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919(2004)04-0062-05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带来了意识 形态领域和文化领域的空前活跃。传统思想和文化僵化、封闭的状况被打破,与市场经 济相适应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开始显现,人们思想解放,各种价值观丰富多彩,充满 活力。应如何分析和研究这种现象,如何认识非主导价值观的影响与作用,特别是如何 有效、适度地控制非主导价值观?对此,本文拟进行初步探讨。
任何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都是多重价值观的组合,这种组合并不是简单堆积,而是 有多层面结构并以一种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价值观念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主导价值观 引导着社会总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同时,从主导价值观中引申出次要价值观,即非 主导价值观,从而形成主导价值观的外围“保护带”。也就是说,价值观体系不仅有自 上而下的主导价值观的辐射,也有自下而上的非主导价值观的聚合。所谓非主导价值观 的聚合,就是指社会中不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的某些合理内容逐渐地被核心价值观所吸 纳,并变成价值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主导价值观当然有着最广泛的接受者和最深刻的解释力,是社会群体在观念上普遍认 可并在行动中实际践行的价值标准。然而,我们也应看到,重视价值观的主导性,绝不 是要消解人们价值观选择的自由;相反,是以承认非主导价值观的存在为前提的。
非主导价值观是相对于主导价值观而言的,是社会中不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的总和。 按照唯物史观,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只有那些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历史发展的总趋 势与社会变革的方向和未来的价值,才具有根本性、处于主导地位,此外的其他价值就 是所谓的非主导价值观。非主导价值观虽然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但只能处于从属的地 位。
考察非主导价值观时,我们常常想到马克思的一句话:“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 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句话清楚地告诉我们,价值判断 产生在人们与外界物的关系之中。客观世界是复杂多样的,满足人们需要的外界事物与 人的关系也是复杂多样的,所以,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就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从 某一方面看,这种满足需要关系是可取的、积极的、有利的,但在其他方面却又是相反 的。因此,根据与主导价值观的关系,将非主导价值观界定为两类:一类是与主导价值 观基本一致的价值观;另一类是与主导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消极价值观。对于前者,应该 肯定,并不断地给予积极引导,使这一类非主导价值观与主导价值观达到有机的契合; 而对于后者,要加以有效和合理的控制,防止其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冲击。
一、与主导价值观基本一致的价值观
一个社会及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着主次有别、层次分明的价值观念系统,价值观的 这种层次性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多元的价值空间和在价值空间内进行价值选择的自由度, 这是社会日趋多元化的需要,也是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得以发挥的源泉。在这种多元价值 空间内,社会允许非主导价值观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汇集各方 面力量为社会的共同发展做出各自的贡献。
众所周知,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时,出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这就决定了处于不 同经济成分中的人或群体,必然会有某些不同的满足其需要的外界关系,因而也会有不 同的利益标准和要求,会有不同的或不完全相同的价值要求和价值观。因此,在我国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多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共存的情况下,我们还不能把全国人民都统 一、团结在共产主义的思想基础上,还不能要求所有人都“以共产主义为核心”去确立 自己的价值观,因为我们知道,现阶段多数人还不能达到这个要求,人们的觉悟和世界 观还有着明显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会有不同层次的价值观。十二届六中全会 后,我党将以前“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提法改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体现了这 个意义上的不同的价值观间的差别,即本质上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又有层 次区别。应该承认,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也会有不同的价值观,但“以马克思 主义为指导”比“以共产主义为核心”明显具有更大的兼容性。
这样,我们就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多种经济成分 共存的情况下,承认有不同的价值观,不但与接受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矛盾,而 且是必须的。只有确立了这样的前提,才能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方向,把 我国建设成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现代化国家,而又不偏离共产主义这个根本的方向和 目标。我们不必要求一切价值观都“以共产主义为核心”,在多种多样、多层次的价值 观念中,凡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与马克思主义指导相容的,在现阶段都是可以肯定的, 它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有积极作用的。
社会需要、社会目标和社会理想是由一定社会的本质特性决定的,即由生产力和生产 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发展所决定,其中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是生产力的发展状 况。任何价值观都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现存合理的、有一定进步意义的价 值观,首先应该寻找它的社会基础和经济根源,应该深入到具体的社会历史中去寻找。
不仅如此,我们还应看到,非主导价值观与主导价值观在相互作用中实现着一种双向 互动。非主导价值观的合理存在不但不会削弱主导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还可在主导价值 观的正确导向下,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转化,高层次价值观带动低层次价值观向前发 展,从而使具有差异的不同价值观保持必要的张力,并达到一定程度的协调互补。正是 在这种双向互动的过程中,主导价值观不断地改变并统摄着非主导价值观,非主导价值 观也通过其特有的渗透力给主导价值观以一定的影响,使主导价值观的内容日益丰富, 兼容性更强。
承认非主导价值观,对于我们制定具体的方针、政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样的认识 态度能使我们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从我国的社会现状出发,有的放矢 ,彻底摆脱曾经存在的“左”倾错误影响,使社会能在总体上保持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 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协调和合作,使社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二、与主导价值观不一致的消极价值观
我们判断消极价值观,标准是看其是否符合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为广大社会成员所 接受的主导价值观。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的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文化形态和形式。这一主导价 值系统是判断各种社会现象、人们行为的主要标准。凡是与此相违背、相异质的价值观 就是消极价值观。
消极价值观与主导价值观不一致甚至对立,它是社会管理者不允许存在、明确排斥的 非制度化的价值观,在公开的、以传播主导价值观为内容的传媒中没有地位。大多数社 会成员并不认同消极价值观,所以,消极价值观只能通过非正式的传播渠道,在某种特 定的群体中散布。
首先,消极价值观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结构。它的存在是对现存主导价值观的一种挑战 ,对主导价值观起着腐蚀和瓦解作用。它吸引、凝聚着游离于主导价值观之外的各种非 主流价值的特质,补充着正式社会结构的不足,提供着另类的价值参照系统,创造着异 类的道德新角色,助长着社会越轨行为,为越轨者提供了精神“绿岛”,成为解释越轨 行为合法化的理论依据。“某些活动一经被确定为某种亚文化群的组成部分,它们就将 以赞成犯罪的价值观念和如何从事这种犯罪的专业知识的形式传播给其他人。”[1]接 受消极价值观的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其越轨行为往往由无意识变为有意识,由 不自觉变为自觉,由无理论变为有理论,因而,消极价值观与主导价值观是异质乃至冲 突的,它是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异化力量和不良成分。
其次,利益比较加剧消极价值观的显露。社会改革的深层动力机制是利益机制,利益 是人们的生活目标,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实现和满足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而进行的。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因此,利益就成了 社会领域里主体与客体的价值关系,即成为主体向客体取向的内在尺度。社会进程就是 在某种程度上与他人利益相冲突,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与他人利益相一致的个人利益所驱 动的连续过程。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体制转型,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明显觉醒,人们对 高利益的期望呈现出强烈的势头,然而对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分享社会资源的机会极 其缺乏,还只能远离资源分配的权力中心。因此,当社会利益的需求强烈而致富机会短 缺时,有些社会成员会不顾自己的条件,用非正当方法去获取利益,而当卷入越轨行为 的人数量较多时,消极价值观产生的条件就成熟了。这些与主导价值观格格不入,但在 现实生活中逐步累积起来的消极因素,经过一部分越轨人员的相互交流和补充,构成了 消极价值观,它的一些解释系统和行为方式被相关的人所认同和共享。如此,消极价值 观便得以产生。
最后,西方价值观的侵蚀提供了消极价值观滋长的条件。伴随改革开放,西方的文化 及其价值观逐渐涌入我国,在中西文化交流、融会的过程中,一些不同于中华民族传统 的、非马克思主义的、非社会主义的价值观逐渐被一些人接受和信奉,如个人主义、功 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迅速膨胀,填充着传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失落后留下的 空白区域,已成为一部分人的生活哲学,甚至被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所接受,致使过分 强调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自我价值、自我选择而不讲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 的价值观,成为一部分人的生活准则。这种消极价值观的泛滥,已严重侵蚀我们的社会 肌体。
消极价值观的存在,反映了作为文化基础的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多样性和文化的多 样性,同时也反映了社会成员对主导价值观认同的不一致性和差异性,某种程度上还反 映了社会主导价值观整合程度的不足。消极价值观滋长越快,异质性成分越大,主导价 值观所倡导的道德规范被社会成员的认同程度,无论在质上还是在量上都越被削弱,主 导价值观便会呈现出软弱性和虚幻性,甚至最终仅仅停留在形式上的传媒宣传、思想教 育中,而不能在实际生活中起作用,所以,消极价值观具有较强的腐蚀力。消极价值观 的核心价值是个人利益至上,把追求感官上的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放在首位,它一旦产 生就会积极寻找新的成分,把新成分在它的范围内加以同化。社会成员对主导价值观的 认同程度,特别是对基本价值观的认同程度,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行为模式。消极价值观 对过度追求个人利益、道德素质较低的人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对社会化的失败者、越轨 者也始终存在着吸附力。同时,它会对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形成侵蚀和威胁,继而会影响 到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三、对非主导价值观的社会控制
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于社会现象、社会事物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它涉及到人们的世界 观、人生观,影响到人们对事物和现象的判断、选择、行动,因此,任何社会都必然要 通过它的控制体系,用各种方式来推行统治阶级所确定的主导价值观,达到预定的政治 、经济目标,对于非主导价值观特别是消极价值观更不会放任自流,而是会采取有效和 适度的方式进行控制。那么,应如何采取有效、适度的控制呢?首先,社会主流意识形 态的导向作用十分必要。任何社会都需要通过政策导向、舆论宣传等手段将主导价值观 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以形成主流意识形态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巨大影 响。这种影响有的来自理论,有的来自实践,有的则来自政策引导。在主流意识形态的 辐射和影响下,人们的价值观才会发生根本性转向,正是在这样的变化过程中,社会主 流意识形态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影响。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是主导社会风尚和精神信念 的灵魂,它对处于非主导地位的种种价值观中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成分具有强大的 抑制作用,因而也是稳定国家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的精神支柱,它关 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
同时,有效和适度控制还应考虑社会稳定的需要。控制不足,管理松懈,民心涣散, 整个社会一盘散沙,缺乏主导的信仰和理想,显然不利于社会的运行和协调发展,而过 度的控制虽然可能会带来社会稳定的局面,但是实质上这种稳定局面只是暂时的、表面 的,稳定的背后往往蕴藏着深刻的社会危机。历史多次表明:对非主导价值观的过度控 制并不能带来长久的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良性运行,反而会引起恶性事件,使社会卷入巨 大的负面震荡。
最后,对非主导价值观的控制还应注意社会成员一定的自由度。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 ,人类的活动空间正在不断扩大,新因素取代旧因素,开放取代封闭,多元取代一元, 拓宽了人们的活动天地。这意味着人们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由,更有利于个人能力的发 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认同这一 现象,而在于对此现象如何进行有效的调控,因为价值观制约着人们的行为选择,“过 控”限制了人类,而“失控”则放纵了人们的意识,让一些人盲目崇拜西方极端的个人 主义、享乐主义及拜金主义,扰乱人们的思想,对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极为不利。所以 ,适度控制才可以确保人们的行为选择向有序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有效和适度的社会控制应注意把握好两个维度,即控制的力度和控制层面 的密度。毛泽东曾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 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3]。毛 泽东的这段话非常准确地表达了控制的适度性问题。“过控”会抑制和掩盖多样的价值 取向,会带来思想保守、单一、僵化,使社会缺少生气和活力;反过来,“失控”会使 社会缺乏统摄和引导,会使个体的价值取向偏离社会价值导向,从而导致社会价值导向 与人们价值取向之间的严重背离和冲突。可见,“失控”与“过控”都不利于社会进步 。
社会是人的群体存在方式,人是有思想的高级动物,正确把握和实现对非主导价值观 有效的、适度的控制尽管十分困难却格外重要。社会转型期,加强对价值冲突的引导和 调控相当迫切。当前,社会价值观越来越多样化,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可 以说,价值观念的激烈冲突和深刻变革是当代文明进程的突出表现,其结果可能是从无 序到有序,最终确立一种新的价值观;也可能是主导价值观被摧毁,而新的主导价值观 又没有确立,导致社会价值总体目标的失落,从而造成社会心理的失衡和混乱。因此, 必须对非主导价值观主动进行调控,使科学、健康的价值观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使价值 观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健康有序,使社会既稳定又充满活力, 从而为社会的和谐进步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
一句话,对非主导价值观进行有效、适度的控制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目标。
收稿日期:200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京62~66B1哲学原理刘小新20042004当前,我们在关注如何建立主导价值观时,也应把非主导价值观的有关问题提到应有 的高度来认识。正确认识非主导价值观的社会存在,注意这些价值观对社会和个人形成 的影响,特别是应注意消极价值观的负面影响,进而对非主导价值观进行有效、适度的 控制。非主导价值观/消极价值观/控制/non-dominating value concept/passive concept of value/controlling基金项目:本文为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项目“经济全 球化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项目批准号:02JAZJD710002)的阶段性成果。文华,男,1940年生,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译审,1007A Primary Study in the Non-dominating Value Concept
LIU Xiao-xin
Section of the Social Sciences,Beijing Unified University,Beijing 100000,ChinaAt present,in paying attention to how to establish a dominating value concept,one should take the issues of non-dominating value concepts into account in a serious way.We need to understand accurately the social existence of those non-dominating value concepts,to pay attention to their influence on both society and individual,and in particular to the minus impact of some passive ones in order to give an effective and suitable controlling on them.北京联合大学 人文社科部,北京 100083
刘小新(1954-),女,北京人,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科部副教授,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 哲学原理。 作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京62~66B1哲学原理刘小新20042004当前,我们在关注如何建立主导价值观时,也应把非主导价值观的有关问题提到应有 的高度来认识。正确认识非主导价值观的社会存在,注意这些价值观对社会和个人形成 的影响,特别是应注意消极价值观的负面影响,进而对非主导价值观进行有效、适度的 控制。非主导价值观/消极价值观/控制/non-dominating value concept/passive concept of value/controlling基金项目:本文为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项目“经济全 球化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项目批准号:02JAZJD710002)的阶段性成果。
网载 2013-09-10 21: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