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在民族学研究领域里,存在两种不同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广义的和狭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本文重点探讨了默多克等人创立的(狭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本文不但论述了这种方法在资料运用和分析方法方面的特点,而且指出了它在方法论上存在的若干问题。本文认为,尽管默多克等人为了完善这种方法进行了诸多的努力,但仍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在方法论上遇到的难题,因而这种方法并没有能够发展为被民族学家普遍运用的主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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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含义及不同观点
几乎在所有的科学研究领域里,为了检验某种命题或归纳出一般的法则,人们都在不同程度地使用着比较的方法。在民族学[1]研究领域内,比较方法运用得很广泛。民族学自产生之初就是以异己社会文化为研究对象的。这是民族学的一个研究传统。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民族学的研究对象、范围逐步扩大,但这一学术传统保留至今。民族学者在观察异己社会文化时,有意无意地与自己所处的社会文化相比较。研究者面对的异己社会文化是多种多样的,而对这些多种多样的异己社会文化的认识,自然要使用比较的方法。
民族学之所以确立为一个不可动摇的独立的学科,与比较方法的运用是分不开的。所有的民族学研究都在有意或无意地使用着比较方法。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族学研究本身就是比较研究。哪怕是对一个单一社会文化的民族志的描述,其使用的概念、采用的视角和描述的对象,不可否认都是以民族学的背景知识为基础的。而民族学的知识正是对不同社会文化比较研究的成果。可以说,比较方法贯穿于整个民族学研究过程中。但是,本文把比较方法作为民族学的一个方法进行概括时,抛开那些间接的、隐含的比较研究,而考察那些直接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的社会文化所进行的比较研究。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就是所谓的跨文化比较研究(cross-cultural comparativestudies或cross-cultural survey或cross-cultural comparison或cross-cultural research)。
在跨文化比较研究中,由于比较的对象、比较的项目和标准以及比较的目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比较研究。民族学是以所有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探讨人类文化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为目的的一门学科。因此,把所有的社会文化作为比较的对象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在比较对象的规模、比较的内容及目的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摩尔根(L.H.Morgan)的《人类家庭的血亲和姻亲制度》和弗雷泽(J.G.Frazer)的《金枝》,可以说是民族学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比较研究的早期代表作。摩尔根通过对世界诸民族的亲属分类和亲属称谓的考察,提出了进化主义的亲属体系的发展阶段说;弗雷泽在分析整理世界诸民族的资料的基础上,论述了有关宗教、礼仪和王权的发展过程。而默多克(G.P.Murdock)的《社会结构》则可以认为是20世纪在全球范围进行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典范之作。默多克以全世界250个民族社会的民族志资料为基础,运用统计手段,采用比较方法,论述了他的亲属理论。与上述几位学者在全球规模内所作的比较研究不同,不少学者则把特定的文化区域或少数的几个民族社会作为考察的对象。如福蒂斯(M.Fortes)和埃文思-普里查德(E.E.Evans-Pritchard)主编的《非洲政治体系》是以非洲8个不同社会的比较研究,提出了非洲社会的两种不同的类型:原始国家和无国家社会。又如费孝通在《被土地束缚的中国》一书中,选择了地处中国沿海地区的江村和地处云南内地的禄村、易村和玉村进行比较,从而提出了他的有关中国土地制度的理论。
在民族学的研究领域,有两种不同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广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和狭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所有的民族学的比较研究,广义上均可以称为跨文化比较研究,而狭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则是指默多克等人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引入统计分析手段的、全球规模的跨文化比较研究。
引入统计分析方法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早在19世纪末就被英国民族学大师泰勒(E.B.Tylor)提出。但是,这种研究方法到了本世纪30年代以后,才正式运用于多种不同文化的比较研究而引起学术界的广泛注意。以默多克为中心的美国耶鲁大学的学者们,为了使这种跨文化的比较研究的方法更容易操作和能使更多的人采用这种方法,他们对已有的民族志资料进行整理,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地区,进行项目分类,建立了着名的“人类关系区域档案”(HRAF)。默多克认为,民族学是关于人类行为的科学,因而通过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可以验证有关人类行为的某种假说,从不同项目(变量)间的相关关系得出一般性的法则(或理论)。默多克以把这种方法运用于他所着的《社会结构》等着作和论文中而闻名于国际学术界。他为了进一步完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还提出了选择信赖度高的民族志资料和克服样本片面性的方案。[1]利用这个档案资料,其他学者也作过相当着名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如福特(C.S.Ford)的生育行为的研究、怀廷(J.W.M.Whiting)的育儿模式与个性的研究、恩伯(M.Ember)的家族形态与社会条件的研究等。
结构主义者对跨文化比较研究有其独特的看法。英国着名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利奇(E.R.Leach)认为,社会科学中用于比较的资料,与自然科学中的资料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在民族志中被描述的文化环境是不可控制的。同时,由于人类行为在规范与实际行为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随观察者的不同,民族志的描述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他认为,民族学中的统计概率几乎没有什么意义。在结构主义者看来,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并不是建立某种理论或检验某种假说的方法,而仅仅是解释人类文化基本结构的手段。在默多克出版《社会结构》的同一年,莱维-斯特劳斯(C.Leve-Strauss)也出版了《亲属的基本结构》一书。两位学者采用完全不同的视角,考察了多种不同的社会文化。但一般来说,人们并不认为莱维-斯特劳斯的《亲属的基本结构》的研究是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这是因为莱维-斯特劳斯认为,亲属结构是一种女性的交换体系,而他考察多种不同的社会文化是为了解释他的已有的这种假说,而不是为了通过比较研究来归纳出某种理论或法则。也就是说,莱维-斯特劳斯的比较研究的目的是解释他的亲属结构的理论。可见,学术上的关注点的不同,对比较研究的观点和运用就截然不同。
中国学者对跨文化比较研究法也有一定的研究。李亦园的研究就是一例。[1]他对跨文化比较研究的重要性的说明尤其简洁明了。他指出:“(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基本前提是利用全世界各种不同文化为样本,以其资料做比较研究,以便验证对人类行为的假设。这一前提并非仅仅是由于人类学家着眼于全人类不管是原始或文明的文化之偏好,而是有其理论上的重要意义。”[2]李亦园以怀廷常用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了这一重要意义。怀廷的这个例子指的是,心理学家西尔斯(Robert Sears)等人于1950年前后在美国堪萨斯市进行的有关儿童教养与人格的关系的一项研究。西尔斯的研究重点是想了解儿童断奶的时间与引起儿童情绪上困扰不安的关系。他以80个婴儿为样本作研究,发现凡是断奶时间愈延后者,引起儿童情绪上困扰不安的情形愈大。但是,西尔斯的研究结果,对于人类学家,特别是像怀廷这样从事跨文化研究的学者来说是不能满足的。因为这个结果仅仅代表一个民族或文化的情况,是否适合于人类不同的文化就很难说了。怀廷以这个疑惑为出发点,用西尔斯同样的变量,对75种不同的文化进行跨文化的考察,发现两个变量间的关系与西尔斯的研究结果恰好相反。也就是说,在多种民族文化中,断奶的时间愈延后,则引起儿童情绪不安的情况愈低。通过怀廷的这个例子,李亦园进一步指出了跨文化比较研究对人类行为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跨文化的比较研究不但可以免去单一文化狭窄范围的囿限,同时又可以使研究者发现更多更宽广的人类行为的幅度。他说:“我们对人类行为的研究自然不能仅以某一种文化的人为对象,而我们的目的也是要尽量发现人类行为的变异,因此,(跨)文化比较研究法无疑是研究人类行为方法中的一种重要的方法。”[3]
二、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
我们在讨论有关跨文化比较研究的问题时,不能不提到拉德克利夫-布朗(A.R.Radcliffe-Brown)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拉德克利夫-布朗不但创立了民族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而且为推动民族学的比较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民族学(社会人类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比较方法的应用,甚至他把自己的研究称之为“比较社会学”研究。他为了促进民族学的比较研究,即他的比较社会学研究,付出了他毕生的精力。“比较社会学”这个名称贯穿于他的整个学术生涯。下面,我们在比较社会学这一主题之下,论述他在民族学跨文化比较研究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比较社会学”这个名称最初是由法国着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E.Durkheim)在他的《社会学方法论》一书中提出的。但是,由于他把比较社会学等同于社会学本身,因而当初比较社会学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而拉德克利夫-布朗则不同于迪尔凯姆,他不但第一个建立了一门有别于社会学本身的比较社会学,而且在大学里第一个开设了比较社会学的讲座。1935年,拉德克利夫-布朗应吴文藻的邀请来燕京大学讲学时,就开设了比较社会学的课程。其实,在1926~1931年间,拉德克利夫-布朗就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大学以及从1931年起在美国的芝加哥大学开设过比较社会学的课程。据吴文藻1936年在燕京大学出版的《社会学界》第9卷上发表的《布朗教授的学术背景与其在学术上的贡献》一文中的说法,拉德克利夫-布朗于1909年在剑桥大学初次开设社会人类学讲座时,就已使用了“比较社会学”这个名称。[1]
拉德克利夫-布朗1931年在英国科学进步协会100周年大会上演讲时,第一次对他的比较社会学的性质进行了界定。他说:“在社会人类学中已经成长起一门研究,这就是我称之为比较社会学的研究。我希望用这个名称来表示这门科学,这门科学将自然科学的通则方法应用于人类社会的观察,以及文化或文明这个术语所包辖的一切东西。这种方法可以这样定义,即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证实,一个具体现象或事件只是一般规律的例证。在研究一组现象时,我们的目的是发现存在于那群现象中的普遍规律。”[2]拉德克利夫-布朗在他晚年(1950年)完成的人类学入门书的第一章“定义”中为比较社会学下了更简明的定义:“如果我们要获得人类社会的科学知识,这些只能通过对一些不同类型的社会进行系统考察和比较才能获得。像这种比较研究,我们称之为比较社会学。”[3]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可以说深受迪尔凯姆以及法兰西社会学派的影响,其影响贯穿于他的整个学术生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在法国或巴黎无论哪一所大学里所说的社会学都是与我一直形容为比较社会学的那种研究完全一致的。”[4]
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是通过他区别民族学和社会人类学或区别旧派社会人类学和新派社会人类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拉德克利夫-布朗是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和通则的方法进行区别的。在他看来,民族学或旧派社会人类学使用的是历史的方法,它的兴趣在于对原始民族的历史进行构拟,并对其人种和语言进行分类。社会人类学或新派社会人类学用的是通则方法,它的目的是探索统治人类社会行为的普遍规律。拉德克利夫-布朗所提倡的正是这种寻求普遍规律的新派社会人类学。在他看来,“这些规律只有采用比较方法,即对多种不同文化进行比较才能发现。”[5]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实际上就是他所说的新派社会人类学。
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利诺夫斯基(B.K.Malinowski)一同被认为是功能主义社会人类学的创始人。功能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构成文化或社会的各要素之间紧密地相互关联而构成一个整体。功能主义者的基本观点虽然一致,但在其方法论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比如,马利诺夫斯基认为,文化是一个整体,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或要素)只有与整体的关联中才具有意义。因而他反对从作为整体的文化中抽出个别文化要素进行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做法。但是,作为整体的文化又很难相互间进行有效的比较。这就是马利诺夫斯基功能论在进行跨文化比较研究时在方法论上遇到的难题。拉德克利夫-布朗则不同,他提出了“社会结构”的概念,使不同社会间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在方法论上成为可能。在他看来,每个社会都有其结构,而这种结构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的网络。[6]拉德克利夫-布朗的“社会结构”的构思,为民族学(社会人类学)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在方法论上可操作的重要概念。
社会结构是拉德克利夫-布朗比较社会学的关键性概念。可以说,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研究,实际上就是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在他的主持和影响下,有不少有关社会结构比较研究的名着问世。其中,拉德克利夫-布朗与福德(D.Forde)合编的《非洲亲属和婚姻体系》和福蒂斯与埃文思-普里查德合编的《非洲政治体系》是最有代表性的两部精品。这两本书集中体现了拉德克利夫-布朗等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或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的特点。他们的比较研究,与后面将要论述的默多克等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相比,在方法论上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明显不同。第一,比较研究的资料,来自执笔者亲身的实地调查;第二,比较研究的对象限定在特定区域(即非洲)若干不同的民族社会。拉德克利夫-布朗等人的这种跨文化比较研究,在规模上远远不能与默多克等人的全球规模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相比。但是,这种小规模的比较研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默多克等人在方法论上遇到的问题。由于规模限定在非洲这一特定区域的若干民族社会,因此研究者通过实地调查亲自收集可供比较的资料,在方法论上成为可能。这就保证了调查资料的质量,避免了默多克等人所遇到的样本资料的品质问题。同时,由于拉德克利夫-布朗等人的比较研究,并没有像默多克那样把全球纳入比较研究的范围,因而也就避免了样本选取的片面性问题和高尔顿氏问题(Galton'sproblem)。
可以说,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方法就是社会人类学(民族学)的比较方法。拉德克利夫-布朗去世之后,社会人类学界不再使用“比较社会学”这个名称。但他的理论思想则被后人所继承和发展,比较方法仍然是今日社会人类学的主要方法。
三、默多克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
前面已经提到,有两种不同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广义的和狭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凡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或文化)所进行的比较研究,在广义上均可以认为是跨文化比较研究,如拉德克利夫-布朗的比较社会学以及福蒂斯和埃文思-普里查德等人有关非洲政治体系的比较研究均属于此列。狭义的跨文化比较研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特指默多克等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默多克等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利用人类关系区域档案,采用统计分析的手段,进行世界规模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因此,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建立和完善,也是默多克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笔者将从介绍人类关系区域档案入手,论述默多克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及其在方法论上的一些问题。
1.人类关系区域档案及其运用
人类关系区域档案[1],英文称Human Relations Area Files,缩写为HRAF。该档案在默多克等人的倡议下,1949年正式建立于美国耶鲁大学。实际上,建立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工作开始于30年代中期。1935年默多克在进行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相关关系的研究时,感觉到在进行跨文化比较研究时的最大难题是寻找合适的样本资料。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在他的建议下,在耶鲁大学人类关系研究所成立了以广泛搜集和对民族志资料进行分类并建立一个档案库为目的的附设机构。这个机构1937年正式启动,其第一项工作就是,1938年完成并出版了一本民族志资料的分类索引——《文化资料大纲》(Outline of Cultural Materials)。默多克等人根据这本分类索引,收集和分类民族志资料,终于在1949年建立了民族志资料的档案库——人类关系区域档案。
人类关系区域档案最初在20所大学的共同支持下,成为独立于耶鲁大学之外的法人组织。这个组织最初把经过编码的民族志资料编印成册,提供给支持该组织的20所大学。从而形成了由这20所大学组成的民族志资料档案库的网络组织。目前这个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成员遍布世界各个重要研究机构。亚洲个别研究机构也加入了这个网络并获得其卡片式档案版,如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京都大学等。由于利用这个档案库的研究机构越来越多,又增加了显微胶片版的发行。目前亚洲的一些研究机构藏有这种显微胶片版,如日本的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和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等。
人类关系区域档案是根据《文化资料大纲》一书的编码系统建立的。《文化资料大纲》为文化项目由大到小逐次设计代码(code),如把“性训练”编在“社会化”这个大的项目(code 86)中的第四个小项目-“性训练”项目(code 864)之中。因此,“性训练”的代码就是864。根据这个编码系统,收集、分类和筛选民族志资料。把入选的民族志资料逐页进行复制,页边标上文化项目的代码。如果某页的内容涉及多个文化项目,则复制多份,每份标上相应的文化项目的代码。然后按码归档,放入已标好号码的卷柜中。在使用这个档案时,首先查阅《文化资料大纲》,找出你想要查阅的文化项目的所有有关资料。比如查阅“性训练”的有关内容,只要找到标有864号码的抽屉即可,这里存放着该档案中所有有关性训练的资料。
1954年默多克等人编辑出版了又一本分类索引:《世界文化大纲》(Outline of World Culture)。这本索引对全世界的不同区域和民族文化进行分类编码,以供研究者更方便地选择不同区域和民族文化进行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该索引把全世界的文化分为8个区域:(1)亚洲,(2)欧洲,(3)撒哈拉以南非洲,(4)中东,(5)北美,(6)大洋洲,(7)俄国,(8)南美。每个区域又分为若干小区域,每个小区域继续分为各自不同的民族文化。研究者可以根据不同的研究需求,选择不同的民族文化进行比较研究。
由此可见,《文化资料大纲》和《世界文化大纲》两本索引书是利用和查阅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必备工具书。有了这两本工具书,研究者可以查阅到档案中的任何文化项目在不同地区或民族文化中的资料,对进行跨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然而,对很多研究者来说,人类关系区域档案利用起来还是有一些不便之处。先从索引查找编码,再由编码一个抽屉一个抽屉地寻找所需要的资料,毕竟很费时间,况且并不是每一个研究机构都藏有人类关系区域档案。因此这个档案的利用率和普及率是很有限的。默多克等人为了弥补这个缺陷,1967年编辑出版了《民族志图表》(Ethnographic Atlas)。该书把世界862个民族文化单位与40项文化项目用图表的形式横竖排列起来,对研究者查阅十分方便。这本书把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基本资料浓缩为一本书,把各区域、各民族单位的各个文化项目的情况用符号表示出来,成为“微缩的人类关系区域档案”。《民族志图表》所提供的资料虽然比较简单,但使用起来方便快捷,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普及和利用。
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发表运用人类关系区域档案进行跨文化研究的成果。但是,国内已有一些学者发表文章,提出建立自己的民族研究的数据库或档案库的设想。[1]如果中国有了自己的民族文化的档案库,必将有力地推进对中国各民族社会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近些年来,由于计算机的飞速发展,已有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光盘版正式发行,这无疑将促进该档案在世界范围内的运用和普及。
2.默多克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
民族学的比较研究,根据采用的角度不同、标准不同可以分为几种类型:既有以邻接的几个民族或一定文化区域为对象的比较研究,也有以整个人类社会为对象的比较研究,又有文化的单一项目的比较研究和文化多侧面的比较研究。在论述默多克所倡导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方法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他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倾向。第一,关注普遍性事物。他在概括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初期论文中,确信所有人类的文化,虽然在表面上呈现多样性,但在其深层却包含着共性。而且他认为只有这种共性才是使科学分析成为可能的根本立足点。从个性到共性或普遍性,或者通过个性强调普遍性的思考方式,可以从他格外关注威斯勒(C.Wissler)的“普遍性的文化类型”(universal cultural pattern)概念中略见一斑。威斯勒的理论在当时盛行的历史主义的潮流面前,还未来得及抬头就销声匿迹了,[2]而默多克从威斯勒的理论中看到了美国文化人类学的跨文化比较研究的萌芽。第二,重视理论与事实的结合。像默多克本人多次强调的那样,[3]他的理论中有明显的从资料的积累出发的构筑理论的倾向,而不是由特定问题的解决来建立理论。可以说,对事实的尊重和资料的重视的态度贯穿于他的整个学术生涯。而且他的立场,很容易地与事实的收集(=记述)和一般化(=比较)这一人类学的古典分类体系联系起来了。他在《民族学》(Ethnology)[4]上刊登的几篇论文基本上都是基于这种分类体系写成的。
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泰勒。泰勒在1889年发表的《社会制度发展的研究方法》一文中,基于多达350个民族单位的资料,对社会制度各要素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分析。这项研究可以认为是运用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最早的成果之一。进入本世纪之后,霍布豪斯(L.T.Hobhouse)等一些人对生业形态和社会组织进行了比较研究。再往后就是默多克等人的研究了。他们的研究使跨文化比较研究法获得了飞跃性的发展,并确立为民族学独立的研究方法。他们的研究使以往的方法在以下几方面获得了改进。第一点,不是使用到手的所有资料,而是从中提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第二点,尽管还不太完善,但系统地使用了数学统计的技术;第三点,对所分析的概念进行精确的定义;第四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使原来的个体性的研究向群体性的研究转换,建立了“人类关系区域档案”。建立这种档案的目的在于使研究资料共有化以及使这种档案制度在各大学普及。他们的这些努力和目标,在多大程度上获得实现另当别论,但最起码他们的努力,使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进入了兴盛期,从而使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运用对象和领域不断被拓宽。
默多克在进行跨文化研究时,仍然沿用了传统民族学的概念体系,尽管他发明了诸如nuclear family(核心家庭)、sib(氏族)等一些概念,但没有超出传统民族学的框架。但是,默多克的分析方法却与以往的民族学有很大的不同,其特点表现在:引用统计分析的手段,对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资料进行定量分析。默多克的统计分析的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1)频度分析;(2)相关分析(Q系数);(3)假设检验(X[2,]值)。默多克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化现象同时出现的频度来确定它们之间的关联程度,以此来验证以往的理论或提出新的理论假设;他用Q系数分析不同文化现象的相关程度,再用X[2,]值检验有关相关关系的理论假设。
表1是不同居住规则与继嗣规则的出现频度表。默多克用此表验证了林顿(R.Linton)的一个理论:母系继嗣与从母居结合,父系继嗣与从父居结合。默多克认为,表内的数据支持了林顿的理论。[1]
表2为外婚制母系继嗣与亲属称谓的统计分析表。默多克用此表来验证他所提出的一个定理:存在外婚制的母系世系群、母系氏族和母系半偶族而不存在外婚制的父系亲属群体的情况下,有对父亲的姊妹的亲属称谓向父亲姊妹的女儿扩大、对兄弟女儿的亲属称谓向母亲兄弟的女儿扩大的趋势。[2]从表内的统计结果来看,Q值均显示较高的正相关程度(+0.88和+0.84),而X[2,]值则显示最高值(1000)。因此,默多克认为,表2的统计结果完全证实了上述定理。根据统计学的原理,如果相关系数很小,说明相关程度很低或不相关;如果假设检验的X[2,]值(在某一显着水平下)达不到一定的数值以上,就可否定提出的假设。如默多克在《社会结构》中的表51和表52的统计结果就否定了“命题30”的真实性。[3]
表1 居住规则与继嗣规则的相关[4]
表2 外婚制母系继嗣与亲属称谓[5]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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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默多克的跨文化研究的目的并不是发现和解释不同社会的文化差异,而是通过对代表全世界的数百个社会的文化变量的统计分析,提出和验证民族学的理论,充实和发展民族学的理论体系。默多克的这种尝试的确为民族学的理论体系增添了不少光彩。他用这种方法,不但验证了以往学者提出的理论,而且还提出和验证了不少新的理论假设。默多克不但在分析方法上,而且还在理论上对民族学所作的贡献是不可否认的。
默多克把多达数百个社会的文化现象以表格的形式一同展现出来,并进行统计学的定量分析,验证其理论假设。这样的研究方式在默多克之前的学者的研究中是没有的。应该说默多克为民族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手段。然而,默多克的跨文化研究法还存在不少方法论上的难题,尽管默多克及其继承者们在不断地完善这种方法,但仍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题,因而默多克的跨文化研究法始终没有发展为民族学的主流方法。尽管如此,作为一个研究手段,他的方法还会在民族学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3.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几个方法论问题
人类关系区域档案建立以及《社会结构》出版之后,默多克的跨文化比较研究在得到学术界肯定的评价的同时,也受到了尖锐的批评。批评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方法论方面。实际上,存在于跨文化比较研究中的一些方法论上的问题,并不仅仅是默多克跨文化比较研究中的缺陷,而是整个民族学跨文化比较研究在方法论上所面临的共同难题。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概括这些问题,[1]并论述默多克和其他跨文化比较研究者们为解决这些难题所作的努力。
第一,比较的单位的问题。在《社会结构》中被选择作为统计的单位的是250个“社会”。但在以后的研究中,如在“世界民族志样本”中,他比较的单位由“社会”变为“文化”,而在《民族志图表》中,又重新使用“社会”。在他的表述中,既有把这两个概念区别使用的时候,也有把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的时候,缺乏明确的连贯性。他在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上的混乱,与两个问题有关。其一,比较单位的界限,即界定可识别的单位的问题;其二,比较的层次问题,即如何操作在民族志资料中内在的抽象度的差异问题。无论针对哪一点,默多克的观点都不明确。此外,把规模上相差悬殊的社会和文化单位放在同一个层面上进行比较,也是跨文化比较研究法被攻击的一个焦点。比如把只有数百人口的小岛作为比较的单位的同时,把拥有十余亿人口的中国也作为比较的单位。这是常被批评家提出来的极端例子。
第二,高尔顿氏问题。高尔顿氏问题,实际上也是与比较的单位有关的又一个问题。这是一个有关对样本单位之间的比较的可能性和历史关联性的疑问。早在19世纪末,在泰勒的研究中已经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并被英国学者高尔顿(Francis Galton)爵士所质问。在某种习惯或文化特性通过传播分布于广袤地域的情况下,跨文化的相关关系在多大程度上一方面反映功能性的关联,另一方面反映文化的传播和继承的历史关联,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在跨文化的统计分析中,多个不同社会或文化单位的某种文化变量与另一种文化变量之间的共变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是制度间的一种功能关系,而非比较单位间的历史关系。由此可见,这种跨文化的比较研究掩盖了比较单位之间可能存在的历史关系。实际上,抽样单位之间有可能存在历史渊源关系。如果这种历史关系存在,那么统计结果并非是一种功能关系,而是历史传承或文化传播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被统计分析所证实的理论假设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第三,样本的片面性问题。默多克把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技术上比较落后的单纯的社会,而对工业社会的资料未予重视。即便对前者来说,在统计分析时可适用的资料方面,也存在既有丰富的社会、又有匮乏的社会的情况。因此,作为资料,其重要程度有明显的差别,如狩猎采集社会的资料多选自澳大利亚的原住民社会。甚至根据比较的要素的不同,在地域分布上也存在倾斜的情况。虽然我们不可能得到完全随机的样本,但至少在这里存在方法论上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民族志资料的品质问题。统计时使用的民族志资料,是由不同的调查者在不同的背景下带着不同的目的记述下来的。调查者的知识背景、价值观和资料的记述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民族志的作者,既包括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民族学家,也包括没有受过民族学专业训练的其他人士。即便是一个有经验的职业民族学家的民族志作品,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会有一些错误或偏差,更何况出自非民族学家之手的民族志资料难免会有品质问题。但是,在跨文化比较研究中,为了扩大比较的范围,不能不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民族志资料。因此,如何进行民族志资料的品质控制,是民族学跨文化比较研究所面临的根本问题。
到60年代,默多克针对学术界提出的上述方法论问题,进行了部分的完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工作。我们从《世界文化大纲》、“世界民族志样本”、《民族志图表》等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他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他在“世界民族志样本”中讨论了如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的问题。为了解决样本选择在地域上的片面性的问题,他提出了样本的分布与分类相结合的方案,即首先把整个世界分为非洲、地中海及周边地区、东欧亚大陆、太平洋岛屿(包括澳大利亚大陆)、北美洲、南美洲等6大地域。每个地域又细分为10个小地域。在共计60个地域中,根据人口、语言等5个不同的标准,总计选择了565种文化作为样本。这篇论文不仅是修正上述样本片面性的一个尝试,而且同时也可以认为是默多克针对高尔顿氏问题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方向。在后来出版的《民族志图表》中,进一步追加大量样本,使其样本达到了862个区域社会,展示了符合进行定量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要求的丰富的样本。该书提出了5个基本原则,完善了《社会结构》等以往着作中的不足,把整个世界系统地划分为从大的地域到个别民族(或社会)的不同层次的文化单位。
默多克的这些新思路,又引起了各种各样的争论。这时的争论,并没有波及到整个民族学的领域,而只是在从事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民族学者内部,主要围绕那些极具技术性和专门化的问题进行讨论。这种发展趋势,似乎暗示了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在民族学中的地位的下降。默多克在建立“人类关系区域档案”之后,以这个组织为基础培养了很多继承人。在他们的努力下,使跨文化比较研究的领域获得了明显的扩展。而且为了解决跨文化比较研究中出现的方法论问题提出了不少具体的方案。在默多克的后继者中,拉乌尔·纳罗尔(Raoul Naroll)对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的完善,所作的贡献最突出,发表的论着也最丰富。关于比较的单位的问题,纳罗尔提出了“文化单位”(cultunit)的概念,并提出以他界定的“文化单位”作为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标准单位的建议;[1]关于高尔顿氏的问题,他提出了利用两个变量在邻近民族中的分布情况来判定其相关的种类(功能关系还是历史关系)的5种方法;[1]关于民族志资料的品质问题,他提出了判定某一民族志资料的品质的25项标准。[2]默多克、纳罗尔以及其他学者(如怀廷),为完善跨文化比较研究法所作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在方法论上遇到的上述难题,但仍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题。实际上,由于跨文化比较研究本身的特殊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它所面临的方法论问题。
默多克对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在民族学中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但是,对他的理论和方法,有必要进行一分为二的评价。从民族学的整体来看,他的方法在学术界远远没有获得主导的地位,也很难让人看到有突破性发展的前景。因此,在学科史上对跨文化比较研究法下肯定的定论还为时过早。
Abstract There are two different sorts of cross-cultrualcomparative researches in the field of ethnological studies:those in broad sense and those in narrow sense.This articlefocuses attention on the methodology of cross-culturalcomparison(in narrow sense)created by G.P.Murdock et al.,while expounding the methodology's features in usingmatetials amd in analysis.The article also points out thatthere are still several methodological problems in Murdock'sresearches.The author holds that Murdock et al.have made alot of efforts for inproving such a methodology,but theyhavenot settled the difficult methodological problem once and forall,and thetefore their methodology has not so far become themainstream method generally adopted by ethnologists.
(包智明,博士后、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北京,100081)
注释:
[1]本文中“民族学”一词的含义包括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和民族学。
[1]G.P.Murdock,World Ethnographic Sample,American Anthropologist,59:664-687,1957.
[1]参见李亦园:《文化比较研究法探究》,载《思与言杂志》(台湾)第十三卷第五期,第277~289页。
[2]同上,第277页。
[3]同上。
[1]参见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编:《社会学界》,第9卷,1936年,第30页;另参见《吴文藻人类学社会研究》,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183页。
[2]A.R.Radcliffe-Brown(edited by Srinivas),Method in Social Anthropology,p.55,University of ChicagoPress,1958.
[3]Ibid,p.141.
[4]Ibid,p.85.
[5]Ibid,p.71.
[6]A.R.Radcliffe-Brown,Structure and Function in PrimitiveSociety,p.190.Glencoe and Illinois,The Free Press,1952.
[1]中文出版物中,已有有关“人类关系区域档案”的介绍,作者在写作时,也做了必要的参考。参见李亦园:《文化比较研究法探究》,《思与言杂志》(台湾)第十三卷第五期,第279~280页;陈长平:《试论中国民族学数据库之建设》,中国民族学学会编:《民族学研究》第十一辑,民族出版社,第259~261页。
[1]参见陈长平:《试论中国民族学数据库之建设》,中国民族学学会编:《民族学研究》第十一辑,民族出版社,第252~261页;郑凡:《关于建立中国民族社会学数据库的设想和倡议》,载《云南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50~54页。
[2]C.Wissler,Man and Culture,New York,ThomasY.Crowell.1923.
[3]G.P.Murdock,The Science of Culture,American Anthropologist,34:200-215,1932.
[4]Ethnology 1962年由默多克在美国匹兹堡大学创办,是以民族志资料的积累和系统化为目的的学术刊物。
[1]G.P.Murdock,SocialStructure,p.59.New York,The Macmillan,1949.
[2]Ibid,Theorem 20'p.166.
[3]Ibid,pp.176-177。
[4]表格中括弧内数据为笔者所加,表示各继嗣规则中,不同居住形式所占的百分比。参见G.P.Murdock,Social Structure,Table 9',p.59,New York,The Macmillan,1949.
[5]G.P.Murdock,Social Structure,Table 41,p.167.
[1]除了这里概括的四个问题之外,还有一些问题被提出来,如古迪纳夫(W.H.Goodenough)指出,在跨文化的比较研究中,为了能够正确地描述各自不同的文化和进行科学的比较研究,必须区分当地人的认识概念(主位概念emic)和科学的分析概念(客位概念etic)的区别。在他看来,在跨文化比较研究中的最大难题就是界定这种科学的分析概念(etic)。李亦园则在论文中,指出了跨文化比较研究中存在的另外一个方法论问题,即分等及评分的问题。参见李亦园:《文化比较研究法探究》,载《思与言杂志》(台湾)第十三卷第五期,第284~285页。
[1]Raoul Naroll,On Ethnic Unit Classification.Current Anthropology,5:286,1964.
[1]Raoul Naroll and Roy G.D'Andrade,Two Futher Solution toGalton's Problem,American Anthropologist,65:1053~1067,1963.
[2]Raoul Naroll,Data Quality Control in Cross-cultural Surveys,In Raoul Naroll and Ronald Cohen(eds.),A Handbook of Method in Cultural Anthropology,pp.935-937,New York,Natural History Press,1970.
世界民族京40-50A849民族研究包智明19971997 作者:世界民族京40-50A849民族研究包智明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1:4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