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浅析

>>>  新興科技、社會發展等人文科學探討  >>> 簡體     傳統


  人的价值历来受到重视,特别在对青少年进行人生观教育中,更为广大青少年所关心。对此问题,必须在理论上搞清一些根本性认识,从而使人们树立一种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一
  什么是人的价值?这个问题首先得从价值谈起。哲学上讲的价值指的是以主体的内在尺度为特征的主体客体关系,在这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客体是否按照主体的尺度满足主体需要,是否对主体的发展具有肯定的作用,这种作用和关系的表现就是价值。从这种意义上讲: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这里讲的主体指的是实践者、认识者,即人本身。依据客体的不同可以把人这一主体划分为人类、社会、群体、个人等层次。客体指的是实践和认识的对象,这个对象既可以是物,又可以是人。如当主体(人)把自然界当作自己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时,自然界就成了人的客体,于是人可以通过对它的认识和改造使它在物的方面满足主体的需要,这就是物的价值。当人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时,在人的身上体现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即人对社会和他人,他即可以是主体又可以是客体,人作为客体与物作为客体不同,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不是自动的,它只有通过人的活动对物进行改造后,物才能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价值。当人作为客体时,人可以自动创造价值来满足主体(人)的需要(如人可以创造艺术文学作品这类具有精神价值的东西来满足主体的精神需要)。由此我们把人的价值理解为人对自己需要的满足。即:“人类、社会、群体、个人”对“人类、社会、群体、个人需要的满足。”人的价值由于人的不同层次性形成了多重的价值关系,其中最为根本的还是个人与社会他人和自我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形成了个人对社会他人的价值;另一方面形成了个人对自我的价值。前者称为个人的社会价值;后者称为个人的自我价值。我们讲人的价值,实际上指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
   二
  首先,我们先考察个人的社会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就是指个人对社会、他人需要的满足,个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群体和社会中的,当他作为个体出现时(他的“社会角色”可以是多重的),他既可以是物质生产者,又可以是精神生产者或者是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等等。只要个人生理健全,具备一定技能作为生产者或者是作为服务者出现在生活中,他就能创造一定的财富(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或提供一定服务满足社会和他人需要,谁创造的财富多谁满足社会和他人需要的程度就高,他的社会价值就大。
  总之,个人的社会价值,不是对自己而言的价值,而是对社会、他人而言的价值。它的实质就在于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黑格尔认为“个人的价值就在于代表民族精神参与创造”。爱因斯坦也认为:个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工作上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意义。“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人的贡献就在于要满足社会的多重需要以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历史的发展都是通过无数个人的创造活动来推进的。同时人只有在创造价值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人的本质,当某个人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越广泛,就越能体现出他的本质力量,他对社会的贡献就越大,他个人的社会价值就越高。
  在中国历史上都有强调为社会、他人作贡献的传统,从儒家讲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入世思想到具体个人提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都无不体现我们祖先的那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近现代无数革命者都把贡献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都以自己的能力发出一份光来照亮别人,这些历史和现实也说明,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个人的社会价值都以个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创造来衡量。
  当我们讲个人的社会价值时,目的在于强调奉献,但是不是就要否定个人的获取和享用呢?这就要具体分析。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及整个社会处于异化的状态中,这种异化导致了主体和客体在人身上发生对立和分裂,社会被划分为两大对立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凭借资本成为享乐者,从而把他们的社会价值看成是享用和索取(剥削),而不是贡献和创造。无产阶级却被资产阶级看成被索取者,对社会的贡献变成了对资产阶级的贡献,他们应有的享用也被剥夺,变得一无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创造的财富越多,就越贫困;产品越完美,自己就越丑陋。这种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社会权益相分裂的社会只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的社会价值与享用是统一的,当个人为社会作出贡献创造价值时,社会主义社会对个人的享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这集中地体现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上,同时社会还制定一系列法律制度来保护个人的合理的享用和获取,勤劳致富在今天社会中是一件推崇的事。因此社会主义既要提倡奉献,也要肯定人的合理的获取和享用,两者并不矛盾。
  另外,不能把个人的享用仅仅理解为物质财富的消费。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它有生存需要、新需要、发展需要。其中生存的需要是最低一个层次,一旦当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就会追求更高的需要。人除了物质的需要外还有情感的需要、精神的需要,一旦这些需要得到满足,就能提高个人的创造能力。如当一个人对知识的需要得到满足时,这些知识就转变成他自身的东西,从而就能提高自己的素质,增加自己的技能,提高创造能力等等,这些能力在被运用于创造活动时就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价值和财富。因此我们不是要反对一切个人享用,而是要反对那种把贡献和获取对立起来的享用,为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贡献和获取的关系。
  首先,个人和社会价值在于贡献,这个贡献是个人为社会和他人的需要作出的,不是为自己作出的,因此贡献是无私的。一个社会要维持其存在和发展就要求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作出贡献,而且贡献必须大于获取,否则社会就不可能进步,虽然社会肯定获取和贡献一样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等于获取,或者获取大于贡献,那么这个社会就谈不上发展。我国在现阶段提倡奉献精神目的,在于鼓励个人多为社会他人作贡献,而不是用奉献反对获取,同样也不能因为讲获取就否定奉献精神在今天的现实意义。那种把贡献建立在获取基础上的认识和行为都为现今社会主义社会所不容,都应加以批驳。同时我们还应该通过教育和宣传等方法提高全民族的意识和觉悟,消除只想获取,不讲贡献的剥削阶级价值意识对现实生活的影响。
    三
  人的价值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个人的自我价值,它是个人对自我需要的满足。任何人都有自我需要,都会在一定的需要支配下来确定目标从事自己的活动,这是无法否定的客观事实。问题在于怎样理解“自我”,如果把“自我”理解为脱离肉体的精神意志或者是超越社会的单个人,这种个人就会是一个排斥一切,吞没一切,无限膨涨的“自我”。那么这种“自我”就会成为世界的核心,因而所有价值都是“自我”价值。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说,自我总是社会关系中的自我,他不是脱离社会存在的“自我”,所以对个人自我价值的认识也必须把它置于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来把握。
  当我们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来考察“自我”时我们就会发现,人的行为并不必然地具有价值。因为,人的行为往往都有一定的动机为引导,但是,人们行为获得的结果是否与人的动机一致,这里有一个主观是否正确反映客观的问题,如果一个动机确实反映了个人的实际需要,那么这个动机引导行为得到的结果就会满足自我需要,反之,就不能满足自我的需要,所以并不是个人认为对自己有价值的行为,都具有自我价值。
  当然,个人的需要也是多层次的,个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了自我需要,要从需要的系统中来衡量,有的行为虽然可以满足短期的需要,但却妨碍损害了整体和长远的需要,这也不能看成是对自我有价值的行为。所以,从自我价值是个人对自我需要的满足这个前提出发,并不会必然导出任何行为都具有自我价值的结论,就是说讲个人的自我价值并不会必然导致个人主义、纵欲主义,利己主义。
  我们讲个人的自我价值,总是对自我而言的价值。但是自我总是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自我,因此对它的考察必须从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来进行,而且,个人的自我价值仅是人的价值的一个方面,它有其社会价值的另一面,因此应该把个人的价值看成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体,并且在这个统一中把握和认识个人的自我价值。
  首先,个人的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体现,即:社会需要的满足是个人自我需要满足的前提,因为社会需要包括无数个人需要的共同部分,个人总是在具体的社会中生活,个人具体需要什么,有哪些需要,取决于他所生存的社会。不仅个人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能力的提高取自社会,而且个人需要在什么程度上和水平上得到满足都取自于社会,因此只有社会需要得到满足,使社会得以发展和进步,个人的自我需要才能得以满足和发展。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的社会化,是个人需要的共同的长远需要,离开了社会的个人需要是一种非现实的需要。所以在现实中,我们就应该使个人的需要服从社会的国家的需要,用社会需要来规范和引导个人的自我需要。
  个人总是社会的个人,社会就是由这些无数个人形成的各种现实关系构成的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中的无数个人的自我需要就构成或上升为社会需要,于是社会需要就包含着个人需要的部分,个人需要总是社会的个人需要。因此当个人在满足社会需要同时,也在满足个人的自我需要,在满足个人的自我需要时也在满足社会的需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渗透在一起的。特别是在些伟人身上集中体现了这种渗透和统一,他们往往把自己的个人需要直接看成是社会需要,同时他们也把满足社会的需要看成是自我需要的满足。如马克思就把个人的自我价值(职业的选择)看成是个人的社会价值(寻求人类解放的道路)。其它还有许多的伟人,在他们那里都使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走到了高度完美的统一。
  再则,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互相促进的,社会需要的满足取决于每一具体个人的贡献,一旦社会需要得到满足,社会就会向前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讲贡献,实际上就是要大家创造更多的财富来满足社会的需要,使我们国家繁荣和富裕起来。只有这样个人需要的满足才是可能的。因为在一个物质和精神财富相当匮乏的社会里,个人的自我需要的满足是一句空话。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对社会需要的满足能促进个人对自我需要的满足。
  反过来个人对自我需要的满足又能促进社会需要的满足。因为个人需要的满足不仅是消费,他还有发展和自我创造,在个人的自我需要的满足中他不仅维持了生存还提高了技能、知识和自我意识水平。如在文化和科学技术上满足个人的自我需要,就能提高人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我国目前仍有众多的文盲,很多人的文化素质也低,这些可以说是造成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的一个因素。因而在现今,国家鼓励大家学习文化知识,就在于通过个人对自我需要这一方面的满足来提高民族素质,从而能更进一步推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另外个人自我意识的提高在我国也有其现实意义。因为人民是社会的主人,既然是社会的主人,那么就必须有一种主人翁的态度,通过对自我意识的提高就能增强主人翁意识,使大家在工作中有一种责任感,从而也能提高每个人的自觉能动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对自我需要的满足是满足社会需要的手段,个人对社会需要的满足是个人自我需要满足的目的。在这一目的和手段之间,手段促进和实现目的;目的又发展和丰富手段。这两方面的互相满足和互相促进从而导致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个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人的价值所追求的目标。
                   (责任编辑 张祥光)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贵阳42-43,58B1哲学原理朱丹19951995 作者: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贵阳42-43,58B1哲学原理朱丹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28:46

[新一篇] 交換關系、利益邊界與經濟倫理

[舊一篇] 人的價值:根據與類型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