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民主·宪政》摘要 11、大道容众,大德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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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与两个抽象的政治哲学预设有关:一是“人是政治动物”,二是“人是理性动物”。从广义上讲,人人都是政治动物,每个人都几乎不可能脱离一定的政治环境而离群索居。公民有权参与政治,有权要求政府对其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提供保护。但是,这一命题并不意味着统治者有权强迫公民去参与政治,充当作为工具的政治动物。选举及相关的代议制度都建立在上述第二个预设的基础之上,即人是理性的动物。这样的“理性人”能够把握、认清并实现自身的利益,对周围的世界形成理性的判断,作出自己的选择,并承担责任。当然,这一命题并不排斥人有非理性的时候,更不排斥理性自身的局限性。从政治上看,这一命题的落实途径是:人有权选择他们的代议士,即授权他们在该国的政府中代表自己参政议政。因此,自由民主国家政府从被统治者的同意中获得正当的权力。
  公民在投票中的自利倾向是自由民主的重要基石。而且,在自由民主社会中,为公益与私利投票在多数场合是完全一致的。事实上,民主政治之所以要尊重公民的投票权,就是要公民有经常的、有保障的表达个人利益要求的机会。
  民主政治允许人民通过选举来选择政治领袖,但它却不能确保这些领袖既贤且能。民主不能消除人的缺陷,不论是选民的缺陷,还是当选人的缺陷。民主政治所能做到的,只是通过自身的纠错机制不让这些缺陷带来恶果,而其它制度则完全放纵这种缺陷。定期的、公正的、有效的选举正是民主政治中一种根本的纠错手段。
  民主政治是宽容而正直的政治。它允许公民不投票,但却有义务为任何想投票的人创造必要的制度条件乃至物质条件;它允许普通公民对政治知之不详,但却必须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有义务为他们提供充分的政治信息,实现最大限度的政治公开;它鼓励公民关心其长远的利益和他人的福祉,但完全认可公民根据自身的利益来决定如何投票。这样的民主才是容众的大道,容下的大德。 


刘军宁 2013-08-19 1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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