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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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言其老洫也(《齐物论》)
  句中的“洫”字应作何解,仅崔大华的《庄子歧解》就列举了成玄英、林希逸、章炳麟、阮毓松、朱桂曜、杨树达、于省吾等人的说法,还有戴震、王先谦等人的解说没有收入。为节省篇幅计,诸说的具体内容就不一一介绍了。
  解决这个难题,先要确定“洫”是本字还是假借字及“洫”的音韵地位。《庄子》“洫”字共出现两次,除了《齐物论》这个“洫”字,《则阳》还有“与世偕行而不替,所行之备而不洫”。这两个“洫”字意思一样。《经典释文·庄子音义》对《齐物论》“洫”字注云:
  本亦作溢,同,音逸。郭许@①(按:字亦作jú@②)反,又已质反。
  对《则阳》“洫”字注云:
  音溢。郭许的反,李虚域反,滥也。王云:坏败也。
  根据《释文》的注音和对字形的认定,《集韵》就将“洫”字分归质韵和锡韵。质韵音弋质切(即郭象的已质反。《释文》的音逸、音溢也是弋质切),注云:“深意。《庄子》‘老而愈洫’,郭象读。”并以“洫”作为“溢”之或体,即《释文》所谓的“本亦作溢,同”。但《释文》这个“同”是指有的本子作“洫”,有的本子作“溢”,其意思一样,其音都音逸,并不是说“洫”和“溢”就是异体字,而《集韵》处理为异体字,这就有问题了。实际上“老洫”的“洫”用的是假借字,作“溢”可能是形近而误。
  还有,《集韵·锡韵》收了两个“洫”字,一个注云:“深意。郭象曰:‘老而愈洫’。”音况壁切,与郭象的许的反读音同。另一个注云:“水名,在渔阳。”音呼@③切,与郭象的许@①(jú@②)反同,但意义为水名,与“老洫”之“洫”无关。
  有一点值得注意,《集韵·质韵》“洫”释为“深意”,不见于《释文》,这可能不是郭象等人的释义。而且用“深意”来解释“老洫”或“不洫”均不确。戴震在《毛郑诗考正》“假以溢我”句下也讨论过“老洫”问题,认为其本字作“谧”,是慎、静的意思。“然则谧之为溢为恤,亦声音字形转写讹失。”[1](P87)戴说颇有影响,但我以为与“老洫”句的语境不合,不可从。至于林希逸将“老洫”之“洫”释为“谓其如坠于沟壑也”,将“不洫”之“洫”释为“泥着而陷溺之意也”。[2](P18、402)乃望文生训,更不可信。
  我以为还是王叔之(字穆夜,晋末宋初人)释《则阳》的“洫”字为“坏败也”[3](P886)施于两处均可通。讲得通不等于讲得对,所以还要从语境来进一步检验。
  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
  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
  其杀若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地;
  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  我的标点与各家都不同。诸家均在“以言其日消也”、“以言其老洫也”之后用分号,将本来的四个层次误分为六个层次。又,各家在“其溺之所为之”、“近死之心”后分别加逗号,致使整个语段文意不畅,句子之间关系不清。现在的标点把“若机mēng@④”、“如诅盟”、“若秋冬”、“如缄”四者并列,并认为两个“言”字后面都有复杂的宾语成分。
  附图H1n660.JPG
  这样,语段制约句子,句子制约词语,不容有歧解。关于“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问题最多。马其昶的《定本庄子故》在注文中说此“十二字为一句”,而正文的标点还是分为两句。句中三个“之”字各家的解释也很乱。有的把第一个“之”字释为“于”,“溺之”犹“溺于”。林希逸把“上之字”释为“助语也”,后两个“之”字都释为“往也”。我以为第一个“之”字相当于“其”,“溺之所为”即“溺其所为”;第二个“之”是一个名词化标记,其作用是使主谓结构名词化,各家都在这个“之”字后面加逗号,看作“为”的宾语,大误;第三个“之”是指示代词,“复之”就是恢复“其日消也”之前的状态。“其日消也”与“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是因果关系,因为“其溺之所为……”,所以“其日消也”,于是“杀若秋冬”。“其老洫也”与“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也是因果关系,因为“老洫”,所以近乎死亡的心已没有办法使之复苏。“老洫”就是老朽,将“洫”解为“坏败”是正确的。解为“深”、“沟洫”、“静”、“慎”等,与“近死之心莫使复阳”就失去了内在联系。成了前言不搭后语、不知所云了。《则阳》篇的“与世偕行而不替,所行之备而不洫”,王先谦《庄子集解》解为:“与物偕行而无所替废,所行皆备而无所败坏。”以“败坏”释“洫”是完全正确的。
  “洫”为何有“坏败”义?我以为“洫”是“威”之假借。《说文·火部》:“@⑤,灭也。《诗》曰:赫赫宗周,褒姒@⑤之。”大徐音许劣切(xuè)。@⑤为晓母月部,洫为晓母质部,音近可假。《庄子·徐无鬼》:“若xù@⑥若失”,《淮南子·道应》作“若灭若失”。这个“xù@⑥”也是“@⑤”的假借字。@⑤、灭同源,灭是@⑤的分化字。“若xù@⑥”的“xù@⑥”虽然不能译为“败坏”,但可译为“消失”。“老洫”的“洫”可译为“败坏”,也可译为“腐朽”、“衰败”等。总之,其义都来自“@⑤,灭也”。
  至于“溢”是否可假借为“@⑤”,我一时不敢断言。《释文》所说的“洫”与“溢”同,或说“洫”音溢,音逸,我怀疑这些说法并没有实际语音为据,很有可能是先误其形,后误其音,经过《集韵》一肯定,似乎“洫”的确有质韵、锡韵之别、“洫”也可写作“溢”了。《集韵》有集古之功,却疏于考古,利用《集韵》时,应该慎重,不可盲从。
    蚊虻pú@⑦缘(《人间世》)
  《人间世》“适有蚊虻pú@⑦缘”的“pú@⑦”,在晋初就有歧解。崔zhuàn@⑧解为“pú@⑦御”,向秀不取此说,解为:“pú@⑦pú@⑦然蚊虻缘马稠jì@⑨之貌。”宋人大体上取向说。如林希逸《庄子@⑩斋口义》将此句释为:“忽有蚊虻聚于其身。”又说:“pú@⑦缘者,pú@⑦pú@⑦然缘聚也。”[2](P74)到了清朝,王念孙推倒旧说,别作新解:
  念孙案:向崔二说皆非也。pú@⑦之言附也,言蚊虻附缘于马体也:pú@⑦与附声近而义同。《大雅·既醉篇》:“景命有pú@⑦”。毛《传》曰:“pú@⑦,附也。”郑《笺》曰:“天之大命,又附着于女。”《文选·子虚赋》注引《广雅》曰:“pú@⑦,谓附着于人。”[4](P15)
  王与向的分歧主要是:“pú@⑦缘”、“有pú@⑦”是否为本字。从王氏的声训来看,他以为这个“pú@⑦”就是“pú@⑦人”之“pú@⑦”,读bìng@(11)母,段玉裁也是这么看的。他说:
  《大雅》:“景命有pú@⑦。”毛《传》:“pú@⑦,附也。”是其引申之义也。《大雅》:“péng@(12)péng@(12)yù@(13)pǔ@(14)。”毛曰:“pǔ@(14),fú@(15)木也。”《考工记》“pǔ@(14)属”,此皆取附着之义。字当作“pú@⑦”,《方言》作“@(16)”。[5](P103)
  段比王走得更远,竟然以“pǔ@(14)”为“pú@⑦”之假借字。朱骏声就不这么看。朱氏将“景命有pú@⑦”之“pú@⑦”、《子虚赋》注引《广雅》之“pú@⑦”,以及《人间世》“pú@⑦缘”之“pú@⑦”,都看作是“@(17)”之假借。([6](P1482))《说文》:“@(17),渎@(17)也”。即烦多烦猥之义。对草木而言就有丛生、丛聚、稠密之义,故产生了pǔ@(14)、@(16)、@(18)等字,“附着”是从烦多、丛生引申而来,并非由“pú@⑦人”之“pú@⑦”引申而来。“pú@⑦”有pú@⑦人、和丛聚二义,读音是不同的。在前一个意义上读bìng@(11)母,在后一个意义上读滂母,《释文》音普木反,徐邈音敷木反。他们对这样一个常用字要特意注音,就是提醒读者“pú@⑦缘”之“pú@⑦”不是pú@⑦人之pú@⑦。据此,《集韵·屋韵》“pú@⑦”字有两个反切,意义不同。读普木切的“pú@⑦”注云:“群飞ér@(19)。《庄子》:‘蚊虻pú@⑦缘’。”读步木切的“pú@⑦”注云:“给事者。”
  现在讨论“pú@⑦缘”的意义与结构问题。依王解,“pú@⑦”与“缘”为并列关系。依向解“pú@⑦”是修饰动词“缘”的,附着义落实在“缘”字上,向所说的“pú@⑦pú@⑦然”、“稠jì@⑨”都是烦多、密集的意思。“pú@⑦缘”意为密集地附着,即很多蚊虻叮在马身上。
  《周礼·考工记·叙官》:“凡察车之道,欲其pǔ@(14)属而微至;不pǔ@(14)属,无以为完久也。”郑注:“pǔ@(14)属,犹附着坚固貌也。”这是指车轮的各个部分要牢固地附着在一起,与“pú@⑦缘”结构同。“属”(zhǔ)为“附着”,“坚固貌’由“pǔ@(14)”义而生。
  《方言》三:“@(20)(段玉裁引作“@(16)”),聚也。”郭注:“@(20)属,cóng@(21)相着貌。”钱绎《笺疏》:“@(20),通作pú@⑦。”接着他引了“景命有pú@⑦”、《文选》李善注引《广雅》的材料和《大雅》“yù@(13)pǔ@(14)”、《考工记》“pǔ@(14)属”等,云:“皆丛聚之意也。”[7](P33)
   其人之葬也不以@(22)资(《德充符》)
  《德充符》:“战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22)资。”句中的“资”作何解,从六朝以来一直使注《庄》诸家感到困惑,只能勉强给一个说法。《释文》引李云:“资,送也。”这个李不知是晋之李颐还是李轨。唐人成玄英解为“是知@(22)者武之所资……无武则@(22)无所资”[3](P211)。到了宋之林希逸就直接解“资”为“用也”。[2](P91)后人也有在“@(22)”字下断句让“资”字属下句的。只有清人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作出了正确解释,可今之注《庄》者,似乎无人注意孙说,还是把“资”释为“送”、“供给、资助”等,不管文意通不通。现将孙说引述于下,并略加申说。《周礼·天官·缝人》:“衣@(22)柳之材。”郑玄注:“故书‘@(22)柳’作‘接@(23)’。郑司农云:‘接读为@(24),@(23)读为柳,皆棺饰。’”孙诒让《正义》:
  段玉裁云:“@(23)从木从贸声,贸从贝从卯声,而先郑@(23)为柳,此于叠韵求之也。”案:段说是也。《庄子·德充符篇》云:“战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22)资。”资盖即@(23)之@(25)文,@(22)资即@(22)柳也。[8](P601)
  孙说可信。@(22)与柳均为棺饰,无可置疑。“柳”又写作“@(23)”,段玉裁以为只是叠韵关系,他不知道柳与@(23)在声母上原本有联系,古有[mr/1]这样的复辅音声母,分化之后,有的方言作[m-],有的方言作[l-],即使同一个字,也有或读[m-]或读[l-]的。“贸”加木旁作“@(23)”虽见于“故书”,却不见于《说文》,在《庄子》中可能就是“@(22)贸”,“贸”与“资”形近,因误为“@(22)资”。崔本作“@(22)xiān@(26)”又如何解释呢?我以为也是形近而误。《庄子》在传抄过程中,有人将“@(22)贸”写成“@(22)@(23)”,“@(23)”字的右边或烂坏磨损,于是就错成“xiān@(26)”了。后之注家强作解人,说:“音坎,谓先人坟墓也。”鲁鱼亥豕,遂成千古疑案矣。
    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达生》)
  《达生》:“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宋人林希逸《庄子@⑩斋口义》云:“凝于神,凝定而神妙也。”[2](P289)今人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译为:“用心不分散,凝神会精。”[9](P473)按,“凝”是错字,原本作“疑”,意为比拟。从苏轼到俞樾、王先谦、叶德辉、张文治、王叔岷等已一再指出这一点。
  苏说见《东坡续集》卷五《与潘彦明书》,又见于《仇池笔记》。南宋张hào@(27)《云谷杂记》卷三:“疑凝二字”条[10](P46)、叶德辉《书林余话》卷上(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张文治《古书修辞例》(71页,中华书局,1996年)均引其说,我不再重复。
  值得强调的是:苏说有版本为据,当时的蜀本《庄子》就作“疑”。在小篆中,“凝”乃“冰”(读nǐng)之俗体。《在宥》篇的“其寒凝冰”,《庄子》原本肯定不如是作。
  《达生》还有一个借“疑”作“拟”的例子:“祭之所以疑神者,其由是与?”陈鼓应也作本字看待,译为“乐器所以被疑为神工,就是这样吧!”“疑神”、“疑于神”都是可以跟神灵相比拟的意思,古书中借“疑”为“拟”的例子是很多的。
    十日戒,三日斋(《达生》)
  古礼只有“七日戒”的制度,此处作“十”,无疑乃“七”字之误,注家却从未表示怀疑。
  杜佑《通典》卷147有“散斋不废乐议”条,云:“后汉仲长统论散斋可宴乐,御史大夫郗虑奏改国家斋日从古制:诸祭祀皆十日。致斋七日,散斋三日。”“十日”制是符合古礼的,三、七开也是对的。如果是“十日戒,三日斋”,就变成了十三日了,古无此制。但郗虑把“致斋”和“散斋”的天数说反了。《礼记·祭统》云:“故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qí)之。夫人亦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又《礼器》:“七日戒,三日宿。”郑玄注:“戒,散斋也。宿,致斋也。”[11](P1439)又《坊记》:“子云:七日戒,三日斋。”郑玄注:“戒,谓散斋也。”[11](P1612)又《郊特牲》:“三日斋,一日用之。”《正义》曰:“凡祭,必散斋七日,致斋三日。”[11](P1449)
  “戒”就是“散斋”,为期七天,从未有作“十日”的。“戒”与“斋”的区别,即“散斋”与“致斋”的区别。《礼记·祭义》谈到了“致斋”与“散斋”有何不同,可参阅。斋与戒析言有别,统言均可称为斋。故《庄子·达生》有“斋三日”、“斋五日”、“斋七日”的说法,《六韬·文韬·守国》也有“王即斋七日”的说法。
  古文献中“七”误为“十”的例子甚多。《荀子·礼论》:“故有天下者事十世。”杨jìng@(28)注:“(十)当为七。《谷梁传》作天子七庙。”王先谦说:“《大戴礼》、《史记》皆作七。”[12](P4)同篇“故天子棺椁十重。”《读书杂志·荀子补遗》云:“引之曰:十疑当作七(原注:凡经传中“七”、“十”二字多互讹,不可枚举)。”[13](P12、44)孙诒让《札yí@(29)》卷六:“案王说是也。《庄子·天下篇》述丧礼正作‘天子七重……’,足证此文之误。”[14](P187)
  “七”字不仅误为“十”,也时也误为“小”字。《周礼·天官·小宰》:“七事者”。郑玄注:“七事,故书为小事。”[11](P654)
  “七”为何容易误为“十”,实因二字形近难辨。在卜辞中,“七”与“十”区别明显,“十”字为一竖画,后变为H1n661.JPG或十,与“十”(七)之别仅在于横画略短。睡虎地秦简及先秦陶文(见高明、葛英会《古陶文字徵》,中华书局,1991年)“七”与“十”之别还是“七”字横画略长“十”字横画略短,传写过程中最容易发生混淆。
    饰小说以干县令(《外物》)
  “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成《疏》解“县令”为“高名令闻”。林希逸解“县令,犹揭示也。县与悬同,县揭之号令,犹今赏格之类。”[2](P419)今之注《庄》者,或取成《疏》,或取林义,但二说均不可信。“令”虽有’令闻”之义,“县”怎么会有“高名”义?林希逸就不满意此说了,故别创新解。他以“县令”为动宾结构,将“令”直解为“赏格”,可前面的动词“干”他就不管了。“干求高悬赏格”,不成话。
  现在的辞书和注家多以为“县令”作为官名始见于《韩非子》,故不敢将此处的“县令”解为官名,都没有深入考察。请琢磨一下上下文。
  上文说“举着小竿绳,到小水沟里,守候着鲵鲋小鱼,那要想钓到大鱼就很难了”。这是陈鼓应的译文,一连用了三个“小”字,准确地传达了原文的意思。下文也是小大之比,上文这个比喻就是要说明下文的。大意是:用识见短浅的言说来干求小小的县令,想取得显贵的地位就差得太远了。“大达”在这里指在政治上取得高位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县令太小,求他也没有大用处,故诗人李贺就改为求天官了。他的《仁和里杂叙皇甫shí@(30)》诗云:“欲雕小说干天官,宗孙不调为谁怜!”上一句显然是套用《庄子》的话,他把“干县令”改为“干天官”,亦可证他是把“县令”作为职官来理解的。清人王琦《李长吉歌诗汇解》先引了《庄子》的“饰小说以干县令”,证明这句诗的来历。接着说:“长吉以天潢之裔,淹久不调,故欲上书天官,乞其见怜之事。”[16](P129)二十多年前,我就是读了这首诗之后,才认识到成《疏》对“县令”的解释是错误的。去年,我又读了宋人马永卿《lǎn@(31)真子》的有关材料,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且深感自己读书太少,九百多年前的宋人已解决了的问题,我竟然不知。诚如戴震所言:“古经难治,类若是矣。”现将马说抄录于下:
  《庄子》“饰小说以干县令”。而《疏》云:县字古悬字,多不着心。县,高也。谓求高名令闻也。然仆以上下文考之,“揭竿累以守鲵鲋,其于得大鱼亦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盖“揭竿累”以譬“饰小说”也,“守鲵鲋”以譬“干县令”也。彼成玄英肤浅,不知庄子之时已有县令,故为是说。《史记·庄子列传》,庄子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史记·年表》(盈按:指《六国年表》):秦孝公十二年并诸小乡聚为大县,县一令。是年乃梁惠王之二十二年也(盈按:应为二十年)。[17](P28)
  《四库全书总目》称《lǎn@(31)真子》“考证之文为多,皆引据确凿,不同臆说”。所举例子就有批评成玄英的这一条。且《外物》应是庄子后学所作,篇中出现“县令”一词,不足为奇。
    宋元君夜半而梦人窥阿门(《外物》)
  《外物》:“宋元君夜半而梦人被发窥阿门。”何谓“阿门”?有人说是“旁门,侧门”;有人说是“旁曲处的小门”;有人说是“寝门名”;有人说是“阿旁曲室之门”。这些说法的共同缺点是不明白“阿”作为古代建筑术语究竟是什么意思。
  “阿门”与“阿阁”的具体意义不同,但构词方式是一样的。“阿阁”就是有阿之阁。《文选·古诗十九首》之五:“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李善注:“《尚书中候》曰:‘昔黄帝轩辕,凤皇巢阿阁。’《周书》曰:‘明堂咸有四阿。’然则阁有四阿谓之阿阁。郑玄《周礼注》曰:‘四阿,若今四注者也。’”[18](P540)郑《注》见《周礼·冬官·匠人》。“阿门”是门之有阿者。阁阿有四注(即层檐四向流水处),而门只有前后屋檐。另外,此处之门不是指旁门、寝门,而是指国君宫殿前具有防卫意义的台门。《考工记·匠人》云:“王宫门阿之制五雉。”又云:“门阿之制以为都城之制。”孙诒让对“门阿”有详细考证。如云:“盖中高为阿,而内外各两下为liù@(32),是其制也。”“此门阿,依后《注》即台门之阿,则是天子诸门之通制。”“郑以栋训阿者,非谓栋有阿名,谓屋之中脊其当栋处名阿耳。阿之训义为曲。……其在宫室,则凡屋之中脊,其上穹然而起,其下必卷然而曲。其曲处即谓之阿。……《考工记》于四注者曰四阿,于两下者曰门阿,然则阿为中脊卷曲之处明矣。中脊者栋之所承,故郑以当阿为当栋耳。”(此为孙诒让引胡承珙语)“阿”有“四阿”与“门阿”之别,其共同点就是指“中脊卷曲之处”。孙诒让还在《正义》中讨论了“阿门”的意义。他说:
  《庄子·外物篇》“窥阿门”,阿门亦即谓门台之有阿者。彼《释文》引司马彪云:“阿,屋曲檐也。”屋曲檐即所谓反宇,与阿栋上下悬殊,非正义也。(《周礼正义·考工记·匠人》P3472)
  “门台之有阿者”即台门有阿者。《礼记·郊特牲》:“台门而旅树。”孔颖达疏:“台门者,两边起土为台,台上架屋曰台门。”(见[11](礼记正义,P1448))屋之中脊卷曲,故谓“阿门”。
  收稿日期:2002-06-28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29~133H1语言文字学何九盈20032003何九盈(1932- ),男,湖南安仁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1 作者: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29~133H1语言文字学何九盈20032003

网载 2013-09-10 2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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