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潮:《书海泛舟记》孙中山的筹款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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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中山的筹款历程
    南方周末    2003-05-29 12:01:15
  □范福潮(河北)

  “从现时的观点来回顾过去的历史,人们会认为,孙博士对债权人的某些许诺似乎是鲁莽大胆的,甚至是丧失原则的。对于提供特权、地位和租界一事,也许孙中山毫无内疚不安之感。因为,他的注意力集中于一个伟大的目标:推翻可恶的清王朝,建立一个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进步政权。”
  ——【美】韦慕庭(《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81-82页)

  孙中山一生都在为革命奋斗,同时,他一生也在为筹款而奋斗,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革命,筹款,皆为一体。他革命生涯里的许多关键时刻,也是他为筹款煞费苦心的时刻。有时候,筹款甚至成了他在某一时期亟需完成的首要工作。

  1
  1895年前后,孙中山于广州、檀香山、香港等地先后成立兴中会。兴中会的活动经费,除了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捐款,几乎全靠募集。兴中会会员,入会时每人交底银5元,另有义捐,以助经费。香港兴中会宣言第8条还作了号召会员买“革命股票”的规定,“特设银会以集巨资,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具体做法是,每股收银10元,认一股至万股随便,收银后发给入股者一张“银会股票”,革命成功后,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在第八条之后,孙中山即兴加上了一句广告词:“此于公私皆有裨益,各有咸具爱国之诚,当踊跃从事,比之(向清政府)捐顶子买瓴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孙中山共从中筹到港币1.3万元。(唐德刚,《晚清七十年》,584页,岳麓书社2000年版)至于有多少人买过兴中会的“革命股票”,革命成功后的民国政府是否兑现过这种股票,就不得而知了。
  兴中会志在救亡反清,但此时中日甲午战争硝烟未散,孙中山多次通过日本驻香港领事中川恒次郎要求日本政府援助即将举行的广州起义,后者认为孙中山太年轻,难以成大事,未明确表示支持。有史家认为:“当时中日两国仍处于战争状态,日本是敌国,在这种形势下,孙中山要求敌国政府援助起义,攻打本国政府,显然有损民族利益。”(茅家琦等,《孙中山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27页)
  筹不到充足的经费,革命活动便无法进行。为了便于在北美筹款,孙中山加入了致公堂(洪门),被授予“洪棍”之职,他经常去美国、加拿大、日本、南洋各国募款,筹款的方式主要是在华侨聚集区举行演讲,演讲过后,听众受其爱国精神感召,便把身上的铜元、洋元、毫洋和钞票掏出来捐献。孙中山还动员其他党员给海外华侨写信,宣传反清思想,争取他们入盟,捐款支持革命。
  1905年同盟会成立,拟定的《军政府宣言》中还设计了革命时期筹集军费的办法。规定每军设一个“因粮局”,专司军费之事。宣言规定:革命军每到之地,百姓十人养一兵;一切官业、反抗军政府的满人官吏家产、反抗军政府的人民家产,一律充公;凡军队所至,得与境内人民有家产者借用现银;境内人民家产,过一万元上者,令捐十分之一,五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二,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三,五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四,百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五;每军的“因粮局”有权发行“军用票”,流通市面,与实银同一使用;军队所到之处,清政府发行的纸币,一律作废。
  同盟会每次密谋起义,都要先筹足款项,用以购买、偷运军火,雇佣敢死队员,抚恤烈士家属。同盟会发布的《军政府宣言》中有“恤典”一节,规定:凡交战受伤,以至残废不能任职者,其退伍后,照本人现饷现俸,赏给终身;凡在军身故者,无论将校兵士,均查明本人之父母妻子女,每月给赡养费,父母妻养至终身,子女养至20岁。
  1907年,日本政府应清政府要求,驱逐孙中山出境,但担心压制中国革命派对日本扩张势力不利,乃捐献给孙中山5000元,事为章太炎、张继等人知道后,认为孙中山“受贿”、“被收买”,同盟会几为此分裂。(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397页,中华书局1991年版)
  1909年5月,孙中山由新加坡转赴巴黎,其目的,据说是“竭力运动一法国资本家,借款千万”。此前数年,孙中山与法国驻华人员即有机密往还,并曾派人陪同法国军官前后凡三人,前往与法国殖民地安南接壤的广西、贵州、四川三省,作实地考察。但因为法国政府内阁改组,借钱的事就黄了。有史家怀疑,孙中山欲前去借款的“资本家”,就是法国政府自己。(《晚清七十年》,622页)
  为商议广州起义,孙中山电约黄兴、胡汉民等代表到南洋槟榔屿开会。这次起义,预算约需十几万元。募款的重任,落在了同盟会总理孙中山的头上。当时,国内同志已开始做起义的准备工作,仅召集各地人员的川资就日需5000元。孙中山日夜忙于筹款,他紧急召集当地华侨党员,一夕集资8000元,又命同盟会各首领分赴各地劝募,数日之内又得五六万元,筹到了头一批款。因荷属之地不许孙中山入境,英属之地又将孙驱逐出境,他只好远赴美国向当地华侨募款。起义前,要根据筹款的情况制定起义计划和时间,计算购运军械的数量和召集义士的人数,要给外省来的义士准备旅费和到广州后的生活费。经孙中山等人的努力,在香港、南洋、北美等地共筹得157213元,黄兴后来报告说,广州3月29日起义共用银18763元,这些都是统筹部直接开支的数字,有据可查,超支的部分,是来自其他方面支援起义的款项,如参加起义的福建义士公私费用完全是自己筹集的,四川义士的费用是上海同志资助的,在东京购买的军火,留日学生出钱不少,有一位留学生为捐款不惜去借高利贷,直到辛亥革命几年后他自己才还清债务。
  据史家估算,辛亥革命前十次起义,各方捐款总额约62万港币左右(约31万美元)。(《晚清七十年》,577页)

  2
  政府的运转要靠金钱维持。辛亥革命后,各省在沪代表议决临时政府设在南京。黎元洪选为大元帅,黄兴选为副元帅。因要赴南京就职,没有办公费,黄兴通过张謇向上海三井洋行借款30万元,作为到南京后的军政费用。孙中山从欧洲回到上海,各省代表公推他担任临时大总统。在组织政府时,代表们推举张謇任财政部长,张力辞不就,写了一份《对于南京新政府财政意见书》,发表了他对临时政府财政问题的意见。
  张謇认为,欲使各国承认临时政府,必先使临时政府有巩固的权力,政府权力巩固的象征有二,一是统一的军队,二是充裕的财政,而军队能否统一,全在财力的强弱。按他的预算,临时政府一年的军费需要5000万两、中央行政及外交经费至少需要3000万两,加上其他支出,一年的财政支出需要..2亿两;而岁入甚少,海关税3000万两,两淮盐税仅1000万两,除此无其他进项,外省除江苏、浙江、广东稍有盈余补贴中央财政外,其他各省尚且不能自足,中央财政每年最少赤字8000万两。
  张謇提出了两条建议:“一、各省代表均集南京,请将以上约集项目,及每年所短八千万两,宣告各代表,询问自明年起,每省能担任若干万两,务必确实答复,……二、孙中山先生久在外洋,信誉素着,……能否于新政府成立后,担任募集外债一万万两或至少五千万两以上。”张謇的建议虽好,但没有一个省的代表肯作此承诺。各省不承担中央政府的财政,中央政府入不敷出,只能举债度日。至于他提出的让孙中山最少募集外债5000万两的请求,孙根本做不到。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军费开支浩大,而且需用甚急,因各省独立,不向中央政府缴纳税款,致使府库空虚,庞大的军费开支无着落,连政府公务员的薪水都发不出。孙中山多次向英美银行协商借款,外国银行不愿借钱给临时政府,一笔钱也没借到。因北伐紧迫,财源枯竭,孙、黄迫不得已以汉冶萍铁矿为抵押向日商借款500万元,对外则称该矿集股3000万,中日各半合营,由公司转借500万给临时政府。此事泄露,舆论大哗,参议院议员质询政府,实业部长张謇反对此议,辞去实业部长。汉冶萍借款终因参议院不承认合办条约及股东大会反对,正式取消。
  日人还乘此机会,向孙中山提出东北满蒙问题,要求割让给日本接管,方借款支持中国革命。在与日本财界、政界代表森恪的会谈中,孙文表示:“当此次举事之初,余等即拟将满洲委之于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国革命。”日本政府如能“火速提供资金援助”,“余或黄兴中之一人可赴日本会见桂公,就满洲问题与革命政府之前途,共商大计。”森恪在会谈当天下午6时还发出一封经过孙文、胡汉民修改的致日本有关人士的特急电报,内称:“关于租借满洲,孙文已表应允……如能在汉冶萍公司五百万元借款之外再借与一千万元,则孙等与袁世凯之和议即可中止,而孙文或黄兴即可赴日订立关于满洲之密约。”此事一波三折,最后因日本陆军大臣石本新六的反对没有办成。原因是:“按照日本军部的扩张主义分子的观点,在中日、日俄两次战争中,满洲是日本人为之抛洒珍贵的鲜血的地方,理应享有一切权益,而无须以金钱收买。”(杨天石,《寻求历史的谜底》,第268、269、265、671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转引自袁伟时,《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
  南京临时政府取消后,设立南京留守府,黄兴任留守,南京当时有十余万军队,但军费没有来源。熊希龄在上海时答应到北京就任财政部长后就给南京汇款,黄兴一催再催,钱一分不给。黄兴无奈,军队的伙食从干饭改为稀饭,以后连喝稀粥都不能保障。

  3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住在上海环龙路66号,月租金65元,他家里每天有多人用餐,但每天仅花两元生活费,非常俭朴。有4位归国华侨集了股本准备在上海办厂,见孙中山没有自己的房子,买下带有花园和网球场的莫利哀路29号宅送给了孙中山。
  1917年,段祺瑞破坏约法,孙中山南下护法前因财政支绌,一时不能解决,上海的犹太人哈同得知后,捐给孙中山五麻袋钞票,孙命吴景濂、林森管理财务,遂得以率参众两院议员和海军舰队南下。另有史料披露,当年6月,北京政府内部因对德参战意见不合,孙中山支持黎元洪反对对德宣战,德国政府为了利用孙中山政治影响,密赠孙中山200万元。(李国祁,《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载《中国国民党建党80周年纪念》)。美国驻广州总领事亨兹曼(P.S.Heintzlmen)呈国务院报告称:“据广东都军陈炳报告渠,孙中山在上海秘收德国现款150万银元。孙以50万元给海军总司令程璧光,使率海军第一舰队南下,另30万给南下非常国会之议员,余款由荷兰银行与日商台湾银行汇广州备用。”(美国国家档案局所藏驻外领馆呈国务院之报告USDS893.00/2707号,载韦慕庭着《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杨慎之译,中山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以上史料,一说是200万元,一说是150万元,数目到底多少,有待更多可靠的档案、史料才能确证。征诸当时的情况,很难说此事是捕风捉影。
  南下护法,除联络盘踞广东的桂系军阀借地容身之外,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才能资助海军第一舰队和100多位议员南下,才能扩充陈炯明的粤军准备北伐,才能维持军政府的正常公务。那时,许多军阀都从外国政府拿过钱。其实,孙中山自“二次革命”与袁决裂后,一直徐图再起,从他那段时间的活动日程可以断定,早在南下“护法”前几年,孙中山一直在不动声色地暗中筹款,搞一次1911年广州起义那样的小规模暴动尚要花18万元,像南下“护法”、成立“军政府”、准备北伐这样的大行动,德国政府给的区区200万元还差得很远。哈同那样的捐款绝非一例,当时孙中山为改组后的中华革命党党魁,亲掌党内财务,而筹款及经费开支本为党内秘密,当事人不讲,这段历史,永远是个谜。
  孙中山第一次在广东成立“军政府”,一年即告失败,主要原因就是没钱。当时,广东各项税收,均为广东督军陈炳把持,他拒绝担负“军政府”和“非常国会”的经费。大元帅府开支无着,筹款成了孙中山的当务之急,为了维持“军政府”的运行,廖仲恺经常到掌管广州财政的军阀的烟榻上去要钱。孙中山许多政治和军事上的筹划,都因没有钱而无法进行。陆荣廷为缓和孙、陈之间矛盾,调莫荣新接任广东督军。莫荣新继任后,继续在财政上扼杀“军政府”,且密令下属杀害孙中山派往各地的招兵人员,孙中山气愤至极,乃率亲信将领登上同安、豫章两舰,指挥开炮,向莫荣新的观音山督军府轰击,两舰长初犹豫不敢应,孙中山亲自操作,炮手随后发炮70多响。当时,北京政府段祺瑞委任龙济光为两广巡阅使,李耀汉为广东督军,令两人率部进攻广州,以推翻桂系在两广的统治、推翻孙中山的“军政府”,莫荣新怕激化桂系与孙的矛盾,两面受敌,不敢还手。第二天亲到大元帅府向孙中山赔错,但并不答应孙中山提出承认军政府为最高领导机构的五项条件。(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四册,68页)孙中山要莫荣新为军政府掏钱的目的也未能达到。此后,桂系便加紧活动驱孙,收买部分国会议员,改组军政府,撤消大元帅,逼孙中山离粤。桂系此举,除了陆荣廷当时要与直系联合、孙中山已无利用价值这些政治上的原因之外,也是为了减轻其财政负担。
  孙中山第二次南下广东“护法”,命陈炯明率粤军打垮桂系,占领南宁,一举平定了两广,形势大好,可惜好景不长,孙陈决裂,除了对“护法”、联省自治和北伐这些事的政治分歧,财政上的原因是导致陈的部下要驱孙的重要成分。陈炯明不同意孙中山北伐,主要是因为广东省库空虚,无钱接济,当时广东省一年的税收是1600万元,每年的支出需3200万元,赤字竟达一倍。仅驱桂一役,就用去粤库800万元,如再继续北伐,钱由何出?不光陈炯明不支持北伐,北伐途经的湖南省人民也反对北伐军入境,当北伐军进入湘桂边境后,湘省居民拒绝接受孙中山的军用票。六·一六事件,也即通常所说的陈炯明叛变事件后,孙中山终因孤立无援而败走上海。
  与孙中山南下护法的同时,北京段祺瑞政府却因日本人的支持,大举借款,扩充实力,图谋打败南方“军政府”,武力统一中国。自1917年1月至1918年9月,段政府向日本银行借款八笔,总计日金1.45亿元,这就是民初历史上有名的“西原借款”。孙中山两次护法,一败再败,痛定思痛,悟出“再造共和”的革命没有钱、没有外国势力财力上的援助,难以成功,因此做出了联俄的政治选择,签订了《孙文越飞宣言》。1923年,在苏俄的资助和共产党人的帮助下,孙中山第三次回广东,他打败陈炯明,掌控广东省财政,为日后北伐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图:
  兴中会时代,孙文(中排左三)与日本友人合影
 


范福潮 2013-08-20 1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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