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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叙述我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把事情讲讲清楚,没有任何为自己辩解的意思。我知道我已身败名裂,但是到现在这一步,我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我只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讲清楚,也不奢求你们同情我,因为这些已经对我毫无意义。 今年我已经六十五岁了,即使不出这件事,我的一生实际上也差不多结束了。结束就是结束,无所谓光荣不光荣,可耻不可耻。古人说,光阴流逝,日月如梭。退休前这种感觉还不太强烈,整天忙这忙那的,没时间多想。但是退休以后就不行了,脑筋像卸了鞍的马一样,东转转,西溜溜,爱到哪就到哪,完全不听你的使唤。我跟你说,人老了就怕多想,一多想人就老得飞快。我觉得自己这五年的衰老比过去五十年衰老的总和还要显着。回想我这一生,怎么说呢,和同龄人比应该说我算正常吧,幸运肯定是谈不上了,但是要说有多倒霉那也谈不上,比我倒霉的我见得多了。别的不说,就政治这一项,那么多次运动,搞来搞去的,没有搞到我头上,而且我也没有搞过别人,单单这一点我就应该对命运心生感激呀。我是最不爱发牢骚的,不相信你们可以到学校问问,年前退休教师为了医药费报销的事情还联合起来跟校长闹的呢,我也没有参加,不是我老胡清高,不在乎钱,实在是因为我这个人天性如此,不爱发牢骚,不管是对校领导,还是对生活。但是最近一二年回首往事的时候,我还是经常会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因为我忽然觉得这几十年的每一个日子都不是我应该过的日子,我完全偏离了我的命运。醒悟到这一点已经晚了。 这也是我坚持想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一说的原因。当然我知道说了也是白说,但是不说我实在又于心不甘。 还是从头说吧。你们已经知道了,我的全名叫胡高裁,安徽芜湖人,生于一九三四年。五八年从南京师范毕业以后,我就被分配到了宜城县中。当时的宜城县中刚成立不久,初中部和高中部每个年级都只有两个班,整个中学的教师加上食堂工友也就二十来号人。校园面积也只有现在规模的四分之一。直到九四年退休,我在宜城县中教了三十六年书,教数学,从初一到高三我全带过,所以算起来我在宜城县中绝对是元老了。我当过一届市人大代表、两届县人大代表,还有一届县政协委员……这些我就不说了,我挑重要的跟你说吧,尽可能简单扼要一些。参加工作那一年我已二十四岁,当时算挺大的了,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爱人邱淑娟。她小我两岁,在五七小学,也就是现在的城镇小学教语文,是本地人。我们认识不久就结了婚。 我爱人那会儿身体就不好,病歪歪的,但是人长得挺秀气,所以我同事跟我开玩笑说,我找了一个林妹妹。当时我心里还挺得意的呢,但是结婚以后问题就来了,我爱人是个药罐子,一年到头没几天精神好的,家务事全靠我,这倒无所谓,但是我爱人不能生育,这个问题可让我们苦恼坏了。我们努力了三四年,到处投医问药,但是孩子还是留不住,一怀上就流掉,我爱人的身体因此变得更差。我想不能再这么折腾下去,人不能那么自私,于是我们放弃了这方面的努力。我爱人为此一直感到很歉意,但是我从来没有抱怨过。要说抱怨,我可抱怨的事真是太多了。和我爱人结婚两年之后,我忽然发现我岳父岳母其实长得很像,都是长鼻子长脸,就像两匹马一样,我深究下去才知道他们确实是堂兄妹,是近亲结婚。我爱人身体那么差是有道理的,是因为先大不足。当时我也有过上当受骗的感觉,他们一家合伙把我这个外地人给坑了,但是我想不管怎样我们已经结了婚了,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虽然夹生但也是一锅熟饭,我爱人又是那么一个心地特别善良的好人,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认了。 古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我们这样的家庭所承受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我还看得比较开,而我爱人反而不行,而且她还特别喜欢孩子,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就一个劲地塞糖果什么的。于是我和我爱人商量托人抱一个孩子来养,这便有了我儿子胡强,那是六二年的事情。 胡强是个私生子。生母叫范红,生胡强时只有十八、九岁,是宜城县中的毕业生,家好像是附近农村的。生父是谁,我们一直不知道,也从没打听过。 收养这件事是我爱人家一个在医院工作的亲戚帮忙促成的。当被告知孩子的母亲是那个范红时,我心里格噔了一下。我爱人也很犹豫。因为这个孩子实在是太特殊了,说起来真让人难以置信,胡强是在他母亲投河自尽以后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在当时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未婚先孕是何等严重的事,尤其是在宜城这种小地方,你们现在很难明白,她只有一死了之。六二年十一月五日也就是我儿子胡强的生日那个范红挺着大肚子跳进了冰冷的运河。过路的农民把她捞了上来,送到医院抢救,结果大人没救过来,孩子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中间还出了一个插曲,现在听起来更像是故事。两个农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范红拖上岸来以后,却怎么也抬不动她。别忘了那是六二年,三年自然灾害还没过去,全国人民都饿得两眼昏花,也难怪那两个农民没有力气了。他们只好把她搁在一边,在路边坐下来干等,好不容易等来了另外两个过路的农民,四个人合力才把范红抬起来。不然的话她还有机会被救活的。不过话说回来,她如果还活着的话,我们也就不会收养这个孩子了。因为我爱人忌讳的就是孩子的母亲名声不好,现在母亲死了,那坏名声也应该随她去了。 小强虽然是个早产儿,但是却也足斤足两,生得大头方脑的。我爱人本身先天不足,据说生下来只有三斤多重,所以当见到六斤多重的小强时,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喜欢归喜欢,但是事情主要还是靠我做。应该说开始的几年小强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欢乐。从小强进人我们家以后,我再也不知道闲是什么滋味了,生活就像一根弦越绷越紧。我除了照顾我爱人,还要照顾小强,岳父家有时还有事,另外我还要工作呀,整天忙得像只陀螺似的,哎,人啊就是这德性,就像那个陀螺,你要不断地抽,狠狠地抽,它才能转得正常。当时我很年轻,身体也好,不找件事情忙忙也不行。 有个细节现在说说也不妨,说起来跟那个范红还有点关系。我和我爱人结婚后的第二年,有一阵子我觉得特别压抑。我爱人不能生育,而且连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招架不住,我只能克制自己。按理说,当时正是困难时期,人肚子都吃不饱,哪有精力想别的?但是就是奇怪,肚子越是饿,那种欲望就越是强烈。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样,反正我现在想起那段日子来,两种饥饿总是纠缠在一起,难解难分。不怕你笑话,现在我有时从书上或者报上看到“三年自然灾害”这个词时,都会莫名地兴奋一下子,然后才会想到毛泽东、苏修什么的。我爱人是从来不拒绝我的,但是每次完了之后看着她半死不活的样子,我就自责得厉害。让我感觉不舒服的是,我的岳父岳母也能从她女儿的气色上看出来,每次拐弯抹角地提醒我,不要太频繁,要爱惜小娟的身体。他们这么说实在让我无地自容。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每天下班后到操场上去和学生们打一场篮球.把精力消耗掉,然后再回家做饭。我篮球打得不错,上学的时候练过,弹跳好,投篮也准。当时县中的体育老师也没我打得专业。只要我在场上,旁边肯定少不了学生站着看。范红和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我没教过她,她读高二,快毕业了,而我当时教初中。她是个赛小伙,大部分时间呆在场边看,偶尔人不够的时候也上来凑个数。范红好象是校田径队的,骨架挺大,挺结实,脸红扑扑的,看起来特别健康。她运起球来,胸前那两只呼之欲出的乳房也随着篮球上下晃动着。你感觉那对乳房沉甸甸的,这时她已带球从你身边过去了。我对她没有动过一丝糊涂心思,那是什么年代啊,我不可能干出任何对不起我爱人的事情。但是我承认我很欣赏她,和我爱人相比,她正好代表另一极我完全不熟悉的女人。我还是要强调那个年代,你们没有经历过所以体会不到,在三年困难时期中很多女人因为营养不良都闭经了,到医院开证明,凭证明才能买到糠饼。 吃糠饼的女人能有什么光彩?所以当你忽然见到像范红这样的姑娘时,你只会觉得心里温暖,除了温暖,就是觉得没有力气。我对范红没有什么了解,我叫她“小范”,她叫我“胡老师”。偶尔在学校里碰到,她会迎上来问我,今天去不去打篮球,我说,去,当然去。我们的交往也仅限于此。 她毕业以后,我们只在街上碰到过一次。印像中那也是我们唯一一次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见面。我买完菜刚准备回家,听到有人叫我,回头一看是范红。我觉得她没什么变化,只是两条辫子的末稍卷了起来。那会儿她在城上一个什么厂做临时工,名声已不太好,我在学校里有所耳闻。所以见到她我有些紧张,生怕别人看见了说闲话。我们没说几句话,我便托辞跑了。我注意到她最后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心里更是慌乱,最后连手都没握就忙不迭地走开去了。 我爱人对小强过于溺爱了。可以说为了保证小强的营养,我们几乎倾家当产。 像奶糕这些东西,现在的孩子当然没眼看了,但在当时可是稀有之物,我想办法托人定期从南京十盒十盒地买。那会儿买东西可都是要券的,为了弄到券就费死劲了。 我爱人在床上斜着身子用手臂圈着小强时,脸上流露出产妇自豪而又满足的神情。 我也把她当产妇一样来照顾,有钱就买鸡买鱼炖汤给她喝。我爱人喜欢小强吮吸她那两只像反扣的碟子一样平的乳房。我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我当然觉得孩子可爱,另一方面我又时刻不能忘记那不是我的孩子。小强越可爱,我越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这是人之常情,我想你可以理解。随着小强夜以继日的吮吸,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我爱人的乳房一日强似一日地丰满起来,而且她的身体状况也大有改善。 如此又过了半年,我爱人的体质又有了稳步的提高,脸上甚至有一点红晕了。于是我们决定再试一次,我们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我爱人本人也对此充满了信心。六四年春天我爱人历尽千辛万苦产下了我们的女儿胡兰。我们全家都乐疯了。我已有了一个儿子,现在又有了一个女儿,我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再忙都不会觉得累。 自从有了小兰,我爱人就再三念叨,一定要一碗水端平,不要亏待小强。这是不用说的,像我们家这样,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不可能于那种缺德的事情。我爱人奶水不多,但是还是把一半奶水喂了小强。左乳归小兰,右乳归小强。其实那会儿小强已经两岁了,牙都差不多长齐了。我爱人坚持这么做,是因为担心小强没吃过她的奶,以后会对她不亲近。其它就更不用说了,有小兰一份,就肯定有小强一份。我和我爱人的工资都用在孩子们身上了,每个月勉勉强强够用,半个子也剩不下。但是我爱人说了,只要孩子们能吃好穿暖,让钱死,总不能让人死!确实就是这样,“只要孩子们吃好穿暖”成了我们家的信条。那么多年我不记得给自己买过什么东西,一件中山装穿了十年还穿,吃嘛,都吃孩子们剩下的。我爱人也被迫挺起精神,平常能捱着就不去医院,能不吃的药就不吃了,都是为了省点钱,好补贴在孩子们嘴上。我岳父是有退休工资的,有时也贴我们一点,钱倒是给得很少,主要是帮孩子们买点衣服买点吃的什么的。 我们一直担心小强这孩子的性格,因为他从小就很闷,不爱说话。你只要给他吃,他就吃,不管吃饱了没有,他可以一直吃下去,从来不知道停的。就是吃到撑死,他也不会停。所以我爱人一直要留神盯着,看着吃得差不多了就要喊一声“饱啦”,他才知道把碗放下。这是一种病,宜城这边叫“饿死鬼”,现在见不着了,但在当时却并不鲜见。唉,全是那个年代闹下的。这种病没药可治,,也不用治,岁数大一点自然会好。由于有这个毛病,当小强的同龄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不放心送他去。我们想反正幼儿园学不到什么东西的,不如留他在身边安稳一些。 小强七岁那一年我们送他到我爱人所在的五七小学念一年级。小兰虽然只有五岁,但是早慧,我们考虑了一下,也决定送她上学。算是开了个后门吧,我爱人让学校收下了小兰,并且把兄妹俩编在了一个班。因为我和我爱人都是老师,所以不管外面的风气怎样,我们很早就开始了对孩子的学龄前教育,一点也不马虎。很快我们就发现小强不行,同样认一个字,跟他讲十遍,他也没印象,而小他两岁的小兰,只要讲一遍就记住了。到了学校更是这样,小兰聪明伶俐,是班上的尖子,而小强的成绩总是班上倒数几名。我有时忍不住会在心里想,那个小强的生身父亲一定是个蠢货。我爱人宽解我说,没关系,笨人自有笨福。 我记得大概是他们在读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来,我发现小强的眼神不对。我马上敏感地意识到他可能在外面听别人说什么了。但是这个小孩很闷,你怎么问他,他都不说。 就是那一年的夏天,七一年吧,快要放暑假了,那一天我爱人有什么事回我岳父家了,我做好了晚饭等孩子们回来,但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到晚上七点多钟,小强一个人灰头土脸地回来了。我问他,你妹妹呢?小强说,不知道。 我的女儿胡兰掉运河里淹死了,年仅八岁。这件事对我们家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我爱人当即就垮了,我的神经也处在崩溃的边缘。我当时认定是小强把小兰带到运河那边玩的,但是小强就是不吭声。我气极了,抡起棍子就揍他。那是我第一次打他,我承认可能打得比较重。我爱人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死死地抱住我,她对我说,我们已经失去了小兰,你再把小强打死,我们就一个也不剩啦。关于小兰的死,城里传得风言风语的,什么说法都有。甚至有说我们平常虐待小强现在终受报应的,真是天地良心!我的一个老邻居对我说,小强这孩子命太硬,你一定要降住他,不然的话他还会给你带来恶运的。小强有点被我打怕了,看见我就躲,听到我的声音就开始哆嗦。我爱人护着他,经常为此和我发生争吵,吵得凶的时候,她就带着小强回娘家住。这种事情是有的,但是也就是那一小段时间。后来我很快平静了下来,孩子毕竟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小兰去了以后,我们这个家就乏善可陈。我爱人的身体从此再也没好过,连正常的上班都不能保证,三年有两年病休在家。小强成了她一大心病,因为这孩子看起来是很老实,但是实在太无能。从小学到中学,他读得跌跌爬爬,把他父母做老师的颜面丢得一千二净。我们夫妻在教育岗位上这么多年,多少还认识几个人,不然的话,小强是肯定高中毕不了业的。八零年他参加了一次高考,考了两百多分,八一年又考了一次,好家伙,两百分都不到。他母亲还想让他重读再考呢,我说,算了吧,别难为孩子啦。我们决定让小强趁早招工上班。谁想到呢,他连招工考试都通不过!怎么办?我们能怎么办?送礼呗。为了小强上学、工作的事情,我和我爱人提着东西去求爹爹拜奶奶,不知有多少回啦,反正脸皮也厚啦。最后小强终于进了建筑公司做了一名工人。但是没干一年,我爱人又看不下去了,觉得那个活太苦,和我合计帮小强换个工作。当时厨师刚刚开始吃香,很多地方都要,我们觉得这个行当不错,一来小强能干得了,二来如果能学好,有个证什么的,也算是一技之长。于是我们又勒紧裤带,拿出一笔钱,送小强到扬州的一个厨师学校学习。小强没有让我们失望,半年后他顺利地从厨师学校毕了业。回来以后正赶上刚落成的宜城大酒楼招人,小强如愿被招上了。唯独这一次没有让我们夫妻俩费神,他靠的是自己的本事。 我记得那一年的大年夜,我们照例在岳父家过年。小强那天掌勺,他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大桌子菜。我爱人还没吃就哭了,哭得不成样子。我也很欣慰,多喝了两盅。我们的小强终于有出息了,我们也算熬到头了。 小强在宜城大酒楼干得挺好,每个月钱也不少挣,而且他对他母亲挺孝顺,减轻了我不少负担。日子这样过过不是很好吗?唉,没过多长时间,小强向我们提出,他想到南边去闯闯。他一个酒楼的同事不久前去了广州,来信说那边钱好赚,厨师特别缺乏。我爱人当然不同意,但是我呢,我想我不能像我爱人那样目光短浅,要为孩子的将来着想,孩子想出去闯是好事,世界大着呢,总不能让小强跟我一样一辈子都窝在一个小县城里的吧?赚不赚到钱是一回事,出去开开眼界总是好的。我最终说服了我爱人,放小强去了广州。那是八四年的事情,改革开放嘛,孩子这么做也是大势所趋。 八五年春节小强从广州回来了,钱没挣到,但是带了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回来。 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要结婚。我和我爱人都惊呆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女人不是好货,但是要把她从我儿子身边赶走是不可能的,她指着自己的肚子向我们宣布,你们小强的种,已经四个月啦。我们只能同意他们结婚,而且得赶快帮他们完婚,因为晚了,新娘的大肚子就遮不住了。正月十五我们像救火一样帮他们办了酒席,散了糖,先将别人的嘴堵住,手续是后来才办的。 我爱人为此昏厥过两次,醒来以后就无止境地埋怨我,当初我如果不劝的话,她是绝不会放小强去广州的,也就不会到现在这种不可收拾的地步。 小强却不像我们想得这么悲观,恰恰相反,他觉得这是新生活的开始。结婚以后他非常坦率地告诉我们一些我们儿媳的情况。她叫李艳艳,比小强小一岁,是江西山里的,在广州打工,是宾馆服务员。他们是在粤语培训班上认识的。我心里其实非常清楚,什么“服务员”,明明就是三陪女,就是鸡。但是她现在已经是我的儿媳妇,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爱人比较天真,和外界没有什么接触,不知道鸡为何物,她转念一想觉得李艳艳也不错,不管怎样,一个女孩愿意跟小强到宜城这么个小地方来生活,而且人长得也站得出去,我们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我们只有两间平房,一间住,另一间隔成两小间,一半是厨房,一半只够放一张床。现在我们把原来住的那间腾出来给小强他们作新房,我和我爱人就搬到那一小间去将就。你要知道,我爱人支气管有病,平常是闻不得煤气味的。生活即使到了这一步,我们都没有抱怨,苦就苦一点,挤就挤一点,日子只要能过下去就行。 八五年九月十七号,李艳艳破腹生下了一个八斤多重的女孩。为了记念我女儿胡兰,我给孙女取了个名字叫:胡小兰。 李艳艳把身上的包袱卸下来以后就原形毕露了,不讲卫生、虚荣、好吃懒做,什么毛病都来了。小强还是在宜城大酒楼上班,每天忙得很,我嘛也要到学校去,那几年正好带毕业班,也忙得不行。整个白天就是我爱人和李艳艳在家守着孩子。 我爱人每天都是一肚子气,但是为了顾全大局,她都忍着。李艳艳拒绝为孩子哺乳,说那样会使乳房下垂。这样的话在我们听来,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我爱人说,我也养过孩子,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李艳艳说,你整天呆在这个小地方,你当然不知道了。我们只好喂孩子牛奶。李艳艳拒绝为孩子洗尿片,说那样会伤手。但是我看她那双手骨节突出,满是冻疮斑,完全就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嘛。没办法,我们只好帮孩子洗尿片。如此过了半年,我爱人实在忍无可忍,我们这个家于是成了战场,一切都公开化了,没有一天不吵架,没有一天不砸东西的。我出门见到邻居都不好意思抬头。李艳艳非常恶劣,动不动在小强的身世上做文章,拨弄是非,这还不是对我爱人刺激最大的。对我爱人刺激最大的是,每当她和李艳艳发生冲突的时候,小强总是站在他老婆一边。 我爱人就是这样给气死的。一九八八年,她死于心力衰竭。 我一下子觉得特别孤单。痛哉长江水,同波不同归。我思前想后,痛定思痛,作出了我的决定。我请小强他们一家搬出去,另外找地方住。虽然这样做会让别人看笑话,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不想自己再被他们气死。小强一直低着头,没有说什么,一个星期以后他们搬走了。我发誓不再管他们的事情。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小强有时会抱着孩子过来看看,或者把我接过去吃顿饭什么的。 学校里知道我这种情况后,对我很是关心。有的老同事甚至张罗着帮我相个老伴,被我好言谢绝了。我想我岁数也大了,再过几年就退休了,就这么过吧。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照顾别人,现在就照顾一个自己还玩不转吗?也许真是命里注定,我这个人就是要不断地忙下去,不断地为别人忙下去。九零年那个李艳艳,我的儿媳,再也受不了宜城这个小地方,扔下她的丈夫和孩子,偷偷地跑了。小强失魂落魄地牵着小兰过来找我。我开导他说,这不正好吗?那是一个坏女人,随她去吧。 但是小强完全听不进去,一定要去找。我非常来火,对他喊了起来,世界这么大,你到哪去找?小强不和我争辩,眼泪扑漱漱地淌。我看了很难受,怎么能想到我这个笨儿子还是一个情种呢?我心里清楚小强主意已定,他难得有个主意,但是一旦有了,这个主意就像一块大石头,谁也动摇不了。也就是说,我别无选择,只好帮他照顾小兰。小强当天就收拾行囊上路了,而且从此失踪了,再也没有消息。也不知道他找到李艳艳没有,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我经常把小强的照片拿出来看,越看越觉得恍惚,我禁不住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我有过一个叫胡强的儿子吗? 那一年也是多事之秋。我的岳父岳母在一个星期之内相继去世,他们就像约好了似的,两匹马并肩撒蹄西去。他们都算高寿,一个八十九,一个八十六。他们的死没说的,挺完美,让我忽然意识到,他们活着的时候两个人很恩爱,很幸福。想到这一点使我倍感孤独。 我的孙女胡小兰从五岁开始就由我独立抚养。我照顾她吃、穿,照顾她读书上学,如今她已十四岁,过完暑假就是宜城县中初二的学生了,其中的甘苦又有谁知道呢。这丫头小的时候就像我那个夭折的女儿一样,聪明绝顶,讨人喜欢。没有上学以前,她每天就跟着我上班下班,我上课的时候,她就自己到操场上去玩。哎,没有父母的孩子就像风中的种子一样,容易生根、发芽,容易开花。九四年我退下来以后有了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她,同时她也成了我退休生活的一大寄托。不是吗,没有她,我这个老头过下去还有什么意思?这年头孩子们的营养都好,所以发育得比较早。小兰十一、二岁就开始发育了。古人说,女大十八变,真是一点不错。我发现我那么熟悉的小孙女正在变成另外一个人。那眼睛、那张脸、那体格、那动作,我总觉得似曾相识。没错,她太像她的祖母范红了,简直就是范红的翻版。本来我已差不多忘记范红的长相,但是眼前的小兰让我的记忆一点点地苏醒过来,就好象范红穿过时间的隧道重新来到我生活中一样。想到了范红,我就想到了篮球,就想到了三年困难时期,就想到了我久已淡漠的压抑。我多次做梦又梦见自己在球场上奔跑,梦见球场上那一次次短暂的身体接触。人是多么软弱呀,尤其是像我这种行将就木的人,我根本没有力量去对抗那只已经在铁笼子里被禁崮了几十年的野兽。 在小兰十三岁那年,我终于做出了那件令人不齿的事情,并以此否定了自己不足称道的一生。 那天夜里我惊恐不安,巨大的罪恶感攫住了我的灵魂。我在小兰的床前跪了一夜,抓住小兰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怎么的,脑袋里反复出现和范红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说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她最后看我的一眼,眼神有些异样,当时我没有细想。现在我懂了,我终于懂了!范红啊范红,你早就在等待这一幕了,你那一眼早已将我的命运洞穿。 这就是我的事情,我说完了。我很清楚等待我的将是什么。现在唯一让我放心不下的就是胡小兰,她才十四岁,以后的路还很长。 选自《达马的语气》
楚尘文化 2015-08-23 08: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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