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系中的美国售台武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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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问题曾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两国建交后,台湾问题仍是笼罩在中美关系上的阴影。美国一直没有放弃利用向台湾出售武器干涉中国内政。“冷战”结束后,美国大规模扩大对台湾的军事销售,提高与台湾关系的级别,严重影响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本文拟对美国售台武器及其对中美关系的影响作较为系统的探索和叙述,力图能为全面认识和正确对待这一问题得出一些有益的看法。
    一 
  美国售台武器的历史演变
  1.中美建交前美国对台湾的军援和军售
  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出于政治、战略考虑继续将自己同崩溃于大陆而窃据于台湾的国民党政府绑在一起,对之进行了大量的军事和经济援助。由于台湾岛内当时的经济形势,在50年代,美国对台湾的援助绝大部分是无偿的赠予性援助;同时,为了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遏制”共产主义在亚洲的“扩张”,美国这一时期对台湾的援助主要以军事援助为主。这些援助的数额随着台湾海峡局势的缓和或紧张而有消长,在两次“台湾海峡危机”时处于顶峰。[(1)]
  60年代,除1962年台湾当局借大陆自然灾害之际发出反攻大陆的一阵叫嚣,引起台湾海峡局势一度紧张外,其余时间台湾海峡地区的局势基本上是平静的。随着台湾经济的发展,美国对台的援助政策发生根本性变化。最重要的表现是1965年6月30日,美国对台湾的经济援助完全停止。军事援助计划也大量削减,平均每年仅5300万美元。[(2)]而且主要用于补充军事装备和维护现有装备。
  70年代至中美建交前,美国对台的军事装备支持的方式有明显改变,售台武器问题开始引人注目。从新中国成立到尼克松访华的22年中,美国主要以军事援助支持台湾,数额高达24.4亿美元,军事销售很少,仅有2.239亿美元。[(3)]而1971年以后,美国则开始采取贷款的形式向台湾出售武器,以政府间的“军用品外销计划”为主要方式,少量武器则通过交易销售。从1972年财政年度至1978年财政年度,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援助总额下降为1.1亿美元,而军事销售总额却增加到6.7亿美元。[(4)]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支持以军售和军援两种形式代替单纯的军事援助,而军售成为联系美台军事关系的主要纽带。                      
  2.中美建交过程中的美国售台武器问题              
  70年代末,国际形势出现了有助于推动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进程的势态。1977年1月上台的卡特政府认为,中美两国建立合作关系有利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同苏联竞争;从美国全球战略考虑,美中关系正常化是十分可取的。[(5)]因此,总统责成下属“尽快拟定”对华政策的“重大突破办法”。[(6)]中国政府对此表示欢迎。1978年2月,中国总理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中国的立场:“要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美国政府必须断绝同蒋帮的所有外交关系,撤出美国在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的一切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废除美国同蒋帮的所谓‘共同防御条约’”。[(7)]即,“断交”,“撤军”,“废约”。对此,美国表示难以接受。
  1978年5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问中国,再一次向中国领导人表示,卡特总统下决心要同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8)]随后,中美双方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谈判,为了表示美国对谈判的积极态度,6月30日,美国宣布,不向台湾出售60架F-4鬼怪式战斗机,这是台湾3年来一直要求提供的飞机。11月6日,又拒绝台湾提出的购买先进的喷气式战斗机的要求,代之以48架F-5E战斗机。                
  双方建交谈判过程中台湾问题仍然是个障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方表示,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美国同台湾之间可以继续保持民间来往,但不应该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11月底,美国总统在发给美国驻北京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美方的最后几项建议中提出,美台防御条约期满后,美国将继续对台湾销售一些武器。这一项内容,连卡特本人也估计到“中国人很难接受”。[(9)]                            
  12月13日,邓小平副总理亲自同伍德科克进行了会谈。当时美方接受了中方所提出的建交三原则。中方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也作了若干让步,但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为了不影响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大局,这个问题被“挂了起来”。这一分歧,在中美建交公报中没有提及。
  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虽然没有得到解决,但是在该问题上双方都明确表明了各自的态度。公报公布的当天,中国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中美建交后,“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它非官方关系。其中,商务关系问题,我们在讨论中是有不同意见的,美方在谈判中曾提到在关系正常化后将继续有限地向台湾出售防御性的武器,我们是坚决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在两国关系正常化后,美方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不符合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原则,不利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对亚太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也将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是说,我们之间有不同的观点,有分歧,但我们还是达成了公报。”[(10)]
  至于美方,据《纽约时报》透露,在中美建交公报达成协议以前,卡特就指示五角大楼起草了一份长达60页的“第九号联合指示”的秘密文件。文件认为,虽然台湾做了很大努力来加强它的防御和经济,它在很大程度上仍须依赖美国,除了加布里埃尔式地对地导弹部件外,它的一切主要的武器系统都来自美国。文件提议“继续向台湾提供防空装备、武器零件和其它物资。”1978年12月19日,卡特总统在同记者谈话时说:“我们已向人民共和国明确指出,今年过后,当明年条约失效后,我们要向台湾出售武器。”[(11)]同一天,美国国防部发言人宣布,台湾当局向美国购买武器的订单已经预定到1983年,总额为6.25亿美元。[(12)]
  3.美国售台武器的“法律化”
  卡特政府接受中国条件,在保证做到“断交、废约、撤军”后与中国建交,遭到了国会中除右翼保守派外,还包括主张中美建交的议员在内的相当多的议员的反对。他们叫嚷所谓“台湾安全失去了”保障。因而在讨论卡特总统向国会提出修改美台关系的综合法案时,议论纷纷,发出非难之声。为此,美国国防部长布朗1979年2月5日在外委会的证词中用了很大篇幅来论证,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大陆中国“对台湾采取进攻的可能性极小”。他还说,“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意,我们表示打算继续向台湾有选择地提供军事装备,包括对过去已经供应的武器系统的补充供给”。[(13)]然而,他未能说服议员们。最后,由于国会通过并经总统签字生效的《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国应“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和“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14)]这样就为美国今后向台湾出售武器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此后美国售台武器的借口。
  在该法的讨论过程中,中国通过多种渠道向美方表明中国的关注和反对。《与台湾关系法》通过后,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参议院外委会访华团时也指出,中美两国正常化的基础就是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基础受到了干扰,中国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不满意的。美国大使馆复照中国政府表示,国会通过的美台关系法并不是在每个细节上都符合政府的意愿的,但它为总统提供了充分酌情处理的权力,使总统得以完全按照符合正常化的方式来执行这项法律。总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签署了该法,使之成为法律的。[(15)]事实证明,在卡特任期内,美国处理售台武器问题是谨慎的,没有采取大规模向台湾出售武器的行动。
  4.《八·一七公报》及执行情况
  1981年1月,里根入主白宫后,声称要“充分实施”《与台湾关系法》,扬言向台湾出售性能有所提高的武器。同时,美国又表示,仍然希望与中国发展全球的战略关系。为表明这种愿望,美国政府表示愿意根据具体情况向中国提供军民“两用”高技术产品。美国新闻舆论认为,这是为了换取中国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认可。在这种气候下,6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我们已多次声明,我们宁可不要美国的武器,也绝不同意美国继续干涉我国内政,出售武器给台湾。如美国竟然不顾我一再坚决反对,继续卖武器给台湾,我势必作出强烈反应。”[(16)]此后,中美双方就售台武器问题从1981年至1982年上半年进行了长期接触,但问题仍无进展。1982年1月和4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强烈抗议美国政府向台湾出售包括飞机在内的“防御物品”,以及价值6000万美元的“与军事有关的零配件”的决定。因为有荷兰向台湾出售潜艇而引起中荷关系降级的先例,美国也意识到中国可能做出的反应。当时任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主席的菲利蒲就写道,“几乎可以肯定,美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将倒退到1979年两国建交前的那种紧张的棘手的状态”。[(17)]1982年5月初美国副总统布什访问中国,带来了里根总统致中国领导人的署名信函,中美之间又经过频繁接触,于当年8月17日发表了针对售台武器问题的第三个中美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该公报载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18)]
  在公报中,双方未就今后美国售台武器不能超过的具体基数达成协议。中国曾提议以1980年和1981年两年的平均数4.2亿美元作为基数,但遭到美国的拒绝。[(19)]1983年3月,美国国务院辩称对台军售额应以“通货膨胀指数”为基础,按1979年度军售5.98亿美元折现值8.3亿美元为最高限额。据此,美国宣布的数字为每年递减2000万美元。如依此进程递减,要到2024年才能最后终止。据统计,从1979年至1990年度,美国对台实际军售总额已达78.76亿美元。[(20)]另据1993年10月8日公布的数字,美国对台的武器出口额,1990年(以下均为财政年度)为5.1亿美元,1991年为4.7亿美元,1992年为4.7亿美元。[(21)]
  在这同一时期,美国除利用“技术转移”等方式变相向台湾出售武器,在售台武器的质量上略有提高,如,小牛式空对地导弹,麻雀式空对空导弹、SMI标准式舰对空导弹,C-130型运输机、S-70G型直升机等,性能均高于美国以往供应台湾的同类武器。但在总体上,美国在对台出售武器问题上还是持谨慎态度,没有大规模、高性能的军售。因而,没有引起中美关系大的波动。
    二
  “冷战”结束后美国对台军售问题
  80年代末国际形势发生了急剧演变。一方面,至90年代初,欧洲的社会主义阵地基本上丧失;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力的增强,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有长足的发展。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借所谓“民主”、“人权”和民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事端日见增多。美中关系出现新的波折。从1990年至1994年5月,美国主要利用最惠国待遇对中国施加压力。在这样的国际形势和中美关系气氛下,美国政界出现了要求改善美台关系的议论,美国总统批准向台湾出售大量过去从未出售过的F-16战斗机。
  早在1991年6月和7月,美国众参两院先后通过了《台湾前途修正案》,成为1992年度美国援外法案的一部分。这是在《与台湾关系法》通过后十多年后第一个关于台湾问题的正式文件。1991年9月,布什总统在一年一度向国会提出的《美国安全战略》报告中,5年来第一次专门论及台,明显提高了台湾在“冷战”后美国对外战略中的地位。美国许多具有较高地位的人物纷纷赴台活动。如前总统福特、里根和刚刚卸任的布什,以及许多前内阁成员都分别访问了台湾,更引人注目的是美国官方成员贸易代表希尔斯也访问了台湾,这是中美建交后内阁成员的首次访台。在1991年美国国会又一次讨论中国最惠国待遇时,布什总统接受了一些亲台派议员的要求,表示“美国坚决支持”,并“将与其他成员国积极协调,以最有利的方式解决有关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问题”。[(22)]总统的这一态度被认为是美国对台政策的“重大突破”。
  美国对台政策的变化对美国对台军售问题产生了严重影响--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性能越来越高,数量也越来越大,1989年至1992年美国向台湾出售的主要大宗武器(不完全统计)如下:
  1989年5月,售予台湾一批E-2C鹰眼空中早期预警机。[(23)]
  1990年8月,台湾向美国订购一架C-130H飞机和一部Allison T-56发动机和其他零件,价值4500万美元;10月又订购24架AH-1“眼镜蛇”攻击直升机。[(24)]
  1991年7月,台湾从美国购得10架先进的S-70C反潜直升机,每架5000万美元。首批3架已交付台湾。[(25)]
  1992年6月,美国国防部批准对台湾两批军售,共计价值3.19亿美元。第一批主要是海军所需的武器和弹药,费用共计2.12亿美元;第二批主要是提供台湾现有战斗机和其他飞机的零件,包括F-5、F-104、C-130及C-119和三种雷达,以及一次性导航系统,价值1.07亿美元。[(26)]8月,五角大楼决定向台湾出售207枚SM-1标准导弹,价值1.26亿美元。[(27)]9月,白宫决定向台湾出售12架SH-2F拉姆普斯直升机和备用引擎,价值1.61亿美元。[(28)]
  这段时间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1992年9月2日布什总统宣布向台湾出售价值52亿美元的150架F-16战斗机。台湾争购美国先进战斗机的要求已非一日,过去都被拒绝。但“冷战”结束后,先是得克萨斯州州长安·理查德批评布什政府不准向台湾出售高性能战斗机,使业已不景气的国防工业部门增加了成千上万的失业者。接着,两党部分议员在致布什总统的一封信里称售台F-16战斗机将有助于维持美国航空航天部门的大量就业机会。1991年7月29日,美国通用动力公司宣布,鉴于F-16战斗机订货的减少,该公司将在1994年前将它在得沃斯堡分厂的工人裁减5800名。次日,布什对上述理查德的批评作出反应,表示政府正在重新审查其政策,以便确定能否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9月2日,在美国总统选举的关键时刻,布什政府终于决定,批准通用动力公司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
  这一公然严重违反《八·一七公报》精神的决定,遭到国际舆论界的强烈反对。9月4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召见美国驻华大使芮效俭,就此事向美国提出了严重抗议。克林顿总统一上台,美国政府就明确表示,“美国将继续出售武器给台湾。”[(29)]更有甚者,1994年4月28日美国国会通过的《1994和1995财政年度对外关系授权法》(该法4月30日经总统签署生效)宣布,基于台湾防卫需要,国会声明:1.《与台湾关系法》再度被确定;2.该法第二及第三款要比美国(相关军售)之政策声明,包括公报、规则与指令等来得重要;3.在衡量中共追求“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政策下,美国将考虑中共之(军事)能力及用意;4.总统应定期衡量中共能力与用心之改变情形并考虑是否适度调整对台之军售。该项法案首次以国内立法的形式提出,《与台湾关系法》重要性优于《八·一七公报》。[(30)]
  有人认为,布什总统决定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是他在竞选总统连任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为赢得竞选而孤注一掷的作法。这种看法即使有点道理,也仅仅是表面现象。应该进一步看到,布什总统这一做法反映了美国售台武器的一种新的做法,更反映了美国对台政策的新动向,它将是一项长期的政策,不容忽视。
    三
  影响美国售台武器的因素
  美国为什么始终不放弃向台湾出售武器?促使和制约美国售台武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国际战略格局的影响。国际战略格局或称战略因素是影响美国售台武器的最主要的因素。中美对峙时期美国对台湾的军事保护,中美缓和乃至建交,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让步,受国际战略格局的影响十分明显。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国际战略格局的大变化使“中国在战略上的重要地位”“下降”,美国国内一股势力主张放弃“中国牌”,要求“布什政府不应该让一个共产党政权左右其外交政策”,也不要再用“创意的暧昧”手段来回避中美之间的台湾问题。因此出现了美国向台湾大规模出售高性能战斗机问题。
  2.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美国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而且明显的美国国内诸如戈德华特和周以德之类极右亲台势力。他们是美国售台武器政策的坚定支持者和每次武器出售的促成者。中美关系每前进一步,他们总极力反对。中美建交、中美达成《八·一七公报》之后,他们都对政府指责、诘问,迫使总统违反中美之间达成的协议,重新承诺对台义务,违背这些协议向台湾出售武器,使中美关系的发展进两步,退一步,不能顺畅。
  另一个则是国内不同机构、不同地区和不同的人物倾向的影响。例如,卡特政府时期曾决定诺斯罗普公司生产的F-5G出售给台湾,而且已经基本决定,而国会得知后却要使通用动力公司有机会来参加对这次有利生意的竞争,力主出售通用动力公司的F-5-J给台湾。结果因台湾一时拿不定主意这次生产流产了。又例如,里根政府在为是否向台湾出售先进战斗机犹豫不决时,国会议员中支持和反对这笔生意的国会议员分别给里根总统写信,阐述其主张和理由,使这次出售拖了相当一段时间,在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声中被取消了。[(31)]
  在美国人中间,对待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态度是以本身利益为出发点的。代表不同地区利益的不同集团、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一般来讲,西部、西南部财团的代表人物,他们着眼于向台湾出售军火武器给他们带来巨额利润,他们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台湾又是他们商品销售的大市场,在那里他们可以赚到大钱,他们无论如何不忍舍弃台湾这个“宝岛”。如里根政府时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艾伦,白宫办公厅副主任兼总统助理迪费,总统顾问米斯等人,他们素有“台湾帮”之称,且与西部大军火商(包括承制F-5G的诺斯罗普公司)关系密切,因而主张向台湾出售武器。另一些人则倾向于北京,例如里根政府时期的国务卿里格,副总统布什,前驻华大使伍德科克以及国务卿亚太助理霍尔德里奇等人,他们与东部财团有密切的联系。而东部财团的投资遍于全世界,从西欧到非洲,从中东到东南亚,都是他们的利益所在。他们的劲敌只有一个,那就是苏联。假如美国不能有效地遏制苏联在全球的扩张,有朝一日西方战略原料供应地和输油通道将被苏联所占领,美国的全球利益就会丧失殆尽。基于这种现实,他们主张联中抗苏,不希望在售台武器这个敏感问题上激怒中国,目的为的是全球战略。但是,因为美国过份的实用主义,一切以它本身的利益为依据,在对华政策及对台武器出售上矛盾重重,左顾右盼,才最后做出决定。
  3.中国政府的反应。中国政府对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可能的反应,是美国政府在每次作出向台湾出售武器前常常不得不考虑的因素。无论《与台湾关系法》如何规定,美国政府都不会在售台武器问题上走得太远以致于因中美关系的恶化而影响美国的切身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在卡特当政末期并没有在售台武器问题上采取大的行动。1981年12月中国政府对美国向台湾出售价值9700万美元的军事零件所表现出的强烈反对态度,使美国政府不得不在作出出售先进战斗机的决定时采取慎重态度,以致最后取消。
  布什政府1992年作出扩大对台军售的决定之前,也曾慎重详细考虑了中国可能的反应。为此,美国国内还进行了一系列争论。反对者指出,台湾问题历来是中国国内政治中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若出售F-16战斗机给台湾,可能引起中国非理智的反应,包括降低与美国的外交关系,在台湾采取军事行动,或在人权、武器扩散和其他问题上与美国对立或降低经贸关系,对美国对华出口与投资进行报复等。而支持者则认为,中国政府将被迫接受美国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的现实而不会采取恶化中美关系的重大步骤。若中国采取报复行动,其结果将对中国造成比美国更大的损害。[(32)]最后,布什政府从各方面综合考虑作出了出售的决定。
  4、国际经济因素的影响。“军售不仅被认为是获得外汇,保持收支平衡的手段”,“而且被认为是在军事工业提供就业机会的手段”。[(33)]在“冷战”结束以前,经济因素对军售政策的影响不大,因为包括对外军售在内的对外政策都是为取得“冷战”的胜利服务的。“冷战”结束后则不同了。国际形势的缓和,美国国防开支下降,造成了与国防工业有关的工业部门大量就业机会的减少,从而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增加对外武器出口被看成摆脱困境、增强军事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维持就业的一种办法。据通用动力公司估计,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可以在今后20年内赢利102亿美元,其中52亿来自直接的销售收入,其余50亿美元来自非直接收入。在维持就业方面,出售F-16战斗机,不仅可在沃尔斯堡挽救3000个就业机会,而且将直接或间接地增加207559人的工作,即相当于20年内提供10万全日制工作。[(34)]
  此外,台湾拥有世界上数额最大的外汇储备(1991年为842亿美元),有能力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大宗项目的采购。而且,台湾正在实施一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即在6年内耗资3030亿美元来改善岛内的基础设施。在该项目中,外国企业可获得的合同额约为450至500亿美元。这是一个巨大的军用品市场和投资场所。世界上其他国家,例如法国也在瞄准这一市场。据《简氏防务周刊》1992年8月8日报道,美国之所以向台湾出售10年来一直拒绝的F-16战斗机,“是因为台湾打算从法国购买100多架幻影2000-5型多功能战斗机。如果法国政府与台湾做成这笔交易,将意味着美国在出售F-16战斗机上损失30多亿美元”。[(35)]国会议员巴顿和皮特·格伦在联合100名议员给布什的信中督促布什,“如果我们不允许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他将购买法国的幻影式战斗机”,“认真的谈判正在进行”。众议员罗伯特·多南在联合7名议员给布什的信中也说:“如果美国不向台湾出售这批飞机,那么这笔生意--还有这些就业机会--就会落到其它国家手里”。[(36)]美国在作出出售150架F-16战斗机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鲍彻在答记者问时说,布什总统“在授权出售F-16战斗机时明确表示,美国是根据《与台湾关系法》向台湾提供仅仅用作防御性的飞机的”,“我们认为,防御性构造的F-16战斗机会满足台湾防御性的需要的,此外,这些飞机对该地区的稳定不构成威胁”。[(37)]结果,台湾不仅推迟了签订购买法国幻影2000-5型战斗机的时间,最终也减少了数量,由原来的100架减为60架。随着新时期政治军事关系形势的改变,经济因素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四
  美国售台武器与美国对华政策                   
  纵观美国对台湾军售的整个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国从未停止过对台湾武器装备方面的支持。在中美对峙时期是如此;在中美缓和时期是如此;在中美建交,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之后仍然是如此。虽然,在以上各个时期内因国际形势的变化,随着中美之间和海峡两岸之间的紧张和缓和关系的不同,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支持的方式、性能和数量也有不同的变化,但总的政策是始终如一的。美国对台军售只不过是美国对台军事援助的延续。
  美国对台湾军事装备方面的支持总是服从其总的保持台湾与中国大陆脱离政策的。这一政策有其国家战略方面的考虑,更深层次的则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的考虑。前者在中美对峙的50年代和60年代表现得比较明确和直接;而后者在中美建交后表现得比较清楚。80年代和90年代之交国际格局突变,美国出于意识形态的要求,在反共反社会主义之外,更加上他们心目中的人权、民主等那一套,导致在对台军售上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提高性能。布什总统宣布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非常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点。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只要中美都保持着各自的社会制度,那么美国就不会让中国人民顺利地实现海峡两岸的统一,只要两岸还没有统一,美国对台湾以军售为代表的支持也就不会停止。克林顿入主白宫后,美国政府宣布继续对台湾的军事销售和1994年对外援助法中对《与台湾关系法》和《八·一七公报》关系的规定,则更是预告了这种前景。这既有利用台湾的有利地位对华进行和平演变的策略考虑,也有利用台湾牵制大陆,缩小大陆影响的战略考虑。
  美国对台湾军事装备方面的支持,无论是为了“遏制”共产主义的“扩张”,或是为了对大陆推行和平演变的战略,抑或是为牵制大陆,迄今为止,总的来看还是有所克制的,即尚未发现美国对台湾军备方面的支持的目的在于鼓动和指使台湾进攻大陆。布什总统在宣布决定向台湾出售F-16战斗机的同时,强调此决定“并不改变本届政府以及此前历届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表的三项公报中所承担的义务”,美国将“信守诺言,执行一个中国的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克林顿政府也多次作过类似的保证。由此可见,美国对台湾的军售总是限制在这一范围内,即维持台湾不统不独的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符合美国目前的利益。
    五
  美国售台武器对中美关系的影响
  美国对华政策决定了美国所奉行的美国对台军售政策。美国对台军售则体现和反映了美国的对华政策。军售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它的存在表明美国对中国内政的干涉没有停止。在中美对峙时期,它对中美关系的影响很小,而往往仅只是美国支持台湾当局的反映;在中美走向缓和的过程中,美国把减少对台军援或拒绝台湾的某些军事援助要求作为对华姿态的一种表示;在中美建交后,它的存在会在中美关系发展不良时,进一步恶化中美关系;在中美为了更大的战略利益而合作时,它会被放在一边;当中美关系平稳发展时,它就会成为一个潜在的问题稳而不发。如在80年代的大多数时间里就是如此。然而,一旦中美之间有势力违背中美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而引起中美关系出现磨擦或矛盾时,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就会重新突出出来,影响中美关系,甚至有可能造成中美关系的危机。例如,在80年代初,里根上台后,美国有一股势力企图使中美关系倒退,坚持向台湾出售先进战斗机,造成了中美建交后两国关系的第一次危机。“冷战”结束后,美国在取得“冷战”胜利的狂热中,又在中美关系中寻衅找岔,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在平静近十年后又突出出来,给中美关系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可见,美国售台武器决不是单独、孤立地存在的,它往往随着中美关系发展的水平,时而隐现,时而突出,成为影响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的不定时的“炸弹”。
  美国售台武器所造成的直接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它为其他国家步其后尘,向台湾出售高性能武器开创了恶劣先例。大大增加了我们阻止这类交易的难度,使这一外交难题复杂化。                   
  二是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近年来,台湾当局,国民党和民进党都强调“正视两岸分裂分治的现状”,并想加以固定化。以此,国民党主张“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民进党主张“一中一台”,台湾当局持续不断地从美国和其他国家获得武器,而且性能日益提高,就会取得与大陆对抗更为有利的地位;以武器交易为手段,扩展与西方大国的实质性关系,通过进一步实施海、空力量现代化的计划,加强台湾的军事实力,在此基础上谋求继续拖延中国统一的时间,维持两岸长期不统的局面。而美国则可以用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方式阻挠中国人民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反过来又以台湾因此不能统一于祖国作为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借口。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实现祖国统一,台湾回归祖国的难度。
             注    释
  (1) 1954、1955和1956年,美国向台湾提供的无偿军事援助分别为3.577亿美元、3.796亿美元和3.593亿美元,是第一个高峰(陈瑞霞主编,《封锁台湾》,第二辑,香港,广角镜出版公司,第61页)。1958年6月至1959年6月一年中,美对台军援为3.3305亿美元,为第二个高峰(《国际军事合作》,〔台〕国防研究院图书馆剪报资料,摘自1960年2月25日《中央日报》)。
  (2)〔台〕林人南译:《对第三世界的军火贸易》,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一份摘要报告的摘要》,1971年11月23日,四海出版社,第43页。
  (3) 张睿壮:《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历史与现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内参》,1982年,第5期,第5页。
  (4) 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简讯》,第60号,1981年5月23日。
  (5) Zbigniew Brzeziski,Power and Principle,第196、198页。
  (6)(11)(12)(13) 张海涛:《吉米·卡特在白宫》(上),四川人民出版社,第357、461、462、463页。
  (7) 冬梅编:《中美关系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第278-279页。
  (8)(15) 韩念龙主编:《当代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28、234页。
  (9) 《中美建交前后--卡特、万斯、布热津斯基回忆录》,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编,时事出版社,第16页。
  (10) 《人民日报》,1978年12月17日。  
  (14)(18) 李长久:《中美关系二百年》,新华出版社,第330、339页。                          
  (16) 《人民日报》,1981年12月31日。
  (17) 《美国国内纷纷议论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载《人民日报》,1981年12月18日。
  (19) 陈瑞霞编着:《封锁台湾》,第二辑,香港广角镜出版有限公司,第55页。
  (20) 《台湾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编,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第541-542页。
  (21) 古森义久:《美国政府着手重新研究对台政策,将密切与台湾的关系》,〔日〕《产经新闻》(晚报),1993年10月9日。
  (22) 《美国政权接近台湾》,〔日〕《读卖新闻》。
  (23) 〔台〕《中央日报》。
  (24) 徐景芳:《台湾军贸概览》,载《亚太资料》,1992年9月21日,第38期。                        
  (25) 胡逊:《S-70 C反潜机,我们等了十年》,载〔台〕《联合报》,1991年7月29日。
  (26) 〔台〕《中央日报》,1992年6月3日。
  (27) 王嗣佑:《美决售我校准舰对空飞弹》,〔台〕《中央日报》。
  (28) 〔英〕查尔斯·阿尔丁杰:《布什宣布向台湾出售武器》。
  (29) 1994年3月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夫访华前夕,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克里在华盛顿答记者问。
  (30) 冉容:《对台湾军售,台湾关系法优于政府公报》,〔台〕《中国时报》,1994年4月21日。
  (31) Martin L.Lasater,The Taiwan Issue In SinoAmerican Strategic Relations.A. Westview Replica Edition,第184页。
  (32)(34) 张也白:《在美国售台F-16战斗机决定的背后》,《美国研究参考资料》,1993年,第3期。
  (33) Andrew J. Pierre,The Global Politics of Arms Sales,第24页。                               
  (35) 新华社伦敦1992年8月8日电。            
  (36) 美联社华盛顿1992年8月18日电。            
  (37) 路透社华盛顿1992年9月8日电。
  
  
  
外交学院学报京084-092D6中国外交张清敏19951995 作者:外交学院学报京084-092D6中国外交张清敏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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