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第三章 道德理想国的发生逻辑:自由之沉没 三、“公意”克服“众意”——政党政治的扑灭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三、“公意”克服“众意”——政党政治的扑灭

   公意抽空私意——个人自由空间之后,逻辑推演的第二步,就是抽空近代政党政治的根基——众意的聚合空间;民间社团党派。

   卢梭说:“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勾结[20],那么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是好的。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它的成员来说就成为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成为个别意志;这时候我们可以说,投票者的数目已经不再与人数相等,而只与集团的数目相等了。分歧在数量上是减少了,而所得的结果却更缺乏公意。最后,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是如此之大,以致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那末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的分歧总和,而只有一个唯一的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的意见便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意见。因此,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21]

   对于卢梭的这一观点,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考察。

   第一个角度是前一节内容的顺延。他在社会层面断然否 定个人自由,又在政治层面要求直接民主制,强调只有个人才 能直接表达政治意见,这两者是否矛盾呢?

   在形式的矛盾之下,贯穿着逻辑的内洽:卢梭是在近代条 件下设计一种古代状态下的自由。这种古代自由的特征,及其 与近代自由的差别,19世纪的康斯坦特批评卢梭思想对法国 革命的影响时,曾作出清楚区分:

   古代自由的内容不外乎:集体地,但是直接地行使主权的众多特权,诸如商议公共福利、战争与和平问题,对立法进行表决,参与审判、核查账目等;不过尽管古代人把这些视作是自由,可是他们却认为,所有这些与个人隶属于共同体的权威是同出一辙的……在古代人中间,个人在公共事务上是一个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一个奴隶。在近代人中间则正好相反,个人在其私人生活中是最独立不倚的。然而即使是在最自由的国度,个人也只是表面上的主权者。他的主治权是受限制的,乃至总是被中止,纵或他偶尔使用它,也不过是为了放弃它。[22]

   康斯坦特的观点,至今仍有说服力。法国革命的结局说明,在近代条件下,不开拓社会层面上的自由,只动员政治层面的直接民主制,只是通过一段短暂的混乱无序,给独裁强人上台执政铺平道路。强人一旦出现,既可利用政治无序为借口,又可借口民众长期被奴役不适宜民主制度,通过整肃直接民主制,最终结束民主制。独裁强人真正不可逾越的障碍,只能是社会层面的自由与政治层面的间接民主制(即代议制),这两者之间形成牢不可破的结合。只有在不健康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样一种不健康的结合:社会层面的奴役与政治层面的直接民主制相结合。这种畸形的结合,用托克维尔反省法国革命教训的话来说,“仅仅限于将自由的头颅安放在一个受奴役的躯体上”。[23]这种结合如果出现,或许已经掩盖着现实存在的独裁,或许已经距离独裁来临相去不远,在这个“受奴役的躯体上”,长出一个“专制的头颅”,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卢梭的上述论述,还可以从第二个角度——政治参与制度化的角度加以考察。

   康斯坦特为什么说“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度,个人也只是表面上的主权者,他的主治权是受限制的”?

   20世纪政治发展理论(theoryofPolitiealdevolopment)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期间,是民众政治参与从压抑走向扩大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中,参与扩大化如果不同时伴之于参与组合化,那末参与扩大化极易走向参与爆炸,走向政治秩序的无序化。参与组合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参与者以个人为单位逐渐组合为以社团党派为单位,走向集团参与。这一参与组合的过程,也是个人参与不断被整合的过程,这就必然出现社会层面上的自由与政治层面上的间接民主相结合的情况,即康斯坦特所言“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度,个人也只是表面上的主权者,他的主治权是受限制的。”然而,也只有经过政治参与的“二次组合”,从个人参与发展为党派参与,近代民主政治的规范、制度才能发育成熟,近代社会转型期才能保持稳定近代个人在社会层面上的自由才能最终得到保障。英国政党制度在英国革命后期逐渐形成,对保持革命后期的社会稳定、个人自由所起的作用,证明了这一点。美国两党制在美国革命后期的类似作用,也证明了这一点。与此相对,法国革命长期震荡,难以稳定的根本原因之一,即在于雅各宾党人接受卢梭上述反党派政治的理论,明令禁止民间结社组党。与此同时,雅各宾派本身亦作茧自缚,自限于政治参与组合化的低级阶段——流动性的俱乐部阶段,拒绝向政党阶段发展。

   卢梭上述论述,如果仅从客观描述角度看,似也接触到政治参与从个人向社团党派发展的历史轮廓。如人民之间出现派别、派别形成集团、小分歧组合为大分歧、投票者的数目不与人数相等而与集团相等——一条政党政治的发育渐进线,已经呼之欲出。然而,卢梭之本意,描述这一发展,是为了否定这一发展,是以立体向上的公意“二度抽象”,取代平面聚合的众意“二次组合”。这条政党政治的发育渐进线尽管呼之欲出,还是被他的公意概念所阻挡,当头喝退。结果,在客观描述中已经出现的发展轮廓,又被他本人扼杀于道德判断。道德理想国的逻辑发生机制,激发卢梭理论预见能力,其拨现也,于此;其遮蔽也,亦一致如此!

   总而言之,从私意到众意,再从众意到公意,其间是一次飞跃,一次致命的“二度抽象”。经此“抽象”,剩下道德理想国的政治骨架,将是个什么模式呢?

   用卢梭的正面语言描述,那就是:“在一个完美的立法之下,个别的或个人的意志应该是毫无地位的,政府本身的团体意志应该是极其次要的,从而公意或者主权的意志永远应该是主导的,并且是其他一切意志的唯一规范”。[24]而这样的公意模式,配以在实践中必不可少的人格代表,就很难避免马克思所抨击的那种波拿巴政体:

   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样,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有地域的联系,不使他们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上面的权威,……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25]

   这是一种极不稳定的政治模式。在散漫无常的动沙流水 之上,直接矗立着公共意志的最高主宰。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制 度化的政治参与团粒结构,下面的极端民主制与上面的绝对 权威对接,互为补充,互为存在。上下双方都处于流动液化状 态。在下者不能聚合有常,只能街头暴起暴落,成者为王,败者 为寇。在上者不能落地生根,落实为制度性的安排,随时有颠 扑之危险,如革命初期的宪政权威,如革命后期的道德专政。 法国革命后来的广场政治、议会政治将充分说明这类政治模 式的不稳定性。

   更危险的,是公共意志的人格化。尽管卢梭曾否认,订约的双方,并无一个可以裁决他们之间分歧的共同上级,[26]但是,他那样的公意理论在实践中却内在地需要一个第三者,一个可疑的牧羊人……


朱学勤 2013-08-20 15:28:41

[新一篇] 道德理想國的覆滅 第三章 道德理想國的發生邏輯:自由之沉沒 二、“公意”克服“眾意”——自由的失落

[舊一篇] 道德理想國的覆滅 第三章 道德理想國的發生邏輯:自由之沉沒 四、社會契約——一個失落社會自治、國家制度的道德契約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