占支配地位。显而易见的是,如果说现代逻辑哲学始终以悖论问题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则其同道已从数学哲学转到语言哲学。笔者曾将这种变化概括为悖论研究的“重心转移”(参见拙着:《科学的难题——悖论》,台湾淑馨出版社1994年版,第131页)。塔尔斯基语言真理理论的提出, 使得语义悖论研究的意义和价值进一步凸显出来,语义悖论揭示出一些看上去均十分合理的直觉原则的尖锐冲突,涉及到“真理”、“指称”等一系列基本的哲学概念,自然引起哲学界的严重关注。与消除了各种已知集合论悖论的公理化集合论方案得到数学界较为普遍的认可的情形相反,对语义悖论的各种解决方案的评价,始终存在激烈的争论。究其原因,即如首倡情境语义学的美国逻辑学家巴威斯(J.Barwise )所说:“一种悖论的适当分析,必须找出由悖论所暴露的问题的根源,从而能使我们通过改进其所涉及的那些概念,使之归于融贯。但这样做必须使得在正常情况下,事情仍能照常进行,这正是在集合论中已发生的事情,……然而就语义悖论而言, 这样的局面迄今尚未形成。”(J. Barwise and J. Etc-hemendy, The Liar, An Essay on Truth and Circular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P.4)公理化集合论方案不仅与日常的数学实践相容,而且为之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而从语义悖论的许多解决方案中,却可得出与人们通常的“语义直觉”相去甚远甚至相悖的结论。这样,悖论研究的热点就自然而然地集中到了语义悖论上来。可以说,几乎所有当代西方逻辑哲学和语言哲学学者,都曾认真探讨过语义悖论问题。由此,悖论研究的重心转移,就构成了本文如下所述逻辑悖论研究新进展的历史背景。
   二、向自然语言的回归
  美国学者克莱默(M.Kremer)形容道:“自从1975年克里普克《真理论论纲》一文发表以来,我们看到有关说谎者悖论的工作如潮水般涌现出来。”(M.Kremer, "Paradox and Reference ", in Truth or Consequences,Kluv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0.)的确, 正是克里普克的这篇着名文章,把悖论研究推进了一个新的阶段。笔者认为,《真理论论纲》的首要贡献,就是在系统总结以往语义悖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塔尔斯基型“经典方案”不可能解决自然语言中的语义悖论问题。
  大家知道,塔尔斯基形式语言真理理论的提出,奠定了现代逻辑语义学的坚实基础,其中对语义悖论的剖析,构成这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塔尔斯基运用(T)型等价式(“S是真的,当且仅当P ”)刻划人们直觉的真理概念,并运用严密的基础逻辑工具证明:只要一种语言是语义封闭的(即包含该语言所有表达式的名称及“真”“假”等语义谓词),则关于该语言的“真理”概念在其自身之中就是不可表达的。这是因为,只要我们承认基础逻辑法则的有效性,在这样的语言中必定能构造出说谎者型语义悖论。塔尔斯基指出,自然语言就属于这样的语义封闭语言,任何想要在自然语言中相容地表达真理概念的企图,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若要相容地表达真理概念,只有诉诸语义开放的语言,即严格区分对象语言、元语言、元元语言……且逐层丰富的形式语言层级{L[,0],L[,1],L[,2],L[,3],…….JPG}, 这样才能在语言L[,n]中定义L[,n-1]中语句之“真理”概念。 作为说谎者悖论的一种解决方案,这实际上就是给真值谓词加上数码下标,使之成为一种在形式语言层级的每一层面都具有不同含义的“有序化歧义谓词”,并把给一个包含“真[,n]”“假[,n]”的语句赋以真[,m]、假[,m](n≥m)的任何尝试都视为不合法。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阻止说谎者型悖论在形式语言中产生。
  显而易见,塔尔斯基本人的“经典方案”并不是要医治自然语言中出现的悖论疾患(在他看来这是不可救药的),而只是力求使用经过消毒的形式语言(塔尔斯基认为这是任何一门科学最终都要采用的语言),使之免受自然语言疾病的传染。这个方案的提出,理所当然地得到以卡尔纳普为代表的人工语言哲学学派的欢迎和支持。然而,随着日常语言学派的兴起,塔尔斯基对自然语言的“死刑宣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许多学者指出,真理概念在自然语言中可表达是一个不容否认的经验事实,关于这一点的直觉力量决不弱于塔尔斯基(T )型等价式所依据的直觉。问题在于如何疗救说谎者悖论这样的语义疾患。人们最先想到的药方是对塔尔斯基方案的某种改造:在承认自然语言可以相容地表达真理概念的前提下,保留对语言的分层要求,即认为自然语言中也应有一个真值谓词的层级,每一真值谓词都要应用到比它所属层面为低的层面上。说谎者型语句之遭拒斥,并不是因为自然语言中没有相容的真理概念,而只是这种分层的推论。显然,这是一种试图运用人工语言成果改造自然语言的方案。尽管后来戴维森“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的提出和试图填平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鸿沟的蒙塔古语法的出现,使这种“改造论”受到鼓舞,但许多学者仍然认为,“真”在自然语言中本是单义的,通过分层把真值概念分裂成无穷多的谓词常项,与人们的日常思维相去甚远,是严重违反直觉的;而且这种层级建构除了避免悖论之外,给不出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具有强烈的特设性。坚持“改造论”的学者则以人类认识史为根据,说明反直觉决非拒斥一种理论的决定性理由。直到上述克里普克的文章发表,人们对能否用塔尔斯基型层级分析自然语言中的悖论,才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
  克里普克指出,把塔尔斯基型语言分层理论运用于自然语言不只是违反直觉,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自然语言中的真值谓词根本无法被指派到确定的层面。例如,假设有人说:“尼克松关于水门事件的所有断言都是假的”,根据“改造论”,这句话应被指派到在假设的层级之中高于尼克松关于水门事件的言论所属的最高层面的另一个层面。然而,不仅我们通常并没有确定尼克松关于水门事件的言论之层面的方法,而且如果出现不利的情况,相容地确定其层面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假如上句话为迪安所说,而尼克松关于水门事件的言论中恰有“迪安关于水门事件的所有断言都是真的”,则不仅造成二者之层面的相互“高于”,而且亦可由此建立与说谎者类似的矛盾等价式。而如果孤立地考察这两个语句,我们在直觉上会认为完全可以分别赋予它们无歧义的真值。这说明,自然语言中的语义悖论的导出,有时并非源于语义或语形概念的误用,而是由于经验事实中不利情况的出现。克里普克的这个发现构成了对“改造论”的致命打击。因为上述情况是设定语言具有预先固定的内在层面的塔尔斯基型分层理论所难以处理的。克里普克形容道:“不可能存在这样的语形或语义‘筛子’,去筛除‘坏’情形而保留‘好’情形。”(S.Kripke,"Outline of a Theory of Truth",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 72,1975.)
  在对塔尔斯基语言分层方案的认识上,许多人认为由这个方案可推论出具有直接或间接自我指称的语句或包含其自身真值谓词的语言是无意义的,故而该方案才不适用于允许有意义自指的自然语言。(需要指出的是,新近国内许多有关悖论研究的文献中仍持有这种见解)克里普克指出,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塔尔斯基语言真理理论与基于自指构造的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本质上相通,塔尔斯基不可能认为自指句是无意义的。认为自指导致无意义而加以禁止的是罗素的分支类型论,而在塔尔斯基那里“并没有这样的禁令,而只有一些关于在普通的量化理论的框架内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定理。……塔尔斯基证明:一种经典语言不能够含有它自身的真值谓词,而一种高阶语言可以为一种较低阶的语言定义真值谓词。这些结果都不是从关于自我指称的先验限制而得来,而是从对一种经典语言的限制导出的。”(同上)因此,在塔尔斯基那里,一切都相对于一种人工的“经典语言”而言,在这种语言中,所有谓词都必须在变项的值域上完全定义。这正是塔尔斯基的语言层次论不适于分析自然语言的原因所在。
  由此可见,前述“改造论”的失误之处,就在于试图让自然语言削足适履地去适应一种经典的人工语言。克里普克表明,这条路是注定走不通的,要解决自然语言中的语义悖论问题,就必须把研究思路倒转过来,回到自然语言中去,考察“本真态上的即先于哲学家的语义学反思的自然语言”,为“先于我们对有关真理概念的生成过程所进行的反思,并在非哲学家说话者的日常生活中延续着的那个阶段上的自然语言”建立一种相容的语义学理论(同上)。可以说,克里普克在此已明确地提出了一条回归自然语言的研究路线。
  克里普克的贡献不只在于对以往解决悖论的方案的批判,而且在于他遵循上述研究路线做出了建设性工作,提出了一种以“有根基性”概念为核心的新颖方案。这个方案避免了以往许多方案所具有的特设性,可以独立于是否导致悖论这一点而使有根基性得到直觉说明:一个语句是有根基的,当且仅当经过一定程序总能够将其真值归结为一个不含真值谓词而又能为认知主体所断定的语句的真值。本身含有真值谓词的词句,其真值可通过考察赋值过程中某个在先语句来确定,如果后者仍含有真值谓词,则亦可通过考察它的某个在先语句来确定。最后若终止在一个不含真值谓词而又能为认知主体肯定或否定的语句上,即给语句找到了根基。例如“‘‘‘雪是白的’是真的’是假的”,该语句的真假最终可以由“雪是白的”一句的真假来确定。若一个语句找不到这样的根基,即为无根基语句。不但像说谎者语句“本语句不是真的”这样的导致悖论的语句是无根基的,而且也存在像“本语句是真的”这类并不导致悖论但同样无根基的语句。那些本身虽无问题但由于经验事实的不利出现而导致悖论的语句,也都是不可能在这样的赋值过程中找到根基的。不难看出,在这样的赋值过程中所使用的真值谓词是单义的,而不是像分层语言论所规定的那样在每个层面上都有不同含义的歧义谓词;同时,它们也不是像在经典形式语言语义学中那样是完全定义的,而只是部分定义的,即无根基语句是既不真也不假的。
  由于此前已证明多值逻辑方案无法解决悖论问题,克里普克强调指出,他的方案不是说无根基语句具有第三值,而是说它们根本没有真值。无根基语句亦决非没有意义,而是虽有意义但无真值的。无疑,克里普克的理论属于一种特殊的真值间隙论。克里普克认为,这种真值间隙正是自然语言中的本真存在。
  在上述思想指导下,克里普克为他的方案给出了一种严格的形式理论,这是他的方案之所以产生重大影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正如克里普克本人所说,此前提出的力图适应自然语言中真值谓词的单义性的所有解决方案,“几乎都只是一些不同的建议,而不是真正的理论。几乎从没有为一种至少丰富到足以表达(直接地或经由算术化)其自身基本语法并含有其自身真值谓词的语言,给予任何严格的语义公式化。只有这样的语言被形式上严格地建立,才能说给出了一种关于语义悖论的理论。”(同上)他认为,如若不然,就没有资格与塔尔斯基的经典方案相提并论。克里普克的形式刻划是真值谓词在一种动态层级上的归纳构造,能够经得起严格的技术推敲,完全可以和塔尔斯基经典理论的严格性相媲美。巴威斯认为,正由于克里普克的这项工作揭示了描述一种成功地含有自身语义学的语言的可能性,“使人们认识到日常语言中的说谎者并不是根本不可驯服的,由此又激起了人们对这个老问题的浓厚兴趣。”(J.Barwise and J.Etchemendy,The Liar, An Essay on Truth and Circularity,P.7)
  应当指出的是,几乎与克里普克文章发表的同时,马丁和伍德拉夫两位美国学者也发表了一篇与之在形式技术上颇为类似的短文《论在L中刻划 “在L中真”》。 ( R. L. Martin and P. W. Woodruff," OnRepresenting'True——in L'inL".Philosophia,Vol.5,1975.)但由于它没有克里普克文章所体现的广阔的学术视野和深刻的哲学分析,因而未能产生同样的影响。但这一事实也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克里普克方案产生的必然性。从此以后,首先从“本真态”自然语言的探讨中寻找悖论的根源,概括出一些基本的语义学原则,并由此建构严格的形式化方案,逐步成为西方逻辑哲学与语言哲学界探讨语义悖论问题的一般范式。
   三、“语境敏感”方案的兴起
  克里普克方案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其本身也自然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人们在充分肯定其创造性贡献的同时,也相继指出了该方案所存在的种种缺陷。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它难以圆满处理一种强化的说谎者悖论,即关于“本语句或假或无根基”的问题。克里普克本人的解答是,“有根基”这样的特殊的语义概念并不属于对象语言即“本真态”的自然语言,而属于一种不包含真值间隙的元语言。然而正如后来美国知名哲学家伯奇(T.Burge)所指出的, 因为这种元语言也是用自然语言表述的,“那么这种依赖真值间隙的方案就不能完全覆盖自然语言中的‘真’(至少不能把握它的一种用法)”(T.Burge, "Semant-ical Paradox",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76,1979.)。 对于克里普克本人关于真值谓词单义性的主张,这实际上构成了一种自我否定。更为重要的是,克里普克并没有为本真态的自然语言与哲学家所使用的作为元语言的自然语言提供明晰的区分标准。有许多哲学家认为,找到这样的界限是根本不可能的。
  对克里普克方案的批评导致了两个方向上的重要进展,相对于克里普克方案而言,我们可分别称之为“改良性方向”和“革命性方向”。改良性方向上的成果,以加拿大学者赫兹博格(H.G.Herzberger)的“素朴语义学”方案为主要代表。赫兹博格赞同克里普克关于在自然语言的本真态上研究语义悖论的主张,但他认为这种本真态并不一定含有真值间隙;既然承认真值间隙必导致强化的说谎者悖论,那么我们还是应当回到素朴的二值化日常语言之中,去考察语义悖论的“所作所为”。他认为,我们不应千方百计地压制悖论的产生,相反,“我们应积极地鼓励悖论的产生,看看它们是如何自发地产生出来的。……这意味着我们往后站一站,让悖论自己透露自己的内在原理。”(H.G.Herzberger, "Naive Semantics and Liar Paradox",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79,1982.)赫兹博格运用一种克里普克型赋值程序进行研究,发现悖论性语句(不管是否由经验事实所致)虽然如克里普克所言是无根基的,但在整个赋值过程中,其真值的改变并不是无规则的。尽管在赋值开始时可能表现出许多不稳定因素,但最终一切都会被纳入一种周期性秩序之中,体现出一种“语义稳定性”。因此,从二值化自然语言可导出悖论这一事实,并不能否定自然语言总体上的相容性和有序性。悖论产生的原因不在于自然语言的不相容性,而在于其不完备性,即日常语言的各种要素并不足以固定每个语句的真值,而使某些语句的真值处于一种有规律的流动状态。赫兹博格以一种半归纳构造给出了上述思想的严格形式刻划。几乎与赫兹博格同时,美国青年学者古普塔(A.Gupta)也独立地提出了一种类似的方案。但他拒绝采用克里普克型归纳结构,而代之以真值谓词的一种“修正规程”。(A.Gupta and N. Belnap, TheRevision Theory of Truth,The MIT Press,1993)
  所谓“革命性方向”上的进展,即指一系列“语境敏感”方案的提出。我认为,这是目前西方逻辑悖论研究中最具活力和生机的方向。顾名思义,所谓“语境敏感”方案就是通过引入语境因素探索解决语义悖论的途径的方案。虽然在悖论研究中考虑语境因素的思想早已有人提出,但这个方向上的真正开山之作,当推伯奇于1979年发表的《论语义悖论》一文中提出的方案。该文无论在哲学说明的深刻性还是在形式技术的严格性方面,都是可以和上述克里普克的文章相媲美的。
  伯奇对回归自然语言研究悖论问题的路线表现出强烈共鸣,并作了更为明确的阐述。他指出,塔尔斯基说自然语言不相容,实际上是把自然语言不合理地同化到一种语义学理论系统之中而得出的结论。产生悖论的不是自然语言本身,而是“一种特定的素朴理论”。悖论的发现无非说明这种理论有待改进而已。因此他主张对于真理法则的应用应“尽可能依据自然的‘前理论’语义直觉”来说明。继而,伯奇通过对强化的说谎者悖论问题的剖析,系统反驳了当时流行的各种真值间隙论,尤其是克里普克的有根基性理论,并说明“不能消解强化的说谎者,并不是一种枝节性困难,也不只是对一种解决方案的反驳,而是在基本现象解说上的失败。不管什么压制类说谎者推理的方案,如果被一套装置或术语压下去的问题又能用另一套装置或术语重新冒出来,则显然说明它不足以把握语义悖论变化多端的现象。”(T.Burge,"Semantical Par-cdox")强化的说谎者的存在,使得任何在真值谓词既是单义的又具有固定外延的情况下给出语义悖论的合理解说的企图,都会走入死胡同。而像塔尔斯基那样使真值谓词多义化,又与自然语言实际显然不符,故唯一的出路就是改变真值谓词具有固定外延的观念,这就需要诉诸于语用学的基本概念——“语境”。
  伯奇是通过把真值谓词视为一种单义的索引词而引进语境因素的。比如像“我”这样的索引词显然是单义的,然而从不同的口里说出来却具有不同的外延。“我很快乐”这个语句也是有明确意义的,但不同人或同一人在不同时间说出来其真值显然可以不同,也就是说同一语句普型在不同语境所确定的语句殊型可以具有不同的真值。与之类似,把真值谓词视为具有单一意义而非固定外延,即外延为其使用语境之函项的索引词,是和日常思维的素朴直觉完全相容的。而一旦这样处理,说谎者问题便可迎刃而解:面对“本语句不是真的”这样的语句,我们起先因为由它引至矛盾而断定它不是真的,然后又因它言其所是而断定它是真的,我们前后两个断定的相互否定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这里的谓词“真的”和整个语句的使用语境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前后两个“真”已具有不同的外延。若把这种变化表征出来,可以刻划为说谎者语句不是真[,n]的,却是真[n+1]的 (其中下标数字代表隐含的索引元素)。这样,自然语言中的说谎者就无从建立了。伯奇为此提供了三种不同的形式说明,从而满足了克里普克对一种“真正的理论”的要求。真值谓词T 被分解到一个单独的语境敏感谓词之外延的层级的各个层面,T的每一次出现都由其语境确定于某个层面。任一层面上的一个语句殊型之真值,依据其所表达的伯奇型命题确定,而所谓伯奇型命题,则由一个日常语言的语句普型与该语句普型的每一索引元素指派(特别地,对于“真”的每一出现的序数指派)所构成。
  应当指出,即使认为自然语言中确有真值间隙,这种方案也同样可以消解强化的说谎者悖论。比如说现有伯奇型命题A:A不是真[,0]的。若视语句A为既不是真[,0]的也不是假[,0]的, 则它居于真[,0]值间隙, 而正因为A居于这样的间隙, 说A不是真[,0]的就是真的。从而我们必能断定B :语句A是真[,1]的。这样我们先后断定A和B,即意味着A不是真[,0]的而是真[,1]的,并不导致任何矛盾。
  强化的说谎者悖论曾被称为“语义学黑洞”,把各种解决悖论的方案吸入“空无”,克里普克方案即为之所伤。而伯奇这个新颖的方案可以免受其害,自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研讨,使《论语义悖论》一文与克里普克上述文章一样,成为西方悖论研究中被引用最多的文献。在讨论中,有不少人对真值谓词的“索引性”提出质疑,认为伯奇将之诉诸自然语言中体现的素朴直觉,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有鉴于此,巴维斯及其合作者艾切曼迪(J.Etchemendy)基于其所创立的情境语义学,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语境敏感性真值谓词外延变化理论。〔2 〕依据他们的意见,语句表达的所谓奥斯汀型命题(以英国哲学家奥斯汀的名字命名)由三个要素构成:一个自然语言的语句普型,一个对该普型的索引的和指示的元素的外延指派和一个该命题所处世界(一种“情境”)的部分模型。真值谓词本身不是索引的,但“真的”在一个命题中的一次出现是依据有关情境中该谓词的部分外延赋值的。
  以色列逻辑学家盖夫曼(H.Gafman)是致力于语境敏感方案研究的另一代表人物,他不仅通过区分自我指涉殊型和非我指涉殊型提出了一种独特的方案,而且还为给一个语句殊型网络赋值构造了一种算法。这种算法被伯奇的学生孔斯(R.C.Koons )加以扩充而构成各种语境敏感方案所通用的形式语用学,从而使这个方向上的工作在形式理论上趋于完善。显然,如果说在克里普克等人的方案中已初步引入语用学因素研究悖论问题,则在语境敏感方案中,语形、语义、语用三方面已成鼎立互补之势。(顺便指出,在一定意义上说,语境敏感方案的实质就是把“真理”概念由“固定范畴”转变为“流动范畴”,因而也是辩证逻辑学界应给予高度重视的。)
  此外,两类新型逻辑悖论即认知悖论和合理行为悖论的提出及其研究(参见拙着:《两类新型逻辑悖论的提出及其意义》,《哲学动态》1996年第12期),也可以有力地强化语境敏感方案的生机与活力。这些新悖论的发现提供了检验以往各种解决悖论方案的新的试金石,若一种方案能够同时消解两类新型悖论,则说明其具有较强的相对合理性,自然比只能解决以往发现的语义悖论的方案占据优势。近来的一系列研究表明,以往提出的各种语境迟钝方案(包括本文提到的克里普克、赫兹博格和古普塔方案),对某些认知悖论和所有合理行为悖论无能为力,而各种语境敏感方案面对新悖论却游刃有余。 (参见 R. C. Koons,Paradoxex of Belief and Strategic Rational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语境敏感方案优势地位的确立, 是本文关于当代西方悖论研究主潮之论点的又一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朱葆伟
  注释:
  〔1〕本文所使用的“真理”一词取英语中“truth”之含义,与国内哲学界所使用的“真理”一词的传统含义有所区别,参见王路《论“真”与“真理”》(《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
  〔2〕关于情境语义学,参见邹崇理:《情境语义学》, 《哲学研究》1996年第7期。*
  
  
  
哲学研究京54-60B3逻辑张建军19971997 作者:哲学研究京54-60B3逻辑张建军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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