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得”与“疏离”——林语堂与鲁迅的交往史实及其文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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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大陆赴台湾的老作家中,除胡适以外,影响最大的要数林语堂。林语堂一生着译甚丰,据粗略统计,多达57种,仅1936年移居美国之后完成的着述就有30种。林语堂认为自己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在外国人面前,他常以“中国通”的面貌出现;而在中国人面前,他又常以“外国通”的面貌出现。他曾把萧伯纳的剧本《卖花女》、罗素夫人的《女子和知识》、勃兰兑斯的《易卜生评传及情书》等译成中文,又把不少古文小品传奇寓言译成英文,这就是他引以为自豪的“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由于林语堂在中外文化交流领域的独特贡献,国际笔会1975年推举他为副会长。同年,他又被列名为诺贝尔文学奖侯选人,虽然落选,仍表明他有相当的国际影响。               
  然而,尽管林语堂是中国现代作家中屈指可数的双语作家之一,但他的主要贡献却不在于翻译,而在于创作。他晚年颇为自信地说:“我的雄心是要我写的小说都可以传世。我写过几本好书,就是《苏东坡传》、《老子的智慧》;还有我对中国看法的几本书,是,《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还有七本小说,尤其是那三部曲(《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不过,学术界目前对上述作品的评价尚未臻一至,如有人认为《吾国与吾民》宣扬了历史循环论,《京华烟云》有模仿《红楼梦》之志而乏《红楼梦》作者之才。
  在中国新文学史上,林语堂散文的影响实际上超过了他的小说。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翦拂集》时代的真诚勇猛,的是书生本色;至於近来的耽溺风雅,提倡性灵,亦是时势使然,或可视为消极的反抗,有意的孤行。周作人常喜引外国人所说的隐士和叛逆者混处在一道的话,来作解嘲;这话在周作人身上原用得着,在林语堂身上,尤其用得着。”                   
  如上所述,林语堂是一位有突出成就的作家,但也是一位在思想性格、爱好、志趣等方面充满矛盾的作家。他《八十自叙》的第一章标题就叫“一团矛盾”。矛盾之多,多到一团,可见其复杂。长期以来,由于林语堂坚持反共立场,扬言“对法西斯蒂和共产党没有好感”,因此中国大陆出版的有关现代文学论着中侧重将他作为右翼文人的代表人物予以批判,而对他的功过缺乏过细的分析和科学的评估。近年来,林语常研究的禁区已经突破。林语堂本人的着作和研究论着陆续问世。林语堂之女林太乙女士的《林语堂传》已在大陆出版。林语堂的英文小说《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和《The Red Peony》(《红牡丹》)不仅成为书摊上的畅销书,而且台湾拍摄的电视连续剧《京华烟云》也出现在大陆的屏幕。林语堂散文的各种选本也颇受读者欢迎,如《林语堂文选》、《林语堂妙语集萃》、《林语堂散文选》……英国有位批评家评论拜伦的诗作时说,孤立地读,拜伦的诗也不见得每首都好,但综合阅读全部拜伦诗作,则可感受到一种磅礴的气魄和活跃的生命。对林语堂的散文也可作如是观:孤立阅读,可能感到不足为奇,但通盘审视,则可领略到这位幽默大师的独特风采。
  林语堂在他八十一年的漫长生涯中,有论敌,也有文友。有不少作家始终跟他保持了友善的感情,如徐yǘ①、简又文、马星野;也有人跟他始于友善,终于决裂。比如,林语堂夫妇跟美国作家赛珍珠夫妇的友谊曾流传为国际佳话,赛氏夫妇的约翰·黛公司先后出版了林语堂的十三部着作,使林语堂蜚声海外,后因版税纠纷,他们持续二十年的友谊终以破裂终结。林语堂与鲁迅的关系,也是一波三折,颇具戏剧性。林语堂在《悼鲁迅》一文中说道:“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这一概述,符合林语堂与鲁迅交往的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是,两人疏离时亦有契合,相得时亦有分歧。                               
  林、鲁第一次“相得”约在1925年冬至1929年秋。仅据鲁迅日记记载,这四年中,他们的交往共八十八次。其间经历了女师大风潮,三·一八惨案,以及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的论争,林语堂跟鲁迅的基本立场一致,以致两人同被北洋军阀政府列入了通缉的黑名单。此后,鲁迅应林语堂之邀赴厦门大学任教,然而学校当局克扣文科经费,违背了出版鲁迅学术着作的诺言,再加上人事关系的复杂,致使鲁迅改变了在厦大任教两年的计划,南下广州,任中山大学教职。1927年元旦,林语堂作《译尼采论<走过去>——送鲁迅先生离厦门大学》,借尼采的笔痛斥当时充满市侩气息的厦门大学:这里“充满着压小的灵魂,褊狭的胸膛,尖斜的眼睛,沾粘的指头”,这里“充满着自炫者,厚颜者,刀笔吏,雄辩家,好大喜功者”,“这边血管的血都已秽臭,微温,起沫”,成了“天地间渣滓泡沫漂泊沸腾之处”!
  1929年元旦,林语堂又在《北新》半月刊3卷6期发表《鲁迅》一文。在这篇论文中,林语堂将鲁迅称为“现代中国最深刻的批评家”,“叛逆的思想家”,“少年中国之最风行的作者”,他的作品中有“闪烁的文笔,放浪的诙谐,和极精明的辩证”。文中提供了鲁迅在厦门大学经历的第一手资料,并最先指出,鲁迅在广州发表题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着名讲演,要旨在于用公元三世纪的文学状况影射现实。文章还将鲁迅比喻为“白象”。鲁迅夫人许广平在《鲁迅先生与海婴》一文中说:“林语堂似乎有一篇文章写过鲁迅在中国的难能可贵,誉之为‘白象’。因为象多是灰色,遇到一只白的,就为一些国家所宝贵珍视了。这个典故,我曾经偷用过,叫他是‘小白象’,在《两地书》中的替以外国字称呼的其中之一就是。这时他拿来赠送海婴,叫他‘小红象’。”可见鲁迅一家对这一比喻的喜爱。
  在第一次“相得”期间,鲁迅与林语堂之间也发生过论争,最着名的一次是关于“费厄泼赖”问题。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的“解题”部分单刀直入地说明,此文是由林语堂在《语丝》第57期发表的《插论<语丝>的文体——稳键、骂人及费厄泼赖》引发的。林语堂认为不打落水狗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而鲁迅则认为咬人本性不改的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应该打。”这场辨论发生在女师大风潮和北京市民反对皖系军阀的“首都革命”之后。段祺瑞卵翼下的一些政客纷纷化装逃往天津避慝,伺机卷土重来。所以,是否应该“打落水狗”的辩论,直接牵涉到对现实生活中那些本性不改的敌对势力是采取“恕道”(“犯而不校”)、“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还是应该奉行“直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问题。现有资料证明,主张不打落水狗并非林语堂的首倡。此前吴稚晖就认为当时批评章士钊“似乎是打死老虎”①,周作人也认为打落水狗“是不大好的事”②。鲁迅的文章发表之后,林语堂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批评,修正了观点。他亲笔画了《鲁迅先生打落水狗图》,接连又出了《讨狗檄文》,《打狗释疑》,《泛论赤化与丧家之狗》等与鲁迅相呼应的文章,又在《打狗释疑》一文中公开声明:“现在隔彼时已是两三个月了,而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从而打之’之话。”可见林、鲁之间的这场论辩,是诤友之间的论辩,而并非敌对势力之间的交锋。          
  林、鲁之间的第一次“疏离”大约始于1929年秋,终于1932年底或1933年初。鲁迅1929年8月28日日记记载:“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其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这是一场斗鸡式的争吵。这次晚宴的目的,原本是调解鲁迅跟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之间的版权纠纷。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鲁迅,并未道出林语堂“讥刺”的内容,而另一当事人林语堂却认为冲突发生是鲁迅酒后多疑所致:“他是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象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一两分钟”③,作为在场者之一而又是鲁迅友人的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记叙了这场风波的经过:林语堂席间言谈有责备同样跟李小峰有矛盾的张友松,鲁迅理解为林语堂讥刺他跟北新书局的纠纷出自张友松的挑拨,所以气得脸色发青。郁达夫总结道:“这事当然是两方面的误解,后来鲁迅原也明白了,他和鲁迅之间,是有过一次和解的。”郁达夫的回忆和判断,目前已为林语堂和鲁迅的研究者普遍接受。                
  查《鲁迅日记》,在林、鲁第一次“疏离”的三年多时间里,两人无任何直接交往。不过,林语堂在他的某些作品中,仍与鲁迅的观点遥相呼应。如他在1932年10月1日发表的《中国何以没有民治》一文中,就援引了鲁迅《灯下漫笔》中的观点,批判中国人的奴性,指出在“想做奴隶而不得”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历史循环中,民治无从实现。           
  林、鲁的第二次“相得”期始于1933年初,终于1934年秋。据《鲁迅日记》记载,在这一年零七个月中,两人交往有三十次。促使两人恢复交往的重要原因,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林语堂和鲁迅均被推举为同盟的执行委员。林语堂还是同盟的发起人之一并兼宣传主任,比鲁迅担负了更多的实际工作。在《又来宪法》一文中林语堂阐述了他的民权观:“须知宪法第一要义,在于保障民权。民权何自而来,非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凡谈民治之人,须认清民权有二种。一种是积极的,如选举、复决、罢免等。一种是消极的,即人民生命、财产、言论结社出版自由之保障。中国今日所需要的,非积极的而系消极的民权。选举复决之权,乃使民众做官之权,结果未中选时是民,中选后是官,仍然与民无与。保障人民性命财产自由之权,乃真正的民权。此种民权所以难于实现,非民不愿享,乃官不愿与。盖民权与官势,暗中成为正面冲突。百姓多享一种权利,则官僚剥夺一种自由。言论可自由,则报馆不能随时封闭;生命可自由,则人民不得非法逮捕;财产可保障,则政府不得随意没收。故民自由则官不自由,官自由则民不自由。故今日中国民治之真正的障碍,官也,非民也。”这篇文章,深刻揭露了当时的政权机构与民众所处的对抗状态。                              
  鲁迅与林语堂在民权保盟同盟期间协同作战,突出表现在为林惠元惨案呼冤。林惠元是林语堂的堂侄,任福建龙溪抗日会常委,因台籍商人简孟尝假借地方名义采购大宗日货,林惠元主张严办并将其游街示众。然而,当地十九路驻军特务团团长李金波却以一纸名片将林惠元请入军营,诬以通共罪名,即时枪决。冤案发生后,林语堂以同盟成员和死者亲属的双重身份召开了记者招待会。鲁迅又与林语堂等二十多名知识界知名人士联名发表了抗议宣言。同年底十九路军发动以反蒋为旗帜的“福建事变”,宋庆龄、鲁迅都对此采取了冷淡乃至谴责的态度,认为这是狗抢骨头的争斗,看来跟林惠元冤案造成的印象不无关系。
  第二次相得期间,林语堂对鲁迅的赞扬和支持表现得更为充分。1933年,刘半农编辑的《初期白话诗稿》出版,林语堂亲拟广告在《论语》半月刊发表,特别指明“唐俟(即鲁迅)之诗稿是周岂明代抄的,尤为宝贵”。1933年2月至7月,林语堂主编的《论语》就发表了鲁迅的六篇杂文,一篇讲词。此外,《论语》还大胆转载了一批鲁迅的作品,如《论语》第11期转载了《航空救国三愿》,文末有林语堂亲拟的案语。第13期转载了《从讽刺到幽默》、《从幽默到正经》。第17期转载了《现代史》。鲁迅的杂文《王化》,内容为批评国民政府对少族民族实行怀柔加镇压的政策,初以“何干”为笔名投给《申报·自由谈》,被新闻检查处查禁,但林语堂却甘冒风险,刊登于《论语》半月刊第18期。                   
  当然,林、鲁第二次“相得”期间,也仍然存在分歧、争议。他们在文学问题上的分歧将另外论述。这里仅谈谈两人在保障民权问题和翻译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和不同态度。                    
  众所周知,参加民权保障同盟的人士流品不齐,立场不一。比如鲁迅在1927年之后,即站在反对国民党政府的立场,所以他跟宋庆龄一样,在保障民权过程中所侧重保护的是当时尚处于非法状态的共产党人和第三国际人士,亦即保护推翻现政府的革命权;而胡适则是基于人道主义立场参加民权保障同盟的活动,他反对提出不加区分地释放一切政治犯免于法律制裁的要求,因而实际上同时也在维护镇压敌对势力的政府权。林语堂在这两种政治力量之间持摇摆态度,这一点在开除胡适问题上表现得更为鲜明。民权保障同盟的活动因该组织的总干事杨铨被蓝衣社暗杀而夭折。几乎令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迫使林语堂收敛起“叛徒”的锋芒而以“隐士”现身。宋庆龄和鲁迅都不满于他的畏怯,而林语堂晚年则声称他参加同盟活动是“蒙在鼓里,给人家利用”④,实际上是对他当年的这一经历表示了忏悔。               
  在翻译问题上,林语堂的态度也曾引起鲁迅的不快。鲁迅1934年8月13日致曹聚仁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语堂是我的老朋友,我应以朋友待之,当《人间世》还未出世,《论语》已很无聊时,曾经竭了我的诚意,写一封信,劝他放弃这玩意儿,我并不主张他去革命,拼死,只劝他译些英国文学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译本于今有用,在将来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说,这些事等他老了再说。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对于鲁迅的这封信,林语堂有所辩解。据陶亢德回忆,林语堂对他说,他收信后复信对鲁迅表示谢意,并无讥刺鲁迅“暮气”之意——“我的原意是说我的翻译工作要在老年才做,因为中年的我另有把中文译成英文的工作。孔子说,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现在我说四十翻中文,五十译英文。这是我工作时期的安排,那里有什么你老了只能翻译翻译的嘲笑意思呢?⑤不过,鲁迅劝林语堂译名着,目的是要他放弃无聊的小品文。然而鲁迅眼中的“无聊之作”在林语堂看来也许并不“无聊”。所以他们在谈翻译时暴露的分歧并非单纯的误会或源于第三者的挑拨。
  从1934年秋至1936年鲁迅去世,是林、鲁之间的第二次“疏离”期。                               
  这一期间林语堂的名字已从《鲁迅日记》中消失,表明他们彻底断绝了直接交往;但这两年零两个月中,他们之间却发生了两次文字交锋。     
  一次是关于“西崽”问题。1935年5月20日,林语堂在《人间世》第28期发表《今文八弊(中)》,批评当时文坛的八种弊病,其三为“卖洋铁罐,西崽口吻”。他认为所谓“西崽”流风,表现之一是“不问中国文体,必欲仿效英文”,如分“历史地”为形容词,“历史地的”为状语。表现之二是“今日绍介波兰诗人,明日绍介捷克文豪,而对于已经闻名之英美法德文人,反厌为陈腐。”林语堂指责的现象,其一涉及翻译技巧问题,其二涉及翻译取向问题。                           
  在翻译技巧上,鲁迅主张直译,“信、达、雅”三方面以“信”为主。他希望译文不但要输入新的内容,也要输入新的表现法,以精密的语法来改变中国人不精密的思路。基于这种追求,他反对以图爽快为目的,使译文完全中国化。而林语堂非常反对洋化的中文。他认为翻译的艺术所倚赖的,第一是译者对于原文文字上及内容上透彻的了解,第二是译者有相当的国文程度,能写清顺畅达的中文,第三是译事上的训练,译者对于翻译标准及技术问题的正当见解。此三者之外,绝对没有什么纪律可为译者的规范,像英文文法之于英文作文。他嘲笑“单数复数必分,主动被动须别”的译法,说这种译风是“的、地、得滴到头疼,他、她、它忒儿搂鼻涕”。在中国的翻译文学方兴未艾之际,对于翻译的方法、技巧出现上述分歧,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并必将随着翻译文学的日趋成熟而获得更加广泛的共识。               
  在翻译取向上,林语堂与鲁迅有很大不同。林语堂的英文造诣极深,在中国现代作家中属凤毛麟角,但他在中外文化交流领域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用英文撰写了七部长篇小说,以及撰写了若干介绍中国文化的专着。他编写的《开明英文读本》、《当代汉英词典》,也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但是,在翻译外国文学名着方面,林语堂并未取得显着的成绩。
  鲁迅生前没有将中文作品译为外文,却翻译介绍了十四个国家九十多位作家的两百多种作品,印成了三十三个单行本,总字数超过二百五十万字。1958年出版的《鲁迅译文集》,洋洋十大卷,与《鲁迅全集》互相辉映。鲁迅的翻译活动跟他的创作活动一样,具有鲜明的革命功利性。他一反“欧洲文学中心论”的观念,侧重译介俄国、波兰和巴尔干诸小国的作品,从异邦的被损害民族中寻求叫喊和反抗的雄声,意在激发国人的斗志,以改变旧中国遭受异族奴役和列强欺侮的悲惨状况。据统计,他评介过密茨凯维支、显克微支等五位波兰作家,杨·柯拉尔、基希等十五位捷克作家;翻译过波兰显克微支的诗歌,捷克凯拉绥克的论文。所以,当林语堂将“今日绍介波兰诗人,明日绍介捷克文豪”讥为献媚时,鲁迅在《“题未定”草(三)》中愤而反驳道:“‘绍介波兰诗人’,还在三十年前,始于我的《摩罗诗力说》。那时满清宰华,汉民受制,中国境遇,颇类波兰,读其诗歌,即易于心心相印,不但无事大之意,也不存献媚之心。……世界文学史,是用了文学的眼睛看,而不用势利眼睛看的,所以文学无须用金钱和枪炮作掩护,波兰捷克,虽然未曾加入八国联军来打过北京,那文学却在,……”                  
  鲁迅在《“题未定”草(二)》中,用漫画笔触勾勒了洋场上的西崽相,这些西崽(如租界上的中国巡捕)“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因懂洋话,近洋人,自以为高于华人;又系黄帝子孙,有古文明,深通华情,有时又自以为胜洋鬼子。在中国大陆的现代文学界,先有人以“西崽相”来概括林语堂的形象,后有人以此作为鲁迅尖酸刻簿的证据。事实是,“西崽”一词的首先提出者并非鲁迅,而是林语堂;林语堂也并非一般地反对崇洋媚外,而是笼统攻击“普罗之文诘屈欧化”,尤其不顾历史条件对鲁迅的翻译活动进行了影射嘲讽。当然,“西崽相”也不等同于林语堂的自画象;相反,林语堂是一位“西洋头脑中国心”的爱国主义者。他爱国的方式不是党派式的,而是平民式、学者式的。他热爱中国。1951年11月间,美国参议院发表对亚洲政策的“康隆报告”,其中提出了“建立台湾独立国”的荒廖建议,林语堂立即联合十余名旅美学者发表声明,痛予驳斥。声明的英译本由林语堂推敲润饰并领衔签署,交美参议院存照。他厌恶西服领带,厌恶外国食物,称纽约为“地狱”。他的长女相如是在德国怀的。为了不使女儿成为德国人,他不顾博士学位能否获得即带家属乘船归国。他热爱中国文化,主张将本国文化熔入世界文化,以现代文化为世界共享共有之文化。为把渊深的中国文化通俗化地介绍给世界,他作出了坚韧不懈的努力。虽然他的作品广泛地针砭过中国的痼疾,前期作品中谈及中国文化和中国国民性时更有偏激之词,但正如他在《<吾国与吾民>自序》中表明的那样:“我堪能坦白直陈一切,因为我心目中的祖国,内省而不疚,无愧于人。我堪能暴呈她的一切困恼纷扰,因为我未尝放弃我的希望。中国乃伟大过于她的微渺的国家,无需乎他们的粉饰。”       
  林语堂与鲁迅第二次“疏离”期的另一次交锋,是围绕“文人相轻”问题展开的。                         
  1935年1月,林语堂在《论语》第57期发表《做文与做人》一文,把“文人相轻”比拟为女子间互相评头品足,又把“白话派骂文言派,文言派骂白话派,民话文学派骂普罗,普罗骂第三种人”统统划归“文人相轻”范畴,并认为源其心理均为要取媚于世。同年4月14日至9月12日,鲁迅连续撰写了七篇文章反驳这类混淆黑白、掩护着文坛的昏暗的观点。其中前两篇完全针对林语堂,其余几篇则针对魏金枝、沈从文等人。鲁迅在“论”和“再论”中指出:文坛之争是有是非之分的。就连主张“无是非”的庄子,也在《天下篇》里历举了别人的缺失。作为文人(包括批评家),不仅应分是非,有爱憎,而且跟常人相比,应该是非愈分明,爱憎愈热烈:他得“象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来斯(Hercules)的紧抱了巨人安太乌斯(Antdeus)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  
  林语堂和鲁迅第二次“疏离”之后,双文都对对方作过理智的评估。1936年5月,鲁迅在回答斯诺提出的最优秀的杂文作家是谁这一问题时,鲁迅举出了周作人、林语堂、陈独秀、梁启超和他五人作为代表,并将林的名字置于自己的名字之前。1936年9月20日,鲁迅、林语堂等联名发表了《文艺界同人为团结御侮与言论自由宣言》,号召作家不分新旧派别,为抗日救国而联合。                           
  同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病逝,其时林语堂在纽约,见20日Herald-Tribune电信,深感惊愕。次年11月作《鲁迅之死》,指出鲁迅与其称为文人,无如称为顶盔披甲、持矛把盾的战士,并表明他对鲁迅始终不渝的敬意。晚年又作《记周氏弟兄》、《忆鲁迅》二文,指出“鲁迅冷嘲热骂,一针见血,自为他人所不及。中国那种旧社会,北洋那些昏头昏脑之人,也应该有人作消极毁灭酸辣讽刺的文章”;又肯定鲁迅“文章实在犀利,可谓尽怒骂讥弹之能事”,“他的机警的短评,一针见血,谁也写不过他”。但也批评鲁迅“为领袖欲所害”,“要做偶象,平添多少烦恼、刺激,也实在排脱不开”。                           
  鲁迅与林语堂文艺观的分歧,突出表现在幽默和小品文的问题上。
  在中国,“幽默”二字最早见于屈原的《九章·怀沙》:“孔静幽默”。但此处的幽默仅含幽远静默之意,并非一个美学范畴的概念,在西方,幽默原指“决定人类健康并形成人不同气质类型的“体液”(如血液、粘液、黄胆汁、黑胆汁),直到十六、十七世纪其内涵才逐渐向艺术领域转移,被理解为怪诞、逗乐、诙谐、戏谑。1906年,国学大师王国维在《屈子文学之精神》一文中,将“幽默”汉译为“欧穆亚”,认为是人生观的一种,但未作理论阐述。                                
  第一个唤起中国人注意“幽默”的是林语堂。大约是1924年3月间,徐志摩在《晨报副刊》征求译英文诗数首,而符合要求的来稿甚少。林语堂感到,将英文的白话译成中文难度都很大,翻译英文诗更谈何容易。于是他在同年5月23日《晨报副刊》发表文章:《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他提供了同年5月17日刊登于《东方时报》英文的一篇文章:《亚力山大战马的露天香闺》,内容是报道北京南池子路旁经常拴着马匹,因为马的主人贿赂了巡警,因此马路变成了马厩。该报记者跟他的朋友赌了五块钱,看此文发表后路旁的马究竟会不会被牵走。林语堂以这篇英文报道作为征求翻译的试题,并在文中指出,中国人虽然富于“幽默”而在文学上却不知如何来运用它欣赏它,所以,在中国,“正经话”与“笑话”遂分道扬镳:正经话太正经,不正经话太无体统。在此文中,林语堂对什么是幽默的问题卖了一关子,仍未作正面阐述。                               
  同年6月9日,林语堂在《晨报副刊》发表了第二篇谈幽默的文章:《幽默杂话》,解答了关于幽默的八个问题。他说:“幽默二字原为纯粹译音,行文间一时所想到,并非有十分计较考量然后选定,或是藏何奥义。”他强调,提倡幽默要反对“板面孔”和“鄙俗不文”两种倾向。“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小不可与外人道的滋味。”                      
  对于“幽默”的译名,开始有人持有异议。鲁迅认为容易被误解为“静默”、“幽静”意思。李青崖主张改译为语妙。陈望道拟改为“油滑”。唐桐侯翻译为“谐穆”。但反复比较,终于找不出“幽默”二字更适当的字眼,所以林语堂的音译遂沿袭至今。                 
  此后,林语堂在文章和讲演中又对幽默理论加以发挥。他指出,幽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幽默常包括一切使人发笑的文字。西方所谓幽默刊物,刊登的大多是格调低下,甚至不堪入目的笑话。而狭义的幽默则区别于浅薄的滑稽和辛辣的冷嘲。因为幽默固然能收到谐谑的效果,但对所谑的对象却充满了同情悲悯,并非止于尖酸刻薄的讽刺。此外,幽默引发的笑不是低级的笑谈,其中应包含人生的至理。幽默家视世察物,独具只眼,不肯因循,发言立论,自然不落窠臼。以其新颖,人遂觉其滑稽,1932年12月9日,侍桁在《申报·自由谈》发表《谈幽默》一文,指出真正理解幽默这两个字的人,一看见它们,便会极自然地在嘴角上现出一种会心的微笑。你若听见一个人的谈话或看见一个人的文章,其中有能使你自然地发出会心的微笑的地方,你便可断定那谈话或文章中,包含有幽默的成份。林语堂一周后的《论语》第七期发表《会心的微笑》一文,同意侍桁为幽默所作的界说,肯定幽默就是中国人之所谓“相视莫逆”而来的“会心的微笑”。在上述理解的基础上,林语堂进一步阐述了幽默的真谛,指出幽默是一种精神,一种心态,一种人生观和应付人生的方法。他认为人类都是有罪的,但人们也都是可以被宽恕的,幽默就代表了这种知罪而又宽谅的爱心,一种严于责己,轻于责人的宽容。同情的人生观,以一种游戏和玩笑的眼光把人生视为一出大趣剧的处世态度。
  对于作为一种语言风格和文学表现手法的幽默,鲁迅从来未持否定排斥的态度。他本人不仅译介过日本鹤见yòu②辅的《说幽默》,赞赏过萧伯纳,马克·吐温的幽默风格,支持过日本友人增田涉编译《世界幽默全集》,而且还在创作中形成了一种鲁迅式的幽默风格,即憎爱热烈,是非分明,戚谐统一,笑中出理。当林语堂提倡的幽默文学在1934年大坍其台的时候,鲁迅还仗义执言,反对把“一切罪恶,全归幽默”⑥,指出骂幽默并不像洗澡,可以借此使自己原不洁净的身体忽然变得干净起来。
  鲁迅与林语堂在幽默问题上的主要分歧在于:一,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是否适合于大力提倡幽默?二,幽默与履行社会批评使命的讽刺是否互不相容?三,对幽默的社会功能与艺术功能如何估计才恰如其分?
  众所周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速,对幽默的需求就像其它领域的审美需求一样也在悄然升温。人们不仅需要用幽默来调整个人心理和人际关系,而且在经商、公关、演讲、辩论、写作、艺术表演过程中也需要运用幽默的技巧以增强效果。但是在三十年代的中国,“风沙扑面,虎狼成群”;“炸弹满空,水灾遍地”;“榆关失守,热河吃紧”,大力提倡幽默,极易产生使社会痛苦趣味化的弊端。所以鲁迅认为他生活的时代,是一个失掉了笑的时代,也是一个读者无暇读幽默文字的时代。他在1933年6月20日致林语堂信中说:“重重迫压,令人已不能喘气,除呻吟叫号而外,能有他乎?”鲁迅所谓“中国没有幽默”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能曲解为鲁迅无视中国民间文艺和文人创作中的幽默传统。                       
  对于讽刺与幽默的关系,林语堂与鲁迅也持各自不同的理解。鲁迅认为,讽刺的生命是真实。只要社会上存在可笑、可鄙、可恶的不合理现象,揭露这种被人们熟视无睹的不合理现象就成了讽刺作家的长期任务。讽刺家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其目的在于改善种种不合理的现象,而决非要将讽刺的对象统统捺到水底。所以,我们不能将有善意的讽刺混同于无善意、无热情的冷嘲。而林语堂的偏颇,就在于要将原本很难绝对区分的幽默与讽刺对立起来。他认为讽刺“热烈甚至酸腐”;是幽默的魔敌:“幽默而强其讽刺,必流于寒酸,而失温柔敦厚之旨。”他还把讽刺作品比喻为“无花有刺之花”,认为“在生物学上实属谬种”。因此,他以替幽默争独立地位为己任。但是,林语堂本人的创作实践就足以反驳他的上述观点。林语堂的散文小品之中,固然有不少篇什缺乏严肃的社会内容和深刻的思想哲理,仅仅以一种机敏笔触将一些平凡琐事趣味化;但其中也确有将幽默与社会批判结合起来的上乘之作,如《粘指民族》、《谈言论自由》、《萨天师语录》、《论政治病》等。可见幽默与讽刺的结合并非一律导至“酸腐”。
  对于幽默的社会功能与艺术功能,鲁迅与林语堂的估计有很大不同。鲁迅从小就喜爱充满着幽默与诙谐的目连戏,他认为穷苦百姓在困苦萧条的人生道途上,能以幽默的微笑以示对当权者的蔑视和对社会上假、丑、恶事物的批判。鲁迅翻译的鹤见yòu②辅《说幽默》一文更进一步指出:“倘无幽默,这世间便是只好愤死的不合理的悲惨的世界。”这也就是说,幽默能使人们从社会重压之下舒半口闷气。另一方面,鲁迅也清醒看到,在专制政体之下人的幽默感必然遭到扼杀,因此不应对幽默的作用过分夸大,不要去造那种“轰的一声,天下无不幽默和小品”的势头。
  林语堂是一个非中庸主义者,他习惯于用偏激的言词宣传自己的主张。他的《生活的艺术》一书,就是宣扬幽默万能观点的代表作。比如他说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所以战败,就是因为德皇威廉二世缺乏笑的能力。又说派遣五六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幽默家,去参加一个国际会,给予他们全权代表的权力,就能防止战争,缔造和平,世界便有救了。在科幻小说《远景》中,泰诺斯奇岛上的居民不仅以幽默的态度对待生活,而且以幽默的态度解决非常严重的事情。林语堂如此不惜笔力地渲染幽默的功能,简直是故意跟鲁迅关于不能靠幽默来解决国政,布置战争的观点唱对台戏了。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散文创作是一个收获至为丰饶的领域;但在发展过程中,又呈现出双水分流的趋势。以鲁迅为代表的散文作家继承了先秦诸子、唐宋八大家载道与言志并重,个人与社会溶合的传统,借鉴了俄国散文的写实手法、讽刺艺术,以及日本随笔于本国的“微温,中道,妥协,虚假,小气,自大,保守”,“一一加以辛辣的攻击和无所假借的批评”的“霹雳手”精神⑦;而以周作人为代表的散文作家则深受明代“公安”、“竟陵”派及其遗绪张岱的散文与英国随笔小品的影响。三十年代文坛关于小品文的论争,实际上反映了上述两大散文流派散文观念的冲突。从散文观念的源流来看,林语堂完全属于以周作人为代表的散文流派。1934年4月5日,林语堂在《人间世》创刊号的《发刊词》中正式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并强调小品文的内容包罗万象:“宇宙之大,苍蝇之微,皆可取材”。
  林语堂的所谓“自我”亦即明万历年间分安派的所谓“性灵”。公安派的主要人物是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因他们的籍贯为湖北公安县而得名。他们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强烈反对“文则必欲准于秦汉,诗则必欲准于盛唐”的模拟蹈袭之风。“性”者个性也,“灵”者心灵也。这种主张,要求文章不为格套所拘,不为章法所役,用个人的笔调充分表达真知灼见,抒发真声真情,畅述由衷之言,是对形式主义、复古主义文风的反动。追求个人意识的自由表述,实际上是散文本体精神的一种表现。郁达夫曾经指出,现代散文的最大特征乃是个性的增强,作家的性格,嗜好,思想,信仰,气质,无不在散文中得到纤毫毕现的流露。因此,跟小说相比,散文更具自叙传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林语堂的观点有其积极合理的一面。此外,林语堂又指出提倡幽默必先提倡解脱性灵。因为幽默的发展是和心灵的发展并进的。幽默是人类心灵舒展的花朵,是心灵的放纵或曰放纵的心灵。因此,有人认为,林语堂提倡“性灵”之功要超过其提倡“幽默”。
  然而,林语堂对“性灵”的阐述带有主观神秘主义的色彩和个性至上主义的偏颇。如他在《论文》中说,寄托文学命脉的“性灵”是一种“惟我知之” 的东西,“生我之父母不知,同床之吾妻不知”。此外,林语堂宣扬“以自我为中心”,目的在于排斥纪律,排斥群众,远离政治,在淡泊虚静中追求作家的内心自由。这种主张接近意大利克罗齐反理性主义的哲学和直觉主义的艺术观,符合近代文学之个人主义的原则,自然为主张“处处不忘自我,也处处不忘自然与社会”的左翼文坛所不取。
  鲁迅认为没有超然于社会之外的“性灵”,只有带社会性的“性灵”。他也反对那种与穷苦大众的命运不相关的自我的喜怒哀乐。鲁迅指出,从明初到明末的历史,就是一部“以剥皮始,以剥皮终”的历史:明成祖即位时剥旧臣景清之皮,张献忠曾将人“从头至尻,一缕袭之”。大臣孙可望也曾剥御史李如月之皮。面对这种从皇帝到大臣至流贼无人不剥人皮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现实,只有不闻不问、麻木不仁的人才能保持洒脱超然“性灵”。事实上,时代的性灵文学中也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只不过这些夹着感愤的文字在文字狱时被销毁了,以致剩下的只是天马行空似的超然的“性灵”。所以,对明代的历史应全面看待,对明人小品也应全面看待。如果忽视历史的整体性,就必将受到历史的嘲弄。
  林语堂鼓吹“以闲适为格调”,即提倡散文中的“闲谈体”、“娓语体”。他认为无论题材如何重大,仍然可以用一种漫不经意的、悠闲的、亲切的态度来表现。以轻松的笔调吐露真情,既有益又有味,读来如至友对谈,推心置腹,互诉衷曲。他对英国散文始祖乔叟为代表的闲谈体称颂备至,就是因为此派“行文皆翩翩栩栩,左之右之,乍真乍假,欲死欲仙,或含讽劝于嬉谑,或寄孤情于幽间,一捧其书,不容你不读下去。”⑧
  对于作为一种叙述方式和艺术风格的“闲谈”,鲁迅与林语堂之间并无分歧意见。鲁迅历来主张在行文中夹杂些闲话或笑谈,使文章增添活气,使读者增加兴趣,不易疲倦,鲁迅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也是一位“闲谈的妙手”。他的《春末闲谈》、《门外文谈》等文,均属“闲谈体”的上乘之作。
  林语堂也有不少用亲切闲适的娓语式笔调写成的散文,如《读书的艺术》、《秋天的况味》等。问题在于,“闲适”需要有一种“闲适”的心境。物质匮乏固然不会有精神的余裕,物质丰富而人际关系紧张也不会有精神的余裕。鲁迅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陶渊明的佳句,但要在上海租一所有竹篱的院子,可以种菊,租金、巡捕捐两项每月就需银一百十四两,相当于一百五十九元六角。作家单单为了采菊,他就得每月译作净五万三千二百字,伙食费尚不在内。所以,执着于现实的“杭育杭育派”,是不会以“闲适”作为艺术支撑点的。
  林语堂为了追求“闲适”格调,在取材上主张无所限制:“宇宙之大,苍蝇之微,皆可取材”,这句话之所以为文坛诟病,并不是因为文字本身有什么问题。散文领域本来可以无所不谈,即使是微末的细菌昆虫,也能引发散文家的思考,从不为人注意的事物中悟出某些真理。鲁迅说得好:“想从一个题目限制了作家,其实是不能够的。”⑨鲁迅翻译过《月界旅行》、《地底旅行》,用科幻小说的生动形式介绍宇宙之大;又描写过苍蝇,跳蚤,蚊子,蚂蚁,细腰蜂……以意象化、象征化、符号化的手段针砭现实生活中的某一类人。然而,受林语堂影响的某些小品作家,取材却只见“苍蝇之微”,而不见“宇宙之大”。林语堂本人的不少文章,也钻进牛角尖,成为小摆设,不仅为左翼文坛不取,就连他的友人也不以为然。徐yǘ①在《追思林语堂先生》一文中说:“语堂‘无所不谈’的散文在台湾发表的时候,很多作家对它并不重视。有一次我到台湾,就听到许多人对他的批评,一种是说中央社发这类文章,太没意义,以一个国家通讯社的性质,至少总该刊登与国际政治经济以及时局有关系的文章。有的则说话堂的文章总是那一套,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我记得陈香梅女士就同我说,语堂先生似乎是关在太狭小的圈里。外国的作家同社会与世界有各方面的接触,所以不会像他那样偏狭。”可见问题不在于写不写“苍蝇之微”,而在于能不能以小见大,“以寸龙表现全龙”,达到“一粒沙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艺术境界。
  林语堂提倡幽默,鼓吹性灵,宣扬闲适,原因是多方面的。闽南坂仔的青山绿水,简单淳朴的农家生活,使他逼近自然,向往一种遗世独立的生活情趣和超脱凡尘的处世态度。父亲善诙谐的性格,使他从小被幽默气质所熏染,以至成年后厌恶长篇阔论,偏好杂沓乱谈。更重要的因素,乃是五四退潮后的中国社会,迫使他的生活态度由“入世”向“出世”转化。
  林语堂跟中国历代“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一样,曾经“细读《论语》精读《论语》而咀嚼之”,深受儒家面向社会、面向人生的入世精神的影响,确信“儒家思想不失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他还自小爱孟子,认为“孟子是儒家中的理想主义者,文字有一种蓬勃葱郁之气”。1927年以前,林语堂是一位政治色彩很浓的作家。他认为新月社文人以不谈政治为规则是一怪现象,他草拟的复兴民族精神六个条件中有一条就是“必谈政治”。他在《翦拂集》时代的文字中披肝沥胆,慷慨激昂地批判北洋军阀治下的种种黑暗状况,以致跟鲁迅同时被段祺瑞政府列为通缉对象。在大革命的高潮中,他又满腔热忱地奔赴武汉,出任革命政府外交部的英文秘书,其职权相当于外交部次长。外交部经过与英国交涉,收回了汉口、九江的英租界,这其中也应有林语堂的一份功劳。宁汉分裂后,林语堂虽然表示做厌了官,并且看透了革命的喜剧,想以一个着作家的姿态现身,但政治问题仍经常萦绕在他的脑际。1933年他应《东方杂志》之约撰写的《新年之梦——中国之梦》一文,实际上道出了他最高和最低的政治理想。他的理想境界是:实现民治,修明内政,建立代议制度,监察院行使职权,建设道路,兴办大学,培养政治人才、文学天才……而他目睹的现实,却是军阀不但砍人头,而且以二十五元代价强行将头卖与死者家属;军舰被用于运鸦片,而禁烟局长就是鸦片烟鬼;政府对外妥协,临时开会抗日也要被军警干涉……
  面对浓重的黑暗,林语堂不是挺身而出的勇士,也不是蜷伏在堑壕里的战士。他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想杀身成仁”,他在《<翦佛集>序》中解释自己心境趋于冲淡,神情趋于麻木,态度趋于沉寂的原因,是“头颅只有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祸是大可以不必招的”。在《<有不为斋丛书>序》中他又剖析过自己矛盾的心态:“一个做人须竖起脊梁,不可象蜗牛一样,逢人见面,只顾把头缩到壳里去,蛰做一团。然而在此世事纷扰的当儿,多一种名目,总是多惹一层是非。”
  “不想当蜗牛,又怕惹事生非”——为了克服这一矛盾,林语堂终于从儒家思想中找到了一条通往道家思想的隧道:“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儒家这种独善其身的超然精神,跟本质上为田野哲学的道家思想完全相通。林语堂悟到,许多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其实都是在“入世”与“出世”两种观念的消长起伏中徘徊;成功发达而得意的时候是孔教徒,失败受挫的时候是道教徒。道家崇尚原始的淳朴,提倡返朴归真,重返自然,以获得精神的自由,保持精神的纯洁与生命的尊严,这正是一帖抚慰受伤灵魂的镇痛剂。林语堂说:“究孔子之所以温温无所试,而成其幽默之态度,乃因其理想与现实相离太远,不得用世……”[10]显然这也是幽默大师林语堂的夫子自道。林语堂提倡“幽默——性灵——闲适”,正是在文学上对现实的逃避和退隐,是他由“载道派”向“言志派”转化的标志。不过这种转化和退隐是出于无奈,不得已而为之。正如《论语》半月刊《创刊缘起》所说:“我们无心隐居,迫成隐士……”一个“迫”字,道破了林语堂和论语派同人的隐衷。所以,如果不了解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历史背景,就不能深刻理解“论语派”产生的社会原因。
  然而,在“言志派”与“载道派”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听说梦》中深刻指出:“志”并不是一个空洞无物的东西,可以与“道”完全隔绝。孔子赞成弟子曾点所言的“志”(“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就是因为曾点的“志”合于孔子之“道”的缘故。以“言志派”自居的林语堂一方面极力赞许以道家思想为代表的“幽默派”,尤其推崇以陶潜为代表的“闲适怡情的幽默”,但他自己在创作时并非都能有超脱的心态,旁观的眼光,在现实的利害关系中作局外人想。林语堂不仅在《论语》半月刊上发表了不少政治性鲜明的散文、杂文、诗歌,如为抗议刘煜生血案撰写了《适用青天》,在《得体文章》中讽刺了空洞无物的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宣言,在《梳,篦,剃,剥及其他》一文中揭露了军匪官僚搜刮百姓之惨酷,在《民国二十二年吊国庆》中描绘了“农村空九室,学校半户开”“文通忌姓马,御寇亦罹灾”的黑暗现实。在《人间世》、《宇宙风》上编发的文章不少都有讽世之意。比如在《关于北平学生一二九运动》一文中,林语堂就旗帜鲜明地声援爱国学生运动,严词谴责了侵略中国的日本帝国主义和放弃华北主权的国民政府。他在“七·七”事变之后创作《京华烟云》,是为了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的勇男儿,并非无所为而作也”。所以阅读“幽默大师”的文章,有时令人感到并不“幽默”。                               
  林语堂在《鲁迅之死》中谈到他跟鲁迅的“相得”与“疏离”,基于“所见相左”,“绝无私人意气存焉”。这种表述基本是符合实情的,而鲁迅与林语堂在一系列文艺问题上意见相左,又跟他们的政治理念和人生哲学紧密相连。                               
  林语堂说过,他基本上是一个道家和无政府主义者,而厌恶流行的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过,相对而言,他表示共产主义还比较能引起他的尊重,因其理想毕竟以博爱平民为主旨,而法西斯主义则根本上就瞧不起平民。但随着1934年以后左翼文坛对他火力愈来愈猛的批判,他对共产主义的抵触也愈来愈深,对左翼文坛的反击也逐步升级,充满了冷潮热讽之词,完全违背了“幽默大师”悲天悯人、心存忠厚的理论宣言。他跟鲁迅感情上的对立因而也随之加剧。林语堂在《鲁迅之死》一文中写道:“《人间世》出,左派不谅吾之文学见解,吾亦不肯牺牲吾之见解以阿附……鲁迅诚老而愈辣,而吾则向慕儒家之明性达理,鲁迅党见愈深,我愈不知党见为何物,宜其刺刺不相入也。”                            
  以人生哲学而论,鲁迅与林语堂都是个性主义者,但两者的个性主义性质又有所不同。可以说,林语堂的个性主义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他一方面心系人间,与不食人间烟火的深林遁世者不同;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带一点‘我佛慈悲’的念头”,冷静超远看待人生。因为“心系人间”,所以他踯躅于“十字街头”;因为要冷静超越,所以他心造了一座“塔”,将自己与街头的众生相隔离。这种个性主义一半属于儒家入世的人生观,一半属于道家避世的人生观。1927年以后,林语堂更多地接受道家的消极影响,由鄙弃狭隘功利主义而走向极端,淡漠参与意识,鼓吹绝对自由,甚至走向放浪形骸,玩世不恭。这是不足取的。                 
  鲁迅的个性主义则是一种具备现代哲学意义的个性主义。它吸取了西方个性主义思潮中敢于“独异”的现代人格精神,同时又强调个体对群体的历史责任,以使个性高度发展,并日臻完善。他鄙弃在闲适中咀嚼苦味的生存方式,而甘愿直面惨淡的人生,肉搏空虚的暗夜。面对绝望与虚无,他偏作绝望的抗战;而对厚重的苦痛,他“硬唱凯歌,算是乐趣”,即使被生活中的飞沙走石打得遍体鳞伤,他也会像一匹受伤的狼,悄然地钻入草莽,舔尽自己的血迹,而不会仿效肥胖臃肿的企鹅,躲进礁石的缝隙中去逃避风暴。他营造的是壕堑,而不是象牙之塔。正因为如此,鲁迅在各种思潮纷至沓来、各种流派竞相出现的时候,始终特立独行,保持了创作和学术上的鲜明个性以及政治上的原则立场。林语堂在《鲁迅之死》中说得好:“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中国现代史上的五四时代,是一个新旧文化转换的时代,是一个文化多元并存、多维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鲁迅和林语堂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两位很有代表性的作家,为中国文学的现代化作出过各自的贡献。他们的“相得”与“疏离”,反映了“语丝派”的集结与分裂,以及新文学阵营内部不同作家各不相同的人生追求和文化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他们的交往史就成了考察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文艺思潮史和文学流派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总结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经验和繁荣当前的文艺创作都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注释:                            
  ①吴稚晖《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1925年12月1日《京报副刊》。                        
  ②周作人《失题》。1925年12月7日《语丝》第56期。    
  ③林语堂《忆鲁迅》。                     
  ④林语堂《纪蔡孑民先生》。                   
  ⑤陶元德《林语堂与翻译》,《逸经》第11期。          
  ⑥《花边文学·小品文的生机》。
  ⑦《<出了象牙之塔>后记》。                  
  ⑧林语堂《小品文之遗绪》、《人间世》第22期。
  ⑨鲁迅《准风月谈·前记》。
  ⑩林语堂《思孔子》,《论语》半月刊第58期。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言右加于
  ②原字社去土加右
  
  
  
鲁迅研究月刊京030-041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陈漱渝19951995 作者:鲁迅研究月刊京030-041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陈漱渝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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