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永远的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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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我终于为丈夫选定了一块墓地。陵园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满山黄栌,四周是苍松和翠柏。绦紫和墨绿色把气氛点染得凝重而清远。同去的朋友都认为这地方不错,我说:“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树下。那应该是一棵国槐,朴素而安详,低垂着树冠,春天开着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会种上一棵国槐,把他安葬在树下,浇水、剪枝,一年年地看着它长得高大粗壮起来,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如今已成为死者的奢华。那么,就把遗憾再一次留给自己吧。我在心里说:“郿英,对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遗憾才算了结呢?活着,就一定会有明天有下次,有弥补的机会和方式,死了,给活着的人留下的只有遗憾——切肤的遗憾。

然而,我必须跨越生与死、男人与女人、过去与现在的界限,重新翻阅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不管那会使我怎样地痛苦和心酸,除了面对,我别无选择——这是一个男人能够留给一个女人的全部财富,这是一个父亲能够留给一个儿子的真正遗产。
和周郿英第一次见面是在北岛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他在西单墙看到第一期《今天》,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还四处游说约来了许多他的朋友。那天,除了北岛,我谁也不认识,印象最深的是程玉和老周。我和程玉同在半步桥的北京看守所坐过牢,虽不是同案,但也算是难友,自然有一种同命相怜的缘分。老周使我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胡子,两腮光光的,惟独下巴底下留着。开始我以为那是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人太瘦,不好刮。有一次住院,护士们因此给他起外号叫“老山羊”。
以后,我们经常在七十六号《今天》编辑部见面,他几乎每天下了班都去。他话少,使人感到深不可测。
那时大家都穷,没有钱下饭馆。记得最清楚的是,有一次,我骑车去七十六号路过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馆,饭馆的灯光昏暗,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戴眼镜的瘦高个儿把粮票凑到眼前,用大姆指一张一张捻着数。我觉得眼熟,刹了闸仔细看,原来是“老木头”,正用大家一两二两凑起来的粮票买烧饼。“老木头”是赵振开的外号,北岛是赵振开的笔名。老周去了常常买些切面,当时挂面是每斤二毛六,切面是每斤一毛五,省下一毛一再加一分钱,可以买三个一两一个的芝麻烧饼,买两个二两一个的大火烧。这笔账振开、芒克都不会算,但老周天生是个好当家,只要有葱花、香菜、香油,他做的热汤面总会让大家吃得笑逐颜开。男人们经常一起喝酒,经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与北岛、芒克、黄锐、黑大春这伙人相比并不逊色,但他从不喝醉。和许多号称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从来没有醉过,总是像个老大哥扮演收拾残局的角色,然后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或是坐在马路边上听酒后真言酒后胡语,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到七十六号去印刷装订我们的杂志,条件虽然艰苦,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家都觉得很神圣。傍晚,我们再转移到赵南家去聚会。来人不管是否相互认识,都可以在那里朗读自己创作的小说、诗歌、剧本,有时候也读名着。在那里,我读到了叶甫图申科、帕斯的诗,知道了法国女作家玛格莉特·杜拉的名字,并因她的短篇小说《琴声如诉》而对她崇拜备至。
那个星期天的午后,阳光淡淡的,懒懒的,被七十六号凌乱、破败的院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细长的腿由于内八字脚而略微有点儿弯曲,脚下是一双旧得没有一点儿光泽的皮鞋,茶色裤子的裤角磨出了毛边,下巴的胡子长长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时他在和谁说话,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但我记得他的姿势和表情。两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这是他的常态。在他死后这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忆我们相识以来共同度过的日子,有许多细枝末节都淡忘了,惟有他的形象、姿势、动作、表情会从记忆中凸现出来,挥之不去。有时候不经意时,他会突然向我走来——推着那辆叮当乱响的破车,慢悠悠地向我走来;挎着那个破旧的黄书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来;穿着那件草绿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气味,那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每当这时,我会反省以往把“绝望”这个词使用得太轻率……
就是那个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愿意,他一定会爱上我,我一定能让他爱上我!
这个念头使我得意,更使我吃惊,因为当时我正另有所爱,他也正被大家说服着,成全另外一个女孩儿的恋情,更何况大家私下里还在议论关于他曾经因为恋爱而自杀过的传奇故事。几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恋爱,又过了几年我们才结婚生子,经历了爱的幸福和与之俱来的恐惧,经历了生的期待和与此相伴的死的绝望,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间他那冷峻而若有所思的样子对一个女孩儿的触动。

一个人的吸引力是很微妙的。一次,我和画家栗宪庭从外地出差返京,他去火车站接我,握手寒暄之后很快便分手了。后来我和栗宪庭成了朋友,他对我说:“你的男朋友真棒,是个了不起的男人。”我当时吃惊地说:“你们只有一面之交呵。”以后十几年,他们几乎没有交往,听说他去世,栗宪庭说:“老周可是个好人,葬礼我一定得参加。”我想,这只是一种印象,一个艺术家夸大了的直觉。但是,一个男人,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必有原因,肯定不是衣着,不是相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份量,他的独特,肯定别有原因。
一年多以后,《今天》被迫停刊,但我们的交往更加频繁。那时我重病在家,又刚刚经历了一次感情挫折,他常去看我,帮我挂号陪我看病。有一段时间我住在清华大学,怕我孤单,下班以后他赶到西郊再坐末班车回城。一次,他打来电话让我别买饭,他来了才知道,那天是腊八。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给我送来了腊八粥和包子,赶二十里路用饭盒带粥,这样的事恐怕只有他才做得出来。
他住在单位,家虽然离得很近,为了自在宁肯住在库房,晚上把一块木板搭在写字台上就是他的床。库房原是一座大庙,阴冷而潮湿,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他津津乐道地给我讲过一只每晚必到、把两只前爪搭在门槛上陪他看书、听音乐的黄鼠狼,并开玩笑地说:“它能我和交流,早晚会成精变仙。”
他的单位在市中心,朋友们路过时坐一会儿便不想再走,于是办公室成了客厅,下班以后常有规模不等的聚会。不管是谁来,都是面条一碗,一碗面条,有时外加八分钱一个的大火烧。即使喝酒,也只有二锅头、花生米,拌白菜心、水萝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复明、王捷、万之、田晓青是那时候的常客。他们有时候海阔天空,国事家事天下事无所不谈;有时候话又很少,可贵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总之彼此都觉得很满足。田晓青这样描述当年的感受:“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隔多长时间,只要见到他,喝一杯酒聊几句就觉得心里踏实,觉得世界没变。”苇岸在一篇写黑大春的散文中称他为“诗人的摇篮”。我不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夸大了的赞誉之词,虽然出于好意,却不符合事实。但我相信一个充满了幻想与躁动的十八岁男孩儿的心灵,在那种娓娓的彻夜交谈中,会变得平和而安静。
这种神交成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与男人之间既了解并珍爱各自的优点,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点的友谊,成为他生活的支点、人生的事业,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终结。我想,很多朋友怀念他,是因为想起他便想起那个年代,想起那个年代自己的幼稚与单纯、真诚与梦想。现在我们上哪里去寻找当年的圆明园、丁家滩、十渡,又怎样才能促成当年那种背着瓶啤酒,带着干面包,在野外玩儿童年时的游戏的郊游呢?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着。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清楚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惟一的理由。

在那几年,我作为他的常客之一对他的经历和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岁,因急腹症住进医院,手术后病理检验诊断为淋巴肉瘤。这是一种非常险恶的肿瘤,因此手术后还得施行放射治疗。五十年代,我国的放疗设备和技术都很落后,一个疗程下来,把一个十岁男孩儿的前腹后腰都烧伤成板结状。几十年来,他受尽了放疗性肠炎和粘连性肠梗阻的折磨,为此小学和中学他分别休学一年,“文革”开始时,他是北京六十五中高三的学生。
因为身体不好,他没去农村,他的家成为下乡返城知青的集散地。同学和同学的同学、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亲戚和亲戚的亲戚,从山西、陕西、内蒙、东北,从兵团和村子里带来大量当地的新闻。他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亲眼看到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和场面,没有在广阔天地里劳其筋骨乏其体肤,也不必为自己的现实处境而焦虑,但是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知青们挨整、被斗、自杀、坐牢的遭遇使他感同身受。那些年,他忙于看望同学和朋友的父母,忙于为那些急于回家探亲和不想马上离京的打假电报、开假假条,忙于接站、送站。与此同时,他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时候,他一连几天钻到图书馆里。高尔斯华绥、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雨果、狄更斯对灵与肉、善与恶的提示和剖析与当时知青们的苦闷、彷徨、失望、抗争绞缠在一起,使他如同受到了深刻的精神洗礼。他给一个在内蒙插队的同学的信中写到:“上午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为他高兴,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又得知另外一个朋友被判处死刑,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又能怎样,这就是生活。”可以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心情迎来送往,而后,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在北京独处。
一九七五年,他的高中同学在内蒙为知青打抱不平,涉嫌一件命案,再加上一些反林彪、“四人帮”的言论,好几个人身陷囹圄。他积极参与了此案的上访。一个当年参与此事的同学回忆说,所有的上访材料一经他的手修改,马上变得条理清楚,而且份量加重。上访很快有了结果,北京军区马上派专人调查,案情有了重大转折,一些同学很快被释放,另一些得到了从轻处理。虽然他身处北京,但他四处奔走出谋策划,对案件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
经常听他讲一些离奇的事情,三角恋爱、情杀、起诉、私了、公了,似乎有一个场,有一个无形的道德法庭,他是法官,无偿地、没完没了地解决一桩桩公案。他不顾风险地帮朋友躲避过追查,不堪其苦地为朋友打过官司,不厌其烦地给朋友调解过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纠纷,不无同情地听朋友诉衷肠倒苦水,同时,也不止一次地受到牵连,不公平地被误解、遭抱怨。现在的人对此可能不理解,不以为然,可是当年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相处的。只要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生死相交患难与共的友谊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知是我们老了还是社会变了,我常怀疑以后是否还存在当年那样的人际关系。
大家说他是个好人,他为自己创造了——或者说大家共同为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人所共知的形象:在你遇到麻烦时,你第一个想到他。他有一种聚精会神地把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的习惯,他顺着你的思路听你把话说完,但并不急于下结论,也不总说你爱听的。他总是试图引导你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一个角度重新把事情审度一遍。即使是你错了,他也绝不会让你感到孤立无援;在你需要帮助时,他会把同情、理解、时间、金钱给予你,让你没有拒绝的余地;在你一帆风顺的时候,他绝不再锦上添花。许多出国的朋友每年都寄来贺卡,让人带来礼物,但他从不回复,一次也不,固执得令人不可思议。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认为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无事忙”,在对他了解不深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个热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参与的活动的人会以为他很洒脱,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他,使他实际上很沉重,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

他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厂里的一个工人,有三个孩子,夫妇两人每月只挣五十多块钱,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买撮堆儿的黄瓜,他平时经常接济他们。一次过年,他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过年之后,他看到那个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对他说:“钱是给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买二十块钱肉,一顿都吃了我也没意见,需要我还可以想办法,可不是给你买衣服的。”没过几天,那人死活把钱还给了他。他告诉我时,这件事已过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他说:“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恨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他也是个人,别人能穿新衣服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为他穷;他也是个男人,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为什么没权利决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为钱是别人的,钱是我的;就因为我还拿得出二十块钱,我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儿委屈,一点儿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儿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
我流泪了。我为他难过,但我无话可说。他确实错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时的感受,但我仍然无法为他辩护。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心办坏事或好心没好报,他陷入了一种善良与另一种善良不能兼顾的悖论之中,为此我更加为他难过。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钱,不,不用很多,只要他还能拿得出,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为自己的亲弟弟办理回京的手续,对方一再索要好处,最后一次,他去车站为其送行,对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满足不了就会前功尽弃的架势。他从手腕上摘下手表递上去,为自己拿得出一件还算值钱的东西而庆幸。
最能说明他这个人的是一次没有结果的恋爱。她离了婚,本人在外地的一个工厂工作,北京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帮她抚养着幼小的女儿,“文革”中一个黑五类兼有海外关系的家庭,面临这样的境遇,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她没有调回北京之前,他几年如一日地每周去给老人提水、搬煤,以后又为她的调动四处奔走。我不能确切地说他们之间是同情还是爱情,是由同情导致爱情还是由爱情而产生同情,但是在七十年代,这种选择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他曾经把这比喻成是背十字架。最终他们没能结合不是因为他对那样一个十字架不堪承受,而是因为他的母亲出于传统观念不同意他娶一个结过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他太爱他的母亲,不愿意伤害母亲,其结果是自己背负双重的十字架却谁也没有被成全。母亲为他大龄不娶操碎了心,他与她苦恋多年最终分手至死未见,三刃刀刺伤了三个人的心窝,以后又一度成为我们关系中的阴影。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是浪漫的,结局却又免不了平庸,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好到极致,结果却总是不尽如人意。
当矛盾的双方都是朋友,他又必须做出是非判断的时候;当明明是社会的不公,他不得不违心地劝说别人委曲求全的时候;当他所钟爱的人,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走向极端的时候;当一个人因为境遇的悲惨而沉沦而堕落的时候——在是非与善恶的天平上寻求到的平衡,顷刻又在本能和现实的天平中倾斜了。在劝说别人的时候,被压抑的首先是他自己;在安慰别人的时候,受伤害的也首先是他自己。这种强烈的内心冲突,形成了极大的性格反差——坚强与软弱,情感与理性,苛刻与宽容,自闭与开放,悲观与乐观,现代与传统。
也许是他深感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能做的太少太少,渐渐地他把类似于救世主的信条修正为: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而他自己不论怎样累、怎样难、怎样苦都从不抱怨从不诉苦。我不止一次听他对我对别人说:“如果你受了伤,没有别的办法,一个人舔干净伤口,然后若无其事地站起来。”他这样要求自己,我成为他的妻子以后他也这样要求我。我哭他从不哄从不劝。他说,只知道孩子需要哄老人需要劝,不承认女人也需要哄,有理智的人也需要劝。同时,他却一如既往地成为女孩儿、男孩儿和女人、男人们信赖的兄长和朋友。我呢,则理直气壮地指责他:一个只爱妻子和孩子、不爱别人的男人是自私的;一个爱别人而惟独不爱妻子和孩子的男人是虚伪的。我承认虚伪不属于他,也知道不管是爱也好恨也罢,他的方式总是独特的。其实我欣赏的正是这种独特,可趣味是趣味,一旦真正面对它又无法超脱。

他是这样一个人!我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吗?我能够承受这样一个人吗?如果当年能够这样问自己,也许我们会成为世上最令人羡慕的朋友,不管我们是否恋爱是否结婚。然而,我不能。我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希望所爱的男人既强悍深沉又温柔顺从。
一九八五年春节前夕,我们终于结婚了。没有房子,没有仪式,没有钱,甚至没通知各自的家庭。我们置办的惟一家当是两块五毛钱一把的特小号铝壶。在一个临时外出的朋友家里,我们用这把小水壶和一个五百瓦的电炉烧水做饭,度过了新婚后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后,他急性肠梗阻发作住进医院,但这并没妨碍我忘乎所以地认为,只要拥有他我便拥有一切。
两个月后他出院,我们住进了一间借来的小平房。虽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点儿,但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我们觉得很知足。
冬天,炉子上的水壶和窗纸的响声呼应着,水蒸气把玻璃画得斑斑点点。那时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现在冷得多,最冷时用湿手拉门上的铁把手会有被沾上的感觉。他回到家总是先摘下满是哈气的眼镜,一边擦一边念叨着,“还是家暖和!还是家好!”我们吃着炉台上烤的馒头片或烧饼,讲各自单位里发生的事情,谈论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追忆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赶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来访,他就像个孩子,一边顺口把“风雨故人来”的诗句改成“风雪故人来”,一边张罗着喝二锅头吃涮羊肉。他喜欢这种情调到了痴迷的程度,把我这个对北京风俗一无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兴趣十足。夏天,他喜欢喝生啤酒。那时,北京的生啤酒不好买,我常常拿着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队。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别是朋友来了,喝不上生啤他会难受得坐立不安。
我们的小屋从不冷清,常有人不约而至,深夜十二点也有人来敲门。来得最多的是鄂复明,家里的力气活儿、技术活儿全由他一个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请,只要等着,不出三天他准会来。史铁生也是那时候的常客。房子小,没有沙发也没有扶手椅,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张折叠椅,铁生摇着车到门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进来。一个体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个体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况且他放疗烧伤后没有腰肌和腹肌,背起来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坚持亲自背才放心。后来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让他能休息好,铁生写了一张条贴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体不好需要休息,来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客人看着表,坐到十五分钟便开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坚持,总是说:“那张条不是为你写的,踏实坐着。”于是客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来我是个反对喝酒的人。父亲在世时常喝酒,从我懂事起就听母亲叨唠和抱怨,所以我对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见。我曾经暗想,将来绝不找一个会喝酒的男人当丈夫。他进入我们的家庭时,父亲已经病重,他多次为没有陪老人喝过酒而遗憾。他对我说:“不会喝酒的人无法体会‘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变恶,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差不多被他说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讨厌喝酒。
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下班到东四八条口的小酒馆去喝啤酒,问他为什么,他说为一个老头儿。那个老头儿看起来没文化,但气质特别让人喜欢,“我们每天总是前后脚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两白酒,一盘花生米。我们谁都知道对方注意自己,可谁都没打招呼,如果我们认识准能成为忘年交。”我问他为什么不主动点儿,他说:“这你就不懂了,对我来说,猜想着、琢磨着是一种享受,我相信对他来说也一样。”这不是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写诗的写小说的来往,自己却从不搞创作,尽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凭他的文笔和阅历,他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他与那些爱扎堆闲聊神侃的人也毫无共同之处,他和那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从不一起喝酒。谈资和谈话的对象一样,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对胃口就行。所以与其说他是喜欢喝酒,不如说他是喜欢以酒会友;与其说他是在品酒,不如说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涩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一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则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块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的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做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不可收拾。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儿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
因此他特别看重朋友间没有任何事务性内容和实际利益的聚会。每当朋友们聚会,他会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态,因为瘦,我常说他笑起来满脸大括号。尽兴时,他唱京剧、评剧、越剧,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欢。唱得最动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声音小而颤,但唱这首歌恰到好处。
我很情愿买酒做菜,也习惯于操持这样的聚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样,反正我是这样,我愿意这样。这种时候,我感到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理解太浅,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闻,我觉得这是一个女人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真正的幸福。现在他的照片挂在我的房间,挂在我的床头,独自一人时我凝视着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间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谈,他自言自语,他高兴起来笑出来的“大括号”,他激动起来神经质的嘴唇……他指着我对大家说:“这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蕻,我老婆做的鱼头汤,看家的本领,在别处肯定你吃不着……”这时我会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多岁的热情,加上四十岁的理性,重新理解他、爱他。即使他生病时间再长,我也甘愿留在这个位置上,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由于身体不好,他非常好静,特别是八十年代末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没有客人时,他经常长时间一言不发。只要身体允许,他会找个棋友下围棋,尽管棋艺不高长进不大,还是当个事似的买来不少围棋书,并且以会下围棋为荣。他可以长时间地阅读,而且读书的速度很快,阅读的面也很广,令我这个中文系毕业的望尘莫及。回到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音响。他只听古典音乐,勃拉姆斯、比才、柴科夫斯基,也听贝多芬、肖斯塔科维奇。三年多住院生活,真正陪伴他的是我弟弟送的激光唱盘单放机、立体声单放机、收录两用机。朋友们来看他,惟一的要求是要书看,紧着找还总是供不应求。
他喜欢独处,即使是在人多的场合他也总是沉默。沉默是他自卫和进攻的武器,便利而有效。在一次对峙性的谈话中,他曾经三个小时一言不发,真正的一言不发,对方也真正地奈何他不得。他生病之后我为他整理过早年的情书,寄自南方、出自同一个女性的手笔,一个小有名气的业余作家,信写得浪漫而深情。我把几十封信排列起来,发现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主题,都在抱怨他不回信。我理解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得不到一封回信、一句回答的无奈和无助。
结婚之前,我们曾有过一次几乎导致分手的冲突。和大多数试图与情人重归于好的男人不同,他始终苍白着脸,紧咬着牙,不求不劝不哄,不说一句好话,单单执着地到我单位门口去等,而且回避着不让我看见,我的矜持最终扛不过他的沉默。结婚以后,对于他的“铁嘴铜牙”我有了更多的领教,只要他不愿说话,任你怎样软硬兼施都无济于事,用不理他的办法和他赌气算是上了他的当,如果你能坚持十天不和他说话,他一定会坚持二十天来回敬你。对朋友他可以一味地违背自己宽容无边,对我则是苛刻到底。

说来好笑,我们婚后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个不足一两的面团。包完饺子剩了几个皮儿,我做成了面条,连续两天都没机会煮了吃,天气热面发酵了变黑了,我扔进了垃圾筒。他指责我浪费粮食,我认为他小题大做,结果吵得不亦乐乎。他的节俭常常到了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最使我觉得不可理喻的是他病倒后的一件事。
他得的病叫肠瘘,肠子粘在肚皮上,溃疡后在肚皮上穿了一个洞,任何食物吃进去等不到被吸收几分钟后就流出来。看着他一天天衰弱,生命一天天地从他的体内流走,我急得满城求医问药,终于在三○一医院得知三○四医院新近发明了一种口服营养液。炎热的六月,我独自一人站在医院的院子里,拿着医生开的介绍信,眼泪刷刷地往下流。药属于自费,但只要能治病,谁会在乎花多少钱呢?第二天一大早,我骑车、坐地铁、走路,一个人跑到西郊买了三箱药,生平第一次自费打了辆出租车兴冲冲地赶回医院。我瞒着他不让他知道花了多少钱,可还是被别人说漏了嘴。不出我所料,他嫌我花钱大手大脚死活不吃,我伤心得一个人在楼道里落泪。与此同时,他却拒不接受一个朋友送到医院还给他的一大笔钱。当时别人以为他这样做是不愿意让我插手男人之间的经济来往,后来他解释,拒绝接受的惟一理由是,那个朋友还钱不是已经有钱,而是因为他生病凑了一笔钱。
他对物质的蔑视对名利的淡泊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我也自认为在这方面我们不会有什么分歧,可是在琐碎的家庭生活中却成了障碍。
婚后第六年,我们终于分到了一套两居室楼房,为了得到这套房子,我在单位上下游说,几个月坐卧不安,公布方案的前几天紧张得直失眠,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房子分到以后我特别兴奋,终于有了自己的窝,再不用为借别人的房子而内疚,再也不用为生不着炉子而犯愁,为冬天在室外洗衣服洗菜而发怵,我们快两岁的儿子也再不用因为怕摔在炉子上碰伤而总被拴在床上。他的放疗性肠炎引起长年腹泻,冬天夜里爬起来穿戴好了到胡同儿里去上厕所,一夜折腾几次冻得就别想再睡,夏天一蹲半个多小时被蚊子咬得受不了,这回他不用再为那倒霉的腹泻受罪了。作为主妇,我希望把我们的家布置得漂亮而温馨;作为妻子和母亲,我愿意尽全力让我的丈夫和儿子生活得不比别人的丈夫和儿子差。我有什么错?可他却说:“对我来说住楼房和住平房没有什么区别,住两居室和住阁楼没什么两样,我照样接待朋友,照样可以看书、下棋、听音乐。”我们没有彩电,没孩子以前我没觉得是个问题,孩子渐渐大了,要看动画片,我想买一台,他说:“我们小时候不是没有电视嘛,照样长大长知识。”他反对我打扮,说:“你穿什么戴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嫌你不漂亮根本就不会娶你。”我承认我不如他超脱,我比他平庸,但我是女人,一心顾丈夫顾儿子顾家的女人。你付出的没有人接受,你的心愿没有人理解,总之没人领你的情,当然觉得特别委屈。我怨他怪癖、不尽情理,恨他冷漠、无动于衷,我觉得他的小气与大方、偏狭与极端全是冲着我来的,全是为了折磨我。

如今,当我把有关他的故事放在同一张稿纸上来写,把他的身体、他的经历、他的性格放在同一个屏幕上来看,当生命无可挽回地逝去,一切已经成为历史,坐下来从头到尾细细地读完他人生的全文,我发现其实这些不难理解。试想,如果他为名为利为金钱所累,他还是爱他的朋友们心目中的老周吗?如果他不把自己看重的东西强调到极致,生活在分裂的时代怎么可能保全自己不成为一个分裂的人?一个男人,体弱多病饱受折磨,没有强健的体魄、耀眼的成就,凭什么葆有尊严赢得敬重?当年我又为什么崇拜他爱他嫁给他呢?如果说他的淡泊、退避、极端是他赖以生存的策略——每个人不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的策略吗——他是成功的。他站在社会的边缘,与现实的喧嚣、浮躁、萎顿形成反差,这本身已构成了意义,并给社会提供了意义。当然他不是尽善尽美的,他选择传统中的光明,也被传统的阴影所笼罩;他蔑视世俗,却不能改变生活于分毫。如果有人因为把他看得尽善尽美而对他失望,不是他的错误。那么作为承受这一切的我,该抱怨什么,又能向谁抱怨呢?是的,生活在不断变化,不惜一切代价忠于一种观念已经使人疲惫不堪,我们不该固守陈规,也没必要总对往事耿耿于怀。但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男人和女人、老年人和中年人不都或多或少或心理或生理或内在或外表带有那个时代的痕迹吗?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把自己所尊崇的生活准则贯彻到生命的始终呢?
距离可以使事物变得清晰,可以使人变得柔情似水,然而当时我却执着地试图改变他,如同他执着地试图让我适应。长久的冷战把我们搞得两败俱伤,两人的自信都被打击得一败涂地,我更是疲惫得安静下来,再不指望把什么说清楚。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讨论分手,又一次又一次地搁置下来。在一次冲突之后,终于决定先尝试分居。
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我骑着自行车想着我们这些年共同度过的苦日子甜日子,想着他离家之后为了才两岁的儿子我们将如何相处,心里特别凄凉。他还没有走,已经整理好的旅行包放在脚边。我等着他说点儿什么。
怎么能指望一个不承认女人也需要哄需要劝的男人在这时候说点儿什么呢?我流着泪转身走进隔壁房间,站在窗前茫然地看着街上的行人和车辆。世界再大和我无关,生活再美于我无补,朋友再多对我无助。我觉得脚下是一片废墟,眼前是无底深渊,身后是两个人的世界——两个人的世界没有语言没有笑声,两个人的世界战争连绵。“你不再爱他了?”我问自己。“你不能再爱他了,你承受不了这份爱。”我对自己说。否则我们将一块毁灭,连同以往的柔情和爱意。

最终他没有走。我们注定了不会分手,不该分手,就像两根铁轨,注定了永远同行,也注定了彼此永远对峙。
不久他住进了医院,两个月后因为治疗无效出院回家。那时候,我穿梭于北京各大医院搜集他以往的X光片和病历,托熟人找关系,试图查明病因,同时,想尽办法做他能够接受又易于消化的食物,试图通过食疗使病情出现转机。为让他配合,朋友们在史铁生家里商量如何使他接受每日十餐以至更多的少食多餐的饮食方案。
四月的北京乍暖还寒,我们这个终日不见阳光的家暖气停了之后尤其阴冷。他和儿子在隔壁的房间里已经入睡,我坐在灯下给他写信:“就算是我强加于你,试一试,听我一回,说不定这是最后一回,等你好了以后……”整理遗物时,我找到了这封长达六页的信。不会再有回信,不会再有以后,不会再有怨恨、冷战和恐惧,也不会再有期待、幻想和希望,一切都因为生命的结束而成为往事。往事令人心酸,令人心碎……
从此他一病不起,在朋友中间几乎成了一个持续了将近四年的事件。最初半年需要二十四小时陪护,大家一天三班倒轮流值班。人手最紧的时候,史铁生年迈的父亲为他做饭,史铁生摇着车送到医院。其中有三个月他出院回家,由桂桂在家里给他打点滴。那时候桂桂在通县上班,晚上下了班赶到我家,第二天早上五点多钟就得爬起来去赶班车。因为严重营养不良,再加上长期静脉注射,很难找到可以用的血管,好容易扎上了不是鼓就是漏,我经常半夜里把她叫醒重扎。鄂复明除了值班每周或隔周必去医院,三年多从未间断。家里有过重病人的人应该能够体会,即使是亲人做到这一切都很不容易,在人情越来越淡薄的今天这意味着什么?一九九三年元旦,二十多个朋友在病房里陪他过节,从美国回来的程玉还带来了她的两个儿子。大家带了食品和一次性餐具,搞了一次名副其实的自助餐,医院里的这种聚会恐怕是前所未有的。过春节孙立哲派车把他接到史铁生家,让他也吃上一顿过年的饺子。
常常有人问我:一个上幼儿园的孩子,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你又没有足够的收入,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我回答说,靠朋友帮助。有些人不相信,但事实的确如此。没有朋友们精神上的支撑,没有国内的以及在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瑞典、日本的朋友们经济上的资助,我早就垮了,我们这个家庭早就垮了。朋友们给予他的,给予我的,不论怎样估价都不会过分。

重病期间,他所受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两次手术失败意味着什么呢——一个把最平凡的生活品得有滋有味的人将被长期绑在床上坚持无望的治疗;一个最最不能容忍麻烦别人的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一个最克俭的人每天消费几百元维持生命……而这一切都是由于误诊。无法判断是标本或化验单被搞错了,还是显微镜出了毛病。三十多年后,用腊封保存下来的标本切片重新检验的结果表明,耸人听闻的淋巴肉瘤实际上是一个发炎的淋巴节。何等横蛮、冷酷而又无理!可是让他去向谁质问,向谁抗议呢?他只好认命。
营养液、白蛋白、血浆、鲜血一滴滴一瓶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流进他的体内,可是身体仍然不可抑止地衰竭,每一根神经都异常地敏感和脆弱,每一个细胞都奄奄一息。他总是说:我没劲儿,我累。这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疲倦,严重时手臂、腿脚、脖颈甚至眼皮、手指每一个常人察觉不到的动作,对他来说都是负担。没有注射高营养时,他的体重只有四十多公斤,但他却承受不了自己的体重,一个一米七六的男人承受不了他自身的体重,躺着好像要漂浮起来。我总是不停地为他按摩,从头到脚到指尖。我想那样他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手术前,饥饿但不允许进食,几乎有半年时间他没吃任何东西,实在受不了了他含一块水果糖,用纱布挤西瓜汁再用匙子一口一口喂给他喝。手术后允许进食却不想吃,吃了会感到恶心想吐。还有腹泻,每天十次八次,不管吃不吃东西都一样腹泻。我举着吊瓶送他去厕所,听声音根本分不清是大便还是小便。不止这些,还有没完没了的浮肿、头晕、心动过速……
最使人尴尬的是肚子上的伤口,张开着像一只只血红的眼睛,总是流着脓水,一天换好几次纱布衣服还总是脏的。女士觉得害怕不敢目睹,男士觉得太惨不忍目睹。
最难忍受的是说不清原因的高烧,持续不断且愈演愈烈,最后半年热度几乎从没退过。早晨是三十七度五、三十八度,下午升到三十九度多,有时是四十度。天天如此,谁都习以为常了,连我也习以为常了。每次我例行公事地为他作酒精浴物理降温,然后喊来护士给他打退烧针,用退烧药,守着他直到出一身大汗降到三十八度左右,用热水给他擦了身再离开医院。我并不怕在医院过夜,最初一年我经常连续好几个晚上不回家,但是后来不管多晚总是回家,我不知道留下来还能为他再做什么,我只好扔下他走,事后又因为没有陪着他而后悔万分。
最令人绝望的是那些长长短短的管子,最多时全身插着五条。往主静脉里插管一是容易感染导致败血症,二是容易伤了肺出现气胸,这两种情况都不止一次出现。第二次手术后,感染加气胸同时出现,我亲眼看着医生抢救,把像毛衣针粗细的针头刺进他的前胸,当时只觉得腿直发软。事后我哭了。那是他得病的第三个年头,我已经不会再哭了,但是那次我哭了。我为他委屈为他不平,就因为他坚强,所有的灾难就都该落在他一个人头上吗?我觉得上帝太不公道。
最糟糕的是,没有人能改变这种状况,金钱、医院都无能为力。眼看着他被囚禁在病床上,没有人能真正帮助他安慰他。面对每刻每时每天每月每年都面临着的折磨,健康人的语言变得空洞而虚假。有的朋友不常去了,不是缺少同情,而是对一个从不接受同情的人不知怎样施与同情;不是冷漠,而是对一个渴望活着又明明垂死的人无法冷漠。
他在病床上躺了三年多,神志清醒,肢体没有障碍,但他软弱无力,疼痛万分。忍受已成了他的习惯,他的性格。在安乐死和与疾病斗争两者中间,他选择了后者——用勇敢和尊贵的方式与疾病周旋到底。精神好点儿的时候他能看看书,差点儿的时候就听耳机,再差一点儿就闭起眼睛。他总是静静的,没有人听到过他喊叫或者呻吟,“打碎门牙往肚里咽”是他的看家本领,让所有人都走开一个人静静地呆着是他的拿手好戏。那时我之所以有时候要一天三次往医院跑,是知道他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喊医生或护士,常常是高烧三十九度还没人知道。下胃管对于他好像是吃面条,不管什么样的治疗,不管是年轻大夫,还是实习护士,他总是说:来吧,没关系,一次不行再来第二次,第三次……他手臂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新来的护士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病人那么特殊,不是他听护士的而是护士听他的。医生告诉她:这个病人特别能忍,如果他说痛就一定是真痛,给他用止痛药不用医嘱。为他做手术的副院长说,行医四十多年我没见过像他这么坚强的病人。
陀斯妥耶夫斯基曾说过:“我只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可以说,他配得上他所受的痛苦。恐怕不止我一人从他身上懂得了一个人的自尊是怎样确立的,尊严又是如何获得的。几年来,我上千次地出入于病房,等待我的总是医生护士和病友们热情而真切的关注,直到今天,他们仍然关心着我和儿子。无论他人怎样消瘦得像个难民,他伤口怎样流得稀里哗啦,他呕吐得怎样不亦乐乎,我从没感觉到尴尬或难堪。我为我的丈夫有这样出色的表现而骄傲,我为我是这样的男人的女人而骄傲。
其实他并不是天生的强者,只不过他清楚自己的位置,懂得怎样成就自己,如同北岛懂得怎样使诗句来得响亮,史铁生懂得如何把小说写得精彩;或者说,如同一个工人懂得如何把活儿干得尽可能漂亮,一个厨师懂得如何把菜尽可能炒得地道。他懂得对于那种不可避免地经受某种挑战的人生,尤其需要意志——强调到极致的意志。
我没有研究过一个人性格生成的过程,我不知道是顽强的性格必然要面对痛苦的挑战,还是痛苦造就了顽强的性格。如果是后者,那人应该把痛苦当作教科书,因为顽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一种高贵的品质,虽然软弱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不可以被原谅。我也不真正懂得宗教,我说不清他所承受的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恩宠还是惩罚。如果是前者,那每个人都应该从容地面对痛苦,也许上帝最终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他绝不把你承受不了的东西强加给你。

我们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已经没有痊愈的可能,但他抵御不了生存的欲望。他有许多活下去的理由,比如为了他无比崇拜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毕竟太残酷。第一次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二十,第二次更是微乎其微,第三次应该说等于零。他坚持要做第三次手术,潜意识里是不是希望手术失败得到解脱?他曾经答应过母亲,答应过朋友,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绝不再轻生。一个因为不能容忍说话不算数而敢于把刀子刺向自己胸口的人,是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在最后的日子,他变得敏感而脆弱。以前朋友去看他,他总是劝说别人不要为他担心,后来见到来人他经常落泪。我真是感激陈志伟,给他带来了“大悲咒”,还从头到脚为他按摩,用特别善解人意的方式不动声色地安慰他。身旁的田晓青把心提得老高,生怕他过于敏感或起疑心。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顺从,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像一个人临终时虔诚地面对一位牧师,使人感到死亡的脚步已经逼近。
另一方面他又表现出异常的烦躁。一九九四年春节,我为他买了一个最大号的红气球挂在病房的窗子上。春节过后落了一层灰尘,我把它扔了。他对我大发脾气,说明年还可以用不该扔。我说,气球放不到明年就会坏,再说明年还不知道在不在医院过春节,何必现在操那么大心。我绝想不到这句话会伤他,更想不到我说了这句话之后仅三个月,他便永远地离开了那所医院。当时他气愤地说:“是呀,明年还不知我是死是活对不对?”从那以后我才意识到,应该把他看成病人,一个垂危的病人。
四月,阳光正好,我们的小儿子推着轮椅,轮椅上挂着乳白色的营养液,我们一家到医院的院子里晒太阳。他已经很久没有到过户外了,不断地说花真好,阳光真好,儿子真好。那天我特意带了儿子的跳绳,给他买了平时爱吃的白瓜子,给儿子买了紫雪糕。他坐在樱花树下,看着儿子跳得脸红扑扑的,满头大汗,一边念念有词地鼓励他,一边嘱咐我要让他多锻炼身体。对于我们这个三口之家来说,那一天像一个真正的节日。在我的记忆里,只有在孩子一岁生日那天我们共同去过一次公园。也是春天,他让儿子骑在肩上,儿子眼睛瞪得圆圆的满脸惊慌。一岁的孩子没有记忆,这次在医院院子里将成为最后的也是惟一的和爸爸一起“春游”的记忆。
那以后没几天是他的生日,我曾和儿子商量着买一台小电视作为生日礼物,他坚决反对,我只好作罢,只买了红色的菊花带儿子去看他。接过花他掉泪了。以前我从没买过花给他,知道他不喜欢插在瓶子里的花,有时朋友买了花他会让我带回家。只有一次,我的同学王艾从美国回来去看他,带来的野花他很喜欢。这次他很高兴,连连说好,亲手插在罐头瓶里不断地摆弄。
第六天那束花枯萎了,叶子发黄,花瓣也干得卷曲了,一副凋零残败的样子。第七天清晨我接到医院的紧急电话。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那是一天中最令人振奋的时刻。那一刻人们正迎着阳光从樱花旁匆匆走过,不管是面带微笑,还是心存烦恼,每个人都拥有那一刻那一天。而他却死了。他属狗,他死于他的本命年;那天是他生日(后来他的母亲说,一九四六年阴历三月廿五日才是他真正的生日),他死于他的生日——该把这看成是偶然还是必然?
没有一份遗嘱,没有一句遗言,没有一个告别的手势,没有一个会意的表情,虽然已捱过了阴曹地府似的漫漫长夜,但他还不想远离年迈的母亲,远离幼小的儿子,远离在这个世界上让他以全部的善意爱着、恨着的一切,他还没有做好上路前的准备,还没拿定主意与上帝和解——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在场。

他去世不久,我生过一场病,高烧时觉得自己在一个巨大的平面上被抛来抛去,无遮无拦、无依无靠。恍惚中,我梦到他死而复活,告诉我他根本没有死,他已经一百天没吃饭,他吵着要回家……我想,在最后的时刻他一定也是这样被抛来抛去的,无遮无拦、无依无靠……那天,我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他已没有脉搏。我为他擦身、刮脸、换衣服。拉着他那由红变白变成灰白,像蜡烛一样半透明的手——我是多么熟悉这双手呀,苍白、干燥,骨骼和经络清晰可见,不只因为重病期间他虚弱得常需要抚摸着手臂才能入睡,从十年以前我生病他把毛巾敷在我额头上的时候开始,从他为我病重的父亲翻身、换衣服的时候开始,那时我们还不是夫妻,但我已熟悉这双手,并且自以为已熟悉他整个人——独自一人时,我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地呼唤他的名字。他紧闭着倨傲的双唇,雪白的被单下几乎看不出他的身形……
他是否呼唤着我的名字死去?在他弥留之际,是否想亲口对我说出他一生都没来得及说的话……我相信,或者说我宁愿相信,如果我在场,哪怕他已奄奄一息,但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能如愿以偿。或许他的声音微弱得让别人听不清,但我能听清。
几年来,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个沙漠中的旅人,用近乎自我欣赏的目光,自作多情地看着一个落寞、孤独而又自信的女人,在最美好的季节里凋敝。她无时无刻不在破碎,不在七零八落,不在死亡。她以全部身心期待着,相信总有一天能在共同的自我毁灭中达到完美,在创造自身中得到升华。事实上,这是我仅有的心事,这是我惟一的隐私。不管这听起来多么不近情理,但是我必须承认,它对我的意义,甚至超过死亡本身……
没有人比他更加深谙无言之美好之深刻之高妙,对一个视沉默如金的人来说,什么都不说比说什么都更好。
但那不是沉默。他死了!不是瘫痪,不是失明,不是变聋变哑,而是彻底地结束生命。作为他的妻子,我无法跨越他死时我不在场这一事实。五月,对一个满怀期待的女人来说,将不止是遗憾,而是永远的无底深渊……
有时候我觉得这一年恍若隔世。以前我曾经感受过一个人死亡或离去对于活着和留下的人的意味,我觉得那是一片空虚,生活很快会把它填满。但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多一个人或少一个人,绝不是一个数量概念。失去一个曾经存在过的人,意味着失去全部——死亡,使你感到生命是如此充实而生动;有时候我又觉得这一年仿佛只是一瞬,我并没因为少了病人的拖累而感到轻松许多,日子依旧过得草率而匆忙。容不得去一味地沉湎和回顾。有时,我和儿子晚饭后闲聊,本来挺开心的,他会突然出现,好像就坐在桌边,一只手托着腮,得意地欣赏着已经能够高谈阔论的儿子。这时候我会竭力说服自己:有没有父亲并不能决定一个孩子是否幸福是否成功,他照样会一天天长大,和所有的人一样上学工作娶妻生子——活着,却会使你感到生命是如此脆弱而虚无。
我曾经以为,死亡使我懂得了生命和爱。但是当我牵着我幼小的儿子站在丈夫的遗体前、陵墓前,当死亡的事实离我越来越遥远,而死者的存在却离我越来越切近的时候,我才真正懂得,关于时间,关于生命,关于死亡,关于爱,需要你付出毕生的代价去体验。有所体验就够了,你甚至不要指望能把它们搞懂。
时间并不能淡化一切。事实上,一个曾经占据过你生活的人不是别的,他是你的蓝天,你的阳光,你的空气。一旦失去,没有什么可以取代,可以弥补。他将覆盖着你的生命,直到永远……

一九九五年
 


徐晓 2011-07-28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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