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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世相(thefair)的第 432 篇文章



昨天开始了连续快读100本书计划。第一本书已经读完,选了《离线_Offline》MOOK的002期《黑客》。至于为什么选它,主要是因为手边正好有,还有别的原因,下面会解释。


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个计划。一年一百本基本上是三天一本。一本书一天可以读完,扣掉可能的意外时间足够了。有一个观点是,你看书总记不住,是因为你看得书不够多。当你看得够多,这些知识会互相激活和勾连,最终产生意义。所以,因为怕记不住而将一本书慢读100遍,不如快速读100本书。(慢读书的结果往往是读到一半就放弃了。)快读是有技巧的,网上有很多诸如《90分钟阅读法》一样的方法。


提醒一点。电子书不适合快读,纸书无论是在往回翻阅上还是快速浏览上,速度都快得多。还有一个好处是,纸书可以通过拍照分享或者给自己买一个漂亮书签的方法来激励自己。我前几天在“小确幸杂货铺”里淘了一个英国古董鸭头黄铜书签,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精神奖励。你们也可以试试。



再补充几点知识。

第一,看到过美国国家训练实验室的一个研究说,阅读是学习效率最差的方法,一星期后知识的留存度大概只有10%。相反,向别人讲述一个知识是记忆的最好办法,最终留存度达到90%。这个数据大致说明,读完书后跟别人分享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第二,就在今天读的这本《黑客》里提到一个新的研究观点,存入记忆越容易,将记忆提取出来就越难,相反,存入记忆越难,将记忆提取出来就越容易。


也就是说,一个知识如果很容易听懂并记住,过些日子多数就忘记了。但如果花了一番力气才记下一个知识,那么它记得更久,更容易浮现在记忆里。书里举的例子是,读完一本书不会马上做笔记,而是在晚上或者一天后再凭借记忆写笔记,那么这笔记写起来会更难,记得却更牢。

今天的推送就是一个小实验。第一,我向你们讲述了知识;第二,我隔了差不多一天才将这些知识敲下来给你们看。总体上这是我在很自私地利用你们增强记忆力,你们不用对我表示感谢,但也不要找我要钱……


《黑客》读书笔记

(部分黑客内容也来自史蒂芬·列维的《黑客》一书,这是一本写于1980年代的长篇报道,读这本书据说可以了解最早起的互联网历史并且对现在的事情有更好的理解。)

1,早期黑客与你现在的大部分生活有关,这就是为什么我对黑客(Hack,或Hacker,既是一种行动,又是一种人)有兴趣。

追根溯源会发现,现代互联网所有让我们津津乐道、追捧不已的故事,几乎都溯源到1960年代开始美国几所大学里的那些邋遢、敏感的人和他们做的事。这些人就是最初的(也是真正的)黑客。他们拆开盖在一切系统之上的盖子,弄清楚运行原理,并且试图改变和控制它。这种兴趣伴随着计算机的出现而出现,它们几乎从最基础的搭建和运算层面开始,并逐渐将这种兴趣扩展到程序、互联网架构等方面。

了解黑客的历史,更多地意义上它是一种精神,专注、狂热、兴趣驱动、对原理穷追不舍并富有行动力。

2,黑客(Hack)这个词最早出现在麻省理工学院 M.I.T. 的学生中,意思大概是做一件事不是为了实用目的,而是因为参与本身就能收获精神乐趣。这个词最初是令人骄傲的标榜,第一批践行它的人是 M.I.T. 里的一个俱乐部的成员,这个俱乐部(令人意外)是“技术模型铁路俱乐部”中的“信号和动力”小组。一群聪明、内向又不守规矩的年轻人,从为铁路网络设计整体控制和信号系统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触当时他们难以接触的计算机,并且用最粗陋的方法编程,它们不在乎意义和实用,在乎的是算法的漂亮和程序实现后的满足感。比如,有一个项目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演奏音乐,那时候演奏出来的音乐特别难听,但,它是电脑演奏的音乐。


一个项目要被“黑客”,要符合的标准是创造性、有风格、有技术含量。

后来,这个群体包括很多人,精神领袖是《全球概览》的主编布兰德,他将计算机称作未来最重要的工具,并且召集黑客们聚会。(顺便说一句,凯文·凯利曾经是《全球概览》的编辑。)有一个组织是“家酿计算机俱乐部”,它鼓励互相分享装备和技术。在这个俱乐部的活动上,乔布斯认识了沃兹尼亚克,并且一起展示了 APPLE I 电脑。后来,乔布斯(他编程能力一般,算不上什么优质黑客)组织了沃兹尼亚次分享技术的意愿,把这事变成了个买卖。而且,苹果公司成为黑客精神的反面:它盖上盖子,拒绝打开。


插入一个信息点,沃兹尼亚次,苹果电脑之父,那个《乔布斯传》里形容的羞怯、善良、温和的工程师,现在是一个热衷于参加脱口秀、明星节目的活跃分子,出入名流场合,过比较浮夸的生活……人都是会变的。插入完毕。

在很多意义上,这个群体的确算不上讨人喜欢……比如他们反复撬开各种锁,主要原因是出于对锁这个事物的憎恶。比如 M.I.T. 的一个 12 岁的小屁孩,经常坐在一群相对平庸的人身后看他们用计算机运算打孔卡片上的程序,然后不断指出程序那里不对。然后他还总是对的。比如有一个家伙,追到了学校里的美女朋友并且结婚之后,他的老婆有几次问他“你愿意帮我把箱子搬回家吗”,他会简单地回答“不”。几次之后,老婆发火了,他解释说,你问我“是否愿意”,我是不愿意的。如果你说的是“你帮我把箱子搬回家里吗”?那就不一样了。因为“是否愿意”这个表述的语义像一个程序语言,在他脑子里激发的是“不”这个回答。

其实他们真的挺可爱的,如果不是作为老公和同学的话。

这个群体形成的“黑客道德”包括很多,最典型的一条就是“所有信息都应该被分享”。大概就是因此人们后来把入侵个人电脑牟利和窥私、破坏、盗窃的人称作“黑客”,这一现象让早期的黑客们感到羞愧和难过。因为他们虽然也致力于使信息公开透明,但并不是为了破坏和偷窃,以及牟利。

他们的精神几乎奠定了整个电脑和互联网产业现在的动人之处。他们是太平洋上的蝴蝶,也许还不至于此,他们手里其实已经开始刮大风了。

比尔·盖茨也是黑客圈子里的有名角色,但他很快就进入了商业世界,这是与黑客道德违背的。他当时激烈地写了一封信,指责人们将他的程序copy和分发免费使用,质问为什么造电脑的人可以得到钱,做程序的人却没钱?当然,这封信除了换来少数人补寄的费用外,大多数收到的反馈是嘲笑和反驳。

这件事事实上也预示着黑客群体的一个矛盾。黑客们为乐趣做事,而不为钱做事,或者说他们也不擅长从事商业。比尔·盖茨等少数早期黑客成为商业巨头,但大多数黑客不屑于这么做,或者这样做失败了。

正是因为一群人不那么看重商业利益,才为将来的商业打开了巨大的空间。而现在人们事事是为了商业目的时,黑客们代表的创造力又消退了。这是个长久的矛盾,也是个迷人的矛盾。

黑客和商业的矛盾后来发生了变局,在《黑客》的作者列维看来,马克·扎克伯格也符合“黑客”的准确定义,不过到这一代,黑客们不再将技术和商业对立起来,也不只是将技术作为商业的手段,而是“将商业作为技术的重要手段”。至于这是不是成立,我是不大确定。

最后,简单讲几句黑客们在现代的后裔,或者说精神继承人。就像当初缺少资源和知识、但有极强的行动力和兴趣支撑的计算机黑客一样,新时代的“黑客”们是那些在自己的阁楼上研究基因、生物和计算机联合的人。他们在一个新时代做着前辈们做过的事情,并且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时代的奠基者。其中很多事情让人印象深刻,一个小姑娘,在阁楼里给微生物编程,让他们模拟计算机的 0、1 运算。


这些事对圈内人来说其实已经挺司空见惯了,但我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总觉得自己生活乏味的原因。——我们的羡慕和梦想有那么多,我们愿意牺牲的东西和付出的行动却那么少。




世相

倡导有物质基础的精神生活

文章兼顾见识与审美

也许长,但必定值得耐心阅读

覆盖千万文艺生活家的自媒体组织“文艺连萌”发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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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 2015-08-23 08: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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