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更应该成为一个识趣的人

>>>  名人論史——近當代作家的史學觀點  >>> 簡體     傳統

这是世相(thefair)的第 443 篇文章



只是漫谈。

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显得如此重要,最近简直要压倒朋友圈了。一位优秀的作者细致准确地教人们如何有趣,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几件事,第一是大家都觉得自己有些无趣;第二是有趣好像是很重要,或者说,在社交中,起码很有好处。

这个好处从高中就开始了。有趣的男生受欢迎,大多数好学生的人缘就输在了有趣上,木讷,害羞,笨拙,自那个时候起就成为一种弱势。那些有趣的人不但占据了饭局和闲谈场合的上风,甚至也让恋爱交友、电视节目成为他们的主场。

每次看着那些两句话让大家哈哈大笑的人,是不是你也挺羡慕的?

本质上,社交这种事属于典型的”沦落到比谁的人缘好“的事件(这个概念也是保罗·格雷厄姆提出的,最近老是提到他)。因为没有明确的目的,最终成为主角的人往往就是人缘好的人,而有趣是人缘好的重要方式。这就出现了个大问题:普通人的生活往往没有那么多目的性,也就是说大多数人每天比拼的其实就是”人缘好“。有趣看起来就不可或缺了。

可是有趣怎么能这么重要呢?尤其是当这个”有趣“被狭窄地定义为”让人觉得幽默“上。事实上它连”趣味“这层意思都涵盖不了。因为”趣味“这东西往往是不会让人笑的,而是让人点头。

自从认准了自己不是个”有趣“的人之后,我就一直想从方法论上为自己找到生存依据。我的思考大概可以总结为,我觉得识趣比有趣重要多了。

这里的”识趣“也要打上引号,它是指能看到一个人、一件事、一个东西里头的”趣味“来。它可不单是指能快速听明白一个笑话里的笑点那么简单,它是要能快速发现一件事的味道,能够准确捕捉那些容易被人忽略的妙处。一朵老虎在闻一朵蔷薇,这件事初看起来太简单了,老虎可能连着闻了十几件东西,包括石头啊草丛啊山楂树和兔子的粪便,但为什么”猛虎细嗅蔷薇“就动人了?这就是识别了其中的趣味。

为什么要识趣?它让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别人的生活更生动了。它能从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里发现许多不容易发现的细节,而且从这些细节上找到精彩的乐趣。识趣的人根本不需要有趣的人,因为任何人或任何事里头都能找到趣味。有时候这个趣味可以放大为一项事业,也可以传递给别人好的东西。

有趣是为了让别人快乐,按照一个教材一样的内容学习“有趣”本身说明了它的无趣之处。而识趣则是让自己都快乐。如果每个人都识趣,那么我们对有趣的需求就不会那么高了。




世相

倡导有物质基础的精神生活

文章兼顾见识与审美

也许长,但必定值得耐心阅读

覆盖千万文艺生活家的自媒体组织“文艺连萌”发起者


微信:thefair 微博:@世相




世相 2015-08-23 08:48:40

[新一篇] 職場官場必讀,中國的機關潛規則

[舊一篇] 一個90后小運營的成長故事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