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术行为、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  ——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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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当代西方学术界的领军人物,哈贝马斯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几乎所有领域都是卓有 成就的大师。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他的理论也是独树一帜。在《作为“意识形态”的 技术与科学》一书中,他将科学技术(哈贝马斯更多地是在技术科学或“技术的科学化 ”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放在意识形态的祭坛上,论证了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合 理性,强调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是这样构造的:他首先明确指出科学技术是一种目的理性活 动,目的理性活动的总原则按照技术规则进行,通过有条件的预测和绝对命令、技能和 资格评定,解决问题,或惩罚失败,从而实现生产力的提高和支配技术力量的扩大。以 此为核心,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目的理性活动与制度框架相一致的原则,现代社会总是 挑选具有目的理性的技术人员作为政治领袖的选择原则,以语言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的行 为原则,以模式、规则、法律、制度为框架的契约原则,以目的理性活动和相互作用为 出发点重新构筑的“合理化”原则,规范交往双方相互行为的期待原则,由于破坏有效 的技术规划而导致的惩罚和制裁原则,使统治的合法性产生效力的宗教原则,以及在所 有这些原则下产生的个人服从的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意识形态 理论框架。在哈贝马斯看来,科学技术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工具理性活动,还具有另 一种功能,即为现存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的功能,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即“第一位的生 产力——国家掌管着的科技进步本身——已经成了[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①(注: 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69页。)这 造成了科学技术的超越地位,这种地位又通过法律、制度和惩戒而得到加强,并通过宗 教、道德而得到巩固。科学技术最终上升为一种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并获得 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它面前,个人永远只能处于服从的地位。这样,由人类理性所创造 的科学技术最终异化为人类理性的主宰。
  本文认为,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存在三个主要的理论缺陷:一是对科学与技术不 加区分,看不到技术的行为特征,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与科学理性的区别;二是对科学 技术的语言基础和文化因素不加分析,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应该服从人文精神的指导和 科学理性的约束;三是对意识形态中现代技术作用的夸大以及对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 忽视,看不到人文精神、科学理性、技术行为三者的一致性,因而找不到技术行为的合 理化途径。
  在技术行为失去规范和有可能被滥用的今天,有必要对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 意识形态理论进行批判。本文拟就上述三个方面展开这一批判,通过这种批判,建立意 识形态理论的新框架,注入新的内容,并确立新的关系。
   一、科学理性与技术行为
  哈贝马斯理论的第一个缺陷是在其理论框架中,科学与技术的基本概念并未完全清楚 地加以规定:既未对科学原理的先验性和技术方法的现实性加以辨析,也未能认识现代 技术的行为特征,从而对科学理性与技术行为的关系未能作深入分析,而是过分强调现 代技术的支配地位和主导作用,对技术行为采取完全放纵的态度,使技术行为失去应有 的科学理性的约束和规范。针对这一缺陷,本文将从科学原理的至上性和技术行为的非 至上性这两个方面廓清科学理性与技术行为的区别。
  1.科学原理的超验性和至上性
  在展开我们的论述之前,有必要对科学理性、科学理论和科学原理这三个概念作出明 确规定。科学理论是人类认识所形成的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精神活动的知识体系;科 学原理是科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命题;科学理性则是体现在科学理论或科学原理中 的人类理性和智慧。行文中由于对哈贝马斯理论批判的侧重点不同,对这三个概念可能 会有交替使用,但其中科学理性的含义则是同一的。
  科学理论或科学原理是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果,它具有超验性。正如康德所断言,在理 性认识阶段,认识必然要超越经验世界,超验是理性认识的辩证本质。爱因斯坦对科学 理论的本质也有深刻的表述,他说:“在物理学中,先验的框架是和经验事实一样非常 重要的。”②(注:转引自艾丽斯·卡拉普赖斯编《爱因斯坦语录》(仲维光、还学文译 ,许良英校,杭州出版社,2001年)第157页。)他还说:“一切科学的伟大目标是:从 最少的假说或公理出发,通过逻辑推导,概括出最多的经验事实。”③(注:转引自艾 丽斯·卡拉普赖斯编《爱因斯坦语录》(仲维光、还学文译,许良英校,杭州出版社,2 001年)第157页。)科学原理是客观规律的反映,但科学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抽象,它是 用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或数学方程来表达的理论体系。从理论前提看,任何一 个科学理论都是以假设为前提的,而这些假设又都是超越经验的,也是该理论自身不能 证明的。例如,相对论是建立在“光速不变”和“坐标平权”这样两个假设之上的。史 蒂芬·霍金对此评价道:“这个被称之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不管观察者以任何速度 作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对于牛顿的运动定律当然 是对的,但是现在这个观念被扩展到包括马克斯韦理论和光速:不管观察者运动多快, 他们应该测量到一样的光速。这简单的观念有一些非凡的结论。可能最着名的莫过于质 量和能量的等价,这可用爱因斯坦着名的方程E=m@①来表达,以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运 动得比光快的定律。”①(注:史蒂芬·霍金:《时间简史》,许明贤、吴忠超译,湖 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29页。)从理论方法看,科学理论都是采用演绎逻辑的 方法来构造体系,这种方法能够从超验的前提推出符合经验事实的具有必然性的结论。 这就是科学理论的价值。在这个体系中,超验的前提是为解释某一范围的经验事实而提 出的假说。这样,一个科学理论被推翻,除非在它的理论体系中推出与事实不符的结论 ,或者其理论前提直接被推翻。爱因斯坦由于对“绝对时间坐标”的怀疑和否定而推翻 牛顿的经典力学,当今科学家已经得到“光速可变”的观察事实,仅此一端,相对论的 改写已经为期不远。理论之所以是科学的,是因为它能够被证伪。有趣的是,人类理性 总是试图超越经验,正是这种超越形成了新的科学理论;而在挑战旧理论的新的经验事 实面前,人类理性的再次超越又形成更新的科学理论。如此循环,以至无穷,这就是历 史。因此,历史应该定义为在人类理性活动参与下,无数可能世界中惟一被实现了的那 个可能世界。
  由此可见,科学理论就其前提与方法而言是一种纯粹的理性活动,它来源于经验,而 又必须超越经验。因此,它具有三重品质:一是理性的品质。科学原理是对经验的超越 ,它必须而且只能服从理性。二是自然的品质。科学原理是对自然现象本质联系的描述 ,它必须符合自然迄今为止的发展规律,体现和尊重自然法则。三是历史的品质。科学 原理是过去理论的变革和发展,它根源于历史,而且自身也将成为历史,它服从并体现 了历史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原理与个人的良知、人类的伦理、社会的义务、历 史的责任,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科学原理具有以上这些品质,因此,它具有至 上性的规定。
  2.技术方法的现实性和非至上性
  哈贝马斯以“技术科学”和“技术的科学化”为基本概念,赋予现代技术以至上性的 规定。在哈贝马斯那里,技术至上性的取得有两个根据,一是现实的根据,即工业社会 对生产力发展无止境的追求造成科学技术的至上性:现代技术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的发展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制度框架,社会制度影响社会意识形态,最终 ,意识形态又巩固和强化了现代技术的至上性。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使现代技术至上性 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在哈贝马斯那里,技术至上性的取得还有一个逻辑的根据,即他 从科学至上性和技术的科学化这样两个前提得出技术至上性。但是作为前提之一的“技 术的科学化”这一命题是有问题的,应该对它进行深入地分析和批判。
  技术是科学理论的应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之一,其本质是一种行为。技术的 行为特征可以从技术专利上得到说明。所谓技术专利,实质上是一种严格规定的行为路 线,按照这样的行为路线去做,技术便可以直接实现为某一产品。科学理论则只有首创 权而无专利之说。从这方面看,科学理论与技术行为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正是在此意 义上,我们说科学原理的创立是超验的、至上的,具有决定的意义,而技术则具有直接 现实性,是非至上的。技术的直接现实性还表现在它直接成为生产力。在现代社会中, 正是技术而不是科学直接作用于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等生产力要素,形成现实 的生产力。正如哈贝马斯所说,技术能够产生剩余价值。此外,技术的现实性还在于它 自身成为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哈贝马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 动生产率持续增长,新的技术和新的战略的实行就制度化了,并且“本身就是意识形态 ”①(注: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第39页。)。在工业化社会 中,技术不仅成为生产方式的主宰,也取得对人和自然的绝对统治权,并使人和自然成 为奴隶。马尔库塞说:“技术作为工具的宇宙,它既可以增加人的弱点,又可以增加人 的力量。在现阶段,人在他自己的机器设备面前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软弱无力。 ”②(注: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第46页。)最后,技术的现 实性还在于它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关于技术的言语行为特征及其行为规则、方式等 ,我们将在后面详加分析。
  技术行为的直接现实性使它有可能因为政治、军事、商业的目的而成为一种非理性的 行为。美国的NMD计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NMD计划在技术上并不成熟,但美国政府和 军方却要强行推行,政治和军事的目的使它成为一种非理智的行为。在商业上,非理智 的技术行为的例子也很多,其中最为令人担忧的是有损人类道德和尊严、被世界各国禁 止的克隆人的技术可能被某些商业集团用来谋利。
  3.科学理性和技术行为
  由上分析可见,“技术的科学化”这个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并不存在,它只是一个人为 规定其意义的语词。一旦我们把作为一种方法和行为的技术等同于具有至上性的科学, 不仅会在理论上混淆了科学与技术这两个基本概念,而且会在实践中带来实实在在的危 害。
  应该承认科学和技术在现代社会中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正是有了现代科学技术,才 会有现代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也才会有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无比丰富的现代社会。我们 还应该承认现代科学技术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影响。正是因为现代科学技术对 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影响,才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但承认以上两点 绝不意味着我们同意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恰恰相反,我们要通过批判哈贝马斯的 意识形态理论,重构关于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新理论。这一理论的出发点,是科学理性 与技术行为这两个基本的概念。科学理性:其本质规定是先验性和至上性,表明科学理 论代表着人类理性,是人类精神的创造,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技术行为:它表明技术 是一种用来做事的行为,即通过“说事”来“做事”并实现某种目的行为。
   二、科学技术的语言基础与文化内涵
  哈贝马斯理论的第二个缺陷在该理论的语言学基础方面。因此,在明确技术与科学的 区别,并对科学理性和技术行为这两个基本概念加以界定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科 学技术的语言学基础及其文化内涵,指出科学技术渗透并体现着深刻的人文精神,而技 术行为则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1.哈贝马斯理论的语言学背景
  哈贝马斯的理论大厦中,有一块重要的基石,这就是交往行为理论。哈贝马斯用这一 理论来支撑其他理论,如经济学理论、哲学理论、语言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社会学理 论、伦理学理论、法学理论,当然还有意识形态理论。
  20世纪人类理念和精神世界中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也许是数理逻辑的建立以及它所引 起的语言学革命,包括哲学的语言转向。在语言学和哲学的变革中,乔姆斯基转换生成 语法、蒙太格的内涵语义学、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分别代表了现代语言学和语 言哲学在语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领域中迄今为止取得的最高成就。当代德国哲学家施 太格缪勒在其三大卷的着作《当代哲学主流》中,专辟《语言哲学》一章介绍这三个方 向的发展。施太格缪勒这样评价奥斯汀和他建立的言语行为理论:“说起来这真是荒唐 。而且对于过去2500年间所有那些以任何一种方式研究语言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件令他们 感到羞耻的荒唐事,即他们竟然没有远在奥斯汀之前就做出这样一种其本质可以用一句 很简短的话来表示的发现:我们借助于语言表达可以完成各种各样的行为。”①(注:W .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下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66页。)(着重号为 原文所有——引者注)
  无论怎样评价这场语言学革命的意义都不会过分,因为人的本质就是使用表意的符号 语言。因此,从语言哲学的观点看,人所创立的一切学说和理论,不过是一些有不同规 定的语言系统。例如,经济学、哲学、语言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等科学 理论可以看作语法、语义、语用特征各自不同的语言系统:它们的出发点(基本概念和 基本命题)各不相同,语义解释和推理方法也不一样,从而作为不同的具体学科,能够 得出不同的结论,实现不同的用途。但是,当它们都被当作一个言语系统来看待时,它 们具有共同的语言学、逻辑学的基础和特征,它们也就成为语言哲学的研究对象。
  这场语言学革命对哈贝马斯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对哈 贝马斯的影响可以说是处处可见。奥斯维特评价说:“哈贝马斯一开始就相信他可以用 奥斯汀对话语的(locutionary)、非话语的(illocutionary)、前话语的(perlocutionar y)言语行为的区分来表明这些区别。”②(注:参见威廉姆·奥斯维特《哈贝马斯》(沈 亚生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9页。locutionary、illocutionary、perlocu tionary这三个核心概念,沈译疑有误。许国璋先生译为以言表意的、以言行事的、以 言取效的,周礼全先生和笔者译为语谓的、语用的、语效的。参见蔡曙山《言语行为和 语用逻辑》周礼全先生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可以认为,哈贝马斯的交 往行为理论就是对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推广和应用。
  在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言语行为是指“通过说事来做事”(doing something in saying something)的行为,包括语谓行为(locutionary acts)、语用行为(illocutio nary acts)、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s)。一个言语行为是否能够“做成”,与 语言的使用者、话语语境、语用力量(illocutionary force)等条件密切相关,这些条 件被称为“成功条件”(conditions of success)。以上这些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 基本概念,下面我们分析技术行为的言语行为特征,并了解哈贝马斯是如何应用奥斯汀 理论的。
  2.科学的理性原则与技术的行为规则
  从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视角分析,科学与技术的区分也是显而易见的。
  如前所述,科学是人类理性的创造,它是一种用语言符号来表达的理论体系,从而是 一个语言体系。科学理论作为一个语言体系,它是以某种假设为前提的、可以推演的逻 辑系统。科学理论的理性规定和人文特征表现在它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系统,而人类所 特有的符号语言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本质规定。语言学家认为,人类的语言有四个特点 :可分离性、可组织性、理智性、可继承性。③(注: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 字卷》“语言”辞条(许国璋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可分离性是指人 类的符号语言与动物的肢体语言或声音语言不同,可以和语言的主体相分离,这使得它 具有更广泛的传播范围。可组织性是指人类的符号语言仅以少数基本符号按一定的规则 组合起来,却能够表达无穷的语句和意义。理智性指人类的符号语言是人类理智的产物 并服从理性的规则。可继承性指人类的符号语言可以为他人继承,可以代代相传。科学 理论的理性规定和人文特征还体现在科学理论这种特定的符号语言系统促进了人类文明 进步,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它使得人类个体的经验可以积累下来,并形成整 体的知识体系。第二,它使得人类个体知识的形成不必从经验开始积累,而是从学习中 获得。第三,它使得人类的理性思维成为可能。因为如果没有以符号语言为载体的概念 、判断、推理的理性思维形式,即使是有心智的动物也只能永远处于感性认识的初级阶 段。第四,它使得人类的理性思维具有“超越性”,即思维可以指向自身,后起的思维 可以对前行的思维进行批判。上述特征说明,科学理论体现了人类理性和人文精神。
  技术是科学理论的应用,是通过这种应用取得某种实际效用的行为。由于科学理论是 一个语言系统,我们可以把技术行为看作是将科学语言体系付诸实施的言语行为。技术 的言语行为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技术行为与说话人、听话人及其他语境因素密切相关。根据奥斯汀的理论,言 语行为涉及说话人、听话人、时间、地点、话语世界(world of the utterance)等语境 因素。其中,话语世界是可能世界的一部分,它包括与做出该言语行为有关的心理状态 等种种特征,如说话人和听话人的意向、愿望、信念等等。一个技术行为的做出和是否 获得成功,同样涉及这些因素。
  第二,技术行为与语用力量密切相关。一个言语行为语句的效果,取决于该语句的语 用动词(illocutionary verb)所具有的语用力量。一个技术行为可以看作是由一个技术 行为语句产生的行为,该语句的语用动词所具有的语用力量决定了该语句的行为方式。 例如,“应该进行这项试验”和“必须进行这项试验”会导致两种不同的技术行为,因 为“必须”比“应该”具有更强的语用力量。
  第三,技术行为的“做成”与否与成功条件密切相关。一个言语行为是否能够取得预 期的效果,取决于该行为的成功条件,这些条件可以通过对基本的言语行为和由之构成 的复合的言语行为的分析而得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技术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从本质上说,技术行为是一 种通过说事来做事,以取得预期效果的行为。
  3.技术行为方式的文化、历史、宗教内涵
  在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语境因素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历史、宗教内涵。奥斯汀 举例说,离婚这种行为在伊斯兰国家很容易做成,甚至只需丈夫对妻子说一声“我要和 你离婚”就行了。而婚姻关系在基督教国家却被认为是不可解除的,因此,离婚行为在 基督教国家是做不成的。
  技术行为既然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它就必然受到文化、历史、宗教等语境因素的 影响和制约。制约技术行为的文化、历史和宗教因素表现在:不同的语言体系及言语行 为方式,积淀为不同的文化,并演化为不同的文明。由于文明的基础是语言系统和言语 行为,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文明冲突”看作是言语行为系统之间的冲突。
  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使人们领悟到人类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它一定是某 种技术行为)中的文化因素和宗教因素是多么重要。从言语行为方式来看,恐怖行为和 突发事件往往表现为行为双方不遵守某种言语行为规则。因此,恐怖行为和报复行为都 是不能实现成功交往的不同的言语行为系统之间的冲突,解决的办法显然只能是通过言 语行为的沟通和交往,建立共同的言语行为规则。遗憾的是,人们并不总是这样做。哈 贝马斯说:“文明社会的宗教的目的在于使统治的合法性产生效力”,恐怖袭击事件告 诉我们的恰恰相反:以技术为主导的文明社会的宗教也可以使统治的合法性失去效力! 由此可见在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中,在强调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的时候,对与之相关 的社会、历史、文化和宗教因素的理解还是不全面的。
   三、重建以人文精神为核心的意识形态
  哈贝马斯理论的第三个缺陷是在关于科学、技术与人文三者的关系的论述中存在混乱 与错位。我们的分析已经表明,技术因其文化内涵和历史因素而具有意识形态性。因此 ,我们首先要明确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行为、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的一致性,还要正确 看待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重新确立人文精神在意识形态中的核心地位。
  如果把人文精神作为出发点,我们会看到人文精神、技术与科学的否定之否定的运动 图景:古代蒙昧的人文精神——中世纪的技术发明——近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现 代科技与工业化——现代人文思想的复兴——当代失范的技术行为——重新彰显科学理 性和人文精神。
  在这个运动图式中我们看到,迄今为止的三次技术革命完全符合托夫勒关于三次生产 力革命浪潮的描述:第一次技术革命带来农业革命浪潮;第二次技术革命带来工业革命 浪潮;第三次技术革命带来信息革命浪潮。从20世纪开始的第三次科技与生产力革命来 势更猛,影响更烈。相对论与核技术、量子论与信息技术、基因理论与生物技术,每一 项科学的发现和技术的发明都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极大地改变了世界—— 现代技术终于戴上了科学的王冠。然而,技术的发展正在逼近自然的极限。现在人类掌 握的,不仅仅是能够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某种技术,而且是能够无数次毁灭自身的多种技 术(核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类如果还尚存理智的话,在自我毁灭之前也许还 来得及想想: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
  彰显人文精神、尊崇科学理性、对非理性的技术行为进行约束——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也是保证科学技术(由于前文已阐明科学与技术的关系,这里在讨论人文精神与科学 和技术的关系时,将后者统称为科学技术)合理性的要求。21世纪人类应该建立起与此 相应的体制或制度。
  1.彰显人文精神,确立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尊重历史的观念
  以人为本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人类认识的早期,并绵延于整个人类认识过程。早在公元 前5世纪,古希腊“智者”的着名代表普罗泰戈拉就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着名命 题。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提出人是自然的产物,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他们赞美人的力量,颂扬人的理性和人的理想,提倡尊重人,发展人的事业。19世纪 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继承人文主义和启蒙运动的思想,建立了“人本学唯物主 义”。他认为,人本学就是以人和自然为哲学惟一的最高对象,自然是人赖以生存的基 础。20世纪西方哲学中,不论是持科学主义自然观的罗素和维特根斯坦,还是持人本主 义自然观的柏格森和海德格尔,他们都从人和自然的关系来阐述其哲学理论。罗素相信 外界世界的存在,但他反对把自然界归结为物体的总和,而主张把它看作逻辑事件的总 和。柏格森认为自然界是生命、主体即人的活动的产物。海德格尔提出,人的个体性是 优先于自然界的特殊实在,自然界通过人的意象才得以呈现在人的面前,人又把自身置 于自然界并影响和改造自然。可见在人类认识史上,以人为本的观念是一条非常清晰的 线索。以上这些人本主义者或人文主义者,虽然他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看法不尽相同 ,但在将人与自然密切联系、尊重人、尊重自然这一点上则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以人 为本的思想是人文精神的实质,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文精神的核心。彰显人文精神就是 要确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同时也要确立尊重自然、尊重历史的观念。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尊重历史的观念?一方面,历史是在人类活动参与下,无数可能世界 中惟一被实现了的那个可能世界。因此,历史的范畴就是人类活动的范畴,确立以人为 本的观念就是要确立尊重历史的观念。另一方面,在人类的历史活动中,存在大量非理 性的因素。然而,人类的活动(主要是技术与生产活动)一旦成为历史,它也就成为另一 种主体活动的对象,成为批判的对象。人类理性至上性的表现之一是他可以对自身的历 史进行批判。人类的历史观特别是批判的历史观,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观念。因此,是否 尊重历史就应该成为人文精神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一个民族不乏以人为本的思想,也 不乏尊重自然的观念,但缺少尊重历史的观念,那么,这个缺少批判精神的民族仍然不 配被称为具有人文精神的民族。
  确立人文精神在意识形态中的核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首先,人文精神是科学精神之源。爱因斯坦认为:“以文化价值为最高价值的人,不 可能不是一个和平主义者。”①(注:引自内森和诺登《爱因斯坦论和平》第55页。)在 给美国化学家、和平主义者莱纳斯的信中,他承认自己一生中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就 是签署了一封给罗斯福总统的信,主张研究原子弹,尽管他从未参与过原子弹方面的工 作。他认为人们可以原谅他,因为他只是向总统指明,德国人正在接近这个目标,并有 可能用原子弹来统治世界。他说:“对此负有责任的,是那些使用这些新工具的人,而 不是那些贡献于知识进步的人。”②(注:对学生米尔顿·鲁姆斯的访谈,1949年2月。 爱因斯坦档案,58—014。)在他逝世前几天,还签署了当代反核战争和平运动的重要文 献《罗素—爱因斯坦宣言》。爱因斯坦一生以极大的热忱关心社会、关心政治、关心人 类的命运。他说:“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上是短暂而又有风险的生命的 意义。”所以,体现对自然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自身关怀的人文精神较之科学理性和工 具理性(技术理性)有更本质的规定和更丰富的内涵。人文精神是科学精神之源。失去人 文精神的指引,科学是盲目的;而为科学的科学,必然失去科学自身的价值。
  其次,人文精神是技术行为之光。爱因斯坦说“关心人类自身及其命运,必须是一切 技术奋斗的主要目标。”③(注:爱因斯坦1931年2月16日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讲话。 1931年2月17日《纽约时报》,第63页。)历史地看,每一次技术进步都是以科学进步为 前提的,而科学理性体现着人文精神;逻辑地看,人文精神和科学理性是技术行为的灯 塔,只有在它的引导下,盲目的技术行为才不致迷失方向。从科学技术的发展史可以看 出,原本从科学原理中派生出来的技术行为,却有一种超越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约束的 本能的冲动。因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需要,技术行为的非理性冲动会受到强化,甚 至会成为脱离人的实际需要的盲目行动。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运动时指出,资本的本质 就是不断地增殖自身,其途径是不断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在现代社会中,资本不断增 殖自身的本质没有变,其途径却主要地变为不断榨取技术的剩余价值。这样,资本的内 在冲动与技术的内在冲动就天然地结合在一起了。由于现代技术的本质就是要发展自身 ,如果没有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的约束,现代技术的原始冲动就有可能演变为脱离人的 合理需要的危险的行为。爱因斯坦曾对非人性化的科学技术发出这样的谴责:“今天人 类的道德行为之所以沦丧到如此令人恐惧的地步,主要是因为我们生活的机械化和非人 性化。这是科学技术思想发展的一个灾难性的副产品。真可以说是罪孽!”④(注:爱因 斯坦给奥托·尤利乌斯伯格的信,1946年4月11日。爱因斯坦档案,38—228。)
  2.尊崇科学理性,确立科学理性对技术行为的指导
  应该说,爱因斯坦相对论最深刻地体现了科学理性的本质,是一种崭新的世界观。但 过去人们一直仅仅把它当作一种科学理论,而忽略了它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忽 略了它作为意识形态的意义,忽略了它对技术行为的指导作用。
  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前提之一是坐标平权,它原来的意思是说,对运动物体而言,不存 在一个绝对的参照系。换句话说,从不同参照系所刻画的物体的运动是彼此等价的。举 例来说,在一列运动着的火车上的一个观测者看来,火车不动,是站台在向后运动;而 对于这同一列火车,站台上的观测者却认为站台不动,是火车在向前运动。这两种说法 哪一种更正确呢?爱因斯坦认为,这两种说法是同样正确的,因为它们是彼此等价的。 这里蕴含着一种新的世界观——我们从这里看到的是一个新的世界。例如,按照传统的 观点,人是万物的尺度。而从相对论的观点看,上述命题只有片面的合理性,还应该补 充它们的逆命题,才具有完全的合理性,那就是:万物皆是人的尺度。从这个新的世界 观出发,我们对问题的态度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例,从“人是自 然的尺度”看,人可以随心所欲、毫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好像人是自然的主宰;而从 “自然是人的尺度”看,自然也是人的主宰。在人类每一次攫取自然、破坏自然的同时 ,也受到自然的合理的报复,因为人类同时也破坏了自身生存的条件。结论当然是很清 楚的:只有这两个命题的合题才是真正合理的命题;只有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才会有 人和自然的共同发展。回到人与科学技术这个主题也是一样。从“人是科学技术的尺度 ”看,科学技术服从人的需要就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在这样的观念下,科学技术就 成为工具,只要人需要,就可以利用科学技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殊不知科学技术也是 人的尺度。从“科学技术是人的尺度”看,科学技术同样构成对人的制约。科学技术不 仅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甚至可能毁灭人的发展。事实上,从人类掌握原子能、发明原 子弹的那刻起,人类就已经具备毁灭自身的能力。如果人类不以理性来指导科学技术的 发展,总有一天人类会毁灭于自身的技术发明。
  尊崇科学理性,在理论上应该对现代技术提出“现实需求论”和“发展阶段论”这样 两个基本的要求。所谓“现实需求论”,就是要以人的现实发展需求为技术行为的本质 要求。与此相适应的“发展阶段论”,要求技术行为的发展是分阶段的。就是说,在人 类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只需要与此相当水平的技术与生产力。人类不能听任技术与生产 力的盲目发展而失去可持续发展的依据,尤其不能容忍那种导致无可挽回损失的技术行 为。例如,用于战争的核技术、克隆人的技术、信息垄断的技术,由于它们都违背了科 学理性和人文精神,因而都是不合理的和应该加以遏制的行为。
  3.约束技术行为,确立技术行为规范,即以日常语言为中介的交往原则
  如前所述,人类理性对技术行为进行约束的原则有两个,一是人文精神,二是科学理 性。那么,作为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的技术行为,其行为规范又是什么呢?
  这是一个大问题。我们仅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和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理论 这个范围内,提出成功交往的技术行为必须具备的两种观念。
  其一,主体间相互平等的观念。“坐标平权”是相对论的一个前提,也可以作为主体 际理论的前提。将这个前提纳入哈贝马斯的主体际理论,人以外的对象不再被看作被动 的客体,而是与人平等的参照系。在这样的理论体系中,对自然的尊重、对历史的尊重 、对他人的尊重以及对人自身的尊重,都是必然推出的命题和论断。
  主体间相互平等的观念,是主体之间实现成功交往的根本原则。在这一观念下,交往 双方互相尊重是成功交往的前提。根据这一理论,很多现实的经济、政治问题可以找到 合理的解释,并建立成功行为的规范。例如,WTO就是一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下经济合作 的组织形式,其实现成功合作的行为规范是平等的协商,这正体现着主体平权的交往行 为原则。政治上的合作涉及更为复杂的因素和利益,成功交往常常更为困难。但主体平 权的交往行为原则也同样起作用,不过更多地是从反面,从破坏这一原则而导致的失败 中得到说明。例如,某些谋求政治上的霸权而导致政治冲突的事件,可以看作由于谋求 “绝对主体”地位,破坏主体平权的原则,从而导致交往行为的失败。因此,成功交往 的行为规范是:只有当交往双方都放弃对“绝对主体”地位的谋求,并自觉遵循主体平 权的交往行为原则,政治、经济上的成功交往才有可能实现。很显然,这一原则同样适 用于技术行为的交往。
  其二,以语言为中介的交往行为的观念。哈贝马斯说:“我把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 用理解为交往活动。”①(注: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第45 页。)哈贝马斯在这里所说的“符号”是指包括自然语言在内的交际符号。使用语言符 号进行交际是人的本质属性,涉及人的交往活动都离不开语言。因此,成功交往的规则 只能是建立在交往双方所使用的语言基础上的规则,也就是某种语言规则。这些规则, 在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中有相当详尽的阐述。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言语行为 理论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备。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正是这一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他说 :“制度框架层面上的合理化,只有在以语言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媒介中,即只有消除 对交往的限制才能实现。……适合人们愿望的、指明行为导向的原则和规范公开的、不 受限制和摆脱了统治的讨论,才是‘合理化’赖以实现的惟一手段。一句话,在政治的 和重新从政治上建立的意志形成过程的一切层面上的交往,才是‘合理化’赖以实现的 唯一手段。”②(注: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第76页。)既然 言语行为理论在意识形态理论体系中是如此重要,当然只有运用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 才能正确理解语言与政治、历史、文化的本质。可以这样说,在现代社会,任何政治、 经济、社会、文化和文明的冲突,其最终的解决都离不开用于主体交往的言语行为。即 使是最激烈的军事冲突,也只有依靠政治对话,才能最终解决。通过政治对话或谈判, 双方达成让步和妥协,就是一种借助言语行为来实现的主体间的交往过程。在“9·11 ”事件业已改变人们对世界的认识的今天,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建立以日常语言为 中介的交往行为规范的重要现实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京77~86B6外国哲学蔡曙山20022002本文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学方法,分析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指出其作为意 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理论的三个主要缺陷:对科学与技术不加区分,看不到技术的行为特 征,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与科学理性有本质区别;对科学技术的语言基础和文化因素不 加分析,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应该服从理性的约束;对意识形态中现代技术作用的夸大 以及对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忽视,看不到人文精神、科学理性、技术行为三者的一致 性,因而找不到技术行为的合理化途径。文章对哈氏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理论作了 认真清算,并提出科学理性原则和技术行为规范的新概念及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意识形 态理论新框架。意识形态/技术行为/科学理性/人文精神/言语行为理论作者蔡曙山,1950年生,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 。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京77~86B6外国哲学蔡曙山20022002本文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学方法,分析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指出其作为意 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理论的三个主要缺陷:对科学与技术不加区分,看不到技术的行为特 征,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与科学理性有本质区别;对科学技术的语言基础和文化因素不 加分析,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应该服从理性的约束;对意识形态中现代技术作用的夸大 以及对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忽视,看不到人文精神、科学理性、技术行为三者的一致 性,因而找不到技术行为的合理化途径。文章对哈氏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理论作了 认真清算,并提出科学理性原则和技术行为规范的新概念及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意识形 态理论新框架。意识形态/技术行为/科学理性/人文精神/言语行为理论

网载 2013-09-10 2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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