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理论史上,人们以再现说、表现说、作品论等理论来论说艺术的本体。20世纪初新托马斯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利坦在艺术理论领域中,运用并创造性地发挥圣托马斯·阿奎那学说的理论原则研究艺术,从灵魂的本质以及灵魂与艺术的关系来考察艺术本体,并结合其艺术理论对现代艺术的成就和不足给予精辟的批评,丰富了托马斯主义。
[中图分类号]JO [ 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7)09-0243-06
马利坦在其美学着作《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中开宗明义地谈到他要考察的目的之一:“同智性或理性在艺术与诗中所起的根本作用有关,特别同诗出自智性的概念前生命这一事实有关。”[1](p15)马利坦强调:“诗使我们不得不考虑这智性,考虑它在人类灵魂中的神秘源泉,考虑它以一种非理性(我不说反理性)或非逻辑的方式在起作用。”[1](p15)对诗与艺术的探究与对人类智性的考察紧密相连,但要追溯智性的本质则需要深入灵魂。马利坦把艺术化为灵魂的“诗”,认为艺术创造的源泉是人类灵魂自身迸发出来的创造性力量,艺术家的灵魂专注于把握事物的内在意义并返观自我,扩展充实自我,从而萌生艺术的创造冲动。艺术不仅是人类旺盛的精神生命的标记,还是人类维护灵魂完整和实现精神完美的活动。马利坦从灵魂的“诗性”、艺术家的“创造性自我”以及艺术之“善”几个方面论述艺术,为人们认识艺术的本体提供了独到的见解。
一、灵魂的“诗性”
马利坦吸收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点与中世纪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灵魂学说,运用于分析灵魂自身的能力在艺术创造活动中的作用。在马利坦看来,艺术创造活动是由灵魂的“诗性”迸发而产生的,灵魂的“诗性”即灵魂自身具有的创造性力量。他指出,艺术要求的是“对于精神的真正的创造性的释放”[1](P51),因此蕴藏在灵魂中的“精神的这种创造性首先是艺术活动的本体论的根基”[1](p52)。
马利坦接受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的灵魂观念,更形象地阐明人类灵魂的结构和活动形式,指出人类的创造性源泉存在于灵魂之中,为人类的创造性提供了形而上学基础。托马斯的灵魂观念是将基督教的学说与亚里士多德的灵魂观点相结合发展而来的。亚里士多德提出灵魂与质料不可分离,他将生命体的活动都纳入到灵魂的范畴中,提出植物灵魂、动物灵魂以及理智灵魂的说法:“灵魂就是潜在地具有生命的自然躯体的第一现实性;而且,这样的躯体具有器官。如果必须说出灵魂所共同的东西,那就是拥有器官的自然躯体的第一现实性。”[2](p31)然而亚里士多德仍然强调灵魂对于肉体的形式作用,“任何个体的现实性都自然地存在于它的潜能之中,即存在于自己固有的质料之中。由此可见,灵魂显然是一种现实性,是具有潜能的东西的原理”[2](p35),对于人而言,肉体是质料,灵魂是肉体的形式,人的灵魂与肉体相结合,人才成为区别于其他生命体的现实性存在。托马斯在基督教神学的前提下接受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认为上帝创造世界并“道成肉身”降临世界,人的灵魂与肉体都是上帝的造物,都应当符合上帝创造世界的目的,因而人是灵魂与肉体相统一的单一实体,灵魂存在于肉体中并依托肉体发挥功能。他视人的理智灵魂为高级灵魂,高于并包含低级灵魂的各种活动如营养能力和感觉能力,是人成为人的本质所在。马利坦在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灵魂学说的基础上设定灵魂的本质具有智性、想象、感觉三种力量,并详尽地描述了三种力量所涉及的活动范围、产生的顺序及活动方式。但马利坦首肯托马斯主义对理智的推崇,人类的理智参与人类的所有活动,渗透在人类所有活动之中,人类的感觉和想象仍然有着自由和能动性,却都是为智性的发挥而行使功能。马利坦对灵魂各力量的分析指出人类的活动都具有理智因素,他根据亚里士多德-托马斯对人类智性活动的分类,将艺术定义为人类智性实践活动中的制造活动。这与近代艺术理论对情感和想象的说法显然不同,近代文学和艺术在德国古典哲学的美学思想影响下发展出浪漫主义文学和艺术,提出“天才”、“想象”、“情感”等理论和观点,主张摆脱理性的束缚,驰骋想象,抒发情感,自由创造。在马利坦看来,近代浪漫主义文学中高扬激越的情感不过是属于艺术家个人私己的兽性般情感,这种情感缺乏智性之光的照耀,是艺术创造性走向衰落的标志,为掩盖这种衰落抑或拯救艺术,艺术家不得不转向纯主观性的情感。
但是马利坦所说的人类智性并非指逻辑意义上的理性,它包含着灵魂内在的精神活力,并与灵魂的全部力量休戚相关,而人类的艺术创造力就在于人类灵魂生命力的强度,汇合凝聚了灵魂的所有能量。马利坦将基督教的创世说、托马斯的灵魂学说与当代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关于前意识或无意识的理论糅合在其灵魂观念中,在灵魂和智性中寻找人类艺术创造力的来源。马利坦把无意识领域分为动物的或自动的无意识和精神的前意识或无意识,并将讨论的主题转向精神的无意识,在他看来,人类的精神性是人类灵魂的本质。马利坦将人类的精神无意识与基督教创造论联系起来,从本体论角度论述人类的精神无意识。基督教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人类的灵魂是上帝在创造中赋予的。马利坦认为,人类的灵魂来自于上帝的创造,人类因此获得认识外在事物的能力,但对灵魂自身的本质及其精神内核却无法完全透彻地认识。这有两层含义,既指出人的意识领域中理性能力是有限的,又承认在人的灵魂深处还有更深远的精神(灵性)领域存在。这个领域不为人的理性的概念和观念所认识,但却是灵魂的全部力量所在。“在精神的无意识之中,隐藏着灵魂全部力量的根源;在精神的无意识之中,存在着智性和想象,以及欲望、爱和情感的力量共同参与其中的根本性活动。”[1](p89)
虽然马利坦一再强调这个领域是人的理性无法认识的,但他仍然努力讨论言说灵魂的本质。从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相结合的单一实体的理论出发,马利坦认定人类的灵魂是人的形式,体现为人类的灵魂自身蕴藏着内在的精神动力,能够塑造自我精神,并实现人类的自我完善。他继而发挥托马斯提出的智性结构的观点,将人类灵魂的形式性融入智性的精神无意识的本质,认为智性的精神无意识是人类灵魂中最神圣最崇高的存在,其中启发性智性是人类灵魂中内在的精神之光即驱动灵魂全部活动的作用力,而概念的胚芽则为认识的先验形式,概念的胚芽能够使认识世界的概念形成。精神无意识的活动则在明确的概念形成之前,表现为非理性。由此马利坦指出,人类的理性活动不局限于进行逻辑推理和产生明确的概念,还存在先于逻辑推理和概念产生的更具本体性的理性活动,马利坦称之为直觉的理性。马利坦的直觉理性说揭示了人类更深层的理性活动,是对20世纪思想文化的非理性思潮进行的独到解释,发展了对人类理性的认识。马利坦运用直觉理性说为当时备受争议的现代艺术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与众多美学和艺术理论家将现代艺术定性为非理性的看法不同,马利坦指出现代艺术家在艺术创造中为直觉理性所支配,因此现代艺术以非理性的形式表现出理性特征和对以往艺术的发展与超越,现代艺术并不像传统艺术在表情达意上那么直接明白,其意含糊朦胧,难以给予确定清晰的解释,但有着浓厚的哲理色彩,因此现代艺术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概念的、逻辑的、推论的理性中解放出来的过程”[1](P65),其意义之一在于发现并发挥直觉理性在现代艺术中的作用。
直觉的理性并不服从肉体性本能的束缚和逻辑推理的原则,而是自由发展和无限扩充自我,积聚精神的力量。而艺术的创造力则在于精神在自由发展过程中积聚的力量达到高峰时产生的不可遏止的释放冲动。因此马利坦又将直觉的理性称为创造性的直觉。在他看来,直觉的理性的活动是人类灵魂所有力量的参与,是“出自人的整体即感觉、想象、智性、爱欲、本能、活力和精神的大汇合”[1](P90)。灵魂力量的饱满充溢才能吟诵出灵魂的“诗”,“诗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的自由创造力的释放和驱动”[1](P184)。
二、“诗”言“我”
对于艺术家来说,“诗”是艺术家主观性的精神活动。但这种精神活动并不从属于艺术家的个人意义上的思想和情感,而是由艺术家进行的具有普遍性的精神活动,马利坦对“诗”的界定是“谈到诗,我指的不是存在于书面诗行中特定的艺术,而是一个更普遍更原始的过程:即事物的内部存在与人类自身的内部存在之间的相互联系”,也就是说,“诗”是艺术家执着于揭示事物内在意义以及由此返观自我的精神活动。艺术则是制造作品,艺术家的精神活动将通过作品的制造活动显现出来,“谈到艺术,我指的是人类精神创造性的或创作的、产生作品的活动”[2](P15)。
然而从马利坦的“诗”的定义来看,作为艺术家自我的主体性活动与自我的精神活动的普遍性之间似乎存在悖论。马利坦区分了艺术家的“创造性自我”(self)与“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ego)。人身上两种“自我”的存在是人的本质在单个存在者身上的具体化。马利坦认为人具有作为自然人(person)的人和作为个人(individual)的人的双重性。自然人的人是人的精神性存在,能够超越物质世界的秩序,通过理智将自身与激发其精神活力的事物紧密联系起来[3](P24)。马利坦根据亚里士多德-托马斯的观点,认为个性即是人的物质性,个性的人与动物、植物一样同属于物质世界,处于具体的时空中,受到物质世界的制约。自然人的人格与作为个人的个性的境界是完全不同的。个性的人是不可分割的个体(individuality),却也是封闭孤立的个体,渴望认识自我的内在性,但又排斥其他人或事物,马利坦认为这是“自我的收缩”,这种自我即“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而“自我的收缩”带来人类自我的贬值以及文学的沉沦。马利坦反对艺术家表现人的恶、原罪、隐秘的缺陷、任性并为其辩护,这无疑是将人定义为孤独的个体。[4](p283)同时他对现代艺术所主张的艺术家凭着本能和冲动进行的所谓自动化创作也并不认同。
马利坦期望艺术家能够在创造中追求“超人类的价值”,在展现人类心灵的孤独和分裂时坚持人类精神的和谐和崇高,显然这要求艺术家主观性的自觉拓展。人身上存在的自然人的人格(personality)则游弋在精神的无限深广中,渴望扩充并展现自我,可谓“自我的扩张”。这种精神的内在性促使人们深入到精神世界,获得具有普遍性的精神体验,在精神体验中不断探求生命活水的泉源,创造丰实恒新的自我精神,是一种“创造性自我”,是诗所要言的“我”,“诗歌的我是实体的关于生命的和爱的主观性的深奥,它是创造性自我,一种作为行动的主体,表示出精神的作用特有的透明度和达观性”[1](p118)。诗要言的“创造性自我”就是艺术家的“自我”,“精神交流行动中的艺术家的创造性自我是作为自然人的人,而不是作为物质的个性,抑或作为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我”[1](p117)。这要求艺术家走出物质性的自我,走出私人化的一己之我,而从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中反思自我,发现并形成自我。艺术家的“创造性自我”表达的是人类面对世界产生的自我意识以及由此激发升腾出来的对世界和生命的强烈精神体验。
艺术家的“创造性自我”作为精神人格,具有对物质世界的超越性,而且无意于以概念的方式揭示自我的内在性和主观性,因而“创造性自我”必然植根在人类灵魂的精神无意识之中。但是艺术家如何把握“创造性自我”,是艺术作为艺术家的主观性活动的客观要求,否则“创造性自我”很可能蜕变为捉摸不定的神秘体验让艺术家不知所措,或可能使艺术家迷失在漫无目的的玄想之中,或为轻浮的情感所占据覆盖。
马利坦一再强调,人无法认识自身灵魂的本质。马利坦不是要宣扬人类本质的不可知性,而是认为,人的本质先于人的逻辑推论的理性活动,是人凭借逻辑推理无从知晓的世界。人有着理性无法认识的神秘区域,这意味着人的发展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人类应当摆脱自身所设定的框架和体系,不断地追问人类自我的奥秘。马利坦坚持人能够认识自身的现实性,但这种认识不是人对自身本质的直接认识和清晰把握,而是通过认识外在事物来认识自我。如果可以用比喻来说明这一切的话,人的自我就如同一面镜子,它看不到自身,但有着映照事物的能力,并通过映照出来的事物隐约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和本质。因此认识自我不仅是艺术家的内省活动,而且与探寻事物内在意义的活动相伴相随。可以说,这一方面是在颂扬人类精神的伟大和崇高,人类精神可以包容世间万物,并在世间万物中获取充实和强健自我精神的滋养,而另一方面,人类精神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对外部事物的关注,否则人类灵魂将陷于贫乏。这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翻版,马利坦并不主张人类精神将事物作为自我的呈现手段和工具,事物本身的意义也不应可有可无,他强调的是,人类精神只有关注外在事物才能饱满强大,才能保持创造的活力。但他也反对为了表现事物的错综复杂而忽视人类精神的主体性。马利坦认为艺术应当将艺术家的主观性和事物的内在意义一道传达出来,这两者在艺术作品中相互渗透,艺术家的主观性闪现出事物的内在意义,而作品中传达出来的事物的内在意义也可显现艺术家的主观性和独有的艺术个性。艺术家的主观性和事物的内在意义的相关性包含着两个层面,首先是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的,艺术家对自我的把握就是对事物内在意义的质询,其次艺术家的主观性和事物的内在意义不一定总是和谐契合,而是处于激烈的冲突之中,这种斗争发生在人类的内在精神中。艺术家展现自身灵魂与外部世界的矛盾和斗争,即传达人类精神的痛苦和抗争以及维护自我完整的超越性欲求,而艺术的魅力就来自于凸现人类在抗争中迸射出来的不可摧折的精神生命的顽强。
三、艺术之“善”
马利坦将艺术的本质理解为“艺术是实践的智性的善——这种特定的智性的善同应完成的客体的创造有关”[1](p47)。善是事物最高价值的体现,艺术的善也就是艺术的最高价值所在。在马利坦的艺术理论中,艺术的善与智性的善是一致的。智性的善为智性的强健、完美和崇高,然而人类智性的善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经历残酷的磨折和严峻的考验,因此马利坦强调艺术在作品创造的实践活动中应当成就智性的善。换言之,艺术之“善”在于完善智性和灵魂,铸就人类完美的内在精神。
马利坦将艺术的善与道德的善两者加以区分。艺术的善与道德的善都属于实践的智性活动,也许是两种活动都具有实践性,因此在西方文艺理论中艺术与道德往往被混为一谈。艺术之“用”被片面地理解为社会道德功用,艺术的自在性被有意无意地抹除,人们让艺术负载道德使命,或者人们以道德标准来衡量艺术的成败得失。马利坦澄清两者发挥作用的不同领域及规则,强调艺术与道德是两种不同的人类智性活动。艺术的善与道德的善的对象不同,艺术的善是指作品制造的好或完善,道德的善则指人做出的行为的好或完善。艺术达到善,与道德为善所遵循的规则不同。道德为善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而艺术达到善则在于人类灵魂中强大的精神洪流的涌动。因此道德的善是意志的行使,而艺术的善是人类灵魂包括意志在内的所有活动的参与以及所有力量积聚的结果。艺术是人类灵魂原初的本源生命喷发产生的,其终极目的是使人类灵魂生命复归于完美,表现人类精神创造力的生生不息。此外,艺术的善所指的艺术作品的好,也应当符合智性的善。这使马利坦与20世纪出现的形式主义文论或新批评文论并没有多少共同之处。马利坦所说的好的艺术作品不仅指文本形式精巧的作品,更强调的是充分体现智性的善的作品。因此马利坦的艺术理论并不侧重对作品文本的结构、修辞、语言的研究,而是研究艺术作品与人类智性、精神的互动关系。
作为一个有着良好艺术鉴赏力的哲学家,马利坦的艺术理论既有哲学观念作为支撑和依托,也是考察和总结艺术家的创作经验而发展起来的。马利坦看到了现代艺术的历史重要性,与传统艺术相比,现代艺术经历着人类文学艺术史上前所未有的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开辟了文学艺术的新时期。首先,现代艺术很少关注对外在世界的摹仿,而是在艺术中表现人类的某种理念,但这种理念的内涵具有模糊性、多义性,甚至连艺术家都无法说清其中的意蕴。其次,现代艺术的外在形式完全打破了传统艺术的结构原则和模式运用,重构了一个新的世界。现代艺术革故鼎新一方面是艺术发展自觉性的反映,而另一方面现代艺术构筑新的世界是人类内在精神进行自我更新的外化。然而现代艺术在努力地建立新的世界和秩序的探索中,却折射和透露出现代世界中人类精神在混乱和无序中的痛苦困惑和惶恐迷惘。在现代诗歌中,浪漫主义式的直抒胸臆已显得不合时宜。身处现实境遇的人类精神不再完满自足,而在自持与自失中陷入紧张的矛盾,人类精神的两重性必然导致精神的自我分裂。20世纪的现代世界对于人们来说变幻莫测,难以把握。人类灵魂自身的超越性则唤醒人类的自我意识,使人们将目光从外在世界转向人类内在的精神世界,人类渴望摆脱已成为精神牢笼的外在世界,寻求个人自由,弥合灵魂的分裂,使灵魂重归完整。马利坦因此指出,现代诗歌获得自我意识是现代诗人的幸运,这与现代诗人所处的时代有关,然而诗人的不幸也与其生活的特定的时代有关[1](P293),诗人为拯救灵魂不得不与其时代相对抗,在心灵中展开一场注定悲剧式的无望的战争。
马利坦对现代诗人命运的悲观看法源自他对现代文化的失望。马利坦在《三位哲学家》中认为近代文化的三位改革家路德、笛卡儿和卢梭的思想开启了现代思想的分裂。路德提出“因信称义”开启了宗教信仰的主观主义,路德在信仰生活中坚持自我(ego)的唯意志论带来了主体与客体、内在和超验、理性与信仰的对立;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将人定义为思维着的事物,对人的认识能力进行审查,以人的理性和观念来衡量事物,人的理性与外在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被隔离开来;卢梭的自然道德学说认定人的自然本性为善,并将情感注入宗教生活,但在马利坦看来这是拒绝神圣性的世俗欲望主体的扩张,是现代社会道德无序的渊薮之一。而康德的形而上学、认识论与道德宗教则是这三位哲学家思想的集中体现。[3](P4)康德学说中物自体是不可知的,人类理性只能根据自身的认识范畴获得经验事物的表象而不是关于真实存在的知识,同时康德在人类自我的道德律令的基础上形成的宗教观,造成了现代精神中理智和灵性生活的失落、人的主体性的膨胀以及人的孤独。不过马利坦也看到了三位哲学家的思想中对人性的推崇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但正是这种以“人”为中心的人道主义代表的人类主体性成为现代文明的痼疾。在此后的西方思想发展中,新教强调主体的宗教体验,美学注重的是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绝对性,而艺术中充斥张扬自我个性的英雄主义,这无一例外地都可显示人至高无上的主体性地位。人凌驾于世界,却以牺牲世界和人自身存在的客观实在性为代价。与此同时,对人的主体性的关注最终使对人本身的理解陷入悖论,人被相应地客体化。实证主义从实证的客观角度对人类主体性加以反驳,但将人视为可以被科学认识的对象时,人的精神价值的独立性被实证科学所消解。马利坦感到现代文化造成了人类精神的困境,不但不能为艺术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支持,而且现代文化的分裂和精神价值的虚无成为现代艺术无法逃避的宿命。当现代艺术家意识到这点,或在精神的斗争中感到孤独无助时,艺术中开始出现另一种倾向,即精神的自虐。现代艺术家在作品中丑化人自身的形象,把人化为野兽、虫豸,正是人在孤独绝望中的自我摧残。马利坦指出这反映了现代艺术的无能。马利坦没有完全贬损这种艺术倾向的价值,但显然他对损害人的形象的某些现代艺术流派是极为反感的。这也促使他为人类找寻精神的灵泉。马利坦恢复13世纪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灵魂学说,在于他期待将古代的灵魂学说点化为鲜活跃动的灵性泉源,灌注于现代艺术,推动现代文化和现代艺术在创造中完成自身的文化使命。
江西社会科学南昌243~248J1文艺理论周丹20072007
艺术/灵魂/诗/新托马斯主义
周丹,南昌大学中文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文艺学博士研究生。江西南昌 330047
作者:江西社会科学南昌243~248J1文艺理论周丹20072007
艺术/灵魂/诗/新托马斯主义
网载 2013-09-10 21: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