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农民战争史 第二章 明末农民成争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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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明末农民成争的爆发

第三节 张献忠、李自成参加起义

在崇祯初年群雄并起的历史条件下,张献忠、李自成这两位后来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的人物也先后参加了起义。关于他们的家庭早期经历和参加起义的情况,各种史籍的记载很不一致。由于起义农民的领袖人物大抵出身于社会底层,在旧王朝统治下他们是被人忽视的芸芸众生,因此要弄清他们“微时”的经历相当困难

张献忠,陕西延安人,一说属军籍延安卫柳树涧人[1),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年)九月十八日12]。他的家庭情况众说纷纭,但都缺乏

可靠的根据。有的记载:“张献忠,亦秦人。父业履,母织席。献忠自少读书不售,遂与逃兵三百人起而为盗。转掠豫楚间,号八大王。”[3]有的说他“儿时随父贩枣至四川内江。以驴系绅坊,粪溺污其石柱。绅仆骂之,鞭其父,令以手掬他所。时献在边,怒目不敢争,誓云:'我后来时尽杀尔等,方泄吾恨。’后入蜀,内江民无噍类。[4]还有的记载说,"张献忠,陕西肤施人,阴谋多狡。父快,屠沽而贱,母沈,并早死。献忠依丐徐大为活。

崇窃邻人鸡,偶见詈之。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其残忍之

心,少年已萌。及长,益无赖。适流贼王嘉胤作乱,献忠投之,号八大王,又号黄虎。”[5]另一种说法是:“张献忠,本铁匠子,年少刚狠,承造军器,

[1]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五之四,《纪事志·借国列传》

[2]《绥寇纪略》卷九云,李自成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又说与献忠同岁。余瑞紫:《流贼陷庐

州府纪》说,九月十八日为献忠生日。又,《明季北略》卷十六,《张献忠围桐城》条云:“九月初十为献忠生日”。但这条记载,说崇顿十三年九月张献忠在安徽桐城庆寿,实际上那时献忠在四川,所记有误。[3]《续编绥寇纪略》卷五。

[4]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张献忘》条[5]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卷七,《张献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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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之形,身初胸痛之痛。”!”看了上面的两段引文可以知道,这绝不是无根之诉,而是如实地反映了他在明王朝统治下所经历过的苦难生涯。

崇祯二年,明赶下令裁减驿站经费,作为驿站马夫的李自成又身受其害,被道离开了驿站。次年,陕西灾荒更趋严重,隔河的山西省又以“防庭”为名,禁止把粮食卖往陕西。陕北的米价涨到六钱银子才能买到一斗米。饥民们大批流亡外地,参加起义的不少。“米脂人从贼者十之七,邑几空。12]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李自成领着本村一批走投无路的群众,参加了不沾泥领导的队伍,踏上了农民革命的征途[3)。康熙《米脂县志》中说:“明末李自成,银川驿之一马夫耳。因裁驿站、饥荒,无所得食,奋臂一呼,卒至土崩,不可救!”[4]这段话多少说明了明朝末年反动统治阶级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劳苦群众的揭竿而起,为自身的灭亡造就了一大批掘墓人。

在起义农民的队伍里,李自成号称闯将,他领导的那一支部队称为

[1]《平冠志》卷九。2]《经宛纪略》卷一

[3]各种文籍取迷车自成参加起义的时间很不一致。边大段塘报中,引还与李自成同里的一个名叫李成的人的话说,李自成“自亲祯三年,西川城卜(不)沾混作乱,流入减管。不知下落。”康照二十年《采脂县志》,记“崇顺三年,大早,厦秋无放。本自成以驿华张公文,盗起。(卷一,《宾地》第一)可以大致确定事在崇祯三年。[4]康然二十年《米酯县志》卷五,《邮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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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最高统治者出谋划策,主张把钱花到招抚赈济上面,帮助农民复业。这样做不仅可以弹患消萌,而且农民安插既定之后,政府还可以继续征收赋税,所以说“利莫大焉”。如果一味主剿,把钱用于军费,不仅无法恢复社会生产,花掉的钱不能通过赋税形式收回来,而且他自己的经验也证明,不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参加起义的人势必越来越多,剿局既不易结,后患也更加严重。这就是杨鹤建议以抚为主的主要原因。

杨鹤的主张得到相当一部分廷臣和地方官员的支持,崇祯皇帝也一度认可。崇祯四年正月的一次廷对当中,朱由检就明确指示陕西参政刘嘉遇说:“寇亦我赤子,宜抚之。”刘嘉遇连忙答应道:“今正用抚。”[1]同月,朱由检在内外臣工的再三呼吁下,勉强拿出帑金十万两,派御史吴甡赍往陕西放赈12),“招抚流盗”。为此发布诏书说:

陕西屡报饥荒,小民失业,甚至迫而从贼,自罹锋刃。谁非赤子,颠连若斯,谊切痫痛,可胜悯侧。今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前去,酌被灾之处,次第贩给。仍晓谕愚民,即已被胁从,误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断,一体收恤。13]

杨鹤的主张既经朝廷批准,就有恃无恐地在陕西大力推行。当时东路起义军王嘉胤、罗汝才、张献忠、马守应、李自成、蝎子块等部,都已经渡河进入山西。留在陕西的主要是西路各支起义军,其中神一魁所部力量

[3]《国雄》卷九一。杨鹤在《微臣负不白之冤事题本》中说:“伙短皇上召对计史,临御平台,圣谕有言:流藏原是中愿赤子,不可纯以到为事。”见《明末农民起义更科》第二三[2]《蒙被长编》惠四二载: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告以进镇岁授民饥,命户。

十万两,建脚史吴丝前往狐济。仍今府州县有可设法凑济。 、兵二部发银

这十万两锋子白自户部和工部。其他更能都只说走发帮全,没有相出是部帮,

7、以社乱源。《崇祯实录》说

131《回雄)龙丸一。妈就在崇梅四年二月二十二日题本中用用这个话饭的文容略有不同:“新

,还是属于

及的念机室,种竹眼夤、嗟尔百姓,何致不餐不分,甘作容为?都有已被胁从,误投或元,若黄归正,但为良民,是与橡断,一体收。 见《明末教镇的生文料》第十一页。

相来农民战争史

眼,聚此无为也。”贼众诺而退。11)

吴甡所说“道路皆怨”,当然是指家有余粮的富室。他的记故表明,抚局群縻下的起义农民,一方面对政府怀有希望;另一方面为了眼到大饿死,又不得不四处打粮。主剿派人士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呼之为"鲁

贼”,对招抚政策展开猛烈攻击。

杨鹤的抚局没有推行多久,就以失败告终。抚局的失败表现为两点一是进入山西的起义军声势越来越大;二是在陕西的起义军出现所谓""

抚旋叛”的问题。

关于起义农民“旋抚旋叛”的原因,本来是非常简单的。农民们的起义是由于天灾、人祸,衣食无着,与其坐而待毙不如铤而走险。明廷虽然宣布了招抚政策,并没有解决农民们迫在眉睫的生活问题。史料记载,吴甡赍来的赈银十万两,加上藩王以下捐助的五万两和粮食二万石,“所教不及十一”121,无异于杯水车薪。崇祯四年七月,李继贞的疏中说得很明白”前赈臣携十万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万人,而斗米七钱,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赈臣回奏,前十万金果足乎?不则当早沛恩膏,虽内帑不宜惜也。”[3)李继贞在这里给朱由检算了一笔账,指出朝廷发放的赈金远不足以解决农民的生活和安置问题。所以,他劝告皇帝要从大处着眼不要顾惜内帑。这种话对于好货成癖的朱由检,是很难人耳的。饥民饥军既然无以为生,要他们放下武器就只能是一种幻想。这一点,杨鹤本人又何尝不清楚。他在崇祯四年七月的奏疏中说:“诸贼穷饿之极,无处生活,兵至则稽首归降,兵去则抢掠如故。此必然之势。”[4]他费尽心机,勉强维持着对神一魁部的抚局。可是,从山西返回的点灯子、上天猴、浑天猴等

[1]吴姓:《忆记》卷一。[2]《绥寇纪略》卷一[3]《按寇纪略》卷一

4]《秘鹤对诏狱供状》,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二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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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在明末官僚上绅的着述中,常有杨鹤主抚遗祸天下的说法。他们认为,“流寇”初起的时候力量并不大,只要调集官军一鼓而歼之,就可以把农民起义扼杀在摇篮之中。只是由于杨鹤一意主抚,才使农民起义得以发展起来,以至于不可收拾。因此,在主剿派的心目中,杨鹤成了众矢之的,被视为罪魁锅首。这种看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一、杨鹤并不是单纯主抚的,在任职期间他也曾多次组织官军对起义农民进行攻剿。只是由于精锐部队被调去京畿勤王,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才更多地采用招抚的办法。二、在明廷这个反动营垒中,杨鹤是比较能够正视现实的。他看到单纯军事追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主张通过招抚安插的办法,使起义农民解散归农,本来是从反动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着想,并不是出于对农民的同情。然而,杨鹤的主张毕竟以他自己的被撤职、下狱、遣戍面宣告失败失败的根本原因,不是由于农民的觉悟已经提高到不同明王朝妥协的程度,而是由于朱由检之流的鄙吝和短视。

朱由检的为人,颇有点乃祖万历皇帝朱翊钧之风。史家说他“言睃削则喜,请兵食则怒”1,“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括之命,密如牛毛”2,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在农民已经被迫拿起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的时候他不仅没有设法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加紧了压榨。崇祯二年七月,户部左侍郎李成名眼见催征饷银实在难以足额,建议以九分为率,朱由检却仍坚持按十分通解[3]。三年九月,巡按御史李应期要求豁免陕西一省的欠赋,朱由检拖到这年年底,才勉强答应免去崇祯元年和二年积欠在民的税额,当年的欠税仍不准免。四年二月,户部无钱发兵饷,向皇帝乞讨内帑,朱

1]《环隆流冠始终录》自片,

(2]顺灵武:《天下彩国利病书》券二八[3]《国椎》卷九口。

[4]《怀险流意始终录》卷王


2022-12-08 1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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