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基本问题新论

>>>  史地研究雜志方面文獻收集  >>> 簡體     傳統


  长沙水电师院社会科学学报1-6B1哲学原理许第虎19961996 在哲学基本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都只是肯定物质对意识的本原性和意识的能动性,从未把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拔高为哲学的最高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包括“物质决定意识”的内容,第二方面仅指世界的可知性,并把第一方面拔高为哲学的最高问题,其总的倾向是否定意识的能动性,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创造精神是相违背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害的。      *       *       *  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见解,实际上是整个哲学理论认识的一个纲领与总则,因而正确地把握这一问题就成为哲学的理论传授与学习中一个至关重要的任务。然而,在这一问题上传统的见解存在着浓重的机械论倾向,偏向于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单向确定性,意识的能动性未得以体现。这样的观点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和对人们的实践创造有害的。物质与意识的相互关系有重新认识和定位的必要。本文在回顾、反思和重新理解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异于传统见解的新论点,希望能有助于对上述问题的再认识与再思考。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  原苏联哲学教材把哲学基本问题中恩格斯说在前面的一方面称为“第一方面”,照恩格斯原意,这一方面是指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中“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1 〕然而前苏联哲学教材却作了三种新解释,认为这一问题就是指什么第一性,什么第二性;什么在先,什么在后;是谁决定谁。“是物质、自然界、存在先于意识呢,还是相反,意识、精神先于物质?是存在、物质决定思维、意识呢,还是相反,思维、意识决定存在、物质?”〔2 〕向苏联学过来的我国的各种哲学教材,对哲学基本问题这个方面的说明,也基本上采用“老大哥”的说法。  学习的盲目性使我们长期未能发觉,由苏联教材新加进的这三个说法,后面两个实际上是不准确的或错误的。  我们知道,“第一性”与“第二性”的概念是最先由洛克提出来的。洛克把物体的“质”区分为“第一性”与“第二性”两种类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物体自身固有的,是客观的;而“第二性”的“质”则是由第一性的质的各种结合而在我们意识中形成的。由于这种划分是不科学的,因而“第一性”与“第二性”的概念,特别是两者所表示的相互关系,也并不具有科学的确定含义。鉴于其他哲学家在概念运用上已经形成的习惯,列宁和斯大林曾用这两个科学概念来表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但在使用时都很慎重地作出了自己的说明。列宁说:“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完全一致,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东西,意识、思维、感觉是第二性的东西,因为明显的感觉只和物质的高级形式(有机物质)有联系。”“物质的存在不依赖于感觉。物质是第一性的。感觉、思想、意识是按特殊方式组成的物质的高级产物。”〔3 〕斯大林也作了类似的说明,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因为它是感觉、表象、意识的来源;而意识是第二性,从生的,因为它是物质的反映,存在的反映。”〔4〕可见, 列宁与斯大林讲的物质第一性是指它是意识发生的基础和根源,实际上也就是恩格斯所讲的“本原”,所谓“第一性”的亦即“本原的”。在这里,列宁、斯大林与恩格斯可说是完全一致的。然而苏联哲学教材在对这一观点进一步作出说明时就走样了。精神与自然界何者“第一性”即何者是“本原”的问题被说成是二者孰先孰后、谁决定谁的问题。稍作认真比较即可看出,精神与自然界谁是“本原”的关系,既不是谁先谁后的关系所能概括的,更不是一种谁决定谁的关系。  勿容置疑,精神与自然界何者是“本原”的关系,是说它们谁是在谁的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谁是谁发生的原始出发点和根据。这样一种相互关系虽然包含着谁先谁后的关系在内,但却不只是谁先谁后的关系。发生在“先”的事物不一定是发生在“后”的事物与现象的“本原”。因而,精神与自然界谁是“本原”的关系是不能用谁先谁后的关系来说明的。  不仅如此,物质与意识谁是“本原”的关系也不是一种谁决定谁的关系。在这里有必要特别地指出,把谁是“本原”的关系看成物质与意识或精神与自然界谁决定谁的关系是一种十分有害的杜撰。根据这种观点人们自然会得出结论: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决定物质,而唯物主义则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我们的一些哲学教材就采用了这样的说法,或者断言一切唯物论都持“存在决定思维”的观点〔5〕, 或者断言一切唯物论都持“物质决定精神”的见解〔6〕。然而, 唯物主义认为意识能对物质起决定作用是确有其事的。但如果说一切唯物主义都承认物质能对人们的意识起决定作用却并不是事实,至少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就不持这样的见解。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着作家们从来都不曾提出过“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  是的,马克思确曾说过:“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7〕也许正是以此为据, 继原苏联教材把哲学基本问题的所谓“第一方面”说成就是物质与意识、精神与自然界谁决定谁的问题之后,我国的一些哲学教材进而认定一切唯物主义都主张存在对思维、物质对意识是起决定作用的。但是,这种认识却是完全错了。  首先,根据马克思的上述观点推出辩证唯物论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因为马克思讲的“人们的社会存在”是客观存在的特殊的例子。有一些逻辑常识的人都知道,运用演绎推理方法只能从一般前提推出个别特殊事物的性状,却不能以个别的或特殊的事物为前提据以推出一般的结论。比如,我们可以根据“物质是客观实在”和“地球是物质”,推论出“地球是客观实在”;但却不能根据“地球是太阳的行星”和“地球是物质”,推断出“物质是太阳的行星”这样的结论。这跟我们不能根据“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和“人们的社会存在是存在”,由此便得出“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样的结论。两者完全是同一个道理。  其次,人类一切经验所提供的事实也无不表明,物质自然界的存在状况并不能决定人类意识的状况。地球一直在绕着太阳转,可是在哥白尼的“日心说”发表以前,“地心说”却一直在人类意识领域居统治的地位。人类认识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的发展进步,并不是物质自然界中地球与太阳之间的存在状况发生了变化的结果。对于同一种物质自然界的存在状况,人们可以有认识,也可以毫无所知;人们的认识可以是科学的,也可以是完全错误的。人们对物质自然界的认识如何,并不取决于存在的状况,而是取决于人们与这种客观存在所发生的关系,即人们变革客观存在的活动实践。意识、认识的发展进步不是由自然界的发展所决定的,而是由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进步所决定的。物质自然界在近数百年中变化甚微,但人类的意识,特别是科学认识却有了很迅速的发展,说迅速发展着的科学认识是由变化极缓慢的自然界存在状况决定的则是违背事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从来认为,是人们能动的社会实践决定着人们的意识、观念和认识,并不认为是自然界的物质存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观念和认识。  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所谓“第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所确认的,仅仅是物质、自然界、存在对于意识的“本原”性。这个“本原”性是关于物质对于意识、存在对于思维之间关系的最确切的表述,它表明精神、意识、思维对于物质、存在的依存性以及物质、自然界、存在对于精神、意识、思维的根源性。这个“本原”性也恰如其分地表明了物质、自然界、存在只是精神、意识、思维发生的基础和前提,而不能对精神、意识、思维起决定的作用。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8 〕这清楚地指明,“物质的东西”是“观念的东西”的“本原”,但这个“本原”在移入人脑之后,成为观念之前,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了的。这种改造使“观念的东西”不同于“物质的东西”,它对“物质的东西”的反映和表现不是作为“本原”的“物质的东西”所能决定的,而是由人脑的改造过程根据于“物质的东西”和人的需要决定的。马克思又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9 〕这清楚地表明,存在转化为意识是由于它“被意识到”的结果,只有当“被意识到”的时候,存在才能表现为意识,成为意识内容中的观念形式。换言之,存在在表现为意识转化为意识形式的过程中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这种被动地位决定了它不能对意识起决定的作用。这正如被制作的材料虽然也对制成的器物起作用,但却不能起决定的作用一样。  总之,说物质决定意识不仅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原则的,而且是违背人类的经验事实的,因而是十分有害的。地球上存在的普遍状态是水往低处流,可是人的意识却指导人们把水从低处引到高处去灌溉种植的作物。如果承认了物质自然界对意识的决定作用,人们就不会再想到改变自然界的存在状况来满足自己的要求了。可见,说物质决定意识或存在决定思维是一种懒惰哲学的理论根据,这种哲学无论成为哪个民族的世界观,都只能引导这个民族成为世界民族之林的落伍者。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把这样一种哲学从我们的理论中彻底地清除掉。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  哲学基本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在传统的哲学理论中被称为“第二方面”。照恩格斯原意,这个方面是指“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10〕  根据恩格斯的这一说明,传统的哲学见解都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个方面所讨论的只是世界的可知性问题,其结果就是把哲学界划分出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两个对立的派系。流行的各种哲学理论可以说都未能超出这样的认识。  应该指出,这种见解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就在于它未能看到:哲学基本问题的后一方面包含两个不同视野的内容的,即从外部物质世界的存在着眼,这个方面的问题则是意识是世界的可知性问题;而转过180度,从人类的意识与认识领域着眼,这个问题则是意识的能动性问题。恩格斯是同时从两个视野观察问题而把着眼点最后集中在意识的能动性方面;而流行的哲学理论却仅仅把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一个方面看成世界的可知性问题,从而抹煞了这一问题关于意识能动性的内容。抹煞或者说撇开了意识的能动性,虽然使传统哲学在理论上与其在说明哲学基本问题前一方面时提出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保持了前后一致性,但这样一来却明显地违背了恩格斯原着的思想。  可以看到,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这一方面的理论,目的是要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评价以肯定人类意识的能动性,从而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奠定一个认识的基本原则。这一点我们从以下诸方面即可看到清楚的说明:  1、 从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一书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相互关系看。《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录入《终结》一书,表明《提纲》实际上也可看作是《终结》的提纲。《提纲》指出,和费尔巴哈的消极直观唯物论不同的地方是唯心义在对事物、现实、感性的理解问题上“发展了能动的方面”。〔11〕对唯心主义的这种肯定的评价表明,马克思认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问题应该揭示的是思维的能动性问题。可以看到,这一观点是作为内容的要旨贯彻在《终结》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整个叙述之中的。  2、 从《终结》和《提纲》涉及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有关见解看。《提纲》认为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就在于它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从主观方面去理解”,〔12〕即承认认识中的主客观统一性,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种见解跟《终结》把唯心主义说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看成就是“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亦即思维能否达到真理的问题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认为,承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就是承认了思维的能动性。  3、 从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理论对思维能动性的正面阐述看。《终结》“二”章并没有在世界可知性问题上止步不前,而是紧接着便转到关于思维能动性问题的说明方面。作者肯定了黑格尔在这一问题上的贡献,批评了施达克“由于过分形式主义地死守黑格尔着作中的个别词句而大大贬低了黑格尔”〔13〕,以及他由于不懂得意识的能动性而把相信理想的力量看成唯心主义的观点。接着便着重正确深刻地阐明了人类意识的能动性质与力量,指出:人的思维活动之所以具有能动的力量,就在于它能通过外部世界的反映使主客观达到统一与一致,即“外部世界对人的影响表现在人的头脑中,成为感觉、思想、动机、意志,总之,成为‘理想的意图’,并通过这种形态变成‘理想的力量’”。〔14〕就是说思维在这里使客体主体化,成为可由主体支配调动的对象;同时又使思维自身客体化,成为一种起作用于客体的物质的力量。显然,这既是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唯物主义的说明,又是对思维如何由正确地反映世界到转化为现实力量的辩证发展过程的说明,亦即对思维真理性与能动性之间辩证统一的科学的说明。“二”章对于意识能动性在功能及其发生机制上的这一科学说明,实际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原理之一,贯彻在后面“四”章所阐明的整个唯物史观的理论中。  概括上述三点,恩格斯对于哲学基本问题后一方面的阐述,其根本宗旨是肯定意识的能动作用当是没有疑问的。而长期以来,由于原理论的传述者在认识上的失误,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具有重大原则意义的见解便人为地被从哲学基本问题中删去了。这样便造成了一种理论的残缺与扭曲:哲学基本问题不讲人类意识的能动性而毫无根据地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性。这种理论的现实结果只能是使历史倒退,引导人类世界返回人类以前的动物世界。纠正理论上的这种严重误解,实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三、关于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关系  跟上述两种不正确认识相联系,对于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关系,很值得注意的一种见解是把其中的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是本原的问题称为哲学的最高问题。这样一来,问题的另一方面,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或意识的能动性问题,就被排除在哲学“最高”问题之外。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被划出“最高”与非“最高”或“根本”与非“根本”的区别。  应该认真一读的是,恩格斯《终结》一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说明并未表明哲学基本问题的前一个方面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或问题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相反,这位措词十分谨慎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家,倒是在自己的着作中把“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作为“思维对存在”关系问题的一个同位语来说明后者在哲学理论中的地位的。他说:“思维与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象一切宗教一样,其根源在于蒙昧时代的狭隘而愚昧的观念。”〔15〕由此可见,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乃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其中自然既包括两者中“什么是本原”的问题,又包括两者能否相符合一致的问题。把哲学基本问题的前一个方面说成“最高”问题或问题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这既不是恩格斯原着的意思,从理论与实践方面看,也不能说是正确的。  首先从理论上看,说思维与存在的整个相互关系问题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是认为存在对思维的本原性和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同时是人们哲学方法论应该坚持的最根本的观点。人的行动原则既应根据于外部客观的规定,又应由主体能动地确定。而断定只有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的前一方面才是哲学最高问题则不同,照流行的关于“物质决定意识”和意识只能与物质“同一”的见解,就只能理解为人的意识,包括一切行动方法与原则都只能由外部物质世界原原本本地给定,无需于人类创造性思维的参与。这样的方法论原则显然是跟人类一切成功的实践经验相背离的。不仅如此,把哲学基本问题前一方面提拔为哲学的最高问题,从而把这一问题的两方面划分出“最高”与非“最高”的区别,这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那末有人会问,矛盾的两方面都有主次之分,为何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就不能作类似的划分呢?这其实只要认真地作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出,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关系,跟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两个方面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指两个对立的事物、两种对立的现象或两种对立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是指同一矛盾关系所表现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关系。矛盾着的两个事物或现象或要素由于各自具有某种相对的独立性,此方对彼方与彼方对此方的影响与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统一体中的地位也就自然有着主、次、轻、重的差异,因而是可以划分出“根本”与非根本之类区别的。但矛盾着的事物之间结成的同一种关系的两方面,情形就不同。它们只是同一关系所表现的两个不同的侧面,是仅仅由于人们观察的角度不同才被区分开来的,从其关系本身看,两者是结合为一不可分开的。思维与存在谁是本原的关系与思维能否正确反映存在的关系同是指二者之间的一种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唯物论说存在是思维的本原系指思维是存在的表现,唯心论说思维是存在的本原,系指存在是思维的表现。而唯物论与多数唯心论都承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仍然不过是说思维对存在或存在对思维的表现,即表现者与被表现者之间是趋向一致的。换言之,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是两位一体的,前一方面是指谁表现了谁的问题,后一方面是指能否表现得正确的问题。确认了谁是谁的表现是以这种表现具有正确性为根据的,而确认表现的正确性也就已经包含了谁是谁的表现。这样的两方面不能划出一个“最高”的方面来,跟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作为同一矛盾关系的两侧面,不能从中划出一个“最高”方面是完全相同的。我们说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同是矛盾的两种根本的属性,既不能说同一性是矛盾的“最高”的属性,也不能说斗争性是矛盾的最“根本”的属性。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之间的关系。要在这两方面关系中划出一个“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跟有人硬说巴黎的铁塔从左面和右面看到的两个侧面中有一个是“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是同样荒唐和十分可笑的。  其次,从实践的角度看,把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的前一个方面看成“最高”问题,或问题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依照流行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就是人的思想只能照搬自然的现实,田里的杂草要生长,人就不能有除草的想法;疾病要流行,人就不能设想防治的措施。这无异是要求人们只能做自然的奴隶,回归一般动物的状态。这样的认识,作为世界观,只能是一种消极的世界观;作为方法论,只能是一种无所作为的方法论。在实践中,只能引导人们时刻处于被动的地位。中国历史上曾有人提倡的那种清静“无为”的哲学,毛泽东主席曾经批评过的那种无所作为的观点,便正是这样一种消极被动的世界观,它给我们民族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所造成的损害应该说是有目共睹和不堪回首的。  概上所说,把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问题中的一个方面视为哲学“最高”问题,显然是对哲学基本问题认识中的又一个重要误解。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认识中提出“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和在“第二方面”的认识中看不到意识的能动性,以及在对这两方面关系的认识中拔高前一方面的重要性,所有这些在流行的哲学认识中是一脉相承,并贯串于始终的,其基本倾向性是贬低甚至抹煞意识的能动性质与力量。这样的见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说和传述,无疑既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的,又是与马克思主义者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实践行动纲领相互抵触和背道而驰的。  注 释:  〔1〕〔10〕〔13〕〔14〕〔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20、221、223、228、220页。  〔2〕前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页。  〔3〕《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0、50页。  〔4〕《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698页。  〔5〕李达主编《唯物辩证法大纲》,广东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页。  〔6〕《马克思主义哲学简要读本》,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  〔8〕《资本论》第一卷,第24页。  〔9〕〔1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0、16、 16页。                   (责任编辑 廖小平)*  收稿日期:1996—05—10  作者简介:许第虎,长沙电力学院社科系副教授。       作者:长沙水电师院社会科学学报1-6B1哲学原理许第虎19961996 在哲学基本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都只是肯定物质对意识的本原性和意识的能动性,从未把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拔高为哲学的最高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包括“物质决定意识”的内容,第二方面仅指世界的可知性,并把第一方面拔高为哲学的最高问题,其总的倾向是否定意识的能动性,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创造精神是相违背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有害的。      *       *       *  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见解,实际上是整个哲学理论认识的一个纲领与总则,因而正确地把握这一问题就成为哲学的理论传授与学习中一个至关重要的任务。然而,在这一问题上传统的见解存在着浓重的机械论倾向,偏向于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单向确定性,意识的能动性未得以体现。这样的观点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和对人们的实践创造有害的。物质与意识的相互关系有重新认识和定位的必要。本文在回顾、反思和重新理解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异于传统见解的新论点,希望能有助于对上述问题的再认识与再思考。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  原苏联哲学教材把哲学基本问题中恩格斯说在前面的一方面称为“第一方面”,照恩格斯原意,这一方面是指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中“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1 〕然而前苏联哲学教材却作了三种新解释,认为这一问题就是指什么第一性,什么第二性;什么在先,什么在后;是谁决定谁。“是物质、自然界、存在先于意识呢,还是相反,意识、精神先于物质?是存在、物质决定思维、意识呢,还是相反,思维、意识决定存在、物质?”〔2 〕向苏联学过来的我国的各种哲学教材,对哲学基本问题这个方面的说明,也基本上采用“老大哥”的说法。  学习的盲目性使我们长期未能发觉,由苏联教材新加进的这三个说法,后面两个实际上是不准确的或错误的。  我们知道,“第一性”与“第二性”的概念是最先由洛克提出来的。洛克把物体的“质”区分为“第一性”与“第二性”两种类型,认为“第一性”的质,是物体自身固有的,是客观的;而“第二性”的“质”则是由第一性的质的各种结合而在我们意识中形成的。由于这种划分是不科学的,因而“第一性”与“第二性”的概念,特别是两者所表示的相互关系,也并不具有科学的确定含义。鉴于其他哲学家在概念运用上已经形成的习惯,列宁和斯大林曾用这两个科学概念来表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但在使用时都很慎重地作出了自己的说明。列宁说:“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完全一致,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东西,意识、思维、感觉是第二性的东西,因为明显的感觉只和物质的高级形式(有机物质)有联系。”“物质的存在不依赖于感觉。物质是第一性的。感觉、思想、意识是按特殊方式组成的物质的高级产物。”〔3 〕斯大林也作了类似的说明,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因为它是感觉、表象、意识的来源;而意识是第二性,从生的,因为它是物质的反映,存在的反映。”〔4〕可见, 列宁与斯大林讲的物质第一性是指它是意识发生的基础和根源,实际上也就是恩格斯所讲的“本原”,所谓“第一性”的亦即“本原的”。在这里,列宁、斯大林与恩格斯可说是完全一致的。然而苏联哲学教材在对这一观点进一步作出说明时就走样了。精神与自然界何者“第一性”即何者是“本原”的问题被说成是二者孰先孰后、谁决定谁的问题。稍作认真比较即可看出,精神与自然界谁是“本原”的关系,既不是谁先谁后的关系所能概括的,更不是一种谁决定谁的关系。  勿容置疑,精神与自然界何者是“本原”的关系,是说它们谁是在谁的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谁是谁发生的原始出发点和根据。这样一种相互关系虽然包含着谁先谁后的关系在内,但却不只是谁先谁后的关系。发生在“先”的事物不一定是发生在“后”的事物与现象的“本原”。因而,精神与自然界谁是“本原”的关系是不能用谁先谁后的关系来说明的。  不仅如此,物质与意识谁是“本原”的关系也不是一种谁决定谁的关系。在这里有必要特别地指出,把谁是“本原”的关系看成物质与意识或精神与自然界谁决定谁的关系是一种十分有害的杜撰。根据这种观点人们自然会得出结论: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决定物质,而唯物主义则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我们的一些哲学教材就采用了这样的说法,或者断言一切唯物论都持“存在决定思维”的观点〔5〕, 或者断言一切唯物论都持“物质决定精神”的见解〔6〕。然而, 唯物主义认为意识能对物质起决定作用是确有其事的。但如果说一切唯物主义都承认物质能对人们的意识起决定作用却并不是事实,至少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就不持这样的见解。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着作家们从来都不曾提出过“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  是的,马克思确曾说过:“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7〕也许正是以此为据, 继原苏联教材把哲学基本问题的所谓“第一方面”说成就是物质与意识、精神与自然界谁决定谁的问题之后,我国的一些哲学教材进而认定一切唯物主义都主张存在对思维、物质对意识是起决定作用的。但是,这种认识却是完全错了。  首先,根据马克思的上述观点推出辩证唯物论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因为马克思讲的“人们的社会存在”是客观存在的特殊的例子。有一些逻辑常识的人都知道,运用演绎推理方法只能从一般前提推出个别特殊事物的性状,却不能以个别的或特殊的事物为前提据以推出一般的结论。比如,我们可以根据“物质是客观实在”和“地球是物质”,推论出“地球是客观实在”;但却不能根据“地球是太阳的行星”和“地球是物质”,推断出“物质是太阳的行星”这样的结论。这跟我们不能根据“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和“人们的社会存在是存在”,由此便得出“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样的结论。两者完全是同一个道理。  其次,人类一切经验所提供的事实也无不表明,物质自然界的存在状况并不能决定人类意识的状况。地球一直在绕着太阳转,可是在哥白尼的“日心说”发表以前,“地心说”却一直在人类意识领域居统治的地位。人类认识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的发展进步,并不是物质自然界中地球与太阳之间的存在状况发生了变化的结果。对于同一种物质自然界的存在状况,人们可以有认识,也可以毫无所知;人们的认识可以是科学的,也可以是完全错误的。人们对物质自然界的认识如何,并不取决于存在的状况,而是取决于人们与这种客观存在所发生的关系,即人们变革客观存在的活动实践。意识、认识的发展进步不是由自然界的发展所决定的,而是由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进步所决定的。物质自然界在近数百年中变化甚微,但人类的意识,特别是科学认识却有了很迅速的发展,说迅速发展着的科学认识是由变化极缓慢的自然界存在状况决定的则是违背事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从来认为,是人们能动的社会实践决定着人们的意识、观念和认识,并不认为是自然界的物质存在决定着人们的意识、观念和认识。  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所谓“第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所确认的,仅仅是物质、自然界、存在对于意识的“本原”性。这个“本原”性是关于物质对于意识、存在对于思维之间关系的最确切的表述,它表明精神、意识、思维对于物质、存在的依存性以及物质、自然界、存在对于精神、意识、思维的根源性。这个“本原”性也恰如其分地表明了物质、自然界、存在只是精神、意识、思维发生的基础和前提,而不能对精神、意识、思维起决定的作用。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8 〕这清楚地指明,“物质的东西”是“观念的东西”的“本原”,但这个“本原”在移入人脑之后,成为观念之前,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了的。这种改造使“观念的东西”不同于“物质的东西”,它对“物质的东西”的反映和表现不是作为“本原”的“物质的东西”所能决定的,而是由人脑的改造过程根据于“物质的东西”和人的需要决定的。马克思又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9 〕这清楚地表明,存在转化为意识是由于它“被意识到”的结果,只有当“被意识到”的时候,存在才能表现为意识,成为意识内容中的观念形式。换言之,存在在表现为意识转化为意识形式的过程中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这种被动地位决定了它不能对意识起决定的作用。这正如被制作的材料虽然也对制成的器物起作用,但却不能起决定的作用一样。  总之,说物质决定意识不仅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原则的,而且是违背人类的经验事实的,因而是十分有害的。地球上存在的普遍状态是水往低处流,可是人的意识却指导人们把水从低处引到高处去灌溉种植的作物。如果承认了物质自然界对意识的决定作用,人们就不会再想到改变自然界的存在状况来满足自己的要求了。可见,说物质决定意识或存在决定思维是一种懒惰哲学的理论根据,这种哲学无论成为哪个民族的世界观,都只能引导这个民族成为世界民族之林的落伍者。因而笔者认为应当把这样一种哲学从我们的理论中彻底地清除掉。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  哲学基本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在传统的哲学理论中被称为“第二方面”。照恩格斯原意,这个方面是指“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10〕  根据恩格斯的这一说明,传统的哲学见解都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个方面所讨论的只是世界的可知性问题,其结果就是把哲学界划分出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两个对立的派系。流行的各种哲学理论可以说都未能超出这样的认识。  应该指出,这种见解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就在于它未能看到:哲学基本问题的后一方面包含两个不同视野的内容的,即从外部物质世界的存在着眼,这个方面的问题则是意识是世界的可知性问题;而转过180度,从人类的意识与认识领域着眼,这个问题则是意识的能动性问题。恩格斯是同时从两个视野观察问题而把着眼点最后集中在意识的能动性方面;而流行的哲学理论却仅仅把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一个方面看成世界的可知性问题,从而抹煞了这一问题关于意识能动性的内容。抹煞或者说撇开了意识的能动性,虽然使传统哲学在理论上与其在说明哲学基本问题前一方面时提出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保持了前后一致性,但这样一来却明显地违背了恩格斯原着的思想。  可以看到,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这一方面的理论,目的是要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评价以肯定人类意识的能动性,从而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奠定一个认识的基本原则。这一点我们从以下诸方面即可看到清楚的说明:  1、 从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一书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相互关系看。《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录入《终结》一书,表明《提纲》实际上也可看作是《终结》的提纲。《提纲》指出,和费尔巴哈的消极直观唯物论不同的地方是唯心义在对事物、现实、感性的理解问题上“发展了能动的方面”。〔11〕对唯心主义的这种肯定的评价表明,马克思认为思维对存在的反映问题应该揭示的是思维的能动性问题。可以看到,这一观点是作为内容的要旨贯彻在《终结》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整个叙述之中的。  2、 从《终结》和《提纲》涉及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有关见解看。《提纲》认为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就在于它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从主观方面去理解”,〔12〕即承认认识中的主客观统一性,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种见解跟《终结》把唯心主义说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看成就是“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亦即思维能否达到真理的问题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认为,承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就是承认了思维的能动性。  3、 从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理论对思维能动性的正面阐述看。《终结》“二”章并没有在世界可知性问题上止步不前,而是紧接着便转到关于思维能动性问题的说明方面。作者肯定了黑格尔在这一问题上的贡献,批评了施达克“由于过分形式主义地死守黑格尔着作中的个别词句而大大贬低了黑格尔”〔13〕,以及他由于不懂得意识的能动性而把相信理想的力量看成唯心主义的观点。接着便着重正确深刻地阐明了人类意识的能动性质与力量,指出:人的思维活动之所以具有能动的力量,就在于它能通过外部世界的反映使主客观达到统一与一致,即“外部世界对人的影响表现在人的头脑中,成为感觉、思想、动机、意志,总之,成为‘理想的意图’,并通过这种形态变成‘理想的力量’”。〔14〕就是说思维在这里使客体主体化,成为可由主体支配调动的对象;同时又使思维自身客体化,成为一种起作用于客体的物质的力量。显然,这既是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唯物主义的说明,又是对思维如何由正确地反映世界到转化为现实力量的辩证发展过程的说明,亦即对思维真理性与能动性之间辩证统一的科学的说明。“二”章对于意识能动性在功能及其发生机制上的这一科学说明,实际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原理之一,贯彻在后面“四”章所阐明的整个唯物史观的理论中。  概括上述三点,恩格斯对于哲学基本问题后一方面的阐述,其根本宗旨是肯定意识的能动作用当是没有疑问的。而长期以来,由于原理论的传述者在认识上的失误,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具有重大原则意义的见解便人为地被从哲学基本问题中删去了。这样便造成了一种理论的残缺与扭曲:哲学基本问题不讲人类意识的能动性而毫无根据地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性。这种理论的现实结果只能是使历史倒退,引导人类世界返回人类以前的动物世界。纠正理论上的这种严重误解,实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三、关于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关系  跟上述两种不正确认识相联系,对于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关系,很值得注意的一种见解是把其中的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是本原的问题称为哲学的最高问题。这样一来,问题的另一方面,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或意识的能动性问题,就被排除在哲学“最高”问题之外。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被划出“最高”与非“最高”或“根本”与非“根本”的区别。  应该认真一读的是,恩格斯《终结》一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说明并未表明哲学基本问题的前一个方面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或问题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相反,这位措词十分谨慎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家,倒是在自己的着作中把“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作为“思维对存在”关系问题的一个同位语来说明后者在哲学理论中的地位的。他说:“思维与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象一切宗教一样,其根源在于蒙昧时代的狭隘而愚昧的观念。”〔15〕由此可见,恩格斯认为,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乃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其中自然既包括两者中“什么是本原”的问题,又包括两者能否相符合一致的问题。把哲学基本问题的前一个方面说成“最高”问题或问题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这既不是恩格斯原着的意思,从理论与实践方面看,也不能说是正确的。  首先从理论上看,说思维与存在的整个相互关系问题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是认为存在对思维的本原性和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同时是人们哲学方法论应该坚持的最根本的观点。人的行动原则既应根据于外部客观的规定,又应由主体能动地确定。而断定只有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的前一方面才是哲学最高问题则不同,照流行的关于“物质决定意识”和意识只能与物质“同一”的见解,就只能理解为人的意识,包括一切行动方法与原则都只能由外部物质世界原原本本地给定,无需于人类创造性思维的参与。这样的方法论原则显然是跟人类一切成功的实践经验相背离的。不仅如此,把哲学基本问题前一方面提拔为哲学的最高问题,从而把这一问题的两方面划分出“最高”与非“最高”的区别,这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那末有人会问,矛盾的两方面都有主次之分,为何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就不能作类似的划分呢?这其实只要认真地作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出,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关系,跟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两个方面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指两个对立的事物、两种对立的现象或两种对立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是指同一矛盾关系所表现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关系。矛盾着的两个事物或现象或要素由于各自具有某种相对的独立性,此方对彼方与彼方对此方的影响与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它们在统一体中的地位也就自然有着主、次、轻、重的差异,因而是可以划分出“根本”与非根本之类区别的。但矛盾着的事物之间结成的同一种关系的两方面,情形就不同。它们只是同一关系所表现的两个不同的侧面,是仅仅由于人们观察的角度不同才被区分开来的,从其关系本身看,两者是结合为一不可分开的。思维与存在谁是本原的关系与思维能否正确反映存在的关系同是指二者之间的一种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唯物论说存在是思维的本原系指思维是存在的表现,唯心论说思维是存在的本原,系指存在是思维的表现。而唯物论与多数唯心论都承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仍然不过是说思维对存在或存在对思维的表现,即表现者与被表现者之间是趋向一致的。换言之,哲学基本问题的两方面是两位一体的,前一方面是指谁表现了谁的问题,后一方面是指能否表现得正确的问题。确认了谁是谁的表现是以这种表现具有正确性为根据的,而确认表现的正确性也就已经包含了谁是谁的表现。这样的两方面不能划出一个“最高”的方面来,跟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作为同一矛盾关系的两侧面,不能从中划出一个“最高”方面是完全相同的。我们说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同是矛盾的两种根本的属性,既不能说同一性是矛盾的“最高”的属性,也不能说斗争性是矛盾的最“根本”的属性。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之间的关系。要在这两方面关系中划出一个“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跟有人硬说巴黎的铁塔从左面和右面看到的两个侧面中有一个是“最高”的或“根本”的方面,是同样荒唐和十分可笑的。  其次,从实践的角度看,把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的前一个方面看成“最高”问题,或问题的“根本”的“主要”的方面,依照流行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就是人的思想只能照搬自然的现实,田里的杂草要生长,人就不能有除草的想法;疾病要流行,人就不能设想防治的措施。这无异是要求人们只能做自然的奴隶,回归一般动物的状态。这样的认识,作为世界观,只能是一种消极的世界观;作为方法论,只能是一种无所作为的方法论。在实践中,只能引导人们时刻处于被动的地位。中国历史上曾有人提倡的那种清静“无为”的哲学,毛泽东主席曾经批评过的那种无所作为的观点,便正是这样一种消极被动的世界观,它给我们民族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所造成的损害应该说是有目共睹和不堪回首的。  概上所说,把思维与存在相互关系问题中的一个方面视为哲学“最高”问题,显然是对哲学基本问题认识中的又一个重要误解。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认识中提出“物质决定意识”的观点,和在“第二方面”的认识中看不到意识的能动性,以及在对这两方面关系的认识中拔高前一方面的重要性,所有这些在流行的哲学认识中是一脉相承,并贯串于始终的,其基本倾向性是贬低甚至抹煞意识的能动性质与力量。这样的见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说和传述,无疑既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的,又是与马克思主义者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实践行动纲领相互抵触和背道而驰的。  注 释:  〔1〕〔10〕〔13〕〔14〕〔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20、221、223、228、220页。  〔2〕前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页。  〔3〕《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0、50页。  〔4〕《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698页。  〔5〕李达主编《唯物辩证法大纲》,广东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页。  〔6〕《马克思主义哲学简要读本》,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  〔8〕《资本论》第一卷,第24页。  〔9〕〔1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0、16、 16页。                   (责任编辑 廖小平)*  收稿日期:1996—05—10  作者简介:许第虎,长沙电力学院社科系副教授。

网载 2013-09-10 21:56:25

[新一篇] 哲學與經濟學的聯姻  ——哲學與經濟學關系暨《市場經濟的哲學研究》  新著理論座談會部分發言摘登

[舊一篇] 哲學的本性與當代中國哲學家的使命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