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汪精卫》第三部分:《和平运动曲线救国》 第三部分之七: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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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之七: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的结局
 
  汪精卫于1944年11月10日客死于日本名古屋,他的遗体于11月12日由专机运回中国。汪精卫死后,南京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哀典委员会,由陈公博任主任委员,周佛海、王克敏、褚民谊为副主任委员。南京政府于11月12日发出公告:“国民政府汪主席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申时,在日本名古屋帝大医院逝世,距生于民国纪元前二十九年五月四日已时,享寿六十有二,谨于十一月十二日恭迎遗体回国成殓,择期举行国葬,饰终典礼,由国民政府会同中央党部组织哀典委员会敬谨办理。”  
  11月12日下午六时,装载汪精卫遗体的专机降落在南京光华门外机场、陈公博、周佛海、王克敏等一百余名官员到机场迎候。南京政府按照汪精卫生前的遗愿,把汪的陵墓建在国父孙中山陵墓左侧的梅花山上,表示他生前是孙中山的助手,死后也要追随左右。由于汪精卫生前有过陵墓不要劳民伤财的遗嘱,加上南京政府的财政有限,所以汪精卫陵墓的规模不大。不过汪精卫的棺木外面用钢筋混凝土浇灌了厚厚的一层墓壳,倒是十分坚固。  
  汪精卫死后,南京政府推举陈公博为国府主席,继任行政院长及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但陈公博坚持在最高职务上加个“代”字,陈公博说:“现在汪先生走了,人亡政息,这台戏也该结束了。我来继承汪先生的职位,是来办理收场的,而不是来继续演出的。”此时日本的败局已定,南京政府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7日,陈公博在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把中央政治会议改为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改为治安委员会。当晚,陈公博广播发表了《国民政府解散宣言》,至此,历时5年4个月的短命政权宣告结束。  
  陈公博解散南京政府后,向日本方面提出到日本避难的意愿。此时日本已投降,但还是安排让陈公博、林柏生、周隆庠等人于8月25日秘密飞往日本。陈到日本后,化名东山公子,隐居于京都郊外的金阁寺。但不久陈公博等人潜居日本的消息泄露,中国政府向日本提出将陈公博等人引渡回国的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只得无条件答应中国的要求。日本前首相近卫文吕得知陈公博要被引渡回国,匆匆赶到金阁寺和陈公博道别,近卫说:“实在对不起。。。“,陈公博倒爽快地回答说:“大家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说不上谁对不起谁。”  
  1945年10月3日,陈公博一行7人被引渡回中国受审。1946年4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开庭审讯陈公博。陈公博对指控他的汉奸罪表示不服,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我认为抗战应该,而和平是不得已。平心静气去想想,当日汪先生来京之时,沦陷地方至十数省,对于人民只有抢救,实无国可卖。在南京数年为保存国家人民的元气,无日不焦头烂额,忍辱挨骂,对于个人只有熬苦,更无荣可求。到了今日,我们应该念念汪先生创立民国的功勋,念念他的历史和人格”。1946年4月12日,法庭判决陈公博死刑,于1946年6月3日执行。临行前,陈公博要求向陈璧君告别。在陈璧君的囚室外,陈公博向陈璧君深深鞠了一大躬,双手捧上自己用过的一把茶壶,说:“夫人,我先随汪先生去了。牢中别无长物,一把茶壶,权做留个纪念吧!”  
  陈璧君被捕后,更是表示坚决不服罪。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开庭审讯陈璧君,陈璧君在法庭上说:“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壁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法庭最后判处陈璧君无期徒刑,陈璧君接到判决书时却说:“本人有受死的勇气,而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陈璧君个性十分刚烈,汪精卫在日本治病时,陈璧君一直伴随汪身旁,但从来没有对日本人说过一句感谢的话,日本人对她也很发怵。1949年共产党夺取大陆后,蒋介石并没有把陈璧君移往台湾,而是把陈留给共产党。1952年,和陈璧君私交很深的孙中山夫人宋庆龄和廖仲恺夫人何香凝,去监狱探望陈璧君。1912年汪精卫和陈璧君结婚时,何香凝还曾作过陈璧君的伴娘。宋庆龄和何香凝告诉陈璧君,中央已经决定,只要陈璧君承认汪精卫有罪,写一篇悔过书就可以释放出狱。陈璧君却立即拒绝:汪精卫无罪。她宁可坐牢,也不承认汪精卫有罪。1959年6月17日,68岁的陈璧君死于监狱中。  
  与陈公博相比,周佛海要随机应变得多。早在日本呈现败迹时,周佛海就暗自与重庆联系,为自己留好了退路。当年汪精卫与日本密谈基本上是周佛海一手包办,陈公博不仅没有参与,而且还表示反对。最后汪精卫组建政府时,陈公博感到汪精卫正值用人之际,出于与汪精卫的私人情谊才接受了汪精卫的邀请,到南京政府任职。如果论“卖国罪”的话,与日本签定密约的周佛海,显然要大于没有参与密约的陈公博。但最后周佛海却比陈公博罪轻一等,只判了一个无期监禁,而官职比周佛海小得多的林柏生、梅思平等人都判了死刑,可见当时的汉奸审判亦不公正。  
  尽管蒋介石抗战后成为中国的民族英雄,但蒋介石在抗战时期也多次和日本进行过秘密和谈。除了抗战初期德国大使陶德曼的调停外,1939年12月蒋介石密令戴笠手下的军统特务曾广冒充财政部长宋子文的弟弟“宋子良”,在香港与日方举行秘密谈判。日方对此会谈十分重视,要求继续举行高级别的谈判。1940年3月7日至10日,双方在香港举行了高级别的秘密会谈,中方代表除了假“宋子良”外,还有重庆行营参谋处副处长陆军中将陈超霖,最高国防会议主任秘书章友三,副侍从长陆军少将张汉年。  
  会议开始时,日方出示了陆军大臣的证明书,而中方陈超霖、章友三两人只出示了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张群的证明书,却没有蒋介石的证明书,说明蒋介石不愿直接承担和谈的责任。但陈超霖说蒋介石亲自过问此事,并在他离开重庆前,特别嘱咐他三件事:(一)必须取得日本撤兵的保证;(二)明确日本的条件;(三)会谈在秘密中进行。日方答应考虑蒋介石的撤军要求,但提出了几项撤军条件:(一)原则上承认伪满洲国;(二)放弃抗日容共政策;(三)以密约规定日军在内蒙及华北若干地区驻军防共;(四)停战后与汪精卫一派合作。  
  据参加会谈的日方代表今井武夫在回忆录中透露,这次会谈争论的中心是满洲国的承认问题、撤军问题、以及与汪精卫合作的问题。重庆方面表示:“满洲问题中国原则上同意考虑,但方式如何另详商议”;“关于撤兵问题,日本应将在华军队尽快全部撤退,不得另找借口延迟撤退(撤兵步骤另细订);“关于汪精卫问题,纯属中国内政问题。在恢复和平后,根据汪氏与国民党的历史关系,中国将适当处置,无须提为和平条件之一。”但后来重庆方面表示在承认满洲国问题上政府内部意见对立,要求会谈延期。后来重庆方面一拖再拖,谈判也就不了了之。  
  1943月11月2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蒋介石在开罗举行会议,会后发表的《开罗宣言》中声明三国将联合向日本侵略势力作最后的反攻,在战争胜利后,把中国东北、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但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举行制定最后对日作战方针的最高会议时,却没有邀请蒋介石参加。1945年8月,美、英、苏三国发表敦促日本政府立即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时,竟然也没有邀请中国这个对日作战最久的国家一起敦促日本投降。这些使蒋介石感到一种屈辱感,也是弱国无外交的另一种表现。  
  不过蒋介石又对美英苏三国不邀请中国参加最后对日作战方针会议表示担心:三国是不是准备出卖中国的利益对日讲和?蒋介石最怕日本与三国进行有条件投降的谈判,把保存汪精卫政府作为日本从中国撤军的条件。另外蒋介石也担心苏联对日宣战,出兵中国战场和日军作战,这样中国就要成为共产党的天下了。在担心被美英出卖和担心苏联出兵的情况下,蒋介石通过地下渠道,派南京政府的考试院副院长缪斌赴日与日本秘密谈判单独讲和。缪斌表面是汪精卫的人,背后却又是蒋介石的人。1945年3月,缪斌受蒋介石的重托,化名“佐藤”来到东京,开始了“佐藤工作”。日本对这次谈判非常重视,当时的首相小矶国昭亲自领导与缪斌的谈判。  
  中国方面提出的与日本单独讲和的条件是:日本从中国全面撤军,解散南京政府和取消满洲国国号,中国即可与日本单独签署和平条约。小矶首相对中国的方案很感兴趣,有意接受中国的条件。当时日本正准备进行本土决战,如果能和平体面地解决中国问题,把几十万大军撤回日本,可以有效地解决兵员不足的问题。此外和中国单独讲和还有助于瓦解同盟国阵营,在外交上也是一大胜利。但日本的军部却极力反对与中国单独讲和,小矶首相最后遗憾地说:“错过这次机会,百年以后都要后悔。”  
  抗战胜利后,缪斌被作为汉奸逮捕。缪斌本以为他很快就会被无罪释放,但不久却传来了尽快执行死刑的命令。缪斌于1946年5月21日被处决,比“第一汉奸”陈公博的刑期还早。原来美军占领日本后,发现中国准备与日本单独讲和的“佐藤工作”秘密资料,麦克阿瑟大怒,要传唤缪斌到东京法庭出庭作证。蒋介石赶紧向美国否认曾经和日本进行过秘密和谈,另一方面却下令立即处死缪斌,这可以说是“杀人灭口”。缪斌作为南京政府的考试院副院长,并非政府要职,缪斌本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卖国行为,本来不应判死刑。将缪斌如此迅速地处死,也反映出蒋介石害怕得罪美国人的心虚。不过在日本福冈久留米市的有名古寺善导寺中,却有供祭缪斌的牌位;在东京中央区的稻荷神社,还有“和平神缪斌显彰碑”,把缪斌奉为“和平神”,表示不忘缪斌的“和平工作”。  
  1946年1月,在重庆的蒋介石通知何应钦:在重庆政府还都南京之前,必须将汪精卫在梅花山上的坟墓处理掉。1月21日工兵用炸药炸开汪精卫的墓壳,打开棺木,见汪精卫的尸体上覆盖着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身穿南京政府的文官礼服:黑色长马褂,胸佩大绶,头戴礼帽。由于使用过防腐剂,尸体尚未腐烂。棺内没有任何陪葬品,只发现尸体的上衣口袋里有一张3寸长的纸条,上书“魂兮归来”四个字,这是陈壁君在名古屋帝大医院汪精卫去世时写的。  
  汪精卫的棺木和尸体被运往清凉山火葬场彻底焚化,梅花山的坟地由工兵铲平后建了一座小亭,四周添植许多花木,彻底改变了模样。1994年时,在汪精卫的原墓地上面修建了一座汪精卫跪像,似乎是模仿岳飞墓前的秦桧跪像供人们唾骂。但到1999年1月,汪精卫跪像突然被撤除,原因尚不明了。  
  尽管人们常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实际上往往是“成者英雄败者贼”。如果客观分析一下当时的形势,汪精卫的南京政府存续下来的可能性亦不算小。第一种情况是日本胜利,美国放弃远东地区;第二种情况是日本有条件投降,从中国和南洋各地撤军,但日本很可能把保留汪精卫政权作为撤军条件。如果美国没有及时发明原子弹,对日本进行本土作战必然要付出巨大伤亡,美英为了自己的利益,很可能出卖中国的利益接受日本的有条件投降。另外从反共一面来看,如果苏联参战的话,苏军的首先攻击目标肯定是在中国的日军,这样中国就不免会共产化。而汪精卫政权是反共的,美英看来保留汪精卫政权总比苏联出兵中国强。第三种是日本向美英苏无条件投降,却不向中国无条件投降,这从美英苏三国不邀请中国一起发表敦促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可以看出这种可能性。如果这样日军就会给汪精卫政府留下一批武器装备后突然撤军,留下汪精卫政府自生自灭,就象美国抛下南越政府撤军一样。由于汪精卫政府掌握了中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和近半数的人口,蒋介石要想消灭汪精卫政权也非易事。因此从“运气”的角度来看,汪精卫南京政府的结局可以说是一种最糟的结局。  
  从汪精卫的一生来看,汪精卫是个典型的“文人革命家”,善于用笔而不善于用枪。孙中山非常重视汪精卫的文才,孙中山的重要文件均由汪精卫起草,孙中山阅后总感满意,极少改动,汪精卫其实担任了孙中山秘书的角色。1905年成立的同盟会,孙中山任总理,黄兴任执行部部长,汪精卫任评议部部长,可见孙中山对汪的器重,也说明汪在同盟会里有相当高的声望。  
  不过使汪精卫在中国名声大振的,还是他以“精卫”的笔名在同盟会主办的《民报》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汪精卫写的《满洲立宪与国民革命》、《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驳革命可以生内乱说》等一系列文章,都是当时广为流传的政论文佳作。1908年8月19日,孙中山在新加坡《中兴日报》上以“南洋小学生”为笔名发表文章《论惧革命召瓜分者乃不识时务者也》,文中说:“自精卫先生《民报》第六号《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一论出,言中外情势原原本本,使中国人士恍然大悟,惧外之见为之一除。。。。拜读精卫先生革命可杜瓜分之论,不禁五体投地,神圣奉之。”此文后来收入《孙中山全集》。  
  但汪精卫的命运和他的老师孙中山一样,都是只有威望却无实权的领袖人物。文人革命家在夺取政权以前起着极其重要的舆论制造工作,可是一旦政权到手,他们就被掌握军队的军人政治家们排挤到一边。孙中山被袁世凯摆布,汪精卫被蒋介石摆布,都是中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牺牲品。不过汪精卫对国民党建立和发展的“功勋”是无法抹煞的。现在台湾的国民党,在召开重要会议以前必先朗读孙中山总理的遗言。然而这个遗言其实却是汪精卫所写,孙中山不过签个字而已。这也表现出汪精卫对国民党的影响仍然“阴魂不散”。  
  汪精卫一生以生命为赌注进行了两次拼搏,一次是刺杀摄政王,另一次是发起和平运动,前一次赌博巨大成功,得到世人的喝采,后一次赌博却完全失败,遭到世人的唾骂。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在很多重大事件中,运气或天命起着重要的作用。汪精卫行刺摄政王时抱着必死的决心,根本没有想到生还。清政府对行刺满人王公的刺客一直都没有不处死的先例,只是到了汪精卫时才破例免死。如果当时清政府成全汪精卫必死的决心处死汪精卫,中国就会少一个大汉奸而多一个大英雄,现在我们的中小学生们将代代朗读汪烈士“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豪言壮语。  
  如果汪精卫在1935年遇刺时被打死,也会成为中国可歌可泣的光荣老革命家,而汪精卫却只伤不死。如果1939年重庆特务不是错杀曾仲鸣而是打死汪精卫,人们也只是叹惜汪精卫一时糊涂,不会使汪精卫背上史上最大级汉奸的恶名。但命运之神好象是在故意捉弄人,汪精卫最后对自己的人生也是不满意的,在他60岁还历时曾经写下一首《朝中措》的述怀词:城楼百尺倚空苍,雁背正低翔;满地萧萧落叶,黄花留住斜阳。栏杆拍遍,心头块垒,眼底风光;为问青山绿水,能禁几度兴亡。汪精卫在词前还写了这样一段话:“重九日登北极阁,读元遗山词,至‘故国江山如画,醉来忘却兴亡’,悲不绝于心,亦作一首。”元好问这样的亡国诗人之作引起汪精卫的共鸣,可见汪精卫的内心亦是郁郁颓丧。  
  不少人把汪精卫投靠日本人解释为与蒋介石争权,但从汪精卫的历史来看,汪精卫并不是特别醉心于权力的人。1912年辛亥革命胜利时,以汪精卫当时在党内的地位和社会影响,他至少可以当一个部长以上的官员,胡汉民就作了广东都督。当时汪精卫才30岁,这样的高官对于一个30岁的青年应该是很有吸引力的。而汪精卫却提出“不做官、不做议员、不嫖、不赌、不纳妾、不吸鸦片”的“六不主义”,放弃作官到法国留学。辛亥革命后象汪精卫这样具有功劳威望之人却没有作官的,只有汪精卫一人。后来汪精卫任广州国民政府主席时,在完全可以不辞职的情况下主动自责辞职,也反映出汪精卫对权力看得不是很重。所以简单地把汪精卫离开重庆搞和平运动看成是争权夺利,其实是把历史人物脸谱化了。  
  汪精卫个人的悲剧,其实也是近代中国的悲剧。试想如果当时中国是一个富裕强大的国家,又怎么会遭到外国的侵略?又怎么会有汉奸?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汉奸越多,就说明这个国家越弱。对于一个遭到强敌侵略的弱国,总要有人挑起“汉奸的担子”,古今中外的历史都是如此。因此我们不应该公式化地把“汉奸”理解为一群整天想着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而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汉奸”们的悲剧。      
附:汪精卫叛国“艳电”   
  1938年12月29日   
  汪精卫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统,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日本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自去岁7月芦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日本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日本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日本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日本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日本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日本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 和平。日本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日本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谨引提议,伏祈采纳!汪兆铭,艳。   
  (《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林思云 2013-08-20 1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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