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言论自由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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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明:

本文第一稿写于1975年7月,1979年2月成第四稿,发表在当时北京的一家民办刊物《沃
土》特刊上。第五稿完成于1980年初,在1980年11月北京大学竞选期间曾抄成大字报张贴并以
油印形式作为竞选文件而广泛流传于北京大学;该油印本辗转传到海外,香港《七十年代》
(即后来的《九十年代》)在1981年第3、4、5、6期连载。1986年,这篇文章第一次以铅印形
式在大陆公诸于世,登在武汉的《青年论坛》1986年7月号和9月号上。其后,北京的三联、广
州的花城和湖南出版社都打算出单行本,但因反自由化运动兴起而胎死腹中。1987年我赴美留
学,该文又在《中国之春》杂志连载。我在1988年出版的《给我一个支点》(台北,联经)将
《论言论自由》全文收录。1990年出版的《开拓――北大学运文选》(香港,田园书屋)里有
该文的节录本。现在的这个电子文本是由一位在北京的朋友P君根据《青年论坛》版本打出,
其中的缺漏部分由纽约的一位朋友L君补充。

论言论自由

胡 平

序 言

 本文旨在论证言论自由,这一工作具有某种别致之处.在完全没有言论自由时,进行这种论
证恐怕是不可能,然而,在完全实现了这一自由时,论证它似乎又成为不必要.这个特点常引起人
们的误解:以为言论自由问题是一个取决于当权者意志的问题.这种误解导致了对于在理论上讨
论言论自由这一工作的忽视,其结果是完全窒息了言论自由这一原则的价值和活力,这种不幸的
误解是如此之深,以致于当我们提出这个极为重要、极为敏感的课题时,很多人以为那是令人
厌倦的老生常谈,是无济于事的书生空论。事实上,一个国家如果没能实现言论自由,原因就
在于那里的人民对言论自由缺乏觉悟。因此,在健全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工作
中,澄清言论自由的含义,阐明它的价值就成了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


胡 平 2013-08-22 12: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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