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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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828(2006)04—0042—04
  中国古代并没有固定的“体育”概念,但客观的事实是,在“体育”概念诞生之前,体育娱乐活动早就出现了。从现有的文字记载来看,齐鲁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丰富多彩的体育娱乐活动。比如,齐国故都临淄,现在已经被世界足联确认为世界足球的发源地[1],《荀子·议兵》篇有“齐人隆技击”的记载。齐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兴盛的技击,也就是后来中华武术的早期雏形。王赛时先生指出:“至民国出现‘武术’名称之前,‘技击’始终是中华武术的代名词。”[2] “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形成,正是伴随着中国早期体育娱乐活动的发展而体现出来的。”[3] 齐鲁文化的发展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齐鲁文化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形成的影响因子
  体育观念是在体育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古代早期的体育活动大多又集中反映在兵士训练过程中。因此,由民风习俗表现出来的地域文化特征,往往也就在某种兵士训练活动体现出了一定程度的体育观念。总体上看,齐鲁传统文化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形成的影响因子大致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尚武勇。《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说:“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临淄亦海岱之间一都会也。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地重,难动摇,怯于众斗,勇于持刺,故多劫人者,大国之风也。”所谓齐人“怯于众斗,勇于持刺”,从字面上看,“怯”是畏惧、胆怯的意思;“勇”是勇敢、擅长的意思。也就是说,齐地的人们对于群体性的搏斗不积极,而对于单兵较量则非常勇猛。客观地说,齐人“怯于众斗,勇于持刺”的民风习俗,既有着历史的渊源,又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这一民族习俗后来的历史演变过程来看,“既是齐文化有别于其他同时期的地域文化的关键之所在,同时也是齐文化在汉代以后被中国传统文化消化吸收而在形式上退出政治历史舞台的重要因子”[4]。尚勇好斗的武勇精神,是体育观念形成的基本因子。
  (二)重功利。《汉书·地理志》记载说:“昔太公始封,周公问:‘何以治齐?’太公曰:‘举贤而上功。’”所谓“举贤尚功”,实际上就是运用功利引导的办法调动人的社会积极性的措施。《说苑·尊贤》记载说:“齐桓公使管仲治国,管仲对曰:‘贱不能临贵。’桓公以为上卿而国不治,桓公曰:何故?管仲对曰:‘贫不能使富。’桓公赐之齐国市租一年而国不治,桓公曰:何故?对曰:‘疏不能制亲。’桓公立以为仲父。齐国大安,而遂霸天下。孔子曰:‘管仲之贤,不得此三权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霸矣。’”管仲相齐桓公治国,主张“功利不尽举则国贫”(《管子·版法解》),其丰富的重民、顺民、爱民思想,正是通过功利主义引导的办法来实现的。战国时期齐国大力发展稷下学宫,广泛吸纳知识分子,采取的诸多措施当中,“皆赐列第,为上大夫”(《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高门大屋尊宠之”(《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更是非常突出的功利性诱导政策。齐国讲求功利,不仅在军事活动中倡导功利,在日常的社会活动中同样引导人们追求功利,由此而形成了齐文化浓郁的功利主义色彩。在“尚功利”的民俗环境当中,必然刺激以竞强为特征的体育活动的发展,进而凝练、升华为最为基本的体育竞强精神。
  (三)自强不息。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是先哲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这在儒学当中有着显明的体现。《周易·系辞传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从“生”(形成或者发展)开始思考社会和人生,由此而产生了以自强不息为基本精神的生活理念,《周易·乾卦·象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曾经站在河边,面对奔流不息的河水发出感慨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因而,人的追求应当是无可休止的,即使遇到千难万险,按照《易传》的说法,也总会有“否极泰来”的时候。《易传》在解释六十四卦的时候指出,《易经》之所以把“未济”卦放在最后,就是表明世界发展、生化的无限性,用以“帮助人们燃起心中的希望之灯”[5]。由儒学思想发源而来的这种以“生”为基本原则看待人生社会的思想观念,鼓励人们要高扬乐观主义精神,勇于面对现实,不畏艰险,积极进取。这一点,后来不仅形成了中华民族优良的精神传统,而且深深地贯入到了中国的传统体育观念当中。
  (四)仁义至上。在儒学思想当中,也包含了丰富的体育思想内容,其中在孔子实施的“六艺”教育中,射、御、舞等都可以划入体育范畴当中。在“礼”的教育中,礼射是挑选参加祭神、祭祖人选的方式,是为选择参加祭礼的人服务的。在“乐”的教育中,乐舞本身就是一种礼的方式,它反映着一种“礼”的概念。“射”、“御”在当时似乎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体育项目,但孔子也把它赋予了严格的等级划分,以符合“礼”的规范。在“六艺”教育中,孔子强调的是体育的实用性,是为实行“礼”而服务的具体工具。这是从形式层面上来看。从精神层面上来看,儒学的重要核心内容是“仁”,一部《论语》,谈到“仁”的地方有一百多处。《论语》中孔子对于武勇也有着独特的认识,他说:“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论语·八佾》)意思是说,射箭时中的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心中要有“仁”。“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假如大家都是君子仁人、志同道合,这就达到了“仁”的境界,这时,胜负就是次要的了。“仁”虽然是至高无上的,但仅仅具备“仁”的品质还不够,还要讲求“义”。《论语·阳货》记载:“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在竞技性的活动中,达到“仁”的境界的人,并不一定都能够懂得“义”,因而孔子公开宣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简而言之,争夺胜负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有“仁”,也要讲“义”,至于胜负则不是第一位的。由孔子发端的儒学思想,把单纯的体育竞技活动赋予了丰富的人文内涵,从而形成了竞技活动中的品德要求,使单纯的体育竞技活动变成了以“仁”、“义”为最高标准的强身健体活动。曹冬先生认为,“孔子的体育思想可称为‘仁’学体育思想”[6]。儒学的“仁”、“义”思想,强化了体育竞技中的“泛道德”环境,对后来“由‘天人合一’的思想所派生的中国古代体育注重和谐的整体化伦理思想对中国体育形成协同合作、友谊第一的以群体利益为重的集体主义精神有积极影响”[7]。这是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当中的人文因素浓厚的主要原因。
  (五)顺应自然。与儒学的出现几乎同时,道家学说产生了。在战国时期齐国的稷下学宫的百家争鸣环境中稷下黄老之学对道家学说给予充分的发展。由于道家把遵照自然规律保全生命作为要务,因而从顺应自然、保全生命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养生思想。老子首先提出了“顺乎自然”的养生保健理论,他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认为只有顺乎自然的变化规律,才能实现健康长寿。“后来发展起来的中国传统的‘四季养生法’、‘十二月养生法’、‘十二时辰养生法’等,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8] 道家的原始养生理论在汉代以后经过道教的继承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崇尚自然为基本宗旨的强身健体理论和方法,“五禽戏”、“房中术”、“太极拳”等等,大多属于此类。
  中国传统的养生思想既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有着广泛的来源。现存的甲骨文中已有了关于条理生活、预防疾病的论述,《尚书·洪范》中就有了“五行”的概念,“五行”理论在《易传》当中就被引入到了养生理论当中,主张从人的精、气、神、意的条理角度进行养生保健。《黄帝内经》和《吕氏春秋》当中都包含有丰富的养生思想,其中的思想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五行”的理论观点。而阴阳五行理论在战国时期的齐国邹衍那里已是巍巍高论。道家的养生理论在战国时期的稷下黄老之学发展中得到充分的升华。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中国传统的体育观念基本上可以分为养生和健身两大派系,以“顺乎自然”为宗旨的养生理论,不管是《老子》、《庄子》,还是《易传》、《黄帝内经》,追求的目标基本上都在于主动遵循自然规律而趋利避害,而到了《吕氏春秋》当中,则在继承《子华子·北宫意问》“生命在于运动”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运动养生的理论主张:“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形气亦然。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吕氏春秋·季春纪·尽数》)从重视外在的功利性目标的武勇精神演化而来的健身理论,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与运动养生理论结合在一起,逐步形成了以强调身体运动为宗旨的养生理论。而《吕氏春秋》之中许多的思想反映的恰是齐文化的内容。
  总之,在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三大文明区域当中,东夷文明是比较发达的地区,周代建立以后,齐国又是在东夷文明基础上最为发达的诸侯国。齐国“尚功利”民俗中包含了齐人喜战、好斗生活习性的东夷文明因子,“尚功利”的文化传统是东夷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东夷人喜战、好斗、尚功利正是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基本母体。儒学虽然同样是在东夷文化的基础之上产生的,但由于封邦建国以后采取了用周礼“革其礼”的办法,因而儒学的“仁”、“义”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人文因子。而道学思想,尤其稷下黄老思想的发展,对养生理念的促进,对中国的传统观念更是影响巨大。[9]
  二、齐鲁文化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培育
  齐文化鲜明的功利性和儒学的泛道德性融合,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培育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上来认识。
  (一)齐文化的尚武勇、重功利精神,引导培育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发展中的强烈竞强意识。《管子·禁藏》篇有一段精彩的分析:“凡治乱之情,皆道上始。故善者圉之以害,牵之以利。能利害者,财多而过寡矣。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人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荀子·强国》又说:“好利之民,莫不愿以齐为归。”在齐文化的思想观念当中,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追求个人功利是人的自然社会本性。因而,引导人们的社会行为,功利也就成为一项必须的重要措施。《荀子·议兵》在论及齐国军队的战斗力情况时曾经有一段鞭辟入思的分析,说:“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无本赏矣。是事小敌毳,则偷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然离耳。若飞鸟然,倾侧反复无日,是亡国之兵也,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赁市佣而战之几矣。”齐国的军士非常重视格斗,他们凭着自身格斗的本领,“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这样的军队,遇到脆弱的敌人可以较量一番,遇到强劲的敌人,立刻就会若鸟兽散。这与临时雇用市井游民去打仗没有多少差别。军队尚且如此,更何况于一般社会民众了。这种功利引导的办法,产生的积极作用就是刺激人们追求实现个人价值的欲望,对于培养社会生活中的个人竞强意识有着很强的激励作用。正因于此,在齐国的社会环境当中才能够出现(临淄)“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蹹鞠”(《战国策·齐策一》)这样的繁荣的文体活动盛况。甚至出现了以“千金”做赌注的赛马活动:“(田)忌数与齐诸公子驰逐重射。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马有上、中、下辈。于是孙子谓田忌曰:‘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田忌信然之,与王及诸公子逐射千金。及临质,孙子曰:‘今以君之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既驰三辈毕,而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卒得王千金。”(《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功利引导,对体育活动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作用,这“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体育活动十分活跃的主要原因”[10]。
  (二)儒学的尚中贵和思想,引导培育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发展中的浓厚人性化意识。“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是中庸思想的终极目标。共性至上的文化精神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周易》推崇“太和”,《乾·彖传》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这个“太和”境界,既是自然界本然的秩序和发展归宿,又是人类社会各种实践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它实际上可归结为一种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思想。儒家在社会人际关系的处理上执着追求“和”。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又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甚至春秋末期齐国的晏婴在治理国家过程中也主张“和而不同”,和而不同,则“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左传·昭公二十年》)。这种追求“和”的思想意识反映在体育活动中,自然也就形成了“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的以“友谊第一”为基本特征的参与精神。显然,儒学尚中贵和的文化精神是从“礼”的贯彻落实规则中演化出来的,反映在体育观念上,则大大增强了体育活动中的人性化意识,对于鼓励人们的社会参与意识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并不利于竞技性体育活动的发展。
  (三)道学的养生保健思想,强化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发展中的人本意识。战国时期齐国稷下黄老之学非常盛行,在稷下诸子学派中,道家学派阵容最为强大。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中考证稷下学宫留下姓名的学者有17人,张秉楠在《稷下钩沉》[11] 中考证有19人。其中,属于儒家的有4人,属于墨家或兼治儒、道的有2人,属于名家的有2人,属于法家1人,属于阴阳家的2人,“学无所主”的1人, 属于道家即黄老学派的有7人。稷下黄老之学的养生理论和阴阳五行理论, 既与齐文化的尚功利、崇武勇精神不同,也与儒学的重道德、尚中庸不同,注重的是人的个体生命的保存,尤其运动健身理论的出现,强化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发展中的人本意识,促进了传统体育观念从军事、礼制、娱乐等单纯社会活动向人的个体生命保全角度的重心转移,推进了体育娱乐活动的社会行业分化,大大增强了体育娱乐活动的社会普遍使用价值。这是汉代以后传统体育观念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
  (四)齐鲁文化的深度融合,凝练培育了特色鲜明的中国传统体育观念。战国时期,齐国大力发展稷下学宫,广泛地吸纳诸子百家到这里来着书立说,“不治而议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学术繁荣盛世,齐国由此成为当时着名的文化中心。齐文化与鲁文化在这一时期进行了充分的融合,尤其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学大师,自春秋末期到战国末期这一时段在齐国对儒学思想的传播和发展,“把齐鲁文化升华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12]。到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环境形成以后,吸纳了齐文化思想精华的儒学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其文化精神对于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形成与发展也就开始产生主导性的作用。在后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儒学本身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基本的文化精神也就随之不断的得到升华。孔子说:“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论语·雍也》)相对于中国传统的体育观念而言,孔子所说的“道”,正是齐文化的尚武勇、尚功利精神与儒学的“仁”、“义”思想有机结合以后而形成的正确发展方向。稷下学的发展,不仅对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极大的升华,而且在整体上同时升华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
  简而言之,齐鲁文化对于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形成与发展,首先是以地域文化精神为基本母体的,在战国时期的文化整合过程中,齐鲁文化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主流,中国传统体育观念首先发源于齐文化中的尚武勇、尚功利精神,然后充入了儒学的“仁”、“义”内涵和道家的养生保健理念,进而形成了以人文内涵为主体的传统体育观念。
  三、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基本特点
  毋庸讳言,中国传统的体育观念是以丰富的人文因素,尤其显明的泛道德色彩和以人为本的养生保健理念而自立于世界体育之林的。从齐鲁传统文化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影响来看,简要归结起来,中国传统体育观念主要表现为以下四方面基本特点。
  (一)奋勇拼搏的竞争精神。中国传统体育观念中的奋勇拼搏精神主要来源于齐文化中“勇于持刺,怯于众斗”的民风习俗,以及齐国武技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武勇精神。《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说,卢蒲癸、王何等人,联合栾、高、陈、鲍之族,围杀庆舍一人,而庆舍则勇斗不惧,并在左肩被砍掉、身体被刺伤的情况下,还能把房子上的椽子拔下来格斗,又将俎器、酒壶投出,杀死对手而后死。《晏子春秋·内篇》中有一则“二桃杀三士”的故事,说齐国公孙接、古冶子和田开疆,他们都是着名的勇士,“以勇力搏虎闻”、“仗兵而却三军者再”。晏子秉承齐景公旨意欲杀三人,齐景公却回答说:“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可见三勇士的武技和武勇精神已经到了很高的水平。《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帐下有食客三千人,其中就多有武林高手。其他诸如“能生拔牛角”的孟贲、敢于行刺秦王的荆轲,都是齐地武林中的杰出代表。《汉书·刑法志》记载说:齐闵“以技击强”。《盐铁论·论儒》说,齐闵王以武技之优势,“南举楚淮,北并巨宋,苞十二国,西摧三晋,却强秦,五国宾从,邹鲁之君,泗上诸侯,皆入臣”。齐国崇尚武技的风俗习惯和由此而在军事活动中形成的武勇精神,逐步过渡并演化成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中的奋勇拼搏精神。
  (二)尊重科学的唯物精神。中国传统体育观念中尊重科学的唯物精神主要受到了齐文化中的军事思想发展的影响。尤其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经济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人民生活富足,《管子·国蓄》说:“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富裕的民众容易贪图安逸舒适的生活,不愿为国家和社会的公众利益付出生命的代价。反映在军事上,也就形成了齐国军队的整体战斗力不强和齐国军事思想理论发达的局面。《荀子·议兵》说,齐国士卒在战场上以至于与“去赁市佣而战之几”,和雇佣兵一样。齐国军队整体战斗力不强,正是士卒贪图安逸生活,贪生怕死的具体表现。为了增强军队的整体战斗力,迫使齐国人不得不在战略战术上下功夫。《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司马法》等着名的军事着作,都是以智谋见长的,出现在齐国军事思想当中的孙膑赛马、围魏救赵、减灶术、田单火牛阵,等等,都是依靠斗智而取胜的。齐国军事理论的发展,大大弥补了军事斗争中整体战斗力不强的弱点[13]。当军事领域的竞争方式深入到了体育活动中来的时候,也就逐步演化成了对于唯物主义科学理论的充分尊重。
  (三)宽容尚中的参与精神。儒学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成为“显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当中就已经有了很大的影响,秦汉以后,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的主要思想理论工具,“尚中”、“尚和”、“行人”、“求义”、“诚信”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人的社会行为追求的基本准则。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游侠,忠君爱国的屈原,还有后来众多的志士仁人,甚至于少林戒律也规定习武僧人只可用武于自卫或“主持正义”、“济危扶倾”。这种宽容尚中的参与精神渗透到体育活动当中,也就逐渐地养成了以“贵在参与”、“友谊第一”、“诚信守诺”为基本特征的传统体育观念。
  (四)道德至上的民族精神。儒学人性善的思想理论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巨大,在“性善论”道德先行的伦理观影响下,中国传统体育活动普遍洋溢着浓郁的泛道德色彩,强调“艺无德不立”。在练功习武、养生健体的活动中,强调道德为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礼记·大学》)。少林武术中的清规戒律,实质上也是一种磨炼意志的手段。《鞠城铭》则要求参加“蹴鞠”活动的人“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艺文类聚·刑法部·鞠城铭》)。把体育涵养道德的功能视为第一功能,而将其强身健体、御敌自卫的功能视为第二位的。这种道德之上的伦理思想,演化到传统体育活动当中以后,形成了富具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观念。
  (五)以人为本的保健精神。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孔子的泛道德体育观念强调的是人的体育娱乐活动的社会个体品德,《孟子·梁惠王下》记载说,齐宣王自称“好勇”,孟子反驳说:“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孟子所反对的“匹夫之勇”大而言之是诸侯之间的穷兵黩武,化而言之则是那种单纯性的“武勇”。孟子反对“匹夫之勇”,主张“一怒而安天下之民”的“文王之勇”、“武王之勇”。从阐释“仁政”思想入手,把孔子对人的个体武勇人文内涵的强调赋予了更为普遍的社会意义,由此得出了“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的结论。荀子对于单纯的武勇也有深刻的分析,认为单纯的武勇好斗并不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斗者,忘其身者也,忘其亲者也,忘其君者也。”“凡斗者,必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也。”因而武勇“有狗彘之勇者,有贾盗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之分,极力推崇“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的“士君子之勇”(《荀子·荣辱》)。孟子和荀子都是从国家管理的角度继承和发展孔子思想的,与孔子一样,对齐文化所崇尚的功利性、尚武勇精神都有着清醒地认识,但孔子把体育娱乐活动仅仅看作是为实行“礼”而服务的具体工具,为了“克己复礼”的需要而强调体育娱乐活动中的品德要求,注重的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个体修养。孟子、荀子则从推行“仁政”“王道”的角度反对单纯的尚功利、崇武勇,提倡“士君子之勇”,从而大大提高了竞强意识的社会价值。不管是土着齐文化也好,还是儒学在战国以前的基本理念也好,都是从人的社会性角度阐释体育娱乐观念的。道学的出现,尤其稷下黄老之学的发展,从顺应自然的角度提出了运动保健养生的观念,找到了体育娱乐活动的基本目的,形成了以人为本的保健精神,从而为后来体育娱乐活动的社会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
  四、结束语
  诚然,中华民族源远流长,早期的地域文化更是五彩纷呈,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形成,自然远非齐鲁文化所能完全涵盖。但是,早期的齐鲁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源流,战国时期稷下学对诸子百家思想理论的全面整合,为汉代以后中国传统文化基本主干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凝练成形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齐鲁文化发展对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形成影响是巨大的。
  [收稿日期]2006—03—01
管子学刊淄博42~45,36G8体育王京龙20072007
齐鲁文化/传统体育观念/影响
中国传统体育观念是在早期众多地域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齐文化的尚功利崇武勇精神、儒学的尚中贵和精神、道学的养生思想,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基本文化渊源。战国时期齐文化背景下的稷下学对诸子百家思想理论的全面整合,既为汉代以后以儒学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中国传统体育观念的凝练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作者:管子学刊淄博42~45,36G8体育王京龙20072007
齐鲁文化/传统体育观念/影响

网载 2013-09-10 2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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