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异物及其他之《锁》 阿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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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锁》(摘自《胎心、异物及其他》)

阿丁


现在我独自生活。我离开了那个城市,离开了那些以偷窃为生的朋友。我租下一间地下室,里面有一张床,一台老旧电视。床的弹簧坏了,翻身时我身下总发出"嗡嗡"回响,像是有个人藏在床垫里弹响自己的肋骨。


有时我会被这声音惊醒,出一身冷汗,汗里的酸味会让我莫名其妙的难过,久久不能再次入睡。


床还算软,电视有声音,也能出图像,还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我很知足。


一家开锁公司聘用了我。我有了自己的名片,我的名字后面,平生第一次挂上了"技师"的头衔--"开锁技师",我捏着卡片左看右看,对它露出微笑。或许别人不认为这个工作有多体面,可我是凭技术吃饭,不偷不抢,在我看来就是体面。虽然这活儿会让我时常想起以前的勾当。它们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都需要打开陌生人的门锁。只是,我现在出门工作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张塑封的纸,里面有钢印,那可是公安局的授权。过去,这三个字总令我心惊胆战,而现在,当我向顾客出示这个东西的时候,我理直气壮,却又隐隐不安。有些东西已经进入我血液中了,可能这辈子都驱除不净。


好在还有成就感。我去应聘那天,一进屋,就看到靠在墙边的三扇门。我明白,那就是我的考卷。门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些工具,有如士兵列队,整齐有序。有些熟悉,有些陌生。


在老板和他身边女人的注目下,我只动用了两种工具就打开了那三扇门,用时不到一分钟。我看到女人的红嘴唇上下分开,露出了洁白却并不整齐的牙齿。她吃惊了,我打赌她没见过像我这么手快的人。老板面色如常,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但那双直勾勾盯着我的眼睛泄露了他内心所想:其实他与那女人同样吃惊、同样好奇,只是,他对我此前经历的好奇大过了对我技术的惊诧。


果然,他发问了。我的回答流畅自然,因为我已背诵了一千遍。我告诉他我原来是另一个城市某开锁公司的技师,那里人稀生意少,所以才来到这个大城市打工。我还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建议他打过去核实。接电话的人是我在那个小城唯一的朋友,他会这样告诉询问者,"他原来确实是我公司的员工,"还将用淡然的口吻描述我出色的技术和谨小慎微的个性,以及朴实忠厚的为人。唯一对我不利的,是我没有开锁技师的行业证书,不过没关系,这个老板不是那种胆小怕事循规蹈矩的人,否则也不会坐在如此豪华的办公室里,否则,那个长着两片肥美嘴唇的娇俏女人也不会站在他身边。


我的判断正确,他告诉我不必为证书担心,交给他来办。此时女人插嘴,她说他去趟公安局就跟回姥姥家一样平常,她说他见到那些警察就像见到自己的舅舅和外甥一样亲昵。她用的是"他",而不是老板或老总之类,不管她是有意无意,这个人称代词足以让我猜出两人之间的关系。但那跟我无关,我只需得到这份工作,并且真的得到了。


我签订了工作合同,交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了工具以及那张塑封的授权书,还有一身靛蓝色的工装,后背印着这家公司的名号。


我背着这些东西欢快地走在路上,开始我全新的人生。


每个城市都不缺粗心大意的人,每天都会有人把钥匙锁在屋里。我知道那种被家拒之门外的滋味。然而当我掌握了这门手艺之后,我不再为无家可归发愁。在原来那座城市,当我由于某种原因不愿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一家宾馆,用比房卡和钥匙还快的速度打开某个空房间的门,把牌子翻到"请勿打扰"一面,反锁后洗个热水澡,再脱得光溜溜的睡上一觉。我不担心有人发现我,这个城市很小,小到不大可能在午夜来客人。我喜欢宾馆床被包裹皮肤的感觉,能让我平静下来,睡得香甜。那种感觉绝似婴儿浸泡在羊水中,虽然我对此并无记忆。


我背着工具袋,骑着车,穿梭在钢筋水泥森林之中。我开过了各种门,普通木门,铁栅门,色调阴沉看似坚不可摧的防盗门,还有保险柜的门。那些普通的弹珠锁,我只需要两秒钟就可以打开,工具只要一根曲别针,或者是一片包香烟的铝箔。多锁点的叶片锁要费些事,可我照样能"秒开"。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多锁上几道就安全了,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即使有一千个锁点,锁芯也只有一个,突破一点,所有的锁点都会乖乖弹开,步调一致得如同团体操表演者。


这让我想起昔日的伙伴,他们为自己筑造了无数条心理防线,可是在老警察眼中,根本就毫无用处,他们会迅速并精准地找到你的"锁芯"。那一刻的感觉就像一根针刺入心脏,每一根肋骨都形同虚设。


但我工作的时候会放慢速度,并尽可能地使用更多的工具,使自己的开锁过程显得费时耗力又笨拙。这是老板教给我的,他说不要让自己的工作显得又快又轻松,这样某些顾客会认为自己付的开锁费用与技师的劳动强度及时间不成正比,同时还有可能给顾客增加心理上的恐惧,"而客户体验无疑是最重要的。"他说。我照做了,因为老板的话没错。当我最初还沉溺于在客户眼皮底下炫技时,我发现了他们看我时的目光,与看一个贼无异。那一刻我脸红了,心里有些羞恼泛起,差点忍不住为自己辩解,可我立刻刹住,为一个在客户心里产生的念头辩解是不明智的。


我要做的就是登记客户的身份证号码、收钱、开收据、要一个签字,然后走人。


门打开后,总会有一种气味扑进我的鼻孔,每家的气味都不同。有些像现磨咖啡的香气,那是一种离我无比遥远的味道。另一些仿佛刚洗过的衣物正在曝晒时散发出的味道,还有呛炒的油烟味、婴儿吐奶的微酸、衣柜内樟脑的若有若无。我从不踏进他们的房间半步,可我会吸上一口,憋口气,下楼时慢慢吐出,犹如馋鬼品尝美食,这些味道可以提醒我尚在尘世。


我见过了太多的家,陌生人的家。富有的,家境一般的,外来合租的住户。贫困窘迫的不多见,因为通常这种家庭不会安装一个昂贵的防盗门,在其家庭成员中,也往往会有个能干的男人,会用身份证或者废弃的X光片捅开家门,省了被开锁公司把钱赚走。与之相反的是我开过的保险柜,我通常打开后就转身离开,这是规矩。可我有几次还是忍不住偷窥一眼,那里面盛着的内容是和穷人家不一样的人生。


被我镇压很久的东西开始在心里弹跳,那些东西已经安静地躺在我床上了。我跳上床,拎起床单,气急败坏地把它们抖落在地,那些光鲜沉重的东西有的落地即化,有的却被掀起的气流掷到空中,就此悬浮着,在我眼前摇成一弯上翘的嘴角。


我是用剃须刀片把它干掉的,每当我的镇压行将失效之时,我就捏起刀片,在手心划出一道口子。如今那些线已密密麻麻,它们切断了我的掌纹,于是我此后的人生注定变得不可预知。


可我总算还活着。这城市天天有人死。


直到那天之前,我还以为自己已通过每个陌生人的房门阅尽人世。那时我正躺在床上,读着我论斤买来的一本没有封皮的书。书里说有个人跟往常一样,若无其事地跟他的妻子告别,就此消失,在对面的一个房间里藏了二十年,又在某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日子,毫无征兆地回到家。一个我看不懂的故事。外国人经常干出些匪夷所思的事。看得困了,睡意渐渐浓重之时,手机响了。是公司负责派活的姑娘打来的。她提到的小区离我很近,只隔了一条街。我起身,换工作服,裹上棉袄,背上工具包,出门。


天冷,风大。落叶席卷着我的脚后跟。已经黑透了,路灯下,行人如狗熊般奋力骑行。拐过街角,风小了些,我闻到一股香喷喷的烤红薯味,勾起肚子里咕噜咕噜的抱怨,才想起自己还没吃饭。先干完活吧,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完事回来,买上个大块的红薯,回去就这热水吃。


一个中年男人站在单元门口,当我进入他视线之后,他冲我摆手。他摆得幅度很大,像是攥着一根不存在的鱼竿,看不见的鱼线另一端就是我,似乎是要把我从水里拽出甩到岸上。我点了点头,他说了句什么,他的话被风刮跑了。


我跟随他下楼梯,向地下室走去。


他咳嗽了一声,灯亮了。在晦暗的光线下,中年人变成老年人,他脸上的纹路比我手心上还密集。他求我打开一间地下室的门,说他女儿在里面,已经一个多月联系不上了,手机不接,后来,后来就关机了。他比划着,浑浊的泪在他眼里闪烁。


他拿出身份证给我,我抄下号码和住址,但这些还不够,我让他把房东请来,告诉他没有房东在我不能擅自打开房门。他楞了片刻,点点头,转身上楼。


"都跟你说了我没钥匙,就一把,早给你闺女了。"


"不是……不是钥匙,是……"


房东是个肥胖女人,她的手指间还粘着面糊。她老大不情愿地把房本递给我,我翻了一眼就还给了她。胖女人气哼哼地回去了,很显然,中年男人和我打断了她的馒头或者烙饼。我正要开门,楼梯上的胖女人说,"别毁了我的锁,弄坏了要赔呦!"我只好停下,摆手,"不会不会",打消她的顾虑。


男人催着我,我让他站在我身后。这是最普通的碰锁,很好开,虽然在里面反锁了,可我只需要两秒钟就可以打开。而打开里面的插销连一秒钟都用不了。我摸出根本用不着的几样工具,摆在地下,不时拣起一种,煞有介事地鼓捣,其实锁早就打开了,我用咳嗽声掩饰了那声弹响。大约两分钟后,我闪在一边,告诉他可以进去了,然后弯腰收拾工具。男人冲进去的时候带起了一阵风。这时,一股之前从未闻过的气味钻进我的鼻子。随后,我就听见男人呼喊一个名字--"倩倩--倩倩--"


然后是撕心裂肺的嚎啕。男人像匹老马那样仰着脖子嘶鸣,他捶着床,那床的回应与我的床相同,犹如有个人藏在床垫里,弹响自己的肋骨。


我终于压抑不住好奇心,进了屋。在门口时,我已经猜出这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刚才钻入我鼻子的味道,是死亡。一个少女身上,发出的腐鼠般的味道。


可我得找他要钱。我可以等那匹老泪纵横的马平息下来。


那个叫倩倩的女孩仰面躺在床上。她的眼睁着,我看到她的眼窝正在塌陷下去,两个干瘪挛缩的眼球即将掉入头颅里。她嘴微张,唇上落满了灰,覆盖了口红的鲜艳。牙齿在晦暗的房间里闪着光,这是看上去唯一使她像活人的部位。


她嘴唇微启的样子,像是等待着、迎合着某个人的吻。


我站立之处的头顶上,是一根晾衣绳,一条印着麦兜的小巧内裤撑在蓝色衣架上。麦兜粉嘟嘟的,眯着眼笑。我嗅到了残存的香气,但转瞬即逝,腐败的气息越来越浓烈。


我走出房间。离开时,中年男人趴在女儿身上,揪着自己的头发。


我背对门口,呼出刚才吸入的气味,走上去,深吸一口人世的空气。


许久,男人出现在我身边。"我闺女死了,我都不知道她死了多久……"他说。他的话像是从深井里发出来的声音。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摸出钱给了我。我没请他在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上打钩。这张表上有三个选项:1,满意;2,非常满意;3,不满意。"不满意"后面还有一条线,供客户填上不满意的理由。


我走了。路上,我忘了买烤红薯。一进屋,我就打开电视,屏幕上,活人演着死了二百多年的人,活人替已成骸骨的皇上喝着妃子亲手熬的冰糖雪梨羹,另一个活人替死去的太监跪着。太监只有在死后才能还原成男儿身,谁死后那话儿都将腐烂,都将不复存在,割了的与没割的,在成为骷髅后结局并无不同。


把自己裹在被子里,想着那个叫倩倩的死者。她怎么死的,自杀还是他杀,或者是死于一种突发的疾病,也许会有答案,可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的脑袋里此时还回响着那个男人的话。


"……我都不知道她死了多久……"


这之后,我继续干着我的工作,开启一道道门锁。我收集着客户们的表情,他们被家隔离在外后的焦躁,和重新被家接纳的喜悦大同小异。


我再也没见过死人,可我的感觉却在说: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悄无声息地死,锁和门不动声色地隐瞒着一起起死亡,直到被腐臭的气味揭露。


有一天我回到地下室,在头脑空白状态下把锁芯取下。我坐在床上,看着那个圆孔,那个现在已经可以沟通活人世界的洞。


可后来,我又把它装上了。


日子一天天过着。我的电视坏了,只能出声,没了图像。我再也没打开过它,我读那些我买来的书。它们渐渐占据了我的半张床,我容忍了它们对我空间的侵略,我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安置它们,放在地上会潮的,那可都是书啊,虽然是论斤买来的。


某天,我读到了一个叫小仲马的人写的书,一个活着的公子哥,把他钟爱的妓女从坟里刨出来--


读到这儿,我合上书,闭上眼,那个如我一样躺在地下室的尸体,此刻躺在我的脑袋里。她微启的嘴唇,蒙上了灰,像是等一个人来吻她,等了很久,一直等到死。


春天来了,枯枝开始饱满,嫩芽如粉刺一样钻出,我再也压不住它。每当休息时,我就在这个城市的居民区游荡。我打开一扇扇门,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抽一支户主人的烟,有时还喝上一杯。我喝不惯那些叫不上名来的洋酒,我更喜欢冰箱里的听啤。有时我会洗个澡,在别人的浴盆里躺着抽烟。洗完澡,我就光着身子穿梭在各个房间,躺在软乎乎的床上手淫,用他们的卫生纸擦拭干净,然后瞧着马桶里的涡流把我的子孙带走。


我忍着,不带走任何东西。除了垃圾袋。下楼时,我把垃圾袋扔在单元门口的桶里,我喜欢这种感觉,像是自己就住在这儿。


我还冲保安微笑,像个真正的业主那样微笑。这里的人我都熟识,有些甚至算得上知交,我知道与我擦肩而过的男人的安全套型号,正在遛狗女人喜欢用脱毛剂而不是剃须刀,以及那个正在追着皮球疯跑的胖小孩把没分数糟糕的考卷藏在哪儿。


我比这里的任何人都清楚他们的秘密。


我很高兴自己光顾过的房子里,主人们都活着。


某个午夜,我的手机响。是个陌生的号码。我接了,我听出了老板的声音。我从来没存过他的电话,他是我的老板不假,可他跟我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的声音低哑,像是怕吵醒旁边的什么人。口吻是命令式的,但他用了"请"字。我穿衣拎包,关门时发现我的门锁锁芯消失了,那个圆洞再次出现。是我干的,但我忘了什么时候又把它卸了下来。我掩上门,跑上楼梯,走出院门。老板的车如巨兽般伏卧在门口。


我上了车,车疾速向目的地驶去。老板简短地交待了让我做的事,他的话像是一根事先被精心砍削过的树枝。


车停在郊外的一座独栋别墅。我沉默着跟着老板的脚步,来到门前,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那一刻我有些恍惚,我奇怪他既然有钥匙还叫我来干什么。可我随他上楼之后就知道了,还有一扇门需要我打开。


门反锁着,我不必在故意拖延,但我的手有些哆嗦,这种情况极其少见。我花了五秒钟才打开它。锁点弹开的瞬间,老板转过身,对我说,"你在楼下等我。"他看我的眼神,似乎含有很多内容,我不懂的内容。


我在楼下的沙发上坐着,端详着这个巨大的客厅。这里的装饰和摆设是我这辈子也没见过的奢华。一台与客厅格格不入的古旧座钟站在墙边,发出上个世纪才有的声响,静谧、安然,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出现完全无视。


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在钟表的滴答声中渐渐失去意识。


他无声地下楼,但我能听到他的脚步声。我睁开眼,起身,他站在我面前,继续用那种目光打量我,似乎是在用一把我看不到的尺子衡量着我。他的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当他垂下眼帘时,开了口:


"我需要你帮我个忙。"他说,"但你要答应我,今天你看到的、和接下来要做的事,半个字都不能透露给任何人。"


我答应了。我本不想答应,我知道他要让我做的,肯定不是什么能见光的事。可我迅速应承下来,没办法,我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我随他上楼,走进那个房间,看到一个女人躺在地毯上。我认识她,面试那天,站在老板身边的女人,肥美的嘴唇,洁白却不整齐的牙齿,和她目睹我开锁时惊讶的表情。


然而这时,她已经是个死人,虽然看上去更像是熟睡。可我闻到了死的气味,虽然很淡。她闭着眼,睫毛似乎还在抖动,好像一次调皮的装睡,随时要睁开把看她的人吓一跳。她的牙齿咬着一小部分下唇,这个凝固的动作更配合了她的"调皮"之举,一个秘密被她轻轻咬在下唇。也许他知道,却永远非我能知。


"她是猝死,我怀疑她有心脏病。"他说。


我没有回应,我把她扛起来,出门时老板的手出现在门框,这只手预防了我万一不小心,会把她的头磕在门框锐利的角上。他领我来到车旁,后备箱弹开,他帮我抬腿,我们一起把她安放在箱里。


他驱车疾驰。寥寥的灯火从车窗滑过。我瘫软在后座,后背似乎能感受到她的体温。


车在一个老式小区门口停下。"门牌号记住了吗?"他问。我点头。


"好,我在车里等你。"


我从后备箱把女人抱出来,背在背上,我惊讶她娇小的身躯竟然如此沉重。我两手托住她柔软饱满的臀,向一个楼洞走去。


一个人正弯腰扶着树呕吐,酸臭味告诉我这是个醉鬼。他吐完起身时,我恰恰从他身边经过。"喝大了吧,操,还是哥们有量。"他醉眼迷离地看着我后背的女人,嘴角弯出白痴的笑,一手扶在树上,两条腿如安了转轴一般晃出一个又一个圆。我没理他,径自上楼。


五楼,我无声地喘息,然后顾不得调匀呼吸,蹲下身子,把她靠在墙上,她的头向一边歪去,我迈出一条腿撑着,让她不至于倒下。摸出工具,开锁。


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具有单身女人热爱生活的所有特征,精致、淡雅、舒适。卧室则增添了一项慵懒。我把她抱到床上,褪去了她的衣服,保留了内裤和乳罩。触摸她皮肤时,我的裆部肿胀异常。我他妈的这是怎么了。这就是我当时对自己说的话。


我给她摆了个侧面的睡姿,上面的腿蜷曲,下面的腿伸得笔直,一个沉睡的睡姿。最后,我帮她盖上被子。被子比她的皮肤还要冰冷。


我把床头的毛绒熊塞进她怀里,拿起她的手,放在熊肚子上。


"而客户体验无疑是最重要的。"


最后的工作是整理这个房间内所有跟老板有关系的一切。确定的和疑似的,统统放进背包。锁好门后,我快步下楼,摘下手套,扔进另一个楼洞口的垃圾桶。


上车后,我把背包交给老板。他把一个牛皮纸袋递给我,不用数,我的手跟我说,这对你来说可是一大笔钱。


一周后,我辞了职。我最后一次站在老板面前,他用一种全无必要的郑重手势把一本技师证书交给我,他说凭这个和你的技术可以在任何一家开锁公司找到工作。我道了谢,他向我伸出了手。我看了他一眼,没把手递过去。


我走了。


我买了足够的食品,足足有半个月没有出屋。那些天,我开始频繁地做同一个梦--我走在某个酒店的走廊里,每个房间的门把手上都挂着一个牌子,每个牌子上都有几个字,"此人活着",或者,"此人已死"。就是从这个梦开始,我添了个盗汗的毛病。我的被子被汗溽湿,渐渐发霉,我无所事事地等着,等着有一天苔藓从我的皮肤上钻出来。


一个多月后,我走出屋子,重返活人的世界。


在街角,我买了块烤红薯,坐在长椅上,边吃边读报。阳光煦暖了我的脖子。我在报纸上的边角上看到一条新闻,有关那个女人猝死出租屋内,月余才因为尸臭被人发现的新闻。


凤凰读书 2015-08-23 08: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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