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化过程中国家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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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07)02-0080-06
  1. 国家既是一个抽象的大观念①,又是一个与观念有关的具体存在的实体:这个国家实体包括一切与国家有关的行政官员和公职人员,国家所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国家的军事力量,以及国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矿山等资源。德国学者博赞克特甚至认为,“国家是一个包括了决定人类生活的所有机构设施——从家庭到行会、到教会、到大学——的整体,它包容了所有这些机构,不仅是作为这些机构的范围之总和,而且是作为赋予政治整体以生命和意义的结构”[1] (P131)。这样的定义范围当然过大,但从界定国家的实体性意义而言,还是具有其独特的重要性,因为国家并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也是一个与社会有着密切联系的实体。由于国家这个特殊实体的存在,国家的税收有很大一部分被“国家”自身消耗了。也由于国家的这种实体性特点,国家具有自己的利益。所以,国家与个人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便产生了长期的、结构性的矛盾。但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任何一种取消国家的尝试都未能取得成功,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因此,由于国家存在的弊病而试图否认国家的极端主张,本质上都缺乏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认识。
  2. 国家政权是一种强制性力量,对于这种强制性的来源本文不准备展开讨论。我想在这里强调的是这种强制力量的强弱问题。这一问题取决于诸多因素:国家整体力量的大小,国家的富裕程度,政权机构的组织效能,中央统治集团对下层机构的控制能力,等等。国家政权主要代表统治集团的利益,但完全依靠暴力维持一个国家的存在是一种风险很高、代价很大的方式,这样的国家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因此,任何一个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自己生存的国家,都必须在主要维护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为其他社会集团保有生存的空间,建立一种在当时条件下得到社会默认的大体公正的社会秩序,以便取得在暴力之外的统治的合法性。按照建构主义的看法,任何一个国家政权,它的结构和行为的最终逻辑都具有特定的文化和历史基础。正是这种文化和历史内涵使国家的制度、法律及其运行方式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获得合法性。[2] 换言之,强制性是国家的属性之一,但仅有强制性并不能构成一个国家的合法性。国家政权既有统治社会、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功能,又有掠夺臣民财富的能力,还有抵御外侮、保障本国安宁的功能。国家的存在还具有使现存社会秩序具有合法性的重要属性。历史上各种形态的国家,只能建立在与其所具有的生产水平和能力相适应的基础上,超越了这种基础的国家政权,都很难长期生存。反过来,凡是能够长期存在的政权,都基本上能够适应自身存在的社会发展水平,也能较为合适地发挥国家政权的主要功能,保持社会的和谐。正如黑格尔所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政权一旦建立,总是要自觉地将能够有效进行统治的经济形式延续下去,并且不希望它发生根本的改变。因此,工业化以前国家的主要目标是维持现状,反对任何打破社会平衡的力量。
  3. 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作用问题。现代化对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国家的属性必须从王朝国家转化为民族国家,而且还要承担发展的任务,这是与传统国家的最大不同之处。因此,现代国家实际上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外部环境的挑战与内部发展的挑战。它要在全球化的冲击下生存和发展,就必然要建立一个有利于民族经济发展的市场体系,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根据本国的情况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发展本国的教育事业,提升科技水平,给国民提供基本的现代文明生活保障,有较为先进的军事力量,能在国际事务中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从历史的角度看,从19世纪开始,全球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试图通过整合行政机构、法律体系和教育制度而更加紧密地控制确定的领土范围,他们希望在地图上规划并调查他们资源和税收的范畴,并通过更加连续的方式来利用这些资源,并排外性地要求其民众对它的忠诚。这与前现代国家只是在某种特定状况下提出的类似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同时也与现代国家始终面临着全球性的竞争压力有关。也因为这个原因,国家问题成为了现代化的一个基本问题,无论什么样的主张,如果忽视国家建设的问题,或者把这一问题置于无足轻重的位置,那么,这样的主张一定是祸国殃民的。事实上,中国自1840年以来的令人屈辱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现代国家建设滞后的问题,因为满清的国家政权并不具备有效动员全国力量来应付现代化挑战的能力。
  4. 由于要承担发展的任务,社会要求现代国家所具备的功能大大地超出了传统国家的范畴。现代国家必须具有极大的动员自身资源的能力,以便应付现代化对国家问题带来的挑战。同时,它必须关注自己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争取一个合理的、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政治经济秩序。这也意味着,现代国家政权的整个体系面临着一个重新建设的问题,它无法简单地对原有国家机器进行继承。从现代经济的角度看,国家已经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第三种力量,国家主导着市场,尤其是本民族国家市场的运作模式,并在实际上成为现代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主角。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国家竞争战略理论奠基人波特在其大作《国家竞争优势》中,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力和前瞻性研究明确提出,在国家层面,竞争力的惟一意义就是国家生产力,而国家经济的升级需要生产力的持续成长。显然,一个现代国家已经成为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因素,它要维护自身的生存,就必须全力以赴地发展自己的生产力,强化自己的国家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所有关于下一代的教养、公道的促进、国家防卫等等支出都是对于现有价值的消耗,而目的是在于生产力的增长。一国的最大部分消耗,是应该用于后一代的教育,应该用于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促进和培养的”[3] (P123)。而这样从长远的角度增强国家竞争力的任务,是根本无法通过市场本身去完成的。因此,现代国家必须同时应对两方面的挑战:在国际层面为本国争取较好的发展环境,在国内为市场运转提供切实的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国家是一个民族现代化事业最重要的主导力量,离开了现代国家,一个民族的所谓发展只是一句空话。
  5. 现代国家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整个社会也面临着对国家权力如何制约的问题。因此,民主与法治是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但民主并不必然带来和平与发展,一个民族并不必然与另一个民族共同分享自由。如何通过民主方式发展,或者是增加一个民族的财富,是一个无法单纯从理论解决的问题。马基雅维里一个革命性的主张乃是,共和国欲维持其政治自由,必须持续扩张并取得财富,而这又有赖于将一般平民整合到政治军事领域之中作为最重要的资源。这个政治参与的主张,相对于古典共和主义传统,赋予了平民远为重要的政治作用。[4] (P12)换言之,民主不仅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现代国家动员民众起来与其他国家竞争的最好方式之一。着名的海权论提出者马汉就认为,为了使本国民众所获取的好处超越寻常的份额,有必要竭尽全力排斥掉其他竞争者:要么通过垄断或强制性条令的和平立法手段,要么在这些手段不能奏效时,诉诸直接的暴力方式。换言之,对外掠夺与奉行本国的民主制度不仅不冲突,甚至是互补的。一个现代国家,如果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分配到足够多的市场份额和资源,对于其化解国内矛盾,推行民主制度显然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美国而言,其对外的扩张与国内政治民主的结合堪称完美。美国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了美国发展的外向性。20世纪上半叶,美国摆脱了传统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对外政策,并随着实力核裂变似地急剧增长而要求日益扩大外向空间。难怪美国第26届总统西罗德·罗斯福自称“我是一个扩张主义者。我简直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够不成为扩张主义者”[5] (P81)。杜鲁门比罗斯福雄心更大,不愿意与苏联合作而共分天下,决心在与苏联的对抗中争夺和扩大势力。我国学者龙民指出,军事是美国文明的基因和扩张之剑,是美国国际地位、世界影响和对外战略的核心支柱,美国的军事转型不仅仅是作战能力升级换代的军事战略问题,更是国家大战略的选择。经济、军事与扩张的循环,就是美国大战略的内在动力和运转机制。“战争在美国历史上是始终存在的。”美国战争史专家米利特和马斯洛斯金的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军事因素充分参与了美国兴起、扩张和成为世界惟一超级大国的历程。
  对近代以来大国兴衰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要取得长久的成功,需要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具有强大的国家总体行动能力,这指的是在必要时战胜竞争对手的能力。一国的富裕不等于该国的强大,一国所具备的潜力也不意味着该国一定能走向强大。第二,在内政与外交之间形成互补的良性循环:搞好内政是外交成功的基础,成功的外交又帮助政府提高处理内政的能力。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是确保形成这种良性循环的前提条件。
  200年来,美国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国家,也最为典型地体现了这两项基本条件。美国学者扎卡利亚对1890年前后的美国进行了对比,认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和使用社会资源能力的强弱,决定了美国对外扩张的成败。从1865至1889年间,美国共有22次扩张的机会,只成功6次。从1890至1908年间,美国共有32次扩张的机会,成功了25次。这是因为1890年前,美国联邦政府尚未强大到足以支撑扩张的程度;而1890年后,美国各州的权力向华盛顿集中,华盛顿的权力则向白宫集中,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开始形成。
  因此,完全可以说,美国发动的战争造就了强大的联邦政府,强大的联邦政府带来强大的国家总体行动能力,并运用这个能力发动战争。从这个意义上说,战争造就了美国。[6]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学者也从自身的经历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他们指出,在发达国家中,国家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它支配相当一部分资产,调控经济,根据社会的战略利益分配财富,安排社会保障,保证科学和文化的发展,关心公民的道德面貌。没有积极的、强有力的国家和一个高效合理的官僚制度,一个现代化的、文明和快速发展的社会是完全不可能的。[7]
  6.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建设与经济建设一样,都是最关键的因素。而对后起现代化国家而言,国家建设的分量已经超越了经济建设,成为最关键的因素和最重要的发展主导力量。事实上,为了使政府更负责任,为了使发展更见成效,人们已经在努力寻找可靠的方法来评估国家的表现。这就是所谓的社会总效率的问题,即将一些社会指标,比如平均寿命、婴儿死亡率、文盲率等,与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支出行为进行分析,从一个社会的平均收入与社会公益的公共支出方面的关系来推断出“社会效率”,西方一些学者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2000年前后,非洲国家的效率尽管比以前进步,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是更缺乏效率。[8] 而发达国家,也就是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在这方面的效率最高。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国家本身有一个现代化的建设问题,国家现代化程度越高,其社会效率也就越高。国家效率问题显然并不仅仅是一个机构和组织的硬件建设问题,它同样也是一个观念和制度相协调的软件问题。一个国家只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原有资源,融进现代化的观念,才能使各种现代化的组织机构真正有效地运作起来。事实上,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将现代化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与自己的民族传统契合起来的问题。如果没有寻找到这样的一个契合点,那么即使形式上建立了现代的国家机构,这样的机构也不可能真正具有效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很可能比原有的机构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因为它往往拥有了很大的执行的权力,但却不是为了社会而是为着自身的利益而运转。
  7. 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内在矛盾性。西方政治学认为,政治现代化包括两大命题:(1)就国家方面而言,现代化意味着国家力量的增长、政治体系能力的提高;(2)从社会方面来看,现代化意味着社会力量的增长,它对政治体系的参与和影响的扩大,这主要表现为民主化。然而,这两项任务之间却存在一种深刻的内在矛盾。现代国家政权的建立主要是各类社会精英通过不同的方式,或是自己发起或是利用民众的力量,推动和建立起来的。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威权国家,现代国家政权的建立本质上都是精英推动的结果。因此,现代国家的建设问题,本质上属于一种少数人参与的事务,这与政治动员方面多数人的参与恰好构成了一种相反的路径。因此,一个现代国家内部在重视民众的参与与重视社会各界精英的见解之间,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相互承认的界定权利的范围。阿尔蒙德明确地提出了这两个命题。他认为,政治发展指的是国家的发展和国家的民主化。他把政府的能力(或权力)与人民参政情况(民主化)这两个方面视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四个主要变量中的两个。前者包括政府机构从社会吸取资源的能力(这些资源包括税收、劳力、物资等)以及政府规定人民社会生活的能力(如要求人们工作、规定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控制犯罪、管理交通等),后者指的是社会普通成员参加政府决策的程度。“政府的权力和效能,和公众对政府影响的程度,是两个衡量政治发展的标准。”“一个政治和经济都较发达的国家,其政府能力、人民参政程度……都是比较高的。”值得注意的是,阿尔蒙德指出了政府能力的优先性,因为“要人民参政首先必须政府具有能力。如果没有办事的方法,参与办事也就毫无意义”。[9] (PP362-363)总的来看,一个社会的国家建设问题最终取决于社会精英的共识和努力。国家建设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十分精细的工程,所以,参与这一建设的工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美国宪法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上设计与运作都十分成功的范例。因为美国的开国者继承了英国思想家洛克的自然法学说,以宪法为最高级的根本大法,认为宪法是为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而产生的“不可变更”的“自然、正义的法律”,故立法机关根据具体社会条件的发展而制订的新法,与宪法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必须以宪法为准则。为了保持宪法的权威和稳定性,美国的制宪者设计了复杂而苛刻的修宪程序。他们一方面赋予民意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另一方面又授权司法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可依据宪法条文与精神来解释并适用法律的权力。这后一项权力的重要性不仅表现在正面肯定适用法律方面,尤其表现在亦可根据司法机关自身的合宪性理解或解释来否定具体法律的有效性。这就是说,司法机关可以在法律颁布之后以合宪性的标准来作事后审查,否定其有效性。这一系列复杂而又精巧的设计,除开美国社会建立之初具有良好的法治氛围外,美国宪法的最初设计者基本上都出身于律师精英阶层显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8. 现代国家促使人们对国家认识发生了改变。事实上,人们通常所提到的国家主义是针对两个参照系而言的。其一,以个人为参照系,指的是在主权国家内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要以国家为中轴;其二,以全球为参照系,强调的是在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与人类共同体的关系要以国家为中心。下面,我们着重谈谈以个人为参照系的国家主义。
  以个人为参照系的国家主义也可称为国内政治意义上的国家主义。这种国家主义推崇国家理性,认为国家有独自的利益,为了追求和维护国家的利益,国家(或国家的代表)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形式。国家的权威是毋庸置疑的,它拥有全面的、最高的权力。这种国家主义观点最早见诸马基雅维里、布丹、霍布斯等人的论着中,正是这些思想家奠定了近代主权国家观念的理论基础。
  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绝对主义国家观以更理论化的言语表达了对国家的崇拜。黑格尔认为,国家意指精神在其历代的进程中所曾达到的最高化身。在它之上,再不可能有任何精神的发展。只有在国家领域里,理性才能认识自己,从而得到充分自由;国家代表着完善的整体,是合理的,体现最真正的自由,并达到了一般意志和个别意志的同一。因此,国家以自身为目的,它是那种展开了其实际的现实性的一般性,唯独在一般之中个人才能获得拯救,因为无论个人要获得什么样的精神的实在性,只有通过国家才能获得。由于个人只有在国家的生活中才能享有广阔的生活,保持为自由和理性的主体,所以个人感恩戴德地服从国家权威是个人基本的义务。[10] (P160)一般人往往认为黑格尔是政治专制主义的先驱,但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黑格尔无非是将国家对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理论的高度而已。实际上,自黑格尔以后,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没有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减少了自身的规模和作用,杰弗里·K佛赖伊以英国为例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尽管英国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发源地,自由放任是很多英国思想家,尤其是亚当·斯密等人的主张,但英国政府的客观发展,却似乎完全与此背道而驰。在1790—1910年间,英国政府的公共开支一般在国民生产总值的13%左右,从未超过23%,但是从1920年开始,这一开支从未低于24%,而1946年以后则从未低于36%。[11] (P2)
  9. 中国的国家建设面临着经济迅猛发展以来的一个最重大的挑战,即国家的建设与政治的民主化在历史的机遇中难以协调进行。一个稳定的国家体系框架有利于政治民主的发展,而政治民主的发展又有利于国家的现代建设,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良性互动模式,但这一模式需要的很多外部和内部的因素,对中国而言却是难以企及的。民主有一个自然的趋势,即在一般情况下,它驱使人们更多地关注本地区的利益和小集团的利益,有利于分权而不是集权。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民主很容易导致区域化和地方化的势力发展。在任何一个较大的国家辖区内,如果现代国家的建设还不十分完备,那么,这样的民主导致国家的分裂几乎是一种必然的后果。不仅一些多民族的国家如此,就是美国这样的民主大国,也由于一些国家建设的任务尚未完成,利益的协调出现麻烦而最终通过一场惨烈的南北战争才解决问题。因此,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大国,如何在国家建设中,使民主成为国家建设的动力而不至于成为分裂的祸根,是一个必须引起所有学者关注的问题。
  10. 现代国家既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又是一个重要的实体。前面已经谈到了作为实体的国家的重要性。对于一个国家的实体而言,它包括几乎一切为政府工作和服务的成员。加上这些成员的家属,现代国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力量。我国西汉时期,官民之比为1∶7945;而唐高宗时,官民之比已经增加一倍,为1∶3927;元成宗时,官民之比为1∶2613;清康熙时,官民之比已经高达1∶911。而我们今天的情况怎么样呢?据《了望》周刊报道:“全国从财政预算支付工资的人……到1991年已经增加到3400万人,每年都以100多万人的速度递增。如果再加上以工代干和各机关招聘的吃财政饭的人在内,机关人员总数已临近4000万。”当时全国人口尚不足12亿,就按12亿算,我国的官民之比已经高达1∶30。[12] 这样一个庞大的实体,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而言,显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并非一切国家的工职人员对于国家的发展趋向都有相同的作用。一般而言,国家的构成成员可分为大致上的两部分:权力圈的成员与非权力圈的成员。实际上,人们对政府官员和文教、医疗等国家工职人员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很少有人将这些人群归于国家的政府官员。而构成国家的机构也可以大致分为权力部门与一般部门。当然,一般政府部门都拥有一定的权力,但一般部门的权力质量与核心权力部门的质量有着本质的差别。因此,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主要应该围绕国家的权力部门进行。然而所有国家的工职人员也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因此,如何处理好这样一个已经十分庞大的国家体系的现代化问题,对中国而言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然而,从不远的将来考虑,中国国家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政治民主化与国家对自身领土的控制难题。一个合法的民主政权与控制全国各级组织的权威之间的矛盾,世界上没有一个大国是能够简单或轻易解决的。任何一点决策上的偏差,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一个缺乏民主与法治的国家不能够完成一个民族的现代化任务,而一个丢失领土的国家,无论它有多少理由,都是一个失败的国家,而一个失败的国家是不可能领导一个民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
  注释:
  ①从亚里斯多德的“国家是自然的”,柏拉图的“正义原则”,卢梭提出国家是人民的“总意志”,可以看出,关于国家的抽象概念的争论是十分丰富的,在某种意义上,整个政治学的中心议题就是关于国家的争论。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南京80~85D0政治学陈晓律20072007
现代国家/发展/民主化/国家统一
  A Modern State/Development/Democratization/Reunification of the Country
Reflection on the State in Modernization
  CHEN Xiao-lu
  ( Histor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 China)
Since a modern state is a leading force in modernization, i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asks to build state power in modernization. Historically, a democratic state will not exclude wars against other countries since a nation does not necessarily share freedom with another nation. We must focus closely on the inner contradictions between democracy progress and reunification of the country.
现代国家是各国现代化事业的主导力量,如何搞好国家政权本身的建设是一国现代化过程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从历史的角度看,民主国家并不排斥对外战争,一个民族并不必然与另一个民族分享自由,我们必须高度关注民主进程与国家统一之间的内在矛盾。
作者:江苏行政学院学报南京80~85D0政治学陈晓律20072007
现代国家/发展/民主化/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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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载 2013-09-10 2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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