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坏脾气 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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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1)    
  中国很早就确立了相当完善的官僚制。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国家实际已经进入了欧洲15、16世纪才出现的绝对主义国家的形态,形成了具有金字塔式的官僚体系,有税收和财政体系以及庞大的常备军,甚至形成了欧洲到近代晚近才出现的文官选拔系统。相对于欧洲,也许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制度是“早熟”的。但是更可能的是,这种“早熟”的评判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暗含着以西方作为评价标准的意思。实际上,中国的政治制度跟中国的文化一样,是按照自己的理路发展的。长期以来,虽然中西之间不能说没有交流,但这种交流还远远达不到在制度文化层面上相互影响的地步。中国的制度几千年来,一直走着自己的路。这条路,虽然不时地受到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干扰,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其他文化输入,比如佛教文化的影响,但是它的发展却一直在官僚制帝国的轨道上行进。不仅跟中世纪的西方,而且跟周边的印度都非常地不同,甚至与一直跟我们学习的日本也很不一样。  
  从秦汉起,官僚体制就是中国制度的核心问题。而这个核心问题又可以分成两个大的子问题。一是官僚的选拔问题,当时称之为“选举”。实际上,正如古往今来许多人指出的那样,中国政治的中心可以归结为选举。通过选举制度以及相应的文化,官员选拔的金字塔居然将整个社会联结到了一起。作为社会精英的士大夫阶层,其活动和文化实际上都在围绕着选举进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社会也可以被称为“选举社会”。历朝历代都将选举视为关系王朝命运的头等大事,显然不是古人头脑发昏,因为稳住了选举,就能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官僚体系内部的权力制衡。中国是个巨型的帝国,皇帝依靠对于他来说显然有些过于庞大的官僚群来管理国家,如果没有起码的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权力的运行将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宏观上有行政、监察与军事上的三权分立,而微观上有相权的分割以及每个部门的权限细分,与各个部门之间权限的模糊和相互渗透。  
  虽然庞大的官僚金字塔是中国制度的基本特色,但中国的皇帝却并不是像日本天皇那样的虚拟君主,皇权的专制也是中国制度的特征。皇权总是力图要将官僚体系变成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不断强化自己的直接权力。从理论上讲,秦汉以后的皇帝跟西周和西周之前的王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不是天下的共主而是独主,是国家所有人惟一的君主。皇帝的权力,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达到无限的,如果皇帝要一意孤行的话(只要他不在乎丢掉祖宗的江山),其实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他。在历朝历代,皇帝总是试图直接统领官僚体系,操控一切,不惜利用身边的侍从机构,取代原本运转良好的政府首脑机关。到了明清两朝,皇帝甚至取消宰相制度,皇帝既做国家元首,又当政府首脑。然而,官僚制的本质规定相对而言是选贤与能的,着眼点是能力,而君主制的本质规定是世袭的,着眼点是血缘。对于如此庞大的集权帝国而言,事实上只有强调管理者的能力,才能保证帝国运转的正常。君主制与官僚制是相伴而生的,谁也离不开谁。正如皇帝一意孤行会导致王朝崩溃一样,从历史上看,明朝废相也付出了沉重的制度代价。  
  君主制和官僚制虽然相互依存,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就没有冲突和矛盾。中国的官僚虽然在现在看来好像是皇帝的雇员,但就古代社会而言,那时入仕的士大夫们却并没有今天人们在政府机关的感觉。诚然,官僚中不乏借官职谋饭碗的刀笔吏,但很多从小熟读圣贤书的人,他们将修齐治平的理想寄托在仕途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仕途不过是他们借以实现理想的工具。虽然,官僚制是皇权对士大夫的某种“赎买”,士大夫通过入仕,获得地位、金钱和荣誉,维持他们体面的生活。但是,传统时代的官僚体系不仅担负着管理职能,而且还有对社会的教化功能,使社会生活符合王朝正统的道德伦理的要求,甚至使民众对皇权产生一种类似宗教式的感情。只有这样,在一个粗糙的农业社会里,治理才有可能顺利地实现。这种管理与教化的双重职能,免不了会导致有人抱着致君王为尧舜的期望,指望成为帝王师,从而实现某种理想。在他们看来,他们才是这个社会的真正主角,具有学理和道德上的双重优越。因为是他们,而不是皇帝,承负着古代圣贤学说,是古圣贤的继承人。结果,士大夫做官,往往雇员的感觉不强,反而把自己看成道德教化的体现,他们为民父母,是引导民众走向道德正途的导师,而不仅仅是管理的机器。雇员和教化的两种角色长期以来一直在打架。作为官员,实际上的主要任务是催科(征粮、税)和听讼(司法审理),但为官的表面文章却是让他们爱民如子,倡导“无讼”。由教化导致的帝王师的感觉,使得官僚体系与皇帝之间的关系总是有点别扭。直到清朝,皇帝才明确地将士大夫的野心压下去,让他们意识到,他们只是皇帝的雇员,既为皇帝管理民众,也替皇帝教化民众,皇帝甚至连教化的模本(圣谕宝训)都做了出来,士大夫只管照本宣科就是。士大夫将精力转向儒家经典辞章的考据,以及具体治理技术的追求(实学),但是并没有真的完全放弃帝王师的理想,一有风吹草动,还有可能冒出来。即便没有这种理想的追求,官僚体制自身也存在着自己的逻辑,不可能完全按君主的意志行事,否则这个体系将无法运转。从某种意义上说,皇帝和官僚们一直在明里暗里地斗法,此消彼长,集中体现在皇权与相权的争斗上。最后到了明朝,虽然皇权取得了表面上的胜利,而皇帝自身则因这个胜利,陷入了这样的境地:或者非常劳累地日理万机,还捉襟见肘,或者干脆撒手不管,听任宦官的摆布。如果想过正常的生活,不是向官僚体系托付更多的权力,就得更多地依赖行政法规,因此付出了国家机器更加低效的代价。  
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2)    
  基于同样的原因,中国不是不能对农村社会实行军国体制的管理,政权也不是不能下到县以下。秦朝曾经有在县以下设置有俸禄的乡官的制度安排,不仅设置乡官,而且实行乡间的什伍编制,严厉推行连坐制。秦以后,这种乡村管理体制,在历史的某些阶段,总是有复辟的尝试。这样的乡村管理,其实,在短时间内,无论是对农民的管理控制,还是对赋税的征收,都有很好的效果,只是这种制度安排时间一长,就会暴露出交易成本迅速提高的趋向,甚至达到王朝政府不堪承受的地步。所以,在中国历史的大多数时间里,不管统治者奉行什么思想,主观愿望如何,对农村却只能实行近似无为而治的治理方式,乡官逐渐变成差役,跑腿的,将空间留给乡居的绅士和其他精英。  
  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我们讨论制度的时候,离不开“道”和“术”这两个中国味道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可以是能意会的、蕴涵某种理想状态的境界,术则是实现这种境界的途径和方法。但是,具体落实到制度和政治操作上,道则意味着文治精神,它包括重文轻武,以文官治军,推行道德教化,重视礼仪,维护伦理型的意识形态,等等;术则意味着权术,或者说权力技术,包括权力制衡的制度安排,权力监督和权力运用的技术操控,等等。  
  文治精神是自秦汉以来每个常态的王朝所必须具备的。道理很简单,“以马上得天下,不能以马上治之”。中国历史上,企图以武力的方式维持国家的王朝并不是没有过,但没有一个能长久。不断充实的儒家理念也许对版图的扩张用处不大,但对于维护一个分散宗法制的农业国度,却有无穷的妙用。春秋战国以降,虽然西周那种贵族式的完整的宗法结构被破坏了,但这种以血缘姓氏为轴心的父系宗法制的某些基本元素,却随着贵族社会的消亡而散落民间,成为小农生活共同体的黏合剂,再次形成平民意义上的宗法制。这种宗法制,由于没有了过去那种严整的梯形树根结构,我把它称之为“分散宗法制”。由于这种“分散宗法制”的广泛存在,当西汉初年汉武帝宣布独尊儒术的时候,从政、教两方面对社会都是一种适应。当然,儒家伦理的推行,对宗法制也是一种促进,使得宗族向大型化的方向发展,导致贵族社会的再生。从东汉末年开始,官僚贵族化的倾向,以门阀的形式再现;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制已经笼罩在门阀政治的阴影之下。好在,在官僚制的自身规律作用下,贵族化的趋势最终还是被遏制了。中国进入了长期而稳定的小农社会,分散宗法制顽强地生存了下来,父子、长幼、尊卑、男女(有别)这样的结构性概念,成为不可撼动的文化核心,支撑着中国社会的运行与再生。正因为如此,每个正常的统治者,都无一例外地不仅要将儒家伦理捧在头顶,而且要贯彻到社会每一个层面。中国历史上的几百个皇帝中,不乏能文者,也不乏狂妄自大之徒,但社会却始终只有一个主导意识形态,一个教主。关键的是,这个教主不是皇帝本人。因为,这个意识形态是在皇帝之上的,一旦动了这个东西,他和他的王朝存在的合法性就有了问题。  
  当然,文治精神不仅仅意味着意识形态的推行,还伴随着国家政治以及社会活动的仪式化(礼仪化)。“天王圣明”的尊严,尊卑有序的秩序,权威的认同与服从,必须通过长时间的仪式的熏陶和演练,才能内化为人们的不自觉行为。历代王朝对礼仪重视的程度不亚于财赋与军队。官僚体系中,负责礼仪的专门机构,只有增加的份,而没有缩减的可能。官办的学校教育,学礼一直都是主要的内容,以至于到后来,老百姓一致认为,上学就是达到“知书达礼”。近代中西大规模接触之初,中国在马戛尔尼使团来访和1859年中外交涉中,所表现出对礼仪问题的过分反应,实际上不过是传统文治精神的一种过度反弹。  
  正因为有了意识形态的推行和礼仪化制度这两个基本要素,古代制度呈现出文官第一的特色就可以理解了。正如阎步克先生的研究所显示的那样,自汉以后,儒生和文吏的结合,为官僚体系提供了成员。而事实上,在这个结合过程中,儒生的味道逐渐压倒了文吏,以至于察举制运行到后来,通经和达礼才是进入仕途的基本条件。再到后来,是官僚基本上就意味着也是士大夫,非正途(科举)出身的人,按惯例总是被排除在士大夫的核心群体之外。至于官僚所需的操作技术,则由上不了台盘的吏和后来的幕僚承担。  
中华帝国:制度的断想(3)    
  文治精神到了这一步,已经进入了术的领地。古代制度安排上的权力制衡,也属于术的层面,除了前面讲过的文武制衡,还有行政与监察机构的制衡,行政机构之间的制衡,地方官员之间的制衡,以及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制衡,等等。实际上,古代政治中的权术还远远不止这些。可以说,当年韩非子列举的那些驾御之术,在以后的岁月里,不仅在君臣之间,而且在臣臣之间,年复一年地推陈出新地上演着。只不过,我们已经很难在制度的设置上看出痕迹了。  
  中国古代制度阐释方面最易被人忽视,同时也最暧昧不清的所在,应该是官僚机构,即所谓衙门的运作方式与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种形式的制度安排,最后都要通过衙门的运作才得以实现。衙门实际上是刀笔吏和衙役的空间,自唐朝以降,吏和衙役已经成为一个介于官民之间的特定群体。他们的政治地位不高,其中的衙役甚至被列为不得参加科举的贱民行列,但是,他们才是政治运行不可或缺的人物。无论是中央机关还是基层的县衙,没有主官,政务不会停滞,而没有了吏和役的奔波跑腿,那么所有的事务都可能停摆。多少年来,这是一个变化最少的角落。无论政治风云如何变幻,他们有着自己的规矩,按着自己做事常规行事。大一点的政治程序性的变化多少会导致他们行为的改变,但用不了多久,还有可能溜回旧日的轨道。当然,朝代的不同,皇帝的不同甚至于官僚个体的不同,是会影响到他们,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政治操作层面中参与博弈的一方。  
  制度从来就不是静止的组织和框架,从来没有动不得的“祖宗之法”,虽然保持稳定是中国古代制度的规定,但变化确是一直在进行之中。纵观两千年的官僚帝制,制度的改变总是从补充性变革到替代性变革,再到框架性改变。人们总是先在制度上打一块补丁,然后再慢慢地让补丁下面原来的机构失效,最后才取而代之。在中国,制度的惯性总是在发挥着作用,稳定毕竟是人们最为看重的政治目标,因此总是力图避免因结构的动荡而导致整体的动荡。凡是气魄大动作大的变法,往往难以成功,越到这个制度的成熟期,就越是这样。  
  中国现代意义的制度变革,比起我们的东亚近邻日本来,发生的时间并不晚,但变革本身走的弯路,却远比我们已经意识到的多得多。清朝最终丧失了和平改制的时机,而辛亥革命后的制度变革,却像浮在水面上的油,跟社会格格不入。说实话,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传统和传统制度已经没有多少印象,但传统制度的阴影还在遮蔽着我们,影响着我们的政治行为。我们只有在向别人学习的同时,回顾自己,也许才能真的走出我们自己的中世纪。  
 


张鸣 2013-08-22 16: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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