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看美国 IV --如彗星划过夜空 到费城去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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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费城去开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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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费城去开会

 卢兄:

 制宪会议召开的费城,我们去过两次,非常喜欢那个城市。最近收到DZ来信,他总是问起
你,并让我向你转达问候。他和他的钢琴家妻子,刚刚搬到那里。以后再去,我们就可以去他们
家落脚了。我们喜欢费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转在老城区,也就是制宪会议举行的独立宫附近。
相对来说,老城区街道不那么宽,建筑物也没有那么尖利炫目,历经岁月的红色砖墙,温和、给
人以亲近感。

 当然,今天费城的老城区也已经发展了。虽然独立宫附近的街道,还保持了二百多年前的大
致格局,路面的设施,却完全现代化了。惟有独立宫门口这一段路面还铺着小石块,其余街道都
是平整的水泥路面了。遥想当年,这里还都是土路,过着马车,下雨天一片泥泞,远不是那么干
净。为了制宪会议,独立宫前面的道路曾经给撒上一层小石子,这已经是非常考究的待遇了。

 1787年,费城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多大呢?人口40000。你也许会问到纽约,纽约当时比
费城还小,只有33000居民。波士顿更是只有18000人。这就算是美国的几个最大都市了!只
要作个比较,你就可以知道美国在当时世界上的“地位”了。当时的巴黎有60万人口,伦敦有
95万人口。根据今天专家的考证,当时的北京的人口大致是100万,面积据说比刚刚扩建的伦
敦城还要大,是18世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所以,很好理解,为什么当时的欧洲人眼中没有美
国,因为直到今天还有这样的规律:没有多少人会在意一个穷乡僻壤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提到过华盛顿将军本不想来开制宪会议,另一个原因是,在制宪会议同时,还有一个“辛
辛那提”退伍军人协会,也正在费城聚会。协会由独立战争的退伍军官们组成,华盛顿将军作为
当年义军总司令,理所当然就成了协会的名誉主席。虽说那是民间团体,可是不论古今,军人团
体,又都是打下江山的功臣,在政局不稳的时候,人们总是会担心他们提着枪出来影响局势。尽
管华盛顿知道没有这种可能性,可是,他毕竟是惟一一个跨越“两会”的人,他本能地就想避嫌,
内心非常顾虑。

 华盛顿最后决定出席制宪会议,就想让自己小心翼翼地避开辛辛那提协会。战斗岁月刚刚过
去四年,他一定也很想和昔日军中袍泽聚会,可他还是给协会写信说,自己身体欠佳,不能出席。
不过,当华盛顿将军到达费城的时候,辛辛那提协会的弟兄们,还是在诺克斯将军的带领下,骑
马列队迎接了他们昔日的统帅。费城人也热情洋溢地欢迎这位独立战争的英雄,教堂为此敲响了
钟声,礼炮齐鸣,费城人在马路边,看着辛辛那提协会的军官们,簇拥着华盛顿将军,把他一路
送到他的住处,豪斯夫人开设的小旅馆。

 华盛顿抵达费城的时候,当时36岁的詹姆斯·麦迪逊,已经在那里等候着他了。是的,你


一定觉得他年轻。我上次提到的那位天才汉密尔顿,也是制宪会议纽约州的代表,他那年才30
岁,55位代表的平均年龄只有43岁。最年轻的26岁。而年纪最大的,就是那个用风筝从天上
扯下雷电、发明避雷针的富兰克林,他那年81岁了。

 在小旅馆等着华盛顿将军的麦迪逊,是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发起人,也是个非常仔细认真的
人。他第一个到达费城,想趁机有更多时间读书和思考。

 在弗吉尼亚州的政界,麦迪逊和托马斯·杰佛逊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俩有一个共同点,就是
都爱好读书、都熟悉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不同的是杰佛逊比麦迪逊稍年长,长期被美国派
驻在法国。杰佛逊简直是热爱法国,他受法国思潮的影响就更深;而麦迪逊是在普林斯顿大学受
的教育,更多地接受了那儿二手的苏格兰启蒙思想。

 1784年,杰佛逊以美国驻法大使身份去巴黎的时候,他们俩约定互通信息。麦迪逊给杰佛
逊送去了北美大陆特有的动物、植物,以便向欧洲人证明新大陆是一块丰饶的土地;而杰佛逊给
麦迪逊运来欧洲先进的器物,还有一大批法国和欧洲的政治法律书籍,其中有狄德罗新出的《方
法论百科全书》。

 麦迪逊通读了这些着作。他常常从早到晚读书,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也许是因为美国有“实
用”的需要,他特别注意研究西方历史上的各种政府形式,特别是共和制政府,研究它们的结构
和运作状况。1787年年初,他开始注重将历史上的政府和当时的美国政府加以比较。他把自己
的思路写下来,写成一篇《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制度之缺失》,这篇文章就被当时的人称作“麦迪
逊缺失”。

 和许多18世纪思想家一样,麦迪逊的思考建立在对人性本质的理解上。他接受当时流行的
一种观点:国家及其政府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这个理论认为,权力起源于人人生而具
有的自然权利。人有权自由地处置他们的权利,他们相约联盟,这就是国家。然后,他们在自己
内部达成契约,把一部分权利转让给管理者,这就有了政府,另外一部分权利保留给自己,这就
是政府所不能侵犯的个人权利。

 社会契约论只是一种理论。人类历史上的国家和政府,都是历史地自然地形成的,而不是依
据理论、依据纯粹的契约过程建立起来的,现实和历史中充满了血腥污秽,根本没那么理性。这
是政治家们常常抛弃契约论的原因。他们想,算了吧,就算理想中的政府应该是这样形成,可是
事实并不按照理想发生啊。

 麦迪逊当然也知道,历史不是照着理想化的理论发生的,但是他相信,通过人的努力,契约
论的理想是可能实现的。在合适条件下,一群有理性、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完全可能坐下来,
达成协议,按照契约构筑一个管理自己的形式。他相信,只要做得好,他们完全可能建立一个比
历史上所有政府都好得多的政府。他的信念的基础之一,就是美国各州这些年的制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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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费城去开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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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迪逊并不把人性理想化。他知道,人性是复杂的。人有自私、妒忌、自我膨胀的本能。他
赞同苏格兰思想家大卫·休谟的看法,人在孤处时比在公共生活中更诚实,“良心,这惟一残留
的纽带,在个人身上实为不足。在稠人广众之中,人们对良心实无期待”,大家一起做事,如浑
水摸鱼,对个人行为的制约力反而消失了,结成群的人会互相为不良行为提供虚假理由。这就是
一些平时看看还蛮善良的人,一进入群体就表现得十分邪恶的原因。

 所以,麦迪逊认为,组成一个好的政府的关键,是控制好权力。他说:“如果人人都是天使,
那么政府就根本没有必要。……在构筑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困难的是:你先得让政府有能力控
制百姓;接下来,你还得让它能控制住自己。”

 也就是说,一个好的政府,它的权力既要强到能够管得了下面的人和事儿,却又不能过强,
以致去侵犯公民们保留给自己的自然权利。道理是对,可是,又怎样在“制度上”使这个“好政
府”的权力,就恰到“好”处呢?在麦迪逊看来,这就是费城制宪会议要解决的问题。

 麦迪逊只是一个代表人物,同时代的绅士精英们,大多和他一样,长期地在欧洲的知识源流
中学习、积累、相互交流,也在自己州的建制中实践,为美国的宪政制度做准备。

 这是费城制宪的思想基础。同时,从英国移植过来的管理方式,历经在北美的百年演变,推
进是扎扎实实的。费城制宪的社会实践基础,是美国宪法之树生长的丰饶土壤。

 北美这块土地,当它还在英国统治之下的时候,共和的萌芽已经在生长了。

 英国在向殖民地移植制度的时候,由于皇帝太远,出现了一个非常具有意义的间接权力,这
就是总督的产生。在英国,国王是一个非常真实的存在,传统力量以及那些看上去只不过是繁文
缛节的皇家典仪和排场,有效地构筑了民众“服”的心理。而殖民地民众是从来就看不见什么皇
上的,当然也就看不到那套皇上的漂亮排场。他们能够看到的,就是总督。可是,对总督的“服”
就大打折扣了。

 当时英属殖民地的总督,在功能上很像是现在的英国首相。他名义上是女王的代表,事实上,
在他所管辖的范围里,他具有非常大的行政权力。他给了殖民地的民众一个行政官加议会统治的
示范。这种殖民地模式,其实是在进一步地实现英国式的渐进改革,使得北美在独立的时候,民
众对“行政官加议会”统治模式的认同,远高于对一个新皇帝的期待。

 这一批美国的开国先贤,并非草莽英雄。他们大多是原来殖民地体制内的政治家。美国宣告
独立后,他们还是回到自己家乡,回到议会,在过去叫做殖民地、现在叫做州的小国家里,继续
自己在独立战争之前就从事的参政工作。

 独立之后,没有遥远的英国君主了,就连英王派来的总督,也走了。在费城制宪会议之前,
联邦政府虽然仍是战时的孱弱状态,但从独立战争开始,各州政府就扎扎实实在基本维持原来格


局的基础上,开始立宪、立法并完善议会。他们普遍地推出了一个州长,替代原来的总督,作为
州的行政长官。也就是说,在制宪会议之前,初步的共和制,已经是各州在实行中的实际政体。
比起殖民时代,从总督到州长,州一级的政体就悄悄地又进了一步。

 你可别小看这一步,这步一跨出,共和制就初具规模了。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各州纷纷拿自己本州的政府体制来做参照,这实在是很自然的事情。因
为在此之前,13个州都已经通过了他们各自的州宪法,有些甚至是基本沿用殖民地宪法,只是把
里面跟国王有关的字眼去掉。在美国制宪会议七年前的1780年,马萨诸塞就已经采用了州宪法
交全民讨论批准的形式,这正是后来美国宪法通过的方式。

 费城制宪会议的一个最重要的宪法方案,就是弗吉尼亚州提出的方案。而这个州在殖民时期,
就已经有了多年的宪政历史。在费城制宪会议之前,托马斯·杰佛逊就和麦迪逊合作,在弗吉尼
亚州议会,通过了保障政教分离的“宗教自由法案”和保障个人自由的“权利法案”。所以,当
时是弗吉尼亚州代表团,围绕着麦迪逊的思考,对新的宪法准备得最充分,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
情。

 因此,从制度上来看,费城制宪虽是一个创新,却不是一个斩断传统、开天辟地的事件。他
们只是对现有的文明成果,适度做出进一步改革而已。

 这些参加会议的绅士们知道,美国再次面临生死存亡。决定命运的不是外部敌人,而是他们
自己能不能找到一条出路,建立一种能经得住今天的、甚至是遥远未来的社会复杂运作考验的制
度。制度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它是社会在探索管理自己的办法。看看容易,可是,就像制宪会
议的马萨诸塞州代表、美国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说的那样:“击败欧洲所有炮舰军队易,
管理好自己难之又难。”

 费城会议定于5月14日开会,可是,或路途遥远、盘缠不足,或本州的事务繁忙,种种原
因使代表们姗姗来迟,会议不能如期举行。因为照规矩,这样的会议必须达到法定出席人数。13
个州相约开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7个州到会,才能开起来。

 1787年5月25日,新泽西州代表赶到,终于达到法定数目,会议开始了。地点就在费城的
市场街和第三街之间的市议会大楼,一栋二层楼砖房。会场在东厅。如今,这个市议会大楼被大
家叫做“独立宫”,11年前,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北美各州的代表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告了美
国的诞生。现在,是在同一间房间里,各州代表再次聚会,这次是要解决美国怎么生存的问题。

 那是夏季,天气有时十分炎热,对于来开会的代表们,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他们戴着假
发,穿着正式场合必需的礼服,挤在一间并不那么大的房间里。房间里面是13张铺着墨绿色台
布的桌子,每州的代表各围一桌。幸亏那是公共建筑的一个大厅,屋子足够高敞,空间虽不算宽
敞,却并不压抑。最里面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椅子,那是会议主席华盛顿将军的雕花座椅。

 我们都见过许多国家的高层会议,总是有一个一言九鼎的人物,在那里气吞山河地主导会议


方向。而华盛顿将军,却因为自己被选做会议主席,反倒作了一个奇怪的选择:自己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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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费城去开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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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在华盛顿看来,德高望重是一个额外的砝码,一压上去,天平马上倾斜。他若一开口,
别人很可能就因为不想违拗他,而不再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或者不再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所
以,他干脆不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们也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一旦没有重量级人物压阵,一群意见各异的人们马上就要吵翻天。
是啊,我们都知道,人实在是一种很难说服的动物,人不仅会趋向于自以为是,而且常有虚荣、
固执的一面。一旦争执发生,不要说认为自己没错,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是错的,也会因为放不下
面子,就非要坚持自己错误的主张。

 华盛顿这个会议主席,是被麦迪逊和其他人花了很大力气才劝来的。那么,这样一个不吭气
的主席,是不是让大家很失望呢?其实他们都是华盛顿多年的好友或政界同事,他们对他再了解
不过。再说,这些美国绅士对会议主席的理解,也本来就不以为他应当是自以为是的领袖,而只
应当是一个谦和的“公正”的象征。他们之间的这种默契,其实已经是一种文化习惯。

 这个会议本身就是一个民主实践。他们在会议之前,先制定规则。

 规则规定,代表发言,必须站起来面对主席,先称主席“先生”,然后把会议主席作为表达
自己意见的对象。在提到在场的他人时,要用第三人称。

 这样一来,即使有非常对立的不同意见,看上去发言人也是在向主席正面表述自己的意见,
而不是和不同意见的人在直接争执。主席按照惯例是中立的,于是针锋相对的观点,被隔在了主
席这堵防火墙的两边,想吵也吵不起来了。这些规则来源于英国的国会规则,一直在英国保持到
今天。现在每次电视转播他们的国会辩论,我们都要稍稍看一会儿,因为实在很有趣,他们几百
年练下来,已经非常熟练。议员们一个个伶牙俐齿,飞快地把自己与对手的争执,转化为面对主
席的陈述。激烈,却很有秩序。

 规则中还有现代辩论中的“同等时间”原则,对一个议题,每个人的发言时间是同等的,一
圈一圈地轮过来。甚至有对礼仪的规定,规定发言者要文雅礼貌。别人发言时,不可喧哗走动,
不可看书看报。每次会议结束,等主席起身离开,代表们才能起立离座。

 他们还仿照自己在各州议会的长期经验,搬来一些议事程序。例如,委员会的制度。这个制
度在美国议会一直保持到今天,而且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今天的美国国会,都组成不同的委
员会,像外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等等,让议员们能够根据自己的专长,内行地对一些国事专题
深入探讨、提出建议。

 让内行的委员会在小范围里讨论出推荐方案,表决通过,再提交大会讨论和表决,这种做法


比较好理解。可是,在今天的英国议会下议院,还有一种全体委员会,出席的是所有的人。就是
同样一拨人,以委员会的名义先做出一次决议,这个决议只算是委员会的推荐方案;还是这拨人,
在全体大会上再表决一次,才算是正式通过的决议。

 这听起来简直就是多此一举,可是,在英国议会历史上,却有重要的理由。

 当英国国王还出席议会的年代,平民百姓是不能太过放肆地议论国家大事的,不小心说过头
就可能被入罪。一旦龙颜大怒,议员就麻烦了。也就是说,没有现代议会的“议员豁免权”。后
来王权渐弱,英王不再出席下议院会议,妥协的做法是,议长面前的桌子上,必须放着代表国王
的权杖,以示王权威慑还在。英国下议院的对策就是,另设委员会。委员会开会,就可以把权杖
收起来,表示国王不在,而且,议员们的发言和表决都不予记录,国王被蒙在鼓里,也就无从发
怒。这就是“全体委员会”的来历。

 熟悉英国议会制度的代表们,在费城会议中也设立了全体委员会,作用却不一样。它只是一
个矛盾的缓冲设置。全体委员会讨论时,华盛顿不再“高高在上”做主席,而是坐到自己那个州
代表的桌子旁。讨论一阵,就表决一次,看看结果如何。这时的表决结果,只相当于委员会推荐
方案,是对可行方案的试探。可以一次一次地表决、试探。这种尝试接近的感觉,使大家比较容
易放松,互不相让的意见也容易渐渐平衡。一直到统一得差不多了,才作为方案提出。然后,原
班人马,再开全体大会,华盛顿回到主席椅子上,再次正式表决。

 代表们多数任殖民地议会或战后州议会的议员多年,执行这些英国式规则,可以说是轻车熟
路。这是绅士们的规则,典型地表现了英国式的经验主义智慧,也在证明着民主作为一种文明成
果,是怎样在有教养的阶层中生长出来,因为它是不可能从街头市井的吵架中诞生的。规则虽小,
背后却是漫长积累的文明。

 这些规则,也让我又一次想到那个“民主”概念。

 现在人们常常说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这有时候让人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清这民
主明明是一种制度,怎么又变成了生活方式?但从这个思路推衍,也许更容易理解,民主制度背
后,是一种思维方式。

 制度背后,是一种思维的表达。它主张人的平等、宽容,主张一种自由意志与另一种自由意
志之间的相互不干预、妥协、礼让、双赢,等等。我们把这样一种思维方式称为民主式的思维。
一个人的个体生活,是不需要什么民主的。

 也许不必把“制度”二字看得过于高深莫测,制度也可以是非常小的规则。例如,文明产生
了符合民主思维的开会原则,就是“让我说话,也让你说话”,“谁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我有
说话的自由,你也有说话的自由,我的自由不能侵犯你的自由”,“要相互尊重”,“要遵守大家规
定的程序”等等。

 这样的规则,可以用来开费城制宪会议,也可以用来开非常小的会议。这些思维方式,可以


在大大小小的社会交往中都形成一些规则,最后,逐渐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一种
习惯。个人养成这样的习惯,我们会说,这个人有“民主性格”,而一个社群以这样的习惯交往,
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了。以这种思维方式去主导建立一个政治制度,就是民主政治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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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费城去开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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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人们在讨论的民主,往往都是指政治制度。为什么要去牵扯出“民主是一种思维方式”
或者非政治领域的“生活方式”呢?我想,政治制度,其实是需要一个相应的社会文明程度去配
合的。在民主制度自然生成的国家,是文明的土壤长出了这棵制度之树,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
没有这样的土壤,压根儿长不出这棵树来。

 你想想,我们就说这个费城制宪会议吧,假如会议本身是以一种“专制的思维方式”在举行,
假如华盛顿将军什么都要他说了算,谁都要听他的;或者里面开会的人个个膨胀着“专制性格”,
互不相让甚至争斗得你死我活,你还怎么指望由他们为一个“民主社会”制定一部能够认真实行
的宪法?在初生的美国尤其如此,他们不是在移植一个现成的制度,而是在自己孕育。假如他们
的文明程度还没有达到,那么,美国宪法这个新生儿,也许根本就不会在费城独立宫,在那间挤
着一些铺着绿台布桌子的房间里诞生了。

 也许你会问,那么,对那些移植他人文明制度的地方呢?我想,制度是容易的,因为已经是
现成的了,例如可以去抄一部宪法,可是制度之树生长的土壤,仍然是需要改良的。

 费城制宪会议的另一个规则,是一条条地分别表决提案,任何一条通过之后,都可以再返回
来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表决。他们还在讨论后同意,表决时只以州计数,却不记录各代表的投票,
这样就使代表们在改变自己看法时,没那么多的顾虑。

 这一规则非常罕见,是这次费城会议很特别的地方。因此,在我们看制宪会议笔记的时候,
会发现他们不停地在一个个条款上返工,简直就跟车轮大战一样,不断地重新一次次表决前面已
经有了决议的条款。我一开始也想,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当时的美国局势,你已经看到了,费城会议是被内外交困的局势逼出来的。他们的面前摆的
是一个立宪、建立大政府的任务,将有许多创新,同时,还牵涉到未来联邦政府的管理规则,是
否能对各州都公平。前者,有对宪政理念的分歧;后者,隐含着各州对自己的未来利益是否受损
的担心。

 说实在的,就像我给你讲过的两个州在波托马克河争航运权的故事,小小的一个单纯的具体
问题,尚且达不成协议。就算费城会议只有一半的任务,都艰巨得看上去无法完成。因为可以料
想,相互之间的看法矛盾重重,州与州之间在利益冲突之下,也充满猜忌和不信任。每走一步都
会出现分歧。


 面对这样一个可以事先预料的困难局面,人们可能很自然会走到这样一条路上,就是私下做
些手脚,玩一些政治手腕,来一点阴谋阳谋。在火候差不多的时候,就赶紧投票,投完之后,决
议出来,就是定局。事后发现上当的人,悔断肠子也没用了;而上了当的人,又会通过教训学会
更高明的手段,三十六计,在下一次再“玩”回来。几经循环操练,也形成一种文化习惯。在这
样的文化中,人们自然开始厌恶政治。政治不再是对良好的人类管理方式的探索,而是一场道德
沦丧、追名逐利的肮脏游戏。

 而这些衣冠楚楚、重视荣誉的绅士们,关在一个房间里,他们的思路相对笨拙和单纯。他们
想,事情复杂,意见不同,就要多多讨论,好好商量。本来是因为各州有矛盾才要开这个会,要
达到统一就只能先避开民众,在代表们之间,依靠交流,彼此沟通。不能依靠实力较量,也不能
依靠机巧运作。

 这不仅是我们刚才说的个人的绅士风度、“民主性格”在起作用,这个规则的背后,还有美
国的“民主背景”在起作用。哪怕强大的联邦政府建成,各州还是拥有自己一定的“主权”的实
体。为了防止各州出门反悔,他们寻求的不是各州政府的批准,而是民众对宪法的投票认同。把
“政权的合法性”落到最基础的层面。

 因此,在各州代表背后,站着全美国的民众。代表们耐心的原因之一,是他们知道,他们每
一个人最终要回到自己的州里,公开他们制定出来的宪法,得到每一个州的民众的认同。在讨论
时,假如一个代表希望条款成为事实,那么,为了它能被本州百姓通过,你必须坚持你的原则;
同时,为了也能被其他州的百姓通过,你又必须做一定的妥协。

 事实上,这一规则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所有代表都在不断地认真平衡自己和别人的观点,就
同一问题,重复投票表决。一时达不成结果的,就暂时搁置,先议论表决其他问题,等到达成结
论,再回到搁置的问题。如此反反复复,有一个议题甚至表决了有70次之多。

 有一个人,在整个会议过程中格外辛苦。他就是詹姆斯·麦迪逊。会议一开始,他就找了个
好座位,可以听清楚各个角落的发言。他要做一份笔记。也许,他的笔记只是为了自己,有助于
他对会议的分析和进一步思考。而我相信,深思熟虑的麦迪逊,也一定有这样的历史感,要为未
来的美国留下一份历史记录。

 夏天的费城非常闷热,他们经常连窗子也不打开,以免从街上能听到会议上的争论,也避免
成群讨厌的马蝇涌入。冗长的会议和湿热的气候,把与会代表折磨得痛苦不堪。令人难以置信的
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麦迪逊竟从头到尾记录了会议的发言和一次次表决,同时还积极参与讨论。
白天,他用各种速记符号记下代表的发言,入夜之后,他独自埋首工作,重新整理成文。

 他的完整笔记,还有其他几位代表的简要笔记,为后世提供了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全过
程。

 两百多年后的今天,这些枯燥的会议记录,却在我们面前展现着一个谜一般的年代,让我们


看到一群谜一样的绅士。他们普普通通、认认真真,读书、思考、做事。“麦迪逊笔记”的存在,
让我们相信,它真的发生过——它真的曾经如此发生。

 祝好!

 林达


林达 2013-08-20 08: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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