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孕育大儒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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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孕育大儒的时代

自康熙三年起,曾经出现过一个近十年的相对平静局面。之所以说它是相对平静,其根据在于,清圣祖亲政前后,鳌拜辅政,屡兴大狱,擅杀无辜,弄得朝野不宁。六年,圣祖亲政。八年,总算把鳌拜除去。但是,此时台湾郑氏犹拥兵自立,不奉正朔:西北准噶尔部封建王公正在积聚力量,以与清廷抗衡;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等藩王,则异志渐萌,尾大不掉。所以,与其说是平静,倒不如说是更大规模对抗和动乱前的酝酿。一方面是清廷强化其中央集权政治需要的日益迫切,另一方面是以吴三桂为代表的封建军阀割据欲望的恶性膨胀,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演成了自康熙十二年(1673 年)起,长达八年之久,蔓延十余省的三藩之乱。康熙二十年,三藩乱平。嗣后,清廷才于康熙二十二年降伏郑氏势力,统一了台湾。

一如前述,明朝末年,社会经济已经是一个崩溃的烂摊子。清军人关之初,连年用兵,战火不熄,社会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经济状况久久不能复苏。就连清世祖也不得不承认,顺治中叶的社会状况,依旧是“民不聊生,饥寒切身”,“吏治堕污。民生憔悴”①。三藩乱平之后,康熙帝也曾及时指出:“今乱贼虽已削平,而疮痍尚未全复。”他深以“师旅疲于征调”,“闾阎敝于转运”为念,敦促内外官员“休养苍黎,培复元气”②。一时民生疾苦,当可想见。然而,毕竟经过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冲击,腐朽的封建秩序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被打乱了,农民大众争得了生存下去的可能。而且,抗清斗争的长期进行,也促使清初统治者不得不对明末积弊及清初虐政作出适当调整。明末的“三饷’加派,早在顺治初即已明令废除。宦官干政,官绅结党,也为清

① 《清世祖实录》卷 75,顺治十年五月已卯条。

② 《清圣祖实录》卷 99,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已条。

·5.

矿世大德--顾炎武

廷三令五申严行禁止。清圣祖亲政以后,鉴于“圈地”所造成的恶劣后果,于康熙八年六月,特为颁诏,宣布:“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①所有这些,都为清初经济的恢复提供了可能。康熙中叶的理学名臣陆陇其曾经说过:“康熙二十年以后。海内始有起色。”② 这样的话,应当是可信的。

平心而论,清朝初期,尽管有四十年的动乱,但是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较之明末,显然有调整,有进步。所以,以清代明,不是历史的倒退,而是历史的前进。只是这个蹒跚的前进过程,采取了曲折的动荡形式罢了。

二、满汉文化的剧烈冲突

满文化发端自早期的女真文化。明中叶以降,满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也是满文化形成和崛起的过程。努尔哈赤登上历史舞台前的女真文化,是一种原始的采集和渔猎文化,较之毗邻的蒙古文化、朝鲜文化,尤其是先进的汉文化,要落后得多。就社会形态而言。当时的女真社会,尚处于原始氏族部落的末期。自从努尔哈赤发动统一战争,揭开满族共同体历史的新篇章,女真氏族社会因为战争和兼并而急剧解体,迅速地越过奴隶制形态而向早期封建农奴制社会飞跃。古老的女真文化,亦不断接受汉文化、蒙古文化和朝鲜文化的影响而大步迈进。进入辽沈之后,大量蒙古人,尤其是超过女真人数以十倍计的汉人的加人民族共同体,在先进的农耕文化影响之下,古老的女真文化逐渐退居次要

① 《清圣祖实录》卷 30,康熙八年六月戊寅条。② 《清经世文编》卷 28,《论直隶兴除事宜书》。·6·

广世大孺一

贵族进人辽沈,即强令广大汉人依照满人习俗,改变衣冠服饰,调人有剃发旧俗,男子顶发四周皆剃去寸许,中间保留长发,朝后编成发辫。此一发式自成一格,素与汉人有别。由于满洲贵族以剃发与否作为汉人顺逆标志,所以剃发与反剃发的斗争,早就成为一种局部的文化冲突。人主中原之初,由于军事抗争的需要,清廷一度放宽对衣冠服饰强令划一的规定。然而当他们在西北告捷,尤其是在江南取得军事上的重大胜利之后,剃发与否再度成为对清政权顺逆的标志。

顺治二年(1645 年)六月初五,清廷以江南奏捷,遣侍卫尼雅达、费扬古等南下,向前敌将帅和硕豫亲王多铎等颁谕,明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①十天之后,清廷再颁剃发令,宣布:“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划一,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划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此事无俟朕言,想天下臣民亦必自知也。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该地方文武各官,皆当严行察验。若有复为此事渎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②

在强制剃发的同时,清廷于顺治二年六月明令,汉人必须依照满人样式,改易衣冠服饰,规定:“衣帽装束,许从容更易,悉从本朝制度,不得违异。”同年七月,鉴于服饰改易进展迟缓。清廷重申前令,宣布:“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①《清世祖实录》卷 17,顺治二年六月丙辰条。② 《清世祖实录》卷 17,顺治二年六月丙寅条。·8.

-第一章一个孕育大儒的时代

体”的政权体制,但是以满洲贵族为核心,才是这一政权的实质所在。这样的政权实质,就决定了满洲贵族对广袤国土上的众多

因 汉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强制统治。反映在文化政策上,便是民

族高压政策的施行。由顺治初叶开始,以武力为后盾,渐次向全国推行的剃发易服,构成了民族高压政策的基本内容。这一政策的强制推行,其结果,一是直接导发江南人民可歌可泣的反剃发斗争,促成明末农民起义军余部同南明政权的联合,并以之为主力,与清廷展开长达十余年的大规模军事对抗。其二,则是它在民族心理上造成的隔阂,历二百数十年而不能平复,从而在一代历史中时隐时显,成为长期潜在的一个严重不稳定因素。

与之相一致。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开焚书恶劣先例,以“畔道驳注”为口实,于当年十一月,下令将民间流传的《四书辨》、《大学辨》等书焚毁,严饬各省学臣:“校士务遵经传,不得崇尚异说。”① 翌年一月,又明令士子“不得妄立社名,纠众盟会”②。接着便于康熙初叶的四大臣辅政期间,制造了清代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文字冤狱--庄廷钱明史案。从此,研究明史,尤其是明末的明清关系史,便成为学术界的禁区。圣祖亲政以后,虽然奉行“宽大和平”的施政方针,对学术文化界苛求尚少,但是在这样一个利害攸关的问题上,则不容越雷池一步。后来文字冤狱的再起,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因着述而招致杀身惨祸,直至雍正、乾隆间文网密布,冤狱丛集,根源皆在于此。

严酷的封建文化专制,禁阏思想,摧残人才,成为一时学术文化发展的严重障碍。

①《清世祖实录》卷130,顺治十六年十一月甲戌条。② 同上书卷131,顺治十七年正月辛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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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世大德--照炎式-

康熙九年十一月,日讲重开。翌年二月,中断多年的经筵大

典再度举行。此后,每年春秋两次的经筵讲学,便成为一代定 方大

制。自日讲重开,年轻的清圣祖在日讲官熊赐履等人的辅导之 清廷

下、孜孜向学,将“崇儒重道”的既定国策稳步付诸实施。以康 荐之

熙十七年的诏举“博学鸿儒”为标志,宣告了清廷“崇儒重道”

中务

国策的巨大成功。

第四、“博学鸿儒”特科的举行。 身

开科取士,意在得人。封建王朝于既定科目之外,为延揽人

才而增辟特科,载诸史册,屡见不鲜,并不自清初始。然而如同康熙间的“博学鸿儒”科得人之盛,则是不多见的。自顺治初年以后,在连年的科举考试中,虽然一时知识界中人纷纷入彀,但是若干学有专长的文化人,或心存正闰,不愿合作;或疑虑难消,徘徊观望,终不能为清廷所用。既出于“振兴文教”的需要,又为争取知识界的广泛合作以巩固统治,在平定三藩之乱胜利在即的情况下,清圣祖不失时机地作出明智抉择,对知识界大开仕进之门。康熙十七年一月,圣祖颁谕礼部:“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润色词章,以备顾问着作之选。……我朝定鼎以来,崇儒重道,培养人才。四海之广,岂无奇才硕彦,学问渊通,文藻瑰丽,可以追踪前哲者?”在发出这一通议论之后,他责成内外官员:“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将亲试录用。其余内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见。在内开送吏部,在外开报督抚,代为题荐。务令虚公延访,期得真才,以副朕求贤右文之意。"①

命令既下,列名荐牍者或为“旷世盛典”歆动而出,或为地

①《清圣祖实录》卷 71,康熙十七年正月乙未条。,22,


2022-12-08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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