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与杨炎――唐代中叶的双星陨落

>>>  探索博大精妙的傳統文明  >>> 簡體     傳統

历史有时候异常神秘。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唐代中叶撮合了一个难得的机遇:让中国古代史上最杰出的经济改革家、理财家刘晏和杨炎同时登上安史之乱刚刚结束的政治舞台,为破解时代困局大显身手。在中国古代,像刘晏、杨炎这样的奇才,一段历史时期出现一个已属不易,两人同时理财,岂不堪称美谈?
  然而,这只大手又是这样捉弄人,让刘晏和杨炎陷入“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特别是杨炎,不置刘晏于死地决不罢休。杨炎整死刘晏之后仅一年零三个月,自己也死于别人的阴谋构陷,令人慨叹。当然,这绝不只是他们个人的悲剧。
  刘晏比杨炎大12岁,715年(唐玄宗开元三年)出生于曹州南华(山东菏泽)。刘晏8岁时,逢唐玄宗来泰山祭天。胆大的小童居然采取了一个破天荒的行动,径自前往皇帝驻地,献上他所作的赋,请玄宗阅评。
  可能碰巧玄宗那几天心情不错,并没有斥为荒诞不经或以政务繁忙为由拒绝接待,而是命宰相张说亲自面试这个孩子。张说考完刘晏之后汇报说:“真是国家之福!”玄宗当即“不拘一格”,任命刘晏为秘书正字(皇室掌管图书的科级官员)。“神童”自此起家,一路从县令做到侍御史(监察部处级官员),再升州刺史(地级一把手)、京兆尹(京师一把手),49岁升为宰相,负责全国经济工作。
  727年生于凤翔(陕西凤翔)的杨炎不单是唐代有名的美男子,而且文名满天下。杨炎父亲去世,他住在坟墓旁的草屋里守丧,长时间哭声不断,朝廷特地诏书表彰,杨炎成了全国的道德楷模。杨炎还有一个大背景,他和大历年间位高权重的宰相元载是老乡,又有血缘关系。元载对杨炎“亲重无比”,提拔他当了吏部侍郎(相当于中组部副部长),并望他将来接自己的班。
  755年(玄宗天宝十四年)至763年(代宗广德元年)的安史之乱,拦腰斩断了大唐黄金盛世。中原地区和北方在大乱中反复蹂躏,经济彻底摧毁。
  764年(代宗广德二年),京城米价飙升到每斗1000文。据《通典・食货七》,大乱之前的开元十三年,每斗米不到20文,通货膨胀率超过5000%。当时物资已经紧张到连皇宫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程度,急得代宗坐立不安。幸亏江南未经战火,惟一的希望,就是以长江中下游的粮食接济京师。
  于是,唐朝恢复经济的命运,就寄托在漕运(水路运输)上了。宰相元载推荐不久前刚被罢免宰相职务的刘晏担此重任。代宗立即任命50岁的刘晏任御史大夫(监察部长),兼掌管安徽、河南一带税赋、运输及粮储的最高经济负责人。
  刘晏受命危难,亲自沿着漕运路线,从江苏到安徽,再赴河南,最后到陕西,细致考察一遭。他在写给元载的报告中说,洛阳附近“百户无一存”。宜阳、荥阳一带,五百里之内,居民不过千户,整个地区没有一间完好的房子,也看不见炊烟,简直是一个“兽游鬼哭”的世界。刘晏还根据考察所得,把解决漕运问题的利弊和盘托出,请求元载全力支持。《资治通鉴》说,元载“尽以漕事委晏,故晏得尽其才”。
  当时漕运复杂之极。先是组织几千艘船只,把长江中下游产的粮食经长江运到扬州,然后再从扬州经运河进入淮河,由淮河转入汴水,再进入黄河。入黄河之后西上,经三门峡之险,再转入渭河,最终到达长安。水路蜿蜒超过三千里。战乱中,多处河道杂物淤塞,水路运输犹如旱地行船。再说,百姓死伤流亡过半,人工奇缺。三是盗贼蜂起,沿河两岸到处是匪徒巢穴。四是沿岸军队多为骄兵悍将,粮米经过,马上截留。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漕运谈何容易?
  刘晏得到元载全力支持,自764年(代宗广德二年)开始,在解决漕运问题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他的统筹全局的能力、周密精细的头脑和改革创新的才智。
  除了疏浚河道之外,刘晏首先改全程运输为分段运输。他认为,漕运全程过长,不同地域的安全、地貌、水道、人文因素差别极大。过去一只船从头运到尾,历经风险,到达目的时,粮食还剩八成就算优等了。改为分段接运之后,运粮船只负责运到本段水路边界,将粮食交给枢纽地区新建的粮仓,再安排新的船只起运。刘晏还派军队沿途押送。这样一站接一站,到达目的时,100万斗米没有1斗损失。
  在运输工具方面,刘晏拨付资金在扬子(江苏仪征)开设10个船厂专门建造运输船。再说三门峡一段,水流湍急,常常浪激船翻。刘晏特地参与设计制造了一种“上门填阙船”,解决了船只通行的技术问题。刘晏还改进拉船的船纤所用的材料,减少了纤夫伤亡事故。在人力使用上,尽量利用盐税雇工,废除征调农民的无偿劳役,改为工资雇佣制。这就保证了漕运所需的人工。漕工采用严密的军事化方式组织起来,堵塞了可能发生的跑冒滴漏。
  由于综合措施得力,江淮的租赋、粮食、物资顺利运到京城,彻底解决了关中粮荒。
  刘晏的第二个贡献是改革盐法。唐初对盐的税收不大重视。刘晏之前,一个名叫第五琦的高官开始推行食盐政府专卖制。官产、官运、官销,以筹措军费。但官商一体弊端太大,贪污腐败,效率奇低。刘晏改为民产、官收、商运、商销,即食盐由老百姓生产,但不得私卖,由政府统一收购,储存在盐场里,然后向商人批发,商人自由运往各地自行销售。这样,产、运、销三环节全部由私人进行,国家只从购销的差价中获得税收。刘晏还奏请罢免了各州县设置的对食盐的“过境税”,食盐的生产和流通蓬勃发展起来了。
  距离产盐区较远的地方,刘晏下令设立常平盐仓,平时备盐,应对盐荒。他还在淮北产盐区设立13个巡院,在其他地区设立10个盐监,专办盐务,负责调研和执法。由于他的措施适应市场需求,唐朝盐税从第五琦时期的60万贯急剧上升到600多万贯,税收增加10倍,超过唐朝所有税收的一半。宫廷费用、军费、官员工资,都仰仗盐利所给。
  刘晏的盐政对后世影响甚巨。他创设的食盐间接专卖制,为以后各个朝代采用,直至明清,虽有部分变动,但实质上一直是这个办法。
  刘晏第三个政绩是成功地调控市场。他在各地设立巡院,作为经济信息基地,并招募大批善于奔走的信息员(当时叫“疾足”或“驶足”),传递经济信息。为此还在巡院和京师之间设立了专门驿站。各地生产状况、物资余缺、物价变化、气候异常、市场心理等等,都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刘晏发布的命令,再由“疾足”传回各地执行,以保持供求平衡,物价稳定。
  古代交通不便,不少地方和京城距离遥远,再“疾”的“足”,往返也要十天半个月。遇到粮食收获季节或灾害突然发生,买进卖出机不可失,怎么办呢?刘晏自有奇招。他责成交通方便的产粮州县,统计出最近几十年粮食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的历史数据,然后把收购价格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为五等,把收购数量按从多到少的顺序排为五等,这样产生了两排数字。这些数字上报议定之后,就作为各地政府收购粮食的依据,以便及时收购。具体做法是,价格最贵的,即最高的一等价格的粮食,按收购量最少的第五等数量,少量收购;反之,价格最低的,即第五等价格的粮食,则按收购量最多的第一等数量,多加收购。这实际上是一种数学模型在经济上的应用。
  这个方案不但简洁明了,而且符合地方实际,有利于政府以最小的成本做好平抑物价、调控市场的准备。刘晏要求各地把收购数量逐日上报,由他汇总之后,按“避贵就贱、取近舍远”的原则调节安排。如果收购量不足,就让价低路近的地区增加收购。如已够数,就命令价高路远的地区停止收购。这样做,既掌握了市场规律,也能有效地保持物价(主要是粮价)稳定。在刘晏主持下,当时农产品市场大体实现了“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原来,我国自西汉以来,就建立了国家经费与皇帝私人费用分开的制度。唐朝初年也是如此,国家财赋都归入国库――左藏库保管,掌管国库的太府寺每季上报账目,由刑部下设的比部司进行核对,一点弊病也没有。但安史之乱中,第五琦负责经济工作,京师一些有实力的将领毫无节制地向国库索取财物,第五琦挡不住,就把国家财赋运进皇宫里的大盈内库保存。皇帝觉得这样用钱很方便,也就没有再交出来。国家财赋变成了君主私产,政府主管部门无法计算库存,而太监在大盈内库当差混饭吃的却达到300人。
  杨炎对德宗说:“财富是国家根本,代宗时期出于权宜之计,让太监掌管,大臣谁也不知道库存虚实,怎么能研究利害并制定政策呢?目前最急迫的弊端就是这个。请求陛下把国家的税赋交出来,仍归有关部门掌管。至于皇宫所需费用,可以估计一下每年所需,照数供给就是了,绝不会少一星半点。现在先要解决这个问题,才好谈别的事情。”
  刚上台的德宗颇想有一点作为,立即批准杨炎的奏请。如此敏感的问题,竟顺利解决。杨炎受到鼓舞,第二天再次上奏,提出“两税法”,以代替行之已久的“租庸调法”,这是牵涉千家万户的一件极重大的事。唐初开始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至此已经150多年。
  均田制。16岁以上男丁每人分给100亩田。宅基地另按人口批给。
  租庸调。“租”即地租。按男丁计算,每个男丁每年交玉米20斗或稻米30斗。“庸”是劳役。每个男丁每年服劳役(无偿劳动)20天,闰月加2天。如果不去,可交实物相抵,每天折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调”是缴纳手工业品。如蚕乡,每个男丁缴纳绢、绫、粗绸各2丈,棉3两。非蚕乡缴纳布2丈5尺,麻3斤。
  除租庸调之外,还有其他税费。一是户税。唐初,按每户资产不同,把天下户分为9等,按等缴税。如769年(大历四年),“上上户”每年交4000文,“下下户”交500文。二是地税。每亩交玉米2升。三是“杂徭”,即为各级政府做各种杂务劳动。四是代宗时还增设“青苗税”(田里冒出青苗即收税)。五是各地政府及军阀巧立名目收取税费。
  租庸调的特点是“以丁为本”,不问资产。安史之乱导致农民大规模死伤逃亡,人口减少了一半多。均田制破产,租庸调制也无法实行。杨炎的“两税法”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提出的。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是,一,政府量出制入(过去量入为出),确定全国税额,摊派各地征收。二,不分原住民和移民,一律按现在居住地立户籍,根据每家资产多少定出不同等级的户,确定应该缴纳的“户税”;再根据拥有多少土地,征收“地税”。三,租庸调和所有其他税费全部废除。流动商人按其经营所在地,收三十分之一的税。四,每年两次纳税,夏税在6月之前缴纳,秋税在11月之前缴纳(所以名为“两税法”)。五,两税一律用钱缴纳,个别情况也可以折收实物。六,除两税之外,严禁另立名目征收其他税费。
  德宗又是立即批准,宣布自780年(德宗建中元年)正月起,正式实施“两税法”。“两税法”收税对象是资产,扩大了纳税范围,减轻了农民负担,简化了税制,集中了纳税时间,方便了民众,增加了政府税收,因此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

网载 2013-09-10 20:55:31

[新一篇] 劉安殺妻給客人吃竟被傳為千古美談

[舊一篇] 劉進寶著《唐宋之際歸義軍經濟史研究》評介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