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的时代  ——论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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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1;F0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1999)04—0003—(10)
      一、应当重视研究商品经济的基本理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实践的展开,围绕商品经济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经济和道德、效率和公平、功利和道义、富裕和贫困等等,都是从理论研究到大街小巷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应该说,作为理论工作者,追踪社会热点,评说大众话题,给出合理解释,作出正确引导,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过于追求理论的急功近利,甚至片面迎合一时之需要,并不有助于理论的解释与引导功能。就近年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的状况看,站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从总体上宏观地考察商品经济这个历史发展形态,对其本质、特征、基本矛盾、发展动向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尚显薄弱,这就使得许多具体问题的实证研究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也使得理论宣传和社会舆论容易出现“一时一变”的摇摆倾向。应当懂得,我们面对的商品经济,不是一种风云一时的社会现象,而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历史时代,就世界历史来说这个时代远远没有结束,而对中国来说还只是刚刚开始。为了更好地应付处理现时和将来商品经济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和难题,除了做好实证研究外,也需要我们不浮躁地、从容地作些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
  那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什么是基础理论呢?我以为大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一般理论,二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比较而言,前者又是更为基础的,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一种新的社会形式对商品经济一般性的特殊表现、深化和进一步发展。当然,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也有一个重新认识的问题。过去,由于我们把商品经济只是看成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经济现象,把商品经济的诸多表现特别是矛盾弊病都看成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就容易低估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基础性、普遍性和有效性。实际上,如果我们拉大观察视角,按照马克思的“三形态”学说,把商品经济看作人类发展中第二个大的历史形态,就会发现,马克思虽然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为对象,讲述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特有的表现及其矛盾弊病,但同时也揭示概括了商品经济时代人类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我们把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一般本质、一般特征、一般规律的思想总结提炼出来,就会成为观察今日商品经济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观念和分析方法。
  马克思把人类历史的发展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时期,并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揭示对比了它们的特征。从社会特征看,是“自然共同体”——“经济的社会形态”——“自由人联合体”;从人的特征看,是“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从劳动特征看,是“必要劳动”——“剩余劳动”——“自由劳动”;从规律特征看,是“自然必然性王国”——“外在(经济)必然性王国”——“真正的自由王国”等。〔1〕这可以看作是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基本理论纲要, 把这些思想观念的丰富涵义充分完整地揭示出来,就可以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体脉络中深入把握商品经济的特点。
      二、以“经济的社会形态”表现的社会特征
  社会,是以人为中心所辐射和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关系具有全面性和丰富性。但在不同发展时期也会突出不同的特点和方面。在商品经济时期,经济(经济活动、经济利益、经济关系等等)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占据整个社会的支配地位,甚至使人们的社会关系“纯粹表现为单纯的生产关系——纯粹的经济关系”。〔2 〕(P147)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商品经济时期的社会称为“经济的社会形态”。
  自然经济时期的社会特点是“自然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依据血缘、地域、等级关系结成的,如家庭、氏族、民族、国家等。这类共同体的组成虽然具有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雏形形式,但首先是由自然地理环境、血缘血统关系等自然性联系造成的,这时的经济联系隐于自然性联系背后,或受自然性联系的决定和支配。例如,只有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才能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存在,而不具血缘关系、不属同一家庭成员的就很难进入这个生产单位;一个人在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也主要是依据血缘(辈份)血统(等级)关系来确定。从社会整体表现来看,是政治伦理关系笼罩和支配社会生活。中国古代历次农民起义之后,新王朝的统治者要想恢复生产和社会稳定,主要不是抓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进,而是致力于把政治伦理关系调整至“有序”范围内,由此可以看出自然经济发展的特点。
  商品经济的特点,在于它直接以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为基础和内容,建立起人们之间的真正社会关系。马克思说:“普遍的需求和供给产生的压力,促使毫不相干的人发生联系”。〔3〕(P104 )商品交换关系是不以血缘、地域、民族、语言为界限的,不论人们有没有先天联系,相识或不相识,都可以通过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扩大了人的活动范围,把传统的自然性联系变成了普遍的社会性联系,淡化了自然共同体意识(家庭意识、乡土意识等),培养和强化了人的社会意识。人类社会作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的形成,人摆脱生存的自然性状态而走向社会化,还是从商品经济时期开始的,以前的时期只能说是人类和社会发展的不成熟或雏形时期。
  商品经济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其特点还表现在,商品经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力图按照商品的形象来改造整个世界。商品生产以交换价值和利润为追逐对象,它力图把社会生活各个层面都转移到商品的轨道上来,使社会关系普遍地商品化。在这个社会中,一切人都依赖商品(经济)而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这样,商品经济会造成一种经济统治或“经济强制”的社会,经济在这个社会中起着非常“独裁”的作用。它使每一个人都必须牢记这样一条生活真理:如果你不介入商品交换,你就无法生存。它比过去的“超经济强制”更有说服力和强制力。当然,不是说商品社会就不存在非经济关系,商品交换关系并不是社会关系的全部,正如封建时期的“权力支配一切”一样,这里所指的也是“商品支配一切”的特点和趋势。
  认清了商品经济社会的本质特征,就可以对商品经济发展中的许多重大社会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如,确定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在商品经济社会才能真正解决,而非商品经济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则难于做到。因为对后者来说,支配社会生活的中心在权力,不在经济。利益的获得与分配取决于权力,一切社会活动都围绕着权力运行。由此,与取得和巩固权力直接相关的领域,如军事、政治、意识形态,会得到强化和重视,而与权力较远的经济、科学技术容易受到忽视。商品经济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自然要确立经济发展的中心地位,并强化与经济发展直接联系的领域,相反则被弱化。因此,能否坚持经济发展为中心,不仅是主观愿望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社会体制问题。
  又如,商品经济发展中市民社会的形成问题。在黑格尔哲学中,市民社会是指与国家或法律即政治领域相区别的、人所共同生活的经济—社会领域。在商品经济活动中,个人是从事生产和交换的独立利益主体,他的物质活动成为个人的私事,他的活动目的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这就形成了人在这个领域中特殊的活动方式、生活原则和价值观念。马克思说:“现代的市民社会是彻底实现了的个人主义原则,个人的生存是最终目的;活动、劳动、内容等等都不过是手段而已。”〔4 〕(P345—346)由于在市场机制中,每个人的生存都被抛向了市场, 都面临着社会对个人的压力和危机,因此追求个人利益必然成为个人谋求生存发展的基本观念和手段。市民社会的形成既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难题。诸如:市民社会所代表的私人利益体系与国家所代表的普遍利益体系会发生分离甚至对立,企业和个人为维护私人利益,可以不做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但也可以不做国家所提倡的事情;既然个人是自主的行为主体,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那么由于国家不适当干预造成消极后果(如亏损、失业、破产等)而国家又不承担责任,就是不合理的;个人主义、金钱至上、享乐主义也会作为市民社会的畸形物滋生泛滥,等等。所以,在这种与传统自然经济、计划经济不同的新条件下,如何看待私人物质利益,如何确立国家的管理职能,如何调整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如何解决人的思想道德教育问题等,都是需要给予关注并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商品经济作为一种“经济的社会形态”,在人类发展史上的进步意义和历史局限何在?
  首先,只有进入商品经济时代,人们才有可能真正科学地认识和了解社会。19世纪40年代,恩格斯在一篇文章中说过,只有英国才有社会的历史。……法国人和德国人也逐渐走向社会史的道路,可是他们还没有社会史。……在大陆上,社会的因素还完全被掩盖在政治的因素之下,还丝毫没有和后者分离开;而在英国,政治的因素已逐渐被社会的因素代替,并且为后者所驱使。〔4〕(P661—662)这里所说的“社会的因素”,即是市民社会的因素,物质利益成为支配社会生活的首要和基本的原则。恩格斯的话表明,当一个民族还把政治、伦理、意识、宗教奉为本位的时候,它的历史就还没上升到社会史的水平,当然也谈不上真正地了解社会和历史。至于中国,国内学术界40年代时也有学者指出,中国人只知有家有国而不知有社会,其原因也是在于没有从血缘、等级的自然性联系进入以普遍交往为基础的广泛社会联系,因而形不成科学的社会概念。唯物史观作为科学历史观的产生,是以世界进入商品经济时代作为总体背景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清楚而真实地显示了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供了以经济关系为基础去理解全部社会关系并揭示社会发展之谜的充分条件。
  其次,商品经济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是奠定社会和人类发展的物质基础的时期。只有经过这个物的时代,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类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人类文明的基础首先不是道德,而是物质生活。商品经济的突出历史功绩正在于它创造了一个辉煌的物的时代。它使利益成为人类活动的根本动因,为社会运转和人类活动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商品生产的发展,必然促使分工、交往、科学技术充分发展起来;对价值的追求,必然极力把自然、社会、人的各种因素转化为有用因素,加强对自然、社会、人的开发利用,等等。这样,就不难理解《共产党宣言》所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纪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
  商品经济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局限,如果简单概括,可说是把人的丰富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丰富内容简化为商品交换关系、金钱关系、功利关系。人的社会关系,本来是以人的本质为中心所辐射和形成的全面、丰富的关系。例如,人要满足物质需要,就要从事商品生产、交换、赚钱,结成生产关系;人要求知,就有师生关系、同学关系;人要情感交流,就有爱情关系、朋友关系等。这些关系都是由人的本质需要产生的,各有价值、不可替代的,但商品经济却把这一切关系都简化了。
  说商品经济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其中一个最明显的问题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是普遍规律,何以只说商品经济时期的社会才具有强烈的经济色彩和突出的经济特征?初步看法,这里至少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与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的区别。以前时期,经济对社会的作用是隐蔽的,只有在商品经济时期,经济的决定作用才突出出来。进一步说,理论界已有人提出“经济生活在一定时期对社会进步起决定作用”的观点〔5〕(P78),联系到马克思所说人类的自由王国存在于物质生产的彼岸,这个问题显然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三、以“人的物化”表现的人的发展特征
  商品经济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这种社会本体论特征,对人的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自然经济时期人的特点是“人的依赖关系”,即人对自然血缘关系、统治服从关系、宗教伦理关系结成的共同体的隶属和依赖,个体是不独立的。人的独立性是在打破自然经济的封闭孤立状态,通过发展普遍的商品交换中获得的,也可以说,商品交换关系必然要求并培养人的独立性品格。商品交换,要求双方必须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直接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这就培养了人的自主意识;商品交换,要求排除特殊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如等级、职务、权力)的差别,双方只以商品交换者的身份进行公平、等价交换,这就培养了人的平等意识;商品交换,要求排除外在的强制及行业、地域的限制,实行自由贸易,这就培养了人的自由意识;等等。可见,正是在这种以个人为主体的物质交往活动中,人的独立性的地位和意识才得以确立。没有物质基础,只想在伦理关系范围内突破传统的依赖关系,谋求个性解放,是不可能的。
  打破旧的依赖关系之后,人们开始进入新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这个体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生活的普遍“物化”倾向。 马克思说, 商品经济要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的体系”〔3 〕(P393)。作为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的属性。商品经济,一方面要刺激引发人们对使用价值的无限需求和消费,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社会、人各种要素的使用价值。人的物化,正是在把人纳入到这个普遍有用性体系之内产生的。人的物化主要表现在:
  人的能力的物化。商品社会同样要求人具有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必须是具有切实的使用价值,能够被他人实际占有和消费,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并能用金钱货币表示和衡量的东西。而在人身上,许多东西并不具有这种属性,如人的气节、情操、名誉、良心、正义感、羞耻心等,也都具有社会的意义和价值,但不具有商品和商品交换的属性和功能。对人来说能进入商品和商品交换的,是人的劳动力(包括体力和脑力在内的一种综合素质和能力)。劳动力具有使用价值,能变成象外界对象一样被“交换”、“占有”和“使用”的物品。所以,商品经济是从人作为物的效用价值的角度去看待人、重视人的,要求人的能力的物化。
  人的价值的物化。商品经济对人的需求具有物化导向,人的价值追求也必须具有物化倾向。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他必然把价值追求的主要目标定在市场需要上:我的存在价值取决于市场对我的承认,因此市场要求什么我就应当怎样塑造自己。也就是说,人的价值追求服从于市场的价值导向。同时,人的价值实现的结果及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尺度,也具有物化性。因为在商品经济中,人的价值要在商品交换中实现,而交换的结果又须以占有财富(商品和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人的价值就被物化了,物成为衡量和评价人的尺度。
  物化现象在观念上的反映就是拜物教。拜物教在早期是指自然宗教中对神圣的物所拥有的力量的迷信和崇拜。马克思使用这一概念,是揭示资本主义商品社会中人被“物”的力量所奴役和支配的主客体关系的颠倒现象。在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商品与商品、物与物的关系,人的能力、价值等要通过物表现出来,那么,人们就不是崇拜人,而是崇拜物。对商品和金钱的崇拜会成为一种时代性的社会心态,它意味着“物化”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精神深处,使人的心灵也物性化了。
  怎样认识人的独立性与对物的依赖性的矛盾?从人与世界关系的变化看,自然经济时代主要是未分化的群体与自然界的矛盾,商品经济时代则主要表现为分化了的个人与他们所创造的世界的矛盾。个人作为独立主体能自主地支配自己的活动,但无数个体活动所汇成的总结果却是一个不能为个体所支配的自在物化世界。这是人类进入的一个新的矛盾圈。这个新的矛盾,对人的发展意味着什么呢?
  总的观点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 ”〔3〕(P104)这里试以人作为劳动力商品,说明它对于人格形成和能力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人的劳动力成为商品,使人在相互关系上成为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人。自然经济时期人的依赖关系是超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商品经济时期人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物的基础上。顾客和店主的关系通过商品联系起来,工人和老板的关系通过资本联系起来,这种经济联系不意味着人身的占有和依附,而是平等的、自愿的商品交换关系。老板可以购买劳动力,却不能占有工人;工人可以出卖劳动力,却仍拥有人身自由。劳动者正是通过这种形式,把自己从传统的依附关系中剥离出来。同时,把劳动力作为商品,也锻炼和发展着人的能力。人的存在是以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加以实现和衡量的。这样,为了增强生存能力,提高生存质量,人就必须十分重视培养提高自己的劳动素质和能力,力求使自己的劳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满足社会需要的功能。不能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来证明自己价值的人,在商品社会上将无立足之地。而且,劳动力作为商品,就有竞争、淘汰、失业,因此只掌握一种技能不行,必须学会多种技能,适应多方面的需求,这就必然锻炼和培养人的多方面素质和能力。
  然而,“物化”又是人的发展的片面形式,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弊病的发展阶段。首先,它把人当成“物”来看待。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最不人道之处,就在于把劳动者即商品的创造者本身变成一种商品,它们不把劳动者当做人来考察,而仅仅是当做工人来考察。资本所关心的只是人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人本身。〔6〕(P56)
  其次,人对物的信赖容易导致主客颠倒。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容易出现两种相关的变化:物的主体化,主体的物化。人的主体性属性,如劳动、才能、名誉、良心、爱情等等,在物的诱使下会变成商品一样被买卖和交换;商品、金钱、财富本来是人的创造物,但它反过来会成为支配人的主体(假主体),使人受它的奴役。
  再次,人的物化导致精神生活的萎缩。许多精神的东西,不具有物一样的使用价值,不能成为商品,没有供需市场,因而受到挤压;而在物的导向下,人的物质需求和物质生活则会极度膨胀起来。这样,人会变成“单向度的人”,失去许多做“人”的意义和乐趣。由此可见,在物化的诱惑和压力下,如果缺乏“我是人”的自我意识,不能在物化世界中保持人的独立性,那就很容易把人降到物的水平上。如何引导人超越有限的物质生存实践,不断寻求更广阔的人生意义和价值世界,是商品经济时代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也是当前理论界讨论和提倡人文精神的目的所在。
      四、以“剩余劳动”表现的劳动特征
  劳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正是通过揭示劳动的本质,才找到理解社会发展的钥匙。分析商品经济时期劳动的特点,同样可以透视出这一时期社会与人的发展的特点、状态和水平。
  商品经济时期劳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从谋生性的“必要劳动”转变为获利性的“剩余劳动”。马克思说,根据古代的特点,人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世界,财富表现为生产的目的。自然经济时期,人类生产的目的是直接为了满足谋生的需要,获取维持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某些地主、官僚,虽然在消费之外也用余钱购置土地、房产,积攒财富,但目的仍不过是把这些“死财富”留给后代谋生,延续种族,而不会把“死财富”变成“活财富”,不断增殖。商品生产的目的则不仅是谋生,更是追求财富的积累和增长,在本质上不是需求型经济,而是获利型经济。商品生产虽然要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来满足人的需要,但其根本目的和动机,“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殖”。满足需要是前提和手段,赚钱、获利才是目的。所以,不能把商品生产的目的同过去所表述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即“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简单地混为一谈。这种追求和积累剩余价值的劳动,在人类发展上有什么意义呢?
  它标志着人类生产已经越过了仅能满足生存需要的阶段,而进入了积累财富的时期。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幅度就是取决于人类生产和消费的比例。如果生产只能用于消费,社会只能停滞;只有生产大于消费,社会才有发展余地。这样,国家才能从解决温饱为中心的繁重任务中解放出来,去发展多方面的社会事业,而个人生活也会从仅为谋生转为多方面的需求和活动,从而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商品生产的获利本性,必然要求最大限度地开发生产各要素的潜能,使人、工具、资源等发挥其最大的功能。自然经济的产品因不用于交换,不需计算成本,作物生长所需的土地、阳光、雨露是自然性的,农民的劳动投入不记时间数量,所以生产效率低下。商品生产以获利为原则,必须注重投入与产出的比值。因而,它要尽量把死劳动变成活劳动,使人的劳动能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要尽量把死财富变成活财富(资本),使其不断增殖。这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的效率。
  商品生产给人的活动灌输了强烈的追求和动力。单为满足需要的活动是保守性的,追逐财富积累则具强烈进取性。商品经济提供给人的精神是:不应比消费,而应比财富,追求财富的动力要比追求消费的动力更为强烈和持久。正因如此,进入商品社会以后,财富积累的速度大大加快了,从而也大大加快了社会和人的进步的幅度。
  但这种性质的劳动也内涵着深刻的矛盾和弊病,主要表现为:
  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生产也会偏离人本身的需求。商品生产指向市场需求,但市场需求和人的需求并不完全相同。市场对人需求的反映、选择和满足,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以获利多少为尺度的。有些是人们所真正需要的,由于没有市场价值,就很难在市场需求中反映出来;有些在市场需求中反映出来的人的需要,也未必都是这种需要本来具有的那种完整的、丰富的内容。所以,商品生产同人类需要之间,也会出现偏离、脱节甚至扭曲、畸形的情况。
  财富以外在的、物化的形式支配人也会限制人的主体发展。以追逐财富为目的的活动造成财富对人的支配,使人与外界对象的关系变得狭隘和片面,同时也使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感觉贫困化。
  商品劳动也还不能完全体现人类劳动的真正价值和本性。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不仅是人类获得生活资料的方式,而且塑造着人的本质,培养人作为人的素质、能力、修养、情趣,使人真正象人而不是象动物那样生活。自然经济的劳动只是为了满足人的衣食谋生需要,在目的性上与动物尚无根本区别;商品经济的劳动虽然已不限于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但目的性集中于追求人的身外之物——财富,因此还不足以培养具有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人。这种劳动可以使人尝到占有财富的喜悦,但也会失去许多人生的乐趣。
      五、以“经济必然性”表现的规律特征
  自然经济时期,人的活动受自然必然性支配。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靠天吃饭,他的活动目的、过程和结果,完全由大自然主宰和决定。所以,在人们的信仰观念上,是崇尚自然力量,崇尚因果必然性,如“命里注定”、“因果报应”等。
  商品经济时期规律的特点主要是:
  首先,人受社会经济规律的直接支配。商品经济时期,由于大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世界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和越来越深的程度上被改造为属人世界,人实际上已经生活在由他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之中。这个世界,就是物化了的商品世界,人的活动直接受商品世界的规律(即经济必然性)所支配,包括:商品生产运行的机制和法制;商品生产的结果即财富和金钱。这两者都是人所创造的社会关系,但人又不能自由地支配它并反过来为它所支配。
  其次,商品社会的规律是以大量的偶然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的形式表现的,是一种概率论的规律。商品社会规律不象自然界规律那样单一和确定(如春夏秋冬四季交替),而要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如:行为主体的个体化、多样化及利益冲突,市场需求的千变万化,非经济因素的控制或干扰等等。这样,商品经济规律其实是在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中所产生的一种趋势,一种结果。
  再次,正是由于商品经济规律的这种特点和表现形式,使得各个活动主体难以认识和把握,形成市场经济用“看不见的手”支配和决定个人的命运,因而在人们的观念心理上会产生新的迷信和崇拜。当然,主要不是迷信“因果必然性”,而是迷信偶然性,如“机会”、“运气”等。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商品社会中人们对于真理的认识,更加明显的是一个试错证伪的过程。作为认识主体的个人,都会明显感到自己认识能力的有限性,面对社会,面对市场,谁都不能最终地彻底地预计会发生什么。
  应该看到,商品经济时期人与规律关系的这种特点体现了历史的进步。首先,它表明人与规律的关系进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原来主要是认识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现在,人类解决规律问题的重点已从自然转到社会。虽然不能说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已经完成,但毕竟已经掌握了征服自然的强大力量,相比之下,认识和控制近代以来形成的社会,却十分困难和艰巨。社会“黑洞”不比宇宙“黑洞”少,人类几乎已经可以呼风唤雨,而面对一大堆社会问题如失业、人口、犯罪等,却一筹莫展。这是一个新的历史主题,在哲学上,从费尔巴哈自然唯物主义向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转变,正是反映了新的历史时代主题的变化。其次,它也表明人对规律的能动作用在不断提高。自然经济时期,人类在规律面前的作用显得消极和弱小,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规律的决定和支配。商品经济时期,规律表现为无数分力所汇合的总的合力和总的结果,个人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都平等地参与了规律的活动,每个人都对合力有所贡献,每个人都对结果有所影响。并且,个人的地位和命运、成功和失败已不是先天规定的,而是取决于自己的机遇、选择和努力。所以,如果说历史是人民群众而不是帝王将相创造的,那么对商品社会来说是更贴切的。
  但也必须看到,在商品经济时期人还没有真正达到自由,成为主人。人的主体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人对自然、人对社会、人对自身。恩格斯说,到未来社会“人终于成为自己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P491 )这里的关键在于“社会结合”,即生产者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重新联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克服个体活动的自发性、内耗性,摆脱人类在社会关系上的动物性生存状态,实现恩格斯所说的“第二次提升”,从而进入真正的自由王国。
  从上述对于商品经济基本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引出观察处理今日市场经济之许多有益的启示。
  例如,应该注重认识市场经济的矛盾性质。商品经济作为人类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必然走向自由的中间过渡阶段,既要充分肯定它对于人类解放和发展的伟大历史作用,同时又要看到这种作用的有限性、矛盾性,不能把它理想化和绝对化。商品经济的每一个优点,都是与相应的缺点和弊病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一个矛盾的经济范畴,只要好的方面,不要坏的方面,不过是蒲鲁东式的空想。我国社会现在正处于从传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首要任务应当是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在舆论导向上应是着重宣传市场经济的必然性、合理性、优越性。但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同时也应树立市场经济的问题意识、矛盾意识,把重点转向怎样深入研究解决由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难题上。
  又如,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同“三形态”说所揭示的发展逻辑相对照,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在克服和超越商品经济矛盾和弊病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与更高的产品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但现有社会主义都不是在商品经济充分、成熟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而是在自身商品经济发展不足或刚刚起步的情况下,由于世界历史条件的变化及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原来以为可以跨越商品经济,但事实证明无论从社会基础还是人的素质看,都不可能直接由自然经济进到产品经济,这就不得不重新考虑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但中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当今世界亦已进到批判和超越传统商品经济的阶段,中国人不可能回头去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道路重新走起,而只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求得发展。正如20世纪初的历史条件不允许中国再走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道路一样,20世纪末的历史环境又一次把一个新的重大课题提到中国人面前:怎样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道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意味着市场经济要受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规定和制约,这种规定和制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框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约束,使市场经济按着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导向进行运作和发展,不致走向自由主义、放任主义。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市场经济的作用,不能仅仅看成是消极的限定和约束。更重要的是,怎样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更为合理的方式去解决一般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出现的、现代西方国家到现在为止仍难于解决的那些重大矛盾和问题。克服市场经济的矛盾弊病,不仅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本身,而且要改善它所运行的社会条件。西方资本主义虽然也在一直探求解决市场经济矛盾的思路和方法,但受社会制度的局限难以产生“新质”的突破,而在这方面,社会主义制度必将显示出它的优势。所以,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不但要注意量的扩展,更要注重质的突破。
  我们相信,以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科学理论为基础,抓住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深入探索,注意吸收当今世界的新鲜思想和先进经验,一定能够创造出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而实现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重大发展。
  收稿日期:1999—04—15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长春3~12F11理论经济学杨魁森19991999面对商品经济时代,我们不但要关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热点、焦点和实证性问题,同时也应重视商品经济基本理论的研究,以求对商品经济的本质、特征、矛盾及发展动向等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三形态”学说为区分和认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商品经济作为人类发展的第二个大的历史文化形态,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以“经济的社会形态”表现的社会特征;以“人的物化”表现的人的发展特征;以“剩余劳动”表现的劳动特征;以“经济必然性”表现的规律特征。商品经济/物化/“三形态”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杨魁森(1944—),男,吉林长春市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作者: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长春3~12F11理论经济学杨魁森19991999面对商品经济时代,我们不但要关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热点、焦点和实证性问题,同时也应重视商品经济基本理论的研究,以求对商品经济的本质、特征、矛盾及发展动向等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三形态”学说为区分和认识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商品经济作为人类发展的第二个大的历史文化形态,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以“经济的社会形态”表现的社会特征;以“人的物化”表现的人的发展特征;以“剩余劳动”表现的劳动特征;以“经济必然性”表现的规律特征。商品经济/物化/“三形态”

网载 2013-09-10 21: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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