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七世纪,近代西方哲学的巨轮起航时,曾经播放过反形而上学的乐章。但是,这艘巨轮恰恰又是撞在形而上学这块礁石上。当代哲学能消解这块礁石吗?
十八世纪的法国人似乎把形而上学批判得信誉扫地了,但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形而上学却实现了一次有内容的复辟。不过,这次复辟似乎是短命的,随着黑格尔学派的解体,反形而上学的呐喊又高涨起来。直到目前为止,呐喊声虽然有所减弱,反形而上学仍然是一些人的时髦语言。
我看,形而上学的命运虽然不佳,却是不可能反掉的。人们不是常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吗?这就表明了人本性上是形而上学的(至少一半)。如果人像其他动物那样实证,那末人永远也不会超出一般动物的水平,永远也不会成为人。时下当我听到说人是一种经济动物时,一方面感到可叹,另一方面又觉得可笑,人的经济活动不恰恰便是一切形而上学的根源吗?无论是近代还是现代,所有的反形而上学的理论,基本上都植根于狭隘的科学主义。科学是十分重要的。科学为促进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今后还将作出更大的贡献。但是,今天人们不是在谈论科学的负效应吗?有没有可能,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有一天会消除它自身所产生的负效应?如果不能,人类文明又如何前进呢?这是实证科学的问题吗?不。这是个形而上学的问题,是个哲学问题。
我特别赞赏恩格斯在上一世纪八十年代说的一段名言:哲学从自然领域里驱逐出去了,从历史领域中驱逐出去了,留下的只有辩证法了。不过我要补充说,哲学也从思维领域中驱逐出去了。即不仅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用不着哲学去包办代替,思维科学也用不着哲学去包办代替了。它们都已独立起来了。这里所说的辩证法,就是不同于古代形而上学的一种新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即它是关于存在论和认识论矛盾统一的理论,亦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矛盾统一的理论,现实与理想矛盾统一的理论。
这里所说的存在论,与传统的本体论(或存在论)有两点根本的区别。第一,传统的本体论总是把本体了解为最终的实在,最根本的存在。这是素朴的直观思维方式下的一种片面的、实质上是错误的看法。人们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现象中,产生一种肤浅的看法,只要往前追溯,便能找到最初的瓜和豆。但是,什么是“最初的”呢?这不就是说这是最终的初始因,即没有原因的原因吗?这在特定的科研领域中,是允许的。因为科学思维是有限思维,它总是从一个既定的开端出发的。例如,物理学是研究物理现象的,它并不需要再论证客观上存在的物理现象。哲学思维是无限思维,它不允许有任何现成的开端。因此,所谓最终的或最根本的实在只能是人类童年时代的一种幻想。这不是说,哲学没有终极问题,或者像有的人所说的终极关怀问题。有的,而且是哲学的重要内容。但是,这种终极不是给定了的终点,而是体现在非终极的无限发展中。人和一般的动物不同。因为他能改造现实,总想把某种理想赋于现实。因此也可以说,人是一种理想动物。他总是在为实现某种理想而奋斗。理想便成了人们心目中的最根本的存在。理想要成为现实,就要从现实出发,从现实出发恰恰是为了否定现实,超越现实。理想一旦变成了现实,它也就否定了自身,便不再是理想了。又会有新的理想替代它,即它又成了新的理想据以否定的出发点。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永无止境。所以,我说的终极意义上的存在、本体论上的存在、存在论上的存在,既不是已经给定了的存在,也不是永远处在彼岸世界的、实现不了的抽象的存在,而是由人们经过实践不断实现、又不断否定的理想中的存在。这种存在,既不是命定地强加于人的,也不是人们可以任意创造的。
二是传统的本体论总是把存在或本体与人对立起来理解的。人不可能站到宇宙以外去观察宇宙。没有人的宇宙,我们无可言说,我们只了解,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宇宙。如果从存在中排除了人,那末,人们对存在的认识一定是片面的。近代欧洲思想史上所形成的,以为自然仅仅是人们征服的对象、掠夺的对象,这种自然观即由来于此。目前人们已经比较清楚地看到,这种片面的自然观,正在日益严重地破坏着人类生存的条件。
早在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年代,他已经初步看到了机械唯物主义的上述片面性。所以,他说他不是唯物主义的者,是人本主义者。他曾指出,人和其他动物面对的是同一个自然界;但是,这同一的自然界,显示给人和显示给其他动物的内容是很不一样的。例如,只有人才会去爬黄山,从无目的的自然界中发现了合目的的美好享受;只有人从风雨雷电的自然灾害中发现了巨大的能源,不仅改变着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改变着世界的面貌;只有人才能利用自然的材料和力量,不断地延伸自己的机体,扩展自己的潜能。一句话,人要把握这种存在、那种存在,都是为了把握自身的存在、自身的命运。否则,人就没有必要(也不会)去把握这种存在或那种存在。不过,人又只有通过把握外部存在,才能把握自身的存在。所以,把人的存在和外部存在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
由上,可以推知我们对认识论的理解,也与目前教科书的理解不尽相同。
第二,目前教科书中的理解,偏重于知识论的理解。我认为,知识论和认识论是不同的。知识论偏重于讨论实证意义上的认识,认识论不仅要讨论实证意义上的认识,而且要讨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认识。知识论是有用的,但不能等同于认识论,更不能取代认识论。
近代西方的所谓认识论,大体上都是在心理学(广义)的基础上来讨论认识的过程和结构的,如怎么由感性到理性等等。现代西方的认识论研究,由于认识到了心理主义的片面性,由心理学转到了在逻辑学的基础上来研究认识,但仍然是以狭义的科学知识为范围。研究这类知识成立和证实的条件等等。这种传统,今天仍在支配着我们认识论的研究。
当然,在历史上有一段时间突出知识论的研究也是很自然的。正如古语所说,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在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机器大工业的兴起,服从自然是为了命令自然的思想,便成了时代的精神。当然也就成了思想理论上的重要课题。本来在实践中是辩证统一的真、善、美的关系被割裂了。似乎求真便是认识活动的全部目的。似乎人只要把握了自然规律,人就能无往而不胜了。人类文明,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确也前进了。但是,由此而付出的代价也是十分沉重的。正如上面所指出的,它把人类自身生存的环境也破坏了。
其实,认识活动的目的,固然要求真,但是求真不能等于认识活动的一切。人们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而这种改造,不管人们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最终将表现为对人自身的改造。所以,求真的活动,本质上也是某种求善的活动。同时,人类求真的活动,并不是停留在知其然,并且要知其所以然。否则,便起不到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作用。所以,认识活动本质上便是一种理想性的活动,它常常表现为超越了求真的范围,却又是鼓舞人去求真的巨大精神力量。这便是美和价值的力量。总之,哲学中讲的真理和科学中讲的真理是不能简单等同的(但绝不是对立的)。科学中讲的真理,主要指认识意义上的求真。哲学中讲的真理,即世界观和人生观意义上的真理,永远是真、善、美的统一体。
这当然不是说,认识论的研究,要取代伦理学和美学的研究,不是的。正如知识论中求真的研究代替不了科学中求真的活动。认识论中关于真、善、美的研究,与伦理学、美学的研究是相辅相成的。认识论中重点要研究的是求真与求善、求美的关系。求真的问题是个事实问题,求善、求美在我看来,都是价值问题。所以,上述关系也可以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在历史实践中的演变也是有其客观规律性的。如果我们把握了这种规律性,就会懂得如何更好地去改造外部世界。
第二,目前教科书中总是把主观和客观的绝对对立当成认识论的不言自明的前提,亦即以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对立为不言自明的前提。其实,这种前提的不言自明性是虚假的,例如,“人的认识对象是不依赖于人的认识而独立存在的。”这是认识的前提还是认识的结果呢?如果按这样的提问方式来回答,那末你将会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论证之中。为什么?因为你想回答的问题本身是错的。似乎是前提的东西,便不能再是结果;反之亦然,是结果的东西,似乎便不能再是前提。这不是原因与结果之间的一种直线的思维方式吗?按这种思维方式推论下去,不是走向有神论,便是走向不可知论。本来,认识对象独立性,既是认识的前提,又是认识的结果。如果仅仅是认识的前提,便承认了一种先于认识的认识(没有认识以前即已经知道有独立的对象存在着);如果仅仅是认识的结果,那就等于否认了对象的不依赖于认识独立性。只有辩证地来了解前提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坚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
同样的道理,主观和客观的对立,也不是无条件的。我们曾多次说过,客观之所以叫客观,并不在于它简单地排斥主观,而在于它否定了主观的外在独立性,使之成为客观自身的内在环节。反之,主观之所以叫主观,并不在于它简单地排斥客观,而在于它否定了客观的外在独立性,使之成为自身的内在环节。也就是说,主观和客观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相互依赖,客观是通过主观把握到的。不过当我们说这是客观的时候,当然意味着主观提供的并不是它自我衍生的,它与客观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二元;相反的,它仅仅是客观的反映。不过这种反映的活动,一旦我们把它称为主观的活动时,便意味着它成了某种相对独立的活动,客观则成了它的内容。只有这样来看待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才会既不致于把思想看作是完全独立的,又不致于否认思想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
如果这样来理解存在论和认识论,那末两者的一致便是必然的了。这种必然的一致体现在不一致的发展中。近代哲学家曾认为,本体作为理想性存在,是超感官经验的,因而是不可知的。其实,这种不可知,是他们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造成的。事实上并不存在这种不可知。正如人们所指出的,理想性存在是有超感性的一面,但它来源于感性存在,即以感性存在为中介,它是可以被认识的;并通过人的感性活动也是能够实现的。问题是在于它一旦成为现实时,便成了对自身的否定,即实现了又没有实现。
平时,我们常说认识的全过程应该是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实际上,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和存在互为中介而又自我实现并自我否定的辩证过程。抽象地说,存在在直观中总是表现为个别,而认识总是要超越直观提供的个别表现为一般。这就是说,存在总是表现为个别包含一般;认识则表现为一般统摄个别。如果静止地来观察两者,应该说它偿是很不一致的。但在认识和存在的无限发展中,这种不一致便达到了一致。所以,辩证法要揭示的就是由存在到思维(认识),再由思维到存在的运动发展的规律的,说得通俗一点,辩证法就是人认识客观规律,并利用客观规律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
实践是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因此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矛盾统一,也就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矛盾统一。在这里,我想就认识了客观规律性并按此实践即是自由一说,谈点想法。人们在实践中(行动中)要获得自由,一定要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但是,如果仅止于此,还难说已经获得了自由。自由之所以叫自由,恰恰要超越自在的客观规律对人的束缚,按照自己特定的目的行事。当然,这种合目的性是从合规律性转化来的,而且也只有当它是从合规律性中总结出来、转化而来时,这才能在行动(实践)中得到实现。但是,一旦由合规律性转化为合目的性,后者是对前者的否定和超越。在自然条件下,昙花只有在每年中秋节晚上满月才开,而且开花的时间极短;现在的园艺工人却能使昙花一年四季都开,而且在白天开。把昙花一现,变成了昙花常开。这是不是对自在的昙花开花规律的否定与超越呢?是的。为什么这种超越能成为现实呢,当然是由于园艺工人对昙花开花的存在规律有了深刻认识才实现的。不过,他们按照自己的目的,改变了昙花开放这一客观规律起作用的条件。
所以,辩证法作为一种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动的方法,并不是在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以外的自在规律。它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矛盾统一的方法。在这里,合目的性并不是一种主观任意性,仍然是合规律性的某种自觉的表现。正因为他是自觉的,他又摆脱了自在规律对自身的束缚,他是自由的。由此也可以看到,自由是历史性的。
如果古代的形而上学要说明的是某种超验的彼岸世界的话,那么,今天的形而上学告诉我们,此岸世界是必然要通向彼岸世界的,彼岸世界便在此岸世界中。
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孔德创建实证主义起,直到目前的某些后现代主义者,曾经数百次、上千次地宣称哲学已经失去了作为一门独立科学存在的权利了。实证主义者可能是最早论证这一看法的人。但是,他们的理论走向便是对这一看法的否定。后现代主义者努力的结果,也将和他们的预言相反。因为形而上学是人本性的召唤。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 张忠平)
江淮论坛合肥41-44B1哲学原理朱德生19951995 作者:江淮论坛合肥41-44B1哲学原理朱德生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